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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麦田读后感|故乡的麦田读后感(系列18篇)

发布时间:2017-04-02

故乡的麦田读后感(系列18篇)。

⬔ 故乡的麦田读后感 ⬔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个性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故乡读后感范文(精选3篇)

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 故乡的麦田读后感 ⬔

最近,读了一篇鲁彦所写的《故乡的杨梅》,作者爱极了他记忆中的杨梅,心有灵犀,我的记忆中也曾有一片遥远而宁静的杨梅林。每当夜深人静,一片遥远而宁静的杨梅林就牵动着千里之外少年的心。

自儿时起,父母就打趣我是一个“吃货”,现在回想起来,感到是那么的自然而贴切,从少到大,由于爸爸工作的原因,我回老家的次数屈指可数,老家的许多风土人物都已经模糊,然而最能勾起回忆的,仍然是在家乡各种“吃”的风景,一幕一幕,如在眼前。

那是爸爸带我和妈妈回老家探亲休假,一个盛夏的清晨,旅途的疲惫还未完全消褪,我与妈妈就被窗外清脆的鸟鸣声叫醒了,睁眼远眺窗外,奶奶家对面自北向南群山绵亘—那就是传说中的南岭,在太阳的照耀下,一路逶迤向南,仿佛在数说着当年的历史和沧桑。绿是这个季节的代表,遮不住的是南国那郁郁葱葱、勃勃生机。在离奶奶家一里地左右山脚下,有一大片颜色格外深绿的杨梅树林,而在那一簇簇深绿和浅绿中,又隐隐似洒满了玛瑙,点缀着繁星似的,满目翠绿之中那一点点红、一点点黄白格外耀眼,就像一幅山水画映入眼帘。看着枝头上那一颗颗红红的、黄黄的杨梅果,我忽然想起苏东坡老先生那“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名句,此情此景,倒是可以借用一下。

“故乡的杨梅林,我来啦”,伸手从翠绿的树叶丛中摘下一颗带着露滴的红果子,一种清香扑鼻而来,让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入口,入口后那甜甜的略带一点点酸的感觉沁人心脾,让人久久回味,这时,爸爸从树上采摘下一颗略微泛黄的杨梅,这跟在市场上买的可是两种颜色,我一把抢过来,送入口中,还没反应过来,口水顺着腮腺涌向了口腔,长这么大,我头一次真正体会到酸的感觉是那么真切,曹阿瞒的“望梅止渴”在我身上得到了体现,我再也不敢尝试了。家乡的杨梅,让我又喜又怕,那浓浓的滋味,很像长辈们的关爱,很像离家少年的成长之路。

又是一年探家时,为了能陪奶奶过春节,我们选择了冬天回去,故乡的许多人都到城市中买了房,过年也不回村里了,年的味道显然少了许多,吃着没有用过农药化肥的新鲜蔬菜,甜脆多汁,满口溢香,我又想起了故乡杨梅那香甜和酸酸的味道,抬眼望去,杨梅林还在,青翠依旧。

我总归是失望的,因为没了杨梅在枝头,尽管有甜有酸,那片杨梅林只能是鲜活于我的记忆里了,让我倏忽间有了停留在儿时不要长大的想法。

然而,我知道,无论我是否停留在儿时,那些记忆中的滋味是再也无法尝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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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乡有个挺雅的别号——茅儿荡。有谚云:“茅儿荡,茅儿荡,十年就有九年荒。蛤蟆撒尿也成涝,一下大雨水汪汪。”其自然条件之恶劣是可想而知的了。可是,我家的竹园却长得十分繁茂——因为我家地势较高,更因为爷爷的悉心照料。

竹园紧依我家那座西朝东的茅屋背后,里面的竹子高大粗壮,简直像一棵棵小树。我们在几棵竹子间网上绳子,就成了一张不错的吊床。夏日的中午,我们几乎都在这种吊床上度过,而爷爷奶奶他们,则各搬一张宽条凳,在竹荫下消暑解乏。

春天,竹笋破土而出,那鲜嫩的笋子就成了我们的美味。疏笋的工作都是爷爷进行的。在爷爷的精心疏理下,竹园越发显得疏密有致,越发旺盛了。新竹蹿得很快,转眼就超过了屋脊,那曾呵护了嫩竹的竹衣自然也就掉下来。竹衣宽大而柔韧,是做斗笠的绝好材料。“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时节,村里的条条阡陌上,都会移动着一顶顶漂亮的新斗笠,为宁静恬美的乡村平添了一份靓丽。

竹园是爷爷的骄傲。竹子的用处很多。亲戚和乡邻但有用竹子之处,只要和爷爷说一声,爷爷便乐呵呵地提着那把磨得只剩一半宽的砍刀,按来人的要求砍出竹子来。园里的哪根竹子该什么时候派什么用场,爷爷早就心里有谱儿了。在我的记忆中,园里的竹子从未卖过一分钱,它们都成了一个个亲情和乡情的使者。

每有亲朋登门,就着色香味俱全的竹笋炒鸡蛋,听着竹园“沙沙”的乐音,看着窗外婆娑的竹影,闻着竹子的阵阵清香,喝着自酿的竹叶米酒,那是爷爷谈兴最浓的时候。宾主其乐融融地交谈,不时夹着爷爷爽朗的笑声,那是一幅令人心醉的风俗画。它,已经深深地印入了我的心田,融入了我的血脉。

爷爷现已过世,茅屋和竹园也早已不复存在。可是,浓浓的乡情和如饴的亲情却始终召唤着我,使我不至走得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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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读书时语文课本中总有很多鲁迅的文章,那时都觉得枯燥乏味。长大后很多年也没有再看过鲁迅的文章了。最近,女儿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下,开始看鲁迅的各种文集,《呐喊》、《朝花夕拾》、《狂人日记》等等,我也跟着重拾三十年前的课本,重新阅读了鲁迅的诸多经典文章,甚至还认真地全文摘抄了《故乡》一文。儿时大约因为年龄的关系,对这篇文章并无什么感触,甚至都不太理解文中的有些内容和词句。现在人到中年,再重新读,却觉得有很多感触和体会。

文中主要写到了两个人物,主要刻画了这两个人物的形象和性格特征:一个是少年闰土,一个是豆腐西施杨二嫂。闰土是鲁迅儿时要好的伙伴,也是鲁迅家的长工的儿子。他们俩第一次见面时,闰土“紫红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脖子上挂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通过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一个活泼灵动的乡村男孩就跃然纸上。闰土给鲁迅讲了很多好玩的事情,比如海边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贝壳,比如怎样在西瓜地里逮猹这种动物,比如怎样在雪地里捕鸟,等等。总之,闰土懂得很多鲁迅不懂得的有趣好玩的事,两个少年之间建立了纯洁无暇的友谊。

后来,长大了,两人有了各自的生活,鲁迅离开家乡出来读书求学,后来又到日本仙台学医,再后来又回到北平生活。而闰土一直呆在绍兴老家,在海边种地,两人就再没有联系了。再见面已是三十年后。三十年后,鲁迅回到老家卖祖屋,这才又见到了闰土。

此时的闰土已是一个沧桑憔悴的中年人,“脸色变作灰黄,眼睛周围都是很深的皱纹,手冻得裂开了,仿佛松树皮一样。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一件薄棉衣,在寒冬中瑟缩发抖”。这一段外貌描写,与少年时代的闰土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这都是那时封建的旧中国旧社会,萧条贫瘠的中国农村,经济上的贫困和压力带给无数个闰土一样的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折磨和压迫啊!

