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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息借款合同(系列十五篇)

发布时间:2024-02-04

免息借款合同(系列十五篇)。

<一> 免息借款合同

一、农民创业贷款怎么贷?

1、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岁以上50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的行业经营许可证;

(3)从事正经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

(4)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纪录;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准备材料

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

3、填写申请

申请人持贷款项目书向贷款担保机构提出论证要求,经论证通过者可申领《开业贷款申请书》。

4、获得推荐

推荐机构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项目进行论证,对符合要求的,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推荐意见栏签署推荐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

5、身份确认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取得身份确认并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身份确认栏签章。

6、银行受理

申请人持签署的《开业贷款申请书》,向指定银行受理点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银行会在十日内进行贷款审核,然后再发放贷款。

二、国家免息创业贷款15万是真的`吗?

据了解,有的地区政府支持免息创业贷款15万,给你发放此款项的不是国家,因此免息创业贷款15万是真的。比如河南省淮阳县就下发了相关政策,具体详细如下:

1、免息创业贷款发放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

2、免息创业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15万元,一人担保最高10万元,两人担保最高15万元。

3、免息创业贷款贴息标准

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2年全额贴息。如果还款积极并且带动当地就业能力强的创业人员,将继续提供贷款贴息,但不得超过3次。

<二> 免息借款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

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三> 免息借款合同

债权人 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 简称乙方。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

第一条 乙方对主债务人 与甲方间已于 年 月 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 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 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 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 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 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 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 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 免息借款合同

尊敬的银行经理,

我是贵行的忠实客户,并感谢银行一直以来的优质服务。我写此信,希望能够申请免息还款计划,以便更好地管理我的财务状况。

作为一个拥有家庭的职场人,我经常面临各种各样的经济压力。支付账单、支出开销以及抚养家庭,这些开支经常让我的家庭支出超支,导致了信用卡账单的逾期还款。我研究了多种解决方案,最后决定申请免息还款计划,以便避免更多的资金损失。

在此之前,我已经尝试了多种还款方式,但效果并不理想。延长还款期限虽然能够缓解压力,但却是在增加利息支出;另外,我还尝试向亲戚借款,但是这样做既超出了我的财力范围,也给我带来其他额外的艰难。最后,我决定选择免息还款计划作为我的退路。这样,我可以在保持一定的隐私情况下,使自己的还款变得更加轻松。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已经尽力减少自己的财政困难,但由于种种原因,我仍然无法在子啊承担的时间内清偿我的信用卡账单。因此,我想请银行给予我一些帮助。

经过了解,银行提供了一种免息还款计划,它可以允许客户按照自己的财务状况,进行合理的还款安排。通过这种计划,我可以分期偿还我的信用卡欠款,而且不必为此付出高昂的利息费用。更重要的是,我可以改善我的财务状况,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我的还款计划中,我可以首先还清过去的欠款,然后按月支付现有金额的20%作为还款。对于未来的情况,我会尽力避免再次产生逾期还款的情况,并保证按时还款。

我非常感谢银行一直以来提供的优质服务,并感谢您阅读我的申请信。我希望在您的审批下,获得免息还款计划。如果您需要更多的信息,请随时与我联系。

谢谢!

敬礼

XXX XXX

<五> 免息借款合同

信用卡对非现金交易,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日期为免息还款期。在此期间,您只要全额还清当期对账单上的本期应还金额(总欠款金额),便不用支付任何非现金交易由银行代垫给商店资金的利息(预借现金则不享受免息优惠)。

中国银行20-50。

建设银行20-50。

光大银行20-50。

兴业银行20-50。

民生银行20-50。

平安银行20-50。

农商银行25-56。

华夏银行25-56。

工商银行25-56。

农业银行25-56。

交通银行25-56。

中信银行20-50。

假设你所在银行的到帐日是每月的10号,如果你5月9号刷了一次卡,那么,在5月10号以后的20天或者25天内就要把钱还完(至于到底是20天还是25天,各个银行不同,交通银行的是25天,建设银行的是20天,中信银行最长50天),所以,这个时间(快到到帐日的时候)刷卡,不明智。

