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行动学习计划
发布时间:2025-12-08专项整治行动学习计划(合集十六篇)。
✧ 专项整治行动学习计划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函〔20XX〕120号)要求,为深刻吸取我镇XX社区“11。18”燃气泄漏爆燃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XX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XX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解决燃气安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影响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有效防范燃气爆燃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我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XX年11月20日至2021年1月31日。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此次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储存、充装、经营、运输、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燃气行业所有领域。
(二)整治重点
1、全面排查城镇燃气设施安全隐患
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对调压站、液化天然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高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等设施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突出检查燃气管道隐蔽致灾隐患,交叉、穿越、管廊等重点部位,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对检查中发现但尚未及时整改的老问题要挂牌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即整即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实行监控运行。
2、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
(1)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前期的非法储存、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的摸排工作。
(2)合力重点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乱象,依法打击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
(3)设立举报电话(0730-5610001)向群众公布,发动广大群众深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无证流动气贩及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场所,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三)深入排查治理燃气使用环节事故隐患
1、督促餐饮企业自查自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隐患专项治理,对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具体排查治理餐饮场所等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销售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接口处、软管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处等易漏气部位事故隐患。
3、加大查处群租房、地下室、加工厂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通过组织燃气安全培训、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演练等活动,使我镇居民对燃气安全知识及应急方法进一步了解。
(四)严肃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对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或相关证照不全的一律立即依法关停;
2、对使用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钢瓶的,擅自改变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的,加热、摔、砸燃气钢瓶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的,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的,一律关停,相关钢瓶器具一律没收。
四、责任分工
1、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石油液化气、城镇燃气储存、经营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城镇燃气行业事故应急救援,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参加城镇燃气行业事故应急救援;负责督促企业开展用气安全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遵守安全用气规则。
2、镇民政办:负责敬老院用气安全的专项整治。
3、镇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诊所用气安全的专项整治。
4、镇联校:负责对学校、幼儿园用气安全的专项整治。
5、市场监督所:负责燃气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计量监管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燃气流通环节的商品质量和经营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充装和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液化气钢瓶的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钢瓶等违法充装行为,依法查处使用、流通环节中的不合格钢瓶;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灶具、热水器、减压阀、软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6、交警二中队:负责全镇燃气运输的安全管理,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对非法违法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行为进行查处。
7、派出所:负责城镇燃气领域威胁公共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不服从监管、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黑点”、“黑车”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依法查处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和违规大量储存燃气、倾倒残液、倒卖、处置报废钢瓶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查处抗拒行政执法或者暴力抗法的行为;对非法经营液化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8、行政执法队:负责依法查处城镇燃气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进行,牵头开展液化气“黑点”、“黑车”的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液化气运输的企业和车辆;依法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中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规定违法行为。
9、各村(社区):负责城镇燃气属地管理责任,要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大对液化气供应站的安全管理力度;负责辖区内燃气使用单位(主要是餐饮、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使用用户的隐患排查。要充分利用村(社区)网格,加大对液化气“黑车”、“黑点”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摸排力度,及时将问题线索及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
五、工作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11月19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村(社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11。18”燃气泄漏爆燃事故教训,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督促行业领域内的城镇燃气企业、餐饮场所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11月21日至20XX年11月23日)。各村(社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抽调骨干力量,迅速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认真填写《新市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调查摸底表》(见附件1),并于11月25日前将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24日至2021年1月15日)。各村(社区)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照《新市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调查摸底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中,认真填写《新市镇城镇燃气使用安全排查表》(见附件2),并于1月18日前将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1月31日)。各村(社区)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书面材料并于1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将组成督导组对我镇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对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石油液化气、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目标,细化整治措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明确监管职责。各村(社区)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对于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镇安委会将组成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通报批评。整治期间,因石油液化气、城镇燃气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专项整治行动学习计划
