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合同网

导航栏 ×

门业购销合同

发布时间:2022-08-26

月度合同精选: 门购销合同季度范文精选。

买卖市场交易瞬息万状的变化,随着现代社会法律知识的普及,在交易的过程中通常需要买卖合同,一般我们说的合同是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双方处于一种不信任的状态时签订合同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你知道正规的买卖合同是什么样的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月度合同精选: 门购销合同季度范文精选”,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的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况

工程名称: (全称)

1、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由需方指定的材料员 (身份证: )验收并开具收条,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2、按防火门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方提供的经需方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二条 结算方式

1、采用 (银行汇票/银行转帐)形式结算

2、合同签订后, 天内需方支付(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货物运至工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 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第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供方的供货质量、时间未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每超过一天按所供产品金额的万分之四赔偿给需方;超过5天不能交货的,供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赔偿给需方,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实际所欠货款每天赔偿万分之四给供方。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合同壹式 份,供方 份,需方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防火门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负责指导防火门安装、检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需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

3、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供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需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因供方原因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供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拓展阅读

月度协议精选: 门购销合同(篇五)


买卖市场交易风云变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相信很多的人都会用到买卖合同,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文件,签订合同可以保障当事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口舌之争。你知道如何撰写一份全面的买卖合同吗?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月度协议精选: 门购销合同(篇五)”,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合同编号:0918-

1)需方单位:(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订阅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参数如下:

二、进场交货时间、地点:

1、进场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交货地点:公司生产部扩建现场

三、质量要求、材质配件及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标gb175XXXX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2、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产品保修单》等相关资料及其他相应手续,乙方保证防盗门通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3、防盗门安装完毕后,甲方根据本合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移交给甲方,货到工地至安装完成期间由乙方负责保管;

4、材质配件要求:门扇、门框均采用c覆塑钢板颜色为黑胡桃,门里外要同色,采用沙钢执手及量子多点锁具,采用暗铰链,门扇内填充聚氨脂发泡,门扇配窥镜(猫眼),在窥镜上方预留门牌位置。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产品运输至甲方工地,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安装施工条件:

1、乙方负责防盗门安装且在到货现场施工条件具备情况下一周内安装完毕,乙方必须按要求施工保质保量;

2、甲方必须无偿提供乙方使用人货电梯或其他垂直运输机械,无偿使用电源,安装时甲方应提供各楼层建筑标高线,门框前后控制点,

门框与砖墙间隙的水泥砂浆塞缝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门框内灌浆,门框灌浆所用水泥由甲方无偿提供;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安装完毕一次性支付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

2、乙方若因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应负责维修、更换、并赔偿甲方损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货及其他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产品保修期:产品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完后________年;

2、乙方负责按批调换经业主装修后的防盗门锁芯,但甲方应负责提供原装完整钥匙,如缺壹把钥匙乙方则不予调换;

3、本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所有商定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如补充协议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生效、终止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不因人事变动而影响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2、如果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应根据《合同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福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3、同在双方履行完义务后自然终止。

十、附则:

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财务部、甲方采购部、乙方各执一份;

3、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买方(甲方):卖方(乙方):

签章:签章:

法人代表(授权人):法人代表(授权人):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18联系电话:

开户行:华开户行:

开户帐号:开户帐号:

公司地址:株公司地址:

精选合同: 食品购销合同季度范文精选


在买卖过程中有很多事情需要注意,一般买卖时都是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的。签订合同可以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签订买卖合同都是以书面形式来呈现的。你是否在为制定买卖合同而烦恼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精选合同: 食品购销合同季度范文精选”,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所签订的产品品名、品牌、规格、数量及金额(人民币)序号合计金额合计金额大写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小计

第二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第三条:商品验收

1、甲方货到XX,在乙方付齐全款后,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乙方在收货时,应与甲方共同验收货品并签字确认。此后,如出现商品数量、破损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验收货物时如存在商品的数量、规格、颜色(色差度按国家标准执行)、破损等表面瑕疵,须在验收单上书面予以说明,并与收货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并对有关商品妥善保管,超过该期限的则视为甲方无质量异议。

4、如乙方未按约定付清全款,则乙方有权不予送货,由此而延期送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费用安装费,则计费方法:其他费用:该费用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如在签订本合同时能确定费用的具体金额,则乙方在交纳货款的同时将费用一次性付清;如在签订本合同时,无法确定费用的具体金额,则在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之后,由甲乙双方直接进行费用结算。