同样,如果你5月11号刷的卡,那么从6月10号开始计算你在5月10号到6月10号刷了多少钱,在6月10号以后的20或者25天内要把钱还完(大概在7月5号),这时从你刷卡到最后还款日,有最长时间的免息期,大概在49或者55天左右,所以到帐日后的几天内刷卡是最好的选择。

<六> 免息借款合同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元。

二、利息率为:每月__%(大写)_______。

每年__%(大写)______计算。

三、借款期限共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四、借款到期日为______年___月___日,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到期不付则可按照约定利息继续计算,并加缴____%的滞纳金。担保人对本息和滞纳金承担一般连带责任。

五、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经营或生活发生重大困难,可提前向甲方收回借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一方联系方式的改变必须毫不迟疑地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被联系不到的后果。

七、双方必须亲自签名并按手印,一方为法人则另需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乙方(出借人签章):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方担保人(签章手印):___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外汇借款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由____批准,特向乙方申请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外汇贷款。按照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汇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买方信贷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

第二条借款期限:现汇____年____月。(从第一次用汇之日起到还清本息止);买方信贷____年____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计划(略),乙方保证及时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借款利息率为年息:现汇为____ %(按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浮动利率计息);按____月浮动;买方信贷为____ %,按____天计算。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甲乙方直接借记甲方借款帐户内,实行复息计算。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借款使用;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取利息。

第五条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的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罚息)。对逾期未还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 %的罚息。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款)保证书》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有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况、报表、资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到期结清本项债权债务时终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送____(有关单位)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 免息借款合同

免息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借款,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1、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__________ 个月,自借款日起计算。



4、利率:本次借款为免息贷款,借款人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5、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借款一次性还清。



6、违约责任:乙方违约未按约定还款的,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偿:(1)通过法律途径向借款人追偿;(2)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追偿;(3)扣除乙方的银行保证金等其他措施。



7、保证金:乙方应在签署合同的同时,向甲方缴纳________________元的银行保证金,保证金在借款人清偿全部欠款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



8、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任何由于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9、本合同及附件扫描件签署后电子版本有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范文:



免息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李华



乙方(借款人):王小丽



鉴于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借款,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1、借款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2、借款用途:乙方用款资金用于偿还银行信用卡欠款。



3、借款期限:24个月,自借款日起计算。



4、利率:本次借款为免息贷款,借款人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5、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借款一次性还清。



6、违约责任:乙方违约未按约定还款的,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偿:(1)通过法律途径向借款人追偿;(2)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追偿;(3)扣除乙方的银行保证金等其他措施。



7、保证金:乙方应在签署合同的同时,向甲方缴纳5,000元的银行保证金,保证金在借款人清偿全部欠款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



8、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任何由于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9、本合同及附件扫描件签署后电子版本有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八> 免息借款合同

莫以今时宠,难忘旧日恩。

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

中心思想:

本诗既吟咏了史事,又讽喻了现实,塑造了一个受着屈辱而在沉默反抗的妇女形象,又概括了类似这样一些由统治阶级的荒淫无耻而造成的社会悲剧。

据唐朝孟綮《本事诗》记载:唐明皇的哥哥宁王李宪,夺取了卖饼人的妻子。一天,李宪宴客,把卖饼人召进府,女子见了丈夫,凄然泪下,王维当场写了此首咏史诗。

字词解释:

息夫人:息夫人本是春秋时息国君主的妻子。公元前680年,楚王灭了息国,将她据为己有。她虽在楚宫里生了两个孩子:熊艰与熊恽,但默默无言,始终不和楚王说一句话。楚王问她为什么不说话?她答道:“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不能死,其又奚言!”

