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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劳动保障员述职报告(集合11篇)

发布时间:2019-02-04

劳动保障员述职报告(集合11篇)。

〚1〛劳动保障员述职报告

本年度以来,在县人劳局和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领导的关心帮助下,我紧紧围绕县人劳局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紧扣镇提出的方法和思路,勤奋努力,踏实工作,全面完成了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就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工作情况

(一)积极当好参谋,推动整体工作大进位。

旺草镇是人口大镇,劳动保障工作相对比其他乡镇量要大,加上所里协管员相对较少,所以要干好工作必须加倍的辛苦和付出。在工作中,我不计得失,不分节假和周末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扎实工作,始终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从未拖延要求时间,为整体工作大进位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20××年全镇劳动保障工作走在全县前列。全镇完成城镇新增就业849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90人,就业困难对象就业50人);完成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969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2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9000余人、办理60周岁以上老人社保补贴有17000余人;组织免费技能培训共120人;积极配合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验收,大力宣传上级的有关创业政策,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24万元,直接扶持236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二)严以律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踏实、务实作为自己的准则。坚持严谨、细致、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事,谦虚谨慎,主动虚心接受领导、同事、居民和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的改进工作和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做到不利于劳动保障协理员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劳动保障协理员形象的话不说。牢固树立劳动保障协理员和劳动保障最基层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

二、20××年工作努力方向

一是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水平。发展之快,稍不学习就会落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首先是要强化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加强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认真的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做到掌握政策强、理论水平高、业务精,正确履行职责。二是维护大局,当好参谋。首先是坚决维护单位和个人的形象,不因个人得失产生不良情绪,坚定自身立场,言行一致,不做有损本系统、本镇及本所利益和不良反响的事。同时,始终当好所领导的帮手,服从所领导的正确指挥,及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解决的方法提供所领导参考。三是创新工作,提高效率。在自己的工作中,首先是认真学习领会县人劳局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同时,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到不推脱、不拖延、不懈怠。其次不断创新,要不断思考,发挥自己的优点,弥补自己的'缺点,多向有经验的同事、领导学习,加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完成质量。四是严于律己,廉洁工作。首先是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县人劳局和本镇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廉洁自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认真作为,干净做事,清白做人,用实际行动做一名合格的劳动保障协管员。

〚2〛劳动保障员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司作为市政府负责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执行机构,我担任的是保障性住房工作的主管。我非常荣幸能够向您汇报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与团队一起努力推进了保障性住房计划。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确保低收入者能够获得适宜的住房条件,解决他们面临的住房困难。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我们取得了一系列有意义的成果。



首先,我们在市区范围内寻找到适合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土地。经过多次调研和评估,我们确定了四个地点作为新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地。这些地点选址优越,交通便利,周边设施齐全,非常适合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需求。



其次,我们积极与相关部门和社区合作,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我们与规划部门合作,制定了详细的建设方案,并获得了必要的审批和许可。我们也与社区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和沟通,听取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能够得到他们的支持和理解。



接下来,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招投标活动,选择了合适的建筑公司和设计团队。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评估,并最终选定了负责项目建设的合作伙伴。这些合作伙伴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加强了对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督。我们与建筑公司和设计团队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他们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并及时解决任何问题和难题。我们还与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合作,进行了多次检查和评估,确保项目达到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



在保障性住房项目竣工后,我们积极抓住机会,引导低收入者进行申请和入住。我们与社区合作,举办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向低收入者介绍项目的优势和申请条件。我们还提供了一对一的咨询服务,帮助低收入者填写申请表格和准备必要的文件。



通过我们的努力,目前已有超过500户低收入家庭成功入住我们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这些家庭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他们有了更加舒适和安全的居住环境。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低收入者和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当然,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面临了一些挑战。例如,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技术和财务问题,但我们及时处理和解决了这些困难。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区的合作,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总结而言,我司在过去一年的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具有积极意义的成果。我们成功寻找到适合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与相关部门和社区合作顺利推进项目,组织了招投标活动并监督施工进度和质量,引导低收入者申请和入住。这些工作的完成对于改善低收入者的居住条件和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我相信,在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司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取得更加显著的成绩。我们将继续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和挑战,为低收入者提供更好的住房条件,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您对我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3〛劳动保障员述职报告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汉中市汉水石英矿产有限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汉中市汉水石英矿产有限公司是在陕西省汉中市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代表:陈鹏达 ;业务活动地址:汉中市新沟桥。 .

