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方案|房屋租赁方案(必备15篇)
发布时间:2019-03-08房屋租赁方案(必备15篇)。
✦ 房屋租赁方案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 ;位于第_____层,建筑面积 _____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每年_____元整(每月_____元)。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按_____(年)(月)(季度)结算,另支付房屋押金_____元,电器押金_____元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附属设备使用及发生故障、问题的约定
1) 甲方承诺,所有设备(空调、全自动洗衣机、冰箱、太阳能热水器、饮水机、抽油烟机、有线电视、自来水管、灯具等家用设备)经乙方试用均为完好使用状态,若出现故障由乙方根据需要自行解决。
2) 乙方应妥善使用水池,便池,避免堵塞。因使用不当引起的下水管道堵塞障碍时,由乙方自行修理解决。
3) 租赁期间,日常的房屋维修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九条 关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入住后,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2)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3) 如发生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给予修复。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 水、电费;
2. 煤气费;
3. 有线电视费;
4. 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的条件下给予优惠,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 拖欠租金的;
5)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6)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 乙方生活习惯(喧哗、吵闹、酗酒、夜归频繁等)影响到四周邻里间正常生活的。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6.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或搬走,闲置房屋,剩余租金不再退还,甲方有权即时出租。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 房屋租赁方案 ✦
1、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该房屋出租产生的租赁税、租赁证的办理及经营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水、电、暖气费、税金(租赁税、营业税)等。
第六条在租赁该房屋经营活动中,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监督乙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甲方不得扰乱乙方正常营业秩序,如对乙方正常营业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由甲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不准为乙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该房屋经营活动中,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有根据经营需要转租的权利,但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4、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甲方正常营业秩序,如对甲方正常营业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转租或转让。
2、如果出租方(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方出售房屋,须在对外出售三个月前告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在租赁合同期内(指五年)出售物业,需保证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
✦ 房屋租赁方案 ✦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该房屋坐落于___市___区___路________号。
2、 该房屋为:楼房__室__厅__卫,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3、 房屋证件: 房屋证件号:
4、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计__个月。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千 百 拾 元整)。 乙方自本合同所规定之日起租日前缴纳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千 百 拾 元整)。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定期检查、修缮。
2、 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积极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若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2、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的。 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七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 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2、 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
2、 乙方应承担的费用:水、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供暖费。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九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____元整(大写:________元)。租赁期满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 交付:甲方应于合同签定之日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拖欠水,电,煤气等费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 返还: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一经签定便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其承诺的义务,如有违约,承担法律责任。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房屋租赁方案 ✦
出租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出租给乙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合同:
一、租房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__年,月租金为______元,缴租方式为______支付一次,计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签订协议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房保证金______元。以后就在付款期满前______天支付。
二、乙方入住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无权将该房屋转租他人,并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四、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权,不得无故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随意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五、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房租,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办理各种相关证件,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物业管理等由乙方居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做好一切安全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居住期间,乙方若遇民事纠纷、刑事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水______吨,电______度,气______方。
七、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并保持房屋整洁,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______元,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5日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十、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如遇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房屋租赁方案 ✦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区__________ 路街(巷、里)_______号楼_______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注:期限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__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_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_日前按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_______币)__________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__________ (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_______个月(不少于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6 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_______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__________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房屋租赁方案 ✦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协商的基础上, 甲方将东大街______号, 第______层,第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为明确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及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房屋为全新装修,建筑面积计________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分摊计算为准),共计______间。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 止 。室 内 配 备:______。租赁期内甲方提供的空调、电器、物品及装修配置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损坏按照实价赔偿。
