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服务协议。
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服务协议 篇1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XX公司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申请输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它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9)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非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10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30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2)未经本公司同意,客户擅自在已装的话机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或转让电话租用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
(3)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有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5)登记使用超过一项固定电话服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有关费用的;
3.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缴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3)以提供抵押、保证金或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等担保方式取得电话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客户办理装机业务手续后,如因本公司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业务或继续等待。
2.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阻断时间超过《电信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中计算标准减免超过时限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3.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对超过规定期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滞纳金照收。因欠费拆机的,拆机后的月租费可以不收,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滞纳金直至缴纳全部所欠费用后为止。
四、证明材料
1.个人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军官证或贺照);单位或商业客户须提供法定有效证件(介绍信、营业执照)。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不在本地的,须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由担保人签章认可。如果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在本公司营业场院所办理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预付话费达到一定限额时,本公司将以语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续费,话费用完后用户仍不续费,本公司有权做停机处理。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本公司可以采用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邮戳为准)72小时即视为用户已经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15日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相关通告及通知。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协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当地_____委员会依照其_____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_____。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
九、本协议及附件最终解释权归中国XX公司___________分公司。
十、?附则
1.“固定电话业务受理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固定电话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行签定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变更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订的协议就涉及到固定电话租赁权的,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5.本协议一式二份,客户留存一份,本公司营业厅留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服务协议 篇2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我公司与客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网上申请预付费电话业务的相关事宜,制定并确认本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预付费电话业务具备来电显示功能、国际国内长途直拨功能、ip主叫功能和adsl计时上网功能。
客户保证所填写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客户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申诉。
客户按其享有的服务项目的资费标准和双方认可的缴费方式按时向我公司缴纳相关费用。
2、客户应以装通电话后通知的号码为准,并以此号码作为客户对外宣传的依据。
3、客户应保证使用的终端设备具有入网许可证,且由客户自行管理终端设备及密码等,若非我公司管理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4、客户通过购买“固定电话充值卡”为使用的预付费电话的账号充值,充值电话为
;客户办理撤机后,我公司将剩余的预付费金额以等值电话卡退还客户,小于最低面值卡部分退还现金。
5、我公司有权对码号等电信资源及相关服务功能作出调整,但应事前告知客户;我公司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收回的码号等电信资源进行再配置;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我公司有权调整资费。
6、我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布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及服务标准,并提供预付费电话业务。
7、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我公司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网络扩容、调整、软件升级时维持正常通信服务,并以电话语音、信函、广播、电视、公开张贴、报纸或互联网等形式予以通告;由于技术条件不可克服的原因所致客户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我公司通告后,客户继续使用变更后业务的,视为客户同意变更。
8、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可终止提供服务,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1)客户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或允许他人在已装的电话线路上装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的;(2)利用其享有的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3)未经我公司同意,客户转让电话使用权或擅自改变预付费电话使用性质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出现的。
客户提出终止全部服务的,应办理相应的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9、本协议如有变更,我公司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客户;若客户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
个月内与我公司协商,否则将视为客户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10、客户申请装电话,我公司装机员装机竣工后,并按规定向装机员一次性缴纳装机费用之日起,因我公司原因,未在公布的时限内装机开通的,每逾期一日,我公司按照收取的一次性费用数额的
%的比例,向客户支付违约金。
11、因我公司原因,本协议其他项下的服务未能按规定时限实现或发生通信阻断,按国家、行业、我公司有关规定对客户补偿或赔偿,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导致的其它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引起的任何间接性、精神性损失)。
国家、行业、我公司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利于客户的规定补偿或赔偿。
12、客户账户余额为零时,除110、112、119、120、122、10060、20__、20__外,将被限制呼出,限制呼出期间基本日租费仍按日累计,待充值后一次扣清累计欠费;逾期
日仍未充值,我公司有权终止服务,且不退还客户已支付的一次性费用。
