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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合同设备

发布时间:2022-09-30

优质合同:设备维修协议(推荐一篇)。

合作是指成员密切合作,配合默契,共同决策和与他人协商。合作者应对共同目标、实现途径和具体步骤等,有基本一致的认识。签订合作合同可以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在签订合作合同时千万不要马虎,要仔细阅读。有没有可以参考的合作合同范本?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质合同:设备维修协议(推荐一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委托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

承接方: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由委托方委托承接方承担_____维修项目,签订本合同。

第1条.合同签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2条.维修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

维修地点:_____

维修内容及工作量:_____

第3条.合同日期

维修开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维修结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维修历时:_____天

第4条.合同价款(预算价格)

4.1合同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人民币),本合同适用增值税税率为,合同总价下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人民币),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人民币)。

4.2根据委托方内部相关管理制度,最终合同价款需要审计的,则按最终审计结果执行。

4.3承接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向委托方开具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承接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合同约定,则委托方有权按不含税价款与可抵扣的进项税税款的合计数向承接方付款。

4.4承接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0日内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发票提交至委托方,由于承接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发票导致委托方未能按时完成发票认证,承接方应负责更换该增值税发票,并承担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4.5承接方不得单方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委托方应付账款,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对于承接方确需转让本合同项下委托方应付账款的,双方应就该转让事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5条.委托方职责

5.1按照维修项目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研究并批复承接方提出的维修方案和计划。

5.2派驻维修现场代表,对维修进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涉及到的隐蔽维修项目,办理隐蔽维修签证手续,对维修中出现的质量、技术问题,有权要求承接方重新维修或停止维修。

5.3按照维修项目设计要求,提供局、站现场维修环境,提供应由局方提供的维修用设备、材料等。

5.4协调维修过程中遇到的与维修有关的问题,主持维修质量验收,办理维修结算。

5.5按照合同向承接方拨付维修款。

5.6解决应由委托方解决的其他问题。

第6条.承接方职责

6.1按照维修项目设计要求及维修技术规范,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和计划,并按照批复的方案,保质保量完成维修任务。

6.2遵守委托方在维修管理、流程、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规定,保证按期实施,履行合同,对违反规定造成的问题,按照委托方的相关规定处理。

6.3负责制定安全维修作业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维修实施期间发生的人身、设备、安全等事故由承接方负责。维修严格执行委托方与承接方签订的维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6.4维修实施期间,按时向委托方报送维修进度。

6.5涉及隐蔽维修项目的,认真填写隐蔽维修纪录,及时办理隐蔽维修签证、验收手续。

6.6指派维修代表,负责处理维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6.7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维修验收技术资料,参加维修验收,办理结算。

6.8对维修自购材料的要做好材料的采购、供应、管理及维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6.9负责承包维修范围内的涉外工作,如办理破路、占道等手续,解决维修的用水、电及障碍物的处理。

6.10解决应由承接方解决的问题。

第7条.维修项目验收

7.1按部颁验收规范及审定的维修项目设计技术文件要求进行。

7.2维修工艺中的隐蔽维修项目应进行随时验收,并办理签证作为维修验收的依据。

7.3维修结束,具备验收条件后,承接方向委托方提供维修验收资料,委托方20日内组织验收。

7.4维修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六个月,管道维修项目为一年,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引起的问题,由承接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7.5本着维修质量责任终身制的原则,所有维修验收各项指标落实到个人,记入档案。

第8条.维修项目拨款及结算

维修项目预留_____质保金,保修期过后付清。

第9条.违约责任

9.1承接方因维修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除负责无偿返修外,对逾期项目每日按应付维修费0.5%的比例向委托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对严重影响通信质量及服务的问题,扣罚应付维修款的5%作为违约金。

9.2承接方在执行合同中,由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复维修、终止维修等损失,由承接方自行负担。

9.3承接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完成维修、提交项目验收,维修资料不全、均属延误,每延误一天,扣罚合同额的0.1%。

9.4由委托方提供的维修项目设计文件、维修图不符或维修方案变更、设备到货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重复维修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第10条.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纠纷,依相关条款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交由委托方仲裁机构解决。

第11条.其他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维修项目验收费用全部结算后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方:(盖章)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 承接方:_____(盖章)

委托代表人:_____(签字) 委托代表人:__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开户银行:_____

账号:_____ 账号: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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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推荐: 设备维修协议书(篇五)


