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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岗位

发布时间:2022-09-14

推荐合同: 岗位劳动合同.doc。

我们在平时很多时候都会进入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合同可以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签订劳动合同时是以书面形式来呈现的。那么,劳动合同有哪些可参考的格式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推荐合同: 岗位劳动合同.doc”,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甲方已将本单位各项劳动规章及各项纪律制度,劳动强度等情况告知乙方,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各类证件真实无误。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

三、工作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休息休假的权利。确应工作需要加班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付给乙方劳动报酬。

四、劳动报酬

1、合同期内,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按月给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岗位补贴为 元/月。

五、特别规定

1、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2、本合同规定的岗位为公益性岗位,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本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其它

以下规章制度作为附件,与劳动合同其它条款具有同等效力,乙方须严格遵守:

1、乙方不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经两次口头或书面教育不改者,从第二次教育后次月予以除名,本合同自行解除。

2、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3天予以除名,本合同自行解除。

3、主管部门检查无故脱岗两次者予以除名,本合同自行解除。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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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司劳动合同.doc


随着全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升,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入职公司开始上班,人事都会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所以你知道正式的劳动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公司劳动合同.doc”,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三亚英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股份制

法定地址:三亚市凤凰路美丽之冠北侧300米 现任法人代表:xxx。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籍贯:xx省xx市(县)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甲方因工作(生产)需要,招(聘、雇)乙方为职工(员工)。甲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x种类型执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 xx止,共xx年。

二、试用期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共xx个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应聘在xxx部门xxxx岗,负责xxx工作,兼做xx工作。

乙方在合同期内,按本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工作(生产)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应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二、甲方应当执行国家、省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语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若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及各项损失的应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四、甲方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员工(乙方)按月向社会劳动保障机构缴纳保险基金。乙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保险基金,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工资中代扣。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公司有关规定。

五、在正常迫使操作工作条件下,乙方因工负伤,经三亚市劳动部门事故鉴定科鉴定后,甲方应积极负责治疗,直至医疗终结;治疗期间为乙方支付必要的专项医疗费,支付基本工资或生活费,伤病愈后安排乙方力所能及的工作。具体实施办法见公司财务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

六、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和女工孕期、产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劳保医疗等各种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和参照国家、省、市规定标准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工作岗位以及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近按月工资发放。但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应得的工资不得低于三亚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试用期工资xxxx元;试用期满乙方工资xxxx元;其中,基本工资xxxx元;津贴及补助等按补充规定发放。

二、甲方于每月xx日为发薪日。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按劳动部发(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办理。

三、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为四十八小时。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需乙方配合超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具体实施办法见公司有关规定。

五、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员工守册》和各项有效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3)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

(4)经有关部门批准到国外或港澳定居的;

(5)甲方按《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裁减人员的。

二、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含辞职)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由于情况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三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后,应立即纠正,继续履行合同,并补发乙方被解除合同期间的工资和劳保福利。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擅自离职,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如经过专业培训,还应赔偿培训费。具体按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八、双方另约定的事项

甲方按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及属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接受监督检查。

九、其他

一、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办理。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十、甲、乙双方盖章签名

甲方:三亚英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乙方(签名)

二00 年 月 日 二00 年 月 日

[合同参考] 劳动合同.doc


在生活当中,当我们进入公司工作的时候,签订双方满意的劳动合同是不可忽视的一步。劳动合同可以避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必要的争端,签订劳动合同时是以书面形式来呈现的。值得收藏的劳动合同范本有哪些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合同参考] 劳动合同.doc”,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 方: 乙 方:企业职工 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条 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职工与企业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

第四条 企业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有责任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说明情况,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 企业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月工资给职工本人,最低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水平。

第六条 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职业安全卫生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职业安全卫生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企业应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女职工权益保护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对职工实行社会保险,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本企业的劳动争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 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月度合同推荐: 长春市劳动合同.doc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入公司后,签订双方满意的劳动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内容合法的原则。有没有可以参考借鉴的劳动合同模板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月度合同推荐: 长春市劳动合同.doc》,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用人单位地址 :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民族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址: 省 市 街道(县、乡镇) 社区(村)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即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特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开发 部门程序员 岗位(工种)工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 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2、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长春市 从事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可另附):

软件开发及相关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1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度。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进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周六、周日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2、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 带薪年假 。

四、劳动报酬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工资为 元/月或按 执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应当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3、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 险义务。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为乙方发放 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4、乙方为女工或未成年工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特殊劳动保护。