13、因不可抗力、政府因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通信质量下降或通信阻断造成客户损失的,我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14、未经我公司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赠与的协议无效。
15、确认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或确认的变更协议或者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签订地点:乙方代表签名: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服务协议 篇3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 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 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 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 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 申请输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 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 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 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 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 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 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 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 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它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 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 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8) 提供固定电话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电话详细清单,并保留半年话费信息。
(9) 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非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 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10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30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 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 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 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2) 未经本公司同意,客户擅自在已装的话机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或转让电话租用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
(3) 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有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 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5) 登记使用超过一项固定电话服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有关费用的;
3、 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 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2) 逾期三个月以上未缴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3) 以提供抵押、保证金或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等担保方式取得电话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违约责任
1、 客户办理装机业务手续后,如因本公司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业务或继续等待。
2、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阻断时间超过《电信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中计算标准减免超过时限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3、 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对超过规定期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滞纳金照收。因欠费拆机的,拆机后的月租费可以不收,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滞纳金直至缴纳全部所欠费用后为止。
四、 证明材料
1、 个人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军官证或贺照);单位或商业客户须提供法定有效证件(介绍信、营业执照)。
2、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 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不在本地的,须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由担保人签章认可。如果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在本公司营业场院所办理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预付话费达到一定限额时,本公司将以语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续费,话费用完后用户仍不续费,本公司有权做停机处理。
五、 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本公司可以采用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邮戳为准)72小时即视为用户已经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15日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相关通告及通知。
六、 可分性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 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协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 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 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
九、 本协议及附件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___________分公司。
十、 附则:
1、“固定电话业务受理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固定电话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行签定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变更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订的协议就涉及到固定电话租赁权的,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5、本协议一式二份,客户留存一份,本公司营业厅留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服务协议 篇4
BF——20__——2720 合同编号:
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付费休闲健身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办卡事宜
1.办卡种类、费用及支付方式
2.使用权限
□ 该卡记名,仅限甲方本人使用;甲方将卡转让他人时,□不需 □需 支付转让手续费___________元。
□ 该卡不记名,可由任何符合条件的持卡人使用。□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该卡□ 能 □ 不能 与乙方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3.有效期限
(1)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不设有效期限;不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_ 起为_________(不少于三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限届满后卡内仍有剩余的金额、次数或时间的,乙方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2)时效卡:甲方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成为乙方会员,会员资格的有效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拥有在有效期限内按照乙方承诺不限次享受约定服务的权利,有效期限届满后会员资格自动终止,不产生卡内余额。
乙方在非法定节假日暂停营业超过24小时或甲方按照约定办理暂停服务手续的,有效期限相应顺延。
4.使用范围
