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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合同范本标准版

发布时间:2025-07-31

合作合同范本标准版(必备二篇)。

合作合同示范标准版 篇1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一章: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合作协议,甲方为经营方,乙方为合作方。

第二章:甲方公司的所有经济、业务和活动,必须严格遵循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并享有法律保护。

乙方应为合法的单位或个人,其职业和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

第三章: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实物设备,需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

甲方的职责:

1、向中国政府授权的机关申请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2、甲方负责公司的运营及相关事务,同时负责对乙方技术与设备的监管。

3、甲方需通知乙方有关公司的相关情况。双方应保持长久合作关系(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根据双方的协议(甲方支付培训费的50%)给予乙方。自签约之日起两年内不变,期满后可协商决定。

乙方的职责:

1、乙方负责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作,并进行日常维护,确保随时响应。如因计算机系统问题导致公司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日常管理规定。

3、乙方应维护公司的形象,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需为公司考虑,尽力为公司解决问题。

4、乙方与甲方共同承担经营中的风险。

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有违约,则需承担对方的一切损失及后果。

此合同签署后,具备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合作合同示范标准版 篇2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的

_______有限公司,依照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___,甲方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依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共同签署。

甲方与乙方(合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是引入专利技术,按照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相关设备,乙方负责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照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进行投资。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负责使用技术的全过程,确保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以提成费的方式作为补偿。

第二条: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涉及的技术术语的具体含义如下:

2.1:“产品”是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是指经过登记获得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技术,以及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是指生产、使用、维护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包括乙方目前所拥有的或未来可以获得并有权向第三方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流程、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相关信息等。

2.4:“_____”则由合同附件所列的_____为准。

2.5:“技术协助”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开发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决定。该专家的薪酬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需在双方协商的合适时间内派出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提供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的有效技术支持。合营公司应承担专家从受雇地到合营公司的差旅费用,以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和生活津贴。

2.6:“技术信息互换”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进行改进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经过改进的技术,所有权归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所列的保密条款的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准确、完整、清晰,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应为最先进的;合营公司在正确应用其技术的情况下,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及_____的使用

3.1:合营公司应按照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产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其专利、_____和技术。

3.2:未经事先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应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一致。乙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供其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产品,按合同条款规定也向乙方提供国际市场上的销售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以使乙方获得技术专利及相关权利。

3.5:合营公司在销售产品时,按照双方的协议,应标识_____,并表明该产品系按照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所有产品所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市场销售时使用其他名称和_____。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第五条:提成费

5.1:在合同有效期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支付因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所应给予的补偿费用。

5.2:根据合同及附件从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出售该产品的总净售额的__%作为提成费。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来计算。

5.3: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从接收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年,此后每年递减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准确的记录,以便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进行审计,自____年__月__日起,在合同有效期内每年每个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个季度内产品的销售数量、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款项的具体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负责财务的人员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款项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根据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升公司员工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为合营公司选拔的员工提供以下技术范围的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及使用;______加工生产及相关工厂实习;其他技术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决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该产品无关的任何培训,也不提供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项目的培训。

6.4:培训的参与人数、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的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共同商定。

6.5:若合营公司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相关人员从受雇地到合营公司的所有差旅费以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和生活津贴费用。

6.6:根据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员工参加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后,自培训结束后的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若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相同,必须优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相同的情况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甲、乙任一方直接签订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保密条款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间,乙方提供的技术为保密信息。合营公司及其员工和工作人员均应仅用于合同所列明的目的,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该技术。保密期限自签署合同起至合同终止,共计为__年。

第九条: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自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为期__年。

9.2:在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续延为期两(2)年,但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合营公司或甲方应确保将全部技术及其他权利归还乙方,并且将来任何时候均不得继续使用与本合同相关的专利、_____或技术。

第十条:争议解决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各自的主管部门以互信的方式解决。如三十(30)天内未解决,双方可推荐第三方进行调解。

10.2:如调解在三十(30)天内仍未解决,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按_____程序暂行规定进行调解。

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议,_____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进行有效解决。

10.4:在争议解决及提交_____的过程中,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0.5:_____的裁决为终局性,对双方有约束力,_____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_____机构裁定。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到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视为不可抗力事件,包含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_____、_____、传染病及瘟疫。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向另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受阻,履行合同的时间应延长至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时间相等。

11.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15)天内使用航空挂号信寄送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若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合同履行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使用中、英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均应使用中、英文书写,两种文字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以英语和汉语作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3.1:本合同书的标题仅供参考,不影响合同的含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两(2)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交流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书面形式并按照对方地址寄出后七(7)天内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中外合作经营是一种灵活的经济合作方式,双方应提供合作条件、权利和义务,并共同约定。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作为投资,而收回投资的方式可以通过加速折旧、增加利润或通过产品分成和采用提成费等方式实现。合作期满后,财产不再进行清算分配,具体处理办法应按照双方签署的合同条款执行。合作经营、分工经营、委托一方经营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等方式均应依照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执行。

*实用新型专利权是指在学术、技术和工艺等领域具有创造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发明,经申请批准后可受到保护,称为实用型(utility?model)专利。

文章来源:https://www.hc179.com/hetongfanben/91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