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检争议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5-05-07车检争议申请书(汇集十六篇)。
在现在社会,申请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请注意不同种类的申请书有着不同的格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争议仲裁申请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检争议申请书 篇1
兰州市红古区卫健委:
申请人(患者):XXX,男,1951年11月22日生,汉族,兰州市红古区人。
法定代理人:XXX,男,1981年9月9日生,汉族,
住址:兰州市红古区,身份证号:62XXXXXXX909,系患者的儿子。
被申请人:甘肃省人民医院红古分院,地址:兰州市,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院长。
申请事项: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同时提出医疗事故
鉴定申请。
事实和理由:20xx年12月x日,患者张永海因不股骨头骨折送至被甘肃省人民医院红古区分院就诊,被申请人对患者检查后认为患者是股骨头骨折,按常规治疗的话用钢针固定骨折处,但被申请人建议用人工股骨头置换。说是对老人好。20xx年12月X日被申请人对患者进行术前全面检查后,被申请人于20xx年12月X日对患者实施了人工股骨头置换手术,由于被申请人手术准备不充分,安防人工股骨头拿11号太小13号的太大被申请人任然用13号的人工股骨头强行置换结果导致患者股骨干断裂,被申请人简单的用钢丝扎了扎说休息一个月自然会好,但是的一个月后患者仍然不能下床、生活不能自理。被申请人却认这一切正常既不承担责任也不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方案,一直推脱至今,因为现在我们作为子女的都各自忙各自的事业家庭,老人到现在这个样子,作为子女的谁都不能安心上班顾家。所以我们在此提出向红古区卫健委申请为患者和我们主持公道,为患者解除病痛,为我们子女给予合理的'解释和合理的治疗方案,尽快让患者恢复健康。被申请人在医治患者过程中,存在以下错误:
一、被申请人是在术前检查充分检查,但手术时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莽然手术,严重违反了医疗规范,轻说就是对患者不负责任,不敬业,重者就是草芥人命。一个手术是关系到患者一生及全家的重大手术,被申请人必须在手术前有充分的准备十分的把握和各种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的前提下才能做手术,但被申请人严重违反医疗程序,他的行为也应受到惩处。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医疗程序,而且也是对申请人的极不负责任的。
二、患者术手术失败后被申请人应该积极主动的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方案或实施相应的措施单被申请人唯恐躲之不及,不为自己的手术失败承担责任。使至患者至今饱受疼痛使其家人备受煎熬。这是一个白衣天使的应该做的事吗?
三、患者术后至今发生等于是没有治疗,但被申请人至今没有提出可靠可行的治疗方案,延误了对患者的治疗时机,但被申请人却认为患者静养一个月就可以出院,对患者和家属家属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担。被申请人对手术造成的后果漠不关心和推卸责任,显示被申请人对患者是极不负责任和缺乏医德的,其对患者造成的严重后果应承担责任,给患者及家属带来的精神创伤和经济损失应给予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恳请卫生行政部门对本次医疗事故以及后果予以妥善处理鉴定为盼。
此致
申请人:XXX
二○XX年一月三日
车检争议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_____,男,42岁,住____县____镇先农街__号楼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川E______号车驾驶员,电话:______
复核请求:
撤销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叙公交认字【____】第__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书》,责令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重新作出认定。
理由:
__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叙公交认字【____】第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书》认定该次事故中申请人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其理由为申请人所驾驶的机动车超过了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申请人认为,该认定结论不正确。理由如下:
一、认定申请人超速缺乏依据。
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申请人所驾驶川E______号超速行驶系依据《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报告》作出的结论,但该作出鉴定报告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并不是符合全国人大常委和法律规定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其作出的鉴定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且该鉴定报告并没有科学依据,仅能作为交通警察部门认定案件事实的参考材料,但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却只依据该鉴定报告的结论,在没有其它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就认定申请人所驾驶的川E____号车超速行驶,明显缺乏客观的、科学的证据。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认定结论不符合规定。
根据《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行)》的规定: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应当全面分析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道路通行权利和义务等因素,权衡当事人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综合评判。本案中,即使申请人驾驶川E______号超速,但根据《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行)》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对方当事人______转弯未让行直行车辆就已经侵犯了申请人通行权利,且转弯时的速度超过了30km/h,其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故______至少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在无充分证据证实申请人超速的情况下,________更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综上所述,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重新认定结论违反了相关规定,应当予以撤销,重新作出认定。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车检争议申请书 篇3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xxxx向申请人xxxx支付未签劳动合同补偿金xxx元。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xxxx向申请人xxxx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辞退补偿金xxxx元。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xxxx向申请人xxxx支付无故辞退补偿金xxx元。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xxxx向申请人xxxx支付污蔑xxxx犯错误的精神补偿1xxx元,并向xxxx书面道歉。
5
事实及理由:
xx年2月22日申请人xxxx到被申请人处上班,约定试用期2个月,工作地点为xxx,从事工作为xxx,工资按月支付,每月xxxx元,工资以会计微信转账方式发放。