而且见到鲁迅,闰土不再像以前亲密无间地叫“迅哥儿”,而是分明地恭敬地喊着“老爷”。这一声“老爷”,让鲁迅顿时感到他和闰土之间筑起了一条深深的鸿沟,不可跨越。早年儿时那情真意切的友谊早已变淡,取而代之的是隔阂、生分以及不同阶级阶层之间的身份地位差距。毕竟鲁迅家是大户人家,闰土家是长工。

看到这里,不禁让我感到现实社会的无情和残酷,贫和富的差距,阶层阶级的差异,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礼仪和无形的阻碍,这些会把儿时纯真的童心磨灭,会拉开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让人在世俗的世界里,在各自被安排好的轨道里生活,闰土失去了从前的纯真和浪漫,被尊卑和主仆的观念以及封建礼教侵蚀得迟钝麻木,原本可爱的小闰土变成了一个卑躬屈膝的“木偶人”,着实令人悲哀。这一切,鲁迅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故乡》里的第二个主要刻画的人物是鲁迅的隔壁豆腐坊的邻居,豆腐西施杨二嫂。她原本也是一个可爱的俏皮的没有心机的女子,但是三十年后,当鲁迅再次见到她时,她却变成了一个家长里短的、圆滑的、贪图小便宜的、庸俗不堪的俗气女子,从“珍珠”变成了“鱼眼睛”。为什么会这样?我想这很大程度都是那个黑暗的人吃人的封建旧社会所造成的。多少个像杨二嫂一样的可怜可悲的女子,被旧中国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得叫苦不迭,而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不仁,人们的心灵都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如果那个社会不男尊女卑,女子不用三从四德,如果女子也可以拥有和男子一样的受教育的读书的权利,如果杨二嫂也可以进私塾念书,也可以出来求学,甚至留洋,见世面,而不是一辈子局限于那一个从未踏出过半步的落后的小村庄,我想,有了阅历的丰富,精神的丰盈,心态的平和,她是怎么也不会从一个善良可爱的女子变成一个贪婪麻木尖酸刻薄的庸俗女子的。

三十年后,重读大师的作品,重温经典,让我慨然,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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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个很温暖的成语,叫落叶归根。漂泊了一生的人,到了垂暮之年,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过那种享乐于田园生活的恬淡、闲适生活,是有多少人求之而不得的啊。就像作者,自此一别,已是一生。就像无根的浮萍,就算再自由,能游遍千山万水,也始终没有一个最终的归宿,能让他由身到心安定下来。

“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那了无生气,死气沉沉的,是他牵挂了几十年的故乡么?那在远离家乡的日子里,支撑着他的,对故乡的思念,丝丝温热的牵挂,被那阴冷的风一吹,便渐渐冷下去,一点一点断开,最终断成毫无关系的两半。在风下飘摇着。苍黄的天,向老人惨淡的脸色,静静地,冷酷的,束手无策地,看着村庄,一点一点的变得萧瑟。岁月最绝望之处,也就在于看着自己最牵挂的东西,一点一点在眼前衰老下去,了无声息,以至于人们发现不了。当时间将发梢染上已成淡淡的白色时,记忆中的乐土,却再也回不去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但总觉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子里回旋,吐不出口去。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表情,动着嘴唇,却没有做声。”欢喜和凄凉这两个词用得真是好,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人站在面前,却相顾无言。当初儿时的单纯的快乐,已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欢喜的是再一次相见,凄凉的也是再一次相见。那么多年的疏离,身份的变化思想的差异,已形成一道厚厚的透明屏障,虽是看不见却也确实挡在二人之间。对方已不再是那个阳光快乐的少年,而

自己也不再是那家境殷实的少爷。这时想起来,他们的回忆那么单薄,仅仅几次见面,却因向往彼此的生活而被牵绊住。那种伸出手,挽不住的美好,就这样溶入岁月的洪流。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渐渐远离了我……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我知道我在走我的路。”少年时的闰土,中年时的闰土,美丽的杨二嫂,尖酸的杨二嫂,故乡的老屋,统统远离了他。这缘分已随着渐行渐远的路,流水,慢慢逝去。如一根本已淡淡牵持着的线,被这岁月,慢慢磨断,只剩下了断了的支离破碎,在两端摇晃,在不能安定,再不能相遇。他还得写他的文章,激国人的愤慨,等回到北京,这牵持就真的断了吧,他还得走他的路。他背负着,不仅仅是他自己的责任,还有唤醒国民的义务。这条路,尚未有人去开辟,只能由他去开辟,两旁的荆棘再次人,也得走下去。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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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

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

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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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读高晓松的《如丧》到读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应该是可以理解的,高晓松深受这本书的影响,也是太合麦田的名字由来,因此在晓松的强烈推荐下,我也拜读了,被这个霍尔顿考尔菲尔德这个主人公折腾的五迷三道。

整部书都是在写霍尔顿被西潘学校开除后离开学校而不想回家这几天内发生的各种无聊、买醉、无意义的生活,不过话说回来,谁没有那段迷茫期呢?重要的是,霍尔顿去见了2个对他有深远意义影响的人,改变了他的想法,把他从毁灭的深渊中拽了回来。

一位是他的中学语文老师,他启发了他理解自己的思想。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告诉霍尔登,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个理由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个理由谦卑地活着。这句话用在霍尔顿身上非常贴切。

霍尔顿厌倦他的学校,厌倦他的老师,厌倦他的同学,厌倦一切,觉得他们是那么的装模作样,觉得他们都是虚伪的,虚伪的聊天,虚伪的打招呼,因此他对学***起兴趣,对他人提不起兴趣,他就要这么逃离这个世界,去做他唯一想做的事情。我将站在断崖的边缘。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一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如果他们不看方向,我就得从某个地方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

另一个是他喜欢的可爱的妹妹菲比。我想如果你读这本书,你也会喜欢这个奇怪的小女孩。她非常可爱,可以和霍尔顿交流。

这个小丫头听了霍尔顿对人生的厌倦以后,问了一个一针见血的问题你什么都不喜欢,有一件你喜欢的事情吗?。当霍尔顿决定离家出走,在离家出走前来看她时,她做出了大胆的举动,这也救了霍尔顿。我为这个小女孩的不寻常感到惋惜。

霍尔顿的心还不错,所以他得到了老师的一些偏爱。他看不弃这个世界,因为他看到了这个世界的虚伪,但也有光明的一面,就像他看到的两个纯洁的修女。当我们处于青春期时,我们都会遇到这种问题。我们觉得别人甚至自己的亲人都虚伪可怜,但总有一些东西可以帮助我们成长,让我知道的更深,成长的更好,更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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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本,拧开笔盖,为的是抒发内心的情感。

被学校开除了的霍尔顿,为了不让父母知道,游走在外,无所事事,碌碌无为。仅仅为了向父母隐瞒。在这期间,他的所作所为在别人的眼里简直就是个痞子,是个流氓。而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不妥。