□ 仅限单店使用,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连锁门店通用,通用门店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承诺提供的服务内容
1.卡内包含项目:□ 器械健身 □ 有氧团体课程 □ 游泳 □ 洗浴 □____________________ 。
2.另收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店内公示项目和价格为准)。
第三条 甲方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重要事项告知方式
乙方向甲方告知调整营业时间、暂停营业等重要事项,应当采用店堂告示及□书式 □电子邮件
□传真 □短信 方式。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消费者因出国等自身原因提出退卡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转卡、换卡、补卡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 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请消费者仔细阅读背书条款及经营者提供的其他书面材料,经确认无误后再签署姓名资料。
消费者(甲方): 经营者(乙方):
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编号: 住所:
性别: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休闲健身卡号: 经办人: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网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通用条款
一、双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办卡前向乙方详细了解休闲健身卡的种类、费用、使用权限、包含项目等相关内容。
2.甲方应当提供有关自己身份、健康状况方面的真实信息,按照乙方要求进行健康测评,并在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有关信息变化时及时告知乙方。
3.甲方应当保证在休闲健身时身体状况与所参加的休闲健身项目相适应。
4.甲方应当遵守乙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实施危害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他人健康的行为。
5.甲方应当避免携带贵重物品或将贵重物品转交乙方代管;甲方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随身物品,并在休闲健身后按约定腾空公共更衣柜。
6.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指导或提示使用器械、设施及休闲健身,对器械、设施有疑问或身体不适时应当立即停止休闲健身并向乙方求助。
7.双方约定甲方可以转让休闲健身卡的,转让的期限、金额、次数为卡内剩余使用期限、金额、次数。
8.乙方拥有对休闲健身场所的正当经营管理权。
9.乙方应当为甲方的身份、健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10.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休闲健身服务环境,无正当理由不得暂停营业或缩短营业时间。
11.乙方应当在休闲健身场所内配备指导人员,向甲方告知或提示参加休闲健身项目、使用器材或设施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后果。
12.乙方应当在休闲健身场所内配备符合规定的救护救生设备及救护人员。
13.乙方对休闲健身器械、设施设备负有保养、维护责任,并确保休闲健身器械、设施设备能够安全、正常使用。
二、法律责任
1.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不可归责于乙方的第三方侵害等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合同解除
1.甲方在交付预付费用后7日内尚未持卡休闲健身的,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应当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
2.乙方在休闲健身卡有效期限内的下列行为属于《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简称《指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在双方协商不成时,甲方有权参照《指引》规定解除合同:
(1)擅自提高承诺的服务价格;(2)缩短休闲健身卡的有效期限;(3)减少承诺的卡内包含项目;(4)关闭单店休闲健身卡所属门店;(5)增加休闲健身卡使用的限制条件。
3.当甲方有下列行为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民法典》第97条处理善后事宜,但不得不合理地拒绝返还相应预付费用:
(1)隐瞒患有严重危及自己或他人安全、健康疾病的;(2)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经劝阻拒不改正的;(3)实施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他人健康行为的。
四、合同的效力和组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指引》有规定的,甲乙双方承诺按照《指引》规定执行;《指引》未规定的,可按照经甲方确认的《会员须知》、《入会协议》等书面文件执行,或由双方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前述书面文件或书面补充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甲方责任、排除甲方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和《指引》规定为准。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服务协议 篇5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申请输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它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8)提供固定电话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电话详细清单,并保留半年话费信息。
(9)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非 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10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30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2)未经本公司同意,客户擅自在已装的话机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或转让电话租用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
(3)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有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5)登记使用超过一项固定电话服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有关费用的;
3.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缴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3)以提供抵押、保证金或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等担保方式取得电话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客户办理装机业务手续后,如因本公司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业务或继续等待。
2.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阻断时间超过《电信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中计算标准减免超过时限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3.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对超过规定期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滞纳金照收。因欠费拆机的,拆机后的月租费可以不收,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滞纳金直至缴纳全部所欠费用后为止
四、证明材料
1.个人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军官证或贺照);单位或商业客户须提供法定有效证件(介绍信、营业执照)。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不在本地的,须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由担保人签章认可。如果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在本公司营业场院所办理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预付话费达到一定限额时,本公司将以语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续费,话费用完后用户仍不续费,本公司有权做停机处理。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本公司可以采用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邮戳为准)72小时即视为用户已经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15日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相关通告及通知。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协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
