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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500字左右初中

发布时间:2026-05-05

活着读后感500字左右初中(热门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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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小说家海明威凭借《老人与海》这本轰动一时的书,获得该年度普利策文学奖,两年后继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本书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却以最简洁、清新的文字把自己感情藏在形象中,使之情感充沛却含而不露。《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老人桑提亚哥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捕鱼能手,但他近来霉运当头,一连八十四天下海,竟一条鱼也没有捕到,平时给他当助手的孩子马诺林迫于父命一离开了他。第八十五天,老人照样出海了。这天,他钓到一条大马林鱼,大鱼拖着船往大海走,但老人仍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食物、武器、助手,左手又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的奋战,他终于征服了那个庞然大物。意想不到的是,就在老人要把大鱼拖回去时,大批的鲨鱼被拖在船尾的大鱼吸引而来,争先恐后地抢着吃大鱼。已经精疲力竭的老人虽然竭尽全力与鲨鱼搏斗,可大鱼仍难逃被吃光的命运。最后,老人无力地拖回一副鱼骨架。他回到家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去寻回往日那美好的岁月,以忘却现实的残酷。

老人面对的即使是不可征服的大自然,也可以获得精神上的胜利。也许结果是失败的,但在奋斗过程中,我们看到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懂得:做人不应该被困难所折服,应尽自己最大努力与生活的磨难做斗争。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且充满坎坷,但只要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迎接挑战,你就将是一个强者。

以前,我做任何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便会退缩,在学习上有几次考试不理想便没有信心,认为自己取不到好成绩。《老人与海》中老人与鲨鱼搏斗时,充满自信,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今后,我不管在学习上遇到多大困难,都要勇敢面对,坚持到底,永不退缩。因为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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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草房子》读后感500字左右<\/h2>

今年,我把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读了两遍了,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这篇小说主要介绍了桑桑、陆鹤、纸月、细马和杜小康这五个优秀少年的小学生活。

这一本书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是一个调皮可爱又聪明的小男孩,他善于动脑,把家里的蚊帐改成鱼网,把碗柜为鸽子做了一个舒适温暖的窝,却遭到父母的责备,他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忧豫的冲过去帮助纸月。他也特别勇敢,当他得了一种怪病时,脖子上肿了一个很大的包,要用一根烧的通红的针,从包上扎进去,他却不喊也不叫。

陆鹤是桑桑的同班同学,因为长着一个秃顶,同学们都笑话他,叫他秃鹤。在嘲笑声中,他的性格变得很内向。虽然同学们瞧不起陆鹤,但他并不记仇,在一次表演中为学校争得了荣誉。在平常,我们不能以貌取人,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别人身上有缺陷,他也是“迫不得已”。

我喜欢《草房子》,因为它赠给我许多人生的道理、给我的启发太大了!希望大家都来读一读。

篇2:《草房子》读后感500字左右<\/h2>

《草房子》的作者是曹文轩。本书讲述了主人公桑桑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经历了将一轮与白雀之间凄美的恋情,深厚的父子情,曲折的同学谊,秦大奶奶对土地地深深眷恋……都印在了他的脑海里,永远也忘不掉。

这一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人物就是秦大奶奶。起初,桑乔用尽一切办法也没能使秦大奶奶搬进新屋子里,秦大奶奶也一直与学校作对,还说着“这是我的地!”,是啊!秦大奶奶和秦大辛辛苦苦了一辈子才换来了这么一大片地,怎么能让别人拿去呢,换作谁来都生气呀!而后来,桑乔却得想办法让秦大奶奶住在旧房子里,秦大奶奶还帮着学校,更为奇怪的是,她嘴里说着的竟然是“这是学校的地!”是什么,让一个人产生这么大的变化,以致于最后,竟为了保护麻油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落入水中而淹死。是爱!爱能创造奇迹。当初乔乔喊着“奶奶!”将爱给了秦大奶奶,秦大奶奶救起了乔乔将爱还给了她,乔乔喊着“奶奶!”将爱再次送了过去,秦大奶奶醒了。为了还爱,她做了许多为爱奉献的事,如:下雨天帮忙关窗,守着学校的农作物……

这就是爱,能改变人的爱,意大利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教育了一代又一代人。《草房子》不愧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爱的教育》。

篇3: 草房子读后感500字左右<\/h2>

《草房子》看完了。看着、哭着,哭着、看着。简单纯朴真实的忧伤,简单纯朴真实的快乐。

我喜欢秃鹤,喜欢纸月,喜欢秦大奶奶,喜欢蒋老师,也喜欢白雀,喜欢细马,喜欢杜小康,更喜欢桑桑等等。里面的人物都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我承认,这是一本愉快的书,可我依然忧伤遗憾。遗憾杜小康没书念,遗憾白雀和蒋老师的一次次错过,终其错过一生,遗憾温幼菊没遇到一个守护的人。

好奇作者留有的空白。如慧四和尚为什么会带着纸月还俗。白雀南去是不是找到妈妈了,他的妈妈又是怎样生活的。还有,蒋老师的媳妇看到信的内容是什么。是不是后来他一心一意和媳妇过日子了。总感觉是也不是。

细马是主动不念书,有那么一小会,心里还是喜欢去的,只是很快一闪,细马又拉倒了。杜小康由于家里的变故,想上学也没机会了,尽管后来桑桥断定杜小康是麻油地最有本事的人。可惜还是缀学了。

作者的主线虽是学校,主人公是桑桑。通读之后,发现里面的每个人物都主线。学校周边的人都反应着社会性的一面。如细马是领养的孩子,有一时间段,民间送养抱养是很正常。现在对领养已法律化,相对来说,也较麻烦,手续多。但那时候,细马觉得是正常

《草房子》里面的人性是美的。细马是个有感情的孩子,他深爱邱二爷,邱二妈。杜小康是独子,经历变故后,最终支撑起家,而不是跋扈不可一世。温幼菊是个体弱的女子,却从未放弃过生命,她没有亲人,青春只奉献给学校。唯独不喜欢戚小罐的家人,凑合理解吧,毕竟戚小灌是个病人。

桑桑是个善良的孩子,经历生命抨击了后,相信他的人生会更加和善美好。他可以继续读书。而油麻地的学生呢?就不得而知了……

篇4: 草房子读后感500字左右<\/h2>

这几天,我读了曹文轩大师的一本书,名叫《草房子》。看完后,我不禁感叹,这确实是一本好书。

书中,让我最受感触的人物就是杜小康了,他身上的许多亮点值得我们去学习。

杜小康家里曾经是油麻地的首富,但小康的父亲得了重病,为了抵债,家里的两个大红门也拆了,而小康也因此辍学,去放养鸭子。养鸭子很辛苦。有一次放鸭子,下起了暴雨,鸭子全吓跑了,他们冒着大雨去找鸭子。第二天,小康父亲找回鸭子时,发现小康正在芦苇荡中呼呼大睡,还抱着几只鸭子,脚则被刺伤了。

小康身上有着坚强的毅力,小康被迫辍学。但是他保持着良好的心态,并没有开始抱怨生活的不公平。不像我,我一遇到困难就想放弃。这一次的五一假期,学校召集同学们去香港游学。开始我也想去游览香港的美丽风光,但又得知去参加游学的话,需要写一篇八百字的论文,我一听,吓坏了,论文是什么?我还没听说这个词呢,我怎么写得出啊。算了,放弃游学吧。和杜小康相比,我真是懦弱无比!

小康还是一个热爱学习的.人,他虽然没钱而辍学,但他在内心深处热爱学习,并且想尽办法获得书学习。可是我为了玩耍,偷偷把书藏起来,借着找不到书的借口跑出去玩。

《草房子》真是一个好书,它如同一面镜子,映出了我的不足。这一本好书,我推荐你们也去读一读。

篇5: 草房子读后感500字左右<\/h2>

我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后,使我感受到作者用他手中的妙笔把书中的主人公,写得活灵活现,让我们越读越有趣。

作者在文中把一个叫陆鹤的特殊男孩用“秃鹤”的书名刻画出来,让我们身临其境。秃鹤从小就有一个缺陷,头上没毛,是个光头,所以许多小朋友都取笑他,或摸摸,或打打。把秃鹤气得火冒三丈。如果是比他小的孩子摸他的头,他不由分说,追上去踢他一脚,如果比他大的,就骂上几句。秃鹤对自己是个光头非常伤心,于是他就找爸爸给他医治。经过乡村医生的指点,让他用姜汁擦上七七四十九天,就能长出头发。四十九很快过去了,但秃鹤头上除了带血丝的红头皮,别的没有一点变化。

“六一”儿童节到了,老师组织同学们排文艺节目,节目剧情是:一个伪连长,带士兵去抢老百姓的东西,老师左思右想,什么人扮演这个重要角色呢?因为敌人是光头,所以选一个光头当伪连长,老师心里一动,于是让秃鹤演主角。

秃鹤接到任务 ,心里有些沉重。一怕同学都取笑于他,这次又上场演出,心里直打鼓。为了完成任务,他积极排练、做动作、背台词。演出开始的时候,他精彩的演出,博得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同学们个个夸奖他,称赞他,从此他赢得了同学们的尊重同,成了了不起的人物。

作者用陆鹤的光头,把文章写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使我们有种参与其中的感觉。文章红中添绿,使读者有一种美好感受。

以后,我一定吸取他的写作技巧和方法,把文章写好,写精彩,让读者满意。

篇6: 草房子读后感500字左右<\/h2>

在这之前,我没读过曹文轩的作品,而且一看那书厚厚的,就深怕自己读不完,可是听不少同学们说过这本书,让我有了兴趣,这才下决心把它读完,读着读着,我迷上了这本书,我也爱上了书中的每个人物,书中刻画的一个个人物,让我感受很深,我仿佛也融入他们中去,感受了一下他们的喜恕哀乐!

这本书讲的是男孩桑桑难忘的6年小学生活。描写了纸月,桑桑,细马,秃鹤,杜小康,秦大奶奶等许多人物,纸月是个文弱的小女生,她心地善良,性格内向,家里并不富裕,当别的男生欺负她的时候,桑桑挺身而出帮她打跑别人,她虽然话不多,却总是能帮助别人。桑桑是个特别的男生,他喜欢做一些引人注意的事,但他很有正义感;细马因为没人能听懂他的方言,他感到压制,所以不想去上学,后来在桑桑的帮助下,他变好了。陆鹤是个没有头发的孩子,为此很多人嘲笑他,让他抬不起头来,但他凭着自信让所有的人都刮目相看。

我觉得不管是纸月还是桑桑,细马等人,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当我读到秦大奶奶为了救一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而丢失了性命的时候,让我深深感动,这种精神真是让人学习,让人敬佩。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叫自信自重,让我懂得了生命的珍贵和珍惜身边的每个人。

篇7:《草房子》读后感500字左右<\/h2>

《草房子》读后感500字左右

草房子读后感1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药”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人生无处无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

《草房子》读后感2

这是曹伯伯七八十年代完成的作品,时代离我们很遥远,但读起《草房子》这本书,却感到那么亲切。

故事由9个小故事组成,似乎可以独立成章但它们内在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里的一切都油麻地这个地方有关,都和桑桑这个小主人公有关。故事的一切都围绕着他们展开。桑桑是一个聪明伶俐,活泼好动的小男骇。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涯中,做的好事多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比如,他把蚊帐改成渔网来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一切,不得不使我边看书边笑。

但是,在药寮那一章,又让我多次流下泪水。在那章,桑桑被诊断为患了绝症,桑桑的爸爸走南闯北,四处寻访名医,但是又一次次的失败,我为桑桑这样短暂的生命流下了泪水。在几乎要绝望的时,温幼菊老师带桑桑到她的'药寮里,为他熬药,鼓励他。终于,桑桑的爸爸访到了名医。当看到桑桑的病痊愈的时候,我高兴得又一次流下了泪水。从此,随着时间的流动,桑桑懂事了许多。

我也曾经是一个顽皮的孩子,常常在家里的院子里挖上一个两半米来深的洞,然后铺上稻草,完成我心目中“陷阱”,或者是在别人进门时,实施我的恶作剧。而且在班级里总是欺负同学,今天不是把这个打出鼻血了,就是明天那个头上起了个包。但是,在爸爸妈妈的教育下,我渐渐知道我的做法是错误的了,我这样损人不利己的做法不但伤害了别人,而且在别人心目中留下了一个不好的影响,还养成了一个不好的习惯。

故事中的桑桑在六年的小学生涯中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我不是也有同感吗?