但是,他确确实实那样做了。更多的,其实是一种身不由己的无奈和对这个虚伪世界的厌倦。他根本就不喜欢女友萨丽的虚情假意,可却为他的美貌所迷恋。

他这样身不由己的存在,是实质性的错误,也是造成他的最终选择反叛守望的罪魁祸首。

事实上,霍尔顿也只是个孩子,仅此而已,渴望真情能够给予他温暖。而当他发现现实并非他所期待的那样的时候,他选择了去温暖他人,那个修女,那个穷学生,她的妹妹,年幼的妹妹菲比。他会特意去为她买唱片,虽然最终被压成了碎片;他会送给她自己那顶心爱的红色猎人帽,哪怕它的价值是一块钱。

而他的妹妹,那个淳朴的、那个天真的,那个足以推开霍尔顿生命中一切阴霾的小女孩,也会愿意把自己过圣诞节的钱借给哥哥。霍尔顿也会千方百计把钱还给妹妹。就算自己再怎么舍不得,也会拒绝妹妹与自己同行。

他最终的理智见证了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的伟大力量,无论他的所作所为有多么令人厌恶。或许就是这个选择让霍尔顿失掉了所有的力气,他才会这样想:

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惟一真正想当的。

他真正守望着的却远非如此。

塞林格笔下的那个霍尔顿满口脏话秽语,行为轻浮、拖沓,但他骨子里却是一个宁静、纯真的孩子。他仅仅是一只迷途的羔羊。只不过可悲的是没有人将他领上正途。

拧紧笔盖,为的是平息我波澜起伏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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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去书店,我迷上了一本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名著,当时我在翻看这本薄薄的书时,我并没有想到这本书能给我带来前所未有的震撼,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很值得我们去回味并加以细细的品读。

书中大致描写了五十年代在美国一个名叫霍尔顿的年轻人,他是过着浑浑噩噩每天不知道未来在哪的生活。因为当时二战刚离开没多久,并且接着又是冷战的开始,很是混乱,一方面是因为当时的科技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提高,而另一方面,人们意志都比较消沉没斗志,更没有所谓的自己的理想,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在他心底,看得出来一直还存有美丽而又看上去不切实际的理想做一个麦田守望者。

当今我们处在的这个时代正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一切都变化着。我觉得这和书中描写的那个时期非常相像。随着社会变化的多样性,迷茫和消沉的情绪慢慢填满了我们的内心,我们好像也在逐渐遗忘了我们最初的理想,渐渐地没有了最开始对生活和工作的热情,变的消沉。

还好这本书及时的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从现在开始重新拾起我们最开始的理想和梦想,我们要努力去做一个有抱负有美好愿望的好青年。因为假如我们没有霍尔顿那样纯洁的纯粹的理想,那我们也许就会一直消沉下去,人心中只要有了那份纯洁而高尚的理想,才能给我们迷茫的人生指一盏明灯并指引我们不断地走向自己心中的目的地,这份理想可以到我们去飞过黑暗,走向光明。现在的我们,人生才刚刚开始并且正向更好的方向走着,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甚至会迷失,但一切不过都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要有理想。

是的,我觉得你只要有理想就会有希望和你想要的未来,你的明天会更美好更辉煌更绚烂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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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 《故乡》反映情的是农民的生活,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破败的图景。

少年时代的闰土是一个纯真可爱而且聪明能干,心中还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的小孩,也是鲁迅心中的传奇人物。但当第二次见到闰土已是十年后。虽然鲁迅先生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他这记忆上的闰土了。闰土的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谁都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的脸上尽是沧桑。他变了,他头上是一顶破旧的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鲁迅先生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十年里,闰土变了好多,确切说是变老了,可见这十年里吃了不少苦,他变的陌生。

在见到闰土时,鲁迅先生儿时的记忆突然苏醒,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鲁迅先生真想和他亲热地叙叙旧,但是却像有什么挡着似的。这一刻他等了很久!终于,闰土的态度恭敬起来了,“老爷!”他吐出这两个字不禁让鲁迅一阵心寒,两人间其实早已隔了一层可悲的墙了,这是“上等人”与“下等人”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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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接触《故乡》这篇文章应该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个时候只是节选了其中的一段《闰土》,读第一段闰土刺猹的情景时,脑子里就真的浮现出来一个少年在月光下看瓜的情景,浮现出来的那个画面是能动的,觉得那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少年,当时觉得那是无比快乐的生活。

对于“我”看到的“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记忆犹新,有一种被关在监狱里的感觉。小的时候我也是用闰土一样的方法捕鸟的,不过只有麻雀,而不会有什么稻鸡,角鸡,鹁鸪,蓝背……于是我也很羡慕闰土。因为其中的一些段落是需要背诵的,还有其中的一些重点句子是要有他的深意的,然后语文老师就把他的意思写下来,这些重点词句的深意最多的竟然有百十来字,我们每个人都抄了去背,其中就有“四角的天空”这一段的含义,所以记忆深刻。

那个时候我们班分了8各小组,我还是一个小组长,负责这一个小组的背诵任务,我记得一个同学背“闰土”的一些深意一直背不下来,天都快黑了,还是背不下来,我也替他着急,因为当时老师也还在办公室,要检查的,背不下来不让走的,那个语文老师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中年男子,刚上六年级的时候教我们数学,教的极好,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教我们语文了,教的也是极好,现在好像已经是校长了。

最后终于在我的一再提醒下他终于结结巴巴的背下来了,我大着胆子去跟老师说他背下来了,老师竟然没有检查,就说:那就走吧。大概老师也是看天太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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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故乡》读后感精选<\/h2>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篇2:《故乡》读后感<\/h2>

“一本书,让我看到一个智者,一个诗人,一个良心,一个浪漫而冷漠的当代人……”这是学者吴三民对王开岭的评价。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王开岭的《每一个故乡都已逝去》。

王开岭的作品,带着些许悲伤,叹息着,呼唤着世间或心中的食物。我心中留下的是那片白雪公主,这曾经是雪中常见和普通的东西,但近年来却不见踪影。小块,晶莹纯净的白色雪花,带来了一种摄人心魄的美。当我看到雪的时候,我经常手里拿着一块,看着它。每一片雪花都是不同的。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雪花。我迷恋他们独特的美丽。每次下雪后,我都会在白雪覆盖的天地里蹦蹦跳跳。我会用一只手托起雪,把它揉成一个球,看着它由软变硬,在一个白雪皑皑的世界里玩耍。然而,它现在只存在于梦里。人类肆意破坏了环境。简单的美不再存在,真遗憾。

总的来说,雪正在消失很多。比如纯真。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总是和我的朋友们一起玩耍和比赛。在家里,通常很难平静下来。一次,一次,一次,一次,另一次,我一吃完,它就更像一个从弦上拔出的箭。我冲刺跑了出去。那时,我想带着自由飞翔的雄鹰飞到我的世界。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外面很开心,所以我拒绝回去。天空中的星星一颗接一颗地眨着眼睛。我撅着嘴,不想回去。我和我的朋友聊了一会儿,玩了一会儿。时间很快消失了,我正要回家。然而,我不知道我还在玩的食物的味道。我总是要等半个小时才能回家。当我到家时,我仍然期待着明天早点来。那时,我住在外面,但我很开心。

