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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22-09-29

协议收藏: 店面租赁合同精选一则。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有价有偿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书面文件。每当我们在工作与生活中要进行租赁时,为了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这时候可不能忘记一件事就是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时当事双方一定要充分达成一致。那么您知道规范的租赁合同应该如何写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协议收藏: 店面租赁合同精选一则”,欢迎阅读,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房产租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店面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店面状况

一、店面座落:

二、面积 平方米,间数 间。

第二条 租赁用途:

该店面仅作为乙方用于 经营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一、租金按 元/平方米计算。

二、每月租金人民币 (小写: 元)。

三、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支付时间需在上一个月的 日前。

四、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根据租赁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和计算方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缴付人民币整(小写: 元)(相当于叁个月店租金额)的款项。

其中, 整(小写: 元)为首月租金。 整(小写: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得充抵租金及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

二、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情形,或乙方无合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店面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上述店面符合出租店面使用要求。

二、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店面现状。

第七条 店面租赁期间,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如改变店面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店面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店面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店面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四、乙方必须遵守店面用房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店面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店面,应在租赁期届满日30天前主动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乙方如未主动与甲方协商,视为放弃继续租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甲方将店面租赁给他人。

六、乙方应及时、完全缴纳出租店面租赁期内由己方经营或居住产生的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闭路电视费、宽带费等。并在甲方要求时,提供相关缴费手续证明。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店面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八、乙方对承租的店面进行内装修时,不能破坏原有主体建筑结构,并严格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九、乙方对租赁物的装修及经营,必须符合环保与消防要求。

十、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 租赁期满后或甲方依约行使合同解除权,收回店面的交接约定:

一、合同期满次日或乙方接到甲方合同解除书面通知后2天内乙方应无条件退出租赁店面,除乙方配置的可移动物品外,乙方不得破坏、拆除原有的装修。乙方也不得就存留装修向甲方主张补偿。乙方如未在到期日后的二天内办理返还店面交接手续,甲方有权单方直接收回出租房。甲方采取直接收房措施的,乙方在租赁店面内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甲方有权处置。

二、合同期满或甲方依约行使合同解除权需提前收回店面,乙方强行占用、拖延不搬的,每拖延一日,日租金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30×2计算(如果甲方与其他人签订该店面承租合同的日租金高于本计算标准的,就高不就低)。甲方因乙方强占、拖延不搬行为,需对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完全承担甲方损失。

三、保证金约定:租赁期满后,在乙方结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甲方在2天内将该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店面,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月租金金额的1%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可充抵租金。

二、乙方逾期缴纳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1%向乙方加收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店面,没收保证金。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一、将承租的店面擅自转租的,按转租租金的5倍赔偿给甲方。

二、将承租店面擅自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擅自拆改承租店面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店面的。

四、拖欠租金超过7天的。

五、合同终止或甲方依约行使合同解除权需收回店面,乙方有强占店面、拖延不搬行为的。

六、利用承租店面进行非法活动的,除自行承担一切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返还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一、出租店面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二、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店面现状。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由于一方违约或侵权引起诉讼的,违约方或侵权方应赔偿对方由此发生的律师代理费及其它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以违约或侵权的相对方与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合同为标准计付。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五条 双方确认的联系方式和文件送达地址如下,任何一方按下列地址邮寄相关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一、甲方:电话: ,地址: ,邮编: 。

二、乙方:电话: ,地址: ,邮编: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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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收藏: 房屋租赁协议推荐一则


如今有很多时候都会进行租赁,此时就会使用到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中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合同可以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签订租赁合同要注意内容真实。不可弄虚作假。你知道如何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吗?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合同收藏: 房屋租赁协议推荐一则”,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提示】

①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

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

②法律对长期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要求采取书面形式。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2、什么是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

(2)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

3、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提示】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①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②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4、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提示】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5、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b、出租人未履行出租房屋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c、因维修出租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提示】

房屋出租人承担维修出租房屋义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①以租赁期间承租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为前提条件;

②以出租房屋有维修必要、维修可能为基本条件;