篇8:名著草房子读后感500字左右<\/h2>

暑假里,我读了著名少儿作家曹文轩的《草房子》一书这本书是一本非常讲究品位的少儿长篇小说。这部作品格调高雅,始终充满美感,而荡漾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也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草房子》这本书有九个故事组成,这九个故事中随便拿出一个就能独立成章。一切都和油麻地这个地方有关,也与桑桑这个小男孩有关。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涯中做了不少的事,也闯了不少的祸,比如:他把蚊帐改成渔网,我也不知道他的脑洞为什么那么大,观察力也过与常人,这正是他和我们不一样的地方。我一边看一边咯咯地笑,桑桑是多么聪明调皮、活泼开朗的孩子啊!

在《草房子》中,有许多之最,在我心中,细马是最有孝心的。他的故乡在江南,从父母家被领到了油麻地,他虽然成绩不好,但对自己的养父母很有孝心,他的养父母生病了,他不顾寒风刺骨去挖柳树须。后来他又像大人一样照顾养母,并重新做了一间房子,我们也应该像细马一样孝顺自己的父母,帮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

在《草房子》里,我最喜欢桑桑了,因为他的想法总是和别人不同,异想天开,做出一些古怪的事,让人不理解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桑桑鲜明的个性让我喜欢,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也要做好自我,做有自己个性的好孩子。

《草房子》这部作品闪耀在主人公身上的美,荡漾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深深吸引着我,感染着我,也来读一读吧!

篇9:名著草房子读后感500字左右<\/h2>

我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六年级的生活。在书中有很多人物如:爱要面子的校长桑乔、在桑桑眼中“十全十美”的老师蒋一轮、固执的白三等等,但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是主人公——桑桑了。

桑桑是校长桑乔的儿子,他也不因为这个与其他人不一样,反而更加调皮,很多恶作剧的“主谋”都是他。经常会冒出鬼点子出来,把碗柜改装成鸽子笼、把蚊帐当成捕鱼网去打渔……我觉得桑桑给这个全是草房子的村庄多了几分童趣,让整个村庄沉浸在快乐之中。

他身上还透露这孩子气。他也会嫉妒,看到人家鸽群比自己的多,看到别人比他好或他根本没有的东西等,他都会泛起一些嫉妒。他很有爱心,精心饲养鸽群,不惜妈妈的打骂为它们做窝,在杜小康家遇到窘境的时候卖掉自己的鸽子让他买东西……他有时也会有好奇心。偷看百雀给蒋一轮的信、打开他爸爸装着引以为豪的箱子等等。让人觉得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已经展现在眼前了。

这本书的情节曲折有幽默,常常让人陶醉其中。正有了它的陪伴,让我的暑假变得丰富又有趣。

篇10:名著草房子读后感500字左右<\/h2>

这是曹伯伯七八十年代完成的作品,时代离我们很遥远,但读起草房子这本书,心里却感到无比亲切。

这本书是由九个小篇章组成的,但它们内在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里的一切都跟油麻地有关,跟桑桑这个六年级男生有关。故事的一切都围绕着他们。桑桑是个聪明伶俐,活泼好动的男生。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涯里,做的好事多,坏事也多。比如,他把蚊帐改成渔网来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把碗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一切不得不让我边看边笑。

但是,在药寮那一章,又让我多次流下泪水。在那章,桑桑被诊断患了绝症,桑桑的爸爸走南闯北,四处寻访名医,可又一次次失败,我为桑桑短暂的生命流下了眼泪。在几乎绝望时,温幼菊老师带桑桑到她的药寮里,为他熬药,帮助他,鼓励他。与此同时,桑爸访到了名医。当看到桑桑奇迹般的康复时,我高兴得又一次流下了眼泪。

桑桑在六年的小学生涯中尝到人事间的悲欢离合,秦大奶奶的去世,蒋老师和白莲之间复杂的关系……都使这个小男孩从懵懂慢慢成长到有男子气慨的大男孩了。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有喜有忧,有笑有泪的。只是我们没有在意。

因为,就像书中的桑桑一样,一件小事很可能改变看法、想法。

让我们把那些挥之不去的记忆深深烙在脑海里吧!

篇11:500字左右的《草房子》读后感<\/h2>

每当我看一个故事,我的脑袋里都会有许许多多的问题,比如:作者是谁?主人公是谁?这个故事有什么深刻的含义,对我有哪一些启示等等。

草房子这本书作者是曹文轩,主人公的名字叫做桑桑,我第一次被草房子这部小说感动的要流泪。

桑桑的爸爸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桑桑上油麻地小学,六年级学生,因为桑桑出生的时候家里种了一颗桑树,而他爸爸就姓桑,所以他爸爸就给他起名桑桑,很好记的一个名字。

一幕幕动人的情景在我脑海裡不时地浮现:秦大奶奶热爱土地,但為了油麻地小学有一批最好的课桌,能更好地发展,她最终放弃了那片土地。渐渐地,秦大奶奶爱上了那群可爱、活泼的孩子。有一次,乔乔不幸落水了,她不顾自己虚弱的身体,毫不犹豫地跳下河去救人,结果自己病倒了,一躺就是半个多月。最后,秦大奶奶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隻南瓜,永远地离开了大家。是什麼让她放弃了自己的土地?是什麼让她两次奋不顾身地跳入河中?这难道不是因為秦大奶奶爱著孩子吗?桑桑不幸得了重病,他的父亲不辞辛劳地带他去远方看病。為了孩子,他急白了头髮;為了孩子,他在短暂的时间里,踏破了鞋子。父亲的爱创造了奇跡,桑桑又能健康地去上学了。

人人都要懂的感恩,学会感恩,有时候只是一句安慰的话语,有时只要一份善意的鼓励,都可以让感恩之花在人们心中绽放。

篇12:《草房子》读后感<\/h2>

《草房子》一书写了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度过的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

最令我难忘的是秃鹤。他是个秃头。起初他以他的秃头为骄傲,认为他的这颗头很珍贵,可后来因为屠夫丁四的嘲笑,使他感到了自卑。他为了遮掩秃头,带了一顶帽子,可桑桑调皮,让阿恕把他的帽子挂到了国旗上。一次会操上,秃鹤故意把帽子抛到上空,虽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但是他出了丑,扰乱了会操秩序,让油麻地小学失去荣誉,但换得的是大家对他的瞧不起,从此以后,甚至他被狗咬了,蒋一轮老师也不予理会,说:“被狗咬了就被狗咬了呗。”油麻地一次演出中,秃鹤主动申请饰演扬大秃瓢,他积极排练,同一句话、一个动作甚至重复了千遍万遍。演出时,他把这一角色演的形象、生动。为油麻地小学赚得荣誉,重拾了尊严,成为了月光下最英俊的少年。

最令我佩服的是杜小康,他家原来是油麻地首富,别人都羡慕他,他连上厕所都很潇洒,可命运有了巨大的转折,杜小康家但因为酱油掺假,被别人发现,家庭破了产,还欠下了不少债,为了替父亲还钱,他只得放弃学业跟随父亲放鸭,虽然希望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但他表现的分外坚强,从此,他懂事了许多。他回来时,毅然挑起家庭重担,为了攒钱放弃面子问题在学校门口摆摊。从杜小康与厄运拼搏的事件上,我明白了,遇到了什么苦难,我们要坚强、勇敢面对,不能丧失信心,要坦然面对!

《草房子》中所有人都朴实无华,荡漾在他们身上的人性美不能不让人赞叹! 上一篇:最美的记忆作文700字 下一篇:野菜作文900字 相关推荐 三河古镇游记 文明交通我见证 我为自己点个赞作文500字 我的家 我的家乡——顺德 《变色龙》读后感500字 军训有感 我的理想——主持人 最美的风景在路上作文1100字 我喜欢的体育运动作文600字 老王 让我如此依恋作文800字

篇13:草房子读后感<\/h2>

曹文轩是一个非常本色、优雅、简洁的人。,我去北大上了几次曹老师的小说理论课,这是我对曹老师的印象。

那时,曹老师刚刚获得国际安徒生奖,北大的一些教室大厅中经常循环播放曹老师和校长的聊天的视频,让人倍感亲切。

曹老师声音柔和谦卑,喜欢在阶梯教室的讲台上边讲边慢慢地走过来,走过去。手里拿着一支白色粉笔,不时地在黑板上从左到右地写板书,擦掉,再从右到左地写,板书干净利落,书写清晰可爱。下次休息时间,基本上都是签名时间和合影时间。

《草房子》被评为曹文轩最成功的小说。

孩子们阅读儿文作品,首先追求的是情节的精彩,这就要求儿童文学作家在写作时多用行为动词和对话描写,少用形容词、描述词和心理描写。从这一点上讲,这本书哪怕推荐给五六年级同学,都要有良好的阅读氛围才好。

这一点让我想起了冰心的《寄小读者》——写作对象很确定,就是小读者,写得也很美,很动人,但是,很少小读者能看进去。为什么?因为描写太多,不能契合孩童时代那颗跃动的心。

但是,曹文轩对节奏的把握很到位,以致于是本书即使以长句子、长段落为特征,也显得晓畅易读。曹文轩善于营造场面,一些让人忍俊不禁的场面,真不是一般作家能营造出来的,比如《秃鹤》章的秃鹤在会操表演的表现,再比如《艾地》章秦大奶奶的群鸡给听课教室造成的混乱,简直让人忍不住看上一遍又一遍——太招笑了!孩子们对这两个桥段也非常喜欢。

《草房子》中很少使用感叹句、祈使句和设问句、反问句,使用了很多的省略号,这是我的一个推荐点。

追求热闹的作品,比如我前面提到过的“君伟上小学”系列,会不知不觉地用上很多叹号、问号和语气词,这在吸引孩子阅读方面很有效果,但难免给人一种一惊一乍的感觉。《草房子》却给人一种舒缓、从容的感觉;而多用省略号则给人一种含蓄隽永、余音袅袅的感觉。孩子阅读时,不妨让孩子多多体会。

希望孩子们有所收获^_^

篇14:关于草房子读后感<\/h2>

一直以来,读的最多的就是各类童话、科幻小说。今天天气不错,我坐在窗前,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第一次为书中的人物感动地哭了。

它魔力般吸引着我————那充满欢声笑语的油麻地小学、那让人感动至极的油麻地小学的故事。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温幼菊、桑乔、白雀对孩子们好像是与朋友相处,无话不说,几乎没有什么秘密藏在心中。油麻地的学生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些乡村孩子开朗、温柔、可爱、活泼,没有人不被他们所感动。秦大姥姥、邱二爷、邱儿妈、他们农民的朴实善良、震撼人心。

我不仅仅被它的魅力吸引住了,还被故事里面的情节,深深感动了。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怕桑桑会死掉,我心里默默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秦大姥姥奋不顾身跳下水“救一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只是一只渺小的南瓜,她却能把它当成人似的,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水去拿。可惜,这么好的人就仅仅为了一只南瓜而不醒人世。我看到这,两行感动的泪水又从脸上淌下。我是多么钦佩秦大姥姥的精神,这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这难道不是我们提倡的雷锋精神吗?