“莫以今时宠,难忘旧日恩”,这两句是拟息夫人的口吻说:不要以为你今天的宠爱,就能使我忘掉旧日的思情。这实际上也是诗人不与腐朽的统治者同流合污的心声。“莫以”、“难忘”,以新宠并不足以收买息夫人的心,突出了旧恩的.珍贵难忘,显示了淫威和富贵并不能彻底征服弱小者的灵魂。“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旧恩难忘,而新宠实际上是一种侮辱。

息夫人在富丽华美的楚宫里,看着本来使人愉悦的花朵,却是满眼泪水,对追随在她身边的楚王始终不共一言。“看花满眼泪”,只点出精神的极度痛苦,并且在沉默中极力地自我克制着,却没有交待流泪的原因,就为后一句蓄了势。“不共楚王言”,就显得格外深沉。这沉默中包含着对人格的污损,爱情的践踏,也许是由此而蓄积在心底的怨愤和仇恨。诗人塑造了一个受着屈辱,但在沉默中反抗的妇女形象。

唐孟棨《本事诗》记载:“宁王宪(玄宗兄)贵盛,宠妓数十人,皆绝艺上色。宅左有卖饼者妻,纤白明晰,王一见属目,厚遗其夫取之,宠惜逾等。环岁,因问之:‘汝复忆饼师否?’默然不对。王召饼师使见之。其妻注视,双泪垂颊,若不胜情。时王座客十余人,皆当时文士,无不凄异。王命赋诗,王右丞维诗先成,云云(按即《息夫人》)。..王乃归饼师,使终其志。”它不是叙事诗,但却有很不平常的故事,甚至比一些平淡的叙事诗还要曲折和扣人心弦一些。限于篇幅,它不能有头有尾地叙述故事,但却抓住或虚构出人物和故事中最富有冲突性、最富有包蕴的一刹那,启发读者从一鳞半爪去想象全龙。这种在抒情诗中包含着故事,带着“小说气”的现象,清人纪昀在评李商隐的诗时曾予以指出。但它的滥觞却可能很早了。王维这首诗就领先了一百多年。

此首五绝巧妙而恰切地以息夫人的史事设喻,来描写卖饼人的妻子不忘旧爱。前两句写女子不慕眼前的宠幸,怀恋贫贱之交。以“莫以”、“难忘”构成一个否定的条件句,反衬出息夫人和息国君主旧日的恩情很深,显示了淫威和富贵并不能征服弱小者的心。后两句写被人夺志的哀怨,花虽美而泪眼相对,对在她身边的楚王却一言不发,进一步写出女子不为荣华富贵所迷惑的志向。

短短二十个字,句句叙事,却句句都是情语,表达委婉含蓄,而又情理俱到。既吟咏了史事,又讽喻了现实,塑造了一个受着屈辱而在沉默反抗的妇女形象,又概括了类似这样一些由统治阶级的荒淫无耻而造成的社会悲剧。

作者简介:

王维(7-761年,一说6—761年),汉族,唐朝河东蒲州(今山西运城)人,祖籍山西祁县,唐朝著名诗人、画家,字摩诘,号摩诘居士,世称“王右丞”,早年信道,后期因社会打击彻底禅化。存诗400余首,代表诗作有《相思》、《山居秋暝》等。王维参禅悟理,学庄信道,精通诗、书、画、音乐等,与孟浩然合称“王孟”。,

苏轼评价其:“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

<九> 免息借款合同

免息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地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免息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额



1.甲方同意借出人民币(¥)(大写) 个,于签约之日受领。



2.乙方收到上述借款后,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分期还款,每期还款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



二、借款利率



1.本次借款不设任何利息。



三、还款方式



1.分期还款方式:借款人应于每个月的(日)日前,按照约定的还款金额进行还款。



2.乙方应银行账户按期将还款款项划付至甲方确认的收款账户(见签署本合同时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乙方逾期还款的,则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同时还应承担甲方合法追偿的诉讼费、律师费、工本费等。



