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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高中(系列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2-05-07

《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高中(系列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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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结尾写到,唯一活着的老人福贵给他牛取名叫福贵,老人和老牛在暮色苍茫中慢慢消失,留下他独自一人,“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小说浓缩了中国解放前到八十年代长达半个世纪的历史变迁中福贵这个中国家庭和福贵身上所变化的一切!余华将一个个故事诉诸笔端,相比农村题材的《平凡的世界》,这个故事更加沉重,悲怆,痛苦,又穿插讽刺,诙谐的手法,故事跌宕起伏,情节紧凑,人物刻画鲜明,直抵人心,震撼灵魂!而读完后也昭示着活着的真谛,每个人都要不屈不挠的活着,如老人福贵一样,没有比他更惨的经历了,纵然剩下他一人,依然要坚强的活下去,活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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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它展示出一幅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好胜要强的祥子指望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 :祥子是旧北京三十年代的年轻车夫。他相貌一般,块头大,跑得快,不怕吃苦。他有理想的职业——拉车。他有追求的目标——买车。流了三年的汗水,终于换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那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兵抓去打杂。车子——他生命的一部分,被夺走了。有一天,炮声把营里的兵吓住了,他们决定迅速转移。祥子趁乱带上兵营里的几匹骆驼,溜了。他卖了骆驼,凑了三十几块大洋,又回到“仁和厂子”拉车。厂主刘四爷的闺女虎妞,都三十多了还没找到婆家,就是因为太泼辣了。虎妞看上了祥子,诱惑祥子,祥子栽在了她的怀里,祥子后悔,准备一刀两断。可虎妞骗祥子“有了”,祥子是丢不掉她了,最终与她成了亲。虎妞死于难产,祥子所爱的小福子也离开了人世,祥子人财两空。从此,祥子憎恨任何人。他染上了恶习,吃喝嫖赌。拉车不勤快了,干脆不拉车。他开始骗钱,借钱不还,甚至为钱出卖别人。祥子彻底堕落成一具行尸走肉。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人是虎妞。在当时,这样的女子少有。她的形象最鲜活。她是“母夜叉”,谁得罪了她,她就会骂街。她横冲直撞的语气,撇撇嘴的样子,和祥子说话时半笑半傲的口气,在书里是那么生动。要不是说她的年龄,我准以为是十八、九岁不懂事儿的女孩儿。但回想她想出的骗局,演出的戏,她和老爷子顶嘴的词儿,又觉得老练。

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利,刻画出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堪称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小说里充斥着的悲凉发人生省,故事离奇感人。通过它,我们至少可以知道:社会曾是那么黑暗,希望曾是那么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那雄鸡病危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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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得任何事所活着。”——题记

老人吆喝起来:“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其实只有一头牛,叫福贵。老人只解释:“多叫几个名字,福贵就会以为有好几头牛在耕田,干活更起劲!”其实谁都不知道,这几个名字就是老人的一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老人平静地朴实地向我介绍了自己。

在曾经年少的时候,他是城里的“少爷”,有一个不算美满但是完整的家。他的父亲在粪缸上因为他输光了所有家产被气死;他的母亲也随着父亲去了;第一个女儿凤霞得了疾病变成了哑巴;第二个儿子有庆给县长的女人献血,结果医生直到抽干了他的血才拔出针筒;后来女儿找了个好老公二喜,只是她在生孩子时失血过多死了;最后总算留下一个孙子苦根,和女婿三人相依为命;后来女婿被水泥板给压死,唯一的一个孙子,在吃青豆的时候被咽死。

谁能体会在他看见躺在地上的孙子时,内心的绝望与落魄。像是被扒光了衣服站在人群面前的空虚与卑微。这一个个离奇的死亡,正好的都击落在这个老人的身上。当我再次听见他那清凉的吆喝声时,我能感到那背后的痛苦,那时间的沉淀,如浑浊的泥巴,草草地盖在这一道道血淋淋的伤疤上,久久不能愈合。很难想象一个老人如何平平淡淡地为我讲述这一生。

等老人说完了,他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对牛说:“今天有兴、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也耕了七八分田。你嘛,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老人和牛渐渐远去,只留下那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我静静的倾听这悠扬的旋律,仿佛眼前这个黝黑的老人,早已不是那放浪不羁的少年,因为他已背负了太多历史的沧桑。活着已经许久,他早已看穿一切凡尘俗世,现在的活已经没有了那样的浮华,当他在冷眼看待世间百态时,他才道出了活着的真谛,只有在经历过如此的种种后,老人才可以如此平静安详地活着。

刚刚放下书,不觉已过了这么久,看看书桌上的作业,楼下的老大妈为了一个车位喋喋不休,我顿时感到如此的可笑。

人为什么要活着?

生下来不就是为了等待死亡,人终有一死,却还是要留在这个世上。即使是千疮百孔的心,也希望能听见火热的跳动。一个即将垂死的老人,当他回顾这一生他留下了什么时,却发现自己在人生长河里只是一位匆匆过客,没带走也没留下什么。但他依然要活着,死命地撑着下垂的眼皮,就算是费劲了全身的力气,也一定露出眼白,用那看穿一切的瞳孔,再次赏望着这他再熟悉不过的世界。他已享尽了世间的凡尘俗世,现在,只是以一个旁观者看待世间百态,一切喜怒哀乐,最终都将化为一缕轻烟。这便是老人在经历一生坎坷后,对活着的态度。

老人,是啊,还记得我家楼下的那一对老夫妇。

楼下得小路子边上,有一堵墙,原来应该是白的,现在却满是黑色的污秽。路面往下,一扇歪斜得铁拉门,一对对苍老得夫妇俩。妇人的头发很长,一直垂到膝盖上,很直,老人没事的时候就坐在床上,用粗手指从她发间掠过,一次又一次,像是在抚摸自己的孩子。老头子在撒满面粉得木板上,揉着面团,手上、头发上、脸上都有点点白色的面粉。妇人用一根将近一米长的木头筷子将面团放入油锅,面团旁立刻溅起层层得白沫。

后来的一天,路过那儿门口,又看见那对夫妇,还是两个人,一人揉面团,一人炸面团,门口围着一些老人,一些骑自行车的白领。只是老妇人的头发到了肩膀就断了,有长有短,被汗水浸湿了,像是茅草窝一样。我打趣着“这老奶奶终于剪头发了。”妈妈把我拽到一旁,低下头来,轻声对我说:“她把头发卖了吧!你不懂!”卖头发!

总觉得触及到了什么若有若无的东西,像是棉花糖那样柔软,很幸福,很美好,但却带着一丝苦涩。

不想罗嗦与鼓噪,也不想虚伪地表达。有些人说要讲究精神上的活,我觉得太空虚,活下来,不为什么,只为能再见到明天的阳光。我们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就不要再哭着回去吧?

闭上眼,细细体会,作者余华只是娓娓道来,却一点点将残酷与痛苦深入人心,他没有用任何煽情的词藻,当我一合上书,才感到心头的隐隐作痛。余华的小说《活着》入选“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这一位作者,他的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不仅是自己的悲剧,更是时代的缩影,是苦难一次次撞击着这个时代,才能让余华对活着有了超然的思考。他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赤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窘迫和不幸,更是一次次目睹妻儿老小先他而去。而他也将此套入主人公福贵的身上,一个个他深爱的人离他而去,他却仍然这样孤独地活着,这揭露了现实的残酷: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生活像是河流,无论你怎样努力地改变它流动地方向,他终将会流向大海。为自己活着、为爱你和你爱的人活着。活着就有种自带地价值,乐观地努力地活下去,活着便是一切地源泉。我们作为一个孩子,现在我们在意的也许只是生命长河中的一些尘埃,只有已经饱经风霜的老人,才能看淡红尘凡事,看清一切的本质,但命运总要我们傻傻地经历这长长的一生,去经历凡尘俗世,生离死别,不正是活着的意义吗?也有一些孩子们幼稚无意间的话:“我们要好好的活着,因为我们将会死很久。”为何而活?也许就是命运留给人类一生的难题,而我得出的答案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想像一下:清晨,老人和那头牛,坐在犁头上,静静看着太阳升起,牛扫扫尾巴,老人黝黑的皮肤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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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读后感1000字

<>这本书已经热了一年多,现在才写评论有些晚,因为我对时下流行的商业炒作总是心怀疑虑,直到发现很多人都读过,才决定也去一读这本媒体盛赞的“奇书”。于是一些想法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首先,作为一本小说,本书的文学性实在不敢恭维。其实既然作者不够专业,善良的普通读者完全能够理解并原谅其写作技巧的拙劣。然而,作者无法将意图表达的观点融入故事情节中去,便每每在一段描述后,插入大段议论,手法简单到只能用“甲说”、“乙说”,“甲又说”“丙插话说”之类的语句来表现,实在业余之极。小说不是论文,这些大段的生硬说教,粗暴打断读者的连贯阅读,以作者的观点强行代入读者的思考,阅读时的乐趣与思考权利荡然无存,即使作为普通读者也无法忍受。然而,作者仍然无法完整清晰阐明他的观点,只好在最后亲自代入主角,开讲一堂伪学术报告---之所以用伪字形容,实在是这篇文字不过貌似有学问的学术报告罢了。这种文体也能当作小说发表,我多少理解了中国现阶段小说不景气的原因。在我看来本书更象一部论据过于冗长的学术论文。