第3条 单位下设: 财务部 经营部 办公室 生产车间

第4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 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7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 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单位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 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4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5条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16条 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1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 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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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 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医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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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 单位 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00

第29条 单位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0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1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2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 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2)、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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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34条 单位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5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6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7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8条 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9条 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当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0条 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1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2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3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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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条 因员工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单位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5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单位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7条 单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8条单位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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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条 单位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0条 单位对员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医疗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1条 单位实行安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2条 单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3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签到,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辞职获准后,凭办公室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4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公司,必须按规定佩戴胸牌和穿着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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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单位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单位,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单位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的除外;

(12)、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5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要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设机械设备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械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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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油库、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56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单位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7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8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单位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单位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单位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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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条 为维护正常的秩序,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0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不戴胸牌或不穿工作服进入公司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对患者服务态度恶劣,给社会造成影响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公司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1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2)、未执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单位工作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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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单位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6)、将单位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单位外的人阅读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医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3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4〛劳动保障员述职报告

为完善建立和规范城乡劳动力就业状况数据库,准确掌握城关镇就业岗位供需要求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动态,按照县就业局的统一按排,城关镇劳动保障所于6月12日—6月22日,对全镇16个(村)街的单位用工情况和劳动力资源就业状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在调查流程上,我们先后进行了调查摸底,造册登记,检查验收,总结汇报四个阶段;在调查内容上,注重从单位用工情况和农村劳动力资源就业状况两个方面开展深入调查。具体内容包括:用工人数、用工结构、工资待遇、用工需求和劳动力总数、转移就业人数、富余劳动力数、就业去向、年龄结构、文化程度、产业比例、收入、求职愿望、培训要求以及失业人员中特困家庭生活状况等;在组织形式上,镇党委成立由组织书记任组长的专项调查登记领导小组,由镇劳动保障所所长任主任的专项调查登记办公室和由村(街)劳动保障专干为负责人的调查登记小组,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充分发挥村(街)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基础性作用。在10天内,圆满完成了调查登记工作任务。同时也使我们进一步撑握了当前全镇的单位用工情况和劳动力资源就业状况,现将调查登记情况报告于后:

一、基本情况。

城关镇地处县城腹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16个村(街),136个村民组。用工在3人以上的单位239个,单位用工人数达2419人,其中失业人数46人;全镇总人口41111人,其中:劳动力人数有16369人,转移就业人数7124人,富余劳动力人数6260人。在转移就业人员中县内输出人数3483人,县外省内输出人数909人,长江三角洲262人。珠江三角洲1343人,华北地区546人,东北地区63人,西北地区113人。西南地区132人。境外3人。其它地区270人。

二、劳动力资源现状。

从调查情况看,我镇劳动力资源有以下特点:

一、富余劳动力比重较大,在全镇16369人劳动力中,富余劳动力有6260人,占32.8%。

二、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差异较大,初中文化占大多数。

三、劳动力外出打工的较少,在本县内和本省内打工的较多。经调查,在7124名转移就业人员中,县内和省内打工的人数为4392人,占61.7%,省外打工的人数有2732人,占38.3%。

四、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缺乏技能,一部分人暂无就业但有培训学习一技之长的愿望。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我镇劳动力素质不高,缺乏劳动力技能,难以在城市实现稳定就业,我镇在区外务工的3641人中,有相当数量的人没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人数很少。

二、劳动力收入水平低,外出农民工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多在建筑业,加工业,保安等技术含量低的行业中就业,月工资收入在发达城市中居于偏低水平。

三、外出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一是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虽然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民工管理服务的政策。但在一些地区,企业仍有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对农民工存在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政策,为农民工设罢就业门槛,对农民工和城镇居民不能一视同仁;三是生产生活条件差。一些企业没有按照行业生产安全规章制度进行生产,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农民工居住环境,饮食卫生条件较差;四是子女就学困难;五是就业困难人员多,主要原因是文化程度偏低,没有一技之长,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更新。

