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公正执法心得体会(集合19篇)_公正执法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8-03-18公正执法心得体会(集合19篇)。
✦ 公正执法心得体会 ✦
为认真贯彻市支队《关于在全市开展公路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近期,敖汉旗路政大队严格落实,对大队路政执法工作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升路政执法的形象。
敖汉旗路政大队成立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路政业务督察股,办公室主任由杜长琴兼任。
为保障路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树立良好的路政执法形象,敖汉旗路政路政大队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提高治超工作。推进文明执法,禁止在治超工作中使用忌语,严格执法行为;讲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树文明形象,发挥服务职能,依法行政,持证上岗,文明执法,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我队执法人员工作作风端正,没有不文明、粗暴执法现象发生。
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路政业务培训,规范内业资料,建立健全路政档案,建立路政工作廉政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
制定廉政工作制度,完善监督体系,加强治超廉政建设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廉政学习。严格管理,杜绝罚款不开票或多收钱少开票的行为,严禁私放或关照“人情车”“关系车”,严杀说情风,有效的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
1、治超人员存在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2、卸货不到位,对超限车辆存在只罚款不卸货现象。
3、存在“人情车”、“关系车”的现象。
根据自查自纠的情况,我队及时的提出了整改方案,落实了具体措施:
1、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增强服务意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队的执法工作,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采取经常组织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思想,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业务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2、继续抓好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执法工作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路政执法队伍的'全面发展。
3、完善工作制度,增强治超力度,着力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一是依托治超检测站,围绕治超目标任务,建立键全了《廉政建设制度》、《票据管理费用收缴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20项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二是依托路政执法大队,实行了路政执法“四制”,即“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承诺制、执法考核评议制”,积极探索并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增强治超工作力度。
✦ 公正执法心得体会 ✦
一、法律需要被信仰。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一句人所熟知的话:“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僵死的教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就是依法治国,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如果没有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信仰,所有的法律都只能是“空中楼阁”;只有法律被所有人追求和信仰,让法律占据心中至上的地位,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必定人人守法,人人依法。
二、执法程序须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专门提出“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必须依靠不可缺少的程序来维护和保障,行政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在执法实践中首先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亮证、调查、制作法律文书、告知救济方式等程序,要做到案件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复议、经得起诉讼,坚决避免因程序原因导致的复议或诉讼败诉。
三、行政执法要合理。合理性是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要求。首先,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四、执法目的是为民。人民利益是党和国家立足的根本,是当前一切工作的努力方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就是要维护好人民权益。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要始终坚持为民监管,以人为本,把切实保护好人民健康和生命权益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依法行政事现代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正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一个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者,我认为必须加强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法律信仰、规范执法程序、合法合情合理行政、做到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树立并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全面推进“五个监管”,依法行政,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 公正执法心得体会 ✦
最近,一共举办了两期“行政执法大讲堂”的线上网络专题培训,分别是7月24日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彭主讲的“行政执法理念与原则”和8月20日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杨建华主讲的“新行政处罚法”,我都是在线上参加的培训学习并进行了认真聆听和积极思考。
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彭主讲的“行政执法理念与原则”分别从行政执法理念和原则的定义入手,依次展开,并配以生动的案例加以说明,深入浅出,详实具体;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杨建华主讲的“新行政处罚法”通过新旧行政处罚法修订条文对比解析,直观明了,并详细重点解释了“新行政处罚法”的修改处及其目的与意义。
通过参加这两期“行政执法大讲堂”的线上网络专题培训,对我本人产生了一定帮助和深远影响,它不仅提升了我自身理论业务水平,同时也增强了我自己应对本职工作的能力。线上网络培训是一种新的学习方式,也是提升知识储备的有效途径,尤其是在新时代的大背景下,更要加强学习,不断补充知识储备,不断积累业务经验,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我也通过这两期线上网络专题培训中得出了以下心得: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此次培训每一节课的针对性都非常强,让我充分认识到只有拓宽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才能建立创新理念,跳出思维定势,拓展思维视角,改变自己传统的一些思维习惯,加强培训与学习,是提高自身工作能力最直接的手段之一,只有通过加强学习,才能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只有这样,才能不负组织重望,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通过参加这两期网络专题培训,我进一步认识到了学习的实用性和重要性,认识到自己欠缺的知识还有很多,认识到只有靠自己的不断的学习才能够继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
第二,端正思想,找准位置。通过参加这两期网络专题培训,使我感受到了自己工作岗位使命光荣,肩膀上责任重大。我深刻地认识到,必须坚持学习,勤于思考,不断充实自己,同时要学以致用,认真学习理论知识,仔细积累工作经验,勇于进行大胆的突破和创新。在日常执法工作中,要端正思想找准位置,自己的工作职责是管理为辅服务为主,对于为人民服务的我们来讲,只有多为群众考虑着想,才能拉近与服务群众之间的距离,才能在工作中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体现出自己的价值。
第三,务实肯干,积极工作。通过参加这两期网络专题培训,我深刻认识到学习与工作,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而面对学习与工作,都需要有一个踏实谦虚,务实肯干的态度,以一种积极的热情投身到日常工作中,要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要恪尽职守,履职尽责。
✦ 公正执法心得体会 ✦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素材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行政执法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行政执法心得体会
