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税自查报告(合集十八篇)
发布时间:2018-06-21企业负税自查报告(合集十八篇)。
⬓ 企业负税自查报告 ⬓
1、企业基本情况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范文之整改报告: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xx]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4)企业已计提但确实无法偿付的利息支出,须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浪子注:此处可否推定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但为支付的符合扣除标准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312号)。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57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
(1)不得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不得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4)不得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5)不得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7)计提的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须进行纳税调整。
(8)工会经费应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在规定的比例内税前扣除。
(9)公益性捐赠的对象应符合财税[20xx]160号、京财税[20xx]542号文件有关规定,并取得文件规定的有关公益性捐赠票据。
三、税收优惠方面:
享受税收优惠企业,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的自查要求见本提纲“成本费用”中“利息支出”部分。
2、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20xx年1月1日前(不含)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3、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衔接须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五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20xx年1月1日前已开工未完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5、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成本的核算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1)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分别建立明细台帐,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停车场所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应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附件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要求。
8、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应符合国税函[20xx]2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应全面自查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不局限于本提纲中的内容。请您在自查报告中详细说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报告报送主管税务所。本次自查主要针对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自查中发现涉及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问题,请在自查报告中单独说明。自查报告须加盖公章,自查中没发现问题的,要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说明。自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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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宁食药监局[20xx]22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所于20xx年4月9日开始,进行了20xx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的完成食品安全工作,我所完成监管职能交接并履行监管职责,专门成立了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科,设科长1名,负责食品卫生工作,下设朝阳、小桥、马坊、大堡子、廿里铺五个检查小组,分片包干,落实到人;我所卫生监督员及助理监督员均配发了监督服、执法证,要求在监督检查时必须统一着装,亮证执法,并配备一辆监督执法车辆。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我所认真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符合本区实际的工作方案,在工作结束时
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开展了学校、建筑食堂、一次性塑料餐盒、筷子、地沟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专项整治工作;抽检餐(饮)具样品1495份;参加了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建卫”日等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点,摆放食品安全方面的展板,组织卫生监督专业人员发放《食品安全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指导手册》等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城北区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城北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了工作责任目标书,正在进一步完善的监管信息化网络;建立了投诉举报机制,且由专人负责。
20xx年度,我辖区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完成食物中毒事故处置率xx0%。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我所选择了城镇居名、农村居名、学生各30人,进城务工人员xx名,共xx0名的调查对象,对本辖区餐饮服务安全满意度进行了现场问卷调查,经调查发现,大部分被调查者不了解食品安全问题仅限于问题奶粉、染色馒头等重大事件的关 注,对其余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是很了解,投诉意识差,基本满意辖区的餐饮服务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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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印章管理,切实防范印章操作风险,我行按照总行印章管理办法和省行体系文件的要求,并根据市行下发第xxx号工作通知单,仔细对照检查标准,认真开展了公章和业务专用章管理操作情况的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印章管理自查情况
首先,我行综合部作为支行印章的管理部门,对现有在用印章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理登记,完善了在用印章明细清册,并对已经停用的废旧印章进行了认真清理,本次共登记在用印章100枚,清理销毁废旧印章20枚。分别是璞苑储蓄所9枚、迎春园储蓄所11枚;
