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供暖应急预案(精选十五篇)
发布时间:2018-06-18电供暖应急预案(精选十五篇)。
❈ 电供暖应急预案
为切实抓好省政府第五批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完善出租屋消防日常管理监督机制,维护我镇出租屋消防形势安全稳定,提升出租屋主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屋主相互学习管理经验、形成联动互助关系,推行社会化管理模式,共同预防和应对小区范围内的各类治安、消防、卫生等事件的发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幸福的居住环境,我镇以此为契机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文明示范小区创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和强烈的责任意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采取“辖区政府负总责、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依法督促”的办法,深入排查整治出租屋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出租屋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幸福的良好居住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出租屋消防安全文明示范小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流动人口办,具体负责协调统筹各单位做好创建活动的各类实施工作,及时整理信息及数据资料进行报送。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底前完成)
由镇流动人口办与消防大队视察我镇符合创建条件的出租屋小区,报专项领导小组研究后拟定消防安全文明示范小区创建试点位置。经领导小组商议及现场视察,目前选定三乡镇大布西门口大街新址出租屋小区为试点。
(二)措施落实阶段(7月-8月)
参考《中山市创建“出租屋安全文明示范小区”实施方案(试行)》及《中山市出租屋管理规范(试行)》有关文件要求,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联动的方式,稳步推进示范小区创建工作的开展。具体内容如下:
1.成立由小区出租屋业主(代理人)、流动人员代表(每户出租屋至少1名)、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出租屋安全文明小区工作组,设组长、联络员(负责与职能部门联系沟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不断完善小区内治安、消防、卫生等管理措施,逐步提高小区管理水平。此项由流动人口办负责。
2.小区内应设立流动人员意见收集箱,方便流动人员向工作组或服务站反映意见和建议,同时小区内出租屋纳入中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出租屋免费中介服务,并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宣传栏公布出租屋租赁信息。此项由流动人口办负责。
3.发动小区出租屋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组织屋主自行筹措物业管理经费,用于小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同时,小区应设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包括小区卫生、治安等。业主委员会还应不定期组织小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活跃小区居民生活。此项由流动人口办、大布村委会负责。
4.小区制定有流动人员动态管理制度,对流动人员进行信息化登记管理。小区内出租屋安装流动人口自助申报系统,出租屋主(代理人)如实在系统中录入租住人员信息,并及时向小区工作组和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承租人员各类情况。为进一步强化对出租屋内流动儿童的`监管,我镇流动人口办将探索建立出租屋流动儿童动态信息库和推广出租屋消防温馨提示铃系统的安装工作,全面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此项由流动人口办、公安分局负责。
5.小区出租屋必须全部符合安全文明出租屋消防标准,出租屋及小区范围内不存在电线、弱电线等乱拉乱接现象;出租屋内配备灭火器、应急灯;4层及以上出租屋的疏散楼梯须直通屋顶,无疏散楼梯直通屋顶或公共通道等设有防盗网的,应在明显便于疏散的位置开设逃生、救援出口,并应设置辅助疏散设施(如逃生绳、逃生软梯、缓降器、室外铁梯或铁爬梯);出租屋不存在违章建筑或结构安全隐患。具体消防整治措施标准、硬件配置要求、人员培训由三乡镇消防大队提供、指导。此项由镇流动人口办、消防负责。
❈ 电供暖应急预案
供暖用电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精选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冰雪天气时我区城市道路防雪清雪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挥,合理使用防雪清雪资源,明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城市防雪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各应急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做到迅速、积极、有序、高效地处置灾害事件,控制突发事件,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小,保证道路交通设施完好,确保全区生产、生活正常进行,为全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方区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政府领导原则: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冰雪天气防雪工作,形成社会整体合力。
1.2.2依法规范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冰雪天气防雪清雪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提高防雪清雪工作的效率。
1.2.3分工负责原则: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单位、部队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防雪清雪工作。
1.2.4优先原则:防雪清雪工作重点保证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等(兼顾其它道路)交通畅通。
1.2.5属地化原则: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区域范围内的防雪清雪工作。在落实专业防雪清雪队伍工作责任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驻区单位的作用,就近协调力量,提高防雪清雪清雪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
1.2.6快速反应原则: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请示快、处理快、反馈快。
1.2.7协同配合原则:及时进行全行业救援、配合,通力协作。
1.2.8资源共享原则:冰雪天气应急需要动用人力、物资等不同资源,做到资源共享,减少资源储备,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1.3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和青岛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编制本预案。
(1)《青岛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3)《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4)《青岛市冰雪天气应急预案》;
(5)《四方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与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四方区范围的车行道、人行道防雪清雪、清雪,重点保证主、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人行立交桥、地下通道、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特殊需要部位等处的冰雪天气应急处置。根据气象信息提供的降温、降雪天气警报,预测有道路积雪或降水结冰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2、城市道路冰雪天气应急体系
2.1冰雪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局,负责辖区内道路防雪清雪工作日常运行管理和事件处理,办公室主任由建管局局长担任。
2.1.2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建立由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灾通讯网、应急队伍、应急保障所组成的应急救援系统,提高冰雪天气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及时掌握降雪信息,并将防雪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4)代表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辖区内的防雪清雪工作。
(5)组织召开区内有关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冰雪天气应急工作的方案、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
(6)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区人民群众冰雪天气安全和积极参与防雪清雪应急工作的意识。
(7)加强区域合作,交流防雪清雪经验。
2.2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构成与职责
2.2.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构成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区建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维总公司、各街道办事处、公安四方分局、交警四方大队。
2.2.2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在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
(3)参加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召开的工作会议。
(4)区建管局全面负责防雪清雪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全区企业的防雪清雪工作;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接到通知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落实驻区单位“门前三包”范围的清雪工作;区城维总公司负责辖区市政设施的防雪清雪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自辖区防雪清雪。
(5)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将所属防雪清雪任务分解至具体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并严格落实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单位监督人以及材料贮备、车辆、人员等有关事项。
(6)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负责分片巡查并及时掌握防雪防雪清雪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
(7)各部门、单位要切实保障本单位的搜救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及时按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要求参与防雪清雪工作。
(8)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工作程序,学习掌握防雪清雪应急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9)遇有降雪天气,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并立即组织社区群众做好防雪清雪工作,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
2.3应急联动机制
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必要时可调动区内大型设备和人员、物资,情况紧急时可启动社会联动网络。
3、预警预防机制
建立预警预防机制,通过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3.1预警预防行动
3.1.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四方区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并通知有关单位。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参与冰雪天气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
(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密切关注冰雪天气形势的发展态势。
(2)相关单位加强值班、值守,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开始值班待命。
(4)应急保障队伍、应急设备、物资准备。
3.1.2预警预防行动的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内容:应急值班、应急人员、防雪清雪队伍、物资的准备情况等。
(2)监督检查方式:电话查询或实地检查等。
(3)区建管局负责区内专业防雪清雪队伍、应急人员的监督检查。
3.2预警级别
积雪、冰冻自然灾害等级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以分为特大事件、大事件。
(1)结冰及积雪情况严重,不能保证车辆正常行驶,可定为特大事件。
(2)结冰及大范围积雪情况较轻微,仍可保证车辆正常行驶,可定为大事件。
4、应急反应与设置
4.1除雪应急反应与处置
4.1.1应急要求
(1)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防雪清雪并举,及时做好主干道、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人行立交桥、地下通道、公交线路集中道路、坡度较大道路、特殊需要部位等重点位置的防雪清雪作业。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人行道及其他道路的清雪工作,驻区单位要根据“门前三包”的要求做好清雪工作。
出现白天降雪情况时,各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要密切关注道路积雪或结冰情况,出现积雪时要及时组织防雪清雪,在雪停后两小时内完成防雪清雪剂播撒任务;出现夜间降雪情况,路面出现积雪或结冰时,各级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要在早7:00前全部完成防雪清雪剂播撒任务;出现连续降雪情况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保证道路交通畅通;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清雪工作标准参照专业队伍的工作时间要求执行。
(2)防雪清雪材料主要采用防雪清雪剂,防雪清雪剂应选用当前较环保的品种,严禁使用钠盐产品用于防雪清雪。人行道的`除雪要采取清扫的方式进行。
4.1.2处理办法
(1)当气温降至零摄氏度以下,降雪量不大,仅有少量积雪时,要保证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防雪清雪和扫雪相结合”的作业方式,清除道路上的积雪。
(2)降雪量较大,路面开始结冰,道路通行条件趋于恶化的情况下,要使用撒水车喷洒防雪清雪剂,并配合人工洒防雪清雪剂,以保证车辆正常通行。须控制单位面积的防雪清雪剂用量,每平方米洒防雪清雪剂溶液(浓度为20%)不得大于200克。
5、后期处置
5.1后期处理
5.1.1防雪清雪工作形成的废渣,包括沙土等剩余物料,由区建管局监督道路保洁单位在雪融后两天内打扫、清运完毕。
5.1.2当冰雪天气有所缓和后,区城维总公司应组织力量对喷洒过防雪清雪剂的设施进行冲洗,最大限度的减少防雪清雪剂对设施的不利影响。
5.2调查和总结
防雪清雪工作完成后,区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等责任单位要继续跟踪和落实设施损坏情况,收集和汇总本辖区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及有关信息,及时报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要将全区防雪清雪工作总结上报市应急指挥中心。
6、应急保障
6.1人员保障
6.1.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立由区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应急预案工作小组。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由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实行统一指挥。