行政执法对于维护百姓的利益,维护政府的形象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随着区域经济竞争进一步激烈,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的高度,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强调文明执法,改变工作态度,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文明执法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依照法律法规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肃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
一、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执法。每一名执法人员都必须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与广大群众的利益相联系,在态度上热情温和,在语言上规范准确,在行动上合法得当,不能在执法中有违法和粗暴野蛮行为,切实做到文明管理、热情服务、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在文明中执法、在执法中文明的目的。
二、端正服务思想。执法人员要始终怀有对国家法律的忠诚信仰、对事业的执著追求,本着执法为民的宗旨,逐步与执法对象由对立关系变成合作关系。
三、规范服务程序。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多运用宣传、教育的方式,做到文明用语在先、亮明身份在先、指明违法事实在先、权利告知在先,在工作上充满真情,在环节上规范清晰,使违法者心悦诚服,减少行政执法工作的阻力。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当今知识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的.步伐不断加快,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学习型执法队伍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凡是时代发展的新知识,都是执法人员应该学习的内容,这就要求在学习中要投入更大的精力,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学习研究的新领域。
总之,只要始终坚持以“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思想,不断探索文明执法工作,加速推进学习型执法队伍建设,我们就能赢得人民群众对交通执法工作的支持,为建设文明富裕秀美和谐宜都做出更大贡献。
行政执法心得体会
县法制办复议后,当事人对复议结果表示满意。几起案件的处理,充分体现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提高了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了法律认识。通过法制办万秀英主任的讲解,对依法行政有了更深的了解,体会如下:
一、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规范政府行为,如何规范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如何使政府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状态顺利过渡到依法统筹、掌握全局、适当管理、做好服务的轨道上来。我国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是一种直接的、微观的权力无限式的管理方式,是一种高度集权、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的管理方式。在当前我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入世贸组织、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这种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已经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通过依法行政,把企业生产经营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社会总要求的基本平衡,使行政管理切实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政府不仅应按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战略方针。法律是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人民固然得遵守,但依法治国的主要特征首先在于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行使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行政权力,必须依据代表人民意志的法律,模范地遵守法律行使行政机关职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就是贯彻人民的意志,履行人民的重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政府有效而正确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好各项事务,就必须通过正确执法,用法律来规范、保障和制约政府行为。目前,我国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有较大提高,如果我们不按法律、法规要求办事,人民群众不会答应,势必影响党群干部关系,影响社会稳定,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严格地依法行政。
三、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
从国家要求依法行政的内涵看,它包含着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职权法定、依据法律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统一等内容。而依据法律职责和职权相统一,则是依法行政的核心。职权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它与公民的权力不同,公民的权力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既不能放弃,更必须严格行使。行政主体在享有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责。行政职责是义务,不能抛弃或违反。否则,行政职权将会削弱或膨胀。仅凭命令、凭局部经验,凭“长官”意志进行管理,就易造成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的任意性,以致滥用权力。有的行政机关把职权等同于公民的要求,愿意行使就行使,不愿行使就搁置,这些都是行政职权的滥用。行政职责则要求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职务,不得失职;必须遵守权限,不得越权。违法施政应当受到地方国家机关的追究和人民群众的指控。所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保证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有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四、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体现
党中央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依法行政是人民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行政权力的行使具有快速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政府行政机关拥有这种即时即事决策的权力,随时随地都会给社会公民带来巨大影响。所以,迫切要求全面地实行法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依法行政不仅要求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且要求摒弃与封建专制残余及某些个人偏见相联系的“人治”因素,摒弃“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人治”现象,实现全社会普遍平等和依法办事的法治要求,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法律至上,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受制于法律。因此,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活动的一种限制和约束,也是广大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手段。
五、今后努力方向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观念
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型政府的学习讲座,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集中学习,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同时,加强自学、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努力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学全、学实、记牢,真正把精神吃透,努力提高法律素质,确保在实际工作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政。
(二)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
作为镇政府一名副镇长,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管好自己该管的事情,绝不违法插手各类政府管理权限以外的事情,不断规范分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权限和程序,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事项,绝不允许相关单位擅自审批或要求审批,并严格审批程序,杜绝各种违法行业,确保各项审批活动都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依法进行。
(三)依托政府职能的转变,服务经济发展