③租赁房屋毁损必须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

④当事人没有约定出租人不承担出租房屋维修义务。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①因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提示】

①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范围为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瑕疵,且为承租人不知情的权利瑕疵。

②出租房屋交付后才存在的权利瑕疵,以及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且承租人知情的权利瑕疵,则不构成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提示】

出租方违反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可采取以下补救办法:

根据合同法,出租人违反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承租人享有减付、不付租金的权利;根据《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①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②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③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4)、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担保义务;

(5)、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是指出租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出租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提示】

违反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产生承租人绝对解除权,该解除权不因任何事由受到影响。

6、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有哪些义务?

承租人有正当使用出租房屋的义务,即应当按照约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质使用出租房屋。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

(2)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

【提示1】

承租人使用出租房屋租的方法标准有两个:

①约定使用方法(首要标准):

a、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方法;

b、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使用方法;

c、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使用方法。

②出租房屋性质确定使用方法(次要标准):只有没有约定出租房屋使用方法的,才能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确定使用方法。

【提示2】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7条规定,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219条的规定处理。

【提示3】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人对出租房屋承担保管义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提示】

承租人已尽妥善保管义务,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人能否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应当经出租人同意。

《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解释》第15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提示】

房屋转租存在两个房屋租赁合同:

a、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次房屋租赁合同: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需要对次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行为负责。

【提示】

《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提示】

出租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后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6)、房屋承租人有何支付租金的义务。

①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②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③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按照法定期限支付:

a、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b、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提示1】

承租人延付租金,出租人有以下补救办法: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

①出租人以延付租金为由解除租赁,必须给出租人合理期限。也就是说,出租人不得因承租人延付租金而直接解除租赁合同。

②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而非2年。

【提示2】

因拖延支付租金导致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次承租人有以下救济权利: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因此,出租人因承租人延付租金合理期限解除权受到次承租人代付租金抗辩权的限制。

7、承租人、次承租人返还房屋租赁物的义务各有哪些?

(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

a、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腾房;

b、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逾期腾房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8、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当事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无效?

《建筑法》第61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消防法》第10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消防法》第11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出租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违反《建筑法》第61条、《消防法》第10条的强制性规定,但是不论是合同法还是《解释》均未将此种情形规定为合同无效情形。因此,不应当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提示】

①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②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当事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因此无效。

但是,《解释》第2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提示】

违反建设工程规划的城镇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审批的依法有效。

9、违反建设工程规划的农村房屋,当事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因此无效。

农村房屋是指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解释》第1条第二款规定,“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住宅设计、建设、验收方面的规定,至今适用的仍然是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第116号令发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农村居民房屋的设计、施工、验收均缺少具体和严格的标准。

因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农村房屋租赁合同,不因此无效。

10、临时建筑物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解释》第3条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提示】

非法的临时建筑物房屋租赁合同除了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批准有效以外,均为无效房屋租赁合同。

11、房屋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是否有效?

《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解释》第4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提示】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不是法定有效要件,而是约定生效要件。

1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不得请求支付租金;但是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提示】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13、“一房数租”情况下,如何确定承租人?

《解释》第六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提示】

“一房数租”占有人优先→登记备案人优先→先成立合同优先。

14、因房屋租赁而发生的装饰装修处理办法:

(1)租赁合同无效时,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①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a、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b、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a、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b、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2)租赁期间届满时,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①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

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综上述,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除另有约定或者可以拆除以外,承租人不得要求赔偿装饰装修费用。

(3)、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①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a、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b、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c、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d、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③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15、什么是共同租赁权?