6.1.2各有关单位要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各责任区的设施运行安全。应急队伍人员应对市政道路设施情况熟悉,有专业技术,能够在现场指挥领导下有序地执行所承担的职责。
6.2物资保障
6.2.1区建管局、城维总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应急处置预案有关规定,配备应急车辆、工具、材料和通讯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车辆停放地点,材料堆放点、工具存放仓库要有明确位置,以保证按要求及时到位投入使用。各单位设备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修和维护。
6.2.2防雪清雪剂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市城市防汛办公室统一采购、调配。
6.3其它保障
在应急处置中,医疗救护等社会公共部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的需要,各司其职,行使保障职能,共同做好恶劣气候下的应对措施。
7、宣传、培训
7.1宣传
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要加强冰雪天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使公众了解冰雪天气安全知识、区防防雪清雪应急指挥中心职责以及相关预防、应急常识,增强应对冰雪天气突发事件能力。
7.2培训
7.2.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对应急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7.2.2各实施责任单位对各自应急队伍人员开展防雪清雪专业知识培训,区应急指挥中心承担相关指导工作。
8、附则
8.1冰雪天气
据资料记载,青岛市年平均结冰日为82天,年平均降雪日为10天。每年自11月15号起进入防雪清雪阶段。
8.2监督检查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建管局负责分片巡查并及时掌握防雪清雪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
8.3奖励与责任
8.3.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将视情对在冬季防雪清雪应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8.3.2对于在防雪清雪应急工作中拒不执行本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将予以通报批评,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4实施时间。
供暖用电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精选篇2
目前,我项目部承建的雍景山城所在的富阳地区已进入冬季,由于天气寒冷易导致一系列安全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减低各类事故的发生率和受害率,力求早发现、早出动、早处理,,明确“防寒防冻”工作重点和“防寒防冻”工作责任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关于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表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理由和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5《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置办法》
二、任务和目的
为了确保本标段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机械设备正常运行,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确保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及时有序进行,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害,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指定本预案。
三、应急准备
3-1、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叶兆平副组长:郑健,成员:邢红卫、何迪龙、毛发雨、胡栋波、汪训鸿
3-2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3-2-1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指定本项目的应急预案,组建项目专业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临时组织救援,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3-2-2办公室:负责现场统计,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救援小组的组长。
3-2-3组长:负责本项目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3-2-4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3-2-5物资设备部:保障设备物质调配,保证物质供给。
3-3、应急救援物资附表1
四、应急响应
当发生事故时,现场发现人员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蔓延或扩大,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指挥。
项目部接到通知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物资、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险伤员和财产,于此同时:
①在事故调查小组未进入现场前,应派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部分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详细说明、清理事故现场,要经过事故调查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②当时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救援小组的同意指挥下,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求援,必要时要疏散人员。
③若需转送医院的重伤员,在拨打120后,应派专人在有明显标志的路口、位置等待救护车。
五、现场医疗救护
救援小组到现场后,应尽快将伤者抬出危险区域,分轻重对伤者进行现场救护,并护送重伤者转相应医院。
六、“防雪防冻”措施
1)防止施工场地,运输道路积水和结冰,造成安全隐患;桥面、工作平台有冰雪堆积时,施工前应清除干净。
2)施工遇到有大风、雪、降温等天气情况,现场施工负责人要立即下达停止施工指令,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雨、雪、大风等恶劣气候期间,派专人进行施工范围内作业内容的巡检,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通报,以便采取措施。下雪天严禁高处作业,风力大于六级时应停止一切室外施工作业。
3)应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谨其他人员随意拆、改装电气线路;严禁使用裸线,电缆线破皮三处以上不得投入使用,电缆线破皮处应用防水绝缘胶布处理,电缆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电缆线断线和破损造成触电事故。
4)项目部、施工队各级领导必须加强干部值班和现场督导检查工作,风雪期间要实行双岗盯控施工现场作业安全,一旦发生险情,立即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好抢险救灾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安全。
5)员工宿舍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煤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加强现场火源管理,现场值班房屋、临时工棚内严禁存放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
6)霜、雪过后要及时清扫作业面,对使用的临时操作架和临边防护设施必须由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防止因霜、雪和场地太滑而引起高处坠落事故。
7)机动车驾驶员在出车前检查确认车辆的制动装置是否达到良好状态,不能满足要求时不得出车。大风、雾雪恶劣天气,汽车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疲劳和酒后驾驶,严禁超速和超载。冰雪路面施工车辆轮胎必须安装防滑链条,且慢行稳走,特别要注意坡陡弯急处。长途行车驾驶员应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尽可能避免夜间长时间行车,确保车辆和人身安全。
8)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应做好换季保养和维修及保暖措施,做好冰雪路的防滑措施,施工班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和维护,防止水箱缸体冻裂等机械故障和交通事故的发生;雪天严禁吊装作业。
9)保证劳务工有良好的过冬环境,项目部统筹考虑,关心劳务工的衣食住行,杜绝用电乱拉乱扯,对临时用电由执证上岗电工统一按照规定布设,驻地配齐消防器材,防止触电和失火,确保安全用电,安全过冬。
10)及时关注气象预报,确保气象信息收集渠道畅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
七、应急演练
在上级批准和指导下,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适时开展“防寒防冻”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八、附则
本预案服从当地政府、业主、福建省第一公路工程公司《防寒防冻应急预案》的规定;
供暖用电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精选篇3
一、目的
为明确以运行总监为组长的防寒防冻工作领导小组,对主要设备做好保温措施;做好冬季正常生产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员工的人身安全,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寒防冻应急处置预案》。
他们针对供暖管网有可能冻结的表管都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了保温处理;要求运行人员要在防寒期间加强对设备的巡检和对运行记录的规范管理,并作好事故预想;检修人员加强消缺及缺陷的管理工作,提高消缺的质量和速度,真正做到小缺陷不隔夜,大缺陷连续处理,切实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确保崇明城桥污水处理厂厂的安全渡寒和安全生产。
二、使用范围
本《防寒防冻应急处置预案》仅适合于本污水处理厂防寒防冻事故的防范和和应急救援。
三、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能
3.1防寒防冻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构成
污水处理厂的“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是防寒防冻应急救援的领导小组。该组织由运行总监、工艺工程师、设备工程师及综合管理员组成。
防寒防冻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在启动本《防寒防冻应急处置预案》时,由组长任总指挥负责全厂防寒防冻应急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3.2防寒防冻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审查、和修订。组织实施本《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预案》演练;检查落实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受损设施抢修,恢复生产。
四、防寒防冻应急反应程序
1、在防寒防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在入冻前由运行总监组织对厂内各类设备、设施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同时要求各工种相应成立防寒防冻应急抢修小组。
2、在检查中发现有存在冻害可能的设备设施,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安全隐患和设备缺陷,要立即上报防寒防冻应急小组,由防寒防冻应急小组协调解决。
3、各部门的检查重点应为:关键设备、水管路以及水表等保温设施、通信线路、电线电缆、仪表等。
4、各部门要储备好冬季线路的必备物资以及做好室内设备的防护措施,一旦发生冻害要保证能立即对设备进行可靠防护,避免设备遭受侵害。
5、各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防寒防冻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实施防寒防冻应急救援工作。
6、发生冻害事故后,各部门负责人要准确判断事故性质,利用一切通信手段向防寒防冻办公室汇报,准确讲清人员受伤或设备受损实际情况以及汇报人及通信联络办法。
7、防寒防冻应急小组值班人员将险情上报防寒防冻应急组长,防寒防冻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抢险方案。
8、若是设备受到侵害,领导小组应通知检修人员准备抢修材料,到达现场抢修。
供暖用电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精选篇4
冬季是燃煤取暖不当造成师生煤气中毒和火灾的易发期。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方案如下:
一、目标与任务
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恶劣天气期间实习支教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聊城大学《关于实习支教大学生冬季取暖安全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强化管理,落实措施,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为师生健康、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
1、召开校长例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利用板报、橱窗等方式,及时宣传取暖的注意问题。
3、落实学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自查整改
1、组建机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具体分工,明确责任,认真部署各项工作,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2、取暖要求。用煤炉取暖的学校,室内确保通风;安装排烟管道,保证管道通畅、不漏气、并装有风斗;周围不能有易燃物。支教教师室内使用新电暖气取暖,宿舍不准用电褥子取暖;经常检查线路,保证线路安全。
3、各完小安排专人负责冬季取暖问题,值班人员明确责任,加强检查。
4、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5、认真检查消防器材,保障安全设备到位。
(三)应急预警
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联校上报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联校指挥部指挥成员要迅速到位,要及时把受灾学校事件详细情况统计汇总,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清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救灾抢险;组织医疗救护队,确保受害师生在最短时间内接受抢救与治疗;维护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措施
1、各完小通过校会、班会、橱窗等方式,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预防煤气中毒的安全知识的宣传,时刻关心支教教师的生活。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能力。
5、认真检查取暖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供暖用电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精选篇5
根据北京市教委召开自备燃气锅炉控制燃气用量的紧急会议,会议传达了北京市市委书记,市长的讲话精神,针对当前华北网燃气紧缺的情况启动应急预案,为保证不受严重影响,望各单位以大局为重,做好宣传解释及控制燃气用量的工作,同舟共济,共渡难关。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特制定供暖用气紧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供暖领导小组:
组长:于利。
副组长:张洪生,赵志刚,李井鑫。
组员:周哲,索复兴,杨涛,张德兴,马顺利。
二,各部门做好学生,教职工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保持通讯畅通,及时通报信息。
四,压缩燃气用量方案:
1、假期前:办公用房,教室,学生公寓供暖方案。
(1)分时段调整供暖温度,5:00至7:30保持正常供暖温度,7:30至17:00降低供暖温度,17:00至23:00保持正常供暖温度,23:00至5:00降低供暖温度。
(2)尽量保证正常供暖温度16℃的情况下,降低锅炉出水温度。
(3)尽量保证学生公寓,居民区,幼儿园等重点供暖区域。
(4)减少锅炉运行台数。
(5)通过管线控制,并闭调整供暖外管路;降低办公用房,公共建筑,宾馆,商场,娱乐场所供暖温度。学生公寓在上课时间降低供暖温度。
(6)食堂定时供餐,调整饭菜结构,减少用气量。
(7)减少开水供应,洗澡次数。
(8)加大巡视检修力度,杜绝跑,冒,滴,漏,降低供热补水量,减少浪费。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每日的燃气使用量45000立方米比没有采取措施前的每日燃气使用量47800,降低2800立方米。
2、假期内:办公用房,教室,学生公寓供暖方案。
(1)保证取暖设备不冻坏。
(2)尽量保证居民区,幼儿园供暖温度16℃的情况下,降低锅炉出水温度。
(3)进一步减少锅炉运行台数。
(4)食堂定时供餐,减少用气量。
(5)放假后将留校学生采取集中住宿方式,保证正常供暖。
(6)加大巡视检修力度,杜绝跑,冒,滴,漏,降低供热补水量减少浪费。
通过再次采取以上措施,每日的燃气使用量42800立方米,比假期前每日的燃气使用量45000立方米,再次降低2200立方米。
五,通讯联系电话:
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 电供暖应急预案
水电服务中心是代表学校进行水电暖服务与管理管理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全校水电暖的供应任务,由于学校占地面积大,师生众多,水电暖供应点多、线长、面广,存在诸多可能产生突发事件的因素。为了预防和减少水电暖事故的发生,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水电暖设施、设备及水电暖的正常供应,及时地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结合学校水电暖供应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水电服务中心紧急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设在水电服务中心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中心各部门、各班组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4.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5.组织落实学校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6.必要时协调其它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应急准备
1、办公室负责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安全运行措施的落实,对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实行日常监督和动态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对隐患进行整改。
2、对可能发生的火灾安全事故,平时应急工作由部门责任人员具体负。中心经常对各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灭火灾隐患。
3、加强对全体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和特殊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实行新上岗职工岗前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并完善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四、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常识,提高员工的配合意识。
2、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控制,保障水电暖供应和安全。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宣传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提高水电中心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及时采取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水电中心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依法实行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水电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水电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4、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发生突发事件后,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中心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5、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控制和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及时快速对突发事件做出反应。
6、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六、总结报告
1、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针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2、对在应急工作中有积极表现,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
3、任何违背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属领导责任的,追究其所负责任;属不服从领导小组紧急调配,不积极配合工作的集体或个人,也按事件性质后果予以责任追究,并作为今后考核的重要依据。
4、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 电供暖应急预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电力已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能源之一。然而,电力在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电力设备的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制定并且执行电揽火灾应急预案,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火灾风险评估及预防措施
在制定电揽火灾应急预案之前,首先需要对火灾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评估主要包括:电路设备使用的环境和条件、设备的老化程度、设备安装和维护情况,以及人员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等方面。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的预防措施包括:加强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优化设备的安装环境,确保设备的通风和散热;加强员工的火灾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等。通过评估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可以降低电揽火灾的发生率,减少火灾给人们带来的伤害和损失。
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发布
应急预案是指在电揽火灾发生时,各级应急救援部门和相关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和任务需求,采取一定的组织行动来应对火灾事故,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应急预案应该是科学合理、体系完备、操作可行的,要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的电揽火灾特点,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同时,应急预案还需要包括各级救援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分工,以及应急物资准备、通信联络、指挥调度等内容。为了确保应急预案的执行,还应进行预案的发布和宣传,使相关人员了解预案的内容和要求,并根据预案进行定期的演练与检验。
三、火灾应急救援流程
当电揽火灾发生后,及时、科学的应急救援将能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救援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立即启动火灾报警系统,通过电话、广播等途径通知人员撤离,并呼叫119火警电话报警。
其次,组织人员按照预案要求进行撤离逃生。撤离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人员聚集,按照疏散路线有序地离开火灾现场,尽量不要乘坐电梯进行撤离。
同时,组织消防队伍进行初期灭火。初期灭火主要是在火灾最初阶段,通过使用灭火器等工具进行扑灭,阻止火势蔓延。
最后,及时通知上级救援部门和相关单位,根据事态发展,进行进一步的灭火救援。当情况复杂时,需要组织好应急救援指挥部,对火灾进行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确保救援工作的效果和安全。
四、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完善
应急预案的演练是检验预案可行性和操作性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的有效手段。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模拟火灾事故场景,组织各级救援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协调合作,熟悉预案的执行流程和各项措施。通过不断的演练,可以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并进行相应的改进和完善,使预案更加科学有效。
总而言之,电揽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是保障人们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火灾风险评估、预防措施的制定和执行,制定应急预案并且加强宣传和演练,将能够有效减少电揽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对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只有在应急预案的指导下,才能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做到应急反应迅速、措施有效,最大限度地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 电供暖应急预案
3.1日常预防和预报
各县(市、区)政府及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当地城市供热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市建设局负责临汾市区城市供热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的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3.2 预警预防行动
(1)加强监督检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对供热企业的应急预案和供暖设施的日常监测、维护、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做好应急准备。从事城市供暖运营的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习,对所有供热系统运行设备每天进行盘点、巡查、维护、加油保养,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加大对生产区域、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检查力度,防止停暖事故的发生。供暖企业各运行岗位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到人。各供热企业要提前储存7—10天优质原煤,确保锅炉煤炭供应。
(3)建立值班制度。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春节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履行值班查岗制度,及时处理供热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处理用户投诉,对供热区域内出现的影响供热的问题进行协调。做到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春节期间供热安全运行。
(4)公布应急热线电话。各县(市、区)政府及临汾市区要向社会公布城市供热应急热线电话。临汾市区24小时供热应急热线电话为2157001、2157100、12319。
(5)开展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宣传手册等媒介,广泛宣传城市供暖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应急反应能力和安全用暖、规范用暖意识。
❈ 电供暖应急预案
4.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以市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要赶赴现场,协助市政府制定应急方案,指导、督促、协询并参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长与相关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市2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以突发要件发生地为主,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国家、省、石家庄市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根据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和新乐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工作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资金、物资、设备器材等。
(2)事件抢险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件后对市政及公路设施进行修复等。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及主管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事件等级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现场交通安全保障,设置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件现场,进行治安巡逻及人员疏散等。
(5)事故调查组:由国家规定的单位牵头,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单位、属地政府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处置现场的新闻报导工作等。
(7)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为应急指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等。
4.4响应程序
4.4.1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4.2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4.4.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4.4.4供热应急指挥部根据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5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视情进行交通管制;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向停热或受影响居民推送停热或影响时间信息,必要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启动相关的备用热源;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II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启动全部备用和应急热源;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II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新部队或石家庄市、省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或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4.8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在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由市政府负责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宣传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 电供暖应急预案
