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设备维修合同1000字(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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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设备维修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委托乙方对安徽金九维景国际大酒店C楼工程,地址:铜陵市狮子山区的一台施工升降机进行维修保养,直到工程完工。施工升降机生产厂家为山东大汉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型号为SC200/200。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将安徽金九维景国际大酒店C楼工程,一台施工升降机进行维修保养,直到工程完工。
二、工程内容:
本工程共计维修施工升降机一台,工程款根据实际工期为准。
三、付款方式:
协议签订时,甲方即付给乙方人民币 ____元,作为预付款,在施工升降机拆除以后退还。维修保养费在当次维修结束时支付,维修费根据实际维修情况支付,保养费为____元/次/台。
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提供该一台施工升降机的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盖产权单位章)、产品使用说明书。
2、甲方负责警戒线的有效和可靠及安全检查,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如因甲方的施工升降机需要更换零配件,由甲方负责购买,乙方负责维修。
4、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维修保养期间与其他施工队伍发生的一切纠纷。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国家有关条例、规范及要求进行施工。
2、乙方不得在维修保养过程中随意损坏甲方设备和丢失零部件。
3、乙方必须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操作。
4、乙方负责每月对施工升降机进行一次保养并做好记录。
5、乙方有权在甲方未支付维修保养费时终止本协议,且预付款不得退还,并告知质量工程安全监督站。
简单设备维修合同(篇2)
甲方(供方):
需方(乙方):
收 货 单 位: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医疗器械销售的规定(附件一、二),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双方信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配置、备注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甲方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及零配件是全新且未给使用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家标准及合同要求。
2、甲方确保上述产品符合国家检验标准,并具有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3、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具有鉴定资质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若产品经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的,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退换和索赔。
三、产品的运输
1、甲方按照乙方的书面指示(附件三)发货并承担运费。
2、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额款项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发货手续。并将发货凭证传真给乙方。
3、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到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工程师到达指定地点。
4、甲方随同产品一并提供如下文件: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工作记录单、培训资料、合格证明。
5、若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毕发货手续后,变更产品的送货地点、时间或收货人的,则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产品的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
1、甲方工程师应在首次装机前核对产品编码与产品约定实际使用人是否一致。若不相符,则甲方工程师有权不予安装、调试以及进行人员培训。因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上述信息经核实一致的,则甲方的工程师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并确保产品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3、甲方工程师在完成产品安装调试后,免费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和操作的培训,时间为连续的三天。
4、若甲方工程师到达指定现场后,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进行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直至产品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完成。
5、若甲方工程师到达指定现场后,非因甲方原因造成得无法进行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的,自甲方工程师到达指定现场的第四日起,由乙方按每日500元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违约金。乙方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停止对产品的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
五、验收时间及标准
1、甲方与乙方(或乙方书面认可的产品实际使用方)应在产品安装调试培训完成时,共同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乙方(或乙方书面认可的产品实际使用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验收的,视为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2、若产品存在型号、数量或技术问题的,甲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采取补足或者更换的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甲与乙方(或乙方书面认可的产品实际使用方)双方根据原厂家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检验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六、保修期限及费用承担