四、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还款的,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罚息:罚息按照逾期还款日应付款本金的万分之三(0.03%)/天计算,逾期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未付款项,且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五、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任何改变或补充,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签署生效。



2.本合同的签署地点为(签署地址)。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如到期日未还清借款本息,乙方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附:甲方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免息借款合同范文



甲方(出借人姓名) ,身份证号(******),住所:(甲方住址)。 乙方(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住所:(乙方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免息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额和期限



1.甲方同意借出人民币(¥)______元。



2.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还款方式



1.乙方本着履行还款义务的原则,应当在借款期内将本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乙方将负责还款。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方式,如有其他还款方式请注明)



2.乙方收到上述借款后,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分期还款,每期还款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整。



3.乙方应银行账户按期将还款款项划付至甲方确认的收款账户(见签署本合同时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乙方逾期还款的,则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同时还应承担甲方合法追偿的诉讼费、律师费、工本费等。



三、利息



1.本次借款不设任何利息。



四、逾期违约金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按期还款,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罚息,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罚息。罚息按照逾期还款日应付款本金的万分之三(0.03%)/天计算,逾期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未付款项,且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其规定的义务,如因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执行或者未能履行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因非经济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免予责任。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均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签署地点和送达地址均为上海市(若不同可注明特定地址)。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任何改变或补充,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签署生效。



2.本合同签署后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收账户信息: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十> 免息借款合同

免息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借款人姓名)


乙方:(借款人/出借人姓名)



合同签署日期:(日期)



一、借款金额与使用



1.甲方同意向乙方免息借款(以下简称“本金”)。本金数额为:(数字大写)(¥*.*元)。



2.借款用途:(详细描述借款用途)



二、还款方式



1.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为(数字)(月/日),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如有需要延期,需双方协商,并在延期前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2.乙方须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归还全部本金。借款截止日当天,乙方应一次性支付本金的全部金额。



三、违约责任



1.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金额超过规定日期,乙方须按规定的时间按时偿还利息。



2.如乙方未按期支付本金或利息,则应根据逾期天数按(日/月)万元的利率支付罚息,计算方法为:罚息=(本金×约定利率×逾期天数÷360)。



3.乙方未按照还款计划、未及时提供反馈或拖延还款时间的行为,均属于违约。



四、费用承担



1.本合同的签署、履行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各自承担。



2.其中,公证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五、附加条款



1.在合同期限内,借款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法规。



2.本合同涉及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照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并适用有关法律规定解决。



3.本合同生效后,没有经过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之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任何第三方。



(以下空白)



甲方签字:(输姓名)



乙方签字:(输姓名)

<十一> 免息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纠纷一:注意事项

一、主体

1、合同的相对性:借款纠纷只是个合同纠纷,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当以合同的向对方作为被告,如果代理被告,那么就要确认被告是不是合同的相对方;

2、借款主体资格: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民间借贷(除企业跟企业之间的外,有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皆为民间借贷,一般认定为有效,但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有如下几种情形:×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的)

3、关于企业之间的借款的处理: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应按照人民法院法(经)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4、需要探讨的是:如果存在实际借款的情况,是列为共同当事人参加诉讼呢,还是如何处理?

5、增列当事人问题:根据省高院处理银行借贷纠纷案件的实施意见,以下案件增列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债务人或保证人的上级主管单位,开办单位或投资人作共同被告:×债务人或担保人经营期满,未进行清算×债务人或担保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吊销、解散后,未进行清算×债务人或担保人虽经营期限未满,但已停止经营活动达一年以上,未办理注销手续,也未进行财产清理(但对债务人,担保人是否停止经营活动,银行负有举证责任。搬离原址或下落不明,不能作为认定停止经营的依据),(当然,如果上级单位主体资格也灭失的话,就不必追加)可判令由其主管单位、开办人或投资人负责清理该法人的财产,以该法人的财产清偿债务,也就是说这部分案件应该单列一个诉讼请求,要求其清算。

6、是否有其他问题需要探讨?