如果抽掉作品中的'论文部分,此书倒也勉强可称作一部描述草原风情的好小说。说勉强,是因为该书的文字水平一般,读完全书,作者极力赞美的狼不但没能感染我,反而影响了这种孤傲动物作为一种象征在我心目中的形象。 看在小说的情节不同寻常,就算作好小说吧。书中传递的草原风土人情是否真实倒无所谓,情节是否真实也不是评价小说优劣的标准,至少可以当成奇幻类小说阅读。

而小说中人物的塑造则面目模糊甚至虚假。先看作者着力刻画的蒙族人物。全书中的第一智者毕利格老人,一望而知只是一个象征符号,作者硬生生编造出来的一个用于说教的工具罢了,具体原因非我这完全业余的普通读者所能说明,只要有阅读过几十本小说的经验就能感觉到,

现实生活中的确有这么智慧的老人存在,但作者把他作为一个小说人物则塑造的很虚假。既然只是一个没有文化、奴隶出身的人,怎能时刻都在与主角进行汉蒙文化比较的讨论与交流,说出那么多睿智的话呢?勇士巴图在马群保卫战惊鸿一现后,便没有什么戏分了,此人塑造的虎头蛇尾。本来我一直以为可以在后文看到有关他的更多更精彩的故事,然而我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小说这个完全让人出乎意料的情节倒是有些欧.亨利的味道啊。其实作者完全可以通过对他的描写表现蒙族人民的勇敢彪悍、豪放坦荡等等优点,而不是一味干巴巴的大唱赞歌,这才叫小说手法。只有嘎斯迈与巴雅尔两人虽然戏分不多,却个性鲜明,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至于小说中的汉族主人公,则形象苍白平面,在本书描写的年代里没有感觉到起伏变化,不象知青,更象一名老成的文化比较学学者。

其次,来看看这部学术论文中的论点、论据、论述方法。

那些诸如环保、生态平衡的论点,虽不新鲜但绝对正确,我要举双手赞成。但是,观点没错,实现方法却很需要商榷,这些问题即便是专家们,也无法轻易研究出解决之道,而且这并非作者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本书的主旨无它--血统论罢了,其他的只是高贵血统民族的必然表现。

这个观点更不新鲜,早在二战时的纳粹德国就有臭名昭著的血统论。犹太民族是低贱劣等的“渣滓”、“寄生虫”,必须要被铲除,由高贵的雅利安族日耳曼人统治世界。我没有发现作者大力赞美的游牧民族高等论与纳粹的血统论有何本质区别。而且作者一再提及,华夏文明绵延之功全在于狼性的游牧民族对羊性的农耕汉族不断“输血”,就差直接道出“血统论”三字了。

汉族的确有很多缺点,需要深刻反省。然而,这种批评反省是否就意味着对游牧民族的极力赞美呢?作者把一切正面事物都归功于血液中有狼性的游牧民族的贡献,而把一切负面情形都归罪于所谓羊性的农耕汉族。汉唐的强盛,是因为“狼性”,尤其是李唐统治者的游牧血统;宋明的军事软弱,则是“羊性”太重,而近代清政府对西方殖民者的软弱表现,也是因其狼性退化。

作者对于这种武断简单到荒谬可笑程度的逻辑观点所使用的论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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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高中

考虑到暑假就要到了,孩子可以有更多的阅读时间,我最近就去书店买了几本,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是《活着》,我之所以买这本书,是因为我以前看过电影《活着》,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感到特别的震撼。一读起来,发现这本书很有魅力。我以前,读思想深刻的书,读一会就会有困倦感,但读这本书却没有任何疲倦,随时拿起,随时就能读下去。

读了一半,我就去书店,又买了作者的两本杂文集和一本小说,读了其中几"我们卫生院就在大街上,空闲的时候,我就站在窗口,看着外面的大街,有时候会呆呆地看上一两个小时,后来有一天,我在看着大街的时候,心里突然涌上了一股悲凉,我想到自己将会一辈子看着这条大街,我突然感到没有了前途,就在这一刻,我开始考虑起自己的一生应该怎么办,我决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于是,我开始写小说了"。这种感觉,我也曾经历过。当年在一个计算机厂实习,很多同学都在那里,工作特别的枯燥,我就这么想过,所以,后来一有机会,我就离开了那里。

余华决定开始写作以后,就锲而不舍,终于被《北京文学》发现,还被请到北京去改稿,这件事情轰动县城,不久,他被调到县文化馆工作,这是他期盼已久的地方,从此,他渐渐走上专业作家的道路。

《活着》是余华1993年的作品,使他一举成名。被翻译成很多国家的文字,还获得许多国际大奖。

《活着》是受美国民歌《老黑奴》的`启发,讲的是一个叫福贵的农民,他曾经是地主家的少爷,但因为赌博,输掉了全部家产,然后,经历了解放战争、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大炼钢铁、自然灾害等一系列的历史事件,家庭的命运也是一波三折,艰难坎坷,一个个亲人先后离他而去,最后,只有一头老牛陪伴着他。作者通过一个人自述自己苦难的一生,反映出人活着的艰辛与无奈,也反映出一种面对人生的豁达与乐观。

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说:"在世人中间不愿渴死的人,必须学会从一切杯子里痛饮;在世人中间要保持清洁的人,必须懂得用脏水也可以洗身。"既然脏水都可以洗身,那苦难又何尝不是生命的源泉。正如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所强调的,正是外部环境的挑战,创造了人类的文明。

读这样一本书,经常会被书中的人物所感染,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水,每次放下书,都会为书中人物的命运而感慨,同时,也会感觉到自己现在的生活是如此的美好。我想,古希腊人之所以创造了"悲剧"的形式,也许正是让人通过体验故事中人物的苦难,来释放人内心中压抑的伤感,并对现实的生活更加充满希望和热爱。

回想世界上许多伟大的艺术作品,也都是如此,它们通过一个很小的切入点,折射出时代的变迁与人生的坎坷。它们不只让我们在精神上获得一次次洗礼,更让我们对身边的现实生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反思,甚至对人生有了一种更豁达的宽容与同情。

我今天能再次阅读这些伟大的作品,其实要感谢我儿子,要不是因为教育他,我是不会读这些书的,也不会主动去找来那么多古典作品来试读。反思起来,为儿子而读书确实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动力,我也在这种动力的驱使下,获得了许多意外的收获。

在陪儿子读书的过程中,我在不断地观察他的成长,看到他每个阶段的变化,我都会情不自禁的联想起自己当年的一些类似经历。年轻时一些古怪的行为和冲动,现在看来,就是上帝在不同时期,打开了我们身上不同的开关,我们自己甚至都不清楚为什么。但是多年以后,当我们看自己孩子身上的行为,听他们讲他身边同学的一些怪异事件时,我们好象突然明白了,理解了,宽容了,淡定了。

最近读法国作家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就有很多感受。也许,人只有在回忆与现实的穿梭之中,才能更深刻的理解过去与现实。我们都从年轻时走过来,但是,回头看,我们并非完全理解当年自己的所做所为,也许,只有在回忆与现实的交织中,我们才真正认识了自己和人生的本质。

小说这种文学形式,虽然看上去似乎通俗肤浅,但却有着其他文艺作品不能替代的作用。讲故事和讲道理不一样,专门讲道理的作品往往确定性很强,而故事则能给人更多的想象空间,每个人都可以从一个故事中,读出不同的味道和内涵。而且,伟大的作品一旦产生,就不再完全属于作者本人。好象一个孩子一旦出生,就已经不完全是父母所给予的内涵,他将渐渐成为他自己,并拥有自己的生命。

读完《活着》,让我更加深刻的感到,人只有经历人生的一些苦难,才能真正理解和珍惜现实生活中的幸福与美好。伴随孩子一起成长,使我明白,人必须经历几次不同方式的"重生",才能真正读懂人生这部经典所蕴涵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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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000字:

好久没有到这里来了,首先当然是国庆快乐了。记得刚建这个公众号的时候是想着以后可以多写一些环保知识,促进自己的学习,不出意料的写了两篇就放弃了,两篇质量还不咋地,现在想着就把这里当作一个倾诉或是写(xian)作(che)的地方,想写的时候就进来看看。

最近想开始认真读书了,希望不是一时兴起,三分钟热度。买了几本课外读物,读的第一本书是余华的《活着》,很简单的一本书,看完两天了,想说说自己的读后感,这可能是人生第一次这么认真地写读后感,音乐是我最近单曲循环的一首歌,与文章无关。

先说说这本书里的人物吧。

徐福贵。地主家的阔少爷,不愁吃喝,却爱上了嫖赌,每天混迹于妓院和赌场。后来败光了家里的一百多亩田地和大宅子,父亲也因此含恨离世。好在有了这两次惨痛经历之后,他决定奋发图强,却不料在去给生病的母亲请大夫的途中被抓壮丁,经历了两年的战争生活,好不容易回到家中与妻儿团聚,本以为幸福生活就此开始了,但又先后经历了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孙子的意外离世,最终只剩福贵和他的一头老牛“福贵”相依为命。

家珍。福贵的妻子,镇上米行老板的千金。福贵早前对她一见钟情,两人也算是门当户对,后来嫁给了他。虽然福贵年轻时是个败家子,对家珍也漠不关心,但家珍对他还是不离不弃,之后夫妻俩一同和贫困作斗争,不料家珍得了软骨病,一直与病痛作斗争,后又经历了丧子、丧女之痛,抱憾离世。