第五条:质量保证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3C认证证书文件中规定的性能、技术参数的要求。

第六条:售后服务

1、合同中所订行:自交付使用开具保修卡起计算,七天内如有质量问题可包退、十五天可包换、一年包修。

2、乙方需保存好保修卡和购机发票。丢失保修卡或购机发票,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由人为损坏(如摔坏、其它物件毁坏)或其它自然灾害毁坏的,不在保修范围内。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统一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辖属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第七条:其它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不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侵犯任何国家、地区的第三人拥有的或使用的知识产权。

2、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视同甲乙双方已达成正式协议,甲方按标准流程安排送货或订货,若非质量问题,乙方不得以货品未提等理由要求退换货。

2、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买卖双方可另签补充合同。

第九条:合同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金格中心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的任何改动、修改、补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3、任何经买、卖双方同意的有关合同的改动、修改、补充的书面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合同: 购销合同书季度范文精选


买卖市场交易风云变幻,随着社会发展,法律法规的完善,大家在买卖的程中都需要用到合同,买卖合同是我国经济生活中最原始、最典型、最普遍、最基本的交易形式,签订合同可以保障当事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口舌之争。那么如何通过买卖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精选合同: 购销合同书季度范文精选》,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发展畜牧养殖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确保农户在小麦、玉米、大豆、油菜等农作物收获后,将秸秆供给给甲方有偿使用。

二、甲方必须在秸秆最佳收割期内,无限量收购乙方农户所提供的农作物秸秆。

三、甲方收购方式及价格:乙方组织农户进行收割且自行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过磅交货,甲方按市场价格进行收购,且现金支付。

四、甲方应保证乙方农作物秸秆随到随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五、甲乙双方在农作物秸秆购销过程中如发生的交通或其他责任事故,应由相关的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甲方正常经营。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同阅读: 购销合同季度范文精选


买卖市场交易云谲波诡的变化,随着社会发展,法律法规的完善,大家在买卖的程中都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针对合同中的内容我们一定要仔细斟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么你知道应该怎么拟制买卖合同吗?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合同阅读: 购销合同季度范文精选”,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具体见采购清单,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在同等商品中,乙方应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给甲方,具体价格见清单。价格调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甲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以最短时间将所订商品送到指定地点。

四、办公用品送到甲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数量进行清点,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负责更换或退货,或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价格折扣。

五、每个月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发票及甲方签收的送货回执单,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每月结算一次。

六、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商品为原厂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如不符甲方有权退货。

七、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

八、如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商品或提供的商品有瑕疵,每出现一次承担 元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办公耗材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第???号。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采购办公室???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2)技术规格响应表;(3)服务承诺;(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

联系人:?

电话: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200 年 月?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货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采购办公室扣缴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

热搜合同: 简洁购销合同范文季度范文精选


随着时代的发展,买卖交易在生活中也越来越常见,大规模的买卖过程中一般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可以让双方更加的信任,注意签订合同是属于自愿的民事行为。一份规范的买卖合同应该是怎样的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热搜合同: 简洁购销合同范文季度范文精选”,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

乙方:重庆杰隆华牧蛋白质饲料有限公司

为了搞好市场流通。提高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提供綦江南王食品有限公司猪血销售。

二、价格:价格从xx年月日起至xx年月日止按元/头。

三、结算方式:凭甲方保管验货签字和乙方本人或委托人验货签字的销售清单作为结算依据。

四、甲方每天所用生鲜血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五、付款方式:每月月底结算一次,次月十日前付清货款。

六、乙方向甲方缴纳猪血保证金万元,合同终止时,五日内甲方应无息无条件退还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月度合同精选: 物品买卖协议季度范文精选


买卖市场交易瞬息万变,随着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有买卖的地方就会存在合同,合同是因某件事当事方一起协商达成一致的一种协议。签订合同可以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需要当事人共同遵守约定。那么你知道应该怎么拟制买卖合同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月度合同精选: 物品买卖协议季度范文精选”,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门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号,为______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甲方此门市房上面二楼外墙(二楼地面以上1.3米内)归乙方挂牌匾使用。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壹百贰拾捌万元整(1280000.00元)(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办理过户税费由乙方负担。

