贷款实习总结|贷款实习总结(范本20篇)
发布时间:2021-03-19贷款实习总结(范本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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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麻城0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自七月份开始宣传,八月底正式启动以来,经过四个多月的时间,已经顺利将相关资料上报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经统计,07年签订合同,08年申请续贷的学生共有628人,合计申请贷款金额3405885.6元。08年签订生源地贷款合同1626份,经审核,上报1608份,合计申请贷款金额9628600元。
二、工作回顾
国家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从去年试点开始,今年进一步扩大了覆盖范围,这是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步骤,也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等民生问题的重要探索。麻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了落实好这项优惠政策,保证生源地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前做好准备,加大政策宣传。为了使今年新考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在高考前,我们将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表发放到各高中,向学生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学生提前报名后,让班主任甄别学生家庭贫困情况,按实际登记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上交资助中心作为档案资料。
(二)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开展工作。麻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教育局相关领导的指导下,克服了各种困难,确保生源地贷款工作顺利开展。今年开始办理生源地贷款时,由于开发银行和省政府之间的协议问题,贷款合同没能及时发放,导致大量申请贷款的学生滞留,家长也有了不满情绪。我们一边登记贷款学生的信息,一边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当大量合同下发时,我们又通过电话、信息等联系方式,告知家长及时来办理。为了确保贷款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在办理贷款的高峰期,资助中心的人员和聘请的临时工作人员一共8人同时开展工作,加强分工协作:一人发放编号,向家长介绍贷款政策和办理程序;两人审核资格;两人指导学生填写合同书;两人负责微机信息录入;一人收取合同书。由于大家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在较短的时间内,共签订了1600多份合同,基本满足了每一位申请贷款的贫困学生的需求。
(三)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惠民政策。按照国发〔20xx〕13号文件的要求,成立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的目的就是加强高校、学生和银行之间的联系,起到协调和管理的作用。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为了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首先严把资格审查关,对资料不全和条件不符合的进行筛除,保证贷款能发放到真正需要的学生手中;其次,建立完整的家庭、学生、学校之间的联系制度,及时进行信息沟通。有部分07年申请贷款的学生不知道今年需要继续提供续贷手续,我们及时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到这些学生,避免了他们因手续不全而导致合同作废的问题。08年申请贷款的学生除了主动放弃贷款以外,其他签订合同的学生全部按时返回回执单,保证了贷款工作顺利进行。
几点建议
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今年在甘肃、重庆、湖北、江苏、陕西五省市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将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为了使这项工作更深入更长久地开展下去,我从资助管理中心实际工作的角度提出几点建议:
1、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资助管理中心首先要加强与各高中阶段学校的联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备案,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未雨绸缪,及早掌握第一手材料,作为助学贷款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其次要加强与各街镇的沟通,在各村、街聘请协管员,共同做好资助管理工作;此外,要加强与高校的互动,力争客观全面地掌握贷款对象各方面情况及具体表现。
2、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快捷传递。资助管理中心要在学校,学生和银行之间搭架起通畅的联系渠道,对各方面提供的信息资源及时进行整合,该更新的迅速更新,应归档的及时归档。
3、要增强开发银行系统的可操作性。避免重复的信息录入和繁琐的审报手续,增加经办人修改和删除信息的权限,提供完整的合同信息导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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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销售实习自我鉴定我即将结束为期三个月的贷款销售实习,这是我人生中一次难忘的经历。在这段时间里,我不仅学到了很多销售技巧,也锻炼了自己的沟通能力以及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现在,我想分享一下这段实习中的收获和体会。
首先,我认为这个实习是有挑战性的。从最初的不熟悉工作流程、不理解业务流程、不熟悉销售技巧,到后来能够独立拓客、开发客户、策划推广方案、沟通方案等等,我对于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在这个团队中,我也收获了很多身边的同事以及上级的支持和帮助。
其次,我觉得这个实习让我对于银行业务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了解了不同种类的贷款产品,理解了不同的客户群体的需求,也认识了不同的审批流程以及风险控制方案。这些知识不仅仅帮助我提升了销售能力,同时也对于我未来的职业规划有了更明确的方向。
最后,我感觉这个实习还让我收获了很多人文方面的收获。比如,学会了更好地倾听客户的需求和诉求,学会了如何与不同的领导、同事以及客户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沟通与协调能力是这个职业中最重要的能力之一。在工作中,我也学会了如何处理突发事件和各种销售难题。
相信这个实习让我个人的思维开阔了,认识到了更多的事情,知道了行业中不同的技术与思路,学习到了实践中难以传授的技巧,培养了自己的综合素质。对于我未来的职业之路,这个实习为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这次贷款销售实习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经历。它不仅帮助我提升了销售技能,也让我学会了如何建立人际关系,如何处理突发事件等等,这些能力对于我未来的职业生涯都是非常重要的。在未来的职业中,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更多的技巧和知识,不断地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成为一名更优秀的销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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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中所记录的那样,我进入的是公司的业务部,而业务部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自从我进入公司的第一天,几乎就没有在办公室内呆过一整天就可以看出——无休止的奔波于商圈与公司之间,是一种社交角度的忙碌。
在这短短的一个月的实习中,我有幸跟随业务部经理王蕾一起,辅助他的工作。公司主营贷款业务有: 1、农业小额贷款:提供与、养殖业以及高效科技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贷款服务。 2、个体工商户贷款:满足个体工商户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需要。 3、中小企业贷款: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 4、个人消费贷款:面向有固定工作或稳定收入来源的客户,旨在解决上班一族在急需现金周转、投资、子女上学、家居装修、购买大件电器、筹备婚礼等情况下的现金需求。 5、创业贷款:为农村青年、农民及大学生等创业提供资金帮助。公司坚持诚信创新,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品质、一流的效益,为顾客提供一流的服务。三月份刚好是年后的第一个月,一般按往年业绩向好,我们所受理的业务中,有4起是中小型企业的企业贷款审核,其中两起贷款成功办理,共计贷款260余万元;有5起个人住房贷款审核,其中3起贷款成功办理,共计50余万元;有7起个人消费贷款审核,其中5起贷款成功办理,共计32.4万元,其余的贷款共计15.7余万元,发放贷款总额358.1余万元。
跟随王哥的实习中,针对中小型企业贷款的审核,因为企业贷款最为高风险业务,公司产生坏帐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企业贷款。 在日常工作中,我看到,业务部从上至下每一个员工,对于企业贷款都保持着警惕的态度,在接到企业贷款时,都会从基础进行清查,一旦发现不利因素,便立即停止贷款审查,取消贷款资格。从手续上使企业贷款不再畅通无阻。具体审查时,公司对申请贷款企业要进行资产评估,涉及到总资产、总负债、资产负债率等各项考察项目。我们都亲自对贷款企业的生产部门(包括员工精神面貌、生产线完善与否、生产线是否持续生产等)、市场部门(包括市场销售状况、_市产业份额占有情况、产品消费者满意情况等)和财务部(年度、季度及最新三个月的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利润表、企业损益表等)等部门进行相应的检查与资料审核,对于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做出审核,最终做出初步审核意见,随后提交我公司风控部进行风险评测、审批意见及风险防范设计,所有通过风控部、总经理等部门审核通过最终决定发放贷款之后,我们业务部负责最后的贷款手续办理和贷后定期复查工作。针对个人贷款,我公司主要是进行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因为这两项业务的信贷风险是所有信贷业务中最低的,所以用较低的利率水平以吸引更多的贷款业务,实现创利。再从具作方式上看,在利率下调基础上,银行通过贷款中特定的条例,和公司合作,对所贷资金进行投保,这样既保证了所贷资金的安全性,又在和保险公司合作中得到利润,作为纯粹企业意义上来说是很好的盈利方式。当然,在具体规则的制定上,都是有利于公司利润的增长,并对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还分别做了关于实际贷款金额、最高贷款金额、首付金额、贷款年限、抵押资产内容、抵押方式、资产评估等方面不同的要求。这些要求又为贷款提供了安全性保障,使公司的坏帐率达到最小。 个人信贷业务,风险还是比较小的,利润的多少,仅仅取决于贷款数额的多少。只要根据市场特点制定相对应较低的利率水平,公司是可以从个人信贷上取得固定利润的,这两项贷款业务是可以实现资产增值的。因此,业务部的忙碌是不可避免的,当然这个部门也是最能锻炼人的部门,能很快的帮助一个人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涵养!