四、有关工作建议。

劳动保障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城乡统筹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全社会奔小康的必然要求。为此,结合调查情况,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加大投入,夯实组织基础

一是政府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二是积极开发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岗位。三是健全组织体系,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基础性作用。

二、开发好农村劳动力资源,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建立“机制灵活,手续简便,费用低廉,依法管理”的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水平建设,不断完善基层职业介绍网络,降低劳动力流动成本,提高劳动力资源利用率。二是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使劳务输出向技术领域迈进,从而提高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和收入水平。

三、关心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完善长效帮扶机制。

一是要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意向,积极开发和采集适合他们工作的就岗位。二是要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跟踪服务,积极开展就业咨询、求职登记、就业引导、就业培训、推荐介绍等一条龙服务,帮助解决他们在就业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三是要积极开展调查活动,搞清就业困难人员的培训意向,困难程度等,全面掌握情况。

〚5〛劳动保障员述职报告

在过去的一年,我们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确实是一个大进步、大丰收、大投入的一年。过去的一年,我们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不仅仅取得了预期的目标,新增岗位61万,而且实现了近几年来失业率的第一次下降,这是个了不起的成绩;养老保险工作不仅仅完成了**年提出的“抓两头、促中间”的阶段性目标,而且其他保险的扩面力度也是近几年来最大的;同时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已经在全省各市县区全面实施,第一年我们全省就有139万失土农民纳入保障范围,而且近50万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这在全国也是首开先河;与此同时“五保”人员的集中供养的三年目标提前到两年完成,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都在进一步推进。作为劳动保障部门,在围绕大社保体系建设的前提下做好这几项工作以外,劳动关系的调整、劳动监察、劳动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进步。就应说,我们的社会保障工作值得回顾,经验值得总结,成绩值得肯定。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第一,认真制订劳动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年,劳动保障工作和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一样,是重要的一年、关键的一年,也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这一年我们不仅仅要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的目标和任务,要巩固本届政府前两年的成果,更重要的是要为“十一五”规划打好基础,为全面完成本届政府今后三年的目标打好基础,为做好新一年的社会保障工作打好基础,好处十分重大。刚才吕省长已经讲得十分深刻和具体。前几天,吕省长在修改政府工作报告的时候,要我们对今后三年,个性是新的一年要做的工作再进行推敲,提出一个明确的目标。总的来说今后三年要构筑一个不同保障体系、不同保障水平的大社保体系。总体而言有三个方面:

一是劳动就业。透过三年的努力,实现三个“基本”,即基本建立政府促进就业、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机制;基本构成城乡统筹机制;基本缓解困难群体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年的目标任务是:新增就业岗位52万,这是最低的要求,根据目前的测算,此刻各方面加起来每年要超过100万人需要就业,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开发就业岗位的力度。培训工作,不仅仅要对在职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培训,关键是农村转移劳动力要进行培训。“千万劳动力素质工程”很大一部分就是农村转移劳动力进行培训。各地每年要计划,既要有量的目标又要有质的概念,要结合起来。

二是社会保险体系。透过三年努力,要实现三“基本”,基本构成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满足人民基本要求的,构成资金多元化、资金社会化、管理规范化的社会保险体系;社会保险水平要和社会发展水平、社会保障水平基本相适应,也就是这几年在收支相平衡的基础上有所增强;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能够初步解决。在定性的条件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扩面,每年都要有量的增长。

三是社会救助体系。做好三个“基本”,一是透过三年的努力,以最低基本生活保障为基础,包括养老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为支撑,社会互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新型救助体系要基本建立;二是我们工作基本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三是基本解决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做好三个基本,我们首先要树立目标,每年在目标下有定量的要求,大家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吕省长讲话,给自己定位,确定三年的工作目标,并设立每一年的阶段性目标,进行自身的考核。