申请人从xx年2月22日上班开始,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期间申请人几次询问,被申请人都以各种理由敷衍或者不予回复,直至5月7日被申请人实际执行人xxx书面通知要辞退申请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第四十七条规定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从第二月开始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30天内给劳动者购买社保。
综上,申请人xxxx申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xxxx向申请人支付辞退补偿金共xxx元,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恳请仲裁委员会支持申请人主张。
此致
xxx劳动仲裁委员会
xxx
xx年xx月xx日
车检争议申请书 篇4
20xx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始终居安思危、坚持警钟长鸣,全力以赴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全市道路经营性客运共发生亡人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其中普通客运1起,公交1起,分别占泉州交通委下达道路客运控制指标40%、33.3%、0%。道路货运、水路运输没有接到事故报告,内河水上交通、工程建设持续保持无事故,无发生火灾和不安定稳定事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xx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主要体现在“一落实、二突出、三严格、六持续”的工作成效。
一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不断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一是下达20xx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治责任书,运管所与交通运输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召开季度安全生产暨综治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回顾、针对性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综治工作;组织对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二是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局党组召开会议原文学习《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维护好行业安定稳定。三是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强化问题隐患自查和安全教育培训,有82名企业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245名安全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再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分解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印发《20xx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约谈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负责、部门监管、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突出:一是突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印发《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结合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汛期、夏季高温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据统计,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共检查道路水路运输企业77家,出动检查人员1016人次,企业自查隐患和问题262个,排查并落实整改问题或隐患76个,其中限期整改59家,停产停业整改4家,取缔关闭3家,行政处罚20.28万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实效。二是突出重大活动安全生产督查。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序实施。提前部署“春运”“两会”“五一”“十一”汛期及岁末年初等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由局各分管领导带队分片区深入一线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紧盯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突出查制度、查落实、查违规、查隐患,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平安稳定。今年来共检查运输企业665家次,交通工程建设项目68个次,发现一般隐患435项,落实整改隐患问题399项。
三严格:一是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以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以辖区重要国省道、客运站、高速出入口、旅游景区、学校以及客、货集散地和非法客运多发区域为执法巡查重点,突出查处“两客一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整治“三无”船舶和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突出强化货运物流、汽车租赁、驾培、机动车维修等行业监管,持续打击“黑车”力度不松。今年以来,共出动交通执法人员15466人次,检查车船9246辆次,立案796件,结案774件,查处非法营运59辆次(其中非法客运15辆、非法货运44辆)、危险货运4件,维修业案件2 件,罚款金额151.81万元,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二是严密制定安全生产规范制度。今年以来,制定下发《南安市交通运输系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20xx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点》、《建立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长效机制》、《20xx年度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前兆信息报送机制》、《南安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规范制度,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逐步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管。针对道路运输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多发的现象,持续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道路运输驾驶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道路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对交通违法违规驾驶员除了按规定严肃处理外,所在企业也要负连带责任。今年因交通违法被列入“不适岗”名单1名,通报疲劳驾驶、超速等违规营运车辆212辆次,并组织驾驶员停班学习,有效地遏制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六持续:一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印发《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市集中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通知》,组织开展企业和区域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大排查大整治,强化分级管控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深入企业督促指导开展风险点、危险源的调查、辩识、建档,对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进行科学评估,同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已形成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治,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和应急方案,限期消除,每月及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推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建设。纳入智慧安监平台的交通运输企业92家,上报自查隐患1197条,完成整改1196条,隐患上报率100%,整改率99.9%。今年来共组织检查道路水路运输企业356家次,发现隐患问题179项,其中现场整改3项、限期整改176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持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大力实施道路通行保障提升工程。