3、减去甲方已收天发轩和三合饭店一年的租金元(**年3月1日后),乙方实际需支付甲方**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于20xx年3月6日前支付甲方房款七十万元,余款万元乙方给甲方打借据,甲方提供手续二日内将房屋过户给乙方,余款乙方于过户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甲方即将房屋交付乙方。甲方与现在天发轩和三合饭店已经签订的壹年租房协议由乙方履行,20xx年3月1日之后的租金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在房屋过户后,未按期支付余款,甲方有权依此合同一个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收回房屋,因此产生的过户费和诉讼费从乙方的预付款七十万中扣除。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果在乙方支付首付款前终止合同履行或乙方支付首付款五日内提供不出合法手续等原因办理不了过户,需要支付乙方筹备房款产生的损失五万元,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双方需和担保人沟通,以双方损失最小为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或手印):

甲方担保人:

乙方(签章或手印):

乙方担保人:

__年__月__日

月度协议精选: 土地买卖合同季度范文精选


买卖市场交易变化无常,随着当代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能够用到买卖合同的场合也越来越多,一般我们说的合同是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那么你知道正规的买卖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月度协议精选: 土地买卖合同季度范文精选”,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xx年7月4日,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嵇某某签订房产转让协议一份,双方约定:原告将其位于王兴中学门前的三间平房、两间厨房、十四间猪舍、一台饲料机等墙院内所有建筑设施以及院外零星土地转让给被告,被告于20xx年7月20日一次性付给原告转让费55000元,王某某协助嵇某某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由嵇某某负担等。时任村委会党支部书记的李某某及村委会副主任(无正主任)张某某作为见证人在协议上签字。协议签订后,被告按约支付了转让费55000元,原告亦向被告交付房屋及其他标的物。交付后,被告对上述房屋进行了维修和装潢,并增添了院墙门等。20xx年11月4日,原告以双方签订的协议违反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规定应归于无效为由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无效,并要求被告返还上述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和饲料机等。另,讼争房屋除上述三间平房及两间厨房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外,其他无任何手续。被告一直未获得政府主管部门对宅基地转让的行政许可。被告在王兴社区居民委员会1组已有宅基地一处。

【评析】

本案争议焦点为:一、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的效力;二、如果协议无效财产是否应予返还。

从本案来看,协议中约定的标的物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饲料机等动产部分,由于该动产买卖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有效,且已履行完毕,自然不存在返还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涉及房屋等不动产部分,由于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其效力争议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35条第2款规定:“购买农村村民房屋的农户应当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宅基地转让必须报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准予,此属行政许可,即合同生效必须有此要式,而且买受方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此理由认定无效为主,而以认定有效为辅。即在购买人购房以后,获得了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同时,其又符合取得宅基地的条件,应当认定为有效。因此,本案双方签订的房屋等不动产部分买卖协议应属无效。

第二,无效情形下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合同被认定无效以后,双方各自返还财产应属于常态的一种处理方式。无效以后主要审查的重点在于是否存在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情形。虽然在认定合同无效过程中,更多地是考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适用问题,但在判断能否返还或有无必要返还时,则应更多地考虑地上房屋的现状与合同履行的时间长短。实践中,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履行的时间长短很好判别,而房屋的现状通常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其一,与原买卖标的一致;其二,购房人已对房屋实施了部分翻建或者添附且不可区分;其三,该房屋已被完全翻建;其四,该房屋已自然灭失;其五,该房屋因征用、拆迁而灭失,但购房人获得了拆迁补偿款;等等。

司法实践中,针对上述情况,法院一般采取的是,除了与原买卖标的完全一致且买卖合同履行时间较短情形予以适当返还之外,其他的,一般是以不返还为主,尤其是当前拆迁行为日益增多而导致的合同纠纷,当事人缺乏基本的诚信,此种风气不能因当事人违反诚信却因司法裁判而使其获得不当利益。本案中,由于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被确认无效。同时,双方合同履行时间较长,买受人也已对该房屋进行了维修和装潢,并增添了院墙门等,如果返还将给买受人造成更大的损失,所以,此种情况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没有必要返还的情形;又因在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受人也已经支付了一定的对价,亦不存在折价补偿的问题。

如何看待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其实合同法规定了,如果合同签订的是损害到国家或集体利益的,这种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土地法规定了村集体用地只作为本村民调制,非本村民或城镇居民等局外人不得买卖,禁止买卖

所以楼主这种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以前几年的北京的艺术村就是个最典型的案例,打官司全输呀,慎重呀.