凤霞。福贵的大女儿,聪明懂事,漂亮贤惠。四岁时因得了一场重感冒未得到及时治疗而变成了聋哑人,十二岁时为了供弟弟上学被父母送给了别人收养,读后感·后来她偷偷跑回了家,父母也因不舍而把她留在了家里。成年后因聋哑找不到婆家,后来嫁给了镇里的歪头二喜,二喜很疼她,小两口生活得很幸福,但她最终却因生孩子大出血死在了医院。

有庆。福贵的小儿子,和姐姐感情特别好。聪明伶俐,可爱懂事,喜欢小羊,每天上学间隙都会跑回家割草喂羊,也因此获得过跑步比赛冠军。后来,听说医院需要人献血,第一个冲上去,却因为抽血过多而死。

二喜。凤霞的丈夫,偏头,城里的搬运工。二喜为人老实,因为答应福贵要风风光光地把凤霞娶回家,欠了一屁股债,还债期间也没让凤霞受一丁点委屈。凤霞死后,二喜一个人带着儿子生活,最后在工地工作时被两块水泥板给压死了,临死前大喊了一声:“苦根。”

苦根。二喜和凤霞的儿子聪明可爱,能说会道。父母离世后跟着外公福贵生活,后来因为饥饿,豆子吃得太多,撑死了。

《活着》以第一人称、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叙述了福贵跌宕起伏的悲剧人生。故事平凡真实,无论好坏,每个人物最终都逃不过命运的枷锁。福贵经历了这么多生离死别还能坚强地活着,这是因为活着本身就值得珍惜,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就像余华说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本就充满了酸甜苦辣,与其抱怨命运的不公,不如去好好享受生活带给你的每一份独特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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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作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文艺救国的转变,表达了作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我感受到的是鲁迅对藤野先生的感动、感激与怀念,即便当《藤野先生》的形象深入人心,却少有人记得他的名字——藤野严九郎。我感受到的是鲁迅“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报国之情。《藤野先生》,记叙的是一段感人的师生情,一颗动人的爱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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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余华,就会想到他的代表作《活着》,有人说,一个好的演员是可以让人记住他的角色名而往往不知道真名,同样,一个好的作家可以让人记住他的作品名而对于作家本人却往往不甚关注,《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在他的所有作品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活着》。

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主人公福贵从少爷变为农民的巨大反差,而正是这种文学性的对比,给予我们无限的感概与深思。一开始的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有着平常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烟花柳巷,纸醉金迷。当一切繁华都褪去时,福贵才开始脚踏实地的生活。

最经典的那一句:人一旦开始真实的活着,那不真实的也变的真实起来。家道中落前,他不知柴米油盐的由来,不懂母亲妻子的关心与劝诫,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所有的日子宛如梦幻一场,直到失去后才开始想要努力地活着。

而当人越想努力的活着时,生活却往往不会那么如意。一开始,所有的钱财散尽,他那怀着孕的妻子被丈人接回,宣布与他永远断绝关系;后来,他被蛮不讲理的军官强迫去打仗,颠沛流离多年后再回故乡时却发现自己美丽聪慧的女儿变成了哑巴;再后来,便是所有亲人的一一离去,他的女儿因难产而死,他的儿子在医院被人抽干血而死,他的女婿工作时被水泥板砸死,唯一的外甥,也因吃多了豆子而撑死,白发人送黑发人,最后只剩下他孑然一人,也许人生便是由种种磨难构成,活着的意义,就是不断的经历,不断的涅盘,尝尽悲欢离合,体会人生百味。

福贵的一生,见证了一个国家的发展。他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前期,在这种历史的大背景下,个人的生死显得尤为渺小,个人的命运宛如一根稻草,漂浮在那乱世中。在这种苦难的历史坏境下,他的一生又充满了戏剧性,因输光了家产而逃过枪毙地主的命运,在大街上买药被意外地抓去当兵……短短几十年间,他经历了各种苦难,但他依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的面对人生。在他晚年的自述中,我看不到悲观与厌世,有的只是他带给我们种种思考。

当代的我们,所经历的、所承受的有这位老人的多吗?并没有,但我们当中,依然有人悲观厌世,郁郁寡欢,明明经历的不多,感受的太少,却要故作沧桑,与福贵相比,这样的我们,真应该深以为耻。人本身是为活着而活着的,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的,这是一种生的使命。只有活着,才有资格去经历,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无论苦难还是死亡,都要直面面对,感受人生的喜怒哀乐,这才是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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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青梗峰下无材可去补苍天的顽石,历劫如红尘,经历悲欢离合世态炎凉,演出这怀金悼玉《红楼梦》。

《红楼梦》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末世为背景,以宝黛钗的爱情婚姻为主线,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奏响覆灭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中的人物大都是失意的。贾宝玉在看尽了家族的悲欢离合后,对生活彻底失望,出家做了和尚。林黛玉苦恋无果抱恨而终。薛宝钗始终恪守大家闺秀的本分,却把自己送上了守活寡的路。王熙凤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贾府曾一度深受皇恩门庭显赫,如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带头来却树倒猢狲散,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要问我这里众多人物最喜欢谁,我会说:“不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不是富贵闲人贾宝玉,而是朴实无华的刘姥姥。”

刘姥姥是见证贾府盛衰荣辱全过程的重要人物,也是一位具有正义感,经历丰富、性格诙谐的老人。她是一个公关能力非凡的老太太。第一次进荣国府,她就小心谨慎,打通关节,与赫赫有名的贾家建立了关系。第二次进荣国府,刘姥姥左右逢源,装疯卖傻,以超高的搞笑能力博得了贾母和众人的好感,给自己赢得了不少财富。第三次进荣国府,刘姥姥大义凛然,解救出了被卖到青楼的巧姐,给了贾府后人最后一片净土。

刘姥姥,一个普通的村妇,却在古典文学众多人物形象中闪耀着独特的光芒。她仁义,睿智,朴实,心地善良,头脑灵活,大智若愚,风趣幽默。在贾府遭难时,她见义勇为,知恩图报,以大仁大义诠释了“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如果说刘姥姥是贫贱的代表人物,那王熙凤就是富贵的代表人物。这位琏二奶奶一出场就不凡,“头戴金丝八宝攒珠髻,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她美丽而威严,心机深不可测。她泼辣能干,性格活跃,将贾府管得井井有条,深受贾母的喜爱。

王熙凤在得知丈夫贾琏偷娶了尤二姐,就实行了一系列的报复计划。她先对尤二姐虚情假意地加以笼络,骗其入住大观园后又指使下人和秋桐借刀杀人。接着又教唆尤二姐原先许过婚的张华去官府状告贾琏,然后杀张华灭口。一个八面玲珑四处周旋的“凤辣子”,实际上却是一朵充满魔力的罂粟花。让人恨她,骂她,不见又想她。

王熙凤是贫贱的刘姥姥进入贾府的引路人,她给刘姥姥带来了财富和兴家的希望。而刘姥姥又是王熙凤女儿巧姐的恩人,她带给了王熙凤生前最后的安慰。这正是“一贵一贱,交情乃现”。

《红楼梦》包罗万象,真实生动地再现了十八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生活面貌。全书结构严谨,人物形象饱满,意境深远,其中的艺术特色和文化价值随着历史的沉淀非但没有褪色,反而显得愈加厚重。两百多年来,多少人也评说不尽。

⬖ 《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高中 ⬖

篇1:1000读后感<\/h2>

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以孙悟空和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和险恶的自然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读过《西游记》后,使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斩邪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终于取得了真经。

我们还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虽然我们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只有擦亮眼睛,明辩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

读过《西游记》使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毕业升初中,初中毕业升高中,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着成功。这就是我读《西游记》从中得到的启示吧!

西游记读后感:

从小我就喜欢看《西游记》的动画片,爷爷奶奶也经常给我讲《西游记》的故事。寒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西游记》的故事书,爸爸说要和我一起读。我可高兴极了。从“金猴出世”,“龙宫寻宝”一直到最后“功德圆满”,我没几天就把《西游记》读完了。我最喜欢书中的孙悟空,他不仅聪明伶俐,而且英勇善战。他战胜了无数的妖魔鬼怪,忠心耿耿地保护着师傅唐僧取真经。我最不喜欢猪八戒了,他好吃懒做,怕困难。沙和尚虽然没有孙悟空厉害,但是他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唐僧不会降妖伏魔,但是他为了取真经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这也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读了《西游记》的书之后,我觉得看《西游记》的书比看《西游记》的动画片有意思多了,看书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西游记》可真是一本好书呀!