1.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度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群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整治11处、农村公路提级改造25公里、危病桥改造5座、生命安全防护工程73.2公里。同时将2941.64公里列入省级农村公路养护数据库内的县道、乡道及村道纳入灾毁保险投保范围。
2.严整路域环境,护航“四好农村路”。以治理“四违”为路域环境整治重点,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深入开展路域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公路涉路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过境公路和集贸路段摆摊设点以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违法修建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创建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373人次,开展联合执法129次,纠正制止违章行为256起,普通农村公路通行能力明显提升。
3.紧抓部门联动,强化治超执法。以全市统一治超等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定开展流动治超执法工作;由市渣土办牵头,会同公安、行政执法、市政、住建、国土等部门不定期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和货运车辆上路运营的监管,形成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的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共组织全市治超统一行动20次,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治超118次,查处超限车辆88辆,卸载超限货物2461.2吨。
4.注重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监管和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指导,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巡查,健全 “一月一普查”制度,及时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截至目前共下发10份整改通知书和“一月一普查”通报12份,建立项目业主、监理单位整改跟踪反馈制度,对检查问题较突出较严重的项目,及时约谈项目相关参建单位负责人,落实责任,确保交通建设质量安全。
三是持续强化源头监管,争创“五零”目标。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道路运输方面,结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督促运输企业认真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资料,指定相关负责人将隐患排查情况实时上传“智慧安监”,形成闭环管理。内河水上交通方面,紧抓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航行、客运船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保障辖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平稳。交通工程建设方面,开展在建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针对在建项目桥梁工程和高边坡施工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同时要求各施工单位对各自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问题较突出较严重的项目,及时约谈项目相关参建单位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到位。百日整治期间,实现交通运输行业道路客运乘客零死亡、道路危货运输零死亡、交通建设工地零死亡、水上客运零死亡、港口码头作业零死亡“五个零”安全生产目标。
四是持续创建“平安交通”,确保行业安定稳定。以创建“平安交通”为抓手,精准把握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督查,加强执法巡查,强化应急管理。围绕交通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涉法涉诉、客运车辆班线运输、出租汽车、农民工工资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加强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部位的排查摸底,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调处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紧盯道路客运站、公交客运、长途客运、桥梁隧道等重要目标开展反恐督导检查,及时查摆涉恐隐患和工作短板,督促客运站和公交运营单位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落实长途旅客实名制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督促物流企业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开箱验视和过机安检制度,确保交通运输环境安全、和谐、稳定。
五是持续营造安全生产宣教浓厚氛围。
1.结合活动营造氛围。以“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月”“路政宣传月”“交通执法服务大走访”等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广场、社区、学校等重要场所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志愿服务和发放宣传手册等多样化的方式,广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当场答疑解惑,切实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
2.构建联合宣教机制。联合市安监、消防、保险等单位在泉运南安公司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组织局属单位、交通企业负责人120多人参加培训、现场观摩;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宣传“七进”活动;联合泉州邮政、南安消防开展以“消防安全快递行”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联合泉州地方海事、辖区派出所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交通普法进校园活动;联合市安监局举办开展维修行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培训会;联合育新驾校举办交通安全宣传暨教练员教学技能培训。