通过短短的一个月的实习,准确的说是见习,我确实学到了很多更实用的东西,比课本上的知识显得鲜活很多也实用很多,但通过见到这些从前都不可能见过的贷款公司业务部的工作任务之后,使我更加想要学更多的理论知识来扩充我的知识面,使将来在用到的时候能很随意的拿出结合实践很好的运用,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特别感谢我的直接领导王蕾,作为业务部经理,王哥耐心的带我“感受”到了现在的市场上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业务运营方式,特别是业务部的日常工作,另外感谢贵公司给我实习机会,让我更加真实的感受到我们身边的金融,突然觉得“金融学”并是不我们在课本上所看到的空洞和学术,希望以后的工作生涯依然能够与金融相关,感受其的丰富内涵和特别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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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部门关于湖北省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实施办法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6〕98号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及用途
第三章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审核及发放
第四章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申请、审核及发放 第五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贴息与手续费 第六章贷款担保 第七章贷款管理 第八章工作要求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湖北省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
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按《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宣传,扎实工作,确保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使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真正成为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六年九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推动创业促就业,切实发挥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含农村信用社,下同)发放,由专门担保机构或专项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用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再就业的贷款,以及商业银行对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上述就业再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小额担保贷款实行“自愿申请,严格审批,到期还本付息”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及用途 第四条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1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具体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享受期满仍未再就业,以及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仍未再就业的城镇其他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乡镇机构改革分流需要安置的人员。
2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并持有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3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并持有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4自愿到我省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而自有资金不足的高校毕业生。
如无特殊说明,本办法将上述四类人员统称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
(二)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外,下同),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第五条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及用途
(一)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或其合伙经营实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3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4具备还贷能力;
5信用良好,原则上应经过就业再就业培训,具有当地城镇居民常住户。
(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 2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3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4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能力;
5当年新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缴纳了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
(三)小额担保贷款的用途限于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其合伙经营实体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第三章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审核及发放
第六条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劳动保障部门、担保机构、商业银行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商业银行审批发放贷款”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贷款申请与推荐。
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个人,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或军队核发的《军人复员证》,或《高等院校毕业证》,向本人居住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申请人所在社区应对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申请人个人资信状况、经营场所、经营项目等进行初审和调查,初审合格的签署推荐申请人贷款意见,向县级劳动保障部门推荐。
申请人所在社区应于每月15日之前将初审合格的借款人申请表送达劳动保障部门。
第八条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应成立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财政部门、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参与组成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联合会审机构,每月集中会审不少于2次。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借款人申报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应召集财政部门、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对借款人申请项目进行审查。
第九条贷款资格审查。
联合会审机构根据社区的推荐意见,按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是:
(一)对社区初审材料进行复核,审查申请人是否达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基本条件;
(二)审查申请人个人资信情况;
(三)对申请人经营项目投资效益与风险预测进行评估;
(四)审查是否需要提供反担保。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可免除反担保:
(一)信用社区内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其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经信用社区推荐,担保机构直接办理担保手续,经办银行凭担保函发放贷款,本人不需提供反担保手续。
(二)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有创业项目且已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评审通过、无不良信用记录、经所在的信用社区出具信用证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担保机构可免除反担保。
(三)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成功创业,经营正常,有稳定的预期收入作为还款保证,且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担保机构可免除反担保。
第十一条经审查需要提供反担保的申请人可以如下方式进行反担保: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有稳定收入的人员以个人信用提供反担保,需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扣划工资委托书、单位代扣工资承诺书等。
(二)以本人或经授权的他人财产、有价证券进行反担保,需提供抵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评估资料、保险单;抵押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三)企业法人提供反担保,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证明、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经过年检的贷款证、其他财产证明、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的决议、企业资信等级证书等其他有关材料,有财务报表的还需提供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提供反担保的企业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税后利润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或具有申请贷款金额25倍以上的不动产。
第十二条核准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落实贷款实际用途。对手续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联合会审机构在申报表上现场签署意见、盖章认定,并将审核评估结果反馈给社区和申请人。对于不符合条件、联合会审未通过的,应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同时返还申报资料。
第十三条出具担保函。对于不需提供反担保的贷款,担保机构应在联合会审现场出具担保函;需要提供反担保的贷款,担保机构在申请人办理完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担保函。
第十四条经办金融机构在收到贷款担保函后及时与贷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申请人可按照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及时通过“小额担保贷款专柜”办理贷款。
第四章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申请、审核及发放
第十五条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按“企业自愿申请,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商业银行审批发放贷款”的程序进行。
第十六条贷款申请。
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应填写《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向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第十七条贷款资格审查。
劳动保障部门根据企业的申请,按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送同级财政部门复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资格审查的内容是: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贷款申请书;
4当年新招用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军人复员证》、《高等院校毕业证》; 5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6企业与新招用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7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8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企业盖章); 9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审查认定工作需自收到贷款申请资料之日起,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八条贷款发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凭上述手续和资料到商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商业银行根据相关法规,按照独立审贷的原则进行审核。商业银行需自收到贷款申请之日起,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调查、审查手续,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发放贷款;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反馈并说明原因。
第五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贴息与手续费
第十九条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人民币2万元左右,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根据其实际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数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第二十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经劳动保障部门、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联合会审后,经办金融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展期1次,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二十一条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得向上浮动。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由经办银行和借款企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政策协商确定。
第二十二条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由财政部门给予50%的贴息(中央财政和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所在地财政各承担25%),展期不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基准利率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50%的贴息(中央财政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所在地财政各承担25%),上浮利率部分不予贴息,展期不贴息。
贴息资金按季拨付,财政贴息资金审核程序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审核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4〕44号)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财政支持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财金〔2004〕66号)有关规定执行。地方财政应在收到经办银行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审核拨付贴息资金,同时将贴息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并附经办银行的申请材料上报省财政厅和专员办备案。如贴息资金未按时足额到位,经办金融机构可暂停小额担保贷款业务,贴息资金足额到位后,再恢复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微利项目范围按照鄂政发〔2006〕1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对开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贷款的经办金融机构,由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所在地财政按季给予手续费补助,补助的金额为当期实际发放金额的05%。
经办银行开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贷款发生的呆坏账损失,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后承担10%的补偿,其中:中央财政补偿5%,地方同级财政补偿5%。
第六章贷款担保
第二十四条担保基金。省、市、县都要建立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其中:省级保持在2000万元以上,市(州)保持在500万元以上,直管市保持在200万元以上,林区及县(市、区)保持在100万元以上。担保基金主要由同级财政筹集,专户存储于经办金融机构,封闭运行,专项用于小额担保贷款。
第二十五条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委托本级政府出资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担保机构运作;受托运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应建立贷款担保基金专门账户,贷款担保基金的运作与信用担保机构的其他业务必须分开,单独核算。未成立专门担保机构的地区,可将担保基金直接存入经办金融机构,由经办金融机构按照担保基金5倍的数额发放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自动提供相应担保,以此方式发放贷款出现的损失由经办银行分担20%。
第二十六条担保比例、方式。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机构以基金为质物,与相关银行签订整体担保合同。小额担保贷款责任余额不超过存储在经办银行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余额的5倍,担保费率不超过贷款本金的1%。在整体担保合同的担保限额内,贷款不再逐笔签订担保合同,经办银行以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书视为单笔贷款的担保合同。当担保基金代为清偿逾期贷款本息后,如小额担保贷款余额超过担保基金余额5倍,担保机构或财政部门应及时补足担保基金,达到贷款余额不超过担保基金余额5倍的控制比例。对已享受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不再为其提供担保。
第二十七条反担保额度。担保公司要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提供的反担保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贷款总额的30%。
第二十八条担保风险管理。担保机构对具体经办金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代偿率达到20%时,应暂停对该机构的担保业务,经与该机构协商采取进一步的风险控制措施,并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再恢复担保业务。担保责任依据担保合同的条款执行。同级财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部门确定贷款担保基金的年末代偿率的最高限制,对限额以内、贷款担保基金自身无法承担的代偿损失,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弥补。省级担保基金可承担市、州、县担保基金代偿损失的20%。
第七章贷款管理
第二十九条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小额担保贷款按期归还,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各有关方面要加强协作,各司其职。
第三十条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的责任:
(一)对小额担保贷款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和指导;
(二)负责对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对象的资格审查确认;
(三)负责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的认定;
(四)负责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五)帮助贷款使用人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六)结合实际建立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积极开发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等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项目。对经创业培训后获得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定期了解其经营状况,提供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出现的问题。
第三十一条担保机构的责任:
(一)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的创业项目进行可行性调查,对其中符合担保条件的人员提供信用担保;
(二)负责协调落实担保资金;
(三)参与审核小额担保贷款呆、坏账的确认、核销工作,承担担保风险和损失并及时赔付;
(四)小额担保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时,担保机构应在3个月内向经办金融机构履行清偿责任。在此期间,经办金融机构也应积极向借款人催收贷款,但根据担保机构与经办金融机构合同的约定或经担保机构同意,经办金融机构可在催收贷款的同时直接从担保基金账户中扣划借款人所欠贷款。
第三十二条经办金融机构的责任:
(一)建立健全信贷档案。经办金融机构应对小额担保贷款单设科目、单独统计、单独考核。当单个经办金融机构发放个人小额担保贷款不良率达到20%(含)以上时,应停止发放新的贷款,并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担保基金经清偿降低贷款不良率后,再恢复受理贷款申请。贷款到期不能归还至担保机构履行代偿责任之间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期间,小额担保贷款质量考评情况不纳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考核体系。经办金融机构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贷款不良率达到2%(含)以上时,停止发放新的贷款;
(二)会同担保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的创业项目进行可行性调查;
(三)定期进行贷后检查。经办金融机构在贷款发放后,要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风险,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通知担保机构;
(四)加强对贷款本金的回收及贷款呆账的追偿,减少贷款损失,并对呆、坏账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责任:
(一)审核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申请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定期对初审情况和本辖区所需小额担保贷款数额汇总上报;
(二)指导帮助贷款使用人做好生产经营;
(三)配合协助经办银行、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担保机构做好调查工作,帮助银行做好催收贷款工作;
(四)积极创建信用社区,探索“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的模式,为社区符合贷款条件的就业再就业人员申请贷款创造条件,降低反担保门槛。
信用社区的创建主体是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由其逐级向上申报,由市(州)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验收认定。
第八章工作要求
第三十四条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办落实,建立由劳动保障、财政、人民银行及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制度,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第三十五条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对当地经办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本办法的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第三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和经办金融机构制订和完善本地区的贷款担保基金管理措施,及时拨付贴息资金,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贷款担保基金和财政贴息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第三十七条社保基金存入的金融机构必须承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积极推动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较快发展。
第三十八条经办金融机构要结合本机构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确保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所需的资金和规模;随时掌握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主动与人民银行、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沟通信息、协调工作。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省财政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六年九月
⌑ 贷款实习总结 ⌑
尊敬的先生/女士您好:我们是********社会实践小组,现因实践需要,现在正在做关于小额贷款的社会调查,感谢您的配合。
1.您的年龄
a.16—25b.26—35c.36—45d45以上2.您的职业
a.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
b. 公司职员
c、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e.其他。你曾经缺钱吗?
a.经常遇到
b.偶尔遇到过
c.没有遇到过
4你有否考虑或申请小额贷款?
a.没有
b.考虑过,但还未申请
c.申请过,但没成功
d.申请并成功
5您对地方小额信贷政策有何看法
a.很完善
b.较完善
c.较不完善
d.不完善
6.您一般进行小额贷款的对象是?
a.正规金融机构
b.小额贷款担保公司
c.亲戚朋友
7您对地方**在小额信贷业务发展中的作用评价基本到位
b.较为到位
c.不太到位
d.不好评价
8你最希欢的还款方式是什么?
a.一次性还本付息
b.一次还本分期付息
c.按月还本付息
d.按季分期还本付息
9您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应该改善哪些服务?
a.简化贷款审批程序
b.完善贷款后检查程序
c.完善贷前调查程序
10.您认为小额信贷在您的生产中起重要作用吗?
a.非常明显b.比较明显
c.一般明显d.不明显
11.您认为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
a、 贷款金额太小了
程序很复杂。审批太慢了。利率太高了
其他12.您觉得阻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因素是什么(多选)a.市场需求不足b.
