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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23-05-13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集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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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篇1】

合同编号:

贷款方:___

借款方:___

担保方: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贷款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公证处一份。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篇2】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现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不另立据,以此合同为借款凭据。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届时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证人之一的从: __________公司账号存款归还或以现金方式归还。

三、届时未能返还,乙方除付资金使用费外,并每天按揭款总额的0.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直至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

四、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以自由转让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五、担保方保证人 为确保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及违约责任(包含其他追索损失),并完全同意由法院冻结、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证人的等值财产。

六、本人(乙方)及担保方郑重陈诺:保证不动用、不挪用、不侵占这笔借款,乙方与其他方之间的债务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保证将此借款归还甲方并保证配合甲方收妥全额借款为止。否则将视为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七、乙方向甲方保证,此借款仅用于银行临时存款,乙方决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此存款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同时乙方向甲方保证自己及相关人和 有限公司无任何债务和不良贷款,保证此款不被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保全、查封、冻结等以及被强制划转。如发生上述情况,则视乙方为隐瞒事实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罪行为,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乙方无权以管辖权为异议,双方一致选择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乙方或连带保证人届时逃避致使法院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双方特别约定为早日实现债权纠纷的解决,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及保证人预留的委托手续,替逃避方聘请律师参与诉讼,签收法律文书。

九、本合同经各方(或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担保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篇3】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拟向_______(供货人或出租人)购入(或租赁)_______,同时按照《_______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为此,委托人、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人向_______购入(租赁)_______用于_______,期限_______天,贷款(租金)每月(日)按_______%偿付(交付),由受托银行出具以_______为受益人,担保金额为_______的有(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风险告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银行存入保证金,用于保函项下的专项支付资金: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元。

四、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提交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提供的受益人为_______(受托银行),担保额度为_______元的反担保函。委托人不能按期支付货款(租金)由受托银行代为支付时,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代委托人偿付受托银行所垫资金。(反担保函应于本协议生效前提供)

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元(其中国库券_______元,金融债券_______元,企业债券_______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委托人不能按期偿付受托银行垫付的资金时,受托银行有权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风险告知:法律规定一项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按次序分别设立不同的债务担保,但设立的抵押其抵押权的价值不能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欺诈人正是利用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多次进行抵押,在财产上先后设立多个抵押权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隐瞒,致使债权人的资产流失,抵押权落空。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从委托人存款中支付贷款(租金),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保证金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账户支付。

六、受托银行代付货款(租金)后,享有此债务追偿权,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垫付款项的利息。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的_______日内,归还受托行垫付款项及利息。

七、受托银行代垫款项,按建设银行其它贷款计收利息,超过_______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利息。

八、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有关经济合同事宜如发生变更,委托人应事先通知受托银行,在得到受托银行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九、委托人应按保函额度的_______%的费率按年向受托银行支付担保费用。共计_______元,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次交纳。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_______份。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篇4】

借款(担保)合同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

担保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乙方借款人向甲方借款用途为:生活用款。

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元(大写:),月息2.5分。

三、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于合同签署时将上述款项交予乙方,不另附借据收据,合同签字即视为款项收付。

收款人现已收到上述借款(盖章签字确认):。

四、还款方式: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分期还款的乙方于合同生效后的次月(公历概念)约定还款日起开始还款,实际占用天数小于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六、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一还本付息日的零点以前,将应还欠款本息足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还款账户中,或亲自交予甲方本人,以银行回执、收据为准。若发生借款逾期,则该期未还借款本息的逾期、违约等款项,应在归还逾期借款本息时一并缴付。乙方及保证人提前还款,未足一月的利息,按照一月收取。乙方每期还款清偿顺序依次为欠款利息、罚金、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交通费、律师费,剩余视为偿还本金。

七、保证担保:

1、为保障甲方(以下或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同意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实现债权的费用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拍卖费用、变卖费、通知担保人费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费用)。

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日到期;(3)借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届至及借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可以在保证期间内随时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乙方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甲方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凭证为准。

3、保证期限为:贰年,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到期)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4、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借款人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均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按甲方的要求直接向甲方支付;保证人在此确认,无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甲方均有权先要求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保证人在此明确放弃要求先履行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抗辩。

5、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全程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保证人同意,经甲方同意展期、重组的借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乙方没有依照本借款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的,在上述约定的保证期间内,甲方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甲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无须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在原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内,未经甲方和保证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债务。

八、保证与陈述: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及保证人(后者下文或合称为“担保人”)向甲方各自陈述和保证如下:

1、借款人及担保人均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签署本合同是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对保证担保而言,自然人保证人在此承诺,如发生保证人失踪、下落不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则将由其监护人、财产监(代)管人以保证人的财产为限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保证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将以其遗产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3、借款人或担保人(自然人)的工作、住所(或联系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的,或担保人(法人)的住所、联系方式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的一方应在该变更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息,并保证在借款期间,将根据甲方不时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变更甲方满意的担保措施。

6、担保人确认如已依据本合同承担了有关担保责任,则在甲方于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被清偿完毕之前,担保人暂不向借款人行使因其履行担保义务而产生的对借款人的追索权。

7、担保人确认,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借款人向甲方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的行为被依法撤销的,担保人于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即时自动恢复;如此时原有担保已经释放的,担保人应当在担保义务自动恢复后的5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权人重新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办理登记或交付,或者提供担保权人满意的其他担保。

九、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3、借款人向甲方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4、借款人拒绝或阻碍甲方监督检查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资信状况或担保物状况的;5、借款人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6、借款人提供的担保人已经或将要不再具有提供与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违反其签署的担保文件的,或由于担保人的其他行为,如担保人出国未征得甲方同意等导致其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能力明显下降且没有重新落实甲方认可的相应担保的;7、借款人或担保人与他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甲方权益的合同协议的;8、借款人违反其与甲方之间所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约定的;9、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监管、冻结其财产的,或者被宣告破产的;10、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11、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12、借款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的;13、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本合同有关担保条款,或在另行签署的担保文件项下发生违约的。

14、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担保人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担保人向甲方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的;

(2)、担保人违反各自应承担的本合同中有关担保规定的;

(3)、担保人违反本合同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4)、担保人(自然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接受继承、遗赠的,或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担保人(法人)进入或可能进入停产、清算、解散、被撤销、破产、减资、兼并、重组、分立或重大诉讼、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

(5)、担保物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毁损、没收、征用、依法扣押、查封、强制收购或执行,或价值减少且未获及时补救等,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

(6)、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或违反为本合同项下借款而签署的其他担保文件项下义务的。

十、违约处理: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

(1)、有权按照欠款总额的30%收取违约金。

(2)、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还款方式。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

(4)、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借款支付方式。

(5)、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

(6)、按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的约定处分质物,清偿借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证人连带责任;

在上述情况下,借款人及各担保人同意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并承担因其违约对出借人/担保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借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的相关费用和税费。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甲方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在内的一切费用概由借款人承担。

十二、本合同中“保证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1、各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相互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并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变,也不因甲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借款合同、甲方同意借款展期、重组及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发生任何变故而改变。

2、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签署页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或送达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已送达;该地址如有变动,变动方应于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签约各方,否则对其他各方不生效(但甲方地址发生变动的,仅需于营业场所或其他途径进行公告)。

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并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违约金、为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导致相关费用全部清偿时终止。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正本共四页,一式二份,各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本合同由下述当事方签署。各方在此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出借人(甲方):

住所地:

签署日期:

借款人(乙方)(盖章):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确认(签字画押):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确认(签字画押):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篇5】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第一条贷款

1.贷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九条。

2.贷款用途:见本合同第九条。

3.贷款期限:见本合同第九条。

实际贷款金额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以个人贷款出账凭证为准。

4.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以第九条约定为准,按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签订贷款发放前,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利率发放贷款。

(2)贷款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包括等额还本付息法和等本还款法)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非分期还款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按年进行调整。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月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基准利率调整日后的第一个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季度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年进行调整的,每年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

遇基准利率多次调整的,乙方按调整日最新的基准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浮动范围,使得上述约定的贷款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时,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

(3)国家变更利率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计息方法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上述利率调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5.每月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贷款发放日如为29、30、3日的,结息日为每月28日,但合同项下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贷款结息日为每月xx年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年利率。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2)等本还款法:按月等额还本、递减付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总额累计偿还本金额)___月利率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3)净息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4)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其他还款方式。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篇6】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____区(镇)____路(街)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抵押期限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借款利息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____收取。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八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二)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九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篇7】

标准的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_借款合同

编号:年字第号

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电话:

丙方(反担保人)

住址:

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元,借款期限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追偿权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则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视具体情况提前代偿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偿后,向乙方、丙方追偿。

3、追偿权的范围包括: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款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还款单据给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发生重大变化;(5)经营状况恶化,或效益严重滑坡;(6)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行为。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与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5、乙方应向甲方预交违约保证金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银行借款,则该保证金予以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结算追偿费用/代偿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从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担保费收费标准加收逾期担保费。

7、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1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甲、乙、丙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由各方签章后生效,不因《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GZ85.COm 工作总结之家】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年月日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篇8】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贷款人主张债权时,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

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七、贷款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第十条 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一、未按期偿还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