二、管辖:

1、级别管辖(略)

2、地域管辖:民诉法规定: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略),合同履行地:(2)《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以及合同法六十二条的规定,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该点有争议,因为银行有开设帐户的问题,还款时银行是接受给付的一方);(1)《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选择管辖: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

4、有否其他问题需要探讨?

三、时效

1、普通时效

2、特殊情况注意:

(1)借款期限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注意借条跟欠条的在起算时效上的区别

(2)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但应当与《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相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该催款通知书内容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有关担保合同成立的规定,并经保证人签字认可,能够认定成立新的保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证人按照新保证合同承担责任。

(4)中断: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

(5)涉及到保证的时效:×第二十一条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刚才讲到的保证期间届满在催款通知上签字的,只要不符合新的保证合同的,无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四、证据

1、需要举哪些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以及与当事人主体相关连的证据)×证明借款合同关系及相关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保函、质押合同、抵押物权属证明、抵押物登记情况、出质登记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主要是贷款人履行合同情况,如借款借据、转存凭证等,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个人认为可视情况予以提供,为便于查明案件事实,在对己方无不利的情况下,也可以提供)×构成时效中断、重新起算的证据(包括扣款扣息或还款情况构成时效中断或重新起算)×其他依据案件的特殊情况以及诉讼请求的需要提供的证据

综上,任何一个案件(不仅仅是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都要紧紧把握好这四个方面的因素,只要这四个方面因素把握好了,律师在办案方面,起码不会犯大错,所以这点要谨记!

五、利率及利息

1、利息利率:(1)民间借贷,对利率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注意,仅仅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我个人认为还是按照《民通意见》124条及91年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8条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上述两条款均明确规定对借贷双方是否约定利息有争议,情况不明确的情况下,可按照银行贷款利率判决给付利息);如果约定了,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2)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原来按99年《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执行,就是严格按照央行规定的利率及其上下限来执行;后依据XX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而且根据XX年10月《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商业银行贷款和政策性银行按商业化管理的贷款,其利率不再实行上限管理,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

2、复利问题: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7.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但依据《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指引:视代表当事人情况提出相应的诉请或抗辩。当然,对若干意见这条的理解也可以是:出借人或债权人不得单方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但并不禁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情形,同时在计算复利时不得超过第六条规定的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限度,否则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3、罚息利率:按《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按同期逾期贷款利率执行,XX年以前,是日万分之二点一,XX年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后,按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个人认为,如果合同有约定利率,就按该利率加30-50%,没有的话就按基准利率,我个人操作一般是参照这个按基准利率加收50%计算,在利率高的情况下是比万分之二点一高的。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处理(这里指利息):按院的司法解释,企业间的借贷被确认无效后,利息是抵充本金或予以收缴的,但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审理借贷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和1999年下发的《关于审理几类金融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对企业之间的无效借贷合同,要求借款人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赔偿出借人的利息损失。这与人民法院1990年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的处理这类案件只返还本金,出借人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利息要求全部予以追缴的规定有所区别,指引:如果遇到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如法院行使释明权后的变更诉请),应当同时主张利息的。

5、探讨问题:先付本还是先付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时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能否认为该规定实际确定了先支付利息后支付本金的原则?

六、担保

1、未办理抵押登记问题:一般通常按抵押有效主张优先受偿权,

担保法生效前保证期间如何明确:如果债权人已经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主债务人主张了权利,使主债务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但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可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自XX年8月1日至XX年1月31日)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逾期不主张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2、抵押、保证并列问题:既有自身提供抵押物担保或保证问题的,必须同时主张抵押担保责任和保证责任,因为债权的受偿有先后问题,如果你放弃抵押物担保,有可能导致保证的免除。

拟订起诉材料中应注意的问题:

1、当事人:应尽量将所有违约方和应当承担义务的主体列为当事人,避免遗漏,比如在抵押担保中,注意是否有抵押物的共有人,再如有没有加入的债务承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转让,有无第三方单方承诺等都需注意。