〈草房子〉真是一本好书。它描写得那么催人泪下。如果有时间,我还会再读一遍,甚至第三遍、第四遍……

在去年的校园书市上,我买了一本《草房子》,刚开始回到家就把它扔在了一旁,过了一段时间无意间翻到,才渐渐被它所吸引。它像其他有趣的读物一样会随时引réndà笑,又会引人深思和启示。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桑桑,他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快乐、难忘而又发人深省的六年。在这六年里,他从一个天真、顽皮的小孩渐渐长成一个成熟、懂事的少年,在这难忘的六年生活里,他的朋友陆鹤、纸月、杜小康、阿刷细马;老师蒋一轮、温幼菊;以及自己的爸爸、妈妈、秦大姥姥、白雀姐姐等,都让自己有了人生的认识。他们或许让他知道了爱,或许让他知道了忍耐,或许让他知道了荣誉、快乐、痛苦、无奈……这有些是我们城市人永远也学不到的,它给了我新的视角、新的感受、新的人生观,所以这本书尤为珍贵。

第二遍看这本书,我从书里学到了陆鹤的雪中送炭,不记前嫌;学到了纸月默默无闻地奉献,做好事不留名的精神;学到了杜小康能屈能伸,敢做敢当的高尚品德;学到了秦大姥姥做一件事要钻进去的拼搏劲……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的眼前总会浮动着他们的身影。

童年不只是有欢乐,桑桑也曾体会过痛苦和绝望。他得过一种怪病,叫鼠疮,脖子上有一个肿块,使人疼痛难忍。桑桑和他爸爸走遍了大大小小的医院与诊所,吃遍了无数的苦药与偏方。最终战胜了邪-恶的病魔。在这灰暗的几个月里,桑桑变得懂事了、坚强了,同时也不那么看重名利与得失。文弱的温幼菊老师给了他活下去的希望,于是他终于坚强地活了下去。都说在生死边沿走过一遭的人,才会更珍惜生命中的点滴,桑桑就是这样。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了人生中很多闪光的地方,如果你自己发现不了自己的优点,那么就很难取得成就。同时要学会宽容大度,欣赏别人,要学会为别人喝彩。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篇15:草房子读后感<\/h2>

我是城里的孩子,整日在娇生惯养中度过,不了解外面的世界,甚至有一点小脾气,总爱以自我为中心。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后,我才了解到乡下孩子的生活和最纯洁的友谊。

桑桑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是一个调皮、善良、具有同情心的一个小男孩,他叫了许多和他年龄相仿的好朋友:文静聪明的纸月、想获得别人尊重的陆鹤、家庭富有的杜小康、年事已高、善良的秦大奶奶、撑起家庭重担的细马,个个都是勇敢的。

乡下的孩子们都很淘气,动不动就要打架,来回抛砖头,在我看来十分危险,异常随便,可是,所有的孩子都是那么纯真,那么可爱。用诗一般美丽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副百看不厌的江南水墨画: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

纯净的美。文弱、恬静、清纯、柔和的纸月,不仅仅学习好,并且生性善良、懂事,她是那么完美,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感染和改变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仿佛是真善美的化身。

陆鹤是个秃顶的孩子,常常被人戏弄,陆鹤十分苦恼,孤独,常常坐在河边偷偷的哭泣,想尽办法掩盖自我的缺陷。但他从不放弃对自我尊严的守护,勇敢的承担了学校参加汇演的秃头主角,并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让同学和教师对他刮目相看。

杜小康家以往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活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可是一夜之间,父亲病了,为了给父亲治病,他的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一齐到离家很远的大芦荡里去放鸭。杜小康,他没有自我怜悯自我,更没有让别人来怜悯他。他用稚嫩的肩头毅然地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的故事告诉我,富有的时候,不能浪费,不能高傲自大,贫穷的时候,也不要自卑,尽自我所能,克服种.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渡过难关。[由整理] 这就是人性之美散发出来的独特力量,《草房子》用这些最纯真的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昼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期望,微笑着去应对。

草房子,洗涤人们身心的书本。

篇16:草房子读后感<\/h2>

书中,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比如用自家的碗柜做鸽子的家、把蚊帐做成鱼网、夏天穿着大人的棉袄做莫名其妙的动作、瞎唱一些乱七八糟的自编歌、把爸爸年轻时得到的笔记本当什么来用……然而,每次被妈妈训责以后,过一段时间老毛病却又犯了,母亲的责骂简直对他来说没有一点效果。桑桑他们班的班长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本是油麻地小学还算富裕的,可是因为家里的突变,使他不能上学,而要离开油麻地,去400公里以外的地方养鸭……在杜小康走之前,他撕心裂肺的喊声:“我要上学。”我被深深的感动了。当时,他哭了,我也哭了。而且,杜小康还是一个很诚实敢作敢当的孩子。有一次,他和桑桑在稻草堆那边玩火,结果起火了。当桑校长问是谁干的的时候,杜小康和桑桑都在犹豫不决,最终还是杜小康承认了错误。就因为这桑桑回家后被他的爸爸—桑校长打骂了一顿呢……陆鹤因为没有长头发,被大家称为“秃鹤”,经常被大家笑话。但是,他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上的。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使我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的孩子;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情应该互相帮助;我知道了师生之间,应该友好相处……

草房子读后感

篇17: 《草房子》读后感<\/h2>

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文学家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迷惘者说:“书是心中的启明星。”奋斗者说:“书是人生的向导。”《草房子》就是这样的书,它像一道心灵鸡汤,滋润着每一个读者的心。

这本书讲述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在这里有机智聪明的桑桑,信守承诺的杜小康,成熟稳定的细马,心地善良的纸月,自尊心强的陆鹤,个性鲜明的秦大奶奶……个个都令我难忘。而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还是同学、朋友之间那种纯洁的友谊。

为了让纸月按时上学,不再被刘一水欺负,桑桑与比自己强壮许多的刘一水一伙打了起来,鼻子被打出了血,丝毫不退缩,拼了命地去保护纸月;细马,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桑桑义无反顾地做了他最好的朋友,陪他放羊,陪他玩耍;杜小康历经磨难,衣衫褴褛地回到家乡,手中却紧握着为桑桑带回的一篮双黄鸭蛋;得知杜小康想在学校门前摆一个杂货摊而没钱时,桑桑毫不犹豫地卖掉了自己心爱的鸽子;在桑桑生病时,纸月将妈妈生前为自己缝制的书包送给桑桑并送上最美好的祝福……点点滴滴融入了每一个字符。

友谊是是人性最质朴的交流,是人间最美好的情感,而这种情感在我们孩子的身上得到了最好的诠释。记得有一次,我的板凳坏了,无奈,只有搬回家修理,但我的腿有伤,无法搬重物。与我同学五年的张子蒙得知后,立马赶来帮助我。放学时,张子蒙帮我一起收拾完文具后,朝手上吹了两口气,拍了拍手,两手拖住板凳的横杠,费力地抱了起来,居然一口气下了四楼。看着气喘吁吁的张子蒙,我不好意思地说:“我来搬会儿,你歇歇吧。”张子蒙故作轻松地说道:“没事,这小小的板凳累不着我。我们可是最好的朋友,好朋友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再说了,你的腿伤了,我就更应该帮助你了!”就这样边走边聊,我们好一会儿才走到电焊铺,谁知,电焊工叔叔居然没在,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失望。我们垂头丧气地往回走,遇到了迎面而来的沙碧莹,看我俩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她急忙询问怎么回事。我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她,听完我的诉说,沙碧莹二话没说,直接将我的板凳带到她家附近的电焊铺维修去了。看着身边的张子蒙和远去的沙碧莹,我的心里暖暖的。

像这样的故事,在我们的身边无时无刻不在发生,装点着童年的记忆。再过两三个月,我们就要告别温馨的小学校园,各奔东西,但“友谊地久天长”,相信这份纯洁的友谊会永驻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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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活着》这本书。读之前我听同学说,故事很悲惨。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它是一本普通的写农民悲惨生活的小说,讲述活着的不易。然而在我读了它之后,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展开的,用第一人称的方式给别人讲述了自己的大半生。从他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多起来,再到一个一个地离去,我感到难过,同时又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实又不可思议。真的会那么巧吗,身旁的亲人怎么会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去?然而,未来,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确定的。

虽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体会到他们有时的幸福感。正如作者余华在序中说:我说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贺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死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种什么?它不是一些物质,而是一种满足的,用心的感觉。在一生当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样才能做到拥有福贵那样的真心与坦诚,无悔?

在余华日文版自序中,提到关于生活与幸存的辩解,面对问题:为什么在如此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它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哪里?答道:在中国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它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福贵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无论怎样,日子都会过下去,明天总会到来,也总会离开。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停下脚步,它永远均匀地前行着。就像现在的我刚考完期中,就像当初考完两天半的中考一样,惶惶恐恐地讶异着,十天前还发愁的考试,现在竟都过来了!何止一场考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福贵倚在树下,慈爱地看着他的老牛,向倾听者诉说自己的一生应该也是历历在目,恍惚之间就在眼前。活着,是那么不易,又是那么简单。它需要用心经营,用爱来呵护。我正活着,我感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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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我很喜欢卢梭的作品,很早就读过他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他的《社会契约论》,他的《新爱洛伊丝》,他的《爱弥儿》,他的《忏悔录》。

最近,我又翻阅了《忏悔录》,再一次情不自禁地陷入了深深的激动之中。卢梭,这位十八世纪法国最杰出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和文学家,在这部受人敬仰的自传里,记载了自己从出生到一七六五年被迫离开圣彼得岛之间五十多年的生活经历。

《忏悔录》里充满了激烈的冲突:有阶级的冲突,有人性的冲突,有思想的冲突,还有卢梭和社会的冲突。《忏悔录》是卢梭人生观的自白,是他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和人性论思想体系的集中体现。它和他前期的书信体小说《新爱洛绮丝》、教育小说《爱弥儿》一样,是追求个性解放的宣言书。

我们知道,一般来说小人物是不会写自传的。要写自传,大都是功成名就还乡养老,一切尘世的烟云不再烦恼他,不必再为人生的喧嚣纷扰所感染,坐看云卷云舒,闲看花开花谢,清静地拿起笔为自己树碑立传。可是卢梭呢?

在五十岁时,曾有人建议卢梭写一部自传,他没有动笔。他是一个出生于日内瓦钟表匠家庭的平民孩子,自幼丧母,从小寄人篱下,十四岁外出谋生,当过学徒,曾有一段时间衣食无着,一天到晚过着流浪汉的生活。也正因为如此,他广泛地接触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再通过自学,成为一个思想进步学识渊博的知识界巨子,名声传遍整个法国,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有资格写下自己走过的坎坷而辉煌的历程,可是他没有写也不想写。他认为写自传难免要牵扯到还健在的一些人,他不愿为此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七六二年,卢梭的教育小说《爱弥儿》出版,惊慌了封建贵族阶级。他们下令焚烧《爱弥儿》,并要求逮捕作者。卢梭不得不逃到瑞士而后又逃到莫蒂亚。教会宣布他是上帝的敌人,他又流亡到圣彼得岛。不久出现了一本攻击他个人生活和人品的小册子《公民们的情感》。这本小册子是伏尔泰写的,伏尔泰曾和他一样,都是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曾在同一战壕里为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和个性解放摇旗呐喊助威。这使得卢梭尤为痛心,他的精神几乎失常。因此他要站出来为自己辩护,于是他怀着悲愤而激动的心情写下了血和泪的《忏悔录》。这部自传名为“忏悔”实是“控诉”。它是作者为自己的存在而辩护的一部充满悲情的作品!他愤怒地揭露了当时社会的“强权即真理”以及统治阶级的丑恶和腐朽。这是一部平民知识分子在封建专制压迫面前维护自己的人权和尊严的作品。

卢梭是作为一个平民思想家出现在《忏悔录》里的。他是一个钟表匠的儿子,身上本身带着下层的尘土和气味。因为他独特的人生经历,他的苦难和不幸使他有机会接触了社会下层的平民,所以,在他的《忏悔录》里,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平民的世界。

这是一群多么可敬可爱又可亲的平民!这些平民虽生活在十八世纪法国社会的最底层,但他们的精神状态品德氷平都值得尊重和颂扬。他们有自然淳朴的人性,有乐于助人的品质,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出色的聪明才智,有健康的生活情趣。他挖掘出这些平民世界里最美好的东西。譬如,作者写到他的姑姑,她是多么富有柔情:“姑姑为人好说好笑,很温柔,容貌也可爱,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她的神情、目光和姿态,如今还都历历在目。”作者写到一个冒着被税吏发现后就会被逼得破产的拿出丰盛食物款待他的农民:有一次,卢梭去观看一个地方,特意离开原路,结果迷了路。走了几个小时,疲乏已极又饿又渴,于是走进一户农家。那个农民家里很简朴。他请那位农民按价计算给他一顿饭。这位农民拿来了仅有的面包和牛奶给他吃,这点东西对饥饿的卢梭来说还远远不够,在确信卢梭是一个诚实的人后,这位农民从小地窖里拿来一块上等纯小麦面包,一块虽已切过但却非常诱人的火腿,还有一瓶葡萄酒。等卢梭吃完了付钱时,农民战战惶惶地告诉他不要钱,并说不能让税吏知道,否则要倾家荡产的。从这个农民身上,卢梭不仅看到了平民的好客和慷慨,还看到了处于底层的不幸和胆战心惊的生活。还有,他遇到的那个小店主是多么忠厚和富有同情心,竟然允许一个素不相识的流浪者在他的店里骗吃了一顿饭;他亲密的伙伴,华伦夫人的男仆阿奈不但人格高尚而且还有广博的学识和出色的才干;平民乐师麦特尔和他的少年流浪汉朋友巴克勒;女仆玛丽永……这些人的身上无不折射出人性的光辉。难怪作者总结说:“为什么我年轻的时候遇到了这样多的好人,到我年纪大了的时候,好人就那样少了呢?是好人绝种了吗?不是的,这是由于我今天需要找好人的社会阶层已经不再是我当年遇到好人的那个社会阶层了。”由此可见,卢梭心中对平民的思想感情不是装腔作势表现出来的,而是他遇见了太多后自然而然的流露。法国人圣·勃夫说:“没有一个作家像卢梭这样善于把穷人表现得这么卓越不凡。”