要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发挥自身作用,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建立在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之间、重在间接管理,在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之间,重在动态管理,在事前管理和事后监督之间,重在事后监督,在管理与服务之间,强调服务的管理方式,切实发挥好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在实际工作中,把重点放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严格对重要领域的行政监管等方面上来,减少项目审批环节、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增强企业发展的自主性。通过法律的手段规范政府的行政权力,限定政府法制的范围,建设法制型政府。积极参与政府自身建设,以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要求,求真务实做好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
(四)强化法制教育,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为政清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是建设法制型政府的需要,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今后我将努力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经常化、内容具体化,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的行为,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努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化,对执法违法、执法过错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管理队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身作则,使我镇的依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行政执法心得体会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其本质是依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在实践中提高国家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转变观念,培养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根据法律意识主体和水准的不同,法律意识可分为一般性法律意识、理论性法律意识和职业性法律意识。一般性法律意识主体是普通公民,是由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根据个人生活经验和所受法律教育的影响,自然形成的法律意识。理论性法律意识是从事理论研究者通过对国内外法律进行研究而形成的较为全面和深层的法律认识。而职业性法律意识是指具体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属于上述职业性法律意识的一种类型。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影响于社会,形成一种无形力量,作用于众多的普通公民,从而影响着人们对法律的态度和看法。由于行政活动几乎遍及整个社会的各个领域,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对社会一般法律意识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它既有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和良好形象,强化人们对法律和行政机关的信任,也同样会削弱以至销蚀公民对法律和行政机关的信赖。因此,转变不符合依法行政的陈旧观念,培养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至关重要。
1、转变“官贵民贱”观念,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
封建时代“官贵民贱”,行政机关及其成员与普通百姓之间无平等可言。近代民主和法制社会的建立,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使行政机关及其成员和公民处于平等的地位。在我国社会中,国家公务员与公民地位平等,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平等地对待国家公务员和公民。国家公务员与公民一样,必须同等地受法律的制约和限制。国家公务员也必须遵法守法,而不能游离于法律之外。二是,国家公务员与公民法律地位的平等并不要求国家公务员与公民享有和承担完全一致的权利和义务,既然政府要管理社会,它就必须拥有特别的权力。现代法治要求的并非是国家公务员与公民完全无差别的待遇,而强调的是“国家公务员不应当在普通法律上享有不必要的特权和豁免权”。三是,公民享有对行政机关的决定提出异议,并因行政行为违法而获取国家赔偿的权利。面对居于优势地位的行政机关,公民必须获得与行政机关相抗衡的权利和途径。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就是现代社会中公民寻求保护和对抗行政机关的两条重要途径。虽然国家公务员与公民平等的思想和制度已在现代社会生根开花,但由于“官贵民贱”的封建思想残余仍然存在,加之国家公务员手握权力,在行政活动中往往处于管理者地位,也容易形成管理——服从思维定势。这种不平等观念既阻碍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正常交往和交流,也影响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甚至可能使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恶化。因而转变“官贵民贱”观念,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至关重要。
2、转变“权大于法”观念,树立“职权法定”意识
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种种现象如:家长作风,以权压法,以权弃法,徇私枉法等等都是“权大于法”观念的体现。因此转变“权大于法”观念,树立“职权法定,权力有限”意识刻不容缓。
职权法定是依法行政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根据。“行政机关是法律的产儿。”行政机关的创设源于法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的权力源于法律的授予,法律是国家公务员赖以生存的基础。与“法无明文规定即为公民自由”相反,对国家公务员而言,凡法无明文规定即为禁止。国家公务员只能行使法律明确授予的职权,否则就是超越职权,所做出的行政行为违法。因此,其权力具有有限性。职权法定和权力有限是国家公务员必须树立的法律意识。要行使权力,做出决定,必须首先看法律上是否有明确授予;同时,即使有行使权力的法律依据,还必须按法律所设定的权力范围和要求去行使,而不能为所欲为。现代社会中,行政机关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提高和国家公务员享有的权力日益膨胀的现实,并不能否认“职权法定,权力有限”这一基本行政法治规则。其一,国家公务员因社会发展、社会需要而扩大了的权力,并不是自然取得的,仍然是通过法律的授予才享有的。社会对国家公务员的要求是以法律为中介得以实现的。其二,尽管国家公务员享有越来越大的权力,但并不能说国家公务员可以享有无限权力。任何社会必然有公民个人可自由生存而不受任何权力干预的空间;同时每一个国家公务员的权力无论多大,都有明确的法律界域,只能在此范围内活动。其三,虽然代议机关常用笼统的法律语言授权行政机关,但也不说明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可以对该权力任意行使、任意解释。因为“不论授权法用了什么样的笼统语言,任何权力都应有限制”。同样,行政机关有权制定行政法规这一事实,也不能说明国家公务员可以为自己设定权力。其一,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是被代议机关关系委任的权力,本身具有派生性。其二,它尤其要受法律优先、法律保留规则的限制。即行政法规范必须与法律规范相一致,而某些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等重要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只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的设定权。
3、转变“人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
公务员要尚法,执政过程要把法放在首位,一事当前,先考虑符合法的要求与否。心中有法,意识才能建立起来。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长官意志”、“个人专断”、“一言堂”等,都是“人治”观念的表现或变种。不彻底摈弃这种旧观念,崭新的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就无法形成。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法治的基本要求。国家公务员在进行行政活动时必须铭记在心。丰富的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是培养和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的直接前提条件。因为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纠正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甚至以权压法、以权弃法的不正常现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一切按法律办事,才能建立严明公正的法律秩序,实现依法管理的治国方略;才能形成人人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从而为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学法懂法,提高依法决策能力
1、学法懂法,依法思维
如前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纷繁复杂的经济、社会活动必须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引导和调整。我国的法律法规绝大多数都是由行政机关来实现的,国家公务员能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进程。因此,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和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采取有效措施学法、知法、懂法。