合作的好处就是优势互补,毕竟每个人的资源有限。相互理解、彼此信赖、互相支持的良好气氛是有效合作的重要条件。签订合作合同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要清楚合同的具体内容。怎样才能拟定出一份优质的合作合同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合同推荐: 设备维修协议书(篇五)”,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乙方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出身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户口所在地____ 省(市)____ 区(县)________街道(乡镇)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为 有限公司在职机械维修人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提供为甲方所属设备进行维修和定期保养服务。就此事宜,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服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不再需要所属设备维修工作时止。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设备出现故障或需要定期保养,甲方负责通知乙方及时到达现场,并提供必要的设备、人员支持和所需备品备件。

2、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需要,对所需备品备件计划审核、采购、保管和领用实行专业归口管理。

3、根据需要,为乙方发放必要的劳保用品。

4、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工作。

5、每月___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维修服务费,标准为___元(税后)/月,具体费用支付额度根据乙方完成任务情况,由仓储管理部提出考核意见,会知生产加工部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兑现。

6、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份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

第三条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全面负责甲方所属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定期保养工作。

2、甲方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保证在接到通知后___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根据行业规定,定期、按工作标准对甲方所属设备进行保养。遇有法定节假日,应在休假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节假日期间设备使用安全。

4、为甲方提供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计划方案,并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知识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5、定期提出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

6、每月第二周星期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对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对日常维护保养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7、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管理和安排。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遵守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9、在合同期内乙方自身或聘请的工作人员,不得到与甲方相竞争的同行业的工厂和单位从事承包机器设备维修服务,或技术指导和兼职等,乙方自身或聘请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不得做损害甲方声誉和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甲方如有发现有以上行为的,甲方根据情节轻重可向乙方索赔,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10、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如因乙方个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其它相关约定

乙方因违反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制度,发生事故或过失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或被有关部门审查或处罚的,均由乙方本人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无故拖欠维修服务费用;

2、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无故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三次未能按约定时限到场或未按要求履行服务协议的;

4、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严重失职,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及损坏设备、机具、浪费原材料、能源等,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5、违反国家、北京市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等其他情形的。

第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甲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因乙方年龄、身体或其它原因影响协议继续履行时,本协议终止。

第七条 补充规定

1、设备出现故障或需要定期保养,仓储管理部负责通知乙方和生产加工部调度室,说明故障原因和情况。

2、乙方接到报修通知,未按时限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每有一次扣减服务费 元;遇有紧急情况,乙方不能按时达到现场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抢修,维修费用从服务费中相应扣除。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人力资源部、生产加工部、仓储管理部、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022合同推荐 车辆维修合同(一篇)


一个人学会了与别人合作,也就获得了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合作有助于实现资源的共享,包括了信息资源、能源资源、市场资源等。合作合同必须依法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才能生效。我们一定要在看清楚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再签订合同。那么,你知道合作合同都有哪些条款吗?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2022合同推荐 车辆维修合同(一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二、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四、维修费用

4.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五、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六、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七、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八、索赔

8.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九、乙方交货延误

9.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十、误期赔偿

10.1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十一、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二、税费

12.1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三、履约保证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十四、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五、违约终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5.3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十六、乙方服务

16.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6.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十七、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8.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教你写协议: 水泵维修合同(推荐一篇)


合作是指成员密切合作,配合默契,共同决策和与他人协商。实际上,团队合作是一个企业前进的重要推动力。合作合同不能约定属于禁止投资的领域或行业。在签订合作合同前要对合同的内容事项有所了解。你知道合作合同的格式是怎样写的吗?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教你写协议: 水泵维修合同(推荐一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账号:

开户银行: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承揽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xxx(以下简称业主)在 xx 市 xx 路 xx 号地下室泵房内的水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1. 服务项目:水泵设备维修保养。

2. 水泵类型、数量及服务费用水泵类型 服务项目 数量(台) 年维保费用 备注30kw 消防泵 2 台 ¥0.00 元45kw 喷淋泵 2 台 ¥0.00 元1.1kw 消防增压泵 2 台 ¥0.00 元1.1kw 喷淋增压泵 2 台 ¥0.00 元5.5kw 变频控制生活泵 2 台 ¥0.00 元本合同费用总金额(大写):所有服务范围包含水泵,水泵电气控制柜(含变频器)以及成套中的仪表、保护装置、气压罐等。基中与水泵相连接进、出口阀门,乙方负责维修,保养;因阀门质量无法维修需更换的,则由甲方负责。3. 付款方式3.1 合同签订开始服务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合同费用总金额的 90%,计人民币(大写):。