其次,新增登记在用印章28枚。分别是中润大道储蓄所15枚(机构名称变更)、联通路分理处10枚,营业室3枚。由综合部负责了公章用印管理的自查,营业网点和客户服务部负责了业务专用章的自查。行章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行要求,做到指定专人保管、双人管理。由综合部经理专门保管(a角),另一保管人为印章专管人的b角。实行双人上锁保管制,行章存放于市行统一配发的保险柜内,主钥匙由a角保管、副钥匙由b角保管,用印时双人开锁。
收印时双人上锁,切实做到了人离章收。严格实行用印审批登记制度,做好用印登记,印章保管人如有急事需要交接时必须登记交接登记簿,交接时间按要求准确到分钟,避免了印章保管出现的“盲区”。在XX年我行及时更换了新的印章保管交接登记簿、用印登记簿、用印审批单、印章行外使用审批单,使用印管理更加合理规范。
目前,印章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旧章在用现象。
机构名称更换后,现党支部章1枚未更换新章。以上印章待市行明确制发单位后统一刻制。
2、用印登记簿登记不及时。
个别部门内部存在用印完毕不及时登记,而是将存在积攒多日的用印审审批单作为登记依据,易造成登记簿漏登之现象。
通过这次自查,明确以后必须坚持以下两点:
1:用印前,由印章管理人首先在用印审批单中的管理人栏项双人签字确认
2:用印后,立即登记用印登记簿。
3、由于人员受限,监印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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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纳税人名称:武汉德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税务登记号:420101717957651,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罗仁德,注册资金:300万元,经营地址:武汉高科医疗器械园(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818号)B区9号楼A单元5楼,主营:光机电一体化、高频激光、医疗器械、计算机技术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医疗器械、家用电器零售。
我公司于20xx年对我公司20xx年1月-12月所得税进行了自查,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29,914.56元,营业成本817,541.38元,税金及附
加5,017.57元,期间费用202,205.03元,营业利润5,150.58元,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为515.06元。
20xx年全年应纳所得税额515.06元,当年已缴515.06元,已缴清。
二、自查后发现问题:
自查发现,20xx年管理费用应调减10,751.70元,其中差旅费调减6,842.20元,业务招待费调减3,909.50元,调整后20xx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29,914.56元,营业成本817,541.38元,税金及附加5,017.57元,期间费用191,453.33元,营业利润15,902.28元,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为1,791.94元。
20xx年全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791.94元,当年已缴515.06元,次年1月已补缴1276.88元
三、我公司于20xx年2月前将应补缴的所得税已经全部缴清。
武汉德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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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好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我公司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加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检查整改报告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检查自查自纠活动情况
1、安全管理机构方面
我公司在安全管理机构建设方面,尤为重视现场技术、安全人员的配备,每个生产车间都配备了重要的人员及部门,生产现场每个工点都有现场技术人员及专职安全员全程监督,并全部对各人员签订了安全管理终端责任状,明确各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生产现场安全质量可控。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
通过自查自纠活动,部分工点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的,现逐步走上正规,例如总经理利用晚上空闲时间对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并对相关责任人签订了责任状,对员工生产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逐一制定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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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商数(按照商数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A-速算扣除数A。
第一,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的商数2000,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为10%和速算扣除数为105;
第二,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数: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叁仟元伍佰元后(外籍人员按肆仟捌佰元)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中规定,工资总额中包含奖金,《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年终奖属于奖金范围。因此年终奖应纳入工资总额范围,性质上属于工资。
但年终奖的发放,劳动法律没有硬性的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单位的自主权利,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规定发放。
很多企业会采用13薪或14薪方式奖励职工, 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但13薪不是奖金,和月薪性质相同,属于固定发放,发放数额、方式、时间都是确定的,且13薪作为月工资计算个税,年终奖则需要平摊12个月后再计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犹豫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
提前离职和新进职工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照同工同酬原则,也应当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单位将发放年终奖金明确规定在规章制度里,那么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口发员工的年终奖金。
如果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不适用于所有员工,不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自主决定是否发放此类年终奖金。
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单独按照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适用税率由应缴税所得除以12(一年12个月)之后确定,此方法全年只可采用一次。
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税率 — 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地域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 — (3500 — 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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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纪委通知要求,我区对公务活动中涉及的“三公”经费有关状况汇报如下:
一、“三公”经费管理状况
20xx年度,我区“三公”经费共发生7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8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没有公款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我区公务用车运行费实行定额管理,处级领导专车运行经费每年2.5万元,部门公务车经费每年1.5万元,凭据核销,超支不予处理。
公务接待费我们以林业局经营收入为基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当年公务接待费能够发生的最高额度,并把接待费用控制在最高额度以内。具体管理中,本着从严管理、勤俭节约、圆满待客的原则,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强化公费招待审批制度,加强公费接待部门和接待标准的管理,既加强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管理,又促进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三公”经费管理成效
透过各个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我区20xx年“三公”经费管理取得良好效果,即节约了资金,又发展了业务,在拓展外部市场,协调和密切各方关系上取得了可喜成绩。
今年我局将会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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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公司《税务通知》的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组织劳动、财务及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分析、讨论,并召开专题会议,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和关注点进行逐一研究,认真部署整改措施,严格检查整改,加强监督整改。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认识,端正态度,抓住整改重点环节
我们都认为税务通知的反馈是中肯和务实的,这对我们的团队建设和相关业务工作是一个很好的促进。我们必须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切实加强整改。首先,我们要强调整顿工作。最高领导者”亲自抓,同时坚持。谁负责,谁负责”原则,一次一个层次,分层次实施。二是要认真分解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纳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监督检查,抓紧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国纳税工作合理稳步推进。
二、针对存在的问题,严格措施,逐项落实有关问题
在这次整改工作中,我们加大了整改力度,按照《税务通知》的相关要求逐项列出整改措施,并在单位和个人中实施,认真解决。
(1)责成财政部门按规定期限及时缴纳人民币xxxx元的个人所得税;
(2)请充分考虑xx工作和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特殊性,停止缴纳xxx年度个人所得税。
在20xx年,我们的xx工作异常繁重。全体员工放弃休假,加班加点,连续超负荷工作,付出了极其艰辛的努力。为了提振士气,激励士气,我们给了他们缺餐补贴和补贴。此前,在使用税务部门的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系统之前,由于工作人员没有充分学习、理解和掌握税法,业务不够熟练,存在着难以计算税款的问题,尤其是在税率的临界点。有一个问题是税率是按税率(5%)计算的。但对于大、重点纳税人,我们严格把握标准,按照税法纳税,补贴可以免税的餐费。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虽然有些人在扣缴税款方面计算不准确,但总体来说,我们单位在xxxx缴纳的税款总额还是比较大的,建议不要补缴。
三、加强教育引导,建立合法纳税的长效机制
第一,加强引导,进一步增强思想认识。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干部特别是劳动、财政、税务干部对依法纳税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特别是要继续加强对有关错误思想的纠正,为实现依法纳税而不懈努力。
二是加强税法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素质。针对这次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将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强税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警察队伍和纳税管理干部队伍。
感谢税务机关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批评和指导,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纳税工作,继续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 企业负税自查报告 ⬓
1、企业基本情况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范文之整改报告: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不征税收入:
(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第一条的规定;
(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整改报告《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
(1)不得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不得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5)不得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7)计提的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须进行纳税调整。
(8)工会经费应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在规定的比例内税前扣除。
(京财税[20xx]542号文件有关规定,并取得文件规定的有关公益性捐赠票据。
三、税收优惠方面:
享受税收优惠企业,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的自查要求见本提纲“成本费用”中“利息支出”部分。
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第五条的规定。
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的通知》(京国税发[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情况备案表》。
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
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附件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要求。
8、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应符合国税函[20xx]2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应全面自查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不局限于本提纲中的内容。请您在自查报告中详细说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报告报送主管税务所。本次自查主要针对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自查中发现涉及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问题,请在自查报告中单独说明。自查报告须加盖公章,自查中没发现问题的,要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说明。自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
⬓ 企业负税自查报告 ⬓