邓小平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对于国家公务员而言,同样要通过教育的途径来提高其法律素质。一是,对国家公务员进行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其理解认识到法的本质和精神、权力的来源与本质、依法治国的意义及途径、依法行政的内涵及重要性等内容,从而提高其思想认识,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由于历史及现实原因,这往往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二是,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集中而有序、短期而持久的依法行政能力培训。通过培训,增强法制观念,使国家公务员知法、懂法,进而守法,特别是按法定权限、程序和规则实施行政活动。三是,广大国家公务员还需自觉刻苦钻研法律,提高依法行政素养。
2、统揽全局,依法决策
依法决策是依法行政的根本。决策正确有利于行政活动的顺利进行,决策一旦失误,所有的行政活动将归于无效,甚至带来负面效应。
实行依法决策,关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决策程序法定化。依法决策程序过程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确保决策在程序上具有过程的公开性和公众的广泛参与性。二是决策内容透明化。决策内容透明化就是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按照法律制度、法规和程序行使权力,决定涉及整个社会的公共事务或其他有关事务时使社会全体成员可以有效地了解行政体系的活动,明白重大决策的产生机制、原因和条件,从而有效地监督行政活动。三是决策过程高效化。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在进行决策时一定要严守时限要求,使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从而避免以权谋私,侵权渎职等现象,减少行政管理工作发生失误、国家利益遭受损失,避免可能产生拖拉推诿、互相踢皮球之类的官僚主义现象,维护国家行政管理的权威性和效力。四是民主参与制度化。凡重大决策都要注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要征询有关法律专家的意见,以保证决策的长远效应。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民主参与制度化,从而使所定决策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个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有利于决策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五是决策科学化。科学的决策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决策要符合实际情况。具体说来,科学的决策,首先是应有明确和正确的目标;其次是决策的结果能够实现;再次是实现决策目标所耗费的代价最小;最后是决策执行后的副作用降到最低。六是决策责任明确化。谁的责任谁承担,可以引导决策机关加快和完善决策立法,明确决策范围和决策责任,从而避免“首长工程”、“献礼工程”、“胡子工程”、“样板工程”等。七是健全决策反馈机制。对以往的决策进行定期反馈,可以满足修正和完善决策的需要,而且更可以为后来者提供经验教训。
三、恪守行政道德,打造“责任行政”
1、遵守行政道德,奉行公正廉洁
行政道德是指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维持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之间的合理、正当关系的原则和规范。在现阶段,出现了国家公务员知法犯法和行政失当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公务员缺乏必要的道德修养,行政道德意识淡薄。由于行政主体行使的是国家权力,因此人们对其期望和要求都很高,他们也理应承担更多、更高的义务。行政主体对行政道德规范的违背,可能招致党纪、政纪的处分甚至民法、刑律的制裁,因此,推进行政道德规范法制化进程迫在眉睫。行政道德规范法规的内容应包括:国家公务员行政道德规范;国家公务员行政道德教育、培训制度;监督行政道德规范执行的专门机构;违反行政道德规范的责任方式等。
国家公务员行政道德要求的核心就是公正廉明。国家公务员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对于人民赋予的行政权力,国家公务员只有用其为人民谋利益的义务,而绝不能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因而,这就需要国家公务员应具有公正廉明意识。所谓“公”,是指大公无私,勤俭奉公,严于律己,秉公执法;所谓“正”是指为人正派,刚正不阿,执法正确,公允持平;所谓“廉”,是指廉洁自律,见利思义,反贪拒贿,廉洁自守;所谓“明”,是指光明磊落,办事公开,尽职尽责,练达明职。这是公正廉明意识的基本含义。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就说明,国家公务员要有效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就需加强自身修养,具备公正廉明意识。这就要求国家公务员以身作则,带头公正廉明,做出表率。凡是该办的快办,办好;凡是不该办的坚决不办;不讲人缘,不拉关系,杜绝“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做好;凡是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2、坚持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
提高国家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必须有有效地制度相匹配。在外部环境上给予有利条件,需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各种监督制度。政务公开的目的是公正、便民、廉政、勤政。推行政务公开要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便民利民。要把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程序以及工作中应遵守的行政纪律等公布于众,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和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把办事的依据、程序、结果以及监督投诉途径公开,解决“暗箱操作”问题,以取得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总之,凡需公众知晓的内容,都应向社会公开;凡需一定范围知晓的事情,要在一定范围公开;凡需当事人知晓的事项,要让当事人查询。通过政务公开将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履行职能,办理政务,执行公务,处理事务的运作情况置于有效地监督之下,有助于促进政府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同时,政务公开有利于规范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促使他们依法行政,杜绝和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促使国家公务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行政效率和质量。
孟德斯鸠早已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当前,我国监督弱化的主要问题表现是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对事监督多,对人监督少;对下监督多,对上监督少。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国家公务员缺乏应有的接受监督的思想,不习惯于有人对自己做出的决定或行为提出异议,不愿意作被告,因而想办法阻碍当事人起诉,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妨碍了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作为行政权的享有者和行使者就必须接受监督。因此,要进行有效监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是健全监督工作网络。通过党风监督、人大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全方位的工作监督网络,置所有国家公务员的行政活动于监督之下,达到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二是强化政府法制监督。主要是采取规范性文件备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常规性的执法检查、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等手段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通过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剖析和评议,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查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对一般问题,要督促整改和纠正;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行政执法改进意见书,限时报告纠正结果。显然,上述措施仍主要靠国家公务员落实。
3、严格执法责任,杜绝违法行政
“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法律不严格执行,都只能是一句空话。目前我国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些执法人员认为行政机关只要是与违法现象做斗争,只要是处理违法个人或组织,就是履行职责而不管自己是否有权力管理和处理这些违法现象。殊不知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在同违法现象做斗争时,也必须有法定职权;即使有权管理和处理,还必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进行,否则也是违法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不能以非法对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不能因相对人的违法而使自己的违法行为合法性。某些国家公务员责任意识淡薄,总以为职权为自己所享有,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因此,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行政违法者的责任势在必行。
✦ 公正执法心得体会 ✦