第二条、租金为每月______元,______元/年,租赁保证金______元,共计租______金元/年。第一期______元(含租赁保证金______元),在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前付清;第二期______元, 在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前付清;第三期______元,在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前付清; 第四期______元,在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前付清。
第三条、 租赁期内乙方按分摊面积计算水电费,每两个月付一次。如需加班(周六、周日全天;国定节假日;周一至周五18:00以后均算加班)。 按实计时后另行收取电费。 大楼中空调的使用时段按季节、气温统一运行,冬季0度以下使用暖空调,夏季25度以上使用冷空调。
第四条、为保证办公用房租赁期间的安全和正常维护,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服从大楼统一管理,遵守大楼统一作息时间,甲方安排门卫管理时间段为周一至周日上午8:30—下午20:00;遇国定节假日按国家文件规定休息,乙方如需加班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支付大楼管理费,按面积分摊办公楼管理费每月______元,共计______元/年,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提前一个月支付。租赁所涉税费由承租方按规定承担。
第六条、办公房用电仅限于饮水机、照明、电脑、空调、复印打印等办公用途的电器,不得使用其他家用电器。租赁期内,乙方应注意偷盗、防火等安全,如有疏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自行承担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损坏其他公共设施以至发生人身伤亡时,乙方应承担全责并负责修复原状及予以照价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租房屋用途仅作办公使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按协议总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改变本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承租房屋原有格局。
(3)拖欠房租、水、电、大楼管理费、租赁所涉税费累计 10天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_日
✦ 房屋租赁方案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 房屋租赁方案 ✦
甲方(房主)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签名/盖章
一、甲方将________青岛______市_________号一楼一底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
壹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租金
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a)现金支付;b)上期转入;c)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合同后,本合同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合同条款执行老合同自行作废。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违约处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合同期内,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合同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合同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合同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甲方原则上不同意转让,但乙方经营确有困难时,应提前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才可实施转让事宜,但转让风险自担,请转让双方谨慎考虑。
6、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合同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
7、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担,如该无效转让已交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担,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租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全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有效转让租期为合同内租期,有效期内租金本次调整为叁万陆仟元整(人民币3万6千元正)
9、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合同。
10、转让交接,水、电、电视、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1、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合同,租金在前期合同租金基础上逐年捉增,提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一般在15%-20%左右。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合同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八、本合同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合同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九、本租房合同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合同,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合同,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合同使用),;如有转让
十一、补充合同:
十二、本合同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于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年底即__年__月__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本合同签订于:__年__月__日__即日生效
✦ 房屋租赁方案 ✦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和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原《租赁合同》)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根据原《租赁合同》的约定,在原《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房产租赁税费均由甲方承担(依据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税收政策,每年甲方应缴纳的房产租赁税费合计为房屋租金的17.5%)。现国家对房产租凭税费率进行了调整,鉴于此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该补充协议,一致同意按下列方式承担租赁房屋的房产租赁税费:
一、自第租赁年度开始(即年月日开始)的房产租赁税费双方按下列方式承担:
1.房屋租金17.5%(含17.5%)以内的房产租赁税费仍由甲方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独自承担;17.5%(不含17.5%)至国家房产租赁税收政策规定税率之间的房产租赁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2.每年应缴纳的房产租赁税费均由甲方负责到税务部门开具租金发票时先行承担,应由乙方承担部分由乙方再按原《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当年租金的同时支付给甲方。
3.根据本协议上述约定,乙方增加了承担17.5%至国家房产租赁税收政策规定税率之间应缴纳的房产租赁税% - 1 -
的义务。因此,甲方在每年向乙方提供当年租金发票时票面显示租金金额应=合同约定当年度租金+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比例应承担的当年房产租赁税费。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租赁合同》的其余条款应完全继续有效。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 房屋租赁方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述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经营管理的(房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出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租赁房屋位置和面积
承租人所租赁的房屋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租赁期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4.租金标准及租金总金额
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月,租赁房屋的季度租
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季度,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5.租金支付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期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租金(即首次租金支付)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6.租赁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金额向出租人支付相当于_ __个月租金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7.组成合同文件
7.1本合同由下列合同文件组成:
(1)本合同协议书;
(2)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3)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4)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5)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复印件);