七、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续订

1、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 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4、经济补偿办法和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 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小组申 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 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 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 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用人单位(公章) 劳动者:(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岗位劳动协议之一


在平时建立好劳动关系的时候,一般都少不了签订合适的劳动合同。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劳动合同的订立注意要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你知道如何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吗?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岗位劳动协议之一”,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法律基础

《劳动法》第17条明确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按照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合法地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提出或接受变更合同的条件;二是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变更;三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因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如果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时,要先同职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如果职工不同意变更,企业也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以行使自主权为由强行变更,甚至在职工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停发工资、限期调离等决定,这样做显然是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支付赔偿金。

热门协议: 劳务劳动合同.doc


随着当代社会法律观念深入人心,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入公司工作,一般都少不了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一经生效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劳动双方都需按照合同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你是否在为如何撰写劳动合同而感到苦恼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热门协议: 劳务劳动合同.doc”,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事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 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 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如果你在企业连续工作XX年以上,企业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如果你只工作了2年,企业的做法符合规定.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都是以活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在实践中很难将之正确区分开来;但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务合同是指一切与提供活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又是从雇佣合同发展而来的。因此,正确的区分这两种合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合同模板]岗位劳动协议其七


随着广大人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法规,进入单位或公司后,一般就会使用到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你知道劳动合同应该如何撰写吗?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模板]岗位劳动协议其七”,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案情简介:

20xx年1月20日,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人某项目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2月28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安排刘某任职项目经理,从事项目协调工作。公司可因工作需要,调整刘某工作岗位,每月工资均为税前5000元。20xx年12月3日,公司总经理侯某突然发出通知,决定免除刘某项目经理职务,并将其调整为行政专员,当日即到新岗位报到。自20xx年12月4日,刘某每月工资调整为税前2500元。这一调动后,使得刘某每月工资只有原有的50%。20xx年1月20日,刘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原职务并补足工资差额。公司认为,对刘某岗位的调整系单位用人自主权的体现,并且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公司可因工作需要,调整刘某工作岗位。 申请人请求:

1.撤销公司对刘某岗位擅自调整的决定;

2.公司补发因擅自调整岗位造成的工资差额。

处理结果:

1.撤销公司于20xx年12月3日作出的对刘某岗位的调整的决定;

2.按照项目经理岗位工资向刘某补齐工资差额。

争议焦点:

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

评析: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00号)的规定: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精神处理。

司法系统对劳动者岗位调整也做了约束性规定,对仲裁机构处理类似案件具有一定指导借鉴意义。

如20xx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规定:法院对于劳

动合同中有关单位可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约定原则上可予认可,但为防止单位用人权的滥用(如报复员工、逼迫员工辞职等),单位调整员工岗位必须具有充分合理性,即单位应对其调整员工岗位行为的“充分合理性”向法庭充分举证,否则法庭将不予支持。从而对企业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做了限制。

江苏省高院对此也进行了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等有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岗位;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3.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情况调整劳

动者的工作岗位的;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协商一致变更工作岗位的; 上述四种情形中,前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单方面对劳动者的岗位、工作内容进行必要的、合理的调整,这是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一种方式,但用人单位不能滥用用工权,随意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进行调整。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岗位进行调整时,应当对劳动者所从事的职业及工资报酬等方面综合考虑,不得超出一般人可以接受的合理限度,造成劳动者收入、地位明显降低的调整或无视劳动者本身专业知识的调整。如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整岗位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整岗位具有充分合理性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按照一般法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岗位的调整限于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必须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用人单位应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行为的“合理性”负充分举证责任,否则对因此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启示与思考: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为岗位变动而引起的劳动争议。

在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劳资双方处于一种处于谈判状态,地位平等,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即对劳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然而,在劳动合同订立后,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更多的是人身关系的隶属性,因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享有一定的指挥监督权。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基于自己的优势地位和对员工的指挥监督权,单方对员工的岗位变动作出安排。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特别是工作岗位的情况非常多见。那么双方变更工作岗位具体应当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原则,成为解决此类争议的关键。

(一)工作岗位变更应以协商一致为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需具备“充分的合理性”

用人单位能否可以对劳动者进行单方变更呢?笔者认为,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单方变更,但这种单方变更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然而哪些变动具有充分合理性,在理论和实务中都有不同的认识,很难给出一个统一的裁判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笔者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实际上用人单位是被赋予了一定的单方变更权,在这两种情况下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则应当被认定为具有“充分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