案情简介

2003年8月,原告潘某(反诉被告)与W经理部签订村民住宅集资代建协议书1份,双方约定:原告潘某缴纳集资建房款136547元,选定W经理部开发建造的生活小区中房号为403的房屋1套,同日原告潘某缴纳了全部房款。

2004年12月,被告张某(反诉原告)的房屋被拆迁,被告张某与拆迁单位X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份,约定拆迁单位X将自W经理部购得的本案争议房屋403室安置给被告张某。

2006年7月原告潘某通过经理部W取得D1-403房屋并进行了装潢,于同年8月入住。同年10月30日晚7时许,原告潘某回到403室,发现房门被撬,被告张某等人在该房屋内,并称该403室系拆迁安置给他的房屋,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原告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张某停止妨碍其居住。被告张某接到诉状后,向法院提起反诉。

争执意见

对该案如何处理,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争议房屋系集体土地上建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故应认定原被告分别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据此,原被告双方均未取得争议房屋的所有权,应驳回双方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和目前我国的有关集体土地建房的现状,将双方各自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视为有效,再根据谁先实际控制和占有的原则进行判决。

分析意见

笔者赞成第二种意见。本案因房屋土地的性质问题,导致该房屋无产权证,至于本案中涉及的合同效力问题,长期以来争议颇多,笔者认为,对于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买卖从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来考虑,确认合同有效,并不影响该法旨在保护耕地总量、防止耕地减少的立法目的,且能有效地改善农民自身居住条件,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更重要的是认定合同有效能够避免由于合同无效引起的社会不稳定。认定合同有效,既体现了合同法鼓励交易之立法精神,亦符合现在和未来立法的发展趋势,且本案的原被告并非是同一个合同的相对人,均未对合同的效力进行抗辩,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可以不就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将上述合同视为有效,并按有效处理。

综上,因原告潘某先于被告张入住403室,且对403室进行了装修,对该房屋进行了事实上的控制与装修,被告张某以撬门的方式进入403室,违背了原告潘某的意志并使其丧失了对该房屋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因此,原告潘某要求被告张某排除妨碍的主张应被法院支持。

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整体的发展,物质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生活渐趋富足。城乡一体化、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已成为农村发展的新趋势。农村各类产业基地和开发园区的不断崛起,大量集体土地被征用,大批农村房屋被拆迁。由于拆迁补偿款的数额往往远高于房屋售价,为此原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纷纷毁约,导致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的增加。另外,拆迁的异地集中安置,动迁户将安置房屋出售他人;一部分地区还出现了利用尚未收归国有的集体土地开发商品房、规模建设新型人口聚集区的活

动,较为时兴的说法叫作“旧村改造”等等。在这些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纠纷,这些纠纷的出现从深层次上看有其必然原因。 等传统功能逐步萎缩,而财富储存功能、产业空间聚集功能、土地增值等新兴功能不断加强,集体土地经历了从生存手段到保障手段再到增值手段的演变。二是随着开放型经济与城市建设的深入发展,大量外来资金与人口涌入,使村镇集体土地的价值迅速提升,城市近郊非农用地的收益率明显高于农用地。三是国家征用集体土地是按产值补偿,而当前土地市场价格远远超出该标准,用地者到国家严格控制的土地一级市场受让土地成本过高。在土地补偿水平与用地成本比较利益的巨大反差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可避免地自行流转。四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后,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权力体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随着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和“旧村改造”的推进,相当一部分村成为实体化的经济组织,在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自然将手中所掌握并能实际加以运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资产来进行“土地经营”。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进行买卖现象的出现就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既然有买有卖,其间就难免产生纠纷。为了处理日益涌现的商品房买卖纠纷, 20xx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人民法院处理此类案件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但是,通过近三年来的实践,这一司法解释也暴露出自身的一些不足,尤其是从司法解释序言中所体现的立法旨意看,该司法解释主要是针对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规定的,并未把占国土很大比例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发生的房屋买卖行为纳入调整范围,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立法”上的缺失。对于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处理,目前司法实务界及理论界都尚无定论,但实践中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却日益增加,亟待解决。