(6)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上述各组成文件均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按上述排列顺序互相解释和互为补充。如有不一致时,以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7.2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事宜所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合同当事人的其他约定
8.1
8.2
8.3
9.本合同当事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租赁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1.2合同签订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1.3双方约定本合同自(本合同当事人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时起生效。
出租人:(公章)承租人:(公章)
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合同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具有且仅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租赁通用条款: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房屋租赁的需要共同协商订立的、由双方共同遵守的关于租赁事宜的约定。
1.2房屋或租赁房屋:是指合同协议书第1条所述房屋。
1.3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1.4建筑面积:是指租赁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之和。
1.5租赁期:是指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期限。
1.6租金:是指承租人为获得对租赁房屋的使用而须支付给出租人的有偿使用费,即使用租赁房屋的对价。
1.7租金起算日: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租金计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纳租金的起始日期;租金起算日应为租赁期的首日。
1.8租赁保证金:是指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的保证金,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保证金应由出租人留置和保管,不用于抵扣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
1.9房屋装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对承租房屋的内部结构、墙面和内部设备设施的拆改、水电线路改动、房屋内外表面的涂刷、外观改造等行为。
1.10房屋装饰:是指采用生活用具、布艺摆设、艺术品等不对房屋结构、内外表面和内部设备设施造成拆改或者其他损害的措施来装点房屋。
1.11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12损失:是指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所述损失均不包含预期经营利润和间接损失。
1.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租赁法律关系终止时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5双方:双方是指对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合称。
2.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状况
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简称“总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将房屋委托出租人经营管理。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授权,出租人有权将房屋以自己的名义出租给承租人,并且独立承担租赁法律关系中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
承租人确认已知悉所承租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权属关系,且承租人同意:因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应由出租人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均由出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对房屋产权人总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承担任何责任。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4.房屋改善
4.1未经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结构及配套设备设施和物品,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4.2如承租人确有必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则:
4.2.1承租人须保证其拟进行的装修改造,不应在任何方面实质改变或影响房屋的特性和减少房屋的价值;
4.2.2承租人应在装修改造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具详细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工期安排、设备设施的安装/拆改方案以及出租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给出租人审核,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承租人应严格依照获准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装修改造和/或安装拆改设备设施;承租人拟实施的行为须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时,除应按本款约定事先报出租人审核并取得书面同意外,还应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各项批准手续;
4.2.3承租人应保证装修改造等工作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要求,承租人应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并承担因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问题使出租人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3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不作为减轻或免除承租人应就其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的依据。
5.房屋租赁期
5.1房屋租赁期是指公历日期,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5.2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意继续承租的,应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至少提前45个日历日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承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就续租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于租赁期届满20个日历日前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3承租人未按5.2条约定期限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视为承租人不继续承租,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一致意见,承租人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按本租赁通用条款第10条约定返还房屋。
承租人书面告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或承租人未依约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出租人有权在租赁期满前45个日历日内带领第三方客户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考察,承租人对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6.房屋租金
6.1为了租用租赁房屋,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应由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以人民币向出租人足额支付。租金的支付无需出租人的请求或通知。
6.2房屋租金标准是测算应交纳租金的依据,分为日租金标准、月租金标准或年租金标准。出租人与承租人实际执行的租金标准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应根据房屋租金标准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6.3租金支付
6.3.1在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均应以预付方式支付。
6.3.2承租人应按照自租金起算日起至租金起算日所归属的自然季度届满之日止的实际天数支付首次租金,并应按照租赁期终止之前最后一个自然季度届至之日起至租赁期终止时的实际天数支付最后一次租金。租金的首次支付时间,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3除第一次的租金支付外,租赁期内的其余租金(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租金),承租人应按自然季度以预付方式支付。承租人应于每租赁年度内每自然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支付当季度租金,如缴付当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则缴付租金的最后期限截止至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3.4承租人应以现金或支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人直接支付租金;承租人每次应支付租金的数额、日期等具体信息,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5出租人收取租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7.房屋租赁保证金
7.1房屋租赁保证金是由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如约履行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保证押金。承租人应以现金或者支票方式向出租人交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且在任何时候,承租人都无权把房屋租赁保证金当作租赁协议项下未支付的租金。