如果说卢梭对平民的感情可以在他对平民阶层的叙述描写中观其一斑,那么,卢梭对自己作为平民而感到骄傲的感情则表现在他对自己的描述中。

卢梭在《忏悔录》中,很自豪地把自己当作一个平民。他把自己的“真实面目赤祼裸地揭露在世人面前”,“只有我是这样的人,我深知自己的内心,也了解别人……虽然我不比别人好,至少和他们不一样……不管末日审判的号角什么时候吹响,我都敢拿着这本书走到至高无上的审判者面前果敢地大声说,请看,这就是我所做过的,这就是我所想过的,我当时就是那样的人……万能的上帝啊……看看有谁敢于对您说我比这个人好!”这就是卢梭作为平民最大的自信!写《忏悔录》前,多少人骂他为“疯子”、“野人”,但他深信自己的灵魂比他们高贵。他敢于公开表示对下层人民的深情,而在当时教会统治一切的时候,谁有胆量敢这样做呢?在《爱弥儿》中,他提出培养自然人,进行自然教育劳动教育,在这里面渗透着他平民性的深度思考和深刻思想。借对爱弥儿的教育揭穿了当时封建教育的腐朽,借对爱弥儿未来妻子苏菲的教育,提出了对女子教育的改革,倡导教育必须重视感情顺其自然。拉马丁说:“卢梭是法国的第一位情感作家。”这种情感不但体现在他不以自己出身布衣而感到卑贱,体现在他对底层的平民有一颗多情的心,更体现在他对孩子自由平等博爱的教育中。他认为培养的人就应该正直善良多情,虽然他的多情招致了他一生的不幸,几乎摧毁了他的人生。他厌恶宫廷厌恶野心厌恶虚伪。他不惜离开了为他提供飞黄腾达机遇的古丰伯爵。“我毫不惋惜地抛弃了我的保护人,还有我的教师我的学业我的前途;我也不再等待那几乎是已经很有把握的幸福的到来,便开始了一个真正流浪者的生活。”可以说,他视官场为粪土,因为这里面充塞着肮脏的交易,充满了勾心斗角和尔虞我诈。他宁可流浪也要远离那种寡廉鲜耻耽于肉欲的享乐生活。

因为卢梭是从社会底层走出来的,所以他习惯了贫穷的生活。他崇尚的是精神世界的富有,因此他对读书“有一种罕见的兴趣”,“我除了读书之外,什么都不想干”。从童年起,他就阅读了大量书籍。他寄居在华伦夫人的家里后,更是获得了良好的自学条件。长期的博览群书唤起了他高尚的情感,形成了他高出上层阶级的思想境界,同时也为他倡导自由平等的理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而为他创造了作为杰出的启蒙运动思想家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以至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及两国的宪法都体现了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民主思想。这就是他作为一个平民思想家的伟大贡献!

卢梭生活在充满虚荣和奢侈的社会环境中,却保持了一种洁身自爱的生活态度。宫廷演出他的歌舞剧《乡村卜师》时邀他出席,他故意不修边幅以示怠慢,显示清高,表示与众不同。国王要亲自接见并赐给他年金,他为了“以后敢于讲人格独立主张公道的话”而拒绝。

卢梭崇尚个性自由反对奴役。在《爱弥儿》中,他塑造了一个崇尚理性、独立思考、决不盲从、具有民主思想、对普通人富有同情心的青年爱弥儿形象。主人公宣称“无论在什么事情上,约束屈从都是我不能忍受的。”在生活中,爱弥儿保持着健康美好的情趣,喜欢大自然的豁达,喜欢田野的清静,向往农村的淳朴,享受花草遍地色彩斑斓,享受夜莺啼春百鸟合鸣。

对于女性,卢梭把妇女当作一种美来赞赏,他对华伦夫人是这样赞美的:“尽管那些卑鄙的骗子流氓利用她走入歧途的教育来迷惑她的理智,她那高尚的心灵却丝毫没有受影响,始终如一,她那爱人而温和的性格,她那对不幸的同情,她那无限的仁慈……她那爽朗的美丽灵魂依然使她保持着最幸福时日的愉快。”他对华伦夫人的感情始终是尊重和纯洁的。他和葛莱芬丽小姐还有加蕾小姐的一段邂逅,是多么的充满稚气而又散发出迷人的青春气息;他与巴西勒太太之间的一段感情又是那样温馨而洁净无暇;他与年轻姑娘麦尔赛莱一道旅行,始终坐怀不乱。试问,在当时的法国上流社会中,难道会有这种纯洁真挚的感情吗?

孟德斯鸿出身于贵族世家,他很富裕,一生过着安适的日子,他的出身和阶级地位决定了他世界观的保守。伏尔泰生于巴黎一个资产阶级家庭,不为衣食所愁,最初受到的教育也是贵族教育。狄德罗虽然也经受过贫困的生活,但他从未像卢梭一样饱经磨难。卢梭的生活经历注定了他对不平等的社会充满愤恨。从他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开始,到《新爱洛绮丝》,到《爱弥儿》,再到《忏悔录》,无不充溢着对贵族阶级的反抗精神。

在《忏悔录》里,我们不但看到了众多的平民形象,而且看到了作者自己怎样从一个平民成长为一个思想家和文学家。不难理解,卢梭的平民思想感情是他人生经历的必然结果。所以,他跟十八世纪同样是启蒙思想家和文学家的伏尓泰与狄德罗比起来,更具平民性。正因为更富平民性,卢梭在他的《忏悔录》里也不隐瞒自己的恶习和有时表现出来的市井无赖的习气。他对自己的否定和暴露恰恰证明了他的平民性。在他之前或之后,哪一个贵族思想家和文学家坦露过自己的心迹?他的否定之否定,更是体现了他的平民性思想的伟大。

卢梭作为一个伟大的平民思想家和文学家,他在作品中强烈的追求个性解放,他对感情的细腻描写和重视,他对大自然的热爱,他对劳动人民深刻的同情,使他既成为法国十八世纪最具平民性的哲学家,又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文学流派一一浪漫主义文学。德国伟大作家歌德说:“伏尔泰结束了一个旧时代,而卢梭则开创了一个新时代。”

二百多年过去了,历史烟尘滚滚,却遮掩不了《忏悔录》中闪烁的平民性思想。

这,就是我在《忏悔录》里有关平民性方面思考的一点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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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后,使我感受到作者用他手中的妙笔把书中的主人公,写得活灵活现,让我们越读越有趣。

作者在文中把一个叫陆鹤的特殊男孩用“秃鹤”的书名刻画出来,让我们身临其境。秃鹤从小就有一个缺陷,头上没毛,是个光头,所以许多小朋友都取笑他,或摸摸,或打打。把秃鹤气得火冒三丈。如果是比他小的孩子摸他的头,他不由分说,追上去踢他一脚,如果比他大的,就骂上几句。秃鹤对自己是个光头非常伤心,于是他就找爸爸给他医治。经过乡村医生的指点,让他用姜汁擦上七七四十九天,就能长出头发。四十九很快过去了,但秃鹤头上除了带血丝的红头皮,别的没有一点变化。

“六一”儿童节到了,老师组织同学们排文艺节目,节目剧情是:一个伪连长,带士兵去抢老百姓的东西,老师左思右想,什么人扮演这个重要角色呢?因为敌人是光头,所以选一个光头当伪连长,老师心里一动,于是让秃鹤演主角。

秃鹤接到任务 ,心里有些沉重。一怕同学都取笑于他,这次又上场演出,心里直打鼓。为了完成任务,他积极排练、做动作、背台词。演出开始的时候,他精彩的演出,博得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同学们个个夸奖他,称赞他,从此他赢得了同学们的尊重同,成了了不起的人物。

作者用陆鹤的光头,把文章写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使我们有种参与其中的感觉。文章红中添绿,使读者有一种美好感受。

以后,我一定吸取他的写作技巧和方法,把文章写好,写精彩,让读者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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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童年仿佛一颗糖,甜美又快乐。但直到我看到了高尔基的《童年》,才明白了什么叫珍惜童年,什么叫快乐童年。

阿廖沙从小失去了父亲,他只能跟外婆外公住在一起,阿廖沙本以为可以平静的过日子,却不曾想,这只是他一个漫长噩梦的最开始。

外公掌管着家中所有权利,脾气异常暴躁,不时毒打阿廖沙,有几次阿廖沙被打得失去了知觉,两个舅舅也残忍自私,每天都会为了抢夺家产而大打出手。他的舅妈在家中更是没有地位,她们任凭两个舅舅在身上发泄,不敢还手。在这样的家庭中,从最初就给幼小的阿廖沙留下了心中的阴影。

在这样的生活中,外婆就像一束光,照进了阿廖沙心里,善良热心,公平公正的外婆给予了他一丝安慰。外婆的所在,让阿廖沙变得坚强,影响了他的一生。

高尔基用阿廖沙的原形写出了自己的童年,低诉自己的痛苦,童年是记忆中一颗闪耀的明星,美好又短暂。在一无所有的面孔上,伤痕也成点缀。少年时,高尔基对自由向往充满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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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这本书相信大家都有所听闻,这本书借助师徒四人西行取经的故事来向我们表达人生的道理,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游记读后感500字左右初中”,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西游记读后感500字左右初中(一)<\/h2>

试问,在《西游记》里,谁的本事最大?孙悟空!三岁小孩都知道。

再问,孙悟空为什么不是老大?为什么让唐僧当领导?是因为孙悟空犯过错,如来佛祖让他当唐僧的徒儿,改过自新。让唐僧当领导,因为他无为,无知,无用,无能,并且他没犯过错误。

无官一身轻,看孙悟空,多潇洒自在,偶尔还能耍点小聪明什么的……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这是《西游记》的主题曲,挑担——沙僧挑的。牵马——猪八戒的活儿。嘿!没有孙悟空的事儿!所以,孙悟空总是摆出一个单脚站立,张望的情景,他干什么啊?没错,找妖精。只要找到了妖精,他才会有价值,才是他的价值所在。当妖精来的时候,其他人都很紧张,这个时候,只有孙悟空最乐呵。因为这时候,猴哥才能大发神威吗

再问:孙悟空打死的妖精有几个?答:多了去啦,数不胜数啊。咦?不对不对,孙悟空打死的只有一个妖精——白骨精。那是孙悟空刚出家,没有经验。是不是啊?孙悟空那回只打死了一个白骨精,看唐僧激动那样儿。所以,孙悟空以后每回都是按照唐僧的意思,让妖精把他关起来。然后孙悟空大吼一声:“妖精,快出来!让俺老孙给你大战几个回合。”然后摆姿势,姿势摆够了,摆完了,然后再一棒抡下去,这一棒肯定抡到石头上了,为什么呢?再笨的妖精也知道:孙悟空人家是让你跑的啊。之后孙悟空再上天找妖精的主儿,我们一般人都认为孙悟空没本事,但是这样想就太肤浅了,孙悟空当年大闹天空,怕过谁?他这样做是为了既不得罪人,在师傅那边也好交代,看看,孙悟空多精明啊,着不正是两全其美的点子吗?

那回孙悟空打死白骨精,唐僧一气之下竟不要孙悟空了,想起来真可笑,神通广大的孙大圣还找不到栖息之地了?最后,不还是唐僧让猪八戒、沙僧灰溜溜地请孙悟空回去?所以,只要你有本事,就不怕找不到饭碗,这在孙悟空的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

再说一句话:孙悟空,这猴,不是一般的猴,是最精明的猴!

西游记读后感500字左右初中(二)<\/h2>

那些年少的过往,那些青春的写照。——题记

当时光把所有的稚嫩碾成青春的烦恼,当风儿把童年的风筝带向远方,不知不觉中,我们已长大。

再读《西游记》,不再是因为当初那份浅薄的好奇,也不是因为倾慕某个人,而是沉醉之余的思忖生活,回味过往。(教师范文大全 www.jK251.com)

孙悟空,纯真的初一

取经路上,孙悟空总是主角,人们总是不自觉地把目光投向他,如磁铁吸引铁屑般理所当然。他有着七十二般变化,火眼金睛,筋斗云等诸多本领。细品,陡然发现那是我们纯真的初一生活写照。孙悟空总是天不怕地不怕,自由自在,甚至是易怒易躁:逗引猪八戒,小妖的恶作剧是他的最爱,充满纯真,顽皮和无畏,也充满对未来世界的好奇。看着他,仿佛看到了年少的我们,总能勾起几丝甜蜜。

猪八戒,懵懂的初二

提起《西游记》,老猪那憨厚老实的摸样总第一时间跃然于脑海。他时常横冲直撞,像个懵懂的少年:他朴实,知错就改,重情重义,但难免带着些缺点,懒惰,贪吃,是常事,毕竟是一个青年。陡然发现其实这就是我们初二的时候,雄心万丈却屡屡出错。

沙僧,顿悟的初三

印象里,沙僧似乎总是一个人默默地挑着担子走在最后,一副任劳任怨的样子,充满了干劲。不难看出他的嘴角始终挂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微笑。奋斗并快乐着,或许这就是他诠释的幸福。同样过着“苦行僧”般生活的还有为中考奋斗的我们。脱去了初一的稚幼,走过了初二的激情,我们该“上路取经”了,摒弃年少的轻狂,带着和沙僧眼中一样的坚定,我们一步一个脚印走向“西方”。

《西游记》诠释的不仅仅是取经路上的九九八十一难,更是初中生活的写照,让我们充满孙悟空的蓬勃朝气,带着猪八戒的纯真朴实,携着沙僧的沉着稳重风雨兼程吧!未来属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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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老人与海》这本书,颇有感触,这样一个年过古稀的老人竟然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与鲨鱼群进行了艰苦的搏斗,还坚持了那么长时间,简直不可思议!