小额贷款公司性质的模糊性c优惠政策环境差d公司管理和经营不规范
潜在风险很大。f、 风险防控能力薄弱
13您是否申请过小额贷款(如果您选择,否则问卷将结束)a.是b.否
13您对小额信贷的现状有何看法?
14你对小额信贷的前景有何看法?为什么?
请留下您的相关信息,以便我们的后续访问。
再次感谢您的配合!
⌑ 贷款实习总结 ⌑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的2016年工作会议获悉,为更好地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公平性,我市自2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取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的规定,实行缴贷挂钩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且不能超过目前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缴存职工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同时,还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积累的余额用于新房装修等,解决了缴存职工买房的后顾之忧;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越多,贷款额度就越大;
双人贷款按照两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计算贷款额度,这样月缴存额较少或缴存时间较短的职工,可通过夫妻共同贷款或父子共同贷款增加贷款额度,提高贷款购房支付能力;
与贷款额度挂钩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含贷款申请前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职工因工作调转按月汇缴的住房公积金以补缴方式缴存的,计入缴存余额。子女以自己名义为已退休父母购房申请贷款且不占用子女贷款额度的,贷款额度不受子女缴存余额倍数限制。
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加大个贷惠民力度,完善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适时推出国内异地贷款业务,进一步降低或取消贷款相关费用,加大贷款贴息力度,更好地满足职工群众贷款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此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即将颁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化住房公积金归集拓面,逐步将“创客”、“个转企”等新兴行业和企业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加强催建催缴和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好职工权益,推动住房公积金归集持续、稳定增长。
⌑ 贷款实习总结 ⌑
贵州省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就业的促进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财政部关于积极发挥财政贴息资金支持作用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8〕77号)、《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100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全国妇联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9〕72号)、《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02号)及有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文件精神,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小额担保贷款实行“自愿申请,严格审批,到期归还”的原则。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资金主要由同级财政负责筹措,专户存储于同级财政指定的经办金融机构,封闭运行,专项用于小额担保贷款。
第四条 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应委托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信用担保机构运作。尚未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地区,可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经贸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后成立新的担保机构。
受托运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应建立贷款担保基金专门账户,贷款担保基金的运作与信用担保机构的其他业务必须分开,单独核算。小额担保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贷款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5倍,贷款担保基金收取的担保费不超过贷款本金的1%,由当地政府全额向受托的担保机构支付。担保机构可结合贷款申请人的信用水平和创业培训的成效情况,降低反担保门槛。反担保所要求的风险控制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贷款申请人实际贷款额的30%。
财政部门与经办金融机构应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由经办金融机构按照不超过贷款担保基金5倍的数额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担保基金自动提供相应担保,以此方式发放贷款出现的损失由经办金融机构分担20%。经办金融机构应对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单独设立台账,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担保基金代偿的审核监督,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市(州、地)所建立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与所辖县(市)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及运作,由各市(州、地)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六条 经办金融机构是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金融机构。各地可通过协商、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经办金融机构。
第七条 各地在条件具备的社区要建立信用社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要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各种台账齐全、数据准确并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信用社区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共同认定。
第二章 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条件及用途
第八条 小额担保贷款对象
(一)在户籍所在地,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1.持《再就业优惠证》和《就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 2.复员退役军人; 3.就业困难人员; 4.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5.失地农民和返乡创业的农民;
6.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城镇和农村妇女。
(二)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的,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第九条 小额担保贷款对象以及安置吸纳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的企业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一)从事不符合国家法律或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在金融机构有不良信用记录;
(三)财务制度管理不健全;
(四)无按期还本付息能力,经营状况恶化且难以改善;
(五)社会经济活动中信誉状况不良的,或最近三年曾有过不良经营、违约违法记录;
(六)其他按规定不能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情形。
第十条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及用途
(一)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有效证件和相关有效证明; 2.取得合法经营的证照及相关资料;
3.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具有可持续性、预期收益较好、具备还贷能力;
4.能按规定提供担保机构认可的反担保,对参加创业培训、完成创业计划书并经专家论证通过的,可适当降低反担保门槛;反担保所要求的风险控制金额应符合第四条的规定;对妇联组织推荐的借款人,经办担保机构原则上不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
5.接受经办金融机构的信贷、结算监督及担保机构的贷后监管; 6.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30%;
7.以代理、承包、租赁经营等方式自主创业的,提供证明其代理、承包、租赁等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相关材料。8.贷款只能用于补充所经营项目自筹资金的不足; 9.经办部门及经办金融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供的就业岗位真实;
2.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并能提供相关证照,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3.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4.具备还贷能力并能够提供担保机构认可的反担保,反担保所要求的风险控制金额应符合第四条的规定;
5.与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实际在岗3个月以上,并为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
6.接受经办金融机构的信贷、结算监督及担保机构的贷后监管; 7.贷款只能用于企业与经办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 8.经办部门及经办金融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付息方式
第十一条 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者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其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8万元,如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1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根据企业实际招用小额担保贷款对象人数,按人均8万元放贷,但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十二条 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
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经担保机构审核同意,经办金融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三条 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
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所有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均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第十四条 小额担保贷款实行按季付息,到期还本,计息时间从贷款到账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第四章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与发放
第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担保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并承诺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审批发放贷款的程序进行。农村妇女按照自愿原则也可经当地妇联组织推荐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按企业自愿申请、担保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经办金融机构审批发放贷款的程序进行。
劳动保障部门在接到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资料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担保机构应在申请人提供完备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担保的意见;经办金融机构自收到符合条件资料之日起,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贷款的审查意见,在签订贷款合同的5个工作日内,贷款金额要全额划入借款人的专用账户。同时,经办金融机构要在授权授信、资金安排等方面优先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的需要。对妇联组织推荐的借款人,经办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应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尽快办理担保和贷款发放手续。
妇联组织要做好农村妇女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登记服务,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做好推荐借款人的贷前服务、贷中管理、贷后核查和贷款回收工作,并积极帮助解决承贷妇女困难,切实增强妇女创业就业和增收致富能力。
第五章 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的贴息及认定
第十六条 对贷款从事微利项目(微利项目指国家限制行业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贷款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内的由中央财政据实给予全额贴息;贷款金额超过5万元的由中央财政承担5万元的贴息资金,超过5万元部分的贴息资金由省财政负担。贷款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妇女的,贴息政策参照《关于转发的通知》(黔财综[2009]6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贷款展期不贴息,贷款逾期利息及罚息由借款人承担。微利项目的贴息发生额度由经办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共同核准,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
第十七条 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贷款展期不贴息,贷款逾期利息及罚息由借款人承担。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发生额度由经办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共同核准,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
第六章 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
第十八条 经办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小额担保贷款不良率的监测,并适时将信息告知担保机构。当单个经办金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不良率达到20%以上时,应停止发放新的贷款,直至采取相应措施将小额担保贷款不良率降至20%以下。经办金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代偿率达到20%时,担保机构应暂停与该行的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经采取相应风险措施降低代偿率并报市(州、地)担保监管部门批准后,再受理贷款担保申请。