余热发电全厂失电应急预案
当总降110KV线路跳闸或总降与发电系统联络柜跳闸后,会导致余热发电系统设备跳停。如果不能及时采取正确的应急方案,会导致汽轮机转子变形、轴瓦烧毁等重大设备事故。为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发电系统全厂失电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电系统全线失电时操作:
(1) 现场操作
1、关闭主气门,以防高压蒸汽继续冲入汽轮机;
2、确认直流油泵是否已经自动启动供油,若没有自动启动,将控制模式打至手动启动,并确认汽轮机轴承润滑正常;
3、投事故照明电源,确认事故照明灯亮; 4、关闭汽轮机轴封供汽阀;
5、通知总降和电气人员,发电所有站用电失电,要求立即恢复供电; 6、待汽轮机停止后,手动对汽轮机进行盘车,最低要求汽轮机转子每间隔5分钟旋转180°; (2) 中控操作:
1、确认主蒸汽处于关闭状态,若没有关闭,通知现场手动关闭; 2、检查并网开关是否解列,若没有解列,现场立即手动强制解列,并将开关摇出至冷备用状态;
3、关闭汽封阀门,防止轴瓦温度上升;
4、联系总降和电气人员,确认失电原因,要求尽快恢复送电。 5、如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供电,通知现场打开SP锅炉旁路挡板,关闭入口挡板;打开AQC锅炉旁路挡板,关闭入口挡板;
6、若主蒸汽压力继续上升,打开主蒸汽排污阀泄压。 二、保安电源恢复送电后操作: (1)现场操作:
1、通知中控启动(或现场启动)交流润滑油泵,停直流油泵,确认汽轮机各轴承润滑正常;
2、现场启动盘车装置,要求盘车连续运转;
3、协助中控操作员开、关系统内各挡板,确认挡板开度正确。 (2) 中控操作:
1、启动交流润滑油泵,停直流油泵;
2、在窑操和原料磨操的允许下,打开SP锅炉旁路挡板,关闭入口
挡板;打开AQC锅炉旁路挡板,关闭入口挡板;
3、严禁启动大功率用电设备;
4、监控汽轮发电机组各轴承等温度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安排处理。
三、恢复正常供电后操作; (1)现场操作:
1、根据操作规程按照程序正常启动各系统; 2、对应急操作中的设备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2)中控操作: 1、关闭主蒸汽截止阀;
2、逐步打开AQC锅炉入口阀、SP锅炉入口阀、主蒸汽排污阀泄压; 3、在冷凝器排汽室温度小于50℃,方可启动冷却水泵,水泵以小流量送水,以防止急剧冷却造成冷凝管胀口松漏;依照规程对辅机按顺序启动;
4、对锅炉缓慢补水,由于汽包因长时间干烧处于低水位状态,将补水阀打至手动小流量补水;
5、在投入锅炉和汽轮机冲转前,检查系统各保护的状态、油泵连锁等是否处于正常位置;
6、按操作规程,进行锅炉升温升压带负荷操作。
患者走失应急预案
病人走失应急预案
放射源丢失应急预案
走失应急预案(共7篇)
用电应急预案
❈ 电供暖应急预案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学习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冬季供热期间出现影响居民正常采暖和重点用户正常用热的紧急情况,确保居民正常采暖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结合本县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此预案。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系统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机构
1.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重大事件和事故紧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对应急保障金的启动使用。
总指挥: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单位:下属各科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热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系电话:8888666。
2.设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建立相应指挥系统。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紧急情况的紧急处置组织指挥工作。
二、紧急状态及紧急情况分类和等级
(一)紧急状态和紧急情况。进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间,即为冬季供热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采暖的情况为紧急情况。
紧急情况分为紧急事件、紧急事故和其它紧急情况,并按照影响程度划分相应等级。其中,供热期间内因非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称为紧急事件;因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称为紧急事故;因用于供热的能源出现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称为其它紧急情况。
(二)紧急事件:分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热质量或纠纷,个别人冲动闹事。
2.重要事件: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甚至可能出现停热或已短时间停热的情况;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事件。
3.重大事件: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出现停热并达12小时以上并协调无果的;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可能出现或已出现集体上街或上访行为的事件。
(三)紧急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小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局部设备(管道)运行中断但没有影响锅炉运行或正常供热,修复费不足5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影响锅炉停运3小时以内,没有影响正常供热。修复费不足20xx元的事故。
大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单台锅炉停运1天或影响供热4小时以上,修复费在20xx-50000元之间,没有人员严重伤害的事故。
特大事故:设备数损坏严重,供热处于瘫痪状态,修复费用在50000元以上,或造成至少1人重伤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条件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者。
(四)其它紧急情况。包括供热用煤出现短缺的紧急情况。
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一)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1.一般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办公室。
(2)办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处置后,办公室将情况报主管领导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2.重要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办公室。
(2)办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主管县长报告,是否通报相关部门。
(3)事件处置后,办公室将情况报主管领导,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4)认真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如因欠费问题引起的,则按程序准备材料,向财务科申请应急资金,做好紧急救助准备工作。
3.重大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热管理办公室。
(2)办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办公室主任及主管领导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门报告。
(3)主要领导经分析认为事件主要因欠费引起,则启动重大事件应急程序,向财务科申请应急资金;如因供热站存在严重管理问题,则除进行临时紧急救助外,可考虑对该供热站采取临时代管措施。
(4)对准备采取临时代管措施的供热站,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代管准备工作。
(二)应急事故处置程序
1.事故报告程序
小事故:3天内报到技术科,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一般事故:1天内报到技术科和分管经理,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大事故:立刻报告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供热站协助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特大事故:立即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由公司将事故情况上报县主管领导。
2.事故的应急措施
小事故:立即组织抢修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4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技术科。
一般事故:责任科室立即组织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6小时内抢修完毕,通知技术科和分管经理。
大事故:责任科室立即组织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8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
特大事故:责任科室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抢险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争取最短时间恢复正常供热,并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由公司将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上报县主管领导。
3.事故处理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发生。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意毁灭证据及现场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小事故:由供热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工程技术科批复意见、存档。
一般事故:由供热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报工程技术科、分管经理批复意见,技术科存档。
大事故:由供热站写出事故经过,技术科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报分管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技术科存档。
特大事故:由事故发生的供热站写出事故经过,技术科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分管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技术科存档;并在应急领导小组将事故原因分析、预防措施上报县主管领导。
(三)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
1.供热用煤短缺的紧急处置。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定期了解供热单位的储煤情况,一旦出现用煤紧张的情况,及时通知煤炭公司协调煤炭运输。
2.停水、电的紧急处置。及时通知供电局及自来水公司组织协调好供水、供电工作。
四、可启动的应急机制
(一)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供热特殊情况下,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对应急事故和事件联合进行协调的一种方式。供热期间出现的一般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各单位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要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各单位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大应急事故和事件启动县联动协调机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机制。信息快速反映机制是在供热值班信息系统和组织网络的支持下,对应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时处理的一种快速的反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和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三)供热动态预警机制。供热动态预警机制是对可能出现的寒冷天气、不稳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种警示,供热管理办公室要与各供热站保持联络畅通,做到全面掌握全公司供热动态,上情下达;供热管理办公室要与各供热站及锅炉房有关控制调度部门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末端用户的供暖情况和动态。
(四)事故抢修抢险机制。事故抢修抢险机制是对出现的各种供热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暖的一种能力。制订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供热质量评测机制。供热质量评测机制是对供热质量进行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对供热质量纠纷进行评判的重要依据,是供暖单位加强供热调节,提高供热质量的手段。要高度重视,明确并规范测温的频率、时间、测点、数量、方法以及原始纪录、统计工作。要按规范要求,组织检查力量和测温队伍,对锅炉房供热情况和用户采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热问题及时处理。对用户的供热质量投诉,要进行实测并记录在案;对涉及经济赔偿的供热质量投诉,必须有法律认可的第三方见证和有三方签字的现场实测记录。
(六)应急临时代管机制:应急临时代管机制是冬季供暖期间,供热站出现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对供热站所采取的临时接管的应急措施。
(七)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是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的重要保证。要根据设备状况,备齐物品备件;要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 电供暖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春节期间全市城镇居民正常采暖供热,有效应对采暖供热运行中的突发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处置的原则,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制度,确保城市供热安全有序运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热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①临汾市区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各县(市)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5千户以上居民供热或影响城市供热范围三分之一区域供热的特大突发性情况。
②供热管网重大破裂、锅炉爆炸等。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政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完善和实施城市供热采暖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热采暖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组织体系;各供热企业与当地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负责制定本单位采暖供热应急预案,建立相应应急组织。
2.1临汾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
为快速、有序、高效地处置春节期间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市政府成立临汾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