(1)共同居住户的共同租赁权(共同居住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19条第一款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2)共同经营人的共同租赁权。

《解释》第19条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有权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提示】

共同租赁权限于共同居住户、个体工商户共同经营人或者个人合伙其他合伙人。

16、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根据上述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承租人有权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但是,“买卖不破租赁”受到约定限制和法定限制:

①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买卖不破租赁”受当事人另有约定限制;

②事先抵押权限制:受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

③事前查封限制: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

【提示】

“买卖不破租赁”受到事先抵押权、事前查封和当事人约定的限制。

17、什么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解释》第22条规定,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或者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的租赁房屋偿还债务时,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提示】

①在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时,出租人负有在合理期限通知承租人的义务。

②“合理期限”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只有《解释》第23条“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规定;《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的“前3个月通知”已作废。

18、哪些情形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解释》第23条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解释》第24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在以下情形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怠于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a、出租人在拍卖5日前已经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

b、出租人已经履行通知义务,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2)房屋共有人、近亲属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购买权:

a、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b、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

(3)善意但三人已经取得租赁房屋物权的:即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提示】

承租人怠于行使优先购买权、更高优先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以及善意第三人确定物权的,承租人均不得请求优先购买权。

19、出租人侵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能否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8条规定已经作废,“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解释》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

(1)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因此无效;

(2)承租人只能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提示】

随着《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的废止,承租人无权请求法院确认违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1986年1月7日)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上述规定仍是确定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的有效意见。

(1)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2)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协议收藏: 住房租赁协议推荐一则


租赁合同是一人或者数人之间对转移租赁物使用权的一种协议。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需要进行租赁的行为,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这时候我们就必然要签订租赁合同,当事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那么规范的租赁合同需要包含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协议收藏: 住房租赁协议推荐一则”,供大家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些许帮助。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元。按________付款,每月提前________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________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

一式________份,甲、乙各执________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

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月度协议精选: 租赁合同精选一则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有时需要进行租赁的行为,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这时候我们就必然要签订租赁合同,签租赁合同的时候要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猜您正在寻找有关租赁合同的范本吧?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月度协议精选: 租赁合同精选一则”,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因香港机场人工岛桩基专案施工需用,现租赁乙方150

CC1500CDAC履带吊机一台。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租期暂定8个月,乙方吊机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报送相关部门批准可以使用后开始计算租金。乙方提供吊机操作手一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表现及工地实际情况,对租期进行调整。

二、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退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剩余租金。租出之机械如中途坏机,乙方负责修理,但因坏机影响地盘之运作延误及损失,乙方恕不负担任何责任。

三、作业时间8:00-18:00,含午餐一小时(12:00-13:00)。除特别注明外,出租之机械均以月租计算,租用期不足一个月时则按比例计算,而计算之基数以每月26天计算(不包括星期日),其余时间及法定假日视作加班。

四、甲方有吊机的调度权,吊机操作服从甲方现场安排。

五、乙方对吊机进行维护前,需征得甲方同意。

1、因乙方机械原因,未能修理好,乙方不会承担任何引致相关工程延误或另租机械的任何责任及费用。

2、因乙方机械原因,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甲方必须向乙方缴清坏机或停机日期前之租金。

六、乙方司机需离开工地,需向甲方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要保证通讯设备开通,便于甲方能及时联络到乙方。

七、乙方应确保其设备手续齐全,并能够满足甲方及业主在岛上施工要求,并应为其设备购买保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及操作手保险由承租人(甲方)负责购买。

八、乙方机械要保证随叫随到,乙方应予以无条件配合。如乙方操作人员技术水准差,甲方可要求乙方另派人员。

九、月租金为150000.00港元台(大写港币:壹拾伍萬港元整台),加班费用为865.00港币小时,星期日或劳工假期加班费用8,654港币日。按实际考勤时间计量租金。甲方另行补贴乙方进退场费35000.00港元程,如甲方租满6个月,可免除退场费。租金已包含税金,乙方凭收据及发票收款。

十、不论打风、落雨、地盘临时停工、实际工作时现场环境问题或货物吊重超重而不能工作,租金一律照计。

十一、最少租期为一个月,不足一个月则以整月租金支付。

十二、工程期间机械燃料(柴油)由甲方负责。

十三、出租之机械,乙方须提供一条完好XX。租期内出现

第一次损坏,乙方须包一条新XX,并协助甲方更换。如租期内XX出现

第二次或再次损坏,甲方须负责XX费用及更换。

十四、付款方式:甲方在吊机进场前预付乙方____月租金及进场费,于次月____日收到乙方账单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支付乙方上月租金。预付款在乙方设备退场时,在租金中扣除。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精选合同: 房产租赁合同精选一则


