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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工程施工合同

发布时间:2022-09-29

热门合同: 照明工程合同(推荐一篇)。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可少不了合同这个东西。签订合同后要诚实遵守合同的规定。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方或者承包施工方之间签订的合法书面协议。签订施工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那么,你知道施工合同应该有什么内容吗?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热门合同: 照明工程合同(推荐一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以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道路照明工程

1.2工程地点: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道路

1.3施工范围:广惠街照明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60KVA箱变安装、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路灯的安装,电缆的铺设,箱变与路灯电缆线的对接、敷设及安装调试。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本合同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KV电力电缆埋地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及电力部门有关规定施工。

1.6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本工程为包干价,一次性包死,除设计变更外不再做任何调整。本工程固定包干价为126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元整。

1.7工程工期: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为暂定30天。

第二条甲方责任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给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保证施工段内的场地、通道平整畅通;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

3.2负责协调电业局,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转移及手续的办理。

3.3在施工前,由乙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协调电业局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四条施工条件

4.1做好施工前的线路测量定位,并进行复测;

4.2基坑的回填夯实,要求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第五条关于工程的约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完成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5.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6.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将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验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惭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6.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

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予办理复检。若复检合格,甲方承担复检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因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协调电业局及相关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七条保修期的约定

工程竣工投运后,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保修。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第八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8.1工程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建设单位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款的95%。下余5%做为工程的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月内付清质保金。

8.2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如不发生维修情况,由甲方返还乙方。

第九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10KV电力电缆埋地方式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及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

9.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城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11.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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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协议: 工程承包协议(推荐一篇)


随着经济的发展,合同对于我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合同要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施工合同主要是围绕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签订施工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那么,你是否知道签施工合同具体有哪些步骤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热门协议: 工程承包协议(推荐一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甲方:

乙方:

为了振兴农村经济,提高水塘的经济效益,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村两委会讨论通过甲方将前河水塘及车站水塘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具体事宜如下:

一、两个水库承包期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月____日。

二、承包金每年 元;________年。共计承包金元,一次性交清。

三、承包期内群众浇地乙方不允许收取水费,水塘不保持水位,但乙方自己下挖的蓄水可保持水位,群众浇地可放至闸门,放不出水为止,不许安泵抽水。

四、承包期内,所有上级投资拨款由甲方监督乙方使用。

五、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六、承包期满后,乙方对水塘增添的一切设施无偿归甲方,乙方不得拆除。

七、此协议乙方交款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热门合同: 工程合同书(推荐一篇)


现如今,合同是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签订合同前要尽量让双方认可,达成双赢。施工合同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具有法律效力。签订施工合同后若是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你平常有了解过施工合同的内容和种类吗?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热门合同: 工程合同书(推荐一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现甲方将该工程交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量(暂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计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实际完成量乘以单价,总造价(含应纳税费)约_____元整(¥_______)。乙方完成后甲方现场验收证实签证后再结算,甲方结算后__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总工程款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标准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乙方须无条件返工,且工期不顺延。

八、乙方自行承担施工安全及人员安全责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

九、在本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乙方收齐工程款后自然失效。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效力相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热门协议: 工程分包协议一篇


现如今,我们在很多场合下都会使用到范本合同,签订合同后不允许任何外界因素非法干预。施工合同及建筑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实施合同,签订施工合同时如果不仔细,就有可能出现合同欺诈,那么,一份好的施工合同范本都有哪些内容?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热门协议: 工程分包协议一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姓名,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请写清楚)

根据国家以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为。

五、工程工期:

1、本工程项目暂定于年月日竣工,工期共计日历天。

2、开工日期如有变化,乙方需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工期相应调整。

3、在施工期间,由于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顺延工期的申请,经甲方核实认可后向乙方发出同意延期的书面通知,工期方可顺延。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建设单位的工期罚款由乙方负责,在结算款中扣除;如属甲方原因由甲方负责。

六、工程进度要求: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技术资料供应:由负责向乙方提供水施工图等技术资料。

九、临时设施提供方式:

十、甲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乙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联系、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一、工程款支付