西游记读后感:

首次接触《西游记》这部国学经典是通过电视的演绎,每一幅画面都给了我很大的震撼。《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亦不例外。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而作者对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态度也颇可玩味,在《西游记》中,简直找不出一个称职的`皇帝。玉皇大帝手下十万天兵天将,竟然抵不过孙猴子一条金箍棒,而让真正的贤才去当不入流的马夫,其统治之昏暗,虚弱,不言而喻。如来佛祖所创佛教,僧人自然不能以钱财所迷,可是佛祖竟然默许手下人收取贿赂,而《西游记》一路上妖魔鬼怪,多与神佛有瓜葛,如青牛精是太上老君坐骑,金银角大王是太上老君的童子,狮驼岭三魔王均与文殊,普贤菩萨甚至如来佛祖有关系,这反映封建社会官官相护的黑暗情景。

《西游记》不仅有较深刻的思想内容,艺术上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它以丰富奇特的艺术想象、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幽默诙谐的语言,构筑了一座独具特色的《西游记》艺术宫殿。《西游记》在艺术上的最大成就,是成功地创造了孙悟空、猪八戒这两个不朽的艺术形象。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大英雄的不凡气度,对师-父师弟有情有义,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是为人性,毛脸雷公嘴,山大王则是猴性,而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则是神性。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有许多的缺点,好吃懒做,喜欢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心里也时常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毕竟他在西天一路上披荆斩棘,当开路先锋,所以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但猪八戒还是一个好人,没有害人之心,并且终于坚持到最后的胜利。写一个弱点很多的人能讨人喜欢,让人记住,是很不容易的。

篇2:西游记1000读后感<\/h2>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着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 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 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 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 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 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着,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爱恨缠绵,都不适合此时阅读,于是再次翻 开了《西游记》,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 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政治寓言。但在我看来,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游戏之作”, 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共鸣感,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欲望在呼喊吧!一、自由在经历了又一个个性受制约的学期后,孙悟 空这个形象完全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但根深蒂固的向往――对彻底的自由的向往。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优麒麟辖,不优凤凰管,又不优人间王位所拘束”,闯龙 宫,闹冥司,在花果山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向往自由,他始 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都是为了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我一种寻找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总之,我觉得现代人对于自己的生存状态,尤 其是精神方面较为安于现状,缺乏一种开拓进取,寻找更大自由的精神。二、神话如今也是一个远离神话的时代。日常生活过于现实,使充满幻想的事物遭到排斥。 神话绝非幼稚的产物,它有深邃的哲学意义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谢林在他的名着《艺术哲学》中说:“神话乃是各种艺术的必要条件的原始质料。《西游记》是中国 神话小说的颠峰,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然后中国的神话文化渐渐没落了,神话不被人重视,连《西游记》也少有人问津,只有孩子们会被孙悟空征服,于是也 只有孩子们抱有对未来浪漫的、梦幻般的希望。” 三、英雄 “英雄”有许多不同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胸。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理 想而奋斗的人。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型,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怕与一切进行斗争。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 壮。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才能凸现出其英雄本色。复读《西游记》,让我觉得其不属于一般名着的特点。我相信,也希望它永远向大家展示着“自由、神话、英 雄”三个主题,给大家带来激励和源自内心的力量。

篇3:西游记1000读后感<\/h2>

读了《西游记》这本名着,使我深受启发。他让我深深的知道:成功是一个多么仍人羡慕的字眼啊!想要成功,那一定得持之以恒。

《西游记》这个故事中,四位主人公――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河尚,他们四人都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取得真经。孙悟空武艺超群,猪八戒能挺身而出,沙河尚忠孝两全,他们三人齐头并进,一起护送师傅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他们开始了这一段艰难而又艰辛的旅程。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经过了无数的艰难,付出了无数的心血,尝尽了酸甜苦辣,终于取得真经。这其中的苦与累是一般人所无法想像的,他们之所以能战胜它们,是因为有一种坚强、勇敢、不服输的精神在支持着他们。孙悟空为了保护唐僧可以放弃齐天大圣,猪八戒能放弃天蓬元帅,沙河尚可以放弃河神,这种精神更是难能可贵了。故事中的唐僧永远唠唠叨叨,吩咐徒儿做这做那,但自己却很懦弱、迂腐,最大缺点是心肠软,没有丰富的社会经验,会因人妖不分而把孙悟空赶走。而且动不动就纷纷落泪,魂飞魄散,骑马坐不稳翻个跟斗跌下马鞍。但是他却有坚强的意志,不为财色所迷惑,不为死亡而征服,在徒儿的帮助下最终取得真经。成功者身上所具备的那种。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文学百花园中一朵怒放的齐葩。自问世以来,不胫而走,风靡文坛,故事流传,广及民间,真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雅俗共赏。读了《西游记》这本名着,使我深受启发。他让我深深的知道:成功是一个多么仍人羡慕的字眼啊!想要成功,那一定得持之以恒。

《西游记》这个故事中,四位主人公――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河尚,他们四人都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取得真经。孙悟空武艺超群,猪八戒能挺身而出,沙河尚忠孝两全,他们三人齐头并进,一起护送师傅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他们开始了这一段艰难而又艰辛的旅程。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经过了无数的艰难,付出了无数的心血,尝尽了酸甜苦辣,终于取得真经。

这其中的苦与累是一般人所无法想像的,他们之所以能战胜它们,是因为有一种坚强、勇敢、不服输的精神在支持着他们。孙悟空为了保护唐僧可以放弃齐天大圣,猪八戒能放弃天蓬元帅,沙河尚可以放弃河神,这种精神更是难能可贵了。故事中的唐僧永远唠唠叨叨,吩咐徒儿做这做那,但自己却很懦弱、迂腐,最大缺点是心肠软,没有丰富的社会经验,会因人妖不分而把孙悟空赶走。而且动不动就纷纷落泪,魂飞魄散,骑马坐不稳翻个跟斗跌下马鞍。但是他却有坚强的意志,不为财色所迷惑,不为死亡而征服,在徒儿的帮助下最终取得真经。成功者身上所具备的那种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精神在他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我想,有付出就一定有成就,有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有付出就一定能收获希望与美丽。在学习和生活中,要学习西游记中的那种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精神!

篇4:读后感1000字<\/h2>

无意间看到《轮椅上的梦》这本书,触动了我的心灵。它是怎样的一本书,引发了我内心无比狂热想读的激情。于是,我就开始读这本书了。

读《轮椅上的梦》我的心情起伏不平,有过许多感动。 青春的岁月随风而逝,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它都会珍藏在心中。接触了主人公“方丹”,她的顽强、对生活的热爱、以及与朋友之间真挚的友谊,我在想:这本书就是我想要的。是的,生活就像一阵狂风暴雨,在历史的进程中,谁也无法预料自己的命运。我们必须接受心灵的摧残,过去是生活改变了我,现在我也要开始改变生活,毕竟“道路是自己选择的,谁也不可能代替别人走完全程 ”。方丹的这句话令我倍受震撼,我要改变,像她一样,变得不再是那个整天坐在窗前的小女孩,期待不是我要追逐的,我的心仿佛飞起来了,这本书带我飞入梦想,飞入属于我的天空。

我不由产生了疑惑,这本书的作者是张海迪,一个五岁就患脊髓病,导致高位截瘫的小女孩。一开始,她的人生就与众不同,无法上学,只能在家里自学,直到15岁,还是跟着父母四处奔波,她经历了在她那个年龄阶段不该有的遭遇,但是她却发奋图强,成为了无数人心中的楷模,这本书也就是她的文学作品之一。相比她而言我幸运多了,我们是在甜水里长大的,不用背负时代的使命。或许正因为这样,张海迪才用自己的故事讲述这部自传体小说,讲她是如何战胜困难,实现她的作家梦,一个在课堂上用来做鼓励对象,才倍受关注的小女孩。她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因为她坚信努力了,就能使自己变得更强大。她怀揣着“活着就要做个有用的人”的信念,回答了亿万青年关心的人生价值观。

在动笔之前,我曾想我要写什么,我会写谁,这么想的话我的心情有点惆怅,不过张海迪也就是书中“方丹的”形象,是我读这本书的精神支柱。书中写到方丹从一个生活,到认识许多朋友,她与朋友之间的情感纠纷,展示了那个年代的纯真友谊。但我读到她搬到陶庄的生活,更令我赞叹。离开了朋友、父母、独立一人来到了陌生的乡村,周围的环境让她不适应的有了想轻生的念头,但她却安慰自己这是新的生活。我的情况和她一样,离开了曾经生活的地方,来到了学校,这一切是我感到畏惧,曾经我害怕、失望、伤心过,不过在老师、朋友以及家长的鼓励下,我学会了坚强,我时常告诉自己,不能放弃,不能让那些爱我的人失望。所以在这两年的大学生活,使我改变了很多。虽然不能有主人公那样遭受,但我却深深体会了。

书中写到方丹因为有了农庄人送的轮椅,她才成为了一个教师,一个指引孩子们希望与前进,默默奉献的教师;她才有自信生存下去,为那些丧失了生活勇气的人们,建立了沟通的桥梁;她才能四处奔波,即使是在冰天雪地,也一心想着孩子们稚嫩的童颜;我想在陶庄的生活是美好的,方丹曾写信告诉她的朋友,她很快乐,特别是当了教师,完成了她自己无法上学的希望,因为只有她了解,除了自己,陶庄人是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他们不懂得知识就是力量。方丹她发现了自己生命的更深力量,而此时的我们呢?是不更应该抓紧时间,努力学习,就像她说的“活着就要做个有用的人”如此顽强的信念,正是我们当代年轻人的榜样,即使自己的生活是多么不幸,我们也要学着微笑,学着付出,因为有付出了才有收获。