城管执法培训心得体会1<\/h2>
本人在从事基层城管工作多年,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城管执法工作因城市而兴,因治市而建,城管执法人员为了城市的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付出了无数的汗水与心血,然而,却始终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认同。提到城管,无论网络、媒体还是街头巷议,群众诟病良多而赞誉较少,城管执法人员在辛勤工作的同时缺乏社会认同感与工作荣誉感,面对频繁遭遇的执法冲突与群众围攻,不少同志心情压抑,精神压力很大。据某媒体报道:某市一执法队长上小学的儿子原本性情活泼,某段时间突然情绪低落、十分孤僻与自卑,经询问得知,在班上的一次活动中,大家说起自己父亲的职业,当他的儿子说起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城管队长后,受到了其他同学的侮辱与嘲笑,说他父亲只会欺负小商小贩,欺负穷人,不愿跟他玩。这件事让他感到十分震惊。诚然,我们不能怪孩子们不懂事,不能怪孩子们看法太偏见,但作为一个父亲,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与?们从事一样工作的同行中间,发生在有类似尴尬遭遇的城管执法工作者中间,不得不让我们认真审视当前城管执法工作该往何处走,该找到一条怎样的出路,才能让我们的工作更“阳光”,更有荣耀感,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这其中,有个别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有执法监管的缺失存在,而最根本的恐怕还在于当前的城管执法机制存在问题。如果不改变,恐怕这样的尴尬还要继续。
一段时期以来,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出台一些法律、法规,各城市相应管理部门就增加一支执法队伍,形成了七八顶执法“大盖帽”去管一顶“破草帽”的违背立法初衷的局面。以我市为例,目前,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包括工商、公安、交通、环卫、环保、城建、城管、卫生、规划、市政、园林、文化等部门在内就有十几家之多,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职能交叉,事权分散,有利的一哄而上,不好管的推诿扯皮,既不利于统一指挥,更让管理对象无所适从,纳税人负担加重。车乱停、摊乱摆、人难行、乱贴乱画、污水乱流、垃圾乱倒、部门乱扯皮现象久治不愈,齐抓共管局面没有真正形成。想管的无执法权管不了,能管的相互之间缺乏衔接,执法脱节、执法撞车现象难以避免,管理工作效率低下。
鉴于此,1996年至2000年底,国务院先后批准北京市的8个区、天津市的4个区以及广东、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湖南、广西等省(区)的14个设区的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2000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试点的管理体制、扩大试点范围、促进试点工作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方向。2002年,国务院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部署,同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执法等问题。
在上述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北京、天津、重庆3个直辖市和22个省、自治区的75个城市进行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仅我市周边,就有郑州、晋城、安阳等城市实行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综合行政执法。这种新的城市管理体制,变条条管理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形成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层级管理体系,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及成果,因而得到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
由此可见,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在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既是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适应新形式下城市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对现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势在必行。
有了这些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认为,我市也应该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主要有如下原因:
一、目前城市管理中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机构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执法成本较高。 按目前的行政体制,涉及到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有城管、环卫、城建、环保、工商、市政、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其中许多管理部门的职能是交叉重叠的。如无证占道摆摊卖服装的行为,既属侵占道路行为,又属无证经营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政(公用事业)部门、工商部门等均有法律赋予的职能予以管理。又如小贩在人行道上卖削皮甘蔗行为,既侵占了道路,又属无证经营;既影响环境,又影响通行。交警、工商、城管、环卫、环保等部门都可以实施管理。据此,各有关部门都堂堂正正地成立有执法队伍,分别开展行政执法。由于机构职能交叉,造成人员编制重复和浪费,增大了行政执法成本。
(二)多头执法,重复处罚,造成执法扰民。上述两个例子,由于相关的行政部门均有职能和执法队伍,对一宗违法违章案件,甲部门发现处罚后,乙部门发现后又可以再处罚,乙部门处罚后丙部门还可以处罚。这样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就必然引发对行政相对人不公的问题,带来行政相对人对政府执法部门怨声载道的负面影响。
(三)扯皮推诿问题较为突出。由于职能交叉,同一个城市管理方面的违章案件,多个部门都有权管理,容易造成部门之间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推托责任的理由都很充分等现象,造成很多城管热点难点问题无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影响了执法队伍本身及政府的形象。
(四)城市管理存在真空地带。目前,在城乡结合部和市区的部分大街小巷,存在着许多城市管理的真空地带,其主要原因是:有权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于人力问题,管理不能全方位覆盖城乡的各个角落;街道办(镇)、居委会(村)一级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想管又管不了。因此,便出现乱搭建、乱摆卖、乱堆放等现象屡禁不止。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优势
所谓“城市管理?合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几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它是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基本原则,为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执法机构林立,职能交叉,各自为政,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而开展的综合执法。
在我国城市管理领域中,绝大多数管理部门的传统模式是“一条龙”管理,从立规矩到执行,从管理、审批到监督、处罚,都由一个部门决定,既是裁判员又是执行员,不仅需要有自己的专门执法队伍,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而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后,审批部门只负责审批,处罚工作统一由执法局行使,实现了“判罚分离”,更显公正。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水平与效率,减少了人员、机构设置。据了解,各地通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有执法队伍被撤销或者相应精简,多数地方执法人员总数比原有人员减少了20%至30%。拆了“庙”、减了“和尚”,却由于执法力量的集中,执法力度的加大,实现了“一局多能”、“一员多能”,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和效率反而大幅度提高。
三、如何改革现有城管执法体制
根据中央编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4号文)精神以及外地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成功经验,本人认为,我市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如何改革,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市和市辖区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形成市、区二级执法机制。即市、区执法局均有执法主体资格,均属行政单位。(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主体必须是行政单位,而我市目前的市、区城管队伍大多数是事业编制,执法主体与许可法相违背),区执法局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市执法局主要是负责行政复议、业务指导、监督和对重大案件、跨区案件的查处。