第十九条 经办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应对到期的小额担保贷款(含展期)采取催收措施。小额担保贷款在逾期3个月内,经办金融机构向担保机构提出书面代偿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担保机构进行审核后按相关程序履行代偿责任。期间,小额担保贷款质量考评情况不纳入经办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考核体系。
第二十条 担保机构代偿后应采取积极措施追偿债务。对恶意逃避债务的借款人(用款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回的资金及时归还担保基金。
第二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完善担保基金补充机制,每年要安排适当比例的资金,不断扩大担保基金的规模。对于担保基金规模当年增长5%以上的地方,中央财政将按当年新增担保基金总额的5%给予资金支持,省财政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将按各地当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担保基金补助,用于充实担保基金,不断提高担保基金的代偿能力。
第二十二条 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应当作好小额担保贷款统计、调查和总结工作,完善统计指标体系,统一统计口径,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并按程序报送统计信息。
第七章 小额担保贷款激励及补偿机制
第二十三条 财政部门按各地当年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额的2%给予奖励性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承担0.5%,省财政承担1%,各市(州、地)财政承担0.5%,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区和妇联组织等单位的工作经费补助。奖补标准按照贷款发放规模及回收情况、担保基金增长情况、担保放大倍数、促进就业效果等指标综合确定,由省财政部门会同劳动、金融、妇联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办法。奖励每年实施1次,于当年工作结束并经审核确认后拨付。
第二十四条 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发生的贷款呆账损失,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后承担10%的补偿,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一半。地方财政对开办符合上述条件的小企业贷款的经办金融机构按季给予手续费补助,补助金额为贷款实际发放金额的0.5%。
第八章 小额担保贷款呆坏账的认定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小额担保贷呆坏账的认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结清债权可认定为呆坏账贷款:
(一)借款人(用款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经办机构对借款人(用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二)借款人因死亡,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经办机构对借款人、借款人财产继承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无法归还贷款,经办机构对借款人(用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四)借款人触犯法律,依法受到制裁,无法归还贷款,经办机构对借款人(用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第二十六条 小额担保贷款呆坏账核销原则:以人为本,严格认定,逐户审批,对外保密,账销、案存、权在,按年核销。
第二十七条 小额担保贷款呆坏账的核销必须准备的材料:
(一)基本资料。包括呆坏账核销申报表,贷款原始资料复印件,借款人(用款人)、担保人基本情况和现状。
(二)调查情况。包括呆坏账贷款形成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结果,贷款催收情况及代偿证明材料。
(三)其他相关证明:借款人(用款人)破产、关闭、解散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死亡、宣告死亡或失踪证明;相关部门出具的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以意外事故证明;法院裁决书等。
第二十八条 小额担保贷呆坏账核销程序。由担保机构申请,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审核。经批准核销的呆坏账,担保机构要单独设立账户管理和核算,建立核销台账和进行表外登记。对已核销的呆坏账保留追偿权,对追回已核销的呆坏账资金补充担保基金。
每年元月15日前各地将上年呆坏账核销情况分别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第二十九条 对经认定核销呆坏账的借款人,担保机构原则上5年内不再审批其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此前我省出台的有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规定继续执行。与本实施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会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 贷款实习总结 ⌑
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申请
XXX县林业局:
本公司身为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直致力于林业产业化发展,累计林业产业投资3400多万元,用于荒山整治、林地改造、培育种苗、苗木种植、苗木中介及水利交通建设等,虽已逐步实现收益,且公司一直本着“取之于林,用之于林,服务三农”的方针,但由于林业产业前期投资巨大,受益周期较长的特性,加之公司的规模化发展,现面临融资难的问题,公司积极寻求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积极拓宽投资渠道,现已与中国建设银行XX县支行达成协议,将林权证号为:X林证字(2007)第XXX号、X林证字(2012)第XXX号、的林权(共计XXXX 亩)进行抵押贷款,特此申请,望批准。
XXXXXX有限公司
2013年X月X日
⌑ 贷款实习总结 ⌑
需求要相对比较大的、竞争相对比较少的、有上升潜力的款。
1.成交方向:看看这个类目那个属性成交最多:可以看材质、风格。
2.价格设置:选择用户最喜爱的价格区间为好。
3.利润:根据用户喜欢的价格区间,设置一个合适的利润。
4.实在不会选款的,可以观察聚划算,天天特价,淘抢购等淘宝风向标,哪个款式风格卖的最多,肯定没有错了。
选好了先了解一下新品的一些重要指标
1.点击率
新品可以没有成交,但是点击率一定要有。
2.收藏率和加购率
3.转化率
基本上一开始都是人为破零,然后补补单,如果不想人为干预,有两个,要么产品选得好,要么促销做的好,可以是前都是名减多少钱,第一名免单,这样子去操作
4.人气
人气有两个,一个是新客户的成交增加人数,另一个是老客户的复购率。如果你的店铺本来流量就有,有一定的老客户的,你让老客户去搜索,搜索再购买你的新品,老客户搜索的话,你的产品会优先显示,因为显示已购买过的店铺,他们来下单,权重会很高。(新品一上架,联系老客户来购买,可以是打折,可以是赠送,也可以找老客户补个单)如果有几十个上百个老客户回购,你的产品权重高到没有朋友。
5.成交增速
比如大家都是新品,那怎么判断哪个新品好呢,只能从销量上面看了,哪个新品成交增长块,哪个就更容易脱颖而出,可以需要配合流量来增长,保证转化稳定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开车。
⌑ 贷款实习总结 ⌑
1、加强与经营行交流联动,推荐业务实现较大突破。
20xx年,在中心支行零售部的协助下,与辖内经营行进行了密切对接,多次进行业务及政策宣讲,并为每家支行配备了对接的小微客户经理,通过不定期的走访支行,加强交流联动。在年初总行推出网贷业务尤其是稅融e贷业务以来,分中心借助辖内支行资源,实现了网贷业务成功发放125笔,金额5360.8万元。中心支行推荐稅融e贷业务笔数更是位列全辖第一,实现了槐荫分中心业务增长的较大突破。
2、加大外拓营销力度,深入市场进行地毯式推广。
20xx年槐荫分中心为寻求新的客户资源制订了详细的外拓营销计划,加大外拓推广的频率和广度,提高客户经理外拓营销能力和获客的成功率。同时,中心支行在前期制定了小微企业贷款推动方案,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职能优势,促进小微企业的稳健发展。
3、积极推进批量项目进度,开展多渠道对接。
分中心成立以来,就把平台批量业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今年分中心对已有项目的济南陕汽、联兴汽车工贸继续加强沟通联系;实现了与济宁金乡大蒜经销商合作的1000万元授信业务落地;继续与济南市财金农担积极合作营销惠农贷业务,截止到11月29日,放款72笔,金额1409万元;加强与槐荫区人社局联系,积极开展创业担保贷业务,截止到11月29日,放款324笔,金额3213万元。20xx年分中心积极开展各种新的渠道对接,分别与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山东省宝玉石协会、济南市茶叶协会、济南食品协会、山东汽配协会等机构进行业务对接。
⌑ 贷款实习总结 ⌑
防范贷款诈骗活动总结
近年来,贷款诈骗活动屡禁不止,给社会治安和金融环境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总结出了一些有效的防范贷款诈骗活动的经验和方法。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经验和方法,以期能够更好地预防和打击贷款诈骗活动。
我们发现,贷款诈骗活动的主要手段多样,主要包括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虚构贷款需求、假借身份证明等。要想防范贷款诈骗活动,我们首先必须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宣传教育,向公众详细介绍贷款诈骗活动的常见手段和特点,并告知民众必要的防范措施。
我们还发现,贷款诈骗活动的高发地点主要是银行大厅和ATM机旁。我们建议银行加强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监控设备的覆盖范围和效果,增加保安人员的巡逻频率和密度。同时,我们还提倡民众在办理贷款业务时要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或请求,如果遇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
我们还发现,贷款诈骗活动的互联网化趋势明显,尤其是通过社交媒体、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渠道进行的网络诈骗呈高发态势。为了防范这类诈骗活动,我们建议公众要保持信息安全意识,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尤其是重要的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等隐私信息。在接收到可疑消息时,要保持警惕,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们还发现,贷款诈骗活动的成功率与民众的金融知识和素质有关。我们呼吁政府加强金融教育,提高公众对金融知识的了解程度和风险的认知能力。教育部门应将金融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加强学生的金融素养培养;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提供相应的金融风险防范指导。
要有效防范贷款诈骗活动,我们必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银行要加强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监控设备的覆盖范围和效果;公众要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或请求;政府要加强金融教育,提高公众的金融知识和素质。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贷款诈骗活动一定能够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和金融环境将会更加稳定健康。
⌑ 贷款实习总结 ⌑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消费需求也不断提高。为了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需要贷款。因此,贷款行业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作为一名贷款咨询师,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作为一名贷款咨询师,首先要了解各种贷款产品的情况,以便向客户推销适合他们的产品。同时,还要了解市场动态、行情、政策等方面的信息,以便给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了解更多的知识,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咨询服务,是我的终极目标。
二、注重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客户信任和满意度是我们工作的基础,因此,为了提高客户满意度,我们必须注重服务质量。应建立“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从客户角度出发,了解客户真正的需求,用心做好每一份工作,努力满足客户的各种要求,让客户满意,让客户愿意再次选择我们。
三、加强团队协作,提高综合素质
贷款咨询工作需要以团队的形式进行。只有团队协作的效果才会更好。因此,我们要加强与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分享经验和资源,共同解决遇到的问题,提高综合素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团队成员的指导和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团队的整体工作质量。
四、提高自身思维能力,提高方案执行力
贷款业务种类繁多,需要我们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进行判断和建议,给出不同的方案。我们必须培养自己严密的思维能力,准确分析客户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推出最佳的解决方案,保证方案执行能力和效果。
五、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贷款咨询的工作内容繁琐、复杂,因此,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们需要建立规范化操作流程。贷款审批流程规范,文档管理完备,确保高效审批。同时,要学会利用各种办公软件和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总之,作为一名贷款咨询师,我们需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注重服务质量、强化团队协作、提高执行力、规范操作、确保工作效率,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实现自身价值的提升,并为公司和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 贷款实习总结 ⌑
在这个假期,我参加了内蒙古农业大学助学贷款下乡活动,圆满完成了学校开展的助学贷款工作。
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职责是:调查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助学贷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负责催交学费、学生保险工作;负责勤工俭学工作活动的安排。
所以我们实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 助学贷款宣传工作:
1、 从高考结束的开始,就着手于新学年的贷款准备工作,按往年贷款工作程序,及根据实际情况,通知需要新贷的同学及时备齐申请材料,保证了我系学生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
2、调查并了解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2012级老生的具体实际情况,使贫困新生贷款工作能更好地进行,进行相关贷款规定的宣传,准确地把好关帮助真正有需要贷款的贫困学生;
6,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做好贷款准备工作,协助银行和学校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 、 团队内部管理:
1在日常工作中熟悉团队的工作框架
2、 每次负责大的贷款相关活动过后,部长都将这相关程序的实际操中可以省的,由贷款同学自己做的.有利于工作效率及投入,以心得及经验的方式记下来,记住工作中的点点滴滴;
3.我们每天做什么? 什么时候发生繁重的工作量事件? 是一年中的这个时间吗?具体的事项该怎么处理?