租赁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同时也是有偿合同。如果我们在生活或工作中需要产生租赁的行为,为了约束当事人遵守约定,这时候十分有必要的就是签订租赁合同,当事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那么您知道租赁合同至关重要的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精选合同: 房产租赁合同精选一则”,敬请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上海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办公楼事宜,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

第二章合同文件

第三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甲方提供的(装修/未装修)办公室内建筑指标说明(附件一)

2、甲方提供的办公楼_____层平面图(附件二)

3、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三)

4、乙方提供的环境保护告知与承诺(附件四)

5、乙方提供的防汛防台、生产、防火和社会治安安全责任书(附件五)

第三章双方法律地位

第四条甲方系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负责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第五条乙方将在园区投资建立从事实验室产品的销售。

第四章办公楼面积及租期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出租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____号,___楼___座,建筑面积共计约为____平方米,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作为乙方项目办公的场所。

第七条乙方向甲方租赁本合同第六条所定办公楼,租期为___个月,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五章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八条本合同第六条所定办公楼的租金为每月_____元人民币,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首笔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支付,以后支付日期为每三个月后的同一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开立账户,并保证在合同核定的租金支付日前公司帐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房屋租金将由银行进行代扣,乙方须与银行签订房屋租金《收款委托协议》。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上海悦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具体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__元人民币(约合三个月的办公楼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待租赁期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第六条所定办公楼交还甲方后,该款项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但如出现乙方应赔偿甲方之情形,则在甲、乙双方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才退还乙方,且甲方有权从中扣除赔偿款额。如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及时交纳保证金,如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仍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使用的水、电、通讯等的公用事业费用,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及《管理公约》的收费标准计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使用的停车位的具体费用和付费方法按《物业管理委托协议》规定及实际实施情况办理。

第六章办公楼使用

第十二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十五天内正式开出办公楼《入住通知书》给乙方,以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定办公楼交付乙方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应于接到甲方开出的办公楼《入住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装修并正式进驻,否则甲方有权为乙方另行安排租赁场地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其所租办公楼范围以外的部分;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改变其所租用办公楼用途;乙方保证在此办公楼内从事的项目不会对周围及园区环境构成任何污染。乙方若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合同第六条所定办公楼,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包括供电、供水、电讯、雨水排放、污水排放管线的接口、空调、室内装修及停车场所、区内道路、电梯、楼梯过道等。乙方不可以任何方式损坏配套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六条本合同第六条所指办公楼仅用于乙方依照合同第五条所述用途自用办公,乙方不得将其转租、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乙方对办公楼的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方可实施。乙方在安装设备、管道等设施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涉及相邻业主所属部位的,应征得相邻业主的同意,不影响其正常使用办公楼。如有违反,乙方应负责排除妨碍和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八条乙方所租赁的办公楼在使用期间与他方发生相邻关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将本合同第六条所述办公楼全部或部分空置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将空置部分收回。

第二十条办公楼的外墙和屋顶不得擅自搭建任何附加建(构)筑物。有关办公楼公用部位管理、区内环境管理等工作均以《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为准办理。乙方在使用本合同所定的办公楼时,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需要在乙方所租赁的办公楼内进行配套设施作业的,应事先通报乙方;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的,甲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十二条乙方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在办公楼中。如有违反,或对相邻业主造成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结构,如特殊需要并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建筑结构的,租赁期满后,乙方负责修复。

第二十四条由于乙方改变建筑结构,如屋面、外墙面等,其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甲方预留的原施工单位保修金的等额数量。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应将其所租赁的办公楼恢复出租前的原样。甲乙双方在租赁期满之日后的十五天内正式办理办公楼的退租交接。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核查办公楼及其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正常损耗外的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七章续期及合同终止