房屋租赁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时间,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7.2在整个租赁期间,房屋租赁保证金应被出租人留置,不用于抵扣承租人欠付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
7.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将房屋租赁保证金首先用于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抵扣完毕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由出租人如数返还承租人,出租人不为房屋租赁保证金对承租人负有支付利息、资金占用费等相同性质任何其他费用的义务。
8.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租赁房屋有关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8.1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话费(承租人自行申报安装的电话除外)、电视收视费、网络通讯费、费由承租人承担,且负责向出租人交纳;前述费用标准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参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署相关协议明确约定前述费用的相关事宜。
8.2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租赁房屋内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的更新、更换费用及本合同未约定由出租人承担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租赁房屋的交付
9.1出租人应于租赁期开始当日或开始当日起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
9.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房屋交付:
9.2.1出租人提供的房屋符合合同协议书第1条的规定;
9.2.2经双方交验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并在《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签字盖章;
9.2.3出租人将房屋的房门钥匙交付给承租人。
10.租赁房屋的返还
10.1自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承租人应在五个日历日内返还承租房屋。承租人应在前述时间内,组织与承租人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以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造成损害的合理方式搬离,并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10.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
10.2.1承租人及关联第三方的物品、设备和设施依据本合同相关约定搬离租赁房屋,房屋装修、装饰已按本租赁通用条款10.4条约定处理,租赁房屋处于能让第三人使用的状态;
10.2.2承租人将租赁房屋的房门钥匙交还给出租人,出租人完全自主控制租赁房屋且出租人能够随时自由出入租赁房屋;
10.2.3出租人与承租人按照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对租赁房屋的附属设施和物品验收完毕。
10.3承租人返还承租房屋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及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其应当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应付违约赔偿金、对房屋以及附属设施和物品未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金。
10.4出租人与承租人同意: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可选用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租赁房屋的装修: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拆除其对租赁房屋进行的全部装修装饰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将租赁房屋恢复至交付时原貌(因自然属性导致的损耗除外)。如因承租人的拆除行为造成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在组织与其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拆除或搬离租赁房屋后,无须对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但承租人2应根据人民币元/m(即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的标准、按照作为租金结算依据的房屋总面积(见合同协议书第1条)向出租人支付相应数额的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支付时间是自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租赁协议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承租人的拆除和/或搬离过程中,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其拆除和/或搬离行为所导致的所有损失。
(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除可搬离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外,对租赁房屋的装修的整体或部分均不得拆卸和损毁;
其中,承租人于承租房屋内自行安装的门窗、锁具、灯具和洁具设备等应与承租房屋一起交付给出租人,出租人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补偿或赔偿。如因承租人对装修的拆除行为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或因承租人在搬离前述物品设备过程中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修复损坏或房屋恢复原状所需全部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双方协商一致后所选用的具体方式,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10.5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未经出租人同意仍滞留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包括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承租人不得因此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和请求承担任何费用,并且如因该处置致使出租人负担的任何赔偿、罚金、费用支出和损失等,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支付。同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6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承租人未依约返还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自行切断租赁房屋的水、电、气、热等一切能源供应,有权自行更换租赁房屋钥匙并禁止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再行进入租赁房屋,出租人并有权按照本条10.4和10.5款的约定处理租赁房屋装修和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承租人在任何时候不得就此对出租人提出任何异议,不得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和承担任何补偿、赔偿或者费用支付等法律责任。
11.租赁房屋的使用
11.1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房屋的性质以及物业管理规定使用租赁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并尽其最大努力以善意和合理的方式保持租赁房屋及园区内其他房屋的安全及自然完好。承租人任何使用、装饰装修、安装、改造等行为均不得减损租赁房屋原有价值。
11.2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房屋内或其相关区域安装或使用任何水、电设备,必须事先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因承租人的使用需要办理增容手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11.3租赁房屋内的清洁及消防保安工作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应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和确保租赁房屋完好的需要,对自用物业定期进行清洁、维护。承租人须保持所使用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畅通完好,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下水道堵塞或破损时,应报请出租人进行清洁和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1.4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贮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污染物等危险物品。研发、生产中产生的异味要妥善处理和排除,不得扩散到公共区域或毗连区域。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租人独立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给出租人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金、利息等),承租人应予以赔偿。承租人不得在承租房屋地面放置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出租人批准承租人搬进的营业机具和机械设备应放置在托架上,托架应按出租人的要求安置并足以防止震动和产生噪音干扰其他租户,置办托架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5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开展的各项活动,应遵守行政管理机关关于住宅区环境噪音管理的各项规定。
11.6在租赁期限内,如发生任何与租赁房屋相关的、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除非该损害系因出租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否则承租人应确保使出租人不承担任何相关的索赔、责任、损害、损失或费用支出,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12.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12.1承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及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不正当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和物品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向出租人支付维修费用,并就因此造成出租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所列价格作为维修费用或赔偿责任计算依据)。如承租人拒不维修也不支付维修费用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出租人可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放弃就费用金额提出异议的权利。