3.2 合同到期时合同设备经业主和甲方共同确认无故障,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甲方在合同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费用总金额的另 10%,计人民币(大写):。

3.3 乙方承诺已充分了解了合同设备和现场情况,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不会提出任何形式的加价或索赔的要求。

4. 服务内容

4.1 日常维护: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60 天 1 次的例行保养工作,其中包括对设备机件的安全及功能清洁、调整、检查及润滑加油,设置、调整操作等以使设备正常运行。每 180 天一次对设备除锈、油漆,对仪表进行计量检定,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对维保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设备正常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各运动部件运转应正常,不得有异常声响和摩擦现象;附属系统的运转应正常;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渗漏;轴承的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各润滑点的润滑油温度、密封液和冷却水的温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润滑油不得有渗漏和雾状喷油现象;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均应灵敏、正确、可靠;机械密封(或填料密封)的泄漏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且温升应正常。)

4.2 保养内容:按国家相关水泵维修保养规范进行。保养后的水泵应达到但不限于以下标准:① 原制造厂家的产品企业标准;② 其它现行有效的相关通用标准。

4.3 乙方应协助业主通过消防年检,负责整改本合同范围的各项内容。

4.4 乙方提供的常规维护保养工作一般在非公休假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4.5 乙方提供全日 24 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拨打 xxxxxxxx 应急电话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4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业主停水的,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3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4.6 乙方保证维保设备运转率达到或高于 99 。若维保设备在1 个维保年度内低于此运转率时,乙方将按每降低 1 免收维保服务费 1 。设备运转率 365 天 x 24 小时 – 停运时间 x 100365 天 x 24 小时停运时间只包括由于乙方维保原因导致的设备停用时间。

4.7 乙方应针对合同设备的正确使用以及故障的判断和简单处理对业主和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便共同配合做好合同设备的维修保养。

5. 服务期限本合同提供服务的期限为壹年,从 xx 年 xx 月 xx 日到 xx 年xx 月 xx 日止。

6. 双方责任

6.1 乙方应当具备国家有关规定的水泵维护保养资质,且具有经营水泵维护保养业务的范围。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水泵维护保养资质。

6.2 甲方应为乙方在不违反国家规定和业主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进行例行保养或紧急修理服务所必要场所的方便。在例行保养或紧急修理服务期间,乙方须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如设置现场安全警示、用于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维护保养作业人员的作业安全措施等。由于乙方未做好安全预防措施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3 乙方应掌握所服务设备的准确信息。当出现不满足设备运行的条件时,乙方有及时书面告知甲方的义务,并提出整改建议。6.4 在乙方对其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的过程中,如发现部分机件损坏或失效需要更换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更换,被更换零部件的材料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零部件应为设备原制造厂出品的原厂合格配件。乙方经努力仍无法采购到原厂配件的,经业主和甲方同意,乙方可以采购其它品牌的同型号配件,但应保证该配件的质量、性能、技术参数等不低于原厂配件。

6.5 甲方负责合同设备日常管理工作。乙方负责做好保养工作书面记录,由维护保养工作人员和甲方授权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保养工作记录内容应当包括设备的名称、维护保养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型号和额定功率等技术参数、维护保养项目、维护保养日期、配件更换记录、使用建议等。

6.6 乙方对维护保养的设备的使用性能负责,在维护保养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要求,保证设备的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在维保期间,乙方应对设备可能存在的故障隐患作出评估,并进行恰当的预防性处理,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若故障隐患超出维护保养范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消除隐患建议。

6.7 由于乙方维保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7.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7.3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①若甲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且暂时免除保养责任。②未经乙方同意已有非乙方雇员或非乙方授权人员对设备进行过维修且使设备状态变化或受损时。但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服务、无法胜任维修项目的除外。

7.4 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水泵维护保养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甲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赔偿损失的责任。

7.5 在双方均无违约的情况下,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可以提前 2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双方按合同履行期限结清款项。 7.6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7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业主备案二份。

一、什么是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无疑是合同法中最重要的责任形式,性质上仍然属于法定责任。由于违约责任产生于当事人对有效合同的违反,故归之为基于合同的责任。中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规定,在现时学术界通说的是严格责任原则,体现在《合同法》第107条,该条对违约方承担责任没有规定以违约方的过错为要件。