文中,这个老人离开家乡,独自一人来到遥远的大海捕鱼,这是他人生计划中的最后一次出海,他期望能捕到一条大鱼来为他的捕鱼生涯画上圆满的句号。果不其然,经过一番激烈的斗争,他终于捕到了一条巨大的鱼。但在返回的途中却屡屡遭受鲨鱼的攻击,最终这条大鱼成为鲨鱼的美食。在空阔无际的大海上,尽管老人经历了饥饿与孤独的煎熬,最后空手而归,但他依然淡然而积极地面对生活,毕竟他安全的返航了。

是啊!在我们的成长中也会碰到许多困难,会受到别人的质疑,但是,我们不能对这些困难低头,要更积极乐观的面对生活。书中的老人就是这样,与困难斗智斗勇,乐观地面对。我们生活中有一些人,常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烦恼,其实,只要你能抛开一切烦恼,多想一想欢乐的事,继续面对生活,对一些不愉快的事,付以淡然一笑,就过去了。

生活就像一面大镜子,如果你生气地看着它,它也会愤怒瞪着你,如果你和气地看着它,它也会温柔地望着你;生活也像一座大山,如果你对着它发泄,它也会对你说出不满,如果你轻柔地对它说,它也会回应你同样话。生活,需要一颗乐观的心,需要一颗敢于接受困难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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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这本书,它是一篇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草房子》记录了主人公桑桑六年来小学生活的点点滴滴,讲述着一个个看似平常却又震撼人心的.故事,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是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她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她的房子在学校的一个角落里,学校花费了几十年功夫也没有将她成功的赶出校园,她任然执意独自生活在校园里,养着鸡鸭,影响着校园环境。然而,再顽固的人也能被感化。在一个春季她从水里救出了一个落水女孩,自己也受了寒凉,在床上躺了半月之久,但是在这半个多月里,多亏邻居们的悉心照料,这个独居的老人才能慢慢痊愈。从此,她便发生了天方地覆的的变化:先是主动搬离校园,然后用拐杖赶出闯进校园的鸭子,在一个雨天还去关校园里开着的窗子,甚至不顾危险举着自己的拐杖去关高处的窗户。最后,她竟然为了捞学校里一个掉到水里的南瓜,不慎落水并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感动之余,我不禁觉得奇怪,是什么灵丹妙药使秦大奶奶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我觉得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和感恩写完了秦大奶奶人生的最后一个篇章。

《草房子》魔力般的吸引着我,我从一个个故事中感受到了一个个人物的善良、顽强、感恩。我深深地融入每一个故事中,与主人公一起欢乐,一起悲伤,我发现着每一个主人公身上的闪光点,这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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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们应该从书本里阅读他人的故事,懂得自己的人生道理。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人与海读后感500字左右初中”,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老人与海读后感500字左右初中【一】<\/h2>

看了几个晚上,我终于把海明威的中篇小说——《老人与海》看了一遍。故事里的每一个人物都令我感触很深。

这个故事写了古巴的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钓到鱼的情况下,终于钓起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条鱼实在太大了,它把老渔夫圣地亚哥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筋疲力尽,这时圣地亚哥就用鱼叉把这条鱼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但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了。

首先是那个老渔夫,他有一种永不言败的精神。在钓起大马林鱼的那几天,那条顽固的鱼拉着圣地亚哥跑来跑去,尽管他的左手一再抽筋,可为了自己的生活,他使劲的拽住鱼竿;尽管他的手被鱼线划出一道道血痕,但他还是永不言败,继续坚持着;尽管他辛苦钓起的鱼就要被鲨鱼吃了个干净,他还是顽强地跟鲨鱼们斗智斗勇;尽管他八十多天没有收获,可他还是天天拥有着希望与自信:一定可以钓起一些鱼的!我十分敬佩这个老渔夫。平常我们遇到一些小困难就叫苦连天。可他从来就没有说过自己失败了,要放弃这个事业了,他从来没有说过他再也不愿意当渔夫了,他只是一直坚持着,坚持着……

其次是那一条鱼,虽然它一不小心上了钩,可它就是不愿意承认自己输了。它拖着老渔夫走了三天三夜。你不知道这三天三夜是有多累的,也许它刚拖了半天不到就已经累了,可生的希望还是有的,它告诉自己,永不言败!

我还非常喜欢那个小男孩,他不会因为老渔夫什么都没有、一事无成,就去嘲笑他、讥讽他。而是快快乐乐地和老渔夫做着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我觉得我也很需要永不言败的精神。这次的数学期末考试,我因为粗心大意,丢了许多许多的分。当时我就觉得很沮丧,我已经是第二次考砸了,就觉得自己好像很没用。后来我看了一个故事,就是说,爱迪生发明灯泡的时候,用了一千多种材料才找到一种很好用的。每一次失败了的时候,他只是轻描谈写地说:“我并没有失败,我只是又找到了一种行不通的材料而已。”比起爱迪生和老渔夫,我那点小困难并不算什么,只要把粗心大意这个坏毛病改了就好了,只要我学会永不言败就一定能成功!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老人与海读后感500字左右初中【二】<\/h2>

最近我读了《老人与海》这本书,颇有感触,这样一个年过古稀的老人竟然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与鲨鱼群进行了艰苦的搏斗,还坚持了那么长时间,简直不可思议!

文中,这个老人离开家乡,独自一人来到遥远的大海捕鱼,这是他人生计划中的最后一次出海,他期望能捕到一条大鱼来为他的捕鱼生涯画上圆满的句号。果不其然,经过一番激烈的斗争,他终于捕到了一条巨大的鱼。但在返回的途中却屡屡遭受鲨鱼的攻击,最终这条大鱼成为鲨鱼的美食。在空阔无际的大海上,尽管老人经历了饥饿与孤独的煎熬,最后空手而归,但他依然淡然而积极地面对生活,毕竟他安全的返航了。

是啊!在我们的成长中也会碰到许多困难,会受到别人的质疑,但是,我们不能对这些困难低头,要更积极乐观的面对生活。书中的老人就是这样,与困难斗智斗勇,乐观地面对。我们生活中有一些人,常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烦恼,其实,只要你能抛开一切烦恼,多想一想欢乐的事,继续面对生活,对一些不愉快的事,付以淡然一笑,就过去了。

生活就像一面大镜子,如果你生气地看着它,它也会愤怒瞪着你,如果你和气地看着它,它也会温柔地望着你;生活也像一座大山,如果你对着它发泄,它也会对你说出不满,如果你轻柔地对它说,它也会回应你同样话。生活,需要一颗乐观的心,需要一颗敢于接受困难的心。

老人与海读后感500字左右初中【三】<\/h2>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 你尽可以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圣地亚哥说。读完这本书让我更直观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背后的真正含义。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依然沉浸在汹涌澎湃的大海中。它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坚持,什么是顽强。 每一次,圣地亚哥的这句话,在我面对困难时,给予我莫大的勇气。

在浩瀚无边的大海中,一只小小的渔船正驶向远方,那正是圣地亚哥的船,它像一头金色的狮子,毫不畏惧地冲向翻腾的巨浪……

海风掠过大海,弥漫着一股血腥味,圣地亚哥掌控着船,拖着一架巨大的鱼骨,在茫茫大海中返航。这一次,圣地亚哥终于捕到了一条大鱼。这条大鱼引来了许多凶猛的鲨鱼,刚刚制服大鱼的圣地亚哥筋疲力尽,但是圣地亚哥为了保护辛辛苦苦捕来的鱼,与鲨鱼们斗了两天两夜,始终没有退缩。最后,大鱼只剩下一架残骨。

虽说最终的结果还是失败,但他在我的心中永远是英雄。一位英雄,就是不怕一切困难,顽强不屈。圣地亚哥在经历了八十四次挫败后继续出海打鱼,与大鱼周旋,与鲨鱼搏斗,可以说,他的经历谁都没有经历到过。可就这样一次次的挫折,磨炼了老人顽强的意志力,造就了一个不败的神话。

前几天,在新闻当中,我又看到了霍金,他与圣地亚哥有几分相似。霍金拥有异乎常人的头脑,17岁就考上了剑桥大学,21岁时得知自己患上了不治之症后,消沉过一段时间。医生当时预测他最多只能活两年,但两年后情况并没有比想象的糟糕。霍金充满了斗志,胸怀显得更款管,克服了重重困难,反而继续为人类的科学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他的眼中,重要的是一个人生命的价值,而是他克服困难的意志力。

面对磨难,我们不仅要付出艰辛的汗水,即使最后没有成功。,既然努力过了,就不会有遗憾。这正是挫折搭成了一座通向强者的桥。人的一生当中,只要我们秉持一颗不屈的心,总有一天我们会踏上成功的道路,人生也会更加精彩!

老人与海读后感500字左右初中【四】<\/h2>

美国小说家海明威凭借《老人与海》这本轰动一时的书,获得该年度普利策文学奖,两年后继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本书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却以最简洁、清新的文字把自己感情藏在形象中,使之情感充沛却含而不露。《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老人桑提亚哥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捕鱼能手,但他近来霉运当头,一连八十四天下海,竟一条鱼也没有捕到,平时给他当助手的孩子马诺林迫于父命一离开了他。第八十五天,老人照样出海了。这天,他钓到一条大马林鱼,大鱼拖着船往大海走,但老人仍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食物、武器、助手,左手又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的奋战,他终于征服了那个庞然大物。意想不到的是,就在老人要把大鱼拖回去时,大批的鲨鱼被拖在船尾的大鱼吸引而来,争先恐后地抢着吃大鱼。已经精疲力竭的老人虽然竭尽全力与鲨鱼搏斗,可大鱼仍难逃被吃光的命运。最后,老人无力地拖回一副鱼骨架。他回到家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去寻回往日那美好的岁月,以忘却现实的残酷。

老人面对的即使是不可征服的大自然,也可以获得精神上的胜利。也许结果是失败的,但在奋斗过程中,我们看到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懂得:做人不应该被困难所折服,应尽自己最大努力与生活的磨难做斗争。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且充满坎坷,但只要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迎接挑战,你就将是一个强者。

以前,我做任何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便会退缩,在学习上有几次考试不理想便没有信心,认为自己取不到好成绩。《老人与海》中老人与鲨鱼搏斗时,充满自信,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今后,我不管在学习上遇到多大困难,都要勇敢面对,坚持到底,永不退缩。因为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打败”!

老人与海读后感500字左右初中【五】<\/h2>

我爱海,也爱看海,每当看到蔚蓝如闪光的胶带一般的大海上浮动着几叶小舟,脑海中就会浮现出《老人与海》中老人斗海的惊险场景,便会深深地为老人所折服。

凭借着一叶小舟乘风破浪,凭借着一支鱼叉、一根麻绳与内心渴望的东西争个你死我活,在我看来,常人做不到,但是老人仍凭借着坚定信念获得成功。

与大海较量比的是毅力,老人拉麻绳时,我甚至在脑海中浮现出了老人的模样,汗水顺着脸颊滴到了鼻尖上、地上,甚至甩到海里。手上青筋爆出,紧咬牙关,麻绳深深勒进了肉里,出现了又粗又长的勒痕。看到书中的插图,我不禁倒抽了一口气,我曾被纸边勒过一条又短又浅的口子都疼得直叫,更何况这样一条粗如蛇身的麻绳呢?不仅如此,老人的坚持不懈也令我大吃一惊,为了一条大鱼竟然斗争了三天三夜!鱼叉一次一次用劲插入鱼坚硬的外壳,血也一次一次往外溅,更一次一次引来了只只鲨鱼,情况的危急使老人在忙碌之下努力转动着思维,杀掉鲨鱼,绑在船上,看!老人多么聪明机智呀!

大海如此地令人捉摸不透,一会如野兽一般,仿佛要吞噬掉整座岛;一会如熟睡的孩童一样,平静柔顺。这又何尝不像老人呢?那坚定不移的信念,不就如波翻浪涌的海浪一样吗?即使情况危急,也会冷静思考的老人,不正像恬静温和的大海一般吗?老人的坚强、坚持不懈的毅力、冷静、相信自己的信念使老人品尝到了喜悦的果实、赞叹的目光!