12.2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及非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损坏或故障的,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承租人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进行修复。出租人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仍未对承租人的维修通知做出任何回应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承租人提供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后,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善和自行增置的物品、设备和用具及自用设备、设施、物品,出租人不承担维修、维护义务。
租赁房屋内原有设施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更新、更换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2.3对于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及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2.4对通过承租房屋的水、电、蒸气、通讯等管道和其它公共设施,出租人在事先通知承租人后,有权派工作人员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承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但在遇到紧急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及匪险等)时,出租人可在未事先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暂时终止任何设施运行以进行维修。
13.转租或提供他人使用
13.1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本合同项下所租赁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也不能以转让、转借、转包等任何有偿或无偿方式事实上导致租赁房屋由第三方使用。
13.2经出租人事先书面许可,承租人可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承租人应在转租前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将转租申请及转承租的第三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承租人的关联关系、营业内容、资产状况等)书面告知出租人。
13.3无论是否经过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转租的,就租赁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义务仍由承租人对出租人履行并承担责任,就转承租的第三方的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行为,承租人应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对出租人承担义务和责任。承租人与转承租的第三方就转租事宜所签署的协议,其内容不得与本协议的内容相冲突或背离,且该协议的效力受制于本协议的效力,其不得脱离本协议而独立存在。
14.合同的解除
14.1经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4.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形发生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4.3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3.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3.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严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
14.3.3交付的房屋严重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
14.4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4.1迟延支付租金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4.2承租人未按时支付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取暖费等),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的(含本数);
14.4.3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予第三人或事实上导致由第三人使用租赁房屋的;
14.4.4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14.4.5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14.4.6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违反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规定,经告知后仍不改正的。
14.5因本条15.3款和15.4款的规定解除合同时,解除权人对违约方不承担支付任何补偿、赔偿、违约金、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其他任何支出的义务;违约方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解除权人支付相当于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并且解除权人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行为以及合同解除所受到的全部损害和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部分,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5.违约责任
15.1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
同约定的月租金的1%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人支付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承租人,将已收取的租金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和其他各项费用后的余额退还承租人,并支付给承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15.4承租人未按约定承租房屋,或者在租赁期内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出租人,并支付给出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对于承租人已交付给出租人的租金,出租人在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其他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还有剩余的,出租人应将该余额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已交付的租金不足支付前述总金额的部分,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补交。
15.5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交付房屋一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5.6由于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房屋或园区内其他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发生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出租人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16.无权代理
由出租人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出租人代理人和承租人应在出租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出租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出租人书面追认的,对出租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17.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得到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20个日历日内,提供事件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18.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9.其他约定事项
19.1承租人承诺:在承租期内,承租人的关联方、员工、代表、代理人、承租人访客和受承租人雇佣的第三方(统称“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对承租房屋采取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装饰、装修、毁损等,均视为是承租人行为,由承租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对出租人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19.2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的物品,由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自行负责保管。
19.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项下需要送达的所有通知或者其他文件均应通过专人送达方式或邮寄(邮资预付)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至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按照上述方法送达的通知或文件应按以下约定确定送达及送达时间,即以专人送达的,在送达至收件方的法定地址时;以邮寄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的,则在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以足够邮资或足够快递费用寄出时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本合同文首所述出租人或承租人的企业名称、法定地址或联系人如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一方应自变更时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变更方公章)通知相对方;否则相对方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并根据前述约定进行送达的,发生变更一方不得以变更事项对送达提出任何异议。
