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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5-05-06

建设单位承诺书(合集八篇)。

建设单位承诺书 篇1

(施工单位名称)作为(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反馈意见;

四、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六、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七、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单位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施工队负责人

建设单位承诺书 篇2

本装修施工单位受涟江尚品住宅小区栋单元楼号业主委托对其居室、商铺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将认真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和贵阳钟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各项装修管理规定。同时做到:

1、对所装修质量和安全负完全负责,并承担监督和验收责任,保证年有效保修期。所装修物业经物业公司检查有违章装修或渗、漏、损坏等情况,承担所聘人员违章罚金。

2、对装修物业安全、施工人员安全及相关第三方安全负责。

3、对聘请进场施工人员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包括: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的维护,公用设施损坏赔偿和治安责任。

4、装修开工起即采取防火措施,按照有关消防条例,装修期间装修场地内每50平方米必须配备一个灭火器,每户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不违章使用电源,埋设或改动电线须穿管,确保户内外安全,并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与指导。

5、不改变房屋原有外貌及公共设施,外墙不打洞;不剔凿房屋的梁、柱、板;不在承重墙凿洞;不随意增加楼面静荷载(如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大量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6、不改变厨房、卫生间及阳台的全用功能;卫生间保证做好防水,同时做好多于24小时的防水试验,经物业公司验收方可进行覆盖(同时承担因防水质量出现渗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7、厨、卫天棚吊顶是应在下水管清污口处留活动检修口;不将生活污水入雨水管道。

8、装修垃圾在规定清运时间袋装运到垃圾堆放点,并保证楼梯间的清洁卫生。不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

9、安装防盗网、防盗窗需按物管公司要求,安装空调的位置要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

10、不擅自改动智能化线路。

11、不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确需改动的应通知燃气公司进行。

12、装修施工期间关门施工,以免噪声及装修灰尘飞扬。

13、装修施工期间不使用瓶装燃气,不使用电热棒、电炉等电热设施。

根据建设部110号令,物管公司对违反上述行为有权做出以下处罚:

1、责令停工; 2、恢复原状; 3、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损失; 6、清场。

本施工单位将格守以上承诺: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全称(盖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联系电话:

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人身份证号:

责任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 篇3

说明

1.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呼和浩特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2.凡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分别签署本承诺书。依法分包的桩基、钢结构、建筑幕墙、门窗、外墙外保温等工程的施工企业不再单独签署,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各填报单位对签署的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3.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质量责任人员,要按规定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并在本承诺书中明确记录。

4.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参建责任单位留存;一份在建筑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向备案机关提交一份;一份与工程技术档案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5.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责任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承诺书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

施工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我单位及该工程项目经理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相应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三)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他人。

(四)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应符合国家、省相关部门规定,并保证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五)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并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用于工程。当无法正常施工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手续。

(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做好自检,互检,

交接检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工序管理,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做好成品保护。

(七)保证施工中形成的工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八)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项目经理(签字):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年月 日年 月日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我单位(姓名)担任

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 (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 篇4

本人受 单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担任

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如下:

1、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依法承担相应的施工安全责任。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且合格。

3、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4、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提取、使用施工安全费用,专款专用。

5、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生活、生产工具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作业环境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及辅助工程设施使用前确保验收合格。

6、施工现场符合绿色施工要求,地下管线、地下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采取的'保护措施安全可靠。

7、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现场检查,确保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中标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实行现场带班,全面掌握项目施工安全状况,做好带班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8、项目经理在每日施工作业前组织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排查记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未消除的部位及其影响的区域不得施工作业,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设备、设施不得使用。

9、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事件零目标管理,采取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施工作业前勘查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条件的下达作业指导书。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设专人巡查,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事故隐患和环境质量破坏事件及时纠正。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分部分项施工操作工艺或者重大危险部位作业实行旁站监控。

10、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资料与建设工程进度同步记录,并保证真实、准确和完整。

11、对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进行辨识,并向建设单位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家论证,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12、对于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重大风险点位施工前,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重大风险点位施工条件验收;施工中,本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参与有关问题的协调解决;施工结束后,参与施工安全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1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行视频监控,监控资料应当保存至工程验收合格。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 篇5

(施工单位名称) 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反馈意见;

四、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六、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七、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建设单位承诺书 篇6

我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就安全生产管理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做到依法施工。

二、严格执行住建部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安全生产。

三、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四、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四定”要求(定措施、定专人、定资金、定时限),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五、按规定足额支付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做到专款专用。

六、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

七、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接受从严处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自愿接受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处罚。

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承诺书 篇7

本人承诺: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2、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所有人员均到岗履职。

3、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并有书面记录,签字齐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均不使用于工程。

5、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分项、分部、竣工验收均符合要求。所有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准确,与工程实体情况一致。

6、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返修。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将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确保本工程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9、本单位在本工程项目承担下列施工业务:(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xxx

承诺人签名:xx

xx年x月xx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 篇8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xx]4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暂行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补签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督促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时签署或补签授权书、承诺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授权书、承诺书内容及要求。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式样)

2.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xx年11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hc179.com/hetongfanben/862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