我很勇敢,我不哭,即使是坐在轮椅上,我也要坚强的活下去。时间是什么?时间就像秋天的落叶,冬天的雪花,飘飘洒洒。方丹始终传承着她的信念走下去。有位哲学家说:倘若有一万个人,一字排开,只有勇于向前跨出一步的那个人才能成功。事实上,跨出一步并不难,难得是你是否有勇气跨出去。我想这也是轮椅上的梦这本书蕴含着意味吧!不过小说的结局却十分悲催,一夜之间,“她”失去了一切,朋友的离去以及陶庄人死亡,使她沉默了,为什么命运总是造化弄人?为什么要多去这些年轻人的生命?这是方丹头一次,如此的平静,她的平静让人害怕。最后她离开了,离开了那座村庄,她感概人生最重要的不是身在何处,而是置身何处。方丹虽然离开了,但她的精神却始终活在陶庄人的心中。

或许,因为这本书看久了,我时常怀着自己是否正处于这一幕剧中。我想我该演什么角色!不管我走近的是正剧还是悲剧,不管是什么,我都希望自己成为“方丹”拥有她那顽强的精神。

篇5:1000《老人与海》读后感<\/h2>

1000《老人与海》读后感

1936年,富恩特斯出海很远捕到了一条大鱼,但由于这条鱼太大,在海上拖了很长时间,结果在归程中被鲨鱼袭击,回来时只剩下了一副骨架。《老人与海》给予我很多人生启示。什么是失败,失败就是要跌倒了重新鼓起勇气爬起来,再一次跌倒再一次爬起,永远不要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不要失去了自己人生的梦想。什么是英雄,英雄就是敢于面对挫折,挑战挫折,战胜自己,战胜挫折的人,他们有勇气完成自己也许失败了很多次的梦想,这才算得上是英雄,

很喜欢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也了解到海明威的生平也有诸多坎坷,经历了战争,经历了疾病和精神的折磨,其实他一次又一次地勇敢过了,可惜最后,他还是选择了以自杀来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也许他有自己的理由,但是他却违背了《老人与海》中对失败和英雄的阐述,这是一个遗憾。

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对失败屈服,一旦屈服,那么所有梦想都不会实现,这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我觉得人生就像老人出海捕鱼一样,会出现那样勇敢地去面对,即使没有成功,也不会因为没有努力而给人生留下遗憾,我们也会是生活的.强者,我们的生命也会因为我们付出了努力而精彩。

读《老人与海》这本书,我感到我浑身增添了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力量。无论是今后的教育道路有多少荆棘,多少挫折,我相信只有有老人那般不服输的品质,我一定会是生活的强者。

《老人与海》是一本具有强大精神力量的书,能让我们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向全世界大喊“我就是英雄!”我们被书中老人所感动,同时也被老人的精神和意志力所震撼到。在困难面前只要不低头,只要我们付出了努力,那么我们就是成功的。

篇6:老人与海读后感1000<\/h2>

老人与海读后感1000

《老人与海》虽然故事简短却寓意深刻,写的是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在第85天的时候发现了一条重量超过1500磅的 哈鱼,并开始了长达3天3夜的搏斗,大鱼才终于筋疲力尽浮上水面,被他杀死,《老人与海》读后感1000字。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这是一部寓意深远的古典悲剧式的小说,也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海明威说:“我试图描写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故事描写的老人圣地亚哥是个倒霉的人,84天没捕到鱼,而别的渔夫都把他看做失败者。但这似乎预示着一场战斗的开始,果然,就在第85天,他真的发现了一条1500磅大马哈鱼,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他对大鱼说:“我跟你奉陪到底!”,最后终获胜利。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因为又大又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一次又一次的袭击,

于是,他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了,他外用舵把来打。尽管结果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意志。上天似乎会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为什么海明威不让老人最后获得胜利呢?这样不是更加能体现英雄的伟大、吗?老人的故事不仅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象征着整个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他那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遍顾所有的人生,谁没有经历过失败呢?哪怕再成功的人。失败的原因可以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失败总是一个让你难以承受的.打击。再出海,你就会有胜利的希望。我想,这种险恶的人生环境和这种坚韧的人生态度,正是这部作品越来越吸引人的原因。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故事中老人曾说:“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让我想起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贝多芬曾经说过:“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征服。”他们说明了英雄的含义,生命的意义。而文中的这句话也点明了文章的思想:人要勇敢地面对失败。从这个方面看,这本书不是寓言,也不是童话,而是一部现实主义的作品。胜利在这部小说里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人的生命价值,老人敢于挑战极限,一次又一次地超越,不得不让我们敬佩,他所带给人类的是一种自信,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

篇7: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h2>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

假期的日落时分,就应该泡上一杯茶,带上一本书,来到阳台,享受此刻的宁静与心灵的洗礼。

好书如此多,从其中挑出一本来也绝非难事,在书架上翻检的时候,目光不由的被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

大概了翻看了这本集子,文章不多,仅十篇。

读完小引之后,便决定顺着文章的目录一片一片的读下去。

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

鲁迅现在的文章是极有思想的,这题中的猫鼠狗自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形态。

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己的“仇猫”。

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乖巧,实则暗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嚷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但凡猫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把柄,必是会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自己享受着其中的“乐趣”。

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哀。

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对付猫自有一套办法。

开始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逐个推广,以致后来猫都从来不接近先生了。

文章至此,先生的态度已是明确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的大鼠是决然不同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似乎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后来得知是长妈妈所谓,但是,先生和猫之间的矛盾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细细品味,先生所言的狗鼠猫,其实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时代的三类人。

先生用极其细腻的笔法描绘了这三个阶层,先生正是以笔为枪,抨击了那个时代的“名人”,表达了自己对于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持,而那些“名人”各种媚态,对弱者的各种折磨,先生也嗤之以鼻!

先生的文章或许我还读不懂其中的真味,但是却能深切的感受到先生对那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

夏日的午后,品读着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的思绪已经随鲁迅先生的文字飘到了那个久远的年代。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

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

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

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

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

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暑假里,我在网上找了一本鲁迅的《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

这是一部回忆散文集,记叙了鲁迅幼年与青年的生活,共十篇。

这本书中通过对往事的回忆,批判了当时的社会与正人君子,其中《狗—猫—鼠》这一篇令我感受深刻,它讲述鲁迅小时候仇猫,因为猫的性情残忍而具有媚态,在夜晚经常嗥叫,扰乱他人读书休息。

更因为在童年时捕食了作者心爱的隐鼠,所以他十分憎恶。

虽然后来得知隐鼠是长妈妈踏死的,但终究没有与猫的感情融合。

从这里我读到作者在幼年时,就已经爱憎分明,对弱小者产生同情心,憎恶暴虐。

同时读这篇文章也通过自嘲在暗暗讽刺着那些散布流言蜚语的“君子”“绅士”,批判着他们的狂妄自大,我不得不佩服鲁迅那文笔的妙处。

《琐记》这一篇也使我受益匪浅。

它记叙了鲁迅儿时与伙伴们经常到衍太太家玩耍,因为天伦闹出什么乱子来,衍太太也绝不告诉各人的父母。

在鲁迅与伙伴们去吃缸里的薄冰时,衍太太却让他们比赛谁吃得多,并唆使鲁迅去寻找母亲的首饰,变卖成钱给自己买东西,我感到衍太太心术不正,心灵不纯洁,怎么能用不良的做法去影响孩子心理健康呢?

《二十四孝图》讲述了鲁迅在儿时阅读“老菜娱乐亲”郭巨埋儿等故事,通过对比古今不同的版本,十分不解,甚至反感。

我也读了读,发现其中一些故事荒诞愚昧,富有迷信色彩,虽然使读者明白孝顺的道理,但其中大多是把原来的加以夸张虚构,哭泣能使竹笋得以成长吗?赤身躺在冰上能有鲤鱼跳出吗?当然不可能,这说明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忍。

《朝花夕拾》朴实的语言,细腻的情感,鲜活的人物融合成一篇篇精妙的散文,这里面有对童年的美好回忆,有对社会的强烈抨击,也有对往事的深切怀念,有对社会的强烈抨击,也有对往事的深切怀念……《朝花夕拾》着部散文集堪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篇8: 读后感1000字<\/h2>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红岩》。这是一本军事着作,主要描写了在解放战争时期,潜伏在重庆的地下党同志与斗智斗勇,在严刑拷打下,不畏强敌,与其抗争到底,直到牺牲的最后一刻。

那一个个不堪入目的悲惨镜头在我眼前浮现,一句句永远忠诚于党的肺腑之言在我耳边萦绕。

江姐虽然没有出生背景,但是她对党的绝对忠诚是不容置疑的。在重庆工作的时候,由于叛徒的出卖,他们暴露了,江姐为了保护他人自己被捕了,敌人妄想在这个仍然年轻的党员身上找到线索,使用了一切酷刑,哪怕用竹签子钉她的手,1根,2根竹签撕裂了血肉,带给江姐的是十指连心的痛啊!但这也只是徒劳。江姐的眼神里露出不屈的光芒,让敌人那狰狞狂笑的丑恶面孔,变成沮丧与无奈,她说:“你们可以打断我的手,杀我的头,要组织是没有的。”“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

当然,被残害的还不只江姐一个人,面对这些宁死不屈的爱国英雄,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痛苦,但始终改变不了,他们爱党爱国的信念!