现在我被锁在这个笼子里,只有电子产品相伴,只有无尽的孤独。在这一刻,我开始怀念小时候自由和纯真的日子。现在我盯着手机,一整天就这样过去了。我现在恨我自己,想出去玩,但是我再也不能收集它们了。我带着苦涩的微笑。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父亲:为什么现在只有几颗星星?我父亲回忆道:“因为污染严重,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天空布满了星星,没有灯,但是星星足以照亮一整天...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对那个时代充满了好奇。在我心里,我一直相信有一天我会看到如此壮丽的景象。但是现在这些东西都消失了,那种壮丽的景色只能在梦里看到。我为现在的时代感到难过,希望将来能看到这美丽的风景。我在心里祈祷。

人们已经走了很长的路,但是他们不能忘记最初的意图。雪是美丽的,但是它不能像这样融化。让我们珍惜内心的柔软,它会慢慢消失。

篇3:《故乡》读后感<\/h2>

蜗牛背着重重的壳,一步步向上爬,蝴蝶破茧而出,一扇一扇飞向花丛,雏鹰经过无数次的试飞终于飞向蓝天,敢于追梦,敢于奋斗,都是生命最精彩的瞬间,《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同样讲述了一个叫比利的男孩追梦的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在奥沙克区一个叫比利的男孩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历时两年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拥有两只猎犬。从此他们形影不离,并肩作战,赢得了大赛的冠军,最后他的两只猎犬为了救比利,死在了山狮锋利的爪下,那两只猎狗的墓间,长出了一丛绚烂的红色羊齿草。

这是一个感人而励志的故事,小主人公为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他为了实现买到两只猎犬的梦想,一个十一岁的孩子,用了整整两年时间不停劳作,双脚划出血淋淋的伤痕他不顾。当每次只能收入一、两美分时,他没有因为距离目标遥远而放弃。因为他有坚定的信念,他要得到两只猎后终最后终于攒够五十美元的时候,他捧着钱罐流着泪,把钱数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正如文中爷爷说的:“”这是用诚实工作换来的钱。”此时我的泪水也夺眶而出,不禁为比利感到高兴。是的,我们要靠自己的双手,辛勤的劳动去创造生活。有梦想,去坚持,跌倒了爬起来,只有坚持下去,才会有实现梦想的可能。“我们命定的目标和道路,不是享乐,也不是受苦,而是行动,在每个明天要比今天前进一步。”亨利。沃兹沃斯的这句话正诠释了比利的精神。

读着比利的故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记得打乒乓球的时候,打了一盆又盆球,浑身酸痛,手臂发麻。我一次又一次的对自己说太不容易了,我要放弃。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不禁问自己,我难道不应该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吗?打乒乓球还能比比利的两年辛苦劳作更累吗?我和比利可是同龄人啊。是啊,我应该向比利一样。不轻言放弃。为了自己的乒乓球梦,我应该勤学苦练。草木不经霜雪,则生意不固。吾人不经忧患,则德惠不成。我不禁在心里对自己呐喊:加油,健丞,像比利一样逆风飞翔。

莎士比亚说:在生命的颠沛流离中,最容易看出一个人的气节。我们这一生,并不止于生于渺小与等待死亡,而应该向苔花学习,哪怕如米粒一样微小,在春风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依然像美丽高贵的牡丹一样,大胆自豪地盛开。

当我合上这本书,我的眼睛控制不住地湿润了。比利、老安、小丹在树林中猎浣熊的情景在我脑海中像放电影一样一遍遍回放。当面对五十美元巨款。比利那句:不管怎样,我一定要想出办法。也一遍遍在我耳边回响。当我读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那一株红色羊齿草永远刻在老的记忆之中。

篇4:《故乡》读后感<\/h2>

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们眼中忠诚善良的体现!” 也许是因为我是只狗。 我总是喜欢关于狗的书。 无论是莱西,还是沈石溪的第七只猎犬,都对我很有吸引力。 但对我来说最难忘的是美国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红雷摩斯之家“!

整个故事很精彩,很感人,我一遍又一遍地读了四五遍,但还是读不够。每次我读的时候,它似乎都深入到主人公的内心,我从不觉得无聊。它像磁铁一样吸住了我。

虽然故事很简单,但情节有起伏。小文的主角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对心爱的猎犬。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他的愿望,生死结下的友谊与狗,所以我的感觉是,为了比利的片段得到两个猎狗和精力。只有一岁的孩子,没有任何放弃,坚持的毅力深深打动了我!由于一个偶然的河流的机会比利拿了一本杂志,里面有卖猎犬广告,所以比利决定攒钱给自己买的狗,不要依赖父母。比利每天早早起床挖野菜,摘黑莓的水果,用扑兽夹捕捉野兔的开始,我们将出售他们零碎河边钓鱼的人,赚了几毛钱一天,从$ 50目标,只是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它已经让比利坚持了下来。两年之久,他收集愿意给老聃和安迪的$ 50的最后一篇文章作为补偿。我被比利坚持震惊的信念!

想想我们自己,两年学习时间就是不知道问题做了一个多少学生半途而废的事情。另外我也折服于老丹和小安的对主人的忠诚与奋不顾身。回想小猎犬领回来的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环境保护发展自己孩子心爱的猎犬,比利舍身保护了一对猎犬。渐渐地比利和小猎犬之间有着一种深深的情感,三人开始慢慢就会变得生活形影不离。一次次进行危险的经历,使得企业他们的感情的人越来越多越深。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社会狩猎中,比利又遇到了非常可怕的山狮。在这危在旦夕的时刻,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国家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作为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特别是老丹为了能够保护以及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中,耳朵被撕的一条重要一条,骨头纷纷通过露出。最后导致失血过多,失去人民生命。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最后两个小猎犬失去了生命拯救他的主人的生命,主返回多年的救命之恩的数量。不久,两个小坟成长朱红色蕨类植物。天使只能播种传奇蕨草的种子,这是否给了天使比利的礼物......

合上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让我学会了很多做人要忠诚,做事要坚持,面对社会生活要更加需要勇敢。只要学生自己有追求和实现梦想,通过不断努力发展必然会影响呈现一个灿烂的美景。对待朋友,家人要真诚。我心中默默许愿希望这些红色羊齿草永存,常伴我们可以左右!