(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
指导和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应急预案,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2.2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保障供热运行协调组
2.2.1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值班电话:12319),办公室主任:宿青平(兼),副主任:陈保金(兼)。
主要职责:
(1)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督促检查有关执行情况;
(2)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全市城市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及上级部门汇报有关信息;
(3)起草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收集与分析相关信息,提出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处理建议;
(4)建立与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的信息联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
2.2.2保障供热运行协调组
组长:宣为民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韦明市建设局督查室主任
刘连锁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经理
冯强临汾河西电厂厂长
主要职责:
按时保质做好冬季供热工作。保障城市供热安全正常运行。
2.3城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有关供热情况的宣传报道。
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必要的资金调拨筹备工作。
市经委负责对供热企业煤炭储备进行总体协调调拨。
市煤炭局、省煤炭运销公司临汾分公司负责供热煤源供应的组织协调。
市交通局负责对供热储煤运输提供支援。
市安监局、市建设局负责供热企业的安全运营监管及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市交警支队负责保障供热储煤运输车辆在城区道路的正常通行。
市物价局负责燃煤价格及供热价格的核定监管。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春节期间有关气象信息。
市建设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市房产局负责协助尧都区政府做好市区集中供热以外物业小区的供热监管工作。
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负责保障市区集中供热正常运行。
临汾供电分公司负责保障集中供热企业用电工作。
煤炭运销临汾分公司负责为集中供热企业购进用煤提供便利、高效、快捷服务。
尧都区政府负责市区集中供热以外物业小区的供热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做好市区供热信访稳定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日常预防和预报
各县(市、区)政府及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当地城市供热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市建设局负责临汾市区城市供热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的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1)加强监督检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对供热企业的应急预案和供暖设施的日常监测、维护、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做好应急准备。从事城市供暖运营的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习,对所有供热系统运行设备每天进行盘点、巡查、维护、加油保养,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加大对生产区域、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检查力度,防止停暖事故的发生。供暖企业各运行岗位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到人。各供热企业要提前储存7—10天优质原煤,确保锅炉煤炭供应。
(3)建立值班制度。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春节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履行值班查岗制度,及时处理供热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处理用户投诉,对供热区域内出现的影响供热的问题进行协调。做到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春节期间供热安全运行。
(4)公布应急热线电话。各县(市、区)政府及临汾市区要向社会公布城市供热应急热线电话。临汾市区24小时供热应急热线电话为xxx、xx、xx。
(5)开展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宣传手册等媒介,广泛宣传城市供暖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应急反应能力和安全用暖、规范用暖意识。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事件的供热企业应在第一时间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和设备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危害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4.2报告程序
城市供热发生突发事件后,发生事件的单位应立即向归口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和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供热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同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4.3响应行动
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城市供热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询问出事地点、波及范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向应急指挥部进行报告,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建议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联络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事件状况及发生事件原因,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并做到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紧急协调组织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及时报告事态发展趋势及状况。
4.4信息发布
城市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发布由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新闻中心对外发布。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5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5后期处置
5.1总结评价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有关单位应在应急响应结束一周内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出书面报告。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书面报告后,应及时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2调查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建议。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各级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地点,由市、县政府指定专门的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6.2通讯保障
各级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必须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应急响应期间,通讯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值守,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部与市政府、市级应急组织及供热企业通讯联络的需要。
6.3物资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建设局制定紧急情况下供热设施抢险设备、物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市政府备案。供热企业储备的专用抢险车、工程车辆等常规设备要运行正常,铁锹、洋镐、钢丝绳、毛爪、绳子、撬杠、橇棍等抢险工具要储量充足。定期维护要安排专人值守待命,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6.4队伍保障
各供热企业按照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应急处置队伍,开展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本着就近就快的原则,以事发地应急组织先期处置为主。
7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县人民政府对在处置城市供热应急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8附则
8.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电供暖应急预案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供热主管部门要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供热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 电供暖应急预案
随着冬季临近,天气逐渐寒冷,电供暖成为了许多家庭取暖的首选方式。由于各种因素,比如电力供应不稳定、天气突变等,有时电供暖系统可能会出现故障和停电的情况。为了应对这些紧急情况,制定一份电供暖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一、预案目标
电供暖应急预案的目标在于保障用户的供暖需求,并确保用户在供暖系统故障和停电期间获得相应的帮助与支持。预案还应追求高效、快速的恢复供暖系统的目标,以尽快解决故障和停电问题,降低用户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二、事件分类
电供暖应急事件可分为两类:故障事件和停电事件。故障事件是指供暖设备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发热的情况,停电事件是指由于电力供应中断而导致整个电供暖系统无法运行。
三、应急响应流程
1. 接到故障或停电报警:一旦接到用户的故障或停电报警,及时记录报警时间、地点等信息。
2. 评估现场:派遣专业人员前往现场,仔细检查故障或停电原因,并评估修复工作的难度和所需时间。
3. 给用户提供临时解决方案:在故障或停电期间,为用户提供其他临时的取暖方案,例如电暖器或取暖用品。
4. 派遣维修人员:根据现场评估的结果,及时调派维修人员前往现场,开始修复工作。
5. 修复故障或恢复供电:维修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对供暖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或者协调电力公司解决停电问题。
6. 测试和验收:在维修完成后,进行测试和验收,确保供暖设备正常工作和供电已恢复。
7. 用户跟进与服务:核对修复后的用户信息,及时与用户沟通,了解用户的满意度和后续需求,提供必要的跟进服务。
四、应急资源和装备
1. 应急维修人员:具有电供暖设备维修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快速解决各类常见故障。
2. 应急存货:保持一定数量的备用供暖设备和备件,及时替换故障设备,加快修复速度。
3. 应急装备:备有应急电暖器、电热毯等取暖设备,用来为用户提供临时解决方案。
4. 应急通信和报警设备:与用户之间建立畅通的通信渠道,方便用户报警和反馈情况,提高救援效率。
五、员工培训和演练
为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理故障停电的能力,应定期组织员工的培训和演练活动。培训内容包括电供暖设备的基本知识、常见故障处理方法和紧急处理流程等。演练活动可模拟各类故障和停电场景,检验员工的应对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六、定期检查和维护
定期检查和维护是预防和减少故障和停电发生的重要措施。电供暖系统的运行状态、供电设备的工作情况、管道的漏损情况等都需要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电供暖应急预案对于保障用户的供暖需求和提高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应急预案,才能及时应对故障和停电情况,保障用户的居住环境和舒适度。因此,电供暖供应商和相应的管理部门应认真制定和执行应急预案,确保供暖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同时,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和关注,及时解决用户的问题和需求。
❈ 电供暖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最大程度减少集中供热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集中供热,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细则》《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在供暖期发生的造成城市居民生活用热无法保障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安全防护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以人为本,保障重点。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措施降低、减轻集中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同时对可能受影响的重点区域、单位、群体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热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3.整合资源,科学应对。
通过整合集中供热事故的监测和预警信息、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专家,降低应对集中供热事故的成本。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机制和处置流程,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处置中的资源消耗和浪费。
4.依法依规,科技支撑。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充分借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西安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总工会,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集中供热方面的法律法规,分析、研究集中供热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集中供热事故市级层面的应急处置;
(3)指导、协助区县(开发区)开展集中供热事故的应对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事机构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传达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指示和批示,对集中供热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2)负责集中供热风险信息和事件信息的收集、流转,并组织开展统计、分析和研判;
(3)根据集中供热风险信息和事故信息的分析研判结果,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的相关建议,经批准后发布或传达相关信息;