不论身在何地,遇到怎样的困难,冷静是第一步,勇敢坚持与相信自己,则会带领我们走入成功的彼岸,这也如老人的精神品质一般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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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生命3.0》是对人工智能的一次宏观展望,那么《AI.未来》则是作者用自己的微观体感,详述了以现在为原点的前后几十年,人工智能的发展路径。李开复老师可以说是全球范围内人工智能领域的教父级人物,曾经是谷歌、微软等顶尖公司在这个领域的领军人物,国内很多当前的人工智能领域大神,都曾经是他的下属或者学生。在这本书里,开复老师用他的亲身经历和独特视角,梳理了互联网浪潮在中国以及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历程,分析了中国与美国这两个人工智能重点国家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也对人工智能未来的发展给出了自己的见解。更为令人感触的是,开复老师用自己一段与死神之间的对话,向我们点出了人类与人工智能最本质的区别。读完之后,我感觉收获的不仅仅是一次关于人工智能的认识之旅,也是一次对人生意义的自省之旅。或许,人工智能的发展过程,最终会变成人类认识自己的一个过程。人类不仅仅是在做一个辅助自己的工具,同时也是在做一面镜子,一面让我们更清楚认识自己的镜子。

人工智能正在改变着我们的世界,这是一个尽人皆知的事实。那么,人工智能究竟是如何一步一步改变世界的呢?开复老师把人工智能的发展分为了四个阶段:

经过这么多年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巨头们收集了大量用户上网的数据。所谓互联网智能化,就是利用这些数据给用户贴标签,从而利用人工智能算法作为推荐引擎:这些算法了解、研究、学习我们的个人喜好,从而推荐专门针对我们的内容。

根据我的理解,这一波浪潮是互联网平台的智能化,是属于基础建设性质的智能化,是后面几波智能浪潮的基础和前提。当然,这也是属于人工智能领域中低垂的果实,我们现在已经完全身陷于这样的一个环境之中了。

如果说第一波人工智能浪潮的基础是给互联网用户的浏览贴标签,而商用人工智能则是给传统公司数十年来积累的大量专业数据贴标签,比如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银行发放贷款的记录,等等。在此之前,这些传统的数据并没有被充分的发掘出价值,直到人工智能进入到这些领域,运用算法在这些数据库中找到了人们往往会忽视的隐形联系,使得这些数据焕发了新的生命,也同时重新定义了这些行业的游戏规则。比如你可能永远都想不到,一个人输入自己生日速度的快慢,手机电池的余量,有可能影响TA在申请贷款的审批额度。

商业智能化也已经在我们身边处处发生,但是这一波浪潮所使用的,依然只是人们行为的历史数据,对于人们实时行为数据的检测与收集,从第三波浪潮开始。

第三波浪潮就是把人工智能延伸至我们的生活环境,以大量的传感器及智能型器材,把我们的现实世界转化成可悲深度学习算法分析与优化的数据。

开复老师把这波智能化称之为“感知智能化”,是在计算机键盘和手机屏幕之外更多途径的对人类活动的感知。人们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每一步移动,都有传感器(智能音箱、人类识别、人体感应器等)进行收集,这些传感器无处不在,并时刻连接在网络上,使得“上线Online”这个词变得没有意义,因为我们几乎无法分清自己有没有在线上。开复老师把这种状态称之为“线上线下融合(Online-Merge-Offline)”,简称OMO。这将是O2O之后的下一个状态,在这个状态下,“数字世界和现实世界完全整合起来,把线上世界的便利性带进线下世界里,把在线下世界里感知的内容带到线上世界里。”

我觉得这应该就是IoT的最终形态,人们生活在这个万物互联的环境中,自然分不清线上与线下,大部分情况下也不必分清,只要享受实体世界智能化带给我们的便利就可以了。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公共数据和个人隐私将被逐步重新定义,也必然面临不少挑战,然而,我觉得,人类追求效率的天性将使得这个趋势不可逆转。

开复老师在书里写道:“自主人工智能是前三波人工智能浪潮的集大成者,也是顶峰,把极复杂的数据和机器感知能力结合起来,就会得到不仅能了解世界,也能改变世界的机器,比如自动驾驶汽车。”

这种智能化将不同于现在生产线上的自动化设备,它不是只能机械的重复某个单一动作,这种“自主”的智能化可以自主做出决策或者处理突发状况,能够应付偏差或异常。当人工智能具有了视觉和触觉等感知能力,并且可以使用数据进行优化的能力,机器能够处理的工作范围就大大增加了。

人工智能的这四波浪潮,或者说发展的四个阶段,充分体现了“智能是发展的,智能是相对的”这样一个事实。每一个阶段的所谓“智能”,在下一个阶段有可能只是一个基础条件。智能就是在这样不断积累和迭代的过程中,引领着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

伴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最令人关注的恐怕就是人工智能大量取代人类工作之后,那些失去工作岗位的人类将何去何从的问题。

在美国的硅谷,关于人工智能将要引发的失业问题,已经有了广泛的讨论,大致上有三类解决方案:就业再培训(Retrainingworkers)、减少工作时间(Reducingworkhours)或者重新分配收入(Redistributingincome)。每一类方案的出发点都是调节就业市场的某一个变量(技能、时间或者报酬)。开复老师在书中对三种方案的优缺点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其中后两种方案都是需要政府进行一个规则的重新设计,而只有第一种就业再培训的方案,对于一个个体人类来说,是可以主动去寻求的解决方案。应该说,人类社会的前几次生产力变革,都是通过这种再就业培训来解决失业问题的。比如当工业革命导致大量手工业者和农民失去工作的时候,他们通过培训走进工厂,成为了生产线上的工人。然而对于人工智能这波浪潮来说,与前面几次变革最大的不同就是速度太快,而且方向不确定。也就是说,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使得它在取代人类工作的道路上大踏步地前进,以至于就业者每隔几年就不得不更换职业。同时由于人工智能发展路径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很难预测在未来几年内哪些工作将会受到影响,所以很难指望一名普通的就业者在选择再培训计划时,能准确预测几年后哪些工作更安全。

因此,分析哪些领域的工作最不容易被人工智能取代,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变得异常重要。在分析这个问题的时候,开复老师使用了“角思维”的方式,用社交属性和创意属性作为横纵两个坐标,分别对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进行了分类,并预测了在四个象限中,人工智能与人类可能存在的合作模式。

可以看出,在四个象限中,弱社交且弱创意的工作最容易被人工智能所取代;强社交且强创意的工作,最不容易被取代;在强社交但对创意要求不强的领域,属于“结合区”,可以进行人工智能和人类之间的协作,由人工智能负责数据的收集和处理,由人类工作人员负责与人类客户之间的交互。在强创意但是弱社交领域,则会存在人类与人工智能共存的现象。总之,由于各种工作性质的不同,人类与人工智能之间的关系也就不同。

在书中举了一个医生领域的例子。由于人工智能可以掌握大量的病例和数据,因此在诊断疾病、制定治疗方案等方面一定能超过人类医生。但是问题是很多患者不希望面对一台冰冷的机器来完成看病的过程,因此传统的医生可能会演变成一种新的职业,李开复老师称之为“关怀护理医师”。这种职业集护士、医疗技术人员、社会工作者,甚至心理学家的技能于一身,能够了解和操作诊断工具,同时可以与患者交流,在患者遭受生理或者心理创伤时给予安慰,给患者情感上的支持。

这些都是人工智能所不能够做到的事情,这就是人在人工智能普及的时代中,所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地方。

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类最有价值的不是大脑,而是人心。这就是作者在这本书中重点向读者传递的一个理念,而这个理念是他经过一段与癌症作斗争的经历之后,感悟得来的。

9月,开复老师被诊断为淋巴癌第四期。这一个突如其来的打击,以及在随后与癌症作斗争的过程中,他重新思考了关于工作、价值和“人”的意义之间的关系,并且重新思考他原来自以为成功的“人生算法”,以及他早已为自己拟好的墓志铭。

他也开始重新审视人与人工智能之间的关系。在此之前,他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报负是:“量化人类思维过程、解释人类行为。”然而,这次与死神的擦肩而过让他明白:人与机器的根本区别在于“能否爱人”。他在书中写道:

人工智能固然强大,而人类独有的爱才是我们生活中最需要的。......我坚信的未来是由人工智能的思考能力,加上人类爱的能力构筑的。

不得不承认,人工智能的发展对人类的影响,还存在着很多不同的看法和争议。然而开复老师用他丰富的第一线从业经验,以及深刻的个人感悟说服了我。人工智能的研究,实际上最终都聚焦在对人本身的理解和研究上,开复老师告诉我们:要想理解人的独特性和神奇的地方,我们需要学习的不是人的大脑,而是人的心。

因此,人工智能,不仅仅是人类制造出的一个超强的工具。同时,它也使我们有机会更加理解人类的本质。

如果人工智能真的能够帮助我们理解自己,不是因为人工智能理解了人脑的运作原理,而是因为人工智能解放了我们,让我们不再一味追求优化,进而可以聚焦在真正使我们成为人类的东西上——爱人与被爱的能力。

这样的一个未来,我希望它早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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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1篇<\/h2>

有一句话说的很真实,那就是“情义无价”。情,就是亲情、感情、友情、感情,福贵的父子情、母子情、夫妻情、儿女情、战友情都表现得十分真实,当他输完了家产,想到的是家,当他被解放军俘虏遣散时,他第一个念头是:只要不死,就回家。人在最困苦的时候、最无助的时候第一个闪过的真实的想法就是“家”,因为从“家”里能够得到无所不在“情”的温暖,无论你曾奉献过还是辜负过,“家”总是一个人的“避风港”。只要活着,“家”始终存在心里,且离“家”愈远,思念愈切。义,就是此生所尽的义务和所承担的职责。福贵始终感到内疚,父母死了,儿女死了,妻子死了,他总觉得对不起他们,没有尽到职责,没有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如若人活着没有“义”的话,那么不就是白来人世走一遭了吗也许混蛋时象福贵那样满街胡闹一气,可这毕竟是属于福贵时代,离我们很久远,除非自我想从“牛”的日子硬要滑向连一只“鸡”都没有的光景,再说甚至连福贵都不如,难以承受接踵而来的挫折,说不定早已“红尘看破”一命呜呼了。

人,没有理由不活着,不管贫穷富贵,不论地位高低,真实地活着,活出个人样,才不白活。而支撑着自我活着的,是自我一颗善良的心。

《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2篇<\/h2>

我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活着》

活着为了什么?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读完《活着》,我的心情十分沉重,阖上书感到隐隐不快。小说讲的是大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妻子家珍屡劝无效,带着女儿凤霞回娘家。当夜福贵输光全部家产,父亲给他气死。一年后,家珍带着女儿及手抱的有庆回家,福贵痛改前非,走埠演皮影戏维生。适逢国共内战,福贵先被拉俘当兵,后被俘掳。好不容易获释回乡,庆幸一家团圆。后来,福贵因家产输光未被划入地主成分,但生活让他失去了儿女等亲人,最后剩下的惟有活着……读完后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

“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那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在苦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苦难!