篇5:《故乡》读后感<\/h2>

最近很忙碌,我慢慢地开始有些厌倦生活。于是我走进图书馆,慢慢把心沉静下来,拿起最心爱的散文,突然想起老师说的散文有“形散神不散”的精髓,我就找了一篇季羡林的《故乡的二月兰》,无心的翻阅却使我找到了生活的凉茶,我喝着,品着,二月兰的芬芳竟然让我重新看到了一线生活的曙光。

在介绍这篇文章之前,我得介绍文章的作者。

这篇文章选自季羡林的《怀旧集》,作于1993年。季羡林是一位国学大师,曾被看作是“老生派”散文的代表之一。

《故乡的二月兰》是季羡林先生的托物寄情之作。先生以他豁朗明达的心胸、平朴简约的文笔,给读者讲述了一个洋溢着淡淡二月兰花香的人生历程故事。

本文主要通过作者回忆一些与二月兰的人和事,抒发了作者对自己失去的亲人的无限怀念之情,也表达了作者在逆境中笑对人生冷暖,生活中体验悲欢真情的人生感悟。作者用拟人、夸张和摹色手法,描写了二月兰随着春风的召唤,兀自淋漓尽致的怒放,紫气直冲云霄。它坚强地开着,不管世事变迁如何,一如既往地在春风招摇中笑对人世沉浮。二月兰的一“怒”,紫气冲云霄,一切顺其自然,应该开时,它们就开;该消失时,它们就消失,没有所谓的悲和喜……然而,移花于情,作者的记忆开始打开。

天地虽宽,阳光虽普照,作者却依然感到无边的寂寥与凄凉。二月兰的顺其自然,泰然处之的性格,与作者的处境形成鲜明的对比。花倒是能笑对春风,而作为人呢?于是结尾有“我问三十多年来亲眼目睹我这些悲欢离合的二月兰,她也沉默不语,兀自万朵怒放,笑对春风,紫气直冲霄汉。”又是作者对二月兰这一形象的提炼,达到了顶峰。在生命的逆境中,身边的事物慢慢消逝,亲人的离去,导致作者对人生悲欢离合的思考:悲中有欢,欢中有悲,悲欢交织难辨。文章以二月兰贯穿全文,反复描写二月兰,强化了感情,表现了二月兰在逆境中巍然屹立,一切顺其自然,遇事泰然处之的品质和寄托了作者的理想人格和提醒人们体验悲欢离合的人生境界。

读完此篇,我沉思了很久。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青年,情绪大起大落,面对人生的跌宕起伏更是虚弱得像一根墙头草,没有毅力,没有理想,甚至随波逐流,人云亦云。我们为何就不能像作者笔下的二月兰一样,不管外界如何,我们都活出自己的个性,用坚强的意志笑对人生起伏。而当我们在社会的逆境中无法逆流之上的时候,我们可以回到家,去寻找一份温情,去修补自己脱落的羽翼,待一切都准备就绪时,我们就可以像二月兰一样,一怒冲霄汉,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篇6: 《故乡》读后感<\/h2>

《故乡的那一缕缕炊烟》是我的班主任顾启淋的原创之作。有这样的作家老师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幸运。一听书名就能让你遥望到心中的故乡,那个需要长途跋涉坐很久很久的车,走很长很长的路方能达到的终点。升起炊烟的亲人一直在那等待着我的归来。

我的故乡在江西上饶,那是个物资丰富的地方。物美,景美,人也美。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那片油菜花,每年春节回家的路上,总能透过车窗看见一片又一片的油菜花。远远的望去,似金色的麦浪,但又比麦浪更鲜更亮。春风路过菜地时,它们相互点头摇曳,让过往的行人心旷神怡。

每年回到这里我和几个表姐弟都要相约去地里拍几张与油菜花的合影,看看故乡的油菜花,不知是不经意间养成的习惯,还是一种已经融进血肉的怀念,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留恋。拍照时,镜头里湛蓝的天空上飘着洁白的云朵,映衬着下面一望无垠的油菜花海。站在花地的我此刻犹如花中仙子般,尽情呼吸着这沁人心扉的自然花香。

在花丛里穿梭玩耍的时候免不了会踩烂油菜的枝花叶,可是在故乡,没有人会恶意指责我们甚至罚款,因为故乡的人不像大城市的人那么冷漠计较。顶多有路过的大人会在田埂上吼几嗓子,就把我们这些破坏者吓得四处蹿跳不见了踪影。现在想想他们那纯朴亲切的模样,真让我后悔当时的行为。

以上的情景在《故乡的那一缕缕炊烟》中有许多许多,作者将自己在故乡的点点滴滴都用文字叙述的那么精彩生动,让我由衷敬意。这时我才感觉到有故乡的人是一个幸福的人,热爱故乡的人更是一个幸福的人。

篇7: 《故乡》读后感<\/h2>

人生就像是一块璞玉,它的价值不易被人发现,我们就像是一位雕刻家,用刻刀在这块璞玉上雕刻,用心灵去体会、去研磨,最后的作品就是我们心中的理想。这就是人生的意义与价值所在。鲁迅的作品集里,我感到的是对似水流年的追忆,有着真挚的情怀,他有着无奈的感伤,有看心酸的感触。在他回快的时候,也许会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也许会感到些许的酸楚涌上心头,但只要读懂了鲁迅先生的理想,他的新希望,就感到有一股泌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那是他对理想的执著。

“我”回故乡后,故乡的一系列变化,杨二嫂、闰土 都变得陌生,使文章有一层离愁别绪。现实总是那么残酷,贫富悬殊,人与人距离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无情地一点一点地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这是鲁迅的深,为何人们要被世俗的尘埃所蒙蔽?为何人与人之间要有这般的厚障壁、隔阂?鲁迅在渴望,在呼喊:“一轮金黄的明月”“碧绿的沙地”,希望改造旧社会,创建新生活。在浮世曲折沧桑的变化,流水之畔,红尘滚滚,鲁迅带着他的新希望缓缓走来,轧实了革命的道路。

鲁迅在他的寻梦路上埋头前进,只是向前、向前,向着自己的理想,自己的信念,去努力,去奋斗。汪国真说:“我不去想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在我的人生中,我也应该有自己的理想,不去计划得失,把我的汗,我的泪作为刻刀,用毕生的心血去雕刻理想,在人生这块璞玉上细细雕刻,让理想变为一块能开出绚烂花朵,绽放出迷人光彩的羊脂白玉。

篇8:故乡读后感<\/h2>

「水是故鄉甜」是琦君女士最新的散文集,收在此書的絕大多數 篇章,在第 一次見諸報端時我即已讀過。然而雖書結集後我又反覆讀了數遍,想為文一抒讀 後感卻又費思量。原因無他,要談琦君的作品,我幾乎不能避開別人早發表過的 論點。

在印象中,名家如夏志清、楊牧、彭歌、思果、隱地、歐陽子、鄭明㊣等均 曾公開肯定琦君在散文上的成就,一般讀者以行動支持,使琦君的書成為書籍市 場上的「金字招牌」,更不在話下。即連我自己,在請朋友雅媛幫我剪貼之際, 重新檢視發表過的評論文字,就發現我談過她三本書--「留予他年說夢痕」、 「母心似天空」和「燈景舊情懷」。因為,析論「水是故鄉甜」這本琦君出國後 出版的散文集,我想用縱觀列論的方式,而不是逐篇零碎提出意見。

首先談形式方面,形式包括對篇幅長短的控制和文字的舖陳。

「水是故鄉甜」全日約十萬字,收文三十二篇,平均每篇三千餘字。琦君曾 向我說,對一篇散文而言,三千字上下是最合理的長度;她本身是這個理論的實 行者。當然,許多人會說,文章重要的是內容的好壞,而不在於字數的多寡。可 是一篇散文要合乎藝術水準,先決條件為材料的取捨,一味強調精練,有時反給 人「意猶未盡」之感,懸河倒瀉式的洋洋揮灑難免流於散漫。琦君嚴格掌握作品 的長度,行止自然如流水行雲,既不故意濃縮而現晦澀,亦不胡亂「摻水」使內 容淡而無味,完整和恰到好處,是她每篇作品的共同特點。

