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买卖合同协议书简约版
发布时间:2025-10-21墓地买卖合同协议书简约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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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其位于榕江县古州镇高文村一组高丢的自留地一穴阴地(见附图,面积165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供乙方用于安葬老人。该地位于甲方牛棚上坎,转让后乙方享有永久使用权,可自由使用,甲方不得干涉。土地转让费为人民币壹万玖仟捌佰元整(¥19800.00元),于签字时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乙方用地后如遇纠纷,由甲方负责与村组或相关当事人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依据民间习俗,乙方在使用土地前,需将墓地上方的原水沟改用管道引至牛棚旁下方用于农田排灌,原水沟予以截断。改迁引水管的购买、安装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日后维护管理由甲方负责。牛棚不得进行改建或扩建。在乙方购买的墓地范围内,甲方的杨梅树乙方可随时砍伐,无需另行赔偿。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均不得反悔。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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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位于( )村的土地出售给乙方使用,具体协商内容如下:
一、乙方自愿购买甲方土地,土地位于(义学村四祖黎方基宅屋后面),面积共计127.7平方米,约0.19亩,每亩价格为33000元人民币。
二、甲方土地及价格分别如下,李世建为:
三、土地费用按每亩33000元计算,总金额为6385元,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支两委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电话:
乙方(签名盖章):
电话:
公证人(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20__年_月__日
签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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