《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3篇<\/h2>

“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活着是任何人也无法逃避的,有的人在岁月中感知到活着的意义,于是得到了生命的价值与永恒。可是有的人活着,失去了追寻的方向,活得迷茫;失去了的奋斗的理想,活得可悲;失去了美好的期待,活得艰辛;失去了脚下的路途,活得愚昧。其实活着,并非要名垂青史,轰轰烈烈。过分追求名望,常常是身心俱疲却也无所得。“平平淡淡才是真”,不要过于苛求,不要有太多的奢望,淡然面对,积极把握,珍惜当下。

生活是人生一片广阔的田野,而苦难亦是一种希望的播种。它在落寞时滋润枯竭的心灵,在迷惘时指引前进的方向,在无助时鼓舞失意的灵魂,它能够使人在逆境中坚强,在平凡中不凡。

这样一句俗话被人们口口相传:“好死不如赖活。”的确,人们总是在探求生命的实质与活着的意义,认为人活着是为了理想、奉献、青春、奋斗,诸如此类,却忽略了人生中最真的东西——“活着”,不管处境如何,不管坚持着是为了什么,我们都应该为“活着”而好好活着,这是人生最基本的信条,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加有价值。就如人生旅途上的朵朵小花,我们日积月累地采摘,那些朴实无华的花朵,也会变成生命的花篮。

人生中没有什么幸运或是不幸,生命只是静静地、平淡地活着。善待自己,珍惜生命,把握人生。

《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4篇<\/h2>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5篇<\/h2>

读余华的《活着》时,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其中,有三次落泪让我刻骨铭心。家珍确诊软骨病的时候,有庆死的时候,凤霞出嫁的时候。

前两次落泪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悲伤,压抑到让我忘记了哽咽。凤霞的出嫁则是一种积蓄已久的慰藉,可这种慰藉在残酷的现实社会并没有幸存太久。

这本书是中国旧社会的缩影。写得太过真实,就好像我能听到子弹炮火擦过耳旁,福贵和春生在绝境里死命地逃跑,家珍被疾病折磨的呻吟,二喜困在水泥板里发出的最后的呐喊……这一切事发突然,让旁观的我都忍不住捶胸顿足。

活着?活着。一切都有迹可循。旧社会地主少爷福贵的人生经历了大起大落,他躲过子弹,跑出烟雾,早已丢失了前半生的潇洒与恣意,几番周折,好不容易回到自己日思夜想的小家,可迎接他的,却是更为沉重的苦难与折磨!妻女儿孙相继死去,死得意外又凄惨,就好像生活给他编织一次次美梦,却让他承受一次次的打击。活着是他最后的归宿,也是他最终的理想。

“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小说的结尾,福贵已经没有活着之外的事物了。一头同他一样年迈的老牛,成为他暮年的精神伴侣。累了就休息,休息够了就劳作,没有过多堆砌的事物,简简单单的.活着。或许,这就是小说创作的初心,福贵为了身边的人事流浪奔走,经历多方劫难,最终回归到自身,一个人活着,就是要独自承担生命的重量。

看完小说后,我还是有些埋怨余华的。中国的小说和影剧总会留点希望的种子,带给读者最后的慰藉,可《活着》没有。也许,余华就是想告诉我们,任何一种生命的延续都是美好的,都有其必要价值,年轻的生命是,年迈的生命亦是如此,活着本身就不容易,而延续生命则更难,每一个个体自有其存在价值,这才是活着的意义。

《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6篇<\/h2>

我在望不到边际的生活中茫然前行,心中浮现出余华的《活着》,这正是生活的本质。如海的眼泪,如山的压抑,如沅的热血,充满了力量。

那福贵的母亲的白发与撒手西去的愕然。这是面对的自己身边第二位至亲的离去。那福贵女儿的难产而死的痛,那福贵妻子的软骨病,那福贵儿子失血过多而意外而来的丧子之痛,还有那福贵的老爹含泪逃离了支离破碎的徐家……随着一支毒箭的打击,又一支,再一支的刺痛福贵那早已野哭决然的心。死者的死对于他们自己来说更像是噩梦的一场解脱,而痛苦的枷锁全部转而拷向福贵一人之身,除了心在眼泪里泡渍,还有生活的重担,活着的坚持。

伟大的人格也许就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福贵的一生写满了绝望的不存在,面对着眼前的绝望之境地一点点地长大,渐渐脱去徐家少爷的光荣放荡,成就一个坚强乐观的农民。这精神上的成长远比身体上成长珍贵得多,珍贵的力量,这来自于对活着的亘古不变的态度与信仰: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人格强大。即心态与观念造成了福贵自我与外界如此黑暗的隔膜与保护,如山的压抑,如沅的热血,还有伟大的毅志,活着的希望。

他们说,人生不过一场戏,各人有各人的角色与台本,可福贵就是那偏要不服命不认命的坚韧不听上苍的调度,那满怀的倔强,那满腹的荒唐,那满怀发谥的期待,如若上苍发出死亡的调度也决不顺从!只要热血生命仍在骨头里嶙峋作响,就是要活着。拼死才能拼出活头来,总有信仰会排空而来,而来与活着的福贵相遇,走在尘土飞扬的道上,活着自己的人生。充满了力量,活着的色彩。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世上千千万万,老来风味,大抵都是在活着,谁都逃脱不了活着的欲望。生生灯火。明暗无辄。活着,哪怕只有一息尚存,也可千回百转抱有希望,真心不感到死之苦恼!

《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7篇<\/h2>

从小是一个少爷,一个无知的小孩,到一个为了一百亩田而疯狂赌博的年轻人,以致赌光了家产,被^v^抓去拉大炮,到了人生的末端,亲人纷纷先他而去,只留他苟活着。这么一个苦命的人儿呀,就是余华作品《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早年丧父母,中年又丧了一对儿女,那可怜的妻子和女婿呀,死神也不放过,还有他那唯一的外孙儿苦根,因吃多了豆,也被活活撑死了。

我想福贵活下来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太可怕了,死了一堆人,都是他的亲人,全是他的血和肉呀!最后只留一头老了的牛和他相依为命。他留在世间还有什么意思,他的灵魂是不全的。我曾以为失去自己喜欢的东西是痛苦的,可是福贵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那仅仅是痛苦吗,那是绝望。当绝望在你心中时,你虽然活着,但已经是死人了,所以福贵没有真正痛苦过,他是万念俱灰,是行尸走肉。

我想余华写作的目的是让我们感悟人生的沉重吧,直到看到他说的写作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那位老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这样的一篇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8篇<\/h2>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人的看法。

——题记

读完余华的《活着》,我得到了一个人生感悟——为活着而活着。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民国时期一个地主家的富少爷徐福贵,年轻时由于嗜赌放荡,输尽家财。父亲被气死后,徐福贵一家沦为佃农,并很快因为^v^抓壮丁卷入国共内战。随着内战、^v^等社会变革,他的人生和家庭也不断遭受磨难,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或许读完这篇小说你会感慨主人公徐福贵的悲惨人生,但是于此使我们收获最大的应该是徐福贵在奢靡生活后的转变,在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后,依旧坚强乐观地活着。

我个人认为余华的《活着》在当今社会中仍具有独特的意义。现如今生活中的诱惑太多,人们被蒙蔽了双眼,在利益的驱使下忙碌着。或是为了金钱,为了地位,或是为了别的什么东西。但是,人不应该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吗?

我们的一生中定会经历很多磨难,没有谁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对于那些磨难,在你第一次面对它的时候或许它很困难,但当你咬紧牙关挺过去,人到暮年,再回首时,这些磨难将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从某个角度看,主人公徐福贵未必不能称作英雄,他看透了世间冷暖,仍乐观地生活。我想当我们都能做到这些时,我们亦可以成为自己的英雄。

这世间磨难虽多,你我未必不可一笑而过。

所以,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9篇<\/h2>

《活着》这本小说是余华所作的,余华生于1960年,1983年开始写作,至今已经出版长篇小说四部,中篇小说和短片小说共六篇,随笔集四部。主要作品有《兄弟》、《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这部作品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

这本书写得是福贵的一生经历。福贵青年赌博,把家产全部输光了,他爹被她气死了,他家本有两百多亩地,他爹输了一百多亩,他把剩下的给输完了。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就是他爹和他。后来福贵的妈妈也病死了,福贵中年时儿子因为县长媳妇生孩子大出血,他去献血献得过量,把命搭进去了。福贵老年时,女儿生孩子难产而死,女婿在工地干活被大车压死了,外孙因为家里太穷,平时很难吃饱一顿饭,有一次福贵不知从哪里得了很多豆子,想着这是好东西,就让外孙多吃点,外孙哪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不知是吃的太急还是吃的太饱,外孙终于还是因为“享受”不了这么个好东西,离开了福贵。他的亲人和朋友一个接着一个死去,他的一生不停的经历着和亲人的生离死别,不知道福贵当时是什么样的悲伤。

其实福贵能活着,还得感谢他自己当年和龙二的赌博。因为赌博输了,龙二成了地主,可解放后,龙二就完了,政府没收了他的田地,并把它分给从前的那些佃户,龙二虽然表面是服从了安排,可内心哪里服气,到了年底,龙二背着政府还继续找佃户要租钱,佃户不给就打他们,龙二再厉害也是对抗不了政府的,最后他被枪毙了,人们都说龙二是替福贵死的。没过几年好日子,一年夏天雨下个不停,庄稼被水都冲走了,村民们只能靠吃野菜,树皮,地瓜过日子,可是最后就连树皮都被吃光了,他的亲人还有年村里的人死的死,走的走。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他的牛。

一个人穷没有关系,只要他还活着就能幸福满满,但是福贵即使活着也不幸福,因为他的亲人都死了,熟悉的乡亲们死的死走的走,最后只有一头老黄牛与他为伴。他也只能这样孤独终老。在福贵的那个年代,其实有很多像福贵那样的人,他们经历着亲人的一个一个死去,对于那个时期的人们,这样的生离死别似乎已是常态,好像生活只是为了能活着就行。

《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10篇<\/h2>

世界上每分钟都有很多人死去,什么名,什么利,都会成棺材上的一缕尘埃。而更多的人还活着,过着摧枯拉朽的生活。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

对于这个问题,能坚定且自信地回道的,莫过于唐僧了“贫僧从东土大唐而来,往西天取经去。”唐僧活着就是为了真经,为了大乘佛法,他身上,有普渡众生的担子,背后,则是一位君王对他的期望,我们都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们还在日复一日的苟活,在柴米油盐间忙碌,可谁又能否认这不是大众的活着?

人群中谁认识我?

俗话说,前二十年看父养子,后二十年看子敬父。我们尚处于第一个阶级,所有的一切都是父母给予的。退去全部,人群中谁认识你,又有谁稀罕去认识你。你,不过是树荫下,泥土中一颗卑微的种子,在黑暗中能靠的只有自己,你的未来,也只有你自己能解决。

你想成为什么人?

你能成为什么人?往日,坐在窗前,看飞鸟掠过黄昏,心生一种莫名的悲凉,我能成为什么样的人?从前谈天说地的老表们,一个个堕落,有的去了技校,有的在工地上挥洒汗水,只为生活的柴米油盐,再见面,早己没有当年的坦诚与感动,代替的只有客套、虚伪,可能这就是这个社会,慢慢地,慢慢地,我了解到所谓童真童趣,不过是步入社会前老天爷给人最后一点温存的回忆。

这里没有末路你从不曾孤独

这是韩寒对青春的诠释,也是我想对所有老表以及和我一样迷惘的人所说,无论处境如何,未来如何,我们要永远自行,永远不被现实击败,永远扼住命运的咽喉。我个人觉得,生活就是攀爬高山,就是深潜海沟。它不是在一张标配的床上睡出你的身形,岁月是把雕刻刀,但我们要拼尽全力在它让我们脸上留下皱纹之前,雕刻出令自己满意的作品,这才是我们活着的意义。

多少年以后,我垂垂老矣,倘若有人问我“你将如何祭奠你的青春?”我会忘却身上所有的伤痕与皱纹,或以沉默,或以微笑。

《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11篇<\/h2>

说下最近在看的书《活着》。写法很棒,其实总共也没有多少字。但竟然就这样一篇小说。做成一个电影,改编成了电视剧。然后影响力也是特别的广。

原因可能就在于书名——活着吧。可能现代人感受不到当时的那种状况。感同身受本身就是不存在的一个概念。你没经历过,你一定是体会不到那种感受的。

但是,就算这样在阅读的过程中,都能感受到。生活对于富贵的残忍。从最开始的一个富家子弟到忽然破产,然后身边的亲人,不断的经历磨难,一个一个的都离开他了。到最后甚至她的外孙也走了。

只有他自己。然后这样的情况下,他依然在好好的活着。为了解闷,或者说为了完成田地的工作。他买了一头老牛,而且是一头马上就要被杀的老牛。

能看出来他依然是一个这样有善意,而且乐观的一个老人。在这个小说中,我们其实能学到的,可能说他在找一种活着的意义。

但其实,活着就是为了活着。你不是为了你的家人活着,不是为了你的孩子,也不是为了你的配偶。你单纯就是为活着而活着。

人能够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一个非常偶然的事件。也可以说是个奇迹。一个生命在地球上能生存下来,其实也挺奇妙的。从这个角度来想的话,生活中的压力,勾心斗角,竞争都不是事儿。

出去走走,多认识一些人。找到这个更多的可能性,就像白岩松说的,30岁之前不断的去寻找、去发现、去感受、去尝试。甚至把这30给忽略你随时都会都应该去找自己喜欢的东西。找到这个世界美好的存在。

或许就在你身旁,比如说你每天下班的时候在路上你会看到的风景!