在當今作家中,國學根柢像琦君這麼厚實的並不多。難得的是琦君的文字是 圓熟純淨的白話,她沒有賣弄學問大掉書袋的毛病,她適當的引用詩詞,作用是 使情思有所轉折,而非故示典雅;她避免某些女作家容易犯的,極力詞藻的堆砌 ,字裡行間濃烈散發「閨閣體」的氣息,簡潔、樸實、準確,琦君文字的境界是 「豪華落盡見真淳」。

平心說,琦君的素材對讀者而言並不陌生,甚至是琦君作品最受喜愛的理由 。但琦君之所以為琦君,是同樣的人、景物,每次出現都有不同的角度,給讀者 新的啟示和感悟。

就如同由大陸來台的其他前輩作家一樣,琦君帶出來的記憶,轉變成揮之不 去的鄉愁。然她的排遣方法,是復活一個典型農業社會,那業已消失的世界,儘 管這個世界和我们有著時空上的距離,但無損於我们的嚮往與感動。

回憶充滿溫馨,也難掩惆悵。可是琦君對舊時風物故時情的感懷,從沒有達 於哀傷的程度,她會適時再把大家帶回現實來,肯定目前所擁有的。由新懷舊, 再自舊返新,以致自由出入於現在與過去之間,令琦君的作品永遠有舊命維新的 意義。

多少和琦君同年歲的作家,他们多回顧少前瞻,為排遣鄉愁而把自己情感逼 進死胡同,連帶也使自己的創作生命早按上休止符;有幾多以新說自許的年輕寫 作者,也成天鄉愁掛在嘴邊,但那個鄉愁所代表的年代,他们沒生活過,不落實 的描寫,作品裡刻意強調的鄉愁是「象牙塔內的鄉愁」,當然不能普遍引起讀者 的感應和共鳴。

典型琦君的散文,常敘事兼以描人再加抒情,綿密中有變化,其懷舊的文章 可為代表。但琦君作品的迷人處不僅於此,如「水是故鄉甜」書內,「兒時不再 」的不失赤子之心,「一望無『牙』」、「藥不離身」自我調侃的幽默,以誠懇 溫厚的態度推介其他作家的作品(詹悟「母親的夢」、林武憲「我愛ㄅㄆㄇ」、 簡宛「葉歸何處」),在在都顯示琦君胸襟的寬博與豁達。

此外,也因為作家多情、敏銳、善感的個性,琦君毫無矯飾在筆下透露,她 對過世父母親人的懷念,對兒子丈夫的掛心,甚至念念不忘和自己相處過的各種 大大小小動物,及任何一草一木,可說珍惜寶愛一切人間的有緣。

寫了那麼多書,琦君沒有塑造過十惡不赦的壞人,更從未劍拔弩張攻擊過任 何人,對人世她有著睿智的了解,對芸芸眾生,她充滿愛和同情。

時局如此艱難,世路這樣坎坷,我们慶幸有琦君這樣的寫作者,作品秉持佛 家大慈大悲的襟懷,叫我们能忍受一切灰暗和挫折!

篇9:《故乡》读后感<\/h2>

观看生本课堂教学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 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

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习是十分认真的,故乡的芦苇读后感。

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平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篇10:故乡读后感<\/h2>

家乡变了有一天,我突然心血来潮地想听听外婆小时候的故事,便说:“我小时候啊,可不像你们现在这么快活,那时候啊,可不像当初吃得饱穿得暖的,只有有口饭吃就已经很不错了,哪像当初啊,你们不仅吃得饱穿得暖,还有零食吃,还有电视看,家家户户都有电脑,那时候啊,这货色咱们哪有啊。”说完,外婆叹了口气,估计是在回想从前吧。听了外婆这番话,我有很深的感触,我忽然觉得这多少十年,变革真大啊,从吃不饱穿不暖到吃得饱穿得暖;从没电脑到有电脑;从没钱买电视到有钱买电视。我想,我是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是不是太浪费粮食了?是不是……

篇11:故乡读后感<\/h2>

故乡读后感

六年级读后感题目:《故乡》读后感600字。鲁迅先生的这篇《故乡》读后感作文,我觉得表达更多是一种悲凉、无奈的思想。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题目:“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题目:“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题目: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篇12:故乡读后感<\/h2>

到这篇文章已经感受到读后感的笔记与运笔书写的认真程度会影响思路,这也就是说读书写字是两个基本点,书中的意境与自己的价值观是两个基本点,这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

文中第一段对故乡和家乡的区分给了我这样笨嘴拙舌的人一个新的说辞,我的确遇到别人问我老家是哪的,脑子里词汇少,而且也不想费口舌就直接说住址,有时候会看看对方是哪的人好,确定一下范围,但是最终还是不想多费口舌。

对芥菜的描写引经据典价值多样,但似乎故乡的人不太加以利用,只是采取食用。

黄花麦果和紫云英都与祭祀有关,黄花麦果,可做成糕点,小孩们特别喜欢。在北京的家乡也有售卖,但没有作者故乡儿时的味道了。

紫云英价值多样,却是一种被见识的植物,作者引用了日本的经典“在女人里边,不曾采过紫云英的恐怕未必有吧”这个里边的女人说的是日本的女人吗?

现在城区里的野菜都长在公园里吧,可以在生长的季节里采点做包子馅烙个糊饼之类的。

篇13:故乡读后感<\/h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鲁迅的文章――《故乡》。鲁迅是我最喜欢的的作家之一,他是一名文学才子,但是他在《故乡》这本书里我没看到像鲁迅别的文章一样特别优美的语言。但是在这里我看到了,鲁迅发自内心的那种淳朴的语言。而且这里面还有人人都知道的《阿Q 正传》,还有家喻户晓的《孔乙己》。

用了两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我读的很快,因为我每读一句就迫不及待的想继续下面的文章。鲁迅那种淳朴的语言让读者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很想读这篇文章。不仅是因为鲁迅那淳朴的语言,还以为这里有能让大家很感动的故事,有鲁讯小时候的回忆。

这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阿长与《山海经》。因为里面的故事颇为感人。因为她黄胖而矮所以大家叫她阿长。阿长是鲁迅家的保姆。她每时每刻都在教导着鲁迅。教鲁迅基本礼貌,而且还教会了鲁迅要节约粮食,还给鲁迅买书看

我喜欢鲁迅淳朴的语言,喜欢鲁迅家的保姆阿长,喜欢鲁迅的感人故事,喜欢鲁迅那快乐的童年!