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服务协议 篇6
通信公司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申请输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它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9)?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非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10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30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2)?未经本公司同意,客户擅自在已装的话机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或转让电话租用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
(3)?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有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5)?登记使用超过一项固定电话服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有关费用的;
3、?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缴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3)?以提供抵押、保证金或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等担保方式取得电话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客户办理装机业务手续后,如因本公司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业务或继续等待。
2、?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阻断时间超过《电信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中计算标准减免超过时限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3、?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对超过规定期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滞纳金照收。因欠费拆机的,拆机后的月租费可以不收,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滞纳金直至缴纳全部所欠费用后为止。
四、?证明材料
1、?个人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军官证或贺照);单位或商业客户须提供法定有效证件(介绍信、营业执照)。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不在本地的,须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由担保人签章认可。如果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在本公司营业场院所办理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预付话费达到一定限额时,本公司将以语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续费,话费用完后用户仍不续费,本公司有权做停机处理。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本公司可以采用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邮戳为准)72小时即视为用户已经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15日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相关通告及通知。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协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当地_____委员会依照其_____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_____。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
九、?本协议及附件最终解释权归中国XX公司___________分公司。
十、?附则:
1、“固定电话业务受理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固定电话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行签定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变更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订的协议就涉及到固定电话租赁权的,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5、本协议一式二份,客户留存一份,本公司营业厅留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服务协议 篇7
为维护我公司与客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网上申请预付费电话业务的相关事宜,制定并确认本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预付费电话业务具备来电显示功能、国际国内长途直拨功能、ip主叫功能和adsl计时上网功能。客户保证所填写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客户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申诉。客户按其享有的服务项目的资费标准和双方认可的缴费方式按时向我公司缴纳相关费用。
2、客户应以装通电话后通知的号码为准,并以此号码做为客户对外宣传的依据。
3、客户应保证使用的终端设备具有入网许可证,且由客户自行管理终端设备及密码等,若非我公司管理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4、客户通过购买“固定电话充值卡”为使用的预付费电话的帐号充值,充值电话____;客户办理撤机后,我公司将剩余的预付费金额以等值电话卡退还客户,小于最低面值卡部分退还现金。
5、我公司有权对码号等电信资源及相关服务功能作出调整,但应事前告知客户;我公司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收回的码号等电信资源进行再配置;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我公司有权调整资费。
6、我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布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及服务标准,并提供预付费电话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我公司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网络扩容、调整、软件升级时维持正常通信服务,并以电话语音、信函、广播、电视、公开张贴、报纸或互联网等形式予以通告;由于技术条件不可克服原因所致客户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我公司通告后,客户继续使用变更后业务的,视为客户同意变更。
8、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可终止提供服务,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客户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或允许他人在已装的电话线路上装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的;利用其享有的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未经我公司同意,客户转让电话使用权或擅自改变预付费电话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出现的。客户提出终止全部服务的,应办理相应的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9、本协议如有变更,我公司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客户;若客户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我公司协商,否则将视为客户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10、客户申请装电话,我公司装机员装机竣工后,并按规定向装机员缴纳装机一次性费用之日起,因我公司原因,未在公布的时限内装机开通的,每逾期一日,我公司按照收取的一次性费用数额的百分之一的比例,向客户支付违约金。
11、因我公司原因,本协议其他项下的服务未能按规定时限实现或发生通信阻断,按国家、行业、我公司有关规定对客户补偿或赔偿,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导致的其它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引起的任何间接性、精神性损失)。国家、行业、我公司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利于客户的规定补偿或赔偿。
12、客户帐户余额为零时,除110、112、119、120、122、10060、_________、_________外,将被限制呼出,限制呼出期间基本日租费仍按日累计,待充值后一次扣清累计欠费;逾期90日仍未充值,我公司有权终止服务,且不退还客户已支付的一次性费用。
13、因不可抗力、政府因素导致通信质量下降或通信阻断造成客户损失的;因第三方原因导致通信质量下降或通信阻断造成客户损失的,我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14、未经我公司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赠与的协议无效。