自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使自己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业务技能、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更加牢固的树立起了发展经济的观念,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但同时对照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标准,与其他优秀共产党员相比较,还有一定的不足和差距。按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把党性自我剖析情况向领导、同志们汇报如下:
一、学习情况及体会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电子商务工作自查报告,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举措,是确保共产党执政地位、中国不改变颜色、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是顺利实现党的最高纲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党内整风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利用自身力量进行党的肌体自我医治、自我修复、自我完善的战略行动。
我在教育活动中,系统地学习了党中央、市、福州市及市委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十六大文献、党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我市党代会报告等材料;观看了伟人丰采记录片;做好、撰写5篇心得体会。通过学习,提高了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真是触动了神经、激活了思想。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上了个大台阶,党性观念、党的宗旨进一步得到了升华,业务工作水平也得到较大提高。通过对照先进性标准,自我剖析、深查细找、挖掘根源,找到了自身的差距和存在的问题。
二、自身差距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的不够充分。主要表现在:不是事事带头,有一种不骑马、不骑牛,骑个毛驴赶中游的思想在作怪。
2、创新意识不够强,执行、落实的多,创新发展的少。对上级规定的政策领会的不够深、不够透,有些照抄照搬的现象。对一些不太符合现实情况的问题,总认为反正是上级的文件、规定,执行就是了,不能够积极建议。
3、学习上缺乏自觉性。对新知识打击传销工作自查报告、新科技掌握的不及时、不牢固、不熟练。满足于一般性的掌握、了解,只求能工作就可以了,和其它同志相比,相差甚远,满足于现状的思想存在。对新的政策、观点,只是在电视、报纸上看、耳朵上听,一些具体要求和实际内容不了解,也不愿意了解,总认为和自己从事的工作不相干。通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明确了新了政策和观点也和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不熟悉、不了解、不掌握,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就要出错、甚至误事。
4、党性觉悟有时不太强,有时存在好人主义。对一些问题有时碍于情面,自己能过去就过去,问题不太大的也不好意思去说、去讲,时间长了给工作带来一定影响。这主要是一个“私”字在脑子里作怪。
问题存在的主要根源:从主观上讲个人纪律作风整顿自查报告,是思想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根弦绷得不紧,忘记了党的最高纲领和奋斗目标。从客观上讲,是存在着差不多就行的思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在作怪。再是总觉得人到中年,家务事较多,行动不是雷厉风行,没必要和年轻人搞什么争名夺利的。
危害:如果不是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让这种思想任其发展,把自己混同于一般地老百姓。久而久之党的作用也就暗淡无光了,假如我们每个党员先进性不能够发挥的话,什么党的最高纲领啊、奋斗目标啊也就成了纸上谈兵了。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就会动摇,我们的国家就会改变颜色。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深刻领会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精神实质和深远意义,扎扎实实地投入到活动中去,按照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国家产业政策,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与时(20xx最新学校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俱进,牢记“两个务必”。
2、强化服务,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人民的需要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履行好三项服务职能。要把实现党的最高纲领与日常工作融合贯通起来,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到我们具体工作的每一个程序中。
3、提高素质,弘扬先锋模范作用教师纪律作风整顿自查报告。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法制观念。自觉按照模范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通过查找问题,细化改进纠正的办法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以新的境界、新的风貌、新的标准、新的作为弘扬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把党的意志转化为我们每个党员的实际行动,用我们的努力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用我们实际行动去促进肥城的快速发展。
以上主要是自己在这次教育活动中,通过学习、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查找的不足。有些问题由于自己学习的不够深和透,还没有查找出来,请领导和同志们帮助查找。对制定的整改措施有些还不到位、不准确,也请领导和同志们加以帮助。总之,通过这次活动,自己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今后工作中自己有决心有信心改正不足,在各方面始终如一的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更好的、更加自觉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 企业负税自查报告 ⬓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体制的完善,税收对于企业来说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经营成本。为保证企业税收合规性及财务稳健性,税务部门引入了企业负税自查报告制度。本文将从标题所述的角度,详细阐述企业负税自查报告的内容和实施意义。
一、负税自查的定义和内容
负税自查是指企业主动检查纳税义务和纳税申报是否存在误差或缺漏的行为。负税自查报告是企业对自身税收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检查后所形成的书面报告。
企业负税自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税收政策方面:对当前适用的各项税收法规进行梳理和解读,包括国家和地方税收政策的变化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 税收申报和缴纳方面:对企业各项税种的纳税申报及缴纳情况进行审查,包括销售税、所得税、增值税等。
3. 税务合规性方面:对企业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资金流动性、发票管理、账务记录等,确保企业符合税法规定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
4. 税收优惠和减免方面:对企业是否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和减免进行审查,包括政府出台的各项税收减免政策和企业自身的合规操作。
二、负税自查报告的实施意义
1. 提高纳税合规性:通过负税自查报告的制度建立,企业将自觉开展申报及缴纳税款的全面检查,提高纳税合规性,减少税务风险。