十二、安全责任

1、乙方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对其务工人员必须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

2、乙方必须确保所有施工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4、乙方务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乙方务工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甲方可根据其规章制度和纪律,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工程检修

1、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规范,要求达到标准。

2、工程竣工后15天内,乙方应将工程验收所需资料整理齐全交甲方。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工整改。返工整改后经复验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再次整改或者解除本协议。由于工程验收不合格进行返工整改的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3、工程完工经各方面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结算资料,甲方协助办理结算。

4、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工程结算:

1、本工程计价按并以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和决算为依据。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应根据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调整总造价。

3、乙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协助办理结算。

4、乙方按本工程总造价的向甲方上交管理费和税费等费用,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十五、质量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无息退还。

2、施工期间未经允许不得向甲方要工钱和不听指挥的一旦发现作清场处理。

3、工程质量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为准、方可结算工资。

4、质量保证其为一年、义务修补。

十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全面覆行合同所规定的事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除本协议规定已有处罚措施以外,将根据违约情况承担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自己的权利而支出的交通费、差旅费、通信费、律师费等);

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

十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热门合同: 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推荐一篇


我们的各种合法权益必定离开不了合同这个东西,制定合同时要把每一条条款写清写细。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方或者承包施工方互相之间签订的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后如果违约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一份好的施工合同范本都有哪些内容?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热门合同: 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推荐一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盖章确认后下发的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所有税费、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视发包人开发建设情况、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等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程量。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桩检测报告,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一、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二、合同总工期:个日历天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设备离场、泥浆、土方等的清运工作。

三、节点工期:。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低温、冬歇期等天气在内。

五、承包人须在发包人移交场地并通知进场施工后天内组织台(套)以上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根据工程的进度增加机械设备,若承包人未能达到发包人的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六、承包人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起的第天开始须每天向发包人交出不少于根已经浇筑成型的桩。如承包人连续天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机械设备,承包人须在天内达到发包人根据施工情况提出的新进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达到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七、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4条执行。

第七条:合同价

一、合同暂定总价:。

二、各单项工程暂定总价如下:。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具体见附件1。

四、以上包干单价包含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工程及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桩机进退场、桩机安拆、桩机就位、护筒的埋设、成孔、加泥浆、泥浆制作、泥浆池的砌筑及拆除、泥浆外运、孔内钎探及障碍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环清渣等)、钢筋制作安装、浇捣桩成型、各种特殊地质的处理、各种原因导致的塌孔处理费、土方场内转运、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处理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等)、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及其它措施费、施工现场排水、管理费、税费、利润、各种施工风险、市场风险和以下工作内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褥垫层施工:平整场地、铺设石屑(砂、碎石)、压实

□入岩增加费

□桩间土开挖:开挖桩间土至设计标高

□土方外运

□桩头凿除及外运

五、超声波检测管:

如采用超声波检测方法,则由承包人负责埋设超声波检测管(检测管采用螺纹口连接,下端封闭,上端加盖),则检测管制作安装费用为10元/米,此单价已包含检测管制作安装的人工、主材、辅材、材料价差、机械、市场风险、损耗、采保、运输及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整。

六、包干单价不因地质情况的变化、施工过程的实际充盈系数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场价格和政府税费的变化而作任何调整(除本合同第八条有约定的除外)。

七、计量方式:

(一)空桩:

1、自桩顶设计标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空桩工程量=(原地面标高-设计桩顶标高-1m)*桩设计截面积

2、桩顶设计标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不足1米,则不计取空桩。

(二)实桩:

1、成孔: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

成孔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2、混凝土浇筑: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

混凝土浇筑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三)褥垫层:

按设计要求压实后以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

(四)桩间土开挖:

按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超挖不计量,扣除桩头所占体积。

(五)桩头凿除:按个计算。

(六)检测管:自桩底验收标高起计至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米的长度为计价长度,超声波检测失败的不予计算检测管制作安装费。

八、桩基检测的费用:

(一)成品桩检测(如抽芯、静载等)合格则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承担;若检测不合格,由承包人须采取补强措施,直到合格为止,并承担不合格桩的检测费用及补桩费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浇筑增加费仅对采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等措施)的桩基础混凝土浇筑部分进行计取。