3.创新形式广泛宣传。通过微信、电子邮箱推送《交通安全温馨提示》,加强春运、清明、五一、中秋、十一等节假日及汛期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预警预防,营造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氛围;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引导交通运输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知识竞赛答题活动;邀请心理咨询师吕新鹏为全市88名公交驾驶员开展《不忘初心 驾驭人生》心理专题培训;利用车站、户外LED显示屏、公共交通车载电视、公交站等公共场所开展公益法制宣传,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Www.hC179.COM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道路运输违章违规行为屡禁不止,超速、疲劳驾驶还时有发生。二是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安全技能参差不齐、应急常识掌握不全等;部分企业未组织安全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再教育培训。三是安全专项活动开展不深入,交通安全宣传、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亟需加强。四是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滞后,企业普遍缺乏专业性人才,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因价格偏高难落实。五是交通工程建设标准化施工还不够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设置不够到位。
三、20xx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按照各级党委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以防范遏制交通运输事故为重点,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牢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真抓实干、敢于碰硬,查问题、补短板、控风险、防隐患、保安全,不折不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认清严峻形势,强化责任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规定,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折不扣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交通运输企业要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突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加强综合整治,创建平安交通
根据《南安市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加大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道路运输重点源头管理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有效落实惠民便民措施,提高民众文明出行意识,共同维护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三)强化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继续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持续推动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完善“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方式;积极联合公安、安监、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联动协作五大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秩序。
(四)加大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122”交通安全、“119”消防安全、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抓好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管理的宣传和普及,加大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力度,努力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车检争议申请书 篇5
____________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由被申请人派遣到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从事____________工作。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在工作过程中,工作场所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被申请人积极为申请人进行治疗,现治疗已终结。据据相关法律之规定,特申请贵单位对王________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
__年__月__日
车检争议申请书 篇6
申请人:____
被申请人:____
申请事项:请求对__________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复核,并对该事故书中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作出同等责任的认定。
申请人在提出本复核之前已认识到交通事故给对方当事人及家属和本人带来的严重伤害,对受害人的家属在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按照城镇户籍标准给予了充分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在内的赔偿共计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申请人也深刻认识到离开事故现场,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错误性。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请求和理由:
一、 对方当事人的过错认定不全面,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其原因是未充分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路权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4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_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中对基本事实的描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而在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中的陈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上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而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受害人在机动车道路内玩耍和通行分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第64条第1款规定,学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责任的人带领。认定书仅认定了受害人(患有脑瘫后遗症)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似乎只有受害人的监护人是有过错的,而忽视和遗漏了受害人行为的种种违法性和由此产生的事故中过错。
因此,申请人认为对方当事人作为事故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在发生交通事故起主要作用以及受害人的过错严重程度认定不全面,并且未区分一般过错与严重过错之间的基本界限是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对主要原因,也是该认定书对责任划分不当的主要原因。