2. 优化税务政策落地准确性:负税自查报告有助于企业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并在经营中准确落实,以避免因政策不明、理解偏差等原因导致的税务风险。
3. 提高税务自律意识:负税自查报告的实施能够加强企业税务风险意识和纳税自律意识,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提升企业文化水平。
4. 减少税务争议和纠纷:企业主动进行负税自查,主动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有助于减少税务部门的税收稽查,降低纳税争议和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5. 提升企业竞争力:负税自查报告的实施能够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税务声誉,增强与政府合作的信任,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负税自查报告的实施流程
负税自查报告的实施应经过以下几个环节:
1. 制定负税自查报告的实施方案:企业应制定具体的负税自查报告实施方案,明确报告内容、时间节点、责任人等。
2. 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企业应收集和整理与税收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财务数据、发票记录、税务政策等。
3. 审查和分析数据:企业应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审查和分析,找出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进行漏洞补充和合规整改。
4. 撰写负税自查报告:企业应根据检查和分析结果撰写负税自查报告,详细记录问题和整改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5. 提交负税自查报告:企业将编写完成的负税自查报告提交给相关税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根据要求进行补充和调整。
通过上述流程的实施,企业能够全面了解自身税务状况,及早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以确保企业的纳税合规性和经营的稳健性。
总结:
负税自查报告制度的引入,有助于企业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提高纳税合规性和竞争力。企业应积极进行负税自查,并通过编写详细、具体、生动的负税自查报告,为税务部门提供准确和完整的信息,促进税收落实和税务合规。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税收环境,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 企业负税自查报告 ⬓
办公室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制度,按照公司要求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安全生产理念,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办公室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较强,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 企业负税自查报告 ⬓
按照区委印发《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双滦办字[20xx]40号)文件精神,区工信局切实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遵循着重实效、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基本方针,注重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努力实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方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闫忠军为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建立了领导分工负责制,实行组长负责制,严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该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更好地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预公开制度。党组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调整后及时公开。二是聘请监督员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
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三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和领导接待日制度。对党员、职工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通过领导接待日制度,使党务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使党务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立足工作实际,增强公开实效性
(一)合理确定内容。区工信局党支部在党务公开过程中,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最大限度地进行了公开。根据《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工信局党支部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全局党务公开8方面重点内容:组织建设情况、思想建设情况、班子建设情况、干部管理情况、服务工作情况、组织决策情况、廉政建设情况及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二)在公开形式上,注重了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采取以下形式:一是设置公开栏:设置“党务公开栏”,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实效。根据工信局实际,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便于党员群众了解监督;二是采取会议、
文件形式公开。采取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支部生活会等会议形式公开;运用文件、简报、宣传资料等载体公开;三是利用媒体公开,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等形式,公开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
(三)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事先由相应业务部门提出,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由相关部门提供,先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经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后,予以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公开期间,充分注意收集、整理社会反映,对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在公开时限上,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采取逐段公开,比如为群众办实事的进展情况、民主生活等情况等;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比如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等。充分体现了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