篇14:《故乡》读后感<\/h2>

故乡美丽幽静的环境,让一些远离故乡的人十分怀念。我的故乡十分幽静,在河中长满了芦苇。在别人的眼中我的故乡可能是一个破烂的农村山野,可是在我的眼中我的故乡,非常美丽,到处洋溢着欢声笑语、充满了温暖。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读后感《故乡的芦苇读后感》。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作者在文中这样描写芦苇:对于故乡的农民来说,他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席、苇帘子。用芦苇盖得房子,冬暖夏凉;每年春节,给孩子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以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花着特有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甜又脆,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

芦苇的用处极其的多,而且它对于人类的生活非常有用,希望大家可以保护芦苇、不乱折损芦苇。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于我们大家,非常重要,一定不要折损它。

篇15:《故乡》读后感<\/h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书中主要讲了一位小男孩比利攒了两年的钱,买回了两只猎犬。两只猎犬忠诚地陪伴比利捕捉浣熊,并在比赛中获得了胜利。可在一次捕捉中,他们遭遇到一只山狮的攻击,老丹为保护比利而死亡,而小安也因此伤心过度而死去。

其中,两条猎狗间的真情深深地感动了我。当老丹为保护比利而失去生命后,它的同伴小安很伤心。小安每天不吃不喝,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前。

老丹与小安之间真挚的感情,让我不禁想起了我家刚养不久的两只小鸭子。不久前,我兴致勃勃地拿着饭去喂我小鸭子,我刚打开门,可我看到眼前的一幕,我惊呆了!其中一只小鸭居然闭着双眼平躺在地,我赶忙过去,轻轻地用双手将它托起,它竟然一动不动。那一刻我才明白,它死了!另外一只小鸭放声大叫,一直啄我的脚,似乎像多看看对方,我吓得把已经死了的小鸭放在地上,另一只鸭子则不停地“嘎嘎嘎”叫着它,并用那长长的嘴巴不停地安抚着躺在地上的冰冷躯体,我拿着米饭放在它面前,它却不为所动,站在那一动不动,也不吃。忽然,它用嘴夹着一颗米饭,放在已死了的小鸭的面前。从那时起,它每天不吃不喝,一直蹲在已死了的小鸭曾经躺着的地面,似乎在等待着同伴的回来。我惊讶于这两只鸭子间的真情,它们固然不是人,却有着与人类同样赤诚的心。

动物之间的感情,远远胜过了人类。我们也要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它们,尊重这看似弱小的生命。

篇16:《故乡》读后感<\/h2>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

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 故乡的麦田读后感 ⬔

故乡读后感篇1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故乡读后感篇2

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但是,时过境迁,当年的情景不会再现,我只能通过想象来再现,总是不那么真切,但少年是的闰土与迅哥儿之间的对话和关系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让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感情如洪水一般涌来,少年时的闰土虽然家境贫寒,要干许多活,可是他是快乐的,是自由的,是海边的精灵,大地的宠儿,他亲近自然,感受生活,乐观积极,他少年时的种种令我羡慕不已。在看看迅哥儿,尽管生活在大户人家,生活条件要比闰土好很多,但他并不快乐。为什么则大概是那害人的“之乎者也”吧现在的我们境况与迅哥儿都像啊!有人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这并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是幸福快乐的一代。物质上的享受的条件是精神上的痛苦,面对铺天盖地的作业、试卷,我不禁茫然:路在何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

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近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

我愿痛苦早日过去,光明永照……

故乡读后感篇3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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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

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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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生活的劳累所至吧,“我”很兴奋见到了闰土,总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却“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闰土见了“我”却站住了,有些木然,脸上显出“欢喜和悲凉”,接着恭敬地叫“我”——“老爷”……而不是“迅哥儿”,“我”此时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家乡由此变得阴晦悲凉了。昔日纯朴天真的少年终不堪多子饥荒兵匪官绅的压迫而如其祖辈们一样命运悲惨了。

“老屋离我愈远了,但我却并不感到留恋”,“我”不愿留恋的是“闰土”似的乡亲要了香炉和烛台去敬奉陈腐而落后祖辈并沿袭封建祖制过着木偶似的世代辛苦而麻木的生活。朦胧中,“我”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那圆月下的少年不再是项带银圈的闰土,而是宏儿正在想念的”应该有新生活“的水生。

时间轮转到二十一世纪,我有如“我”一样的美好的少年时的回忆:放野火,打野仗,赌硬币……还有那郁荫葱茏炊烟树下的茅舍和生产队的大晒谷场上孩子们极情的追逐嬉戏,还有我常和父亲总在月高霜白的冬夜船行二十多里水路在大湖上放网捕鱼,鸡唱三轮之时,仓满船归,舟行波随……如今,我不是”我“,我却似闰土继承了我的祖业,当了一名渔夫,然而我不供奉”香炉与烛台“我不想辛苦麻木的生活,也不愿意辛苦展转而生活。我脑海里常常影现父亲因多子与世事等羁绊的人生阴影,我总在父亲的人生轨迹上抗争,我力图要开辟一条自己和路……

我不知道水生是过的一种怎样的生活,也许是”我“和我理想中的新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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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流着泪读完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充满了小男孩比利的童年回忆。

每当我看见这本书稳稳地立在书架上是,我都会不时的想起那个小男孩,想起那两只可爱、勇敢得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那时一个夏天,小男孩比利想买两条浣熊猎犬,所以就想攒钱,过了一年,他攒够了钱,就去买了两只猎犬。比利每天出去都要带上。但好景不长,一年冬天,比利带它们出去打猎遇上了山狮,老丹想都不想就冲上前去,山狮就把它给抓死了,小安慰了救老安,也死了。我想都不敢想如果我是比利,那我该多麽伤心,甚至绝食。我始终不敢相信老丹和小安的结局会是那样的凄惨,老丹为了救比利失去了生命,小安更加情深,因此也没了宝贵的生命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失去过两只小狗,一只是黄褐色的小狗叫东子,另外一只是黑色的拉布拉多叫黑贝,要知道我是多麽的爱它们啊。

读完这本书时,知道比利和我的遭遇是如此想象我不禁失声,连晚饭都不想吃了。

我哭的原因是因为三点,一是因为老丹和小安是为了主人比利而死,我非常感动;二是知道他和我的遭遇差不多,我很同情;三是看见老安和小安就想起了东子和黑贝,我很伤心。我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五只小狗;东子、黑贝、老安、小安还有小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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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爱与智慧能够创造奇迹

--------读《麦田里的老师》后感

寒假正是读书天。温暖的冬天,阳光明媚的日子,终于可以放下疲惫的身心,享受书籍的滋养。静心捧读《麦田里的老师》,拿起便不忍放下,于是一口气直至深夜读完,心中溢满的除了暖暖的感动还有对自己内心深深的叩问与自省。

曾几何时,我们面对问题学生学生束手无策时牢骚抱怨,曾几何时,我们虔诚地抱着句句在理却遥不可及的高深教育理论辗转打转。而《麦田里的老师》阿建老师如话加常般的讲述告诉我们,用一颗坚持的心灵,用爱与智慧可以创造教育的奇迹。

为人师者,为人父母,我们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孩子,对于这些所谓的“问题孩子”,我们常常更容易将焦点定格在孩子的问题行为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教或是严厉有加的批评惩罚,结果都收效甚微 。阿建老师遵循“萨提尔模式”(一个非常系统的沟通辅导模式)对于我们创建融洽师生关系、和谐亲子关系无疑打开了新的思路。

1、因为目标一致,所以携手共进。

无论孩子做什么选择,没有孩子自己想向下沉沦,他们都想成功,都想成为被爱、被接纳、有价值的人,这个目标和大人们对他的期望一致,于是,大人理所当然能够和孩子携手共进。可是,当孩子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恶作剧,或是在我们苦口婆心的耐心说教后仍旧一犯再犯的时候,我们便经常认定了这些孩子是故意而为之,是不可救药的“坏孩子”。然而,这是他们试图吸引周围人注意的一种特殊方式。

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就渴望被关注和重视。这种渴望就是“萨提尔模式”中所提及的一个人内在的“冰山”隐喻的第二的层面。作为成年人,我们往往特别关注自己内心的欲望,但我们往往把孩子的内心真实欲望作为教育的对象。