15、确认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或确认的变更协议或者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服务协议 篇8
香港国通网络技术有限*司
高科八口电话合作服务协议
为了进一步推进高科八口电话市场的繁荣,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从而进一步拓展高科八口电话在 区域的业务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开店首次向甲方购买高科八口电话,赠送312.50元的充值话费;以后乙方向甲方购买通话费为0.078元/分钟。
2、乙方自主选址,负责装修及经营后高科八口电话的日常维护,且营业面积不小于10-20平方米。
3、乙方自主申请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进行高科八口电话营业。
4、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不得同时经营其它同类产品,不得随意大幅调动产品价格,一经发现取消合作资格。
5、若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对我公司的网电质量不满意,乙方可自由退出;双方合同失效
6、公司不收现金,请按公司指定帐号汇款,出现问题公司概不负责,出现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7、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遗漏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A: B:
账户: 卡号:
户名:张*勇 户名:张*勇
开户行:中国工*银行广州市第三*行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金达分*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香港国通网络技术有限*司
高科八口电话网关购买协议
为了进一步推进高科八口电话市场的繁荣,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从而进一步拓展高科八口电话在 区域的业务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网关购买协议:
1、乙方开店首次需向甲方购买高科八口电话合计_______元;
2、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后,用特快专递寄出高科八口电话全套设备,并电话指导安装调试,保证安装成功。
3、网关设备均由技术人员测试通过相关技术指标,全部合格后发货。
4、高科八口电话由公司负责保修一年,不是由高科八口电话质量造成的本公司网关概不退货;为了减少乙方的损失,可折算为相同等级的网电充值卡使用销售。
5、 公司不收现金,请按公司指定帐号汇款,出现问题公司概不负责,出现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6、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遗漏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A: B:
账户: 卡号:
户名:张*勇 户名:张*勇
开户行:中国工*银行广州市第三*行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金达分*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服务协议 篇9
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作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或培训费)_________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2、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担。中介方的报酬为: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支付。
3、支付方式为如下第_________种:
(1)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_________%;
(2)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_________;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通知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一方违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地点:_________;
3、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4、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5、验收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十三条 保证期为_________(年/月)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斧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托方(盖章)_________
托方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服务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服务方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服务协议 篇10
甲方( 购 卡 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或售卡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服务交易有关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单用途卡类别及使用范围
1、 类别、项目
该卡为 □储值卡 □ 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卡可消费的项目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
另行收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
2、 使用权限
□本卡为记名卡,甲方将卡转让他人使用时,□不需要经乙方进行变更登记; □需要经乙方进行变更登记。□不需要支付转让手续费; □需要支付转让手续费 ______ 。转让后,甲方将单用途卡权益自行转让于持卡人。
□本卡为不记名卡,可由任何符合条件的持卡人使用。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卡 □能与乙方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不能与乙方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3、 有效期限
□记名卡不设有效期限。
□不记名卡有效期限为 ______ 年(不少于3年),自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至 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有效期届满后仍有剩余的金额,乙方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4、 使用范围
□单店使用,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连锁门店通用,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金额及支付方式
1、购卡数量: ______ 张,卡面总额: 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
2、优惠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实际收费: 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选择的付款方式:
□(1)签约时一次性支付;
□(2)预付 ______ 元,余款于 ______ 付清;
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银行卡支付; □支票转账支付。
□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款项后,乙方应当按国家规定开具票据。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购卡前有权了解单用途卡类别、使用范围及权限、购买商品服务项目及价格费用,购卡、充值、补卡、退卡等相关内容信息。乙方售卡时应当向甲方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等相关资料,履行提示告知义务。
2、乙方应保证甲方使单用途卡时的安全、方便、通畅。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质量提出询问时,乙方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3、甲方在购卡后7日内尚未使用单用途卡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应即时办理退卡手续,并一次性返还甲方全部预付费用。
4、预付卡内余额不足支付方当次消费金额的,甲方可以现金或其他货币资金补足,并一次性享受原有优惠。
5、甲方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卡内金额的,可与乙方协商重新约定单用途卡使用期限及其他相关内容,或由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单用途卡内全部剩余金额。
6、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约之日起 ______ 个月(不少于半年)内,按照签约之日的服务价格提供服务;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乙方可以调整服务价格,但调整幅度超过 ______ %的,甲方有权选择退卡,卡内余额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4项约定方式处理。
7、甲方单用途卡因损坏而无法继续使用的,可持旧卡向乙方办理换卡手续。甲方单用途卡遗失的,应由甲方本人(或持卡人持有关证件)及时向乙方挂失,乙方应为甲方补办新卡。因甲方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4项第(2)种方式付款的,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余款的,只可享受首次实际付款数额相应的优惠幅度。