工作中的得失,解决方案?我们对做这件有什么建议。每天都花点时间来写,一年以来留下来都是一笔宝贵的经验资源,让他们在以后甚至明年的工作中不用再重复学习和摸索这些,有更多的时间来创新;
4、 部门内真诚地沟通,包括和各部门的沟通交流学习,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友爱互助,使我们团体更具凝聚力,成为高效率团结的队伍;
三、个人感想
七月是个美好的季节,阳光洒在一群朝气蓬勃年轻人身上,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带着对社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到了内蒙古农业大学进行了为期1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为了加强对大学生资助特别是助学贷款政策及其效果的宣传,使大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广为人知。为了响应内蒙古农业大学2013暑假助学贷款下乡活动的政策,学校决定在本校10支三下乡队伍中选择一支队伍进行“助学贷款,助力成才”的活动宣传。
我要让助学政策走进千家万户,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助学贷款的宣传;调查我省贫困家庭对助学贷款及其他助学金政策的了解情况,形成质量调研报告;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结合典型案例,深化对学生的诚信、激励、感恩教育,促进学生的成长。我参加的这个队有七个人。重要的是要在2013年暑假开展助学贷款政策下的下乡活动。 在本次活动中,我们主要针对那些来自农村地区,家庭经济状况较差,负担较重,家庭曾经或正在因为子女上学而借钱的对象。
尽量让我们同学们在校期间能够有充足的时间学习,在校能有很好成绩来回报家人及社会;也同时在社会上建立个人诚信;在宣传中,我们把助学贷款落实到每个家庭,使助学贷款真正深入人心,真正实现了助人为乐的效益。 虽然,在问卷调查的过程中,村民对一些词汇的理解能力有所欠缺,但队员们都利用自己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相关基本办理业务的熟悉,用简单的语言向村民们细心解释,耐心热情地为村民解决疑问,都展现出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精神。而村民们都热情地招待队员们,尽力了解问题,还向队员们拿相关资料,通过队员们的解说,逐渐培养助学贷款的意识。
队员们除了一对一地向村民讲解外,还张贴了醒目的海报,吸引村民**。 经过下午的走访,队员们发现村民家中普遍人口众多,但实际劳动力较少,导致收入不理想,家中小孩读书上学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因此,公平、公开、公平的助学贷款政策的作用不可低估。
一些村民表示,希望国家能使施更多的人才培养政策,只有有知识的人才才能让国家更强大。在调查中,很多人只是听说了助学贷款,对他的背景和可靠性知之甚少。我们发现,很多村民对国家助学贷款了解甚少,甚至有人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政策。
遗憾的是,许多需要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学生错过了他们的大学梦!想想那些本来可以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来读完大学的学生,却因为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不够,只能回到田地里干农活,或者到外地打工,然后娶妻生子,这辈子就这样懵懵懂懂地过了。这不能不说是人生的一大遗憾和悲哀。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和边远地区助学贷款宣传力度不够。相关**、学校对此的宣传力度也不足,这就导致了很多将近就读大学的贫困学生错事了读大学的机会。对此,我们提出了几点加强宣传的建议。
我们都知道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了一个最广泛的宣传平台,我们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多**手段,通过新闻报道、理**章、公益广告、宣传画、宣传栏、电视专题片等方式对助学贷款工作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报道。高校的指导宣传工作不到位。相对于银行,学校是组织者,是学生的向导。
但实际上,一方面,不少学校或者简单地视其为银行的事,或者无视银行在助学贷款中的地位和权利,单方面做主。另一方面,宣传不到位,使学生对助学贷款的作用和意义没有足够的认识,没有贷款解决暂时困难的想法;信用观念教育不到位,学生缺乏必要的信用意识,客观上形成了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的观念障碍。特别是现阶段, 我国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学生了解助学贷款的程度, 申请助学贷款的范围, 使用助学贷款的效率等方面,学校的宣传工作做的还是远远不够。
希望通过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让更多的农村孩子享受到受教育的机会,国家的教育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以上是我们部门暑假开展的学生贷款实践的摘要。
信息工程系生保部
2011年2月27日
⌑ 贷款实习总结 ⌑
20xx年10月25日我正式进入小贷公司学习工作,由于进入时间尚短,那便总结一下2个月来的一些心得体会,为以后更好的工作打下一个坚固的基础。初入公司,一切为零,首先便是要适应这里的工作环境,同事之间的交往和附近地理位置的了解,最主要的是对公司行业状态的一个认知。这里的工作环境已经相当不错,并不需要吹毛求疵,毕竟来这里都不是来享受的。同事之间都给予了我最大的帮助,在此,非常感谢张总以及各位同事关心和教导,在你们身上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对于仪征以及周边的地形建筑重要街道通过业余时间也有了一定的掌握,尤其是公司需要经常接触的地方,各个银行,房管局,土地局,客户企业等等。针对于公司行业的现状和本身发展的情况,我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希望今后的工作当中学有所用。
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之后,便是初步的接触一些工作,都是力所能及的事情,并没有对我进行苛酷的要求和让我做一些超出能力之外的事,循循善诱,教之有道,再一次感谢各位的悉心培养和锻炼,我定将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当中。跟随武川,盛夏出门办事,每次都有新的感悟和发现,作为新人,多看多问多做,才能尽快的融入到集体当中,尽快的发挥自己的能力。
通过稳步前行,公司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法则是公司能够正常有序运营的基石。
财务知识、法律知识的业务培训,促使新人在业务操作尽快适应工作需要。
3:努力开拓市场,用足用好信贷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公司这一年的业绩有目共睹,这跟张庆总经理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利用一切关系和方式主动营销,选择了一批批较为理想和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后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全体工作人员必将更加努力的去开拓市场和进行稳定。
齐全、有效。基于以上办法严格执行和落实,可以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以上是我对于公司一些小小的心得体会,公司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不可忽视的是,信贷行业的风险永远存在而且严峻,这是我们万万不可忽视的问题,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迫在眉睫,我们应该不断的强化自我,不断的完善制度,增强抗风险的砝码,才能在仪征乃至扬州区域同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
新的一年到来,我们将以最饱满的热血和昂扬的斗志来迎接新一轮的挑战,让公司更上一个台阶,为20xx年目标奋力前行,fighting!
⌑ 贷款实习总结 ⌑
号上午,我们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雷文涛和贾帅两位同志参加了江苏省科技贷款公司第十期培训班。这次培训虽然只有短短的5天时间,但是省金融办和金农公司为我们精心准备了丰富的学习内容,使我们对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历史发展、运营状况、经营管理要求及未来发展的方向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对农村小贷公司发展的前景有了更充足的信心。我们公司经过充分的讨论与交流,总结了以下几点认识:
一、对于科贷公司经营定位的认识。
目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不断的蓬勃发展,其发展对资金的迫切需求却得不到满足,对比我国科技强国的大形势战略有明显的不对称。在此大环境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其被时代所赋予的社会责任感更加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坚持扎根开发区,服务科技型的宗旨,在为科技企业腾飞添砖加瓦的指导思想下,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真正发挥科技小贷公司贴近科技企业的专业优势。同时,坚持“只贷不存、规范经营、强化监管、防范风险”的原则,建设具有稳定资金来源和鲜明业务特色的专业化信贷公司,扶持科技企业发展,提升国家产业转型速度。
二、对于科贷公司所面临风险的认识。
贷款公司本身经营的就是风险资产,因此防范和化解风险是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在当前国内宏观经济持续低迷的背景下,风险的把控显得尤为重要。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面临四大风险,即经营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道德风险。通过专家的分析和指点,我们认识到防控风险的关键在于合规经营。每一个风险的产生都伴随着违规的操作,小额贷款公司“本小根基浅”,人少经验缺,面对风险的识别和化解等能力较弱,因此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做到合规经营,“不违规吸存、不放高利息贷款、不做假”,将平均利率水平控制在15%以内,稳扎稳打,把风险防范工作贯穿于业务经营的全流程,才能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其次是防范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小贷公司最大的风险,信用即借款人自身的人格信誉,变数很大,由此形成的债务链及为脆弱,一旦断裂和遭至破坏就会失去对贷款偿还的约束力。当前,在中小科技企业主信用意识淡薄,加上小额贷款较为分散,因此难以对借款户的不良信用行为给予有效的法律约束,这就要求小贷公司加强甄别信用风险的能力,对于放款要做到层层把关,将风险降至最低。最后要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由于小额贷款操作的简便性、发放的分散性,以及小贷公司员工操作上的疏忽大意、盲目自信、专业知识不足、道德败坏等问题,导致违规贷款较多,抑制了小额贷款公司以及科技企业的正常发展。因此,我们将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完善业务操作规程,不断培养和提高员工业务操作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建立有效的工资福利及激励制度,提升员工的责任心、忠诚度和归属感。
三、对于科贷公司发展的认识。
由于不能吸收存款,融资渠道狭窄、资本金规模偏小始终是困扰小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的瓶颈。省金融办和金农公司通过深入调研和潜心设计,为小贷公司规模增长创新地开发了统贷、助贷、“开鑫贷”、现金池、应付款保函等独具特色的产品,使我们小贷公司可以聚精会神地开发客户,大刀阔斧地扩大规模,以较低的平均利率水平赢取较高的资本收益率。因此,小贷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是“客信”,只有充分发挥小额、快速、简便的优势,开发和稳定有效客户,形成一个不断扩大的客户群,才能保持业务规模健康快速增长。
此外,“创新驱动”型小额贷款公司也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在风险控制良好,监管评级达标的前提下,深入了解客户差异化需求,积极与金融机构开展广泛合作,使自己成为全能业务型贷款公司,为广大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同时提高自身的中间业务收入,逐步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最后,感谢省金融办和金农公司为我们提供这顿知识饕餮盛宴,我们有信心在各级金融办的监督指导下,在金农公司的技术支持下,扬长避短,合规经营,健康发展,为江苏科贷这块金字招牌添光增彩。市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贷款实习总结 ⌑
公司自xx年xx月xx日公司正式对外营业以来,在各位股东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业务逐步步入正轨,现将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如下:
一、经营管理情况
(一)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省金融办的要求。截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同一借款人最高限额控制在100万元以内;账面利率控制在基准利率09.—4倍之间;无跨区域发放贷款的情况出现,无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出现。
(二)积极营销,扩大市场份额,加快业务发展步伐。20xx年以来,通过积极的营销,公司在信贷业务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突破,抢占了一定量的市场份额,建立了一批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加大了对信用良好,还贷能力强的客户营销及维护力度,在行业内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为今后的业务发展打下了基础。
(三)以效益为核心,完善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公司在不断加强和改善日常信贷工作的同时,注重和加强了信贷人员业务能力的学习和培养,逐步提高了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了完整的客户信息档案,强化服务手段,改善服务效率。
二、业务经营指标情况
截止20xx年末累计发生业务xx笔,累计发放贷款xx万元,累计实现业务收入xx万元。上缴各项税费xx万元。截至年末贷款余额xx万元,到期贷款和利息收回率均为xx%,信贷资金实现了良性循环,取得较好的经营效益。
三、贷款担保比例:
1、信用贷款xx笔,累计金额xx万元,占比xx%;
2、抵押贷款xx笔,累计金额xx万元,占比xx%;
四、存在的问题。
独挡一面的人才较少,相比其他同业对手,客户经理队伍的专业技能仍然有不小的差距或信贷风险防范意识不高,专业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融资能力有限。除股东资本金外,公司不能从金融机构或社会公众获得资金,无法满足中小企业、“三农”对资金的需求,制约了公司的发展。
3、公司客户数据未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无法对客户申请贷款和不良信息进行有效识别,对拖欠公司贷款本息的客户没有“不良记录”的制约作用,增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4、内部管理力度不够。公司自正式营业以来,着重搭建了以业务发展为重心的经营方针,但在实际的运行当中,许多内部
管理问题逐渐显露,主要体现在信贷资产质量,贷后管理及人才培养机制等几个方面。
五、工作规划
针对今年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
(一)实施人才战略,缓解和消除公司发展的“瓶颈”。
1、招贤纳才,网罗公司发展专业人才。根据企业发展战略,适时调整用人政策,招聘专业人才,充实公司的技术力量,满足我公司长期人才需求。
有培养前途的,创造条件进行专门的理论培训,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尽早培养为企业自己的高级专业人才。
创造,让员工参与到企业管理中去,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调动积极性,实行自我管理;敞开渠道,鼓励员工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按贡献大小给予不同的奖励。使每个员工产生一种归属感和成就感,充分发挥才能,做到公司与员工在利益上的双赢。
4、鼓励学习,不断提高。随着公司各种管理法规的不断完善,逐步建立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学习,考取适合公司发展的各种执业资格,为赢得市场做好人才储备。
(二)统筹兼顾,进一步加大信贷营销力度。
保全措施到位的企业及个人,在其产权明晰,手续齐全的前提下,集中信贷资金,为其提供各类信贷服务。
性质及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客户授信额度进行合理的调整,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
本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地利用各种合适的媒介和载体扩大市场占领份额。
(三)建章立制,实行公司规范化管理。
1、落实制度,强化问责机制,全方位化解信贷风险,加大贷款三查力度,明确清收责任,严禁向高风险企业和个人投放贷款,杜绝重放轻收的思想观念,加大贷后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贷款风险扩大趋势,杜绝新增不良贷款。严格考核,将贷款资产质量与信贷人员绩效收入直接挂钩。
2、加强制度执行管理和员工管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办。
3、强化贷款投放和风险管理。因地制宜,确定支持产业和投放重点。深入研究各信贷项目中的风险点,有效防范风险。
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分析和监控,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为信贷工作提供参考。
分析,使信贷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水平。实行信贷人员月例会制度。加强对信贷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不断强化合规经营和尽职意识,分析典型案例,学习同行业先进经验,找出差距,纠正不足。定期对信贷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信贷人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认清形势,及早谋划,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