阿建老师以生动的案例告诉我们,这时候,我们的反应不应是歇斯底里的愤怒,也不应是喋喋不休的抱怨,而是理智的深呼吸,先觉察自己的内在感受,之后,与孩子进行联结“渴望”层次对话。而开启与孩子对话的诀窍,则是正向的好奇。用“我很好奇”来代替“为什么”引发和孩子思索与应答的欲望,再加以正向引导,避免矛盾与冲突的发生。

当然,对话过程中少不了“鼓励”与“赞美”。“鼓励”与“赞美”若只是从表象层次出发,会使孩子无法接受失败的结果,导致将来不敢面对真实。

二、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如果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那么如果不懂,就会伤害。这是我看完这本书后由衷的感受。阿建老师因为真正懂孩子,所以他从内心接纳了山毛榉,而这种接纳、饱含着阿建老师对于教育、对学生深沉而且博大的爱。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是的,如果阿建老师不是懂得山毛榉的孤单、痛苦、遭遇,如果不是有一颗宽容充满爱慈悲之心,倔强的“坏孩子”山毛榉何以愿意向他打开心扉,让阿建走入他尘封已久的内心世界。阿建老师用智慧的爱与爱的智慧融化问题学生心中的“冰山”。

爱和智慧是教育的核心,阿建先生深谙此道。

叩问自己,有真正读懂的孩子的内心吗?当孩子读书不认真,但孩子学***不彰,当孩子顶嘴不羁……当孩子的表现不符合我们的期待时,因为当时我们不认同孩子的行为,所以选择了不接纳的态度,导致和孩子情绪的对立,师生关系、亲子关系紧张僵持,甚至格格不入。结果,无论对孩子还是对我们自己来说,都是一种莫大的伤害。

以前,出现此类问题,总找不到问题地点在**,现在想想,如梦初醒,导致和孩子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因为大人不懂,不懂孩子的内心需要大人真诚接纳,接纳是一真正的尊重,更加是对生命的一种谅解。虽然有时我们不同意他们的行为,但一旦我们知道如何接受,我们会耐心地倾听,帮助孩子们一起澄清问题。想想一个有问题的孩子。如果他们家里没有慈爱的父母,学校没有亲密的老师,没有好同学,他们怎么能成为好孩子呢?

3、因为相信,所以等待。

有人说:“每一孩子就像一本难读的书,当我们读不懂时,不是书写得太难,而是大人没有耐心细读他们。”我们要做有足够耐心的读者,一如既往保持阅读的兴趣。

我们常常埋怨孩子浮躁,细想想,真正浮躁的是我们自己。浮躁,忘了他也是个孩子,浮躁,忘了孩子不是大人。阿建老师告诉我们:

要与孩子共同面对问题,持续陪伴孩子。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们放松或放弃是正常的,但不要责怪或愤怒地推理。否则,孩子会回复惰性,对自己失去信心。能够和孩子们在一起的动力来自于对孩子们的完全信任。

如果你想让你的孩子长大后成为什么样的人,首先,相信他能够成为那种人。如果他仍然觉得老师和父母都不相信他,他怎么能相信自己呢?

阿建老师对那个一写起作文就像烂泥趴在桌上的男孩,充满信心,静静等待,他知道在陪伴男孩成长路上的起起伏伏跌跌撞撞都是成长的必然,乃亥的改变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幸运的他遇上了懂他、爱他、信他的阿建老师,真好。男孩成了热爱生活、追求梦想的上进青年。

《麦田里的老师》让我读懂了作为麦田捕手不可或缺的爱与智慧,我似乎发现自己从未真正读懂孩子,又似乎从现在开始知道了怎样读懂得孩子,似乎以前不会做大人,现在开始,为了孩子,要做个像大人的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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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推荐这本**,当时只是简单介绍这本书书名典出于《旧约》中的《出埃及记》,意在表现农村人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艰难过程。听到他滔滔不绝,我也动心了,翻开手机便被作者朴实、风趣深深的吸引到了,如饥似渴的从上午读到黄昏,当手机显示已是最后一页时,却觉得意犹未尽,书店买来书本反复拜读。

**作者潘沈斌是河南商丘人,作家、诗人、编剧。生于1986年2月,2006至2009年,大学期间完成60万字长篇**《出麦田记》,是一个执着的文学追梦人。作者也算是我半个老乡,我的年龄比他还大几岁,**对豫东春夏麦田的描述,把我带到了童年的故乡,我仿佛可以肆意的吮吸着弥漫在空气里的油菜花、槐花、桐花花香,更有那温热之夏风送来阵阵麦香,还能隐隐听到麦田的海洋中传来同伴们的打闹嬉戏声。

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

书中的“麦田”暗指农村,“出麦田”便是指农村人想要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过程。“麦田”是一座大围城,走出农村,走出麦田成了麦田人的理想。然而,那些历经千辛万苦走出麦田的人,却找不到生命之门、灵魂之门和爱之门。他们困惑与城乡、高考与成功、爱情与事业、真诚与虚荣。

**以麦田为主线,描述三个主要特征、三个时代、三个命运。八十年代的夏念祥,他走出了麦田,实现了人生价值,却迷失了自我;九十年代的许运动最终搁浅在麦田里面,被世俗的折磨成了一个疯子;二十一世纪初的许依桐,参加高考却落榜,是想出麦田而不得,想回麦田也不得的尴尬处境。

这本书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上世纪90年代,徐克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农村人形象,他敢与与人改变。徐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不能通过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村里第一个进城打工的人,当时农村人认为进城打工等于无所事事。当大家都认为农民应该用几亩地过上平静的生活时,他第一个尝到了劳动的甜头。

后来,因为内心的正义感,他敢与与同村的**势力做斗争,与几千年来人们的刻板观念作斗争,在遭受肉体折磨之后,他遭受精神上的摧残。最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被这种无情的世俗观念逼疯了。

读这本书时,我常常被作者幽默的语言所吸引。每每读到生动又讽刺的比喻时,忍俊不禁。当我看到书中对村庄、麦田乃至村民精神状态的描述时,我仿佛回到了家乡,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场景、熟悉的故事。

我也来自农村,我是通过努力学习来到焦作的。**中主人公成长经历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看待很多问题的角度也自然而然地相近。农民贫困的生活条件,乡村朴素迷人的风景,村民从麦田出来进城的恐慌、无助、挣扎和变化,这些经历都在他们身边发生。

自己作为农村孩子走进城市之后的那种窘态,作者都写的很真实。

书最后一行小字:“一部最纯洁、最干净的当代**,与世俗无关”,起初不明白作者用意,书中满满的世俗,怎和世俗无关?当看到作者这样说:

艺术**在现实中,没有绝对意义上的虚构。我也来自麦田。不管我在城里呆多久,我的心还在麦田里徘徊。我有书中人物的生活,也有书中人物的困惑和焦虑。

《出麦田记》表达了我的理想,有很强的理想成分在里面。但又鞭挞了现实,因为我本人迄今怀揣理想在现实中挣扎。我想,这就是大多数人的写照:

头在云端,脚在泥沼。;

大概是我们向往的纯洁与干净吧?

文章来源:https://www.hc179.com/hetongfanben/927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