许云峰,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却用他那不平凡的,灵魂谱写不朽的诗篇。他经验丰富胆识过人,常常为了他人而更多的牺牲自己,当他察觉到沙坪书店暴露的时候,凭着经验果断地决定进行转移。在敌人的审讯前,他毫不畏惧,利用智慧把敌人引入圈套,给自己的同志们赢得了足够的逃跑时间。

在白公馆的地窖里,许云峰用自己的双手,极其艰难地挖出了一条逃跑的地道,然而他却把生还的希望留给了别人。就在最后关头也不失英雄本色,面对着那紧跟在后面的特务,高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面对这些临危不惧的共产党员们,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美好,因为这是他们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党给予了我们太多的关怀,让我们无忧无虑的成长,不愁吃,不愁穿,空调,电脑要什么就有什么,更不用忍受那令人无法想象的痛苦,我们在学习上一点点小小的困难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伟大的党啊,没有你哪来今天的繁荣?崇高们的烈士们虽然你们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是你们的精神却是永垂不朽的,对党,对人民他们抛头颅,撒热血,而面对残酷的敌人只有一句坚定地:“不知道!”

在中国复兴的道路上,革命先烈们用鲜血,铺筑了一条光明大道。新中国已经成立,他们的使命已经完成,实现中华民族的腾飞是我们这一代的任务,祖国未来的花朵,将在不久的未来怒放,中国这头雄狮将不再沉睡!

篇9:《弟子规》读后感1000<\/h2>

《弟子规》读后感1000

《弟子规》用最简短的文字,把一个人如何孝敬父母、友爱兄弟、立身处事、待人接物、修身治学等等的态度和礼仪概括的形象全面。通俗易懂的文字里揭示着许多做人的道理,读起来也让人感觉朗朗上口。对于我们在生活、工作、家庭等方面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将是我们终身受益的良师益友。

人生在世,品行不是天生的,它须在幼小的时候开始培养。《弟子规》中要求我们先端正品德。其中包括孝、悌、礼、仁、忠等。在做到这些后,它又教了我们一些学习方法,不但要认真学,还要实践,这样才能真正地读好书,成为有用之才。我读完《弟子规》后,再衡量一下自己的品行,确实有一定的差距。对此,我反省了自己,并总结出三点做人最重要的品格:

第一做人要懂得感恩。对一个人而言,应该报答的最大恩情是父母的养育之恩,所以《弟子规》第一章就是《入则孝》感恩之心体现在一个“孝”字上,“父母呼应勿缓 父母命 行勿懒”“父母教 须敬听 父母责须顺承”,想一想这些都是我们做儿女的孝顺父母的基本要求,但我却有很多没有做到。通过这次学习,希望自己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加倍努力,希望能给操劳的父母幸福的生活。

第二待人接物要怀着恭敬之心,为人要谦虚。恭敬与谦虚是分不开的,没有内在的谦虚很难做到对人恭敬。“满招损谦受益”、“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虽然从小就念过许多这样的名言警句,但我却没有意识到谦虚是一种品质,反而常常争强好胜,骄傲自满,

第三要找准自己的人生目标。《弟子规》教人向善,长养人的德行,目的是让人活得有意义。而我也是通过学习《弟子规》明白和学到了做人的道理,人生是一个过程,过程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选择了一个什么样的人生目标。

以上是于自身的规范,但是于父母,与家人的规范我认为可以很好的用“入则孝,出则弟”来解释。 首先是“入则孝”,这里主要是教育我们要孝顺父母、亲人。他们所说的,所做的都是为了我们好,所以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当听从他们的教诲。还有就是,不管他们爱不爱我们,我们都要用自己的`真心去爱他们。因为,毕竟是他们生下了我们,养大了我们,我们总不能忘记养育之恩吧?更何况弟子规里面也有写到“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它的意思是:不管父母、亲人爱不爱你,你都要尽你做人的孝道,尊敬父母、亲人。

其次是“出则弟”,它是教我们怎么和别人相处的。比如“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意思是:兄弟朋友要互相尊敬,要和睦,如果不和睦,父母就要为你们操心,和睦,就少了父母亲的一份担忧,就等于是孝敬父母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和兄弟姐妹们和谐相处,这样我们的父母看了才会从心里面为我们感到高兴,我们也会因此更快乐的。

《弟子规》中所讲的道理,正是教人伦理纲常的最基本的常识。这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它彰显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有体现了传统道德精神海纳百川的气概。今后,我还会深入内心地反复读诵 《弟子规》,从中学会做人处事的道理,这样既可打造健康、和谐社会,也可提升自己的修养。作为当代的青少年,认真学习弟子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辩证地去接纳《弟子规》吗,迎合时代的发展,把这一中华文学瑰宝继承并弘扬下去。

篇10:1000字左右读后感<\/h2>

中国有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写了一本相当有名气的书《穿越玉米地》,读了它的人都觉得获益匪浅。

《穿越玉米地》中有这样一则故事,有一场名为“穿越玉米地”的比赛,谁要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横穿过一片玉米地最快并且手中的玉米最多,谁就会成为获胜者。参加这项比赛的共五个人,他们是A:本市的短跑冠军,素有“飞毛腿导弹”之称,他的自励语是“速度就是一切”。B:一位篮球运动员,拥有强健的体魄与顽强的意志。在他看来,胜利就像将球放入篮筐那么简单。C:一位老道的猎人,长年在森林里居住,据说他的枪法很准,但大多数认为那不是因为他的枪法好而是因为他有一双比鹰眼还敏锐的双眼。D:某大学的农业学博士,他已将自己的大半生都用在了改良农作物,而这次比赛用的玉米地中的玉米就是他的研究成果。E:一位中年农民,因为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他种了很多年的玉米。

故事的问题是:谁将赢得这场比赛?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读者们的逻辑:既然是要求在最短的时间里跑完全程并且手中要有多的玉米,那么速度肯定是最重要的了。因此A获胜的可能最大。但是仔细想一想,A和B同是运动员,B虽然跑得慢一点但身手敏捷,谁是冠军还不一定呢。C呢?虽然他没有身体上的优势,但是他有眼光,能比别人更清楚地看到前方的路,能比别人更容易发现大个的玉米。他夺冠的几率也不小。而D,虽然他是参赛者中最年长的一位,但他的智能却是其他人所不能及的。最后再来看E,他虽然只是一个农民,看起来在体力和脑力上都差强人意,但他却是经验最丰富的一位,因为他在这之前不知已经搬了多少玉米。仔细分析之后,这五个人赢得比赛的几率还都差不多,可是在速度,天赋,远见,慧眼以及经验的比赛中,到底谁能获胜呢?读者从此陷入了思维的迷雾。

也许有极个别的头脑灵活的读者会问:为什么不合作呢?比赛中并没有禁止合作啊!

回答正确!这场比赛的获胜者就是合作者。虽然每个人的特长、天资都是很优秀的,但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完美的,任何人都有它的缺点与不足。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信赖与利用我们的长处而忽视自己的缺点,那么我们注定与成功无缘。一个最浅显的例子就是木桶装水――一只木板围成的水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所有木板中最短的那根,而并非最长的那根。想要木桶装水更多,只需取长补短。但其本质还是二个字――合作,合作学习使我们的效率更高,合作生活使我们的生活更和谐。

为了在人生的赛场中能够最多地摘取玉米。我们一定要学会合作。

篇11: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1000<\/h2>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1000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一个双目失明,身体瘫痪的残疾人。即使命运给他如此大的打击,他并没有选择逃避自己的人生,放弃自己的未来。他选择了以钢铁般的意志去完成革命。保尔的一生就像死神的代表作,病魔,残疾,贫穷,挫折……

在生活中处处碰壁的保尔在那残酷的世界中苟活着,他体会到了世界的黑暗,他明白了生活的残酷,他也了解到了生命的脆弱。就如他临死所说的:“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当他杀死了一个敌人背井离乡后,他参加了革命,为了人类的幸福和自由而努力。而在参加革命的八年里,他又无时无刻被病魔缠绕着。一边参加革命工作,又一边在与病魔做抗争。这是何等坚强的意志,何等顽强的性格啊!作为一名现代的好男儿,我也不禁被保尔的这种顽强不屈的精神所感动,

阅读完这篇小说之后,我对生命的理解又有了一层新的.认识: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是属于我们的,只有一次。而人的一是生应该这样来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自己年轻时虚度年华而后悔,也不因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耻。生命是宝贵的,而人不能甘心平庸的生活,就连小草也在努力着为春天增添一点绿。作为自称是一个智慧的种族,我们有什么理由去用自己的青春来挥霍,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拥有人类的身份而去做一些令人羞耻的事。 通过这篇小说,令我重新审视了一下自己的生命,自己走过的十几年的路。我发现,从牙牙学语的婴儿到玉树临风的青年,我都缺少了一种来自生活的磨练。曾经有道题,问住了不少年轻人。“当你把你与生俱来的身份,和父母的钱财都去掉,你还剩下什么?你还有几个知心朋友?你还要怎样在这个世界生存?你这么多年来,真正学到了什么?拥有了什么?