开展党务公开必须要有一套规范、实用的制度来保证。从区工信局的实践来看,总结出这样几项经验。一是预公开制度。党组和支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调整后及时公开。二是聘请监督员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三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四是积极稳妥。开展党务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我们注重结合工作实际,不搞“一刀切”“一阵风”,不急躁冒进、方法简单、急功近利。做到既大力推进,大胆创新,又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五是坚持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做到协调运转。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是有机统一、密不可分的整体。开展党务公开,要结合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科学选择党务公开的有关内容,突出党务公开应有的特点,使党务公开在高起点、高标准上运作。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对政务公开中重大决策事项在党务公开中必须体现;注意防止党务公开大包大揽,削弱政务公开应有的作用;将两者有机结合,达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互动推进、互为促进的效果。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也达到了一定的目的,但与区委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表现在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到位;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今后,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党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党务公开的规律、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不断推进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程序制度化、公开工作责任化,健全和完善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深入持久、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协党务公开工作。具体来说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思想上抓巩固,坚持不懈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搞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工作上抓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出发,发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
⬓ 企业负税自查报告 ⬓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山东XX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现代化的大型肉鸡加工企业,由原临沂市XX食品有限公司搬迁扩建而成。公司总投资XXX万元,占地面积XXX平方米,环保投资XXX万元,占地XXX平方米,(一期工程年产XX吨,:如果分期的话)。
公司位于临沂市河东区XXX街,北距胶宜铁路临沂北站2公里,日东高速公路30公里,南距临沂飞机场3公里,西距京沪高速公路15公里,东距日照海港120公里,交通便利,资源丰富。公司于20xx年成功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销往全国各地,深受广大客户的欢迎与好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于20xx年4月编制了《山东XXX公司年产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临沂市环保局于20xx年4月18日的临环发【20xx】XX号文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工程于XXXX年XX月开工建设,XXXX年XX月一期工程投入试生产,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也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环保设施运转正常,XX项目具备了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议和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环保局及临沂市环保局批复意见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建设和设计施工过程中始终把环保问题放在首要位置对待,严格执行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强化环境管理,主要措施如下:
一、 生产用水
我公司排放的废水主要是XXXX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水,废水采用“气浮+厌氧+好氧”的物化+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经工业园排污管网排入河东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李公河西支渠。处理后的水达到GB13457—92《XXX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XXX”的标准。处理后的中水一部分用于绿化,另一部分则用作设备和地面冲洗用水,达到循环利用,减少排放的目的。锅炉除尘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一般不排放,补充水为蒸发耗水企业升。
从最初组织生产开始,厂里一直严格遵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步步为营,坚实走好发展的每一步。在厂子的组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济南长清质检分局大量的无私帮助,厂子一直有着明确的方向和正确的道路。本厂的产品质量一直很有保障,没有出现过什么质量事故。
厂里所用的主要原料有味精、食盐、淀粉、白糖、糊精等,这些原料必须都是经过正规的渠道,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很严格,必须符合国家对该食品的卫生要求,比如味精要符合gb /8967的要求,白糖要符合gb 317的要求,等等。
厂里所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是呈味核苷酸二钠、鸡肉香精、柠檬黄等,这些添加剂的购进和使用都是严格按照gb 2760的要求做的。
⬓ 企业负税自查报告 ⬓
内蒙古高原杏仁露有限公司,地处鄂尔多斯市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主要从事植物蛋白饮料和果蔬汁饮料的生产和销售,于 20xx年的8月8号成功换证。
20xx年1月19日开发区质监分局工作人员到公司进行指导,现将公司目前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生产所用的主要原辅料有白糖、聚甘油脂肪酸酯、苹果酸、柠檬酸等,这些原辅料都是经过正规的渠道,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很严格,必须符合国家对该食品的卫生要求,并且相关资质材料有专人管理。严格的履行原辅料入厂的验收检验工作,设独立检验员负责该项工作。
二、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我工作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班班检查。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设备。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均保持独立空间,没有交叉污染。
三、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我公司配备了电子分析天平、台式电热恒温干燥箱、酸度计、超洁净化工作台、台式电热恒温培养箱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所使用的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检验人员经过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按照国家
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四、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
我公司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五、食品标识标注情况:
我公司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六、企业人员培训、体检情况:
我公司所有和生产相关的人员均参加了体检,取得食品从业许可证书(健康证)。并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技术知识培训。
七、我公司对生产安全非常重视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与学习,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的质量安全及人员设备安全。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高原杏仁露有限公司
20xx.01.19
⬓ 企业负税自查报告 ⬓
企业自查报告是企业为了帮助自身发展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它通过对企业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以发现潜在的问题、弥补不足、改进经营策略,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指导。
在自查报告中,企业需要详细描述自身的经营情况和目标。这包括企业的规模、所处行业、市场份额、主要产品或服务,以及企业的长期和短期目标。通过详细描述这些信息,企业可以让读者全面了解企业的情况,为后面的自查工作奠定基础。
接着,自查报告应当介绍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员工情况。这包括企业的内部管理体系、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以及员工的数量、构成和素质。通过分析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员工情况,企业可以评估是否存在协调不足、沟通不畅或者人员流动过大等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在自查报告中,企业还需要详细描述其经营环境和竞争对手。这包括对行业发展趋势、政策法规、市场竞争格局和竞争对手实力等方面的分析。通过对竞争环境的深入研究,企业可以了解行业的未来方向和发展趋势,为企业的战略规划提供有力支持。
企业还需对自身的经营绩效和财务状况进行详细分析。这包括企业的销售额、利润率、现金流等方面的指标分析,以及各项财务报表的审核和核对。通过对企业经营绩效和财务状况的分析,企业可以了解自身的盈亏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自查报告还应对企业的市场营销、研发和生产等方面进行详细评估。这包括市场营销策略的有效性、产品研发的进展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分析。通过对企业各个方面的评估,企业可以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以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在自查报告中,企业需要总结前期工作,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发展计划。这包括对之前的自查工作的评估和总结,以及对接下来的改进方向和发展目标的规划。通过对前期工作的总结和后续计划的制定,企业可以及时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做出符合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的决策,为企业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小编认为,企业自查报告是一项全面、详细、具体且生动的工作,它涵盖了企业的各个方面,通过对企业的自身情况、员工状况、经营环境、财务状况等进行详细评估,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参考。企业自查报告的编写不仅是一个系统分析和评估的过程,更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必然环节。只有通过自查报告的深入检查和分析,企业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迎接挑战,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 企业负税自查报告 ⬓
我公司与3月12日对公司1月—12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实现营业收入 度经营性亏损元 。
二、 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其中:
2.营业税:我司上缴纳营业税元。
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司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司上缴教育费附加元。
其中:
5、 堤防费:我司应缴堤防费元。
6、 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司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 教育发展费:我司应缴教育发展费元。
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 工资收入元,我司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 土地使用税:无
3. 房产税:我司度无房产税
4. 车船使用税:我司拥有小车 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元,已缴纳。
5. 印花税:我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 规费、基金部分:
1、 我司度为职工4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 我公司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 企业负税自查报告 ⬓
根据《公司法》及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于年月日召开的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与年月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情况。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xxx组成,其中xxx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清算组于年月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年月日在报纸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公司财产情况。截止年月日清算基准日,公司资产总额元,其中,净资产元,负债总额元。
四、公司财产构成情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公司财产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
五、公司债权、债务情况。
1、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债权已清收完毕。
2、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债务已清偿完毕。
六、公司剩余财产的的分配情况。
公司剩余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已分配完毕。
七、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由xxx负责保存。
八、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公司已清全部税款并办理完毕税务注销,公司已全部清偿。
1、企业基本情况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xx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不征税收入:
(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整改报告《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xx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第一条的规定;
(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
企业财务自查报告(通用xx-08
最新企业安全自查报告(通用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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