第二,充分认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刚才,吕省长的讲话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到了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提到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到了全面贯彻“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的高度,提高到了政府推进依法行政、转变职能、履行职责的高度,提高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高度。这不仅仅仅是一个经济工作、部门工作、业务工作,还是一个社会工作、政治工作、全体工作,要把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纳入到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当中去,纳入到宏观调控的目标体系当中去,纳入到党政干部的政绩考核中去,使我们的认识真正到位。

第三,要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社会保障工作,思路决定了出路,也决定了我们整个制度的设计是否贴合中国的国情、浙江的省情,能否体现中国的特色、浙江的特点,使制度设计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城乡统筹的理念。城乡统筹的理念不能理解为城乡一样,而是对城乡统筹思考、统筹兼顾的意思。我国国情决定城乡之间的差异将长期存在、不能立刻消除。如何体现相互促进的理念,因为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体系之间也是相互促进、互相保障的。就业是最根本的保障,就业解决了,从业人员就能够纳入到社会保险中去;反过来讲,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也有利于就业和再就业,这是一个相互促进的关系。

第四,要做好持续发展的问题。我们的工作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要相适应,既不能严重的脱节、滞后,也不能过分超前,把口子拉的很大、胃口掉的很高,这是不负职责的,我们搞一、两年或许还能够,如果持续下去就会出现危机。一方面要解决社会保障建设,解决社会公正、公平的问题,防止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陷入拉美陷阱;另一方面也不能走欧洲高工资、高福利、高税收的道路,这些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已开始出现难以支撑的状况,社会活力也受到了抑制,我们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中,我们应拿什么来支撑它、保障它?要研究社会保障体系的保障问题,包括领导保障、投入保障、政策保障、服务保障、队伍保障。吕省长在谈到加强领导时也说到这几个方面。解决我们社会保障的保障问题,个性是要做好领导保障。领导问题说到底就是一个职责问题,也就是要将职责的分解、职责的考核、职责的追究结合起来,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考核要象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那样,硬碰硬地考核,如果没有职责追究制度,一切考核还是空的。各地的社会保障工作如果确实是因为领导不重视、投入不增加、工作没有做好,造成老百姓的困难得不到解决、社会心理失衡,酿成重大恶果、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那还是要追究领导职责。省委省政府,个性是前几年吕省长亲自主管劳动保障工作,这项工作已经打下了十分扎实的基础。吕省长主持工作以来,还是亲自抓社会保障建设,一上任就带领我们到衢州开化、丽水等地调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问题,亲自主持全省的社会保障会议,亲自制定一系列的文件。就应说,重视程度在省内前所未有,在全国也是少有的。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这么好的基础,作为分管领导、从事这项工作的领导既要把它当作一种动力,又要当作一种压力,抓紧抓好。吕省长的讲话不仅仅仅针对劳动保障

部门,也针对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工会等涉及劳动保障工作的部门,同时还针对各级党委政府,个性是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各地回去后要将吕省长的讲话向各市地认真传达,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年终工作要认真贯彻和部署,争取**年的社会保障工作更上一层楼,取得更大的成绩。

〚6〛劳动保障员述职报告

20xx年,本人根据全县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抓好三条主线、突出两个重点、建设一个中心来开展工作。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尽责尽职,勤政廉政,在加强学习政治、业务知识的同时,带领协调分管科室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在就业和再就业方面,主要是抓好为下岗失业人员的服务工作,努力把再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宣传、落实到位。全年共发放就业再就业宣传资料xxxx多份,办理《再就业优惠证》xxxx多本,为xxxx名下岗失业人员举办了xx期再就业指导班,对x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新办服务型企业进行申请认定,分别与有关单位举办了再就业招聘会与招聘周活动,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xxx多个就业岗位;争取再就业专项资金对全县xxx多个单位xxxx多名下岗失业特困人员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和慰问。

二、在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方面,主要是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同市鉴定中心和县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争取支持,加强与周边县市的横向联系,以提高劳动者素质,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为目标,根据市场需求,拓宽培训渠道,挖掘技能鉴定潜力,进一步规范全县企事业单位的技能鉴定,全力配合全县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聚才兴企”工作试点。全年共对xx个职业(工种)进行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培训人数达xxxx人,参加技能鉴定xxxx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xxxx人(其中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xxxx人,下岗职工培训xxxx人),同时还开展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工作,举办了两期企业经营师培训班。