(4)完成上级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的发布,处置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舆情;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应急知识宣传。
市委网信办: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相关网络舆情的监测,根据情况开展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落实热电企业发电负荷,组织协调气源,做好热电企业、供热企业等单位生产用气调配和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组织教育系统内部做好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可依法实行临时性交通管制。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市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根据情况实施现场管制措施。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集中供热事故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为集中供热事故中遭受伤害的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期间,污染事件处置的统筹协调、监督及调查。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建筑的安全鉴定和应急监测;督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应急处置和协助人员疏散避险。
市城管局:承担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协调供热企业开展供热设施的应急抢修;负责收集、报送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参与集中供热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协调集中供热事故现场人员和物资的运送。
市水务局: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应急供水保障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过程中相关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集中供热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供热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导集中供热承压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和隐患整改工作;协调特种设备专家制定承压特种设备抢修方案;参与集中供热事故调查,并协调开展承压特种设备的技术鉴定。
市信访局:负责指导责任单位做好群众的信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及时为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提供气象分析和预测预报。
市消防救援支队:参与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现场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协助相关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企业职工进行疏散避险;参与对受伤人员的慰问和安抚;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需要,为处置工作提供电力保障;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供电线路、设施进行保护或抢修。
西安城投集团:组织下属供热抢修队伍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设施、管线的抢修,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方案;组织下属供热单位开展应急响应期间本单位供热管线、设施的风险监测;协调公交车辆协助人员疏散避险;协调配合进行天然气临时供应;组织下属单位参与应急知识宣传和信息发布。
西安水务集团:负责协调下属单位对集中供热事故周边供排水管线、设施进行风险监测,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供排水管线、设施进行保护或抢修;协调下属单位进行临时供水。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督导本辖区内供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预警措施的落实,收集与上报相关事件信息;组织预案启动前的先期处置工作;组织疏散避险和临时安置,协助维持相关秩序和提供临时生活保障,安排镇街、社区(村)做好群众的宣传和劝导工作;协助提供应急处置办公后勤保障;组织或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应急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组成综合协调、专业处置、宣传舆情、安全稳定、物资保障等工作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向各应急组传达指令,联系督促各应急组工作;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处置需要联络上级主管部门协调集中供热事故相关事宜;组织专家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专业处置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事发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制定抢修、抢险等恢复集中供热的对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集中供热抢险救援方案。
宣传舆情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城管局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发布集中供热事故事中和事后信息,统一进行现场媒体接待;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应对。
安全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现场的安保维稳、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依法及时、有效处置由集中供热事故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物资保障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保障指挥通信、抢险救援、疏散转移、医疗救助、现场办公所需的装备、设备和物资,并根据需要协调相关装备、设备和物资的生产和征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拨付应急资金;保障因集中供热事故受到影响的水、电、气临时供应。
(五)专家指导组
在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期间,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邀请或聘请供热、抢险救援、舆情应对、应急管理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指导组,为集中供热事故的预警行动、抢险救援、风险监测、警戒疏散、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必要时直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
(一)预防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加强集中供热安全生产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工作,根据供热特点,梳理隐患风险因素,划分监督管控风险等级,明确监督监管计划,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对较大或敏感度高的风险源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对策,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方案或应急预案,做好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二)监测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建立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监测预警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可能会影响正常集中供热的其他突发事件预警后,各成员单位应对重点部位、危险源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要求。
(三)评估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及时对隐患进行评估,必要时请相关专家对事故产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发展趋势进行会商研判、评估,为下一步采取预防措施提供依据;对外地已发生的集中供热事故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四)预警
1.预警发布。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并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预警信息接收和预警行动落实情况。
当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可能会影响正常集中供热的其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时,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预警信息转发给各成员单位,并要求其做好相关工作。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采用文件、电话、短信、传真、社交软件工作群等方式发送,发送时需附《西安市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单》(见附件2),内容包括预警范围、保密要求、联络方式、集中供热风险情况概述、预警措施、发布单位和发布时间等。
2.预警行动。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发布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应根据集中供热风险情况决定采取相应预警措施,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督导供热企业或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相关单位,配合落实以下一项或多项预警措施。
(1)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预警期间值守工作,要求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值守并保持联络畅通;
(2)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确定风险信息报送频次并要求相关单位报送集中供热事故风险信息变化情况;
(3)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指导组,联合制定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控制方案,并开展相关协调工作;
(4)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控制方案;
(5)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统计可能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区域周边道路交通、避难场所等情况,检查应急物资、装备和设备,确保其处于可用状态,联络协调抢修队伍,要求其做好响应准备;
(6)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督导有关集中供热企业对存在隐患的设施、管网进行紧急关停,估算影响的时间和区域;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发布相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开展受影响区域内群众的疏导和安抚;
(7)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成员单位制定疏散计划,组织集中供热事故影响区域内的人员提前撤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8)市公安局组织维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清空并封闭高风险区域;
(9)市委网信办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测,适时发布权威信息,避免造成过度恐慌;
(10)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调集相关应急物资、装备、设备存放于指定地点,并调集专业处置队伍、消防救援队伍赶赴集中供热事故风险区域参与风险控制工作;
(11)市城管局督促有超净排放燃煤锅炉的供热企业存储一定数量的煤炭;
(12)上级指挥机构和市供热指挥部主要领导认为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3.预警解除。
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消除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解除的建议,经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批准后,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送
集中供热事故信息报送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首报: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相关成员单位或区县(开发区)报送的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后,对其进行核实并上报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续报和终报:综合协调组对各应急工作组的应急处置信息进行汇总后,交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整理报送市供热指挥部。其中终报应在应急响应结束后进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在向市供热指挥部报送信息时,应将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同时上报市应急委值班室,对于影响比较大的集中供热事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上级报送信息。
集中供热事故的首报、续报和终报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电话报送需明确报送单位、报送人和联系方式,书面报告需填写《西安市集中供热事故信息报送单》(见附件3),并采用纸质文件、传真等形式于电话报送后30分钟内提交;供热企业和使用单位(企业)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后,应于30分钟内报告属地区县(开发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
首报内容应包括发生集中供热事故的单位概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事件的类型和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续报内容应包括集中供热事故抢险救援进展,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医疗救治情况,已经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事发地周边风险监测和气象情况,人员疏散避险情况,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情况等。
终报应包括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次生、衍生事件风险的控制情况,事件初步调查结果,需要善后处置的事项等。
(二)先期处置
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后,属地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集相关人员、队伍、车辆及设备赶赴现场,全力开展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最短时间了解并掌握事件情况,确定事件等级,及时报告事件发展趋势与应急处置情况;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散、转移或采取措施保护受灾人员。
(三)分级响应
根据集中供热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市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三个级别。