1、甲方对产品的整机保修期为壹年,射频源保修二年,真空泵保修二年或1200锅(以先到为准),自甲方与乙方(或乙方书面认可的产品实际使用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同时,甲方在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和设备升级服务。
2、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直接对产品的实际使用方承担保修责任,以确保产品性能的可靠稳定。
七、售后服务及响应时间
1、甲方承担产品的售后服务责任。
2、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为全天24小时;统一服务电话为:4008866033。
3、甲方应在故障接报2小时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电话处置。如2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解决的,则甲方应在此后的24小时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提供服务。
4、上述服务费用在壹年保修期内的,由甲方承担;超出壹年保修期的,由甲方与乙方(或其书面认可的产品实际使用方)另行协商确定。
八、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对于根据本合同而知悉或获得的对方之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批露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市场情况、营销手段等商业秘密。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伍万元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售出的甲方产品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容许非甲方人员的擅自拆卸,严格保护甲方产品归属的知识产权,否则甲方有权利不履行任何售后服务政策,并保留进一步追索权。
4、乙方确保甲方产品的实际使用人为收货单位。若甲方产品未在约定实际使用人,则乙方应将该产品从第三方处追回并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不可抗力因素
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如地震、水灾、旱灾、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或对方认可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的条款。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方式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设备维修合同(篇3)
发包方:
承包方:xxx销售中心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公司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及外围设备的维护、保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方义务:
1、承包方本着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宗旨,在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发包方的设备实施检查、保养,并建立设备资料。
2、承包方在服务期间派往发包方的技术人员在服务前必须表明自己的身份(如出示名片),如发包对来人身份有疑问,可以先向承包方核实身份后再让技术人员保养设备。
3、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每——周上门为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报修通知(电话或传真)后, 应在约定(或规定)的时间内派技术人员前行发包方单位,及时的为其排除故障(发包方对维修时间与承包方约定为——小时)。
5、在维修过程中,如遇技术疑难问题,现场无法立即排除故障的,承包方技术人员应向发包负责人说明情况,然后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征得发包方负责人同意后实施排除故障。
6、如需更换设备零部件,承包方须提供预算费用及清单,经发包方负责人认可后方可实施更换。耗材及零部件费用由发包方另行支付。
7、承包方有义务向发包方单位提出设备使用与日常维护的合理化建议。
8、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特优的耗材及零部件,并送货上门。
9、发包方在合同期间如需增加设备,承包方有义务为其推荐性价比最好的设备。
二、发包方义务:
1、发包方应将机器置于安全适宜的环境下工作,并做必要的清洁。
2、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的操作设备。
3、保证设备不爱承包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修理、维护、改装、分解。
4、购买并使用与机器相匹配的耗材及配件,所需耗材及设备维修所需配件必须在承包单位选购。
5、对承包方提出的合理化使用建议合理采纳,避免造成故障。
6、对维护期间维修配件及耗材所发生的费用及时支付给承包方。
三、以下情况承包方酌情收费 :
1、未按使用说明操作,而人为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2、接受承包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的维修、维护、改装、分解。
3、使用承包方以外单位的不正宗耗材导致的故障。
四、其它约定条款:
1、在本协议签定之日,发包方应向承包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的维护费共计人民币——元。维护设备包括:台式办公电脑——台、激光打印机——台、彩色喷墨打印机——台、复印机——台(计数器为——)。
2、如发包方在服务期内增加设备,维护费需双方协商解决。
3、如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要求退还全款,并终止合同。
4、如发包方违约,承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已付的维护费。
5、如发包方对承包方的技术人员服务不满意,有权要求更换技术人员。
6、发包方如有特殊约定,请附加协议条款。经双方确认后实行。
五、争议解决方式:
关于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友好的解决。如协议不成,双方同意提请南京市江宁区——_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生效,到——年——月——日终止,合同到期后,发包方如需续签合同,请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通知承包方办理续签合同的手续。
六、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
发包方:
承包方:xxx销售中心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名: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发包方单位地址:
承包方单位地址:
发包方联系电话:
承包方联系电话:
简单设备维修合同(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联发欣悦园住宅区”的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维修保养项目
1.1 项目名称:联发欣悦园住宅区安全监控设施设备
1.2 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内容:
1.2.1可视对讲系统:总户数664户;
1.2.2闭路电视监控系统:68个点;
1.2.3停车场管理系统:2套;
1.2.4安防报警系统:包括围界红外系统、紧急求助系统、煤气泄露报警、电子栅窗报警等;
1.2.5门禁系统:27套;
1.2.6离线巡更系统:1套;
1.2.7背景音乐广播系统:1套;
1.3 维修保养期限:从2013 年 1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日;
1.4 维修保养费用:每年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37000.00);
1.4.1维保费用支付: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执行,按季度平均付款(9250元/季度),即季度结束前一个月的20日至30日结算本季度的费用;
1.4.2维修中使用的部件、配件,价值小于150元(含150元)由乙方承担。价值大于150 元的,由甲方承担,不计入维保费用,由乙方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
1.4.3业主户内设备的维修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二条 甲方责任人和甲方责任
2.1 甲方指定的安全监控设施设备运行的责任人,也是乙方维保工作的监管人,由具备相关知识的人员担任,责任人易人须通知乙方,后任者继续承担相应的责任;
2.2 甲方责任人,应及时把系统设备故障通知乙方现场责任人或其他专业人员、主管,催促乙方及时维修,同时应对维保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协助乙方处理和解决,对维保记录和报告进行签字确认;
2.3 甲方责任:
2.3.1及时通告业主系统维修停机事项,必要时与乙方共同向业主解释设备故障现象,进行说明和安慰;
2.3.2按时向乙方支付维保费用和更换的配件费用;
2.3.3承担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雷击等)和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的责任,支付维修所须费用;
第三条 乙方责任人和乙方责任
3.1 乙方应派出有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维保经验和资格的技术人员,作为责任人员进行维保工作,随时为甲方提供各系统使用和维护方面的咨询服务,并负责无偿培训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派出的技术人员应相对稳定;
3.2 对合同指定的七大类系统,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工作,根据不同系统的不同功能,进行月检,基本要求如下:
3.2.1可视对讲系统,按其主机设置,每月抽取3套主机对用户进行随机视频和对话检测,每套主机,每年不重复抽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整改;
3.2.2闭路电视监视系统,每月对10个检控点进行常规保养,合理整摄象机光圈、焦距和方位角度、显示亮度等。每年不重复,普检一次。
3.2.3 停车场管理系统:每月对2套系统中的一套,进行模拟检测:地感应偏差检测,车载器、道闸控制检测、主机检查。
3.2.4 安防报警系统:每月对每对周界防越系统模拟普测一次。紧急求助,煤气报警、电子格栅按梯门每月抽测一户。
3.2.5门禁系统:每月刷卡模拟检则其中的三套,每年不重复模拟刷测一遍。对保安呼叫和开门功能每月检测三套,每年不重复普测一遍。
3.2.6离线巡更系统:每月对每一根巡更棒检查一次,对检索主机索查一次并对隔月数据进行注销操作。
3.2.7背景音乐广播系统:每月对终端进行一次功能实测,CD 播放和人工播放均能正常响应。
3.2.8对七大类系统的月检工作,逐一记录,并经甲方责任人确认。
3.2.9在合同期限内,按照甲方提供的年度周期维保计划表进行维保作业。计划的临时变更,须经甲、乙双方的协商确认。
3.3 对七大类系统出现的故障及时修复,保证其正常运行。全系统失控或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人员通知后二小时内到位处理,系统中的个别故障点,应在24小时内处理。
3.4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电话和乙方责任人的通讯随时畅通,以便随时受理甲方的故障报告。
3.5 在维保合同期内,乙方应承担由于维保不及时或维保不当而引发的事故责任。
3.6 凡是业主住户未安装的可视对讲,煤气泄漏报警和其他安全监控设备的,乙方继续承担其安装,调试和维保任务,无偿提供所有涉及的设备、零配件。
3.7 乙方维保人员的现场维保安全和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均需赔偿对方损失相等于一个月的维保费用。
4.2 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计划完成故障排除和维保任务,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整改。在二十四小时时限范围之内,当相同问题造成甲方第二次书面告知时,甲方将处乙方相等于一个月维保费10%的罚款。
4.3 因甲方未能如期支付维保费而影响乙方维保工作,或受甲方资金影响所需维修配件未能如期到位,造成维保工作或故障排除工作受到影响,责任由甲方承担。
4.4 若因乙方维修而造成的制备损坏,由乙方免费负责更换损坏的设备。
第五条 其他
5.1 维保中如需要更换设备(零配件),凡单价不小于150元的,乙方均需事前征得甲方责任人的同意,方可实施。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下,甲方也有权自购设备(零配件),供乙方维保使用。
5.2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3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联系人电话:
乙方:联系人电话: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