2、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必须明确,包括哪个具体的当事人、承担什么责任(比如说担保责任、赔偿责任),本金利息数额多少、利息如何计算(以什么为基数,从何时开始计算至何时按何种利率计算)×抵押担保责任里面,抵押物的基本情况也一般注明

3、作为原告来说,诉讼请求中必须明确利息违约金的计算,避免被告以诉讼程序拖时间。

4、事由方面:力求只写基本事实,对有争议的事实,尽量一笔带过,另外,尽量避免写适用具体的法律条款。

借款合同纠纷二:案例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威环民二初字第628号

原告苗迎阳,男,1965年4月17日出生,汉族,威海市慧缘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住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东路4号。

委托代理人王传福,威海市慧缘担保有限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王成娟,威海市慧缘担保有限公司职员。

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董新礼,经理。

被告董新礼,男,1962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古寨东路308号楼402室。

原告苗迎阳与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董新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苗迎阳之委托代理人王传福、王成娟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经本院传唤,被告董新礼经本院公告传唤,均未到庭应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苗迎阳诉称,XX年4月30日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用信用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贷款50万元,借款期间至XX年4月30日届满,山东慧缘担保有限公司为其向银行作了连带责任保证。由于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与其交易伙伴修改了结算方式,不能归还银行的贷款。为维护银行和担保公司的信誉,原告同意借款给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515000元,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承诺5月10日归还10万元,5月30日归还415000元,被告董新礼为此作了保证。在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原告多次向二被告主张返还借款,而二被告至今未返还,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返还借款515000元。

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未到庭答辩。

被告董新礼未到庭答辩。

经审理查明,原告为证明被告向其借款的事实,向法庭提交XX年4月30日借款人处签章为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处为董新礼签字的两份借据,其中一份的主要内容为:今收到苗迎阳先生现金人民币伍拾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周转。借款期限自XX年4月30日起,5月10日前后还拾万,余款肆拾万元在XX年5月30日前还清。逾期还款,除按威海农村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逾期期间的利息外,还需按日处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逾期还款的违约金。为保证还款,借款人存放两张支票在出借人苗迎阳先生处。(如5月10日不能归还10万元,则5月30日的还款期限约定无效,苗迎阳先生可随时收回全部借款。)

另一份借据的主要内容为:今收到苗迎阳先生现金人民币壹万伍千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周转。借款期限自XX年4月30日起,在XX年5月30日前还清。逾期还款,除按威海农村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逾期期间的利息外,还需按日处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逾期还款的违约金。两笔借款共计515000元。

原告为证明被告董新礼应当连带承担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借款515000元的还款责任,提交XX年5月25日承诺人处署名为董新礼的承诺书一份,其主要内容为:XX年4月30日,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向苗迎阳先生借款515000元,原答应在5月10还款10万元,但金园制衣未能履约。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所有人,在此郑重承诺:我保证金园制衣公司在XX年6月10日前归还全部借款,我个人愿为此保证。如果金园制衣公司不能按期还款,我愿意用我名下的所有财产为这笔借款作担保。

在借款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后,原告多次向二被告主张返还借款,但二被告均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故原告于XX年6月6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处理。

以上事实,有书证及当事人的庭审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交XX年4月30日两份加盖有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署名为被告董新礼的借据,在二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也未对证据提出书面质证意见的情况下,视为其放弃质证权利,应认定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签署借条向原告借款的事实确实存在。故应认定双方存在借款合同关系,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合法有效,双方理应完全履行合同。

因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至XX年5月30日届满,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理应在借款履行期届满后返还借款,故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借款515000元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本院应予以支持。