第二十六条如乙方未满租赁期需提前退租,应在提前退租日的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提前退租事宜。

第二十七条如乙方要求延长本合同租赁期限的,应在不迟于办公楼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的,应在不迟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退租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退租事宜。

第二十九条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在乙方办公楼租赁期满后无法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办公楼的,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按本合同所定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

第八章违约

第三十条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本合同第六条所定办公楼;

2、未事先通报乙方而在乙方租赁的办公楼内作业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

3、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

第三十一条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损坏各类配套设施;

2、因其对办公楼的使用或对建筑结构的改动而影响他方正常使用办公楼或损坏房产;

3、未按规定将租赁办公楼交还甲方;

4、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5、未按规定时间装修和进驻的

6、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三十二条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违约金计算,违约金将用以下计算方法得出的金额:

1、日违约金为300元人民币;

2、违约天数=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违约之日止的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第三十三条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第三十四条违约金、赔偿金的付款币种为人民币。

第三十五条违约金、赔偿金最迟于违约方被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金、赔偿金最迟应于当月月底以前付清。

第三十六条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或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款项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办公楼并不退还保证金,乙方同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章其它

第三十七条在租赁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就,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上海张江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选合同: 房屋租赁协议推荐一则


由于自身的需求,我们在很多场合下都会使用到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中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合同可以让双方更加的信任,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意内容合法。你知道如何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吗?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选合同: 房屋租赁协议推荐一则,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南京市____的房子租予乙方作为生活使用。 二:租赁期共为_____个月,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 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 付。押金为人民币____ ____元。 四: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上网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房间内设有: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热水器 )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或甲方确需收回房屋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五:其他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6、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七: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

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 (以下简称该房屋)。

1.2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

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

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

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

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

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

百_____十_____元整)。

4.2 乙方应于每 按月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

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

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租期内,乙方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2除本合同附件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和乙方留下的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甲方所有。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立即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日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改变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的。

十、违约责任

10.1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

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损失。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 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3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合 同 附 件

该房屋的家具、家电及设备清单:

1、家具:

床 ____ 张 电视柜 _ __ 个 鞋柜 ___ 个

床头柜 ___ 个 衣 柜 _ _ 个书桌 _ _ 个

餐 桌 __ 张 餐 椅 __ __ 把

2、家电:

彩电台 洗衣机 台 冰箱个

微波炉 个 空调个 抽烟机 个

电热水器个

3、钥匙:把

4、表数:

水表:

煤气:

电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篇三:南京市租房合同 南京市租房合同

甲方:(出租人)陶宁 身份证编号:320106197412300414 联系电话:13003418313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编号: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实地看房后,自愿协商达成租房合同如下:

一、乙方租借甲方雨花区西善桥明华家园b11幢305室的房屋(3室1厅1卫1厨),期限1年(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期满后无条件搬出同时结清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完好地交还甲方提供使用的物品,同时甲方退还居住使用押金给乙方。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应预付租金,家具使用费:合计1600元/月*6个月,计9600元,租住使用押金20xx元(包括家用电器使用押金)。余下6个月租金半年后付清。同时,甲方出具收据凭证给乙方。

三、乙方在租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南京市有关治安管理条例。服从社区管理,争做

文明市民。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入住手续。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租住使用的房屋,必须保障其安全,可用,可住的原则。乙方在租期内必须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有关费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在租期内,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不得转租,转让他人居住使用等,甲方发现有权收回租房,不退任何费用。

六、租赁期间,甲方在出租期未满而停租,应赔偿乙方一个月房租金,乙方在承租期未满而退租,应赔偿甲方一个月房租金。甲乙双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解除合同的不作违约;不可抗拒因素不做违约。

七、甲方提供给乙方物品如下:

以上物品经双方,清点交接无误。如乙方造成甲方的财物被盗,去向不明,火灾损坏等需照 价赔偿。

八、在租期内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擅自中途终止本合同,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例,造成对方损失,必须赔偿对方有关的直接损失,直至请求法律保护。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写明。