十、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6条执行。

第八条:调价方法及调价内容

一、调价方法

□(一)□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调价方法:

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比合同签订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大于5%(不含5%)的,则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可作调整。

2、基准期价格及施工期价格

以发布的(以下称“信息价格”)作为参考。

(1)钢筋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钢筋制安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具体调价方法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施工期价格-基准期价格×1.05)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跌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0.95-施工期价格)

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延误超出一个月的: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上涨,综合单价不调整;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下跌;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施工期价格)

(3)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于24小时内无条件退场。

□(二)若本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以m3计,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有所增减,则由此引起的增减费用计算如下:

增减费用=合同成孔入岩增加费综合单价×(最终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原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

(三)其他调价方法:

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的调价内容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1、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2、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相近似项目的,则参考相近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3、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相近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报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审核单价进行结算;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的分包合同,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

二、调价内容

(一)设计变更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变更起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报价书之日起7天内对其进行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定意见后5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当工程费用增加时,视为承包人放弃调价要求,当工程费用减少时,以发包人的预算造价为准。

(二)签证

1、发包人确认的签证的工程款支付:随整体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发包人每次按该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随整体工程一同结算。

2、单项累计签证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必须签订合同。

(三)委托工程

1、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需办理工程委托。

2、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定委托工程内容和费用。

3、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现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之日起2天内,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在2天内对相应报价书给予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后2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视为承包人同意免费完成委托或变更工作。

4、增加工程费用按委托书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委托工程必须签订合同。

三、除本条款约定的内容外,其余均不调整。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相关的资料后,承包人可提出申请结算,工程结算后两个月内发包人累计付款至(各单项工程)结算价的95%,余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

三、保修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四、施工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及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承包人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承包人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7条执行。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一、场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满足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各节点施工工期为前提;所移交的场地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

一、以下材料由发包人指定生产厂家、品牌,承包人自行采购: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钢材,必须为所生产的钢材,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须为以下产品:的产品,且禁止使用立窑水泥。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为所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以上未列举的所有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确定的样板自行选择供应商采购。

二、材料、设备进场检验

1、材料、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或协议书的约定,向发包人提出报验申请。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且由发包人下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后,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经检验后被确认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立即将相关材料、设备退出现场。在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的前提情况下,发包人从收到承包人报验申请单后三天内须签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否则,发包人按已签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承担责任。

2、根据国家、省、市的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的,承包人应承担完成材料、设备的全部检测工作,并在使用前将检测结果的正式报告提交给发包人。

3、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过法律、规范或合同要求检验与测试的材料、设备。

4、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规范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检验和测试,以证明材料、设备性能或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的要求。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因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不因材料、设备的合格检验、测试或是检验报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或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发包人授权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超过三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后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过前一期(批)6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围,终止后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后另行发包。

二、在履约过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发包人均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三、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履约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份),地质勘探报告份。

五、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对特殊地质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等的专项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场地后,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桩机移位、就位的场地处理(包括回填砖渣或碎石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七、若桩顶标高超过桩顶设计标高+800mm,则超出部分桩头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负责;如果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完成桩头砼破除或自动放弃,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完成该项工程,其费用由发包人与其他单位商定并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桩质量问题须进行补强纠偏的,则补强纠偏的施工费、材料费、检测试验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须负责泥浆、土方的排放及清运,如承包人不及时清运,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或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清运,所发生的清运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以发包人与第三方协商一致所确定的费用为准,且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负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周边建筑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所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二、如现场无法提供市电,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自带发电机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含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四、关于杜绝假发票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假发票,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虚假发票,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发包人尚未支付款项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直至承包人发票符合约定;发包人已支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发包人继续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十五、关于杜绝假银行保函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假银行保函,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必须保证履约保函的真实性与效力,如采用虚假手段开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导致保函无效或效力存在严重瑕疵的,承包人应按履约保函金额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总价(暂定总价)的3%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通用条款的修改

一、通用条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通用条款3.7款修改为:

3.7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

(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

(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0)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组织民工向发包人示威、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通用条款4.2款修改为:

4.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四、通用条款12.9款修改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经竣工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应在3天内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承包人应重新申请验收,重新验收合格的,以最后重新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质量经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无故不按时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不影响本通用条款17.9款的执行。

五、通用条款25.1款修改为:

2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六、通用条款25.2款修改为:

2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节点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区段完工移交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条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

七、通用条款25.3款修改为:

25.3在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内,承包人工程施工实际进度落后于经工程师核准执行的进度计划目标的,每落后一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此种延误持续存在的,承包人应就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所存在的进度延误,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25.2应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若承包人最终通过努力,使总工期未延误的,发包人应将依据本款计取的违约金之100%给予免除。

八、通用条款25.5款修改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须按合同总价或暂定总价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九、通用条款25.10款修改为:

25.10除因发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额巨大情况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事件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本款情形与第25.9款所述发包人直接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情形同时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该款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承包人须按25.9款和本款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三、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推荐合同: 工程协议一篇


由于自身的需求,我们在很多的地方都会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后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施工合同指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法干预,那么,有没有可以参考借鉴的施工合同范本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推荐合同: 工程协议一篇”,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一、 工作简述

工程合约部是施工处管理工程施工技术及合同、计量支付管理的职能部门,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办理施工处有关施工和技术管理、工程计划、中期计量支付及竣工决算等方面的业务。

二、 部门组织机构图

三、 工作责任规定

1、 工作任务

⑴ 负责组织对施工处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核,进行工地核对,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⑵ 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工程技术问题,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作出决定。 ⑶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质量事故的处理。 ⑷ 负责提拟工程变更方案,并办理上报审批手续。

⑸ 负责做好施工技术总结工作,编制竣工资料,编写开工、竣工报告。

⑹ 负责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工程中的应用。

⑺ 负责技术情报工作,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保管、交流;有计划地组织技术人员学习先进的施工技术和工艺。

⑻ 负责施工处的日常计量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定期编报计量支付月报。

⑼ 根据相关合同与下属施工中队、劳务队伍、材料供应商等进行结算。

⑽ 负责施工处有关合同文件的保管,协助项目经理签订有关合同、协议。

⑾ 负责施工处原始图纸的收集、归档、管理。

⑿ 负责施工处生产过程中人工、机械、材料消耗等定额的收集和整理。

⒀ 项目完工后,负责施工处合约、文档、图纸等资料的移交和竣工核算。

⒁ 协助有关部门办理专业培训和技术干部的'考核工作。

⒂ 协助机材部加强施工装备的建设,提出设备测量仪器的质量使用意见。

2、 职权

⑴ 对本部门的工作有决定权和处理权。

⑵ 对本项目工程施工中队的施工技术有指导、监督权;对施工中队、劳务队伍、材料供应中队执行合同、协议的有关规定有监督权;对施工中队、劳务中队、材料供应中队上报的的月应支付款项有审核权。

⑶ 对工程质量事故由现场分析、鉴定、处理的权利。

⑷ 对工程的中间交流、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有参与权。 ⑸ 对工程科研课题有提请权。

3、 职责

⑴ 对工程施工未正确执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造成严重损失的负有责任。

⑵ 对工程变更没有及时编写、上报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

⑶ 对工程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确定迟缓,造成严重损失的负有责任。

⑷ 对有关工程技术文件未能做好上传下达,造成严重损失的负有责任。

⑸ 对施工处内发生的严重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负有责任。

⑺ 由于工组疏忽的原因,没有正确、及时的编写计量支付月报,造成经济损失的,负有责任。

⑻ 由于工作疏忽的原因,对材料供应中队、劳务中队、施工中队的工程款超付并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的,负有责任。

⑼ 对没有妥善管理合同,使之处于失控状态而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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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很多时候都需要用到它。签订合同后不允许任何外界因素非法干预。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方或者承包施工方签署的一份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就会受到法律的约束,那么,你是否在烦恼施工合同该怎么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推荐合同: 设备工程合同推荐一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施工单位: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嶂背河背路8号 电 话: 传 真:

甲方: 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 深圳市西丽大学城内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乙方: 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嶂背河背路8号 公司电话:0755-28985588 传真:0755-28986858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 (简称甲方) 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就甲方厨房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等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深圳大学城学生食堂厨房设备购置工程

2〉工程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深圳大学城内

3〉工程范围:厨房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保修;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总工期方的厨房必须在 20xx 年 / 月 / 日交给乙方进场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土建、水电等配套工程和完善的施工现场;

2〉因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方案或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施工;

3〉在施工中如因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天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本项目有关报批手续未能得到及时批准影响供货和施工安装; 5〉甲方未按合同支付货款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发生战争、地震、台风、火灾、交通事故等阻碍生产、运输、安装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1、;详见附件工程量报价单(包括厨房设备制造、安装、调试、保修)。

2、各项工程范围内单项造价详见合同附件《厨房设备报价清单》;

3、承包范围如有变动,以甲方文字通知为准,增减部分的价格按本合同附件中的甲方定价执行;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要求按照业主认可的施工图纸和设备清单执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业主的利益,双方约定产品及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进口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或生产地国家的相关质量标准)。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双方确认的设备清单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和安装。

第五条:【工程验收】

1、厨房设备工程以设备清单和本工程施工图纸为验收依据,验收合格,甲方应出具验收文件,验收不合格不计算保修期;

2、厨房设备工程未经交付或验收而甲方提前使用,则视作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保修期,由此产生的责任乙方不承担负责。 3、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按报价清单列明的产品。

第六条:【质量保修】

1、对所提供的设备免费保修期限详见附件,免费保修期内,所保修的设备质量问题,一律免费维修,易损配件(如水龙头、摇摆龙头等)的免费保修期为六个月,若因人为及意外因素损坏,乙方按实际收取维修费,所有外购设备均按生产厂家保修标准进行保修。

2、保修期满,乙方为甲方建立设备档案,提供终身服务。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A、甲方的义务

1、办理该项工程的施工许可手续;

2、免费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源、清除现场内的所有障碍物,确保运输通道畅通;

3、按时支付本工程的各项设备工程款; 4、按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工程结算;

5、对施工图纸进行审定、认可,并派驻代表积极支持配合乙方施工;

6、对施工现场的工程人员和设备义务提供良好保安措施,但乙方必须加强对自己设备的保管,如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自负;

7、督促其它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配套施工项目,确保在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期内向乙方交付具备完善施工安装条件和现场;

8、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其他单位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安装和现场管理; B、乙方的义务

1、受甲方的系统管理;

2、本厨房工程设计的方案提交甲方审定;

3、负责做好施工期间材料、设备的保管;

4、严格按《工程图纸》和设备清单进行生产配备和安装;

5、及时发货到甲方工地,不得无故拖延;

6、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结算手续;

7、认真履行维修服务,确保甲方顺利使用。

8、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环保审批要求,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但所产生的相关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A、工程款支付方式:

1、收款人: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2、账 号:400002850920xx88273 3、开户行:工商行深圳龙岗支行

4、支付方式:转帐或汇票结算均可,以进入乙方指定的帐号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拒收现金)

B、工程款的结算:

① 签订本合同 10 日内,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贰佰柒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2,785,500.00);

② 主要设备到场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即人民币大写:肆佰陆拾肆万贰仟伍佰元整(¥4,642,500.00);

③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即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贰仟柒佰伍拾元整(¥1,392,750.00); ④ 剩余合同总额的 5 %(即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肆仟贰佰伍拾元整,小写¥464,250.0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根据保修服务情况一次性付清。

备注:

(1)甲方将工程合同款项统一汇入乙方合同指定账户,并在工程验收时签署

总价确认书;

(2)合同项目最终结算以报价单、设备增补协议书、设备变更通知书及甲方代表确认的项目签证书为最后依据、变更。项目单价按原始合同价格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变更、终止、拒绝全部履行本合同,该违约方应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2、乙方所生产的厨房设备及安装工程,每延误工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0.2%。如延误工期超过30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甲方必须按合同付款,才能使用该设备。若由于甲方原因延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2%支付违约金给乙方,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切由甲方自负。