至于原告是否有权要求被告董新礼连带承担返还借款515000元的责任,本院认为,原告提交XX年5月25日署名为被告董新礼的承诺书,应认定被告董新礼签署承诺书向原告保证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按期还款的事实确实存在。故应认定双方存在借款保证合同关系,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合法有效,双方理应完全履行合同。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即本案的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即本案的原告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即本案的被告董新礼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从被告董新礼签署的承诺书中可以看出,其是为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向原告全部借款515000元所作的保证;因双方未约定保证责任期间,按担保法规定,被告董新礼应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而原告于保证期间已提起诉讼,即已主张保证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董新礼连带承担偿还借款515000元的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应予以支持。被告董新礼承担责任后可向主债务人追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苗迎阳借款本金515000元;

二、被告董新礼连带承担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苗迎阳借款本金515000元的付款责任,其承担责任后可向被告威海金园制衣有限公司追偿。

本判决于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75元,诉讼保全费3095元,公告费560元,由二被告负担。

本判决于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张燕春

审判员陶小琳

代理审判员王小平

二○○八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李云飞

<十二> 免息借款合同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信用证:由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的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帐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的款项。

3.抵押: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抵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个月。

第四条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率%。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第六条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额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开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贷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精选担保借款合同样本

出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借款合同篇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丙方(居间人):鉴于:

1、甲方拥有资金可以出借;

2、乙方有借款需求;

3、丙方作为居间人,为双方提供相关信息、报告交易机会、促成双方交易。

4、本借款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区共同签署并履行。

二、付款方式

利率每日计收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罚息应于每月的第1个日历日前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月计收复利。

4.1.3、前述应付未付金额是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但却未支付的利息和本金。

4.1.4、乙方如逾期未还本金而继续使用,则自约定最后还款日起,应每日按罚息率支付罚息。

4.2、清偿顺序与居间费用

4.2.1、若乙方偿还金额不足,偿还顺序按照先后顺序为罚息、逾期违约金、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甲方有权利改变上述顺序。

4.2.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2.3条款之约定,未按时足额向丙方支付居间费用,则乙方除应正常履约外,还应向丙方支付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

4.3、根本违约

4.3.1、如果乙方擅自改变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借款用途或严重违反还款义务(逾期达到15天及以上),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须在甲方提出终止本协议要求的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罚息和逾期违约金。

4.3.2、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需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向相关国家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4.3.3、甲方保留将乙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在媒体披露的权利。因乙方未还款而带来的调查及诉讼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五、通知与送达

5.1、本项下地址为各方约定之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发生之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另外两方。因未接到通知而向原地址送达的,视为已经送达。

甲方地址:邮编:

收件人:

乙方地址:邮编:

收件人:

丙方地址:邮编:

收件人:

5.2、本协议履行期间各方所有的通知、文书、信函等均以EMS为送达方式,且自EMS发出之日后的第三日为送达之日。

六、债权债务的转移

6.1、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本协议下其对乙方债权的转让,甲方转让对乙方的债权应书面通知乙方。在甲方的债权转让后,乙方需对债权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下其对甲方的还款义务,不得以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6.2、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人。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7.2、乙方如要求本合同项下借款展期,应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并按约定缴纳利息和展期费用。甲方不同意展期的,乙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八、声明与保证

8.1、甲方声明与保证

甲方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且甲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支配权人,如第三方对资金归属、支配权、合法性等问题主张异议,给乙方或居间人、担保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8.2、乙方声明与保证

8.2.1、乙方保证其所借用的资金,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安全经营,按时向甲方偿还利息及本金。本协议如涉及两人以上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对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

2.1、由甲方通过方式将出借款项汇入到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乙方专用账号中。

8.4、丙方声明与保证

丙方声明为双方提供的服务仅为促成双方交易的居间服务,除向乙方收取服务费外,不具有任何形式的资金占用及使用情况。本协议项下的借款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担保、保证、连带还款责任。

九、其他

9.1、上述各方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于文首所载日期成立;本协议自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规定的借款本金数额支付到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乙方账户之日起生效,本日期与签署日期不同的,以本日期为借款期限起始日期。乙方将本协议下全部本金、利息、罚息、逾期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本协议自动失效。

9.2、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附件所示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包括:

附件1: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手印)