一、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从所有制上讲,土地可以分为两类,即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这种土地归属上的公有制是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研究我国的土地问题及附着于土地之上的房屋问题,就不能不以此为最根本的出发点,所以,房屋依据其土地属性可以区分为建筑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建筑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两大类。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已对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登记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而对于建筑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现并无类似的规定。

在房屋与土地的关系上,现普遍采取“房地一体主义”原则,即房屋的所有权与其所附着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同时移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会因房屋所附着的土地归属于其他人而引致纷争。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也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在我国经过出让的国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存在障碍的,但是,1998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时将“允许城镇非农户口居民建住宅使用集体土地”的规定加以删除,并在第63条中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造成“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的状况,从而在立法意义上,城市及外村、外乡居民已被禁止成为集体土地上住宅的合法所有权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买卖合同也就由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直接影响到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二、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的性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

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笔者认为,“农民集体”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而是一种能按章程或规则行使权利的组织形式。在“农民集体”中每个成员的权利是平等的,如对集体土地享有平等的承包经营权。集体成员的权利是集体所有权的组成部分,全体成员大会是集体的最高权力机关。但是,集体中的成员不能以个人身份享有和行使集体所有权,对集体土地和其他财产不享有可分割的特定份额。所以,集体所有既不同于个人所有基础上的共有,也不同于股份制基础上的法人所有。故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定社区范围内的农民共同共有的所有权。这一理解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和第七十八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以及共同共有人不得要求将共有的财产分出或者转让的规定。

三、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分析

内容提要:首先对无效合同的概念加以说明。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众利益,因此应被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首先对无效合同的概念加以说明。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众利益,因此应被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⑴一方依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⑵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有人认为,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必然导致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又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因此,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合同就成为一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的无效合同。无效观点的依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点:

1、此类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因此要实现此类合同的目的,就必须使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权与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里却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此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由此就可以得出此类合同无效的结论。

2、由于合同标的不能而无效。除合法要件外,契约的标的可能、确定或可确定是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之一。所谓标的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债权人的权利或债务人的义务在客观上有成为现实的可能性。如果标的无法实现,则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当事人签订的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买卖合同,其标的是买受人交付价金、出卖人移转房屋所有权。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产管理部门只办理城市国有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权属证书,因此,在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无法按照约定进行所有权的移转,因为依照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物权的移转必须以法定登记机关的物权移转登记为要件,不经登记变更物权归属始终不发生变化,也就是说这类合同的标的在客观上没有实现的可能性。这是一种债务人即使愿意履行也不能履行的状态。基于这一原因,也可以确定此类合同无效。

但是,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有重新探讨的必要。

1、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

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我国《宪法》第十条第四款后段明确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里虽然要求“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移转,但依照法律解释学的体系解释方法,根据该条的上下文意来判断,这里所称的法律应当是对转让的程序进行规范和调整的法律,而不包括实体上的限制。因为该条从体系上分为四款,第一款规定了国有土地,第二款规定了集体所有土地,第三款规定了土地征用,第四款对土地转让作出了规定。这就是说,在整个这一条上,立法者是对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作出了明确的区分,逐款加以规定,在此种情形下,不作区分地提及土地使用权,当然是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与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这个整体的,这是《宪法》条文中的应有之义。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与《宪法》的立法宗旨相背离的,而基于“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应当认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

依据前述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定社区范围内的农民共同共有的所有权。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权。对共同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但是,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承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另外,理论上认为,无权代表或代理的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如果其他共有人明知而不提出异议,视为其同意。根据共同共有的法理,农民对其宅基地和承包的农用土地都应当有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转让,但要保证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优先受让权。就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而言,若卖方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在房屋买卖时和买卖以后无异议,且未对房屋所在宅基地行使优先购买权,距纠纷发生,房屋已出售较长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其他共有人明知而不提出异议,视为其放弃对宅基地的优先购买权,同意将宅基地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我在南城买了一间村集体土地的三层房屋,我非本村的,需要怎么办才合法有效。、?首先对买卖关系进行公证!去房产管理局询问一下,能过户的话尽量给过到你自己名下。按照目前的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证是不能转到你的名下的。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你的房产属于城市范围内的,你也可以通过有关途径,先将该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变更为国家所以,再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等手续后才能转变成你的完全产权。否则,只能属于有限产权的房产。