(二)将相关部门与城市管理有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执法局行使,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需要集中的处罚权:一是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二是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处罚;三是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的处罚;四是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道路、供水、燃气管道设施行为的处罚;五是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如对饭店油烟、污染企业的处罚;六是工商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街头无证经营行为的处罚;七是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人行道上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处罚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中已归纳为七个方面)。
(三)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组建高素质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根据相关部门将部分行政处罚权移交执法局的情况,调整理顺有关部门的人员编制和职能,清理整顿相关部门原有的行政法队伍,通过竞争上岗,公开招考,择优选调等形式,组建集中统一、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实行财政全供,严格奖惩,通过确保人员工资、队伍经费、装备到位,避免重复过去因工作经费不足造成的以罚代管,重收轻管等问题。
(四)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与行政审批权的协调工作机制,以解决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带来的新问题。具体是:1、通过市政府建立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协调有序的工作制度,如审批抄告制度、处罚后续处理告知制度、重大审批处罚征询制度、监督反馈制度等,以做好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2、通过政府行文赋予行政执法部门以行政检查权,以有效实施监督和配合审批部门的监管;3、通过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力求及时准确;4、注意发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各自的独特作用,做到优势互补、协调统一。
上述观点是我对当前城管管理工作的一点粗浅看法,仅供大家交流与探讨,如有不足、不是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城管执法培训心得体会2<\/h2>
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离不开一个良好有序的社会秩序,离不开一支城市管理的精英队伍—城管。
局党组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队员的城市管理水平和执法技巧,组织了为期三个星期的春季培训。这次培训不但从提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水平上入手,还将强化“1%的执法,99%的服务”的执法理念。现就培训中获得的一些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坚持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通过短短的一个月每天上午的军训,我深深体会到城管的半军事化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下午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行政强制法、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如何规范一般程序案件的办理及优秀管理城市、示范路、示范社区标准及要求等。让我们进一步掌握业务知识的同时还能够拓宽视野,不但从执法的角度去了解城管这份工作,更加能够从被管理者的角度去了解我们的工作,做好我们的工作。
二、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的理念
城市管理工作实质上是人对人的管理,在执法实践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把人性化管理贯穿于执法活动始终,处处体现“以人为本”.平时要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管理的同时要不断宣传法律法规,加强对市民的行为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从而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推动城市管理事业蓬勃发展。
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
牢固树立权利就是服务的意识。我们要坚持把文明执法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牢固树立为民执法、执法为民的意识,心为民系、难为民解,积极推行人性化执法。作为党员干部,我们更要带头履行职责,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用心、用情执法,积极发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塑造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最后在我们的工作中要注意城管形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身作责。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以人为本,以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为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城管执法培训心得体会3<\/h2>
非常荣幸参加这次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上岗培训,这次培训课程设置科学,内容丰富,都是在事业单位工作过程中必需的常识。这对我们新进单位的员工特别是刚刚毕业的新员工来说帮助很大。
通过学习应知应会知识,让我这个新平湖人进一步了解平湖、认识平湖,更好的融入到平湖的环境中去,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礼仪和沟通这两节课,让我学习了很多人际交往的常识,很多平时不注意的细节问题通过这两节课的学习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通过学习公文写作,让我比较系统的学习到公文写作的规范,这也是事业单位中会经常接触的基础工作。廉政知识的学习要求我珍惜岗位,善待人生,勤于学习,以德修身,实干为民,平安一生。
当然,在此次培训中体会最深的还是三个早上的劳动实践,通过这三天的劳动,让我深刻体会到了环卫工作的辛苦,我也用三天的实际行动向这些城市美容师表达了敬意。在劳动的过程中体会到让市民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尊重城市美容师的劳动成果,只有共建共享,城市才会更加干净整洁。
城市的环卫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是与数字城管工作息息相关的一项内容。所以说此次劳动实践对于我——作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而言,更具有特殊的意义的。切身参与到环卫工作中,丰富了我的人生经历,更懂得了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为我人生道路积累了宝贵的财富。
作为一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目前对工作岗位的了解还不够多,经过这次上岗培训,比较系统的学习了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常用基础知识和技能,也让我认识到了自身所存在的差距与不足。重要的还在于为我理清了方向,让我更加明确的了解了自己在新岗位上所缺乏的技能,以及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应该具备的素养。
对于今后如何做好工作,我认为应强化三个意识:
第一、强化服务为民的意识。在这次劳动实践过程中,深深体会了劳动的艰辛,同时我也在劳动过程中,与环卫工人交流,与社区居民交流,倾听他们的想法,听取他们的意见,走基层,增感情。通过对他们的了解,也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第二、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城管局是行政执法单位,接下去我也会考取行政执法证,拥有行政执法权。那么如何运用好这项权利呢?这就要求我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只有依法行政,公道正派,才对得起人民赋予我们的这项权利。
第三、强化终生学习的意识。科技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如果不想被飞速发展的社会所淘汰,只有不断的学习。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通过学习可以拥有更多的知识,在工作过程中也才有能力讲究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城管执法培训心得体会4<\/h2>
市城管局在11月23日至12月5日对新招录的城管队员进行为期2周的集中培训。我作为一名新队员有幸能参加其中感到非常高兴。这次培训市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策划,合理安排,为参加培训的全体队员进行了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普法教育及城市管理知识技能的传输。通过此次培训让我对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都有了更新更全面更充分的认识,掌握了很多工作方法和处事原则,为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更好的服务人民,管理市容,维护镇容镇貌作出应有的贡献。
下面谈谈我对此次培训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 领导重视,精心组织,阐明城管工作在推动社会发展及维护市容整洁方面的重要性。
此次为其两周的业务培训,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培训计划,落实授课老师,制定培训内容,整合各方面资源,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大家提高了一个高质量的培训环境和学习氛围。并在授课中理论联系实际,使整次培训内容丰富,信息量大,不枯燥,不乏味,富有现实指导意义,让每位参训的学员对于城管工作都有了新的全面认识。