《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12篇<\/h2>

合上书本已是深夜,闭上眼睛,冥思、遐想。《活着》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福贵一生的命运在脑海深处层层涌现,撞击着藏在深处的灵魂,《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他们相互感激,同时也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同时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在讲述主人公富贵如何承受生活巨大苦难时,也令我从中深受启发。

福贵年轻时贪图享乐,以致倾家荡产,父亲不久便被气死,母亲也相继离世,原以为命运到这里便会有一些的好转,但往往事与愿违,几年平静生活过后,接踵而来的是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的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得福贵与一头老牛在世上相依为命。那么多的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与他的家庭身上,但当厄运来临时,福贵并没有自哀自怜,只是在稍许的麻木后,又开始迎接生活的挑战,以一己之力承担着照顾这个破败家庭的重担,他始终没有放弃生命的想法,即使在这个世上他仅有一头牛,几亩田与破茅房。所以当这部沉重的小说结尾时,我沉沉的感受到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

我已经被这坚强的意志所打动,我明白了无论遇上多大的困难,只要有一颗坚强、乐观的心,世上没有迈不过的坎。每次深陷困境时,只要想起有一位老人在世上仅与一头牛相依为命,但他那活着的意志超乎于常人,我们更会精神抖擞,充满这斗志。

《活着》以简单的美丽和朴素的力量,召唤着我不断前行。有人会认为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但对于福贵自己,我相信他感受到了幸福。

《活着》体现了一个简单而又深刻的道理:人不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13篇<\/h2>

《活着》这本书中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语句,可他那种刻骨铭心深入骨髓痛,让读者深深体会到,这是一部充满血泪的小说。

故事讲述了放荡不羁的阔少爷福贵,好赌成瘾,一夜间输掉了所有的家产,成为了一贫如洗的穷人。然而,命运就是这样不可思议。随后他的父亲含恨离世,母亲不辞而别。他为了生活,福贵从富人成了佃户,从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少爷变成了要下地干活的穷人,从此一家人为生活忙碌奔波,经历了许多困难之后,这才让福贵明白,什么叫生活。他从此告别了以前富足的生活,过上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贫穷日子。艰难的生活让他明白,生命赋予他的责任。他伤心了几天后,突然意识到这个家只能靠自己撑起来时,于是就振作起来,想靠自己努力让一家人生活变得更好,但事与愿违,苍天不公,就在他的生活变得好一点时,自己却被抓到队伍里去当了兵,两年后当他再次回到那个贫穷破旧的家时,一切都已物是人非,生活变得比两年前更加贫穷,没办法只好干着更重的农活,想让生活重回正轨。但天灾人祸,所有的不幸都接二连三地降临在了他头上,儿子因为献血死了,女儿因为难产死了,女婿也因为发生意外死了,最后就连孙子也因为发烧后吃太多豆子撑死了,只剩下了他和他买的一头牛孤独的活着。

为何命运如此不公,要将所有灾难都降临在他一个人的头上,让他面临家破人亡的不幸。虽然福贵的生活是悲催而又不幸的,甚至可以说一生都生活在苦难里,但对于他来说,只要活着,便会有希望,活着更是生命的意义!漫长人生岁月里,不去计较太多得与失,生命需要用坦荡平静的心对待。夕阳的余晖洒在了安静的田野里,裸露风中被晒得黝黑的老人与牛的脊背,见证了那段岁月。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相依相伴,不离不弃。老人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还有那一声长长的吆喝,游荡在僻静的乡间小路里,渐行渐远。

《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14篇<\/h2>

《活着》讲述了农村人福贵的悲惨生活经历。福贵原本是一位富有的年轻大师,但他沉迷于赌博,最终失去了家族企业。他很穷,很穷。他的父亲很生气,母亲病得很重。福贵去看医生,但他被抓成了一个强壮的男人。战场上九死后,他终于回到了家乡。中年的福贵努力工作,想找到一个温暖的家。但命运是非常不公平的。他的亲戚一个接一个地死于疾病,死亡的方式非常不幸。最后,福贵白发人把黑发人送去,只留下他和一头老牛住在一起,但他也可以过上更自由、更轻松、更随意的生活。

福贵的一生可以说是跌宕起伏。当他年轻的时候,他只专注于快乐和放荡。他是一个典型的失败者。中年时,他的家庭正在衰落,他的父亲和母亲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他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开始努力工作。在他晚年,在经历了所有亲人的痛苦之后,他独自一人和老牛生活在一起,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他的一生生生动地展示了现代中国基层人民的变化。各种各样的灾难降临在他的头上,他的经历让读者感到同情。他艰难地生活在接下来的打击中。他是个英雄。生活的意志是他不能剥夺的。

人们为自己而活,而不是为了超越事物而活,活着!这两个词给了生活一个简短的总结,但也给了世界最大的勇气,有些人生来就知道他们为什么活着,有些人直到死后才明白生存的真正意义。

在我看来,我想像江洋先生在《百年演讲》中写的那样:保持一种满足的心态是完善你的思想、净化你的思想的最好方式。所有的快乐享受都属于精神,这种快乐把忍受变成享受,是物质上的精神胜利。我们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浪,最终发现生活中最美妙的风景,是内心的平静和平静。我们一直期待着这个世界的认可,直到最后,我们才知道这个世界是我们自己的,与他人没有任何关系。世界上的许多事情,生活不会带来死亡,例如,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看法,而生存往往是工人对他人经历的评论。我只是根据我自己的意愿,真正清醒,从内心实现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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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随时在你近旁的最佳顾问,不懂的时候,随时都可以供给你所需要的知识,而且可以按照你的心意,重复这个顾问的次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鲁迅读后感500字左右,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鲁迅读后感500字左右篇1

读了《鲁迅与时间》这篇文章,我了解到鲁迅先生是一个能抓紧时间、善挤时间的人。他的生命虽然短暂,却给我们留下了极为宝贵而又丰富的文化遗产。

鲁迅先生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

以前,我不知道珍惜时间。放学回家后不是看电视,就是看动漫书。直到爸爸妈妈要下班了,我才慌忙坐到书桌前,拿出作业写了起来。这样写出来的作业质量可想而知。为此爸爸妈妈没少批评我,我却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没往心里去,做作业照样拖拖拉拉。时间就这样在不经意间流走了。

学了《鲁迅与时间》这篇文章后,我深受启发。放学后我会抓紧时间写作业,手酸了,活动一下,继续写,这样我就会很快地写完作业。虽然有时作业还会有错,但随着我的努力,错误会越来越少的!因为我写作业的速度快了许多,妈妈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并且每晚奖励我半个小时做自己喜爱的事。

鲁迅先生说过:“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24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

我们每个人都应珍惜,把握时间,不要虚度年华。这样到年老时就不会“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了。

巴甫洛夫曾经说过:“在世界上我们只活一次,所以应该爱惜光阴。必须过真实的生活,过有价值的生活”。尤其是我们这些学生,浪费它就没有阳光般的前途。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要被时间抛弃。这样我们才能获取人生的最大奖赏——幸福!

鲁迅读后感500字左右篇2

当我读完这一篇简短而别有意义的文章时,我不禁为大文豪鲁迅这种精神而感动,更加的感受——一种特殊而复杂大感受。

鲁迅曾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不错,这句话仿佛就是鲁迅先生的珍惜时间的座右铭,鲁迅先生的医生为文学事业献出了640万字。多么惊人的数字,越是每一天写了一千多字!他是多么会把握时间啊!大家都是知道,鲁迅先生写作的时间约是送走一批又一批的客人之后的12点至凌晨2点。2个小时,又是深夜呀,大家可以设想,春天的夜雨声音是那么的连绵不断,又大又响;夏天,嗡嗡的蚊子总在深夜徘徊在鲁迅先生身旁,他们难道是鲁迅先生的第一听众?秋天,迷人的桂花香满载空气之中,常常令人陶醉其中,无法自拔;冬天,寒风呼啸,大雪纷飞,让人毛骨悚然,直打哆嗦……

鲁迅先生就是在如此疲倦有如此的天气与环境下下厨的,写出的一千多字,他没有被这些困难所打倒,没有被这些挫折而放弃,而分心。他没将时间视为金钱而是生命。滴答的一秒钟,我们是否在意?无数的一秒就会是你一生的时间,也将是你的生命!

鲁迅先生曾说过:“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24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同学们,为让你充分利用时,为了让你的一生更加充足,让我们一浪费时间为耻,节约时间为荣,让自己养成一个好习惯,而学习鲁迅先生吧!

鲁迅读后感500字左右篇3

《雪》是一篇寓意深邃散文诗,也算是一篇“绝好眷念故乡,回忆儿时抒情小品文”,在故乡自然景色描绘中流露了“鲁迅心灵”里一种“深刻恬适回味”。作者在自然景物描绘中,象征和寄托了更为深远情感。

滋润美艳“南方雪”,寄托了鲁迅对美好理想炽热追求,这旋转飞腾“朔方雪”。则蕴含了鲁迅反抗冷酷现实斗争品格。在这两幅鲜明对立图景中,贯穿着鲁迅一个共同哲理:要用战斗来创造一个春天一般美好世界。

这篇散文诗写是雪,却是别出心裁地从描写雨来开篇。“暖国雨,向来没有变过冰冷坚硬灿烂雪花。博识人们觉得他单调,他自己也以为不幸否耶?”鲁迅在这里并没有对“暖国雨”流露出贬抑感情。他是由北方落雪自然现象引起感兴,而想起来南国温暖,曲折地对于使“暖国雨”变成“冰冷坚硬灿烂雪花”北方凛冽严冬,表示了自己不满。开篇这一段抒情设问,是与篇中这个抒情主旨有机相连。

为了充分展露自己追求美好理想心声,鲁迅以异常热烈而深情笔调来描写江南落雪景象。在一幅“冬花雪野”图中,使人感到了春天温暖和生活快乐。鲁迅描绘了这幅图后,又绘声绘色地再现了为江南雪天孩子们稚气天真创造而欢愉,也为雪罗汉消融坏掉而惋惜。在这些“江南雪”情景描写中,鲁迅倾注了自己多少向往、景慕深情!美好图景,寄寓了追求美好理想心境。

柔美江南雪,壮美朔方雪,不仅寄托了鲁迅对美好理想炽热追求,同时也抒发了自己同凛冽严冬一样社会勇猛奋战激情。

鲁迅读后感500字左右篇4

我很少看短篇小说,也很少接触它们。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了《呐喊》。我不经意地随便一翻,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被作者那爱国爱民的精神给迷住了。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鲁迅写的,里面收纳了十多部短篇小说,篇篇文字清新,耐人寻味,用了白描的手法刻画出一位位个性鲜明的人物,通过细致描写他们的举动,真切地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不满和无奈。文字表面看上去普普通通,其实含意深刻,非常具有斟酌的意义。

在这些小说中,我最有感慨的是《狂人日记》,这是一个略显恐怖的故事。讲的是鲁迅发现他哥哥有一个惊人的秘密:在外面和一群人杀人煎肉吃,我刚看到这儿,也吓了一跳,觉得这是一篇贬义的小说,不算是好小说。可后来,书上说鲁迅之前的一个失踪的妹妹很可能是被哥哥吃了,而且自己的饭中也可能被哥哥放了几块,为之伤心和后悔。原来写这样一个缺德的故事是为了强烈地衬托社会制度的差劲。向人们严重又慎重地讽刺了矛盾和烦乱的社会。说了这么多,重点都是在讽刺社会,可之前不是说表达了作者的爱国之情吗?当然,这一点是深层次的,其实讽刺社会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盼望社会能早点焕然一新,让大家都有民族忧患意识,让祖国繁荣富强。本书的中心就在这里。

好书就像一位形影不离的朋友,将陪伴你一生。啊,《呐喊》我要永远珍藏你!

鲁迅读后感500字左右篇5

放假的时候,我最喜爱的休闲方式,便是读书了。所以,这几个月,我读完了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集——《呐喊》。

《呐喊》是鲁迅自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集结,共有《自序》《一件小事》等十五篇短文。这些作品从现实的角度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民众生活,也揭示了各种深层次上的社会矛盾。且表明了鲁迅对中国旧有制度级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的深刻剖析好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的浓厚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在书中,我记忆最最深刻的便是《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不仅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且在文中借狂人之口说出了几千年来“吃人”的封建礼教,它表明了鲁迅彻底反对封建主义的立场。在文中,字里行间透出了“我”对那些吃人的人的又怕又恨,以至于连吃人的人养的狗,育的孩,都心存三分顾忌。到后来,“我”才想到,自己的兄弟、亲戚、朋友,都是“吃人的人”。再到结尾,“我”猜想自己也可能吃过人,无奈之中,发出了“救救孩子”的一声呐喊。

我不敢相信,在那个时代,竟会到处都是“吃人的人”,再想到那时也有想我一样的孩子,也在被训练成“吃人的人”,不觉出了一身冷汗!

这本集大成之作真是令人受益匪浅!

鲁迅读后感500字左右篇6

《药》是鲁迅的代表作之一,也是高中语文的重点课文,为了使同学们更加了解这篇文章,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小编整理了《鲁迅《药》读后感》,供同学们参考学习。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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