中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是严格的,违约者获罹责任容易,免除责任困难。因此,十分有必要归纳中国《合同法》所允许的违约免责原因。《合同法》规定的免责原因仅有第117条的不可抗力,意外原因和情势变更都没有成为合同法认可的免责原因。债权人过错当然是免责原因,但《合同法》并没有单独给予规定,在审判实践中,没有可资引用的独立条文,而是体现在各分则条款中。如买卖合同中的延迟受领,运输合同中的包装瑕疵,保管合同中的货物的自身瑕疵等等。因此,《合同法》中法定的免责原因应该是:不可抗力和债权人过错。除法定免责原因外,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这属于约定免责原因。约定的免责条款受到合同法的限制,规定在第39条、40条、53条,以避免当事人以约定免责条款为手段造成合同权利义务的重大失衡,尤其在格式条款中。

二、合同上的补偿责任是指什么

补偿责任是相对无效合同中的赔偿责任和合同生效后缔约责任的概括。这一类责任发生在合同有效的背景下,但责任的基础不是合同的约定,而是法律的规定,即对法定义务的违反。但由于以合同有效为背景,所以将之归入基于合同的责任类型。从逻辑上看,补偿责任是介于基于合同责任和基于合同法责任的中间地带。

相对无效的合同,相对于绝对无效而言,受利益损失的当事人有撤消合同的权利,合同在撤消后归于无效,按无效合同处理。但当事人也有选择不撤消合同,让合同有效的权利。合同在不撤消的情况下,合同相对人对受损失的当事人所负的赔偿责任,即称之为补偿责任。只有承认相对无效合同中存在补偿责任,才能解决当事人不行使撤消权时的利益失衡问题,也才能完善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当事人“变更权”的内容。有主张相对无效的合同当事人不行使撤消权即无权要求补偿,这种观点不失为一种观点和主张,但是目前难以为审判实践所接受。

补偿责任的另一种情形是合同生效后的缔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局限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属于狭义的缔约过失,有学者称之为前合同责任。因此,缔约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错导致他人受损失,如果合同不生效或不成立,可以按照合同法第42条规定处理;如果合同成立,受损当事人又选择合同有效,此种情形下的责任不属于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只能归入我们所主张的补偿责任类型。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加强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对辖属内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并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以及发生安全意外时自救、逃生的基本要领。

3、保证各责任范围内的通道畅通、物品堆放规范并符合防塌防火防盗防水安全要求以及各种水、电、气掣阀的按需启闭和下班时的安全检查。

4、新员工、新岗位必须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作业,并加强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管力度,严禁违规操作。

5、担负辖属区突发事件的向上报告、应急处理责任,并随时监控安全隐患,及时作相应整改。

6、公司电工必须定期对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供用水设备)、电源线路与用电器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保持使用的有效和安全。

7、办公室应保持厂区内安全标识的清楚明白,及时处理各相关报告信息,满足安全设施的补充要求,组织安全检查。

9、值班人员按规定履行车辆、人员、财物的进出及考勤相关控制,履行夜间和节假日巡厂、防盗、防事故等安全保卫职责。

二、考评奖惩

年终将对各签订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评,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不履行责任、工作失职或造成安全事故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责任书签订单位:办公室、生产部、车间、仓库、值班室、电工组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注:本责任书除特指单位的条款外,余适用于全部签订者。(本责任书时间上承下接,有效期壹年)

xxxx公司签订单位:

代表:(签名)责任人:(签名)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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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广泛的交往经济,离不开与各种类型的人合作。企业合作有时恰恰是为了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合作合同不能约定违反外汇管理方面的规定,否则可能无效。在签订合作合同时千万不要马虎,要仔细阅读。怎样才能拟定出一份优质的合作合同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推荐合同: 厂房设备承包协议推荐一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文件

关于枣庄市山亭区新建汽车站和鲁南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拆迁枣庄鑫盛塑编有限公司厂房案件的法律意见

尊敬的李红民区长:

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接受枣庄市鑫盛塑编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法代为对枣庄市山亭区新建汽车站和鲁南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拆迁案件进行调查和办理,经充分的调查和分析,本所以为枣庄市山亭区新建汽车站和鲁南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拆迁案件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当立即停止对枣庄市鑫盛塑编有限公司的拆迁行为。

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本所代表枣庄鑫盛塑编有限公司,提出如下法律意见,请予以重视和采纳:

一、涉案建设项目拆迁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依法不得实施拆迁。

20xx年8月9日,枣庄市山亭区新汽车站建设工程筹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发布《拆迁公告》,强行要求将枣庄市鑫盛塑编有限公司厂房予以拆迁,指挥部强令“必须服从建设需要,及时与拆迁实施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搬迁”,并且在拆迁期限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等一系列正常经营的行为。