1.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150万平方米以上、3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②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80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指挥
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后,经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分析,需要市级部门进行指导、协助处置的,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副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Ⅲ级响应。市城管局立即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指导、协助事发地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必要时,可成立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应对工作指导小组或应急处置专家组,指导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①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
②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
③视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进行交通管制;
④视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集中供热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⑤安全稳定组做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
⑥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②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3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③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80万平方米以上、150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指挥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当集中供热事故的事态发展持续蔓延、危害影响继续扩大,需要统筹多个市级部门共同处置、需要调动市级主要应急资源和力量时,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Ⅱ级响应。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全面组织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省住建厅报告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提出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资源力量和响应级别调整的意见建议。
(3)响应措施
在采取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②安全稳定组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
③通知相关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工作;
④在天然气短缺的情况下,启动超净排放燃煤锅炉进行供热;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Ⅰ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②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500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③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150万平方米以上。
(2)组织指挥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当集中供热事故的事态发展持续蔓延、危害影响继续扩大、需要继续补充应急资源和力量,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Ⅰ级响应在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机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全面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的应对工作,及时向省住建厅报告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提出请求支援需求,接受上级工作组的指导,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在采取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采用空调、电暖器等取暖;
②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优先保障居民用户用热;
③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④对于供热管网互联互通的区域,可进行热力调剂,保障受事故影响区域内居民用热;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疫情封控期间响应措施
疫情封控期间,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后,在采取分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应与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保持有效沟通,以便及时、高效处置封控期内发生的集中供热事故。
供热企业应在所在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前办理市政设施抢修通行证,以便于供热抢修工作的开展。抢修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的前提下开展抢修工作。
(四)应急结束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组织专家指导组和相关应急工作组,对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研判,认为事故已全部得到有效处置,风险被已全部排除,且无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时,可作出应急结束的决定,由市供热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应急工作组和参与应急处置的各方力量,终止响应。
(五)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科学公正的原则,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或者授权宣传舆情组统一协调、组织报道,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重点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发布事件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按要求统一发布。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发展情况,组织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内容应当包括事件概况、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处理进展情况等。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集中供热事故信息。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派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善后处置组,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妥善救治受伤人员,慰问伤亡人员家属,统计并抚恤因公殉职人员,保障转移安置人员的饮水、食物、住宿和卫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处置事件现场有毒有害物质,鉴定评估受损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督导保险机构做好理赔工作,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二)调查、评估和总结
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事件调查组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评估和总结工作,并形成报告。调查、评估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和影响范围,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责任认定以及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防范和整改措施,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等。
(三)现场恢复
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响应结束、现场勘查和污染处置等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展现场恢复工作。应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现场恢复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现场恢复工作包括供热的恢复,受损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复,疏散避险人员的回迁,集中供热事故影响范围内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等。
现场恢复由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需要上级支持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请求。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信息保障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并派专人值守;应急响应期间,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发地报送的信息,并及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保持全天24小时通信畅通,并按照本预案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事件信息。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集中供热企业抢修队是集中供热事故应急队伍的主要力量,应定期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增强专业抢险能力。如遇产生重大影响的集中供热事故,必要时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协调供热企业相关抢修资源(包括:抢险救援队伍、大型机械设备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抢险效率。
(三)应急资金保障
集中供热企业应保障集中供热风险监控、监测预警、演练培训、抢修抢险等工作的资金需求,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应急处置费用。
市级层面集中供热事故监测预警、预案修编、宣教培训、应急演练等应急管理经费,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提出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审批通过后,由市财政予以安排。
(四)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根据交通管控相关规定,保障疏散避险、伤员转运、物资运输等通道的开辟和畅通,统一协调公交车、出租车和地铁等运输工具,保障人员疏散避险和物资的运力需求。
(五)治安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对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开展警戒、维持治安秩序和保护现场等工作,保护集中供热事故周边重点区域、重要场所及设施,保障抢险救援、疏散避险、医疗救援和事件调查的顺利开展。
七、预案管理
(一)宣教培训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供热企业,开展本预案法律法规、应急职责、指挥协调、信息报送、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援、疏散避险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相关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督导集中供热企业结合本预案,开展面向本单位(企业)工作人员和公众的供热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宣传集中供热安全知识,事件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供热企业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抢险抢修技能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做到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常备不懈。
(二)应急演练
本预案每3年至少举行1次演练,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照《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方案和实施演练,并于演练结束后进行评估,也可聘请、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在演练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形成演练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和演练资料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演练对周围公众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实施3日前进行公示,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审批与备案
本预案由市政府审批,发布后向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四)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管局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集中供热事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负责考核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对集中供热事故信息上报和先期处置及时,采取和落实各项措施得当,有效降低或避免事件损失,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对未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未按要求落实预警措施、未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行动不力、处置不当、贻误时机导致集中供热事故发生或危害扩大;不服从统一指挥,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截留、挤占、挪用应急资金等情况的单位或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一)说明
本预案有关等级的表述中“以上”含本级(数),“以下”不含本级(数)。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发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电供暖应急预案
小学冬季取暖应急预案
2012 年冬季即将到来,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 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 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
成立组织机构, 加强领导, 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1、 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贵华(15909694141)
副组长: 张
炯
俞兴龙 成
员:
赵其武
王玉辉
冯福生
刘
磊
拓素娟
周正策
张进祥(保安)
及各班班主任 2、 曹山小学成立领导小组, 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 抓细。
二、 取暖方式:
教务处采用电地暖, 会议室和政教处采用空调, 其他办公室和各班教室采用火炉, 宿舍和两个学前班教室采用锅炉暖气集中取暖。
三、、 加强管理, 预防为主
1、 根据本校情况, 提前做好冬季用电的计划, 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 每天早上高年级的值日生提前把火炉点着, 待烟放净后学生方可进入教室; 低年级的班级要老师负责提前生好炉火。
3、 领导、 教师要加大检查力度, 要经常检查各室, 如果发现炉子、 地炕有漏烟的现象, 马上安排人员进行修理。
4、 教室要经常通风, 确保室内氧气充足, 谨防窒息。
5、 采用空调和电热, 要严格按照技术监察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好空调和电热的安全检查工作, 做到既保证供暖质量有保证供暖安全。
6、 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 做好每天带班领导和值周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进行一次防火、防电安全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每天放学时要做到班级检查一次, 保证炉火熄灭人走。
8、 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 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 巡视制度, 做好当天的防火、 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 作好记录有带班领导签字后学校存档。
四、 明确职责, 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一)、 灭火行动小组 组
长:
赵其武 成
员:
王玉辉
冯福生 火灾初起时, 立即切断电源, 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
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 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二)、 疏散引导组:
组
长:
张炯 成
员:
刘
磊
拓素娟 当火灾发生时, 立即到自己岗位, 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 迅速、 安全的撤离火灾现场。
(三)、 通讯联络组:
组
长:
俞新龙 成
员:
周正策
张进祥 一旦发生火警, 负责与疏散、 救护各组联络, 控制校园广
播, 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
应立即报警, 先报 119 救火,再报 110 维持校门外秩序, 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 120, 同时报宣和镇教育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 救护安全组:
组
长:
蔡静璇 李晓娟
陈美玲 当火灾发生时, 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 应协助灭火组和消防人员采取救助措施, 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 120 急救中心。
五、 预防措施 1、 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根据消防知识进学校要求, 通过广播、 黑板报等形式, 宣传消防知识和煤气中毒, 把各项消防制度、 管理网络图上墙。
2、 加强学校消防硬件建设 设置灭火器, 配置 ABC 类干粉灭火器, 学校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
设立政教处为学校消防管理办公室。
3、 经常巡查, 排除隐患。
对教室的电源、 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 用火安全情况经常进行巡查。
4、 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标志在校园内设置学校示意图, 标明消防设施, 水源和消防宣传标志。
六、 应急措施 1、 发生火灾时, 由现场教师或学生向校长报告, 学校领导立即通知广播室, 有广播室指挥相关人员立即行动, 到达预定地点。
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迅速到现场进行指挥。
①切断电源, 广播告知。(稳定情绪第一、 沉着冷静为要,防止引起全校惊恐。)
②呼叫 119、 110, 并根据实际情况呼叫 120, 同时报宣和
镇教育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办公室。
③打开校门。
④灭火行动组到位, 扑灭初起火源, 关闭门窗, 控制火势,为疏散争取更多时间。
⑤疏散引导组到位, 疏散线路原则上按学生出操线路, 特殊情况疏散组, 可临时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 做出果断的疏散线路决定, 并加以引导。
2、 撤离顺序:
按发生火灾地点, 所在班级同层优先原则,先撤离所在班级学生, 后撤离同层次学生(离火源进的班级先撤 )
, 再其他层次, 这样既确保重点, 又便于扑救人员进出。
如火灾发生课间, 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级现场指挥撤离, 其他教师按要求指挥。
七、 有关要求 1、 沉着冷静指挥。
组织人员按分工合作, 沉着冷静, 指挥得当。
各指挥疏散教师要识大体顾大局, 严密控制下楼速度,以避免造成楼道挤压, 防止学生因恐慌而跳楼情况发生, 疏散组成员应最后撤离现场。
2、 学生不得参与救火。
学生疏散时必须服从教师安排。
有序按计划快不撤离, 不得参与救火。
3 稳定学生情绪。
无论校园何处发生火灾, 疏散人员都应撤到学校操场、 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 不得任意走动, 更不得返回火灾区。
班主任或指挥教师迅速清点学生人数, 并向指挥教师汇报学生情况。
4 扑灭初起火源。
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初起时, 要就近起用灭火器, 进行紧急扑救, 尽最大努力扑灭初起火源或减弱火势,或关闭门窗控制火势蔓延, 为学生疏散争取更多时间, 在学生
未完全撤离前又能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离火灾现场。
5、 确保通信联络。
在火灾发生时, 各组要确保通信联络,及时联系, 把有关情况及时的报告总指挥。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曹山小学
2012 年 10 月 30 日
❈ 电供暖应急预案
一、背景介绍
电扶梯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交通工具,其不仅提供了便利,也带来了安全隐患。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制定一份完善的电扶梯应急预案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电扶梯应急预案,以保障乘客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
二、电扶梯日常维护
1.定期检查:电扶梯应该定期进行机械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包括检查链轮齿轮、链条拉紧装置、扶手链及紧急停机装置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2.紧急停机装置测试:定期测试紧急停机装置,以确保其正常工作,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可以快速停止电梯的运行。
3.紧急电话检查:定期检查紧急电话,检查是否能够正常拨打外部电话以及是否能够顺利通话。
三、电扶梯应急预案制定
1.明确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并指定专人进行监管和管理。例如,安保部门负责安全巡逻和应急指挥,维护部门负责定期检查电扶梯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2.制定应急举措:确定不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例如火灾、地震、人员卡住等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步骤和处置方案,确保员工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正确的措施来保障乘客的安全。
3.培训与演练:定期对员工进行电扶梯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提高其应急处理能力和应对能力。培训内容包括操作技能、危险识别和急救知识等。
四、电扶梯应急操作指南
1.火灾情况:
- 发现火灾后,立即按下扶手上的紧急停机按钮,切断电力供应。
- 迅速引导乘客撤离,通过应急出口或楼梯离开危险区域。
- 使用灭火器或灭火器设备进行初级扑救,尽量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
2.人员卡住情况:
- 立即按下紧急停机按钮,同时通知维护人员进行处置。
- 对被困人员进行安抚,告知他们会立即有专人进行救援。
- 在等待救援期间,可以通过与被困人员保持沟通,了解他们的安全状况,并提醒他们保持镇静。
3.地震情况:
- 电扶梯将自动进入紧急停机模式,立即停止运行。
- 引导乘客按照应急出口指示,尽快撤离,并迅速到达安全区域。
- 在地震停止后,进行安全检查,并确保电扶梯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恢复使用。
五、应急预案检查和演习
1.定期检查:对电扶梯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符,并做出相应的修订和改进。
2.定期演习:组织定期的应急演习,让员工模拟不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加强培训效果,提高实战能力。
六、结语
电扶梯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对于保障乘客生命安全至关重要。只有在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才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地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电扶梯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培训工作,以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 电供暖应急预案
3.1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国网营口供电公司、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供热突发
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必要时调度市
政府业务部门给予支持;
(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负责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
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5)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3.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分管供暖的副局长担任。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中的各自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4)建立供热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6)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3.3专家组
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由供热、应急等相关方面的专家以及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
1.为本市城市集中供热应急体系建设与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咨询,指导和参与供热应急预案的修编、演练评估等工作;
2.参与现场处置,对供热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方案、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供决策方案;
3.参与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
4.参加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活动。
3.4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在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协同配合,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是: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营口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向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蓝色、黄色、橙色、红色的供热预警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收集城市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抢修作业,为抢修救援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负责对受损道路进行抢修恢复等。
2.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煤炭、天然气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
4.市国资委: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国有资产抢救和保护,并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处置。
5.市卫健委:负责供热突发事件伤亡人员以及抢救人员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受伤人员心理疏导等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筹措、供应及使用情况的监管和评估。
7.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人员伤亡的供热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
8.市公安局:负责维持好抢修现场秩序及煤炭运输通道顺畅、依法制止各类影响供热抢修、维修的行为。
9.司法局:负责研究处置供热突发事件的涉法事务,并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及时提供法律保障。
1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受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
11.市民政局:认真做好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的供暖解决方案,及给予家庭一定的帮扶。
12.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组织专家提出控制事态和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安全处置,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生态修复方案;参与涉环保事件的调查评估。
13.市信访局:负责做好信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负责调查供热事件单位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信息,并在事故善后工作中依法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15.市商务局: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16.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做好运输企业的抢险救援物资、人员及煤炭等应急运输保障。
17.市气象局:负责应急气象监测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和预测预报。
18.市总工会: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19.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做好本辖区人民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0.国网营口供电公司:负责优先保证供热用电及影响供热能力的电力故障抢修工作。
21.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处理影响供热用水的故障抢修工作。
22.营口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处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按照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参与其他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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