三、在职介市场管理和中心建设方面,主要是抓好全县职业介绍市场的管理和规范,制定了一整套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使职介市场健康有序,同时还根据劳动力需求状态,适时地建立了xx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服务平台。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在x月份完成了原财税培训中心的交接手续后,马上抽调专人着手抓xx饭店的改制和中心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整个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已进入xx饭店的拍卖和中心建设图纸会审阶段,可望按计划在2007年初动工建设。

四、在失业保险业务管理方面,主要是以实施《xx省失业保险条例》为契机,围绕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新《条例》的各项规定,及时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和基金支出项目,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同步推进,实行捆绑式扩面。建立了失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失业保险费移交给地税部门征收。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工作中的作用。

五、在廉洁自律方面,主要是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如公务接待、下乡就餐、车辆使用等方面均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做到严人先律已,保持着一个领导干部应有的操守。同时,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修养,自觉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坚决抵制社会丰的不良风气,不搞庸俗的关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一年来,本人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些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今后引起重视并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7〛劳动保障员述职报告

一、工作背景与概况

血液保障部是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国血液资源的部门,主要职责是确保全国血液供需的平衡和血液安全的保障。本报告旨在总结我部门在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并为未来的工作制定发展策略,以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

过去一年,我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亲自关心下,紧密围绕中央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我国血液资源建设。面对新冠疫情的冲击,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方向,采取灵活应对措施,确保血液供应链的畅通以及血液安全稳定。通过全面推进血液资源整合与共享、优化供应链管理体系、深化血站改革等一系列措施,我部门取得了丰硕成果。

二、工作成果与亮点

1. 血液资源整合与共享

通过组织各地区血站间的资源整合,使得血液调配更加灵活高效。我们积极推进同城互救模式的建立,确保人员流动和血液调配的便捷性。同时,我们在北方地区设立了北京、沈阳、太原三个大型储备血库,以解决高发病区域的血液供应紧张问题。

2. 供应链管理体系优化

我们致力于构建全新的供应链管理体系,通过引进现代化技术手段,数字化运营和数据分析,降低了血液物流成本和风险,提高了运输效率和安全性。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血液采集与运输的监管水平,确保每一升血液的安全性。

3. 深化血站改革

针对血站在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积极推进运营模式的改革。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提升血站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我们也积极倡导无偿献血文化,通过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提高了人们的献血意识,扩大了献血人群的规模。

三、工作问题与改进措施

1. 血液资源配置不均衡

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来整合血液资源,但仍面临着血液供需平衡的问题。一些地区血液供应过剩,而另一些地区血液供应紧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跨地区血液调配机制,加强与各地的沟通合作,合理配置血液资源,确保血液供需的平衡。

2. 血站附属设施不完善

一些血站在设施方面存在条件较差的问题,导致血液采集和储存环境不够理想。为此,我们将加大投入,改善血站的附属设施,提升工作条件和环境质量。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血站的技术培训和管理指导,提高血站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3. 宣传教育工作还需加强

在宣传教育方面,我们在过去一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需求仍有差距。我们将加大对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公众普及献血的重要性,培养更多的献血爱心人群。

四、发展策略与展望

1. 优化血站布局

为解决血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优化血站的布局。根据不同地区的需求和特点,建设新的血站和血库,确保血液供应的全覆盖,提高血液调配的灵活性和效率。

2. 引入先进技术手段

在供应链管理方面,我们将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加强对血液运输环节的监管和管理。通过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实现血液物流信息的实时追踪和管理,提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效率。

3.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在国际交流合作方面,我们将积极参与国际血液保障组织的交流活动,分享和借鉴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外机构的合作,争取更多的血液资源支持和援助。

过去一年,血液保障部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关心下,取得了一系列的工作成果。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资源整合与共享,优化供应链管理体系,深化血站改革,努力实现全国血液供需的平衡和血液安全的保障。我们坚信,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和大家的共同支持,必将推动我国血液保障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8〛劳动保障员述职报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

第二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四十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9〛劳动保障员述职报告