通过两周来的培训并结合自身工作中的实践,充分认识到城市管理的服务性,复杂性,琐碎性和重要性,认识到城管工作在与社会发展相结合,通过科学的长效管理来维护城市市容整洁,提高人民素质,提升城市形象和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所起到的积极重要作用。也通过此次培训作为自身素质提高的重要契机,为在今后更好的从事这份职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 认真策划,合理安排,满足城管工作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
此次培训市局认真策划,做了精心合理的课程安排。培训前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苏建东同志对全体参训学员进行了动员大会,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珍惜这次培训机会;二要加强学习,尽快掌握城管执法技能,提升业务知识水平;三要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城管队伍战斗力;四要文明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而后的课程通过对城管发展的历程的阐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各地执法实例的分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等方面让每位参训学员都了解到城管工作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也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城管队员所肩负起的神圣使命和重要作用。
三 名师授课,交流经验,增强城市管理为服务人民,科学管理社会的重要内涵。
此次培训市局不但安排了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为我们授课,还邀请了知名大学的教授学者来为我们讲解城管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事项和沟通方面的技巧,还邀请了苏州市局的相关领导和其他兄弟市城管领导为我们讲授他们在城市管理中的执法经验,取得的管理成果和探索前进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通过不同地方不同形式城管工作经验的交流,可以让我们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去伪存真,保留好的经验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从而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的制定出更合理,更科学,更适合本地管理的方法来,提高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此次培训业也让每位参训学员提高了全心全意服务人民,认真负责管理城市的崇高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社会长足进步保驾护航。
四 踏实工作,提升技能,不断完善自身素质,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城管工作者。
在此次培训的总结大会上,苏建东副局长希望全体参训学员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在城管工作岗位上扎实工作、爱岗敬业,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城管事业争做贡献。
确实,这一次培训难能可贵,倾注了市局领导的大量心血和精力,也让我从这次培训中学习到了很多专业知识,让我对城管工作信心十足,对工作前景十分看好。我会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踏实勤干,不断提升技能,完善自身素质,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城管工作者,不辜负领导,同事对我的殷切期盼和铮铮教导。
城管执法培训心得体会5<\/h2>
城市管理工作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保障,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深入执法一线调研,我们感到,作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只有进一步转变转变思想观念,推动管理理念,运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才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
一、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一)转变执法方式。城市管理工作实质上是人对人的管理,在执法实践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把人性化管理贯穿于执法活动始终,处处体现“以人为本”。一方面是以管理者为本。要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同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完善配套各种规章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思想好、纪律严、作风实、业务精的城市管理综合法队伍。另一方面是以被管理者为本。要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市民的行为引导,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活动,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从而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推动城市管理事业蓬勃发展。
(二)增强服务意识。要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意识,努力在服务中实施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树立服务意识的同时要积极引导执法人员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增强服务效果。如对关系民计民生的重点工程要引导执法人员采取管理工作前移,宣传教育工作跟进等管理措施,主动上门服务;对一般管理对象要采取教育与处罚并举措施,主动帮助相对人解决实际困难,主动化解矛盾,减少工作难度;对确实存在主观故意违法违章行为的,要引导执法人员克服畏难情绪,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依法严管重罚,把维护群众基本利益,提高群众对城市环境秩序满意程度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
二、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推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城市管理是社会系统工程,只有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才能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推进宣传教育机制创新。要加强城市管理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市民的行为引导。一是强化新闻舆论引导。执法部门要加强与新闻传媒的沟通,采取在电视、广播、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制作城市管理公益性广告、定点定期宣传等形式,占领舆论主阵地,营造舆论氛围,一改目前城管执法负面消息满天飞的局面,从而在全社会树立正气,提高市民对城管执法工作的认知度,提高正面效应。二是与社区、街道合作,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市民的教育引导。社区与市民的接触更多一些,更了解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需求。城市管理部门要利用好社区这一平台,积极进行城市环境意识教育,利用社区宣传阵地,加大对城市管理法规、知识的宣传,强化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三是争取教育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把城管知识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从年轻一代抓起,增强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年一代的城市环境观念、城市公德意识。
(二)推进内部管理机制创新。执法效能低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产生的根源说到底还是内部管理机制落后。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如果说:没有严明纪律的军队是一盘散沙的话,那么没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也绝不可能完成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重任。因此,必须把执法部门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我认为当务之急是建立以下四种机制:一是责任机制。要着眼工作需要,细化科室、大队和个人岗位职责,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名干部、每一个科室、每一个大队、从而形成自上而下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性运行管理模式。二是用人机制。城市管理所有工作都是由人来完成的,没有人才的团队,很难成为强势的团队。要积极营造以有为争有位的良好氛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唯身份论、积极为能干事、会干事、肯干事的人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三是内部管理机制。要建立严格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用严格的制度来管理队伍,用严格的制度来约束人的行为。四是监督考核机制。要认真落实评比检查制度,推进考核奖惩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要积极拓宽综合执法工作外部监督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在监督执法行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推进管理方式、运行模式创新。