由于国家政策调控的影响,预计明年内信贷资金市场将面临更大压力,对信贷运营势必带来影响。因此,需精心组织,在确保运营资金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拓展融资渠道,充分认识同业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严峻形势,仔细分析资金市场走势,及早谋划,制定符合市场导向的信贷工作指引,及早准备信贷工作方案和计划,树立“任务有压力,完成有信心”正确工作理念,确保信贷工作稳步、健康、有序开展。
(五)调整信贷结构,全面控制风险
1、仔细研究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营销具有实体经济平
稳健康运行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优质客户。保持信贷总额的合理增长与均衡投放,注重通过提高贷款周转速度和运作质量来满足客户融资需求。加快非信贷融资产品的创新发展,积极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多渠道融资支持。
协调性和持续性。
最后,在责任感一如既往的为客户和社会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将产值做大,将公司做强,创造新的业绩,展示新的风采。
⌑ 贷款实习总结 ⌑
在现代社会,贷款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首选,无论是购房贷款、车贷、创业贷款还是个人消费贷款,都能够帮助我们实现各种目标和梦想。但是在贷款的过程中,放款是一个关键环节,各种问题和困难也随之而来。通过多次的贷款放款经历,我总结出一些心得,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准备工作要做足。在申请贷款放款前,我们要认真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包括个人信用记录、征信报告以及贷款额度等信息。我们要提前了解各家银行的贷款政策和要求,以便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贷款产品。在准备材料上,要提前梳理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户口本、银行流水、工作证明等,确保齐全准确,避免出现资料不齐全的情况拖慢放款进度。
其次,选择合适的贷款机构。目前市场上有很多贷款机构,包括商业银行、网贷平台等。我们要选择有信誉、口碑好的机构进行贷款,避免上当受骗。可以通过咨询朋友、查看官方网站、了解贷款机构的业务情况和客户评价等方式来判断其可信度。同时,我们要了解贷款机构的放款流程和时间,避免因为放款时间过长而耽误了我们的计划。
第三,合理规划贷款用途。在贷款放款之前,我们要详细计划好贷款的用途和还款计划。无论是购买房产、创业投资还是消费,我们都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未来的收入预测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同时,要避免过度负债,不要盲目追求高额贷款,以免因过度负债而造成还款困难和信用风险。
第四,与贷款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在贷款申请的过程中,我们要与贷款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及时提供贷款机构需要的相关材料和信息。与贷款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助于提高贷款的成功率和放款的速度。
第五,及时了解放款进度。在贷款申请提交后,我们要及时了解贷款的审核进度和放款时间。可以通过与贷款机构的客服人员联系,了解贷款的审核是否顺利、是否需要额外的材料以及放款时间等。对于审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要积极配合解决,以确保贷款能够顺利放款。同时,我们也要避免一味地催促放款,要给银行一定的处理时间和空间。
总之,贷款放款是一个需要耐心和细心处理的过程。在申请贷款放款前,我们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和选择合适的贷款机构。在贷款过程中,我们要合理规划贷款用途和还款计划,积极与贷款机构沟通配合,并及时了解放款进度。相信只要我们按照这些心得去做,贷款放款的过程将会更加顺利,我们也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和梦想。
⌑ 贷款实习总结 ⌑
关于下发《乌鲁木齐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2012-02-20 18:15 来源:市劳动局网站
乌劳〔2012〕9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乌鲁木齐市农村信用联社,阳光雨露小额担保贷款公司:
为了更好的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的运行,根据国家、自治区、我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乌鲁木齐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暂行),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乌鲁木齐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确保小额担保贷款专项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乌银发【2006】24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关于的通知》(新财社【2009】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小额担保贷款实行“自愿申请、严格审批、信用担保、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政府贴息”的原则。
第三条
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拨出专款作为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存入当地承贷金融机构。担保基金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专项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经办银行、担保机构是指承担本市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受委托运作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
第二章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条件及用途
第五条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有一定职业资格,符合贷款条件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个人;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第六条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
1、具有本市户籍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统称为借款人)
2、乌鲁木齐行政区域内,职工总人数在30人以上300人以下,且资产或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等服务行业的企业。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第七条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
1、具有乌鲁木齐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农业户口;
2、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
3、具备经营场地;
4、具有所开办项目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有近期还本付息的能力。第八条
小额担保贷款用途: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提供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小额担保贷款资金不得用于从事与创业项目无关的其他投资、有价证券、期货经营和借贷活动。
第三章
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第九条
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借款人担保贷款的额度为2-5万元(其中5万元必须带动就业2人以上)。妇女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限额8万元(其中8万元必须带动就业3人以上),妇女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可贷款1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初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五年未就业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可提高到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其中贷款10万元必须带动就业3人以上,贷款100万元必须带动就业10人以上。
返乡创业农户贷款最高限额3万元。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不少于10人的,可享受50万元的贷款;不少于30人的,可享受100万元的贷款;不少于50人的,可享受150万元的贷款;不少于80人的,可享受200万元的贷款。申报材料中应提供带动就业人员的相关信息。
第十条
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
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为二年。大中专毕业生(毕业5年内未就业),贷款期限可延长至三年。贷款到期,借款人需要展期,应在贷款到期前三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财政、劳动、经办银行、担保公司联审会议同意,担保机构继续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
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第四章
小额担保贷款的还贷付息、担保、抵押
第十二条
借款人从取得贷款之日起,应根据借款合同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逾期未还清贷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及经办银行规定计交罚息,罚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抵押
1、房产抵押:须是本市房产,证件齐全,房产所有人和共有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同意抵押,能够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2、担保人:应为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垄断行业和国有控股公司中签订劳动合同、具有稳定收入的在职人员.3、五户联保:联保农户应是借款人与其户籍所在村的村民。
4、贷款5万元以内(含5万元),须提供一个担保人(行政事业单位)或足值的房产。贷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须提供两个担保人(行政事业单位)或足值的房产。第十四条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可以以房产、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等 2
作抵押或质押,并办妥相关手续。
1、以房产抵押,个人住房、门面房、办公楼抵质押率为总贷款的60%;厂房为总贷款的40%。
2、以土地使用权抵押,扣减出让金后同出让用地,抵质押率为总贷款的60%。
3、以有价证券质押,除其他城市商业银行或信用社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外,抵质押率为总贷款的90%。
第十五条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担保基金可为其提供80%的贷款担保服务,经办银行承担20%的担保服务。第五章
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
第十六条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创业人员,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小企业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给予50%的贴息。
以上两类贷款展期期间不贴息。
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按时足额还清贷款,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可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
第十七条
贴息资金由经办银行按季度根据结息清单或凭证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每季度结息后5个工作日,经办银行将贴息资金申请和明细表报送市劳动保障部门,随附每笔贷款的详细情况。
市劳动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贴息申请审核,并报送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对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的贴息申请复审后,10日内将贷款利息拨付到经办银行。第十八条
借款人还清本息后10日内,经办银行应将市财政划拨的贴息资金一次性划入借款人在经办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内。
此款只能用于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不得挪作它用。
第六章
贷款申请、审核程序、所需材料
第十九条
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村委会)推荐、街道(乡镇)签署意见、担保公司承诺担保、经办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借款人应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劳动保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相关材料,由社区(村委会)劳动保障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提交材料初审并签署意见,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盖章后,报担保机构考查、审核。
2、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贷款,经村委会、乡镇初审后,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认定意见,报担保机构考查、审核。
3、符合贷款条件的,经联审会议批准,担保机构与借款人签订担保贷款协议,经办银行审查后给予核贷。
第二十条
办理贷款手续须提交的资料
1、《小额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居民身份证、已婚借款人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其他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一寸近照;
4、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合伙人合伙协议书(从事种植、养殖业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
5、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担保方式为担保人的:担保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担保人一寸近照,担保人单位填写的《稳定收入证明》;
担保方式为五户联保(农户)的:联保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保人一寸近照,联保人共同填写的《联保承诺书》;
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的:房屋所有权人、配偶及共有人的结婚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照(或婚姻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首页、主页及平面图);
上述所需材料均按一式三份提供。
第二十一条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应向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填写《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市劳动保障部门核查认定后,符合贷款条件的,推荐给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需要提供的资料:
1、《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企业职工花名册;
6、企业新招用人员录用登记手续;
7、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企业劳动用工登记备案表;
8、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9、上和申请前一个月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10、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及工资表。上述所需材料均按一式二份提供。
第七章
相关部门职责
第二十二条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审查批准我市小额担保贷款的方案,负责与财政部门协调落实我市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审批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银行手续费、担保费补贴及各部门奖励补助,监督担保基金的运行,参加联审会、审核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第二十三条