附件2:乙方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3:丙方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3、本协议的传真件、复印件、扫描件等有效复本的.效力与本协议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上述各方均确认,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9.5、如果各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须提交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9.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保留壹份,乙方保留壹份,丙方保留两份。

乙方声明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一种方式:网上银行汇款

第二种方式:银行柜台转账

2.2、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将根据借款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借款本金数额足额支付到本协议

第一条规定的乙方专用账号中。

2.3、乙方收到甲方的借款后,由乙方通过方式将居间费用汇入到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丙方专用账号中。

第一种方式:网上银行汇款

第二种方式:银行柜台转账

三、本息偿还方式

3.1、乙方须在还款日前一日(不得迟于12:00)或之前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存入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甲方专用账户中。

3.2、如果还款日遇到法定假日或公休日,还款日期不进行顺延。如果还款日为每月30日,则遇到天数不足30天的月份,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最后一日。

3.3、若乙方提前还款,乙方需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乙方和甲方商定的日期当日或之前(非还款日及节假日),由乙方一次性将借款本金和利息存入本协议

第一条规定的甲方专用账号中。

四、违约规定

4.1、违约定义

4.1.1、本协议所称违约是指:若乙方晚于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支付利息日和最后返还本金日还款,或者未足额支付利息和本金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逾期违约金、罚息。

4.1.2、罚息和逾期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

4.1.2.1、逾期违约金:当月发生逾期的,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5%计算,不低于100元,每月单独计算。

4.1.2.2、罚息:逾期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2%收取罚息,从逾期之日起按照罚息

甲方(出借人)签字:

乙方(借款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

丙方(居间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

借款合同篇4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新成立的公司,现处于前期筹备阶段,为了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佰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

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借款合同篇5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急需流动资金,特向甲方申请临时借款,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签订如下: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小写:¥100万元)。

二、借款期限:1个月,即从20××年10月1日至20××年10月30日,甲方向乙方提出提前归还借款,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归还借款。

三、借款利率:按1.5%/月计算,(按实际借款天数折算),借款时支付合同约定时间利息(最短天数不低于7天)。

四、违约责任:借款到期,乙方应按时足额归还,如出现违约,需按借款金额的5‰/天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借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即生效。借款还清,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贷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帐户,委托款项存入该帐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贷款:

1、存单;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

3、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

4、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贷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贷款。

五、委托贷款利率

1、委托贷款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2、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国家贷款利率调整,委托款项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贷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贷款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贷款,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帐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贷款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帐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贷款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贷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免息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 ,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 款期 限:

借款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 。

六、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乙方不按期偿还借款,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 %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 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乙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九、乙方在此笔借款全部偿还前承担对该笔借款的无限偿还责任,同时甲方享有永久追偿权。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人、出借人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四> 免息借款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要求乙方按约定还本付息并提供担保的权利。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催缴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甲方有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及时提供资金的义务。

3、甲方有权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经营信息及财务状况,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真实信息或法人单位的真实情况。

4、甲方承诺其对出借资金为自己的合法财产,否则由甲方对违约或损害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及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的义务。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

4、乙方违约的,甲方为实现本合同约定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等必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披露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信息,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等资料,配合甲方的调查、检查、审查。

6、当发生如下事件时,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家庭(单位)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重大财产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租赁、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十五> 免息借款合同

免息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免息借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借借款人民币(以下简称“借款金额”)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



本次借款期限为_____个月,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



三、款项用途



借款人保证,借款所得用于________(填写具体用途),并保证不会用于非法用途。



四、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在借款期限内将借款金额全部还清。还款方式如下:



(1)一次性还款:借款期满时,借款人应将借款本金一次性归还给甲方。



(2)分期还款:借款人应按照双方协商的计划,在借款期内分多次将借款本金归还给甲方。



五、逾期利息



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每日按照借款金额___(填写具体数额)的____%(填写具体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年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决。本合同涉及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c179.com/jiekuanhetong/1642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