4、如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竣工日期应顺延,并按实际发生费用补偿乙方损失。如项目途中停建、缓建或中途变更设计方案,造成乙方人员的返工、窝工、倒运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积压等。

5、设备交付验收后,由乙方出具结算通知书,甲方依据合同签证单据属实后,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付款。如甲方未按合同付款,设备所有权属乙方。

第十条:【其它事宜】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竣工日期应当相应顺延。

2、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一周内不进行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3、对已明确的各项厨房设备及安装工程的变更,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可作项目增减,竣工后按实际结算,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最终法律效力;

4、工程自施工开始至本合同规定的验收日期内所进行的工程部分由乙方管理,属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全权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按照合同约定,甲方须如期足额支付同期货款。甲方付款时,乙方经办人须持有乙方出具的收款委托书。

第十二条:【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乙方人员和设备到达甲方场地,食宿及设备管理由乙方承担;在此期间,食堂及设备发生丢失和毁损,应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协议书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应成为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并盖公章后即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工程竣工办理手续和结算工程价款及保修期满终止。

附件:服务价格明细表及保修期

甲 方: 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 (盖章) 地 址: 深圳市西丽大学城内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20xx 年 7 月 日

乙 方: 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盖章)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嶂背河背路8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20xx 年 7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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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帐号:

地址:邮编:传真:

电话: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帐号:

地址:邮编:传真: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X市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拆除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拆除工作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拆除范围

1.1拆除工程地点

X项目地块

1.2拆除工程范围(X至Y)

第二条拆除程序

2.1甲方向乙方指明现场市政、公用设施分布情况及相应保护措施。

2.2甲方向乙方明确拆除范围、时间。

2.3乙方负责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应包括: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主要内容),甲方审核后,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2.4乙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代表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2.5甲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施工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甲方代表对乙方施工中违规操作有权做出处理决定或经济处罚。

2.6拆除期限根据拆迁公司的交房进度进行拆除,拆迁公司交房后5日内必须完成拆除工作。

2.7拆除标准:被拆除房屋(含棚子、自建房等)拆除至室外自然地坪,地下室部分拆除到地下室地坪,化粪池要求连同底板全部拆除,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废弃物等一并清理出现场。

第三条甲方责任

3.1甲方负责向乙方明确拆迁范围及时间。

3.2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乙方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及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违章者,甲方有权做出停工处理。

3.3甲方制定〈〈现场施工安全技术要求〉〉(附后)并据此向乙方进行安全交底。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安全责任

4.1.1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拆除、城管、安全、环保及交通等有关部门所有拆除及清运审批手续。按照甲方拆除范围和时间,组织人员进场施工。

4.1.2负责制定拆除工程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按安全程序施工并指派现场安全检查员。

4.1.3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1.4接受甲方提出的安全处理意见,并及时改正。

4.1.5违反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4.1.6出现断水、断电及扰民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4.2环保责任

4.2.1制定拆除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防止扬尘,降噪音等环保措施,明确拆除工地具体的环保要求和环保责任人。乙方施工中现场扬尘、噪音污染及渣土清运等环保措施,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执行。

4.2.2拆迁工地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立标牌,标明拆迁人、拆除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拆除时限等内容。

4.2.3拆迁工地外围应当设置封闭硬质围档,防止物料、渣土遗撒,并及时清理工地外围道路遗散的渣土,适当洒水,防止扬尘。拆迁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米。

4.2.4拆迁工地应按规定办理渣土消纳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拆除房屋过程中应随拆随洒水,避免大量扬尘。对拆除楼房的施工垃圾,必须设置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

4.2.5渣土清运时现场出口道路要求用草帘被或大铁板铺设,拆迁工地渣土应设专门人员管理,定期洒水和清扫,并配备必要的洒水、排水设施。拆迁工地垃圾应及时清运,现场垃圾堆放总量不得超过60立方米。

4.2.6渣土清运车辆应按规定装载,遮盖严密,沿途不得遗撒。拆除工地出口应当设置专人清理车身及车轮泥土,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