财政部门负责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的安排,按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及时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银行手续费、担保费补贴及各部门奖励补助,加强对担保基金的监督与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担保基金的运行,参加联审会、审核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第二十四条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指导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委会)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培训相关人员,宣传我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制定我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办法,编制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各项预算,审核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银行手续费、担保费补贴及各部门奖励补助,组织召开小额担保贷款联审会议、审核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监督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的安全运行,管理、指导担保公司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负责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制定对社区(村委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考核及奖励计划,负责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核查和认定工作。第二十五条
经办银行的职责:
1.对联审会议审核批准的借款人申请,在办完反担保及公证手续,将完整的资料移交到经办银行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2.负责贴息申报,单独设置贴息贷款业务台账,妥善保管贷款合同及相关业务凭证,配合有关部门检查。
3.对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管理,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反馈有关情况。确保担保基金安全运行。
4.会同担保机构对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进行放贷前后的调查。
5、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向借款人发出《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者通过电话、短信向借款人催收贷款;对联系不上的借款人及时告知担保公司共同催收;通知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
6、对逾期未还清贷款的及时追索,并根据贷款的相关规定通知担保机构,共同履行追索责任。追索期结束后,借款人仍未偿付贷款本息的,由经办银行以书面形式上报联审会进行讨论;经联审会审核、研究,形成统一意见,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上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担保基金按协议承担代偿责任。
7、对出现的呆坏账损失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8、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履行的其他职责。第二十六条
担保公司的职责:
1、受托管理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
2、为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创业人员提供担保服务。
3、会同经办银行对申请人进行放贷前调查和贷款扶持项目运作情况跟踪调查,了解掌握动态变化;采取措施,确保贷款安全归还。
4、贷款到期前一个月,督促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
5、对逾期未还清贷款,及时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款通知书》,履行追索责任。
6、负责对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初审工作。
7、与财政、银行等部门对呆坏账损失进行审核。
8、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七条
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委会)劳动保障机构的职责:
1.社区(村委会)劳动保障机构负责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将借款人信息及时录入平台,出具审核意见,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推荐。2.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按规定对社区(村委会)劳动保障机构推荐的借款人申请核实并签署意见。
3.指导、帮助借款人搞好生产经营,定期不定期的走访、跟踪了解贷款人的经营状况,如发生变更或经营不善,及时将情况反馈至担保机构或经办银行。
4、配合、协助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督促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做好贷后催收工作。
第九章
小额担保贷款到期追缴
第二十八条
对贷款即将到期的,担保机构应及时会同经办银行提前一个月告知借款人限期归还,并将借款人情况通知所在社区(村)。
第二十九条
对逾期未归还贷款的,担保机构应会同经办银行和借款人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劳动保障机构共同追缴。对恶意不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可采取以下措施:
1、担保机构、经办银行、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劳动保障机构要建立小额担保贷款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制度。
2、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共同运用法律手段,对逾期不归还贷款的借款人提出诉讼申请。所产生的诉讼费由就业专项资金统一安排。
3、对逾期不归还贷款的借款人,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劳动保障机构,可在所在地予以公开通报,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予以标注,录入劳动保障平台备案。
4、经办银行及时记录逾期不归还贷款人员的不良信用记录,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第三十条
对逾期未还清贷款的,由担保机构会同经办银行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 5
联审会审核、研究同意后,将情况上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管理出具意见后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同意后,方可确认为不良贷款。不良贷款指小额担保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恶意不还或无力归还的情形。对发生重大灾难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良贷款,由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单独裁定。第三十一条
不良贷款的处理:
1、对不良贷款的代偿按照担保公司与经办银行签订的具体代偿协议来确定。
2、对不良贷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将扣减不良贷款所产生的担保公司手续费补助及经办银行手续费补助。不良贷款达到担保基金总额4%时,扣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全年手续费补助20%;达到担保基金总额6%时,扣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全年手续费补助50%;达到担保基金总额8%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市财政部门上报市人民政府,建议取缔担保机构资质、更换经办银行。
3、不良贷款,需担保基金进行代偿的,必须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划拨担保基金;未经批准同意擅自划拨担保基金的,对相关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处以划拨金额十倍的处罚,罚金由手续费中代扣。情节严重的,追究其领导责任。
第十章
奖励补助资金
第三十二条
奖励补助资金用于经办银行、担保机构以及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妇联部门及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劳动保障机构开展此项工作有关的工作经费开支和具体经办人员的适当奖励。
第三十三条
对为符合规定的个人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服务的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担保费补助按照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实际发放额给于补贴。计提比例根据上小额担保贷款发款额度予以确定。其中:实际放款额度在1.5亿元内,按照发放额2%予以计提;实际放款额度1.5亿至3亿元,按照发放额1.8%予以计提;实际放款额度3亿元以上的,按照发放额1.5%计提。
对为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性小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服务的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担保费补助按照当年实际发放小企业贷款额的1%计提。担保费补助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具体监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监督指导,主要用于担保机构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第三十四条 对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分别按照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的0.5%给予奖励补助
第三十五条当年由妇联组织宣传、培训推荐贷款成功的城乡妇女按照其小额担保货款发放额的0.5%给予奖励补助,专项用于各级妇联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相关经费及具体经办人员的适当奖励。
第三十六条
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奖励基金。为了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宣传工作,鼓励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协助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催收贷款,提取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手续费各10%,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奖励基金,对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申报及归还贷款的情况按给予奖励,此项奖励基金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封闭运行,主要用于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正常工作经费、宣传、工作人员培训和对基层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工作经费补助、及具体经办人员的适当奖励。奖励基金使用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提出具体预算规划,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市财政部门通过后执行。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建立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制度。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研究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付息还本等情况进行分析,加强指导、监控和管理。对有争议的问题,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市财政部门负责裁定。
第三十八条
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统计报表制度。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具体承担小额担保贷款的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按月上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准确提供小额贷款工作相关数据。
第三十九条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应采取积极措施,建立健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制度。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同意后,小额担保贷款可引入竞争机制,增加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第四十条
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局、经办银行、担保公司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 贷款实习总结 ⌑
随着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贷款领域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贷款咨询服务逐渐成为了贷款申请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作为贷款咨询师,我对这一工作的操作和实践有着一些总结与思考。
一、加强沟通能力
贷款咨询师的核心工作是与客户进行贷款咨询。在进行这一工作的过程中,要做到真正的“脚踏实地,耳听为虚,口占真言”,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服务。与客户的沟通是非常关键的,也是最基本的。只有了解客户的真正需求,才能针对性地提出方案和建议,让客户得到最合适的服务。同时,贷款咨询师还要根据客户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口吻和表达方式,让客户感到信任和舒适。
二、严格管理客户资料
在贷款咨询服务中,客户信息的保密性非常重要。贷款咨询师需要建立完善的客户资料管理体系,做到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同时,还需要确保客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三、向客户提供多样化服务
除了提供基本的贷款咨询服务,贷款咨询师还需要加强对各种贷款产品、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了解,以便向客户提供更加全方位的服务。此外,还需要关注客户的真实需求,推出个性化的服务,让客户感受到专业性和个性化的服务。
四、增强学习能力
贷款咨询师需要不断加强自身能力的提高,必须要保持对市场和行业的敏感性,不断学习新行业知识和新的技能,以便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还要关注客户反馈,了解客户对自己的评价和建议,在不断学习中不断完善自身。
五、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
在贷款咨询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是非常关键的。因为贷款咨询师需要同时处理多个客户,所以他们必须具备高效率的工作方式。贷款咨询师可以采用专业的贷款软件和工具帮助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综上所述,贷款咨询师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高效的工作方式、保证客户资料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多样化的服务和不断学习提高的态度,才能真正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贷款咨询服务。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贸易环境的不断变化,贷款咨询师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 贷款实习总结 ⌑
鄂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鄂州市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鄂州政规„201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修订)》经2012年第16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0日
鄂州市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发挥小额担保贷款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小额担保贷款是指由专项担保基金和指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金融机构发放,用于支持本市符合本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对象在创业过程中自筹资金不足部分的贷款。