2、乙方暂停营业的,应提前以店堂告示告知甲方。暂停营业超过30日的,应当在暂停营业15日前以店堂告示及 □电话 □书式 □电子邮件 □ ______ 的方式告知甲方。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甲方提出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甲方单用途卡按享受优惠办法计算的全部剩余金额。
3、乙方因关闭、转让、合并、搬迁需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应在终止兑付日至少30日前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并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一次性返还单用途卡内全部剩余金额。
4、乙方需要变更单用途卡使用范围、期限、条件或解除、终止合同的,应得到甲方同意。如甲方不同意的,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甲方单用途卡按享受优惠办法计算的全部剩余金额。
5、因甲方原因退卡的,双方协商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扣除甲方在此之前按原价计算的消费额,退换卡内余额。
□扣除甲方享受优惠幅度后的消费额,退换卡内余额,甲方承担退卡手续费 ______ 元。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 。
6、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或向 □原告住所地 □被告住所地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承诺按照《山西省居民服务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有关规定执行。指引未规定的,可按照经双方确认的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等书面文件执行,或由双方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前述书面文件或书面补充中含有不合理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甲方责任,排除甲方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相关约定或法律法规和《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准。
2、本合同一式 ______ 份,甲方 ______ 份,乙方 ______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购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或售卡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单用途卡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服务协议 篇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付费休闲健身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办卡事宜
1.办卡种类、费用及支付方式
办卡
种类□ 时效卡 □ 计次卡
□ 计时卡 □ 储值卡金额(人民币)
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 现金 □ 银行卡 □ 支票 □ 备注
2.使用权限
□ 该卡记名,仅限甲方本人使用;甲方将卡转让他人时,□不需 □需 支付转让手续费 元。
□ 该卡不记名,可由任何符合条件的持卡人使用。 □ 其他: 。
该卡 □ 能 □ 不能 与乙方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3.有效期限
(1)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不设有效期限;不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有效期限自 起为 (不少于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限届满后卡内仍有剩余的金额、次数或时间的,乙方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2)时效卡:甲方自 起成为乙方会员,会员资格的有效期限为 ;甲方拥有在有效期限内按照乙方承诺不限次享受约定服务的权利,有效期限届满后会员资格自动终止,不产生卡内余额。
乙方在非法定节假日暂停营业超过24小时或甲方按照约定办理暂停服务手续的,有效期限相应顺延。
4.使用范围
□ 仅限单店使用,名称、地址: 。
□ 连锁门店通用,通用门店名称、地址: 。
第二条 乙方承诺提供的服务内容
1.卡内包含项目:□ 器械健身 □ 有氧团体课程 □ 游泳 □ 洗浴 □ 。
2.另收费项目: (以店内公示项目和价格为准)。
第三条 甲方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 。
第四条 重要事项告知方式
乙方向甲方告知调整营业时间、暂停营业等重要事项,应当采用店堂告示及 □书式 □电子邮件
□传真 □短信 方式。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消费者因出国等自身原因提出退卡的解决办法: 。
止甲方继续、风险、身 2.转卡、换卡、补卡的约定: 。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4. 。
请消费者仔细阅读背书条款及经营者提供的其他书面材料,经确认无误后再签署姓名资料。
消费者(甲方): 经营者(乙方):
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编号: 住所:--------------
性别: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休闲健身卡号: 经办人: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网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通用条款
一、双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办卡前向乙方详细了解休闲健身卡的种类、费用、使用权限、包含项目等相关内容。
2.甲方应当提供有关自己身份、健康状况方面的真实信息,按照乙方要求进行健康测评,并在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有关信息变化时及时告知乙方。
3.甲方应当保证在休闲健身时身体状况与所参加的休闲健身项目相适应。
4.甲方应当遵守乙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实施危害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他人健康的行为。
5.甲方应当避免携带贵重物品或将贵重物品转交乙方代管;甲方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随身物品,并在休闲健身后按约定腾空公共更衣柜。
6.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指导或提示使用器械、设施及休闲健身,对器械、设施有疑问或身体不适时应当立即停止休闲健身并向乙方求助。
7.双方约定甲方可以转让休闲健身卡的,转让的期限、金额、次数为卡内剩余使用期限、金额、次数。
8.乙方拥有对休闲健身场所的正当经营管理权。
9.乙方应当为甲方的身份、健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10.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休闲健身服务环境,无正当理由不得暂停营业或缩短营业时间。
11.乙方应当在休闲健身场所内配备指导人员,向甲方告知或提示参加休闲健身项目、使用器材或设施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后果。
12.乙方应当在休闲健身场所内配备符合规定的救护救生设备及救护人员。
13.乙方对休闲健身器械、设施设备负有保养、维护责任,并确保休闲健身器械、设施设备能够安全、正常使用。
二、法律责任
1.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不可归责于乙方的第三方侵害等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合同解除
1.甲方在交付预付费用后7日内尚未持卡休闲健身的,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应当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
2.乙方在休闲健身卡有效期限内的下列行为属于《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简称《指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在双方协商不成时,甲方有权参照《指引》规定解除合同:
(1)擅自提高承诺的服务价格;(2)缩短休闲健身卡的有效期限;(3)减少承诺的卡内包含项目;(4)关闭单店休闲健身卡所属门店;(5)增加休闲健身卡使用的限制条件。
3.当甲方有下列行为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民法典》处理善后事宜,但不得不合理地拒绝返还相应预付费用:
(1)隐瞒患有严重危及自己或他人安全、健康疾病的;(2)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经劝阻拒不改正的;(3)实施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他人健康行为的。
四、合同的效力和组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指引》有规定的,甲乙双方承诺按照《指引》规定执行;《指引》未规定的,可按照经甲方确认的《会员须知》、《入会协议》等书面文件执行,或由双方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前述书面文件或书面补充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甲方责任、排除甲方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和《指引》规定为准。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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