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首先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因此LZ是城镇户口的话,则该买卖行为无效;

2、不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虽然买卖合同有效,但是若未经该村集体同意,买方拥有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变更,也就是不能过户。因此,买卖过程中最好村集体在买卖合同上盖章。当然,具体还要看实际情况,比如有的房屋是拆迁安置在该村集体的情况等等;

3、签订买卖合同时,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人均须签字方可有效。情况允许,可以进行合同公证,但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公证处不会予以公证。

4、即使该房屋不能现办转户手续,合同中最好明确今后政府征用、村集体征用为公共用地(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等情形出现时补偿问题。

篇八: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资格转让合同

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资格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方有座落于义乌市佛堂镇前案村旧村改造的房屋安置集体土地使用权 平方米资格。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为明确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资格转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享有座落在义乌市佛堂镇前案村旧村改造的安置集体土地使用权占地面积平方米(包括地下室建筑面积和一切附属设施及房屋前后空基使用权)资格转让给乙方。房屋建造及屋数按前案村委统一规划。

二、转让价款计人民币 (¥元)(包括甲方已交付村里的押金、配套设施等费用共 )。该安置房屋的位置落实按村委的规定,安置房屋的建筑一切事宜由乙方实施,其一切费用也由乙方负担。

三、付款方式:年月日预付 (¥ 元),余额 。

四、本协议生效后,安置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享有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随之转让给乙方,甲方应积极并无条件及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的房地产的一切手续,并提供与该房、地产的凭证。

五、甲方应在允许办理安置房屋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办妥两证初始登记,甲方办妥两证初始登记后三日内,应将两证交付受买人(乙方),并与乙方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内容以本合同约定为准。若遇法律政策许可,甲方应在许可办理两证过户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协助乙方办妥两证变更过户在乙方名下。两证变更过户变更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行为的,应当全额返还受乙方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同时按乙方已交转让价款从支付之日至实际返

还之日止按银行利率的4倍计付利息,并赔偿受买人损失方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仍然继续履行。

1、甲方不配合乙方建房或甲方及甲方关系人擅自建筑安置房屋的;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以前或本合同签订后实施安置土地使用权(房屋)重复转让,或以安置土地使用权(房屋)实施银行贷款抵押或将所建安置房屋出租第三人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迟延、拒绝办理两证初始登记或迟延、拒绝办理两证变更过户手续或拒绝与乙方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

4、甲方反悔擅自解除合同的;

5、甲方擅自处理安置房屋的;

(二)受买人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已交房屋价款不予返还,安置房屋所有权仍归出卖人所有;

2、乙方逾期支付房屋价款的,应按拖欠从拖欠之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按月利息银行利率的4倍支付出卖人(甲方)利息。

七、本合同由于政策、法律、规划等原因导致到乙方房产的权益、享受、分摊等问题,均由乙方全权代理享受。房屋的使用权永属乙方。发生纠纷索赔时,不受合同效力的影响。本合同具备合同主要条款,若甲方人拒绝签订正式合同的,本合同可作为正式合同,对甲方、乙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捺印后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出卖人(甲方): 受买人(乙方): 见证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企业购销协议 月度范文精选


在我们平时进行买卖的过程当中,进行买卖交易时需要进行约定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依据各种交易不同,签订合同时间略有差异。你在制定借买卖合同时会不会借鉴别人的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企业购销协议 月度范文精选”,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供方:

需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为了发展生产,保证供应,经双方充分协调,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二、产品质量标准:本企业在市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企业标准》,编号QB/341830—20xx 。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和费用负担:供方送货到需方场地,。

四、随货物配件:《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企业标准》。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货到施工场地,需方组织有关单位对产品质量验收,不合格产品退回,安装结束由业主、监理公司及有关单位共同验收。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每幢安装结束付总价款30%,甲方监理单位工程竣工付40%,竣工验收后三个月付清款项。

七、经济责任:本产品属一次性定型产品,供方根据需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生产加工,如需方图纸变更及时通知供方,否则一旦生产,损失的产品赔偿。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供方所在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一式两份,供、需方各执一份。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供方依照需方提供的施工进度施工,否则按需方和业主合同规定的每天罚款。

2、供方在安装期间发生安全事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供方:

需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