所以说,人的一生不能碌碌而为,浪费青春。我们学习主人公保尔,看看他是怎么在多次挫折和磨难中坚持下来的。然后再与自己对比,设身处地想想。你会发现,你原来比他缺少了那么多东西。因此,我们要在今后的时间里,寻找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目标,做自己认为对的事。让自己至少在年老的时候不会后悔自己当初那些愚蠢的决定。

保尔面对身体的残疾以及心理的伤害这双重打击,他没有一昧地自暴自弃,自甘堕落,反而在逆境中求生存,对生活充满希望。这就是全书最闪亮的一点,也是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正因为保尔的身材志坚,自强不息,也造就了但是时代背景下一个硬汉的代表形象。

篇12:目送读后感1000<\/h2>

目送读后感1000

不知道为什么,读了龙应台的《孩子,你慢慢来》后,觉得她的文字细腻、温暖、生活化又能给人以启发,于是不自觉得开始喜欢她的作品,都说她是亚洲最犀利的一支笔,但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也会有最柔软和难以言尽的时候。《孩子,你慢慢来》写尽了一个母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点滴惊叹和感慨。

关于《目送》,源于一段写在该书封底的文字,“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我乍然觉得那会是一部多么哀伤的作品,试想我们的一生将会有多少目送的故事,不管是“目送”还是“被目送”,总是会透露淡淡的离别依依。

在《目送》中,有若干篇散文,这些文章,写亲情、友情、爱情、人情、心情,总之是充满了一个“情”字。有感情浸润的文字总是迷人的,透露着灵性,

、《目送》思考着生与死的人生大问题,在写父亲的逝去、母亲的垂老、儿子的远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的同时还写失意、失败、脆弱和放手,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读完之后我释然了,我们不停地目送悲欢离合,不停地去感受人生无常,才能不断成长,这就是人生。学会欣然目送,不必追。人就是在不断目送中长大成熟,从“被目送”走向“目送”……

我喜欢《回家》,写的是作者的母亲,心中那份渴望回到家乡的思念。家,是什么样的地方?作为儿女,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作为父母,孩子在的地方就是家;作为终身伴侣,两个人在的地方就是家。家,不是一个邮政区号、不是一个地址,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一段有着温暖而安心的记忆的时光。就算人会一个一个走,但家还是会在那,驻足我们心中的`一个角落,某年某月某一天,我们还是会认得,家的样子。

我至今还会跟我的朋友们说,我读大学的时候一天一个电话往家打,不为什么,也没什么事,就是想打个电话问候一下爸妈,他们都笑了,说“有病,没事打什么电话”,其实那是一种对家的牵挂和依赖。“儿行千里母担忧”,从没离开过家,爸妈习惯了我在身边,一旦他们的生活中缺少了我,他们会不习惯。若干年后在整理爸爸的东西时,我发现他保存着我大学四年来寄回家的所有信件、贺卡甚至学校寄回的成绩单……

学会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就可以了,无论爱你的、你爱的,当所有的风景都看透,他们会陪你看细水长流。

篇13:名著读后感1000<\/h2>

名著读后感1000

《高老头》,这部小说出自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评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理所当然的,这部小说也属于批评现实小说的范畴。

故事起于巴黎的一个名叫伏盖的公寓里。我们故事的悲剧人物高里奥老头就生活在这座简陋廉价的包伙公寓里。和其他一些不同性格的人。惟一的相同点就是他们都不是生活奢华的上流人士。虽然本书以“高老头”为题。但主线却是围绕着一位名叫拉斯蒂涅克的年轻人。毕竟,这样的悲剧是需要一个见证人。

高老头本来是一位面粉商,在退休时还是一位富裕的老人。但是又因为什么原因使他从伏盖公寓中的最高等房间住进最低等的房间,什么原因使他绞了他深切怀念的妻子的遗物,又是什么使他的身体日渐瘦弱?

所有的谜团都随着拉斯蒂涅克想方设法逐渐挤近上流社会而解开。高老头有两个嫁入豪门的女儿,雷斯托夫人和纽沁根夫人。当拉斯蒂涅克成为纽沁根夫人的情人,终于在上流社会崭露头角时,故事也接近了尾声。

这两个自私的女儿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将他们的父亲榨干,直至父亲临终时,也迟迟不肯来看望自己的父亲。直到她们的生活也接近绝望时才来。可是这位无私的父亲早已气绝了。而她们淌出的泪水仍是虚假的。就算她们表现的如何真实。可是旁人仍是清楚的探清其中的虚假。高老头离开人世了。拉斯蒂涅克这位年轻人也完成了巴黎社会的启蒙教育,大彻大悟,然后向这个邪恶的社会发起挑战。故事结束。起于这个简陋的公寓,终于这个简陋的公寓。

文字里的岁月是短暂的。却浓缩了时代色彩。极力表现了一个奢靡浮华的社会。刻画了许多鲜活的人物,他们虚伪,狡诈,虚荣……巴尔扎克用他文字的艺术给我们展现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活动的,喧闹的,真实的社会。是当时资产阶级真实的写照。人们只为金钱而活的残酷。亲情,爱情,友情所有美好的情感在当时远远比不金钱,远远比不上上流的地位。人们之间的维系仅仅只有金钱。多么令人悲伤,多么让人痛斥,这个残酷而虚伪的社会。

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我们悲剧的中心,高里奥老头。这个拥有崇高父爱的老头。他值得人赞美,他无私的为他的女儿奉献自己的一切。从一个富裕的面粉商变成孤独逝去的老人。而心安理得受着他给予一切的两个女儿给了他的父亲什么。是逐渐被败光的家产,还是在他临死前认清事实的绝望。我为这位可敬又可怜的老人感到痛心,悲哀,不值。可是这无私的父亲还是毫无怨言,只求他的女儿也能够爱的。这样简单的需求,他的女儿们却做不到。爱人究竟有这么难么,还是世人已经给利益蒙蔽了双眼。

但同时,悲剧导致的原因也有高老头的错误。他太过溺爱他的女儿。没有约束,没有责骂,尽由着他的女儿们任性。因此,她的女儿才会变得如此热爱物质享受,却永远也不能体味到她们父亲深切的爱,和无私的伟大。这种无私的溺爱,究竟是种悲哀。得不到回报也耗尽了自己的生命,也铸成了悲剧。但是酿就这悲剧到底还是那个弥漫奢靡之气的浮华巴黎。那个残酷冷漠的巴黎社会。

心中没有美好的情感,离开这人世时,是还能感到拥有金钱那样的的贪婪的满足,还是空空如也的悲惨心境呢,答案是理所当然的。

读哈佛女孩刘亦婷有感

寒假里,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哈佛女孩刘亦婷》这本书,封面上是灿烂的刘亦婷,那阳光般的笑容吸引我打开了这本书。当我仔细阅读后,我深深地被震撼了,我被刘亦婷刻苦的学习精神所感动,更被她父母持之以恒的系统教育的精神所感动。我感叹培养出如此优秀的孩子的父母,如果没有良好的素质及对生活的理解、感悟力,是无法在孩子成长的各阶段及时给予各方面的指导和训练的。 《哈佛女孩刘亦婷――素质培养纪实》一书是18岁的成都女孩刘亦婷被美国4所名牌大学――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威尔斯利学院和蒙特豪里尤克学院同时录取,并获得全额奖学金之后,刘亦婷的父母刘卫华、张欣武写了本书,讲述被哈佛大学喻为具有“不寻常的优秀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刘亦婷的培养过程。刘亦婷的'父母刘卫华、张欣武都在成都市的某杂志社工作,他们把自己的理想寄托在女儿刘亦婷身上,精心培养。可以说,该书为读者提供了家庭教育如何培养孩子全面发展,提高素质的成功个例。 在如何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上,在各个学习阶段,刘的父母采用的是不同的方法,例如在小学阶段,作者认为这个阶段老师的态度与评价对孩子学习兴趣的影响最大,来自老师的夸奖和鼓励可以极大地激发孩子的 学习兴趣。同样的道理,来自老师的冷眼和打击也有极大的杀伤力。父母宜每天和孩子聊聊学校的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尤其是有伤孩子自尊心和自信心的问题,及时为孩子提供“ 心理支撑”,帮助孩子重新振作精神。得不到老师鼓励的孩子,更需要父母多多鼓励。如果老师能想方设法地表扬每一个孩子“肯努力、爱学习”,要替孩子们谢谢这样的老师! 以激发学习斗志为例――不同处境的孩子,要用不同的方法去激励。对处于劣势的孩子而言,最为有效的引导办法是,“一步分做几步走,让孩子有机会体验成功。”因为处于劣势的孩子普遍比较自卑,特别需要体验“我能行”的感觉,找到自我肯定的心理依据,从而增强自信心,唤起努力奋斗的愿望和勇气。对处于优势的孩子而言,则要用“天外有天”来 防止自满,那些不断更新的富有挑战性的要求,比“不要骄傲啊”这种令孩子反感的空泛敲 打更有吸引力,更能激发继续奋斗的热情和渴望。 做父母的,总喜欢把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相比较。不少父母就是在这种比较中忘记了孩子昨天的基础,恨不得孩子马上赶上或超过别的孩子,以至于失去应有的耐心。这样做的父母不论是出于追求完美,还是出于虚荣攀比,结果都是“欲速则不达”。这样的家庭经常出现这种情况――父母的期望值在山顶,孩子的基础在山脚,即使孩子从山脚攀登到山腰 ,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但离山顶还是差得远,父母还是不满意,不高兴,动不动就用榜样来贬斥孩子,甚至还要打骂。孩子觉得很委屈,觉得再努力也没有用。长此以往,孩子必然厌恶学习,甚至会把兴趣转移到消极或危险的方面去。其实,不论什么基础的孩子,只要立足自己的现有水平,一步一个脚印地朝前走,都能形成富有发展潜力的个性特征,不断地积小胜为大胜。 “感觉良好”不仅对大人重要,对孩子更重要。父母多让孩子在正面事物上“感觉良好”,孩子就容易对正面事物感兴趣。想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只要把对孩子的期望值调整为 “在昨天的基础上前进”,真心地为孩子每一个微小的进步喝彩就行了。孩子的心灵舒展,才能形成最具发展潜力的好个性,才有机会创建自己的幸福人生。 书中还提到周弘先生的《赏识你的孩子》是教育孩子的一剂良药 。周弘先生不仅让先天耳聋的女儿学会了说话,还把她培养成了少年大学生、留美博士生,他的秘诀就是:用教婴儿学走路、学说话的耐心和信心对待学习落后的孩子,把“你不行” 变成“你能行!”一份10题9错的答卷,在他嘴里竟能变成:“这么小的年龄做这么难的题,第一次居然就做对了一道……比爸爸当年强多了,再努努力,说不定还能多做对几道呢! ” 我想,做父母的做老师的若能这样赏识激励孩子,再加上用有效的学习方法进行辅导,我们的学生我们的孩子一定能一步一步实实在在地向前