二、 申请人驶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不影响在发生该起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与对方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二者之间没有联系。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公安机关做出事故认定书应当根据该规定第45条,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是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标准。申请人离开事故现场,是严重的过错,但没有导致作出事故认定书的公安部门查证交通事故,包括对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和受害人过错的相关证据收集。同时可以印证的是受害人的过错与申请人离开现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申请人认为,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在形成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是形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过错的严重程度与申请人的相当,参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8.1.4条同为严重过错行为(a类行为),确定双方为同等责任。
三、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误。依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6条,交通警察调查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收集有关证据,而经申请人了解公安机关并未搜集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现场监控录像。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未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致使申请人无法及时对鉴定文书____________号做出与肇事车辆比对核实,致使从程序上影响了对鉴定文书自收到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权利的行使(《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对事故车辆的检验报告申请人至今未收到。事故认定书未按规定程序送达。《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事故认定书应当分别送达当事人,______号交通事故认定书未送达本人。
综上,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人依据客观事实和相关规定提出的复核请求予以审查,结合申请人的主动投案自首情节和受害人之监护人向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机关提出书面请求对申请人的从轻处理的意见,将认定书中的主次责任纠正为同等责任。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车检争议申请书 篇7
20xx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的特点,以强化安全责任为重点,以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管理为重要保障,以科技新安为重要支撑,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了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半年来安全四项指数为零。
一、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年初,市局调整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制发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议事日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每季度坚持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学习各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文件,通报事故案例,举一反三,研究部署下阶段安全工作任务。市局还在每月的工作例会上对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布置任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兴中局长也多次强调安全“红线”无底线。有水上安全管理职责的淯溪、河溶、两河、庙前、草埠湖、坝陵、玉阳、玉泉8个乡镇(办事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四级责任落实,保持安全管理全覆盖。
(二)重视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一是以“安全生产月”和“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各部门安全干部、基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网上安全知识竞赛答题。二是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文明驾车、驾船,安全行车、行船,有序乘车、乘船宣传教育活动。三是严格按照教育培训大纲所规定的'内容,组织司机、船员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四是结合道路客运、水上安全事故,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三)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时段安全工作。我们注重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积极应对春运、低温、雨雪冰冻、节假日、汛期、高考期间的运输安全工作。我们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合理调配运力,积极组织运输,强化道路桥梁、客运站场、车辆、码头、船舶、修理厂、车间安全检查。在重点路段、桥梁开展公路保畅通疏通工作,在主要客运线路对客车加大管控力度,在客运码头对各类船只进行现场签证和监管,在交通建设工地强化现场施工安全监管。保证了道路、水路、城市公交客运,交通建设施工安全无事故,实现了安全、平稳、有序的总体要求。
(四)坚持活动,丰富管理内涵。一是把“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放在首位,狠抓活动载体,丰富管理内涵。主要是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促进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开展“平安水域”“平安船”、“平安渡口”创建活动,增强渡工船员安全意识,提升渡口渡船安全系数;开展“平安公路”创建活动,以公路养护、治超为重点,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开展“平安车、平安站”创建活动,确保旅客安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扩大安全教育面、安全常识普及面,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二是结合实际,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项行动。主要是开展客运站安全专项治理,督促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生产制度;开展重点船舶安全治理,打击“三无”船舶;开展工程建设违章作业专项治理,严格查处“三违”问题;开展公路桥梁安全专项检查,落实中桥以上“一桥一牌”任务;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配齐设施,落实责任。
(五)依法依规,开展“打非治违”、治超和隐患排查整治。各管理部门结合具体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坚持注重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密切协作,坚持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相结合,开展“打非治违”、治超专项行动。上半年,打击违法经营行为51起,有效遏制了交通运输行业及领域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检测车辆5487台次,查处超限车辆3152台次,处罚104万多元,同时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共排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27起。