19.5本合同及其附件仅约束双方,并且构成双方就本合同的标的事项的完整的不可分割的合同,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标的事项所做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或其他往来函件。
19.6本合同具有可分割性,即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19.7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其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三份。
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
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 房屋租赁方案 ✦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第__层。
第二条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千___ 百 ___ 拾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水、电费,煤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 房屋租赁方案 ✦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原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___________因情况变化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达成以下条款终止租赁合同:
一.上述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天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交接前,甲乙双方应对房屋设施、设备、物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搬出租赁房屋。
三.关于租赁物业的外部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应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单位认可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租赁物业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室内装修及装修费用等。甲方不再主张;甲方支付200万元进行室内装修和装修,不再向乙方索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将相互支付费用。
五.乙方应在移交租赁物的同时,向甲方移交装修施工图及其他与租赁物有关的图纸和资料。
六.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有义务在必要时向甲方进行解释和配合。
七.如果乙方已按协议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和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应免除乙方在合同终止前所欠的租金。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房屋租赁方案 ✦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这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向坐落于__________,按现状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消防通道的畅通,达到消防管理的要求,如不能达到该要求,按乙方违规处理,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第二条房屋用途
承租人所经营应的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何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第一年租金按税后净得人民币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一年租金于签订时一次性到位,以后租金会采取先缴租金后租用的方法,租金一年缴付一次,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每年在签订之日前一个月内缴付甲方。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1.在签订合同的当天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方在乙方结清所有租金及水、电等其他各项费用,如无违约情况并按时完成租赁标的物品交接和按期迁出后一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如乙方因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七条租赁物的交接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一年度租金和全部履约保证金后,以展样时现状将租赁物交给乙方使用。
2.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不能交付租赁物,则租期顺延。
3.房屋交付前甲方保证大楼上下水和供电按现有状况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自助独立的依法经营,承担由此形成的全部债权、债务,并承担经营的风险和缴纳各种税、费、金等。乙方不得因为不能办理营业资质(如领取营业执照)或暂时不得办理营业资质而毁约或延期执行本租赁合同。
2.乙方不得将该租赁标的物抵押,并须按时缴纳租金、水费、电费等费用。如乙方确因经营需要,对承担房屋转租、转包,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将转租、转包合同报甲方备案。
3.乙方接受租赁标的后如需进行装修改造,应在施工前将装修改造施工方案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潢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造租赁物的外观和外部环境,禁止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通道、层面及管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不得损坏给水、排水、供电、供暖、通讯等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失,应据实赔偿、
4.乙方应保证装潢期间的一切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及时自行清理在装修期内所产生的废弃物,不等乱倒乱放。
6.乙方如需对现有水、暖、消防、通讯等设施进行改造、增容,则需向甲方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后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楼外墙广告均属甲方,乙方只限于店面招牌,其他商业性质的广告位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承租区域内设置的灯箱、广告标志等需通过甲方,并符合城管要求。未经批准私自设置的甲方有权予以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广告的设计安装须双方友好协商进行。
8.乙方在安装空调等外部设施时,必须报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确保外观美观。
9.未经批准,乙方不得随意扩大原有门窗尺寸;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砸顶板,不得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10.承担期内综合楼整体维护、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因装修造成的其他原因的管道堵塞、渗水、电路及物品损坏,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维护到位。
11.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服从从相关放单位和部门的管理。工商、税务、消防、公安、城管、环保、卫生、防雷、通讯、水电、保险、租赁登记、员工的培训和社保等相关手续及年检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亦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超出经营房屋,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不得在租赁的房屋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违禁、危险物品及医疗门诊和法律明文禁止的项目。禁止黄、赌、毒等一切违法活动,如在经营场所进行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2.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占用、损坏房屋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对租赁屋内附属设施负有保管责任,并自觉维护租赁物(含租赁屋内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要爱护和正想使用房屋及水、电、消防、电梯、楼梯、等设施设备,发现房屋及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或使用不当延误维修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房屋结构损坏的,有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仍不负责修复,甲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数额不足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3.租赁期间,乙方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服从创建要求,搞好内保、消防安全工作。乙方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护、维修费用。乙方承租期因环境污染的问题引起的索赔和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14.承租经营中乙方自负盈亏,因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都与甲方无关,并不得将屋内甲方所有的任何设备设施抵押。
15.本合同因期满或解除时,对在租赁物上装饰物品的处理办法:凡是附着在租赁物墙面、地面等固定装饰物不得拆除或损坏,均无偿归甲方所有;凡是可以移动且拆除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损毁的物品或装饰物,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凡拆卸会影响整体美观的物品亦无偿归甲方所有。
16.广告位的使用期限与本租赁合同同步,本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得拆除广告位,其无偿归甲方所有。