十、备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水表底数:电表底数: 煤气: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附租方内物品及日常费用交接清单一份

[协议模板]房屋租赁合同精选一则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不管在生活还是工作中当我们要进行租赁,为了保障当事双方的利益,这时候肯定是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的,建议在租赁合同中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写明需注意的事项。所以规范的租赁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协议模板]房屋租赁合同精选一则”,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房产租赁协议书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及单位: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位于____市__________区 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__________,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整/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____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____支付,支付时间为____ ,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六、违约的处理

1.乙方违约的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贰倍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不予退还。

七、特别约定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优质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精选一则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合同。在生活或是工作中,有时会进行租赁的行为,为了保障当事双方的利益,这时候肯定是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的,当事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那么您知道租赁合同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优质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精选一则”,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北京简单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 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 2

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

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房 屋 交 割 清 单

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最新协议: 设备租赁协议精选一则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租赁合同在平时越来越重要了,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以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合同可以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签订租赁合同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是否在为租赁合同而烦恼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协议: 设备租赁协议精选一则”,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及设备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标的物

1.1 甲方将位于淄博市临淄区 路 的店铺(含其室内设备)套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项目。

1.2 甲方出租店铺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店铺所配备室内设备情况:

第二章租赁期限

2.1 店铺(含其室内设备)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___ 日至年__ 月___ 日止。

第三章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3.1 租金为元/ 年,共计元。

3.2 租金的支付期限: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前六个月的租金元,以后每六个月支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元。

3.3 租金的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3.4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出租房屋及室内设备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在用该房屋使用保证金维修房屋及室内设备后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如金额不足,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四章 标的物的交付

4.1 甲方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乙方应与甲方进行现场交接。甲方交付店铺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书面向甲方提出意见。

4.2 乙方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营业证件。

第五章税收及费用的承担

5.1 合同期内,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及设备进行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房屋装修、房屋及设备维修等费用以及因经营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指示或有关收费标准计算;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 天内按月支付给甲方或相关收费部门、单位。

5.3 合同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基于租赁店铺提供物业管理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按照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物业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房屋的维修及装修

6.1 合同期内,店铺的维修除房屋的主体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之外,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店铺室内设备的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6.2 合同期内,双方同意按下列规定对乙方租赁的店铺进行装修:

1、乙方自行对店铺进行装修并承担费用。

2、乙方装修店铺前应当将其设计的效果图、施工图、配电线路图、平面尺寸图等有关装修资料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3、乙方装修完毕后,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营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的装修行为存在危险或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制止,直到乙方消除危险或安全隐患。

5、如因乙方的装修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财产、人身的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方的保证及责任

7.1 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具有所有权、出租权或转租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店铺及室内设备期间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扰和干涉。

7.2 合同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的店铺进行改建或扩建的,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尽量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第八章乙方保证及责任

8.1 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所承租的店铺及室内设备私自进行出借、转让、转租。

8.2 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8.3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甲方租金及其它根据合同应支付的费用。

8.4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承租店铺及甲方提供的各项室内设备。乙方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 万元。

8.5 乙方对承租店铺进行装修时,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8.6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九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 天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租店铺或者室内设备出借、转让、转租他人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损害甲方的整体形象和利益的;

4、乙方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

5、乙方私自变更租赁店铺经营用途及室内设备用途的;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租赁店铺进行装修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天内交回店铺及室内设备。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违反其保证及责任,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乙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 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据实 结算租金后退还乙方结余的租金。

第十章续租及期满财产处置

10.1 合同期满前,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店铺及室内设备的,应于合同届满之日前三个月内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0.2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按乙方当时房屋的实际状态收回房屋。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或全部,但不得损害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乙方未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日内在取回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11.1 甲方未能按时交付本合同约定之店铺时,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选择相应顺延租期或相应少付租金。

11.2 若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1% 的违约金。

11.3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解除、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解除、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约提前解除、终止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1.4 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1.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0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的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受到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第十二章 通告及送达

1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如以人手传送,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受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方式

13.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 , 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4.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