第三条 小额担保贷款按照“权责明确、风险可控、程序清晰、运转有序”的原则实行流程管理。
—1—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市人社部门及所属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责:
(一)对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项目进行评估;
(三)定期向社会公布贷款余额情况;
(四)召集特别会商会议;
(五)对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项目进行跟踪检查;
(六)协助贷款银行和担保机构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清收工作。
第五条 市财政部门的职责:
(一)筹集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
(二)筹集与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三)负责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和贴息资金的预算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人民银行的职责:
(一)指导经办金融机构开办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二)制订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三)加强小额担保贷款的统计监测;
(四)审核银行贷款贴息申请;
(五)对银行贯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探索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
第七条 担保机构的职责:
(一)管理小额担保贷款基金;
(二)审查确认反担保人资格;
(三)审查确认代偿基金划扣额度及承担担保责任;
(四)清收已由担保基金代偿后的逾期贷款。
第八条 经办金融机构的职责:
(一)按金融机构法定贷款程序履行审查职责;
(二)发放贷款;
—2—
(三)贷后检查;
(四)按时清收或追索贷款本金;
(五)发布贷款风险预警信息;
(六)建立健全小额担保贷款信贷档案。
第九条 街道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的职责:
(一)对贷款申请人是否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条件进行核实和初审,并出具审核意见;
(二)指导帮助贷款使用人做好生产经营;
(三)协助相关单位催收贷款(包括送达催收通知、上门清收等);
(四)创建信用社区(乡镇),为辖区人员创业创造优良的信誉环境。
第十条 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特别会商机制。由市人社部门召集市财政部门、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就以下问题进行特别会商:
(一)贷款申请人经营项目投资效益与风险评估;
(二)贷款额度;
(三)小额担保贷款呆、坏帐的确认与核销办法;
(四)风险预警后的调控措施。特别会商可根据会商的具体内容,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
第三章 贷款对象、条件及贷款用途
第十一条 下列对象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一)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二)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含高校毕业生);
(三)退役军人;
(四)失地农民;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3—
(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七)残疾人;
(八)成年孤儿。
第十二条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三)从事的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四)经过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五)信用良好,具备还贷能力,反担保人愿意承担和履行反担保责任义务;
(六)尚未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
第十三条 小额担保贷款用途。只能用于上述符合贷款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 贷款程序、额度、期限
第十四条 小额担保贷款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由市人社部门统一印制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五份,连同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资料一起交由申请人创业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乡(镇)劳动保障机构进行初审。
(二)条件预核。申请人创业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在对申请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个人资信状况、经营场所、经营项目进行调查和核实的基础上,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
(三)项目评估。申请人将初审合格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送交市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申请人自愿参加创业培训并提供《创业计划
—4— 书》的,创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创业计划书》进行审查评估。评审合格的,在《申请表》上签署项目审查合格意见,并提出贷款额度建议。
(四)资格审查。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和项目评估后,将《申请表》连同相关身份证明提交市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市人社部门自接到申请人相关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申请表》上签署确认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将《申请表》分送市财政部门、担保公司、经办金融机构审查;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五)特别会商。市人社部门就申请人的贷款额度、经营项目投资效益与风险等相关问题,可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召集市财政部门、人民银行、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进行特别会商,与会各方当场签署会商意见。会商意见由市人社部门反馈给申请人及其创业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乡(镇)劳动保障机构。
(六)反担保审查。担保机构根据特别会商意见,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反担保人或出具信用社区担保函和抵押担保。担保机构对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情况进行审查确认。
(七)出具保函。担保机构在对申请人提供的反担保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申请人、反担保人签署相关协议,并向经办金融机构出具正式保函。
(八)发放贷款。经办金融机构自收到担保机构的保函和贷款申请人的贷款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会商意见,依程序进行贷款审查,并与贷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后,通过“小额担保贷款专柜”发放贷款。
第十五条 本细则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反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一)本市党政群机关(含省垂直管理部门)纳入行政编制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本市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单位纳入正式编制的在职在编人
—5— 员;
(三)本市(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
(四)中央、省驻市企业的正式在岗职工。
凡符合上述反担保人员条件之一的,男性应在57周岁以下,女性应在52周岁以下。上款第一、二项人员可同时为2名贷款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最高保额不超过10万元;上款第三、四项人员最高保额不超过5万元。
第十六条 信用社区信用担保额度不超过10万元。
贷款申请人以房屋、有价证券、土地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权、承包林权、农村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作为抵押物的,担保额度根据专业评估机构意见确定,但单笔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十七条 反担保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反担保人提供担保应经反担保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反担保人以个人信用提供担保,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扣划工资委托书、单位代扣工资承诺书等。
(三)反担保人承担到期贷款清收和逾期贷款的连带还款责任。
第十八条 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根据贷款申请人创业项目实际情况核定,最高贷款额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第十九条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可上浮3个百分点。
第五章 贷款担保
第二十条 担保基金。建立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市级担保基金不少于2000万元。担保基金主要由市级财政部门筹集,专户存储于经
—6— 办金融机构,由担保机构管理,封闭运行,专项用于小额贷款担保。
第二十一条 担保机构。市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全市小额贷款担保工作。会同市人社部门、市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选择1-2家商业银行作为经办金融机构,建立贷款担保基金专门帐户。贷款担保基金的运作与公司的其他业务分开,单独核算。
所有存入担保基金和社保基金的金融机构必须承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第二十二条 担保比例、方式。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机构以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质物,与经办金融机构签订整体担保合同。小额担保贷款责任余额不超过存储在经办金融机构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余额的5倍。在整体担保合同的担保限额内,贷款不再逐笔签订担保合同,经办金融机构视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为单笔贷款的担保合同。
第六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三条 实行贷款规模控制制度。为持续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作用,扩大政策惠及面,保证担保基金安全,每年度贷款发放总额度控制在贷款可用余额的70%以内。
第二十四条 建立贷款信息通报制度。担保机构将担保的小额贷款数额、经办金融机构将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数额每月定期向市人社部门报送。由市人社部门连同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的情况一起汇总后编制每月的贷款信息,分发市政府办公室、财政部门、人民银行、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
市人社部门应将当年贷款发放信息及贷款可用余额每月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经办金融机构在出现小额担保贷款到期还贷率低于90%时,应向市人社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市人社部门接到预警通知后,应立即召集市财政部门、人民银行、担保机构及
—7— 经办金融机构进行特别会商,就风险控制问题商定具体措施,确保基金安全。
第二十六条 建立贷款奖励机制,按当年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所需资金从中央和省级财政贴息资金中安排,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成绩突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信用社区等单位的工作经费补助。
对按期还贷的小额担保贷款人据实全额贴息;对逾期还贷的小额担保贷款人不予贴息,并对所逾期限依法加收罚息。
第二十七条 严格问责。在对小额担保贷款过程中不严格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导致贷款安全风险和担保基金损失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经济、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实行贷款清收责任制度。
经办金融机构在贷款到期前20日,负责向借款人和担保机构送达《贷款到期通知书》;
对已经到期仍未及时偿还的贷款,自逾期之日起第15日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组织清收,同时将相关情况通知担保机构。《贷款到期通知书》、《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无法送达借款人的,可商请市人社部门协助送达。
借款人逾期90日仍未还款的,经办金融机构向担保机构送达《逾期代偿通知书》;担保机构会同财政部门审查确认后,从担保基金中代偿贷款本息。
担保机构接到经办金融机构的《贷款到期通知书》和《逾期贷款催收函》后,应及时向反担保人告知相关信息,督促反担保人协助清收贷款;经办金融机构的《逾期代偿通知书》送达后,担保机构应通知反担保人在接到通知10日内承担相应的反担保责任;到期不自动履行的,担保机构致函市财政部门或反担保人所在单位直接从反担保人的工资中扣划担保贷款本息。
市财政部门和反担保人所在单位应按本细则的规定负责反担保人
—8— 的工资扣划。
市人社部门应协助经办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做好贷款清收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市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滥用审查权,导致具备条件的申请人无法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或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享受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情节严重的;
(二)因监督不力,导致贷款申请人获得的贷款没有用于申请项目和经营活动,致使贷款无法按期收回的;
(三)应召集特别会商会议,无正当理由不召集或不及时召集,致使担保基金发生现实风险的;
(四)不履行贷款信息通报和公布制度,或不执行贷款规模指标控制规定,致使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政策停止执行的;
(五)不履行协助清收贷款职责,导致贷款资金损失扩大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担保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本细则规定,对担保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导致担保基金脱离专户,被挪作他用或损失的;
(二)因审查不严,使不具备反担保资格的人成为小额担保的反担保人,并无法承担反担保责任,导致贷款不能或不能及时收回的;
(三)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清收职责,导致担保基金受损的。
第三十一条 因疏于监督,导致担保基金被挪作他用或遭致损失的,依法追究市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9—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经办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本细则规定及时发放贷款,导致影响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贷款到期后,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清收职责,迳行扣划担保基金代偿,导致担保基金受损的;
(三)不良贷款率达到10%时,不发布风险预警信号,导致担保基金安全受到现实威胁,后果严重的。
第三十三条 街道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因对贷款申请人贷款资格条件初审把关不严或伙同贷款申请人弄虚作假,导致相关审查部门误判,致使担保基金受损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贷款申请人采取提供虚假资料或编造虚假经营项目的方式骗取担保贷款的,一经发现,立即解除贷款协议,并由市人社部门负责收回贷款本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实施前已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按原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授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9月30日。原《鄂州市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鄂州政规„2009‟2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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