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管理方式、运行模式,主动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才能提升管理效益。一是要主动适应管理对象多元化趋势,大力推行分类管理。要针对不同管理对象特点,细化管理目标责任,制定个性化管理措施,及时将各类违规问题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如针对占道经营行为反复性强的特点,可采取引摊入市静态管,区域监控集中管、全方位巡查动态管、处罚取缔严格管的方法;针对违法建设利用节假日集中突击建设的特点,可采取错时上岗、落实网块管理责任制,增强日常巡查管控,加大治理查处力度,降低案件发生率。二是要着眼构建和谐社会需求,创新思想工作模式。对一些违法违章行为相对突出的难点户、钉子户要坚持中队长、大队长、局领导逐级见面制度,定期走访,进店入户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提高相对人自率意识,及时化解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矛盾,减少工作难度。三是开展多层次示范户、示范单位和示范路创建活动,提高管理效能。要通过采取入户宣传、领导见面、点位考核以及强制取缔等多种举措,加强对重点点位的治理力度,变难点为示范,达到以点带面,以重点带一般,以局部带全局的管理效果。四是要立足提高处置能力,努力改进勤务工作。在违章易发点位要逐步建立固定执勤点位制底;在商业繁华地段应逐步推行机动巡查与徒步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时上岗、占位式管理措施,做好违章行为多发路段管控工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队伍建设是强基固本工程,是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必须始终把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作为立局之本,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维、发展的办法,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注重固强补弱,打牢基础素质。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的基本思路,下功夫把城市管理工作最需要、自身素质最弱的能力素质补上去,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做“三熟悉、四会”,三熟悉,即:熟悉城管职能、熟悉行政法规、熟悉执法程序;四会,即:会法言法语、会调查取证、会做思想工作、会案卷制作。
(二)着眼岗位需求,增强必备素质。不同岗位有不同的标准,每名城管执法人员必须要具备与本职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素质。要盯着职责“补课”和“充电”,领导干部要着重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协调控制能力,执法队员应着重提高依法行政和办案能力。
(三)创新学习方式,提升整体素质。要提升自身整体素质,必须切实把自己紧缺的素质内容搞清楚,把面临的突出问题搞清楚,把解决的思路办法搞清楚。一要做到围绕重点学。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突出重点、把握难点,学习共同的、了解相关的、精通本职的,不断完善充实理论底蕴,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要针对课题学。要结合城市管理工作服务全区发展的要求,找准努力方向;三是要结合实际学。要把本职岗位作为提高素质的主要平台,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强化素质。
✦ 公正执法心得体会 ✦
于20xx年7月9日至18日,我有幸参加由xx市委组织部和xx市城管局联合组织的首期xx城管系统干部培训班,在xx市委党校,通过几天的理论学习,受益非浅,谈一谈自已学习每一课体会:
第一天,由xx苏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处长xxx授课,内容是《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他从依法行政是什么?依法行政的基本内涵、目标、基本要求、基本制度和如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作了全面讲解。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和本人在基层担任过中队长、副教导员、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的实践经验,谈一下体会: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城管的新要求,作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就必须改变那种政治敏锐性不高、专政意识不强,“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陈旧观念,就必须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转变依法行政执法理念。
(一)强化依法执法意识,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一项内容和要求就是依法治国,城管部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行为就是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主体是城管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无论是城管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都要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观念。坚持法律至上才能保证依法行政的发展方向;依法行政才会产生崇尚法律至上权威的理念。
(二)强化文明执法意识,树立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的理念。 要做到文明执法,必须坚持依法管理城市,正确维护群众的权益。一方面要违法当事人强制依法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又要依法保障违法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二者均不能偏颇。为此,城管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执法和守法观念,切实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处罚公正意识,树立公平、公开的理念。和谐城管依法行政理念城管执法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一是要求城管执法人员的一切执法活动必须客观、适度,体现公平、合理,必须严肃、严格、严明。
二是要求城管执法工作必须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并要形成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
三是要求城管执法工作程序必须规范,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纠正只重视执法处罚,忽视执法程序的倾向。四是要求城管执法必须做到公正与效率并重。
(四)强化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意识,树立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大局理念。城管执法工作必须落实依法行政理念关于“服务大局”的要求,树立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大局观念,明确城市管理工作是为人民管理好城市的性质和职能,每位城管执法人员都应感到肩负的责任艰巨而光荣。以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作好本职工作,全面提高城管执法质量,维护城市市容市貌的绿亮净美,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五)强化绝对服从党的领导意识,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城管执法工作在崇尚法律至上的同时要绝对服从党的领导,执法党的决定。城管执法工作必须做到:
一是依法治监要在党和政府领导下进行,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是要以邓小平的民主法制理论和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讲话,作为城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三是要在执法工作中,将贯彻党的主张与维护党的利益结合起来,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城管执法工作的始终。四是要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标准从严执法、文明执法,使城管执法工作始终置于党的监督之下。
✦ 公正执法心得体会 ✦
1、加强制度建设,推行税收执法激励措施。在税收执法行政责任的推行中,针对实际工作中“多做多追究,少做少追究,不做不追究”的状况,在执行追究制度的同时,应当加强激励制度建设。对执法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追究,从而消除执法人员的侥幸心理,减少甚至完全消除这种行为出现的可能性,但同时应当把重点放在奖励强化上,消除简单惩戒产生的消极作用,多肯定职工的成绩,强化职工的内心成就感。
2、强化教育培训,树立税收执法责任观念。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要对社会、对事业、对工作怀着强烈的责任意识。为了落实依法治税,税务机关就必须贯彻“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树立税收执法的责任观念。
3、科学设置岗职,完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在现行的征管模式下,岗位分解要突出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相当的要求。要按照依法设置、加强管理、有利服务、讲求效率的原则,合理界定税务管理各工作环节的职能,将税收征管流程内的征收、管理、稽查等执法工作,细化为具体的执法岗位,依法、具体、科学地确认征收、管理、稽查人员和内设执法职能部门人员及税务机关领导的责任。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完善和建立起领导负责制的执法岗责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形成一个衔接有序、高效运转的税收执法运行和监控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