铜陵有色股份公司金冠铜业分公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年审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企业基本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冠铜业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是铜陵有色公司为积极响应省、市做大做强铜产业的号召,大幅提升铜冶炼工艺技术水平而投资组建的新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股份公司劳动保障方面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根据《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员工聘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工业卫生、员工奖惩等进行了规定,起到了维护企业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实际效果。

用工情况 截止20xx年底,公司拥有从业人员315人。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保护规定,从未招收使用过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未派女工到国家规定不适合女工工作的岗位从事劳动和工作,注意女工三期的特殊生理保护。

劳动合同 。以上合同均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备案。一年来,公司严格履行合同,未因合同履行产生过纠纷。

社会保险 公司按有色集团公司及市社保的有关规定,为全部应参保人员办

理了社会保险,参保率达100%。其中四名人员参加了市社保。一年来,公司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从未发生拖欠行为。

工作时间 我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确保员工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少于12小时。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休息休假。

工资支付 员工月最低工资收入均超过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在工资支付上,从来没有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情况。公司严格控制员工加班,除高级管理员工外,对确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发放加班工资;在平时公休日加班加点的,尽可能安排调休,对不能调休的,发放加班工资。

技术工种技术工种 自公司总体安排,公司开展了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过培训考核,共有、、员工无法大量脱产培训的实际情况,对起重机械、电动葫芦、压力容器、电气、等158名特殊工种人员,采取业余时间培训考核的方式,定期进行评审。 在已开展鉴定和评审的技术工种中,员工的持证上岗率已近100%。

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文本经职工大会通过,于20xx年1月8日由公司工会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生效后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总之,在20xx年,金冠铜业分公司始终坚持规范劳动保障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劳企关系融洽,从未发生劳动纠纷问题。

〚10〛劳动保障员述职报告

一年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按照我局及省厅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开展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监察活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紧紧围绕两个确保这一全局性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执法活动,督促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费XX多万元,督促300多户用人单位参保,为确保全市离退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努力遏制严重劳动违法行为

(1)切实加强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配合春风行动,开展了非法职介活动专项治理,全市共印制发放春风卡30000份,查处非法职介机构3家。

(4)今年6-7月份,根据省9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活动。此次大检查涉及面之广,检查内容之全面,工作力度之大,是以前的专项检查无法相比的,取得的成效也是非常显著的。为使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我市从各级公安、工会、建设、工商、监察、安监等部门及各新闻媒体抽调了近100人,成立了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组、举报案件专查组、新闻舆论宣传报道组等三个专门的工作小组。此次大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00余户,涉及劳动者7000余人。查处非法职介3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83份,补签劳动合同3000份,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0.8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5)开展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执法检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我市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00多家,补签劳动合同XX多份,进一步规范了用工行为,和谐了劳动关系。

(6)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行为。全市共清退童工4人。

(一)由于建筑行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起步维艰,此项工作对各县市区还缺乏必要的监督手段,一些地区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没有很好的落实,个别县市区根本没有履行起监督管理的职责,一些用人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在着前边存入后边支取的现象,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流于形式,不能发挥保障金应有的作用。

(二)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并举。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故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情况,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在宣传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真正使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企业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

(三)建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机制。目前,一些用人单位诚信度较差,也是引发劳动关系纠纷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要推动企业依法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的意识,今后我们要逐步大力推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建立企业守法诚信档案,对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的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对用人单位诚信评价制度的施实,使企业达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四)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今年,国家和省先后颁布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我们要抓住国家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这一有利时机,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会同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工资等相关业务职能科室,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工资发放制度、缴纳工资保障金等用工源头上入手,完善各种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减少或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

〚11〛劳动保障员述职报告

2016中国劳动保障发展报告

中国劳动保障发展报告(2016)发布,报告提出要积极推进国企负责人薪酬!