(六)全力推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上级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协调、加强引导、加强督办,确保永生、金轮、金埠三家客运企业年内达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客运车辆超载、超速现象时有发生。
(二)部分船舶的证件过期失效。渡口经营人更换频繁,培训办证不及时。
(三)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不严格。
(四)公汽车辆严重老化,需要更新。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增添措施,务求实效,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水平。
(二)进一步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把“打非治违”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有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三)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保障“十一”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
(五)抓好高温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
(六)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车检争议申请书 篇8
申请人(患者):周某,女,20xx年9月23日生,汉族,清远市清城区人。
法定代理人:xx,女,1978年4月15日生,汉族,住址:清远市xx,身份证号:xx,系患者的母亲。
被申请人:xx人民医院,地址:xx,联系电话: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职务:院长。
申请事项: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同时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事实和理由:20xx年6月29日,患者xx因不自主排尿被送至被申请人处就诊,被申请人对患者检查后认为患者的症状是左肾发育不良造成,要求切除患者的左肾。20xx年6月30日被申请人抽取了患者的血液和尿液等进行术前检查,被申请人未等到检查结果都出来的前提下,于20xx年7月1日匆忙对患者实施了左肾切除手术,术后第二天检验肾功能为异常,一星期后再验肾功能仍不正常。被申请人却认为患者恢复良好,可以出院,于20xx年7月12日为患者办理了出院手续。然而,一个月后即20xx年8月18日复诊,患者肾功能仍不正常,20xx年8月19日患者被送到广州市儿童医院检查,结果为右肾弥漫性病变。目前,患者右肾已发展成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并开始硬化。
被申请人在医治患者过程中,存在以下错误:
一、被申请人是在术前检查结果未出的前提下为患者实施手术的,严重违反了医疗程序
被申请人对患者的术前血清生化电泳检查是20xx年7月1日9时43分才得出检验结论(见证据材料页),但被申请人20xx年7月1日8时就开始为患者实施手术(见证据材料页),换言之,被申请人在术前检查未出结果就开始为患者动手术。切除肾手术是关系到患者一生的重大手术,被申请人必须在所有术前检查结果出来后,确诊确实有必要切除“坏肾”,并确保万无一失的前提下才能做手术,即使术前检查的结果对手术不产生任何影响,被申请人违反医疗程序的行为也应受到惩处。
任何普通公民都知道,术前检查的结果是为决策是否做手术和如何实施手术的提供依据的,如果术前检查的结果未出就实施手术,那么术前检查就没有任何意义。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医疗程序,而且也是对申请人的极不负责任的。
二、患者术前检查已显示双肾可能病变,但被申请人仍然为患者切除左肾
20xx年6月30日19时02分患者的尿液分析+尿沉渣检验得出结论(见证据材料页),其中第4项尿蛋白为阳性(正常为阴性),蛋白尿往往代表肾脏有病变,检验报告第6项“尿比重SG≤1.005,低于1.015~1.025参考值的范围,表示肾浓缩功能减退。以上结果均显示双肾有可能病变,但作为医疗机构的被申请人却没有谨慎地再次进行检测以确定患者包括右肾在内的肾功能是否正常,而是匆忙于第二天将患者的左肾切除。
三、患者术后检查显示右肾发生病变,但被申请人没有告知患者家人,反而认为患者恢复良好,让其出院,延误了对患者的治疗时机
20xx年7月8日10时9分对患者的尿液检查后得出报告:其中尿液检验报告中的'尿蛋白为2+,潜血为微量阳性(见证据材料页),检查结论显示右肾功能为异常,但被申请人却认为患者可以出院,对患者家属说肾功能不正常可能是用药期间不稳定造成,只要尿渡不混浊就没有问题,为患者办理了出院手续,在出院记录写上“…治疗效果好,今恢复良好,予办理出院”(见证据材料页)。过一个月,患者复查时,被申请人才告知患者的右肾已被感染,让家人送患者去别的医院救治,将其对术后不良后果应承担的责任推卸掉。
四、患者右肾病变是被申请人错误切除左肾后造成的
患者的左肾仅发育不良,并没有严重病变,是完全可以不用切除的。但被申请人却错误地为患者切除了左肾,致使患者右肾病变。
患者自20xx年8月17日出生之日起,就由于左肾发育不良,左输尿管扩张导致不自主排尿,但患者其它方面都与正常人无异,并健康存活到20xx年6月,然而左肾被被申请人错误切除后,右肾已感染成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不能再上学,并且由于吃药和激素过多,已经面部浮肿,身体肥胖,与术前判若两人(见证据材料页),更为严重的是,右肾开始硬化,医生认为患者能够存活的时间不长。
综上,被申请人为患者手术过程中,未谨慎处理和严重违反诊疗程序,对术后出现的病变未履行告知义务,对手术造成的后果漠不关心和推卸责任,显示被申请人对患者是极不负责任和缺乏医德的,其对患者造成的严重后果应承担责任,给患者及家属带来的精神创伤和经济损失应给予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恳请卫生行政部门对本次医疗事故以及后果予以妥善处理鉴定为盼。
此致
xx市卫生局
申请人:周某
20xx年xx月xx日
车检争议申请书 篇9
申请人:张xx,女,汉族,1971年5月11日出生,住址:xxx。电话:xxx。
被申请人:广州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邮编:510440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电话:xxxx。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解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6个月经济补偿金10467.4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诉人补缴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社会保险费.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1月,申请人经录用进入广州白云运动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公司)上班,工作内容主要为操作平车、特种车等。20xx年6月,白云公司提出劳动合同由其关联公司广州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即被申请人)继续履行,除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外,其余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岗位、劳动报酬、劳动地点等一切照旧不变。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请人曾数次侵犯申请人劳动权益,其中20xx年9月,因被申请人扣克申请人底薪工资数千元,申请人等人提出强烈反对,被申请人因此补发申请人人民币1000元草草解决此事。20xx年12月31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入厂至今,申请人勤勤恳恳、加班加点,奉献青春,被申请人却从未理会申请人今后的.社会保障,逃避法律法规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金,严重损害申请人劳动权益。20xx年9月份以来,被申诉人单方面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将主要生产设备从广州市搬到往河源市,至今已基本搬迁完毕并要求申诉人跟随前往,申诉人则多次要求被申诉人补交社会保险金但遭拒绝。为维持自身权益,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相应经济的补偿金及补缴社会保险金,以上请求,请仲裁委支持。
此致
广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车检争议申请书 篇10