指挥部实施拆迁的依据是“20xx拆迁年度计划经市发改委(枣建住房字(20xx)26号)批准立项”,这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而(枣建住房字(20xx)26号)不得作为房屋拆迁许可证使用,列入计划的项目才可以办理房屋拆迁许可手续,列入计划只是办理拆迁审批的前提条件,指挥部将前提条件作为拆迁依据,明显违法。

需要说明的是山亭区物流中心的土地,尚未列入计划,指挥部张贴公告称山亭区汽车站及物流中心项目已经20xx拆迁年度计划经市发改委(枣建住房字(20xx)26号)立项批准,完全是在欺骗和蒙蔽被拆迁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枣庄市山亭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指挥部”停止拆迁,并给予相应处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指挥部”或“拆迁人”未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依法不具备拆迁主体资格,依照上述行政法规应当责令停止拆迁,并追究行政责任。

三、有关部门称拟定强制拆除枣庄市鑫盛塑编有限公司违法,有关部门若违法强制拆除,主管人员应承担“渎职”的法律责任。

枣庄市鑫盛塑编有限公司在政府不具备拆迁许可手续的前提下,表现出极大的理解,同意和政府协商拆迁,并积极配合。此种情况下山亭区政府部门仍然决定“不久强制将你(枣庄市鑫盛塑编有限公司)拆除,拆完让你们打官司去”。政府的这种态度是极为错误的,依法应当立即杜绝。

20xx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之后国务院、国土资源部、住建部三令五申,明确叫停违法拆迁,暴力拆迁。而本案中在不具备拆迁审理手续的前提下,仍然准备强制拆除,其性质是非常严重的,本所以为若执意违法实施,参与人员将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渎职罪。

四、枣庄市鑫盛塑编有限公司的用地手续完全属于合法。

枣庄鑫盛塑编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属于当事人一辈子用血汗积累起来的财产,期间凝聚了广大员工、股东、以及李成文家人的心血和辛苦劳动。是朴实善良的公民们在政府的招商引资鼓励和指导下创办,在投资时,山亭区政府、山亭区建设局、山亭区国土资源局已经为申请人枣庄市鑫盛塑编有限公司办理立项、规划、用地等一切手续,申请人枣庄市鑫盛塑编有限公司的用地手续完全是合法的,十几年来为山亭区税收、公民生活问题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枣庄鑫盛塑编有限公司的用地手续在山亭区属于手续相对来讲非常完备的案例。

枣庄市和山亭区各级政府部门从来一直认定其为合法用地和建筑物,从来没有告知过其手续上有瑕疵。在山亭区同年代的所有企业和商铺中这属于用地手续最齐全的单位。如果这样的情况属于手续不合法那么山亭区几乎没有用地手续合法的企业。

同时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第四项要求“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而且新的“拆迁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也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各类政策的原则也应当认定其为合法的用地情况。所以本所认为枣庄鑫盛塑编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属于合法用地。

枣庄市山亭区政府部门部分拆迁人员称枣庄鑫盛塑编有限公司的房屋和用地手续不合法完全属于报复心理,请不要助长这些人员“胡乱定性”“乱扣帽子”来胁迫公民、法人拆迁的气焰。

多年来地方政府各级部门一致认可枣庄鑫盛塑编有限公司的用地手续合法有效,直到20xx年山亭区开始实施新建汽车站和物流中心拆迁工作,由于拆迁没有拆迁许可证、没有进行征地两公告、不具备征地拆迁条件,枣庄鑫盛塑编有限公司不同意拆迁,山亭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部分人员多次要求签订拆迁协议实施拆迁,在申请行政复议之后部分人员开始胁迫枣庄鑫盛塑编有限公司,竟然枣庄鑫盛塑编有限公司的属于违法用地,这完全属于对自己的行为开脱责任而违背事实的一面之词,请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枣庄市山亭区新建汽车站和鲁南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未办理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是违法的,在不具有审批手续的前提下仍然准备强制拆迁,是不可行的。同时在本案中,枣庄鑫盛塑编有限公司对于政府拆迁审批手续不全表现出较为理解和宽容,对于政府的工作也较为支持,采取和谐的协商方式解决问题,是比较可行的。

望本所提出的以上法律意见,能够避免违法强制拆迁的严重后果发生,对于和谐解决问题起到促进作用。

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王卫洲

20xx年5月20日

主题词:枣庄市鑫盛塑编有限公司拆迁法律意见

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山东省监察厅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枣庄市国土资源局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中共枣庄市山亭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