篇14:读后感1000字<\/h2>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说是千古佳话,他们本是应该享受爱情和纯洁快乐天真生活的年龄,可是因为家族的仇恨而牺牲了各自年轻的生命。小说中的语句是那么的动人与甜美,特别是他们之间爱情表白的方式是那么地直接,在众多人听来是那么的肉麻与让人心动,没错他们的表白虽是肉麻但每个人都希望听到爱人对自己说一些甜言蜜语,可是我们并不能真正地听到这些经典的对白呀!更何况这只是书本上的对白罢了。

现实生活毕竟是现实生活,没有书中的故事那么动人与甜蜜,也没有书中的世界那么地温馨和可怕,生活中能够说得出这种肉麻的甜言蜜语来的会让人感到是那么的可怕,蜜里藏刀让人躲闪不及在无形中、不知不觉中成为爱的奴隶,成为爱的牺牲品。我们可以想象甜言蜜语,可以享受书中、电视剧中、电影中的甜言蜜语,可以和主人公们共同分享他们甜蜜的爱情生活,可是现实中并不让我们拥有着太多的甜蜜生活,只会让我们在刚尝到甜头的时候,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再加上酸甜苦辣或其他的味道,让你不知所措,甚至是迷失在爱的港湾,成为一只孤独飘泊的小舟,也或许正是因为这些混杂的味道才能让我们更加地感受到爱的甜美吧!

故事中的罗密欧对朱丽叶是忠贞的,为了自己的爱人、为了自己的誓言本想放下自己内心的仇恨,用爱、用心去面对自己的仇人,可是老天爷并不让他拥有美好甜蜜的未来,不想让他享受爱情的滋味。爱人的表兄杀害了自己的亲密好友,他因好友的死而愤怒,自己被怒气冲昏了头杀害了自己爱人的表兄,因为自己的一时之怒气而为自己的爱情、生命和爱人生命的铺上了一条通向死亡的大道。爱本身是纯洁美丽的,可是当它遇到怒与恨的时候往往只会让爱消失,让爱成为它们的阶下囚。

从这个故事也同样看出法律的不健全,那个时代所推崇的文化,但也看出了文明法律的苗头,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地小,在本该是最快乐的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更看出人心的丑陋,他们在街道上打架,而那些旁观者只会在那里煸风点火助威,不曾考虑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事不关己又能够给自己的生活中增加一些乐趣不是很好,让自己能够从那种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有何言呢!那位亲王也算是一位仁君,能够对罗密欧重新发落,但他也是无辜的,因为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的仇恨而失去了自己两位无辜的亲戚。

篇15:读后感1000字<\/h2>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著小说,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我对词中的英雄一词发生了疑问,书中讲到的人物骁勇善战,然而,群雄逐鹿于乱世之中,谁才是真正的英雄呢?书中写到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关羽、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

有人说,孔明是真正的英雄。因为他足智多谋,处事果断,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是千年难见的一代贤相,火烧新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六出祁山……无不体现这一点。然而,我认为孔明完全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刘禅无能,根本扶不起来,孔明却把自己的一生,死死的绑在了蜀国这辆毫无希望的战车上。

还有人说,关羽是真正的英雄。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我倒觉得曹操是一位真正的英雄。尽管书中说他大逆不道,奸诈多疑,还敢“挟天子以令诸侯。”但能者居上,为何偏偏姓刘的能当皇帝?他是政治家,牢牢抓住天子,使他做任何事都变的名正言顺;他是军事家,不计前嫌,招贤纳士,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使敌我力量发生了巨大变化;他是文学家,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己”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当然喽,他太多疑,以至于刚愎自用。但功大于过,曹操无论在哪一方面都称得上英雄。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篇16: 读后感1000字<\/h2>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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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许多有特殊天赋的人、有着异乎常人的大智慧的人,一开始通常不会被人理解,反而被称为愚蠢或傻瓜。我们的学生中其实也不乏这样与众不同看似愚蠢的人,身为老师的我们是不是只盯着那些分数指挥棒下的“优等生”,而错把美丽的天鹅当成了可怜的丑小鸭了呢?

教育的终极目标是让学生学会生存,学会发展。需要教师关注个性差异,允许每个学生自由地发展与个性充分地张扬。我们对待学生不能象“割韭菜似的一刀切”,而是应该根据学生不同的特点,因材施教,我们应当善于用欣喜的目光去发现去培养有独特个性,富有想象力和创新精神的人才。把理解与鼓励作为给学生们的礼物,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有天才出现。“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它是以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主体,以学生的个性发展为本位,以学生的创造性发展为本位。教育工作者在参与新课改的实践中,运用自己的智慧和热情,确立行动目标,迎接教育的挑战。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人精神财富,《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这本书确实值得一读,尤其是从事教育的工作者们。从这本书中,普通教师可以读出人生哲理,教育智慧;教育管理者可以读出管理理念、办学方向;而思想者读出的更多是心灵的共鸣、灵魂的回音。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此书给了我很多的启迪,也让我深思。我相信,如果你也一起分享了这本书,作为人,你是幸福的,作为教师,你是快乐的,作为你的学生,他们的生命也会非常精彩。以上只是我的几点感想,其实书中的每条建议都带给我不同的感受,我想我现在最应该做的是将这些教育智慧赋注于教育实践中,努力成为一名成功而幸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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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所传达出的精神内涵,正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精神传承。

文章中用十年的跨度塑造的人物群体,立体丰满,给人美好与向上的力量。尤其是孙少平与孙少安兄弟,一个是守住黄土,敢闯敢干成为企业家的农民代表,一个是走出高原,吃苦耐劳开辟一片新天地的工人代表。他们在逆境中的坚韧和奋争,令人感佩。田家的两个姑娘,都是脱离世俗爱情观的有着强烈自主意识的新青年。

在爱情面前,两个姑娘都抛开了门庭和环境的羁绊,为爱执着坚守。不同的只是,田润叶最终接受了现实,却付出了爱人成为残疾的代价。田晓霞一切都那么随心所愿,当生活的美好紧紧拥抱她的时候,她却牺牲在了抗灾的前线,将最爱的人——煤矿工人孙少平一人抛弃在了人世间。两个姑娘的爱,都是纯洁而伟大的,它超越了世俗,带给我们美好与感动。

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我渐渐熟悉了书中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而在所有角色中,我印象最深的也最佩服的人就是孙少平。我认为他是全篇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经历展现出一个平凡普通的人物形象。他从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他家境贫穷,可是在逆境中,他依然乐观,和他哥哥孙少安一样,勇于战胜自我、战胜困难、摆脱束缚、重塑信心,坚强面对生活的挑战,这种精神令我敬畏。他让我们看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生活中人的亲情、友情、爱情以及和动物之间的感情。

这也警示我们要学会生活,珍惜感情。在生活中,人最大的缺点就是认识不到自己的平凡,而孙少平能真正认识到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我们在人生中或许会遇到很多的选择,每一个选择的背后,或许便是不一样的人生,但当我们坚信自己所做的,那便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人生,在《平凡的世界》中,曾有这样一个情节让我感触良多,田润叶在听闻孙少安要结婚的时候,心中的那种痛苦,却迫于那个时代那个环境的束博没有去为自己争取幸福。最终错过了一生的挚爱。善良的润叶最终为了身边的人嫁给了苦苦追求她很久,但是她不爱他的李向前,不幸福的婚姻给他俩两个家庭都带来了痛苦,最终因为李向前开车喝酒出车祸而失去双脚,而我们善良的润叶,却做出了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选择,主动去的照顾他的残疾丈夫,并为他生了一个儿子。而李向前也并没有因为残疾而自暴自弃,而是自力更生,做了补鞋匠,为自己的妻儿遮风挡雨。真正的是平凡又伟大。在《平凡的世界》里人们的爱情都是纯洁而高尚的,他们愿意为了自己所爱之人付出生命,也最终得到了最炙烈的回应。

因为有了人性光辉,让世界有了色彩。

文章来源:https://www.hc179.com/hetongfanben/146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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