17.在经营期间,门前三包费用、街办居委会和公安收取的综治费用、由乙方使用租赁物期间而引起的其他所有事项(含保洁、垃圾清运、排污、消防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相关部门协商缴纳;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8.合同履行期满,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个月内搬场并打扫干净,交由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期满或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进行处置和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和其他任何经济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并有权诉之法律。乙方在壹个月内搬场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办好交接手续。乙方遗留下来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由甲方处理。
第九条消防安全
在合同期乙方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条合同变更、解除及续期
1.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租赁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行解除:
(1)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性质或严重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
(2)乙方将租赁标的物抵押、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包或利用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乙方不按时按约定标准缴纳租金或水、电、物业、保洁等费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未缴纳的
(5)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经营期间出现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项目
3.租赁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需在事情发生之后及时通知对方,合同即终止。乙方交还所有租赁标的物后,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扣除乙方应付的费用后,甲方将余额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1)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X、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和风暴等造成该租赁标的物毁损、灭失的,但乙方应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2)租赁标的物被政府征用,或租赁标的物的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提前收回的相应装修补偿费用归乙方。
4.房屋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重新履行合法租赁手续,租赁费则按新的标准执行,如重新拍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缴纳租金和应承担的费用,除必须缴纳租金和承担的费用外,每逾期一日,按应缴纳租金和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超过合同约定期限7日仍未缴纳的,甲方有权断水、断电及解除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履行,收回出租的租赁物,并有乙方按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水电费、保洁费、工商等费用的,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履行,按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若违法经营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以及因乙方的原因造成重大事故、重大人员伤亡和房屋等财产损失,水电费、保洁费等超过三个月未支付而引起纠纷;占道经营、占道停放车辆,门前三包检查不合格,又不加以改进,不服从管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均视为一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收回出租的租赁物。乙方应当按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以上约定的未履行期间少于一年时间的,则按一年期间租金总额的20%计算支付违约金。
4.合同终止后,乙方若不及时交付应交租赁物,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每年租金支付标准根据延迟天数计算费用的两倍收取使用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争议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标的物所在地法院裁决
2.因解决本合同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评估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 房屋租赁方案 ✦
房屋租赁合同(B)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 市 区 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 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为 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第三条 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 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第七条 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第八条 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仅展示部分内容,如需完整版本,请添加本律师微信,18610559898。(添加时请说明来意)
(声明,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您的决定或行为的支持依据,使用前与律师协商,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房屋租赁方案 ✦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以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共同遵守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本市_区万科西麓大厦的单元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完全了解甲方拟出租的房屋,并愿意出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该物业的月租金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
四、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付款时间和方式______
五、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按规定批准,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六、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安全使用,负责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房屋的正常维护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七、甲方在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时,应提前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如甲方未能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保养责任,造成乙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妨碍甲方进行维修,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如需装修房屋或扩建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九、因不可抗力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__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转让权。
十一、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或者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拆除、改变移动房屋的结构或损坏房屋而未进行纠正和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转让、出借给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超过__个月;
十二、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将租赁物移交给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交房,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原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三、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退租的,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的___倍
华金。
十四、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所有租赁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要求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五、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未归还,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原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双方应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并按规定取得房屋租赁证。
十七、租赁期内,乙方可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十八、本合同发生变更或解除时,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对方提出,并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十九、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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