我_________________,男,现年__________岁,__________市人,原在__________公司从事冲压工作。本人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车间工作时被冲压机压伤左右双手,当即被送往_______________医院急诊救治,后转_____________医院治疗。经_______________医院及_______________医院诊断为左右手严重挤压伤(详情见医院相关资料、证明书及_____光片),经中山市劳动局认定为工伤。
本人由于双手遭受多处创伤,已经部分失去了劳动能力,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为此特向贵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贵委依据国家工伤有关规定对本人的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作出客观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
__年__月__日
车检争议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患者):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法定人: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系患者的母亲。
法定人(负责人):________,职务:院长。
申请事项: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同时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事实和理由:20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患者________因不自主排尿被送至被申请人处就诊,被申请人对患者检查后认为患者的症状是左肾发育不良造成,要求切除患者的左肾。20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申请人抽取了患者的血液和尿液等进行术前检查,被申请人未等到检查结果都出来的前提下,于20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匆忙对患者实施了左肾切除手术,术后第二天检验肾功能为异常,一星期后再验肾功能仍不正常。被申请人却认为患者恢复良好,可以出院,于20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患者办理了出院手续。然而,一个月后即20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复诊,患者肾功能仍不正常,20________年8月19日患者被送到广州市儿童医院检查,结果为右肾弥漫性病变。目前,患者右肾已发展成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并开始硬化。
被申请人在医治患者过程中,存在以下错误:
一、被申请人是在术前检查结果未出的前提下为患者实施手术的,严重违反了医疗程序
被申请人对患者的术前血清生化电泳检查是20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才得出检验结论(见证据材料页),但被申请人20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就开始为患者实施手术(见证据材料页),换言之,被申请人在术前检查未出结果就开始为患者动手术。切除肾手术是关系到患者一生的重大手术,被申请人必须在所有术前检查结果出来后,确诊确实有必要切除“坏肾”,并确保万无一失的前提下才能做手术,即使术前检查的结果对手术不产生任何影响,被申请人违反医疗程序的行为也应受到惩处。
任何普通公民都知道,术前检查的结果是为决策是否做手术和如何实施手术的提供依据的,如果术前检查的结果未出就实施手术,那么术前检查就没有任何意义。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医疗程序,而且也是对申请人的极不负责任的。
二、患者术前检查已显示双肾可能病变,但被申请人仍然为患者切除左肾
20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患者的尿液分析+尿沉渣检验得出结论(见证据材料页),其中第4项尿蛋白为阳性(正常为阴性),蛋白尿往往肾脏有病变,检验报告第6项“尿比重SG≤,低于~参考值的范围,表示肾浓缩功能减退。以上结果均显示双肾有可能病变,但作为医疗机构的被申请人却没有谨慎地再次进行检测以确定患者包括右肾在内的肾功能是否正常,而是匆忙于第二天将患者的左肾切除。
三、患者术后检查显示右肾发生病变,但被申请人没有告知患者家人,反而认为患者恢复良好,让其出院,延误了对患者的治疗时机
20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0时9分对患者的`尿液检查后得出报告:其中尿液检验报告中的尿蛋白为2+,潜血为微量阳性(见证据材料页),检查结论显示右肾功能为异常,但被申请人却认为患者可以出院,对患者家属说肾功能不正常可能是用药期间不稳定造成,只要尿渡不混浊就没有问题,为患者办理了出院手续,在出院记录写上“…治疗效果好,今恢复良好,予办理出院”(见证据材料页)。过一个月,患者复查时,被申请人才告知患者的右肾已被感染,让家人送患者去别的医院救治,将其对术后不良后果应承担的责任推卸掉。
四、患者右肾病变是被申请人错误切除左肾后造成的
患者的左肾仅发育不良,并没有严重病变,是完全可以不用切除的。但被申请人却错误地为患者切除了左肾,致使患者右肾病变。
患者自20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之日起,就由于左肾发育不良,左输尿管扩张导致不自主排尿,但患者其它方面都与正常人无异,并健康存活到20________年6月,然而左肾被被申请人错误切除后,右肾已感染成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不能再上学,并且由于吃药和激素过多,已经面部浮肿,身体肥胖,与术前判若两人(见证据材料页),更为严重的是,右肾开始硬化,医生认为患者能够存活的时间不长。
综上,被申请人为患者手术过程中,未谨慎处理和严重违反诊疗程序,对术后出现的病变未履行告知义务,对手术造成的后果漠不关心和推卸责任,显示被申请人对患者是极不负责任和缺乏医德的,其对患者造成的严重后果应承担责任,给患者及家属带来的精神创伤和经济损失应给予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恳请卫生行政部门对本次医疗事故以及后果予以妥善处理鉴定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
__年__月__日
车检争议申请书 篇12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5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50元。
事实和理由:
20xx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20xx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终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6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xx年 月 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车检争议申请书 篇13
反申请人:模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反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
反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裁决被反申请人赔偿因工作严重失职给反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8449.39元。
事实与理由:
被反申请人于20xx年3月20日到反申请人处工作,从事钳工工作。
20xx年6月7日,被反申请人在完成一项一汽MV3-5310381模具的`压件工作时,未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致使上下模具错位,MV3-5310381全套模具压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49.39元。
20xx年7月8日,被反申请人辞职。对于给反申请人造成的损失,被反申请人未予以任何赔偿。现反申请人依法提出反请求,请依法裁决。
此致
烟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
申请日期:
车检争议申请书 篇14
申请人:张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院____号楼____号。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不服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五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第______号),特申请复核。
事实理由如下:
一、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
事故认定书载明:______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摔倒,在摔倒过程中,______被摔倒在______驾驶的无牌压路机下,______驾驶压路机在停机过程中,压路机滚筒将______压死,因此压路机不是制动向前惯性滑动致______身亡,而是向后倒退压死摔在压路机滚筒后______的。因此该事故的发生应当是驾驶人员临场慌乱,采取措施不当导致的死亡后果。同时根据您大队查明事实是:两机动车没有相撞。因此申请人恳请责任事故认定法定机关重新准确认定事故原因及责任。
二、事故认定书对事故形成原因认定事实不准。
交通事故现场图记录的.是:______驾驶的摩托车是由北向东行使,距南侧路边1.7米处制动滑印迹长15.8米。可见______在向北行驶过程中发现与其行驶方向对面有压路机后,就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向东行使回避与其行驶方向迎面而来,向南行驶的压路机,并紧急制动。因此______并非遇紧急情况不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同时,______驾驶摩托车时速为多少,超限速多少事故认定书在没有体现的情况下,就认定______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认定事实不准。
三、由于认定事实不清和不准,因此事故认定书适用法律错误,以致判明责任不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警灯,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三十六条规定:道路或交通设施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正是由于施工单位没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命令性规定,没有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才使得______发现问题后采取向东回避行使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后,仍无法避免悲剧的发生。因此申请人恳请交警部门对人命关天的事故重新复核,以准确认定事故责任。
申请人:______
__年__月__日
车检争议申请书 篇15
申请人:xxx,男,汉族,电话: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x
法定代表: xxxxxxx 职务,总经理 电话:xxxxxxx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9月8日到20xx年10月9日双倍工资计20xx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9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和20xx年1月至2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0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资2567.04元(112小时×15.28元/小时×1.5倍=2567.04)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资8861.11元
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积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年终奖2750元。
合计金额:22497.1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09月08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20xx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00元。直至10月9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20xx-09-08日到20xx-10-09日工资计20xx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4469元(一年半)。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
实收工资的20%共计1650元。
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资8861.11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2750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20xx年1月至2月住房公积金200元。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资2567.04元(112小时×15.28元/小时×
1.5倍=2567.04)
此致
xx县劳动争议促载委员会
申请人: (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车检争议申请书 篇16
x年6月是全国第x个“安全生产月”,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xx市人民政府和xx市安委会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平安交通、为您服务”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积极组织落实,对辖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现将活动情况总结。
人员、旅客散发“安全生产月”宣传材料,进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同时与汽车客运站共同开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大型签名活动,我局工作人员、汽车站工作人员及司乘人员和乘车旅客、过往群众在横幅上签名,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月”舆论氛围。咨询日期间,我局工作人员共散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常识、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安全带的使用、燃气出租汽车的使用规范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起到了对群众、从业人员、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正确的引导作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加强监督检查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为使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局属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月”领导组的安排,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对分管的业务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情况,每到一处,检查人员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管理情况,以及岗位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提出要求,杜绝类似的问题再次出现。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局共下企业检查12次,排查车辆234部,排查出问题和隐患5处,现场整改2处,下发整改通知书3发份,已全部整改完成。
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了增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20xx年6月30日,根据“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安排,在xx市路口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救援演练,我局联合xx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市交警大队、市运管所、运输公司、危货运输公司等部门共百余人参加了应急救援演练。在应急演练周,我局还组织公共汽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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