中国劳动保障发展报告(2016):要积极推进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 目前在我国的企业中,通过工资改革推动成本有效管理已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今日,由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中国劳动保障发展报告(2016)》的蓝皮书,蓝皮书指出,2016年工资收入分配的主要任务是要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健全企业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蓝皮书指出,“十二五”期间职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由2011年的42452元增加到2015年的63241元,年均增长速度为11.2%,扣除消费物价指数影响,2011-2015年在岗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年均增长率为8.2%。

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由2011年的24556元增加到2015年的39589元,年均名义增长速度高达13.8%,比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名义工资增长速度高出2.6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工资月收入水平由2011年的每月2049元增加到2015年每月3072元,比上年增长7.2%,货币工资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14.1%,比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名义工资增长率高出2.9个百分点。

2011-2015年,全国每年有20个左右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五”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的目标基本完成。

行业间工资分配差距缩小

蓝皮书指出,“十二五”期间行业间工资分配差距呈缩小趋势。在19个行业门类中,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工资倍数由“十一五”末期 2010年的4.2倍,降到2015年的`3.59倍,下降幅度比较明显。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工资倍数也呈逐步缩小趋势。

“十一五”末期2010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工资倍数为3.51倍,2011-2015年期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工资倍数分别为3.03倍、3.64倍、1.79倍和1.91倍、2.00倍。中间虽然有波动,但总的看是呈下降趋势。

蓝皮书指出, “十二五”期间地区间工资分配差距有所下降。“十一五”末期的2010年,全国31个地区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水平最高省份为最低省份的2.47 倍,2011年下降到2.35倍,2012年进一步下降到2.27倍,2013年和2014年虽然又有所扩大,达到2.42倍,但仍然比2010年低,总体呈降低趋势。

2010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最高省份为最低省份的1.92倍,2011年和2012年均为2.05 倍,2013年到2.01倍,2014年2.02倍。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地区间工资差距比城镇单位在岗职工要小得多。总体看,随着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地区工资分配关系得到进一步调整和改善,地区间工资差距呈现出逐步缩小的趋势。

蓝皮书指出认为,2016年工资收入分配的主要任务:一是要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做好各级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核定和绩效年薪的考核工作。探索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薪酬改革试点。二是要健全企业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加大工资集体协商范围,提高协商质量,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工资管理改革。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工资宏观调控指导制度。健全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

薪酬改革注意事项

三大纪律:

纪律一:薪酬改革要以正向激励为导向。所谓正向激励,就是要以奖励和表扬为主,以罚款和批评为辅的激励机制。在很多企业的薪酬模式中,往往是以罚款为主,薪酬的基数是固定的,在薪酬基数的基础上,只有面对工作失误时的罚款,工作完成的再好也只能够是发放薪酬的基数,这使得员工缺乏高标准完成工作的冲动,因为企业对其超过一般工作水准的结果没有额外的奖励。

纪律二:薪酬改革要做好过程激励和结果激励的平衡。所谓过程激励就是对当期 (一周或一月)工作成果评价结果的激励措施,所谓结果激励是指对一个会计年度内(一般半年或一年)工作总的成果评价的激励措施。如果激励措施仅仅有过程激励,往往会导致员工注重眼前利益和短期成果,从而会导致偏离企业的总体目标;如果太过于注重结果激励,则由于过程激励中员工的收入比例和水平过低,导致当期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难以充分的调动起来,所以一定要做好二者的平衡。

纪律三:薪酬改革要以绩效管理为导向。每一个员工通过输入工作的能力和态度,最终生成自己的工作成果。从企业的收入分配机制来看,单纯就能力或者态度为标准显然都会有失偏颇,企业要建立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分配机制,以每个员工的绩效结果来作为收入分配的标准。

八项目注意:

注意一:注意测算工龄工资在月度总收入中的比重。

注意二:要注意测算浮动工资部分占月度总收入的比重。

注意三:要注意测算年终奖金部分占年度总收入的比重。

注意四:要关注新老员工的收入调整幅度的差别。

注意五:要关注不同行政级别员工的薪酬调整幅度的差别。

注意六:要关注生产一线和职能部门员工的薪酬调整幅度的差别。

注意七:销售部门的薪酬激励要完全打开,尤其在国营企业中应当建立能够突破的薪酬激励模式。

注意八:薪酬改革的薪酬增长幅度要控制在薪酬总额的范围内。

文章来源:https://www.hc179.com/laodonghetong/112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