为认真做好2021年全县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和粮食生产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执法保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社、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省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工信局、供销联社联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农资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无证无照、违反农资生产经营规定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重点
以备春耕和田间管理、渔业生产、畜牧春秋集中防疫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动物疫病高发期为监管重点时段,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为监管重点产品,以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区域交界处、城乡结合部、种养殖生产基地和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等为监控重点区域,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流动销售、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一)重点监管事项
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切入点,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监管巡查,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经营行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建立保存农资生产经营档案、经营未备案农资、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经营业户、农村农资流动商贩等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重点农资品种
种子:以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监管重点。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未审先推、非法转基因种子以及无证生产经营、无生产经营档案、经营未登记备案品种等行为。
农药:以禁限用农药以及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种子包衣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为监管重点,重点抽查生物农药添加化学农药、低毒农药添加高毒高风险农药、敌草快等灭生性除草剂添加百草枯等违规添加农药隐性成分的问题;严厉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假劣农药、无证生产经营农药、隐性添加其他农药、流动销售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
肥料:以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水溶肥、微生物肥为监管重点,重点查处假冒肥料登记证号、养份含量不足、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质量不合格、标识虚假、标签标识不规范、侵权及虚假宣传以及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肥料中含有毒有害成份等行为。
兽药:以兽用生物制品、兽用抗菌药以及兽用毒麻类药品等为监管重点,重点查处非法改变兽药组方、制售假劣兽药、含量不符合要求、添加违禁药物和其他药物成分以及超剂量超范围添加抗生素、激素以及直接使用原料药等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金霉素、土霉素等抗生素药物添加为监管重点品种,重点查处套用冒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质量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违法添加兽药、掺假使假、无证生产经营等行为。
农机:以免耕播种机、打(压)捆机等获得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产品为监管重点,重点查处获证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不符合规定的变更及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源头治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相关证照跟踪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和资质状况,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无证无照以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严厉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和无证照经营活动。加大对未按规定建立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行为查处,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严防问题农资流入农户。工信局按工作职责,对肥料生产企业进行行业监管。供销联社加大对供销系统所属农资经营商店进行管理。
(二)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和日常执法巡查,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成效。加大宣传力度,坚持监管服务并举,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规范经营,提高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普及识假辨劣知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指导农资用户科学选购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依法维权能力。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发挥警示作用,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三)开展专项治理。结合农资生产、销售、使用不同时段和淡旺时节,适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紧盯重点农资产品,严查制售假劣、侵权假冒、非法添加、含量不符、成分不足、计量不足、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农业农村部“种子执法监管年活动”工作部署,开展春季用种、夏季制种、秋季收种、冬季加工种子等时节种子监督抽查行动。开展农药、肥料、兽药等重点农资专项整治,对市场需求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存在安全隐患的农资产品要进行重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四)强化执法办案。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从严从实从快查处农资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在开展执法检查、案件办理和专项治理中,要积极拓展案源渠道,深挖案件线索,摸清假劣农资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坚持有线索必查、有问题必究,做到查办必有果、违法必处罚。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强化行刑衔接,采取联合、挂牌督办等形式,对农资问题突出、群众投诉强烈、假劣农资频发地的农资违法犯罪行为严查重处。杜绝有案不立、有违法不查、以罚代管等问题发生。县公安局要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农资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农业生产犯罪行为。
(五)推进农资打假信息化。充分利用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等执法监管信息手段,实时掌握农资执法监管情况。依托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执法监管信息共享,提升农资打假执法监管合力。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机构监管信息共享,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建立执法信息实时推送、多区域共享、联动联查机制,实现假劣农资一处发现、多地通报、多点查处。完善农资打假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部门间情况通报、案情会商和执法信息共享,发挥联合执法作用。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2-4月,联合制定印发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组织收听收看农资打假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开展备春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联合督导调研;组织开展“2021年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
(二)5-9月,落实“种子执法监管年活动”工作部署,开展夏季制种基地检查,开展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添加剂、农机等农资产品专项整治;开展果、菜、中草药重点产区投入品专项检查。
(三)10-12月,开展入库种子质量、农药质量抽检抽查,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季监督检查;总结全年农资打假工作;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农资打假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夯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农资打假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资打假岗位责任和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度,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建立完善农资打假责任人和联系人制度,发挥农资打假绩效管理作用,对照农资打假、“双打”有关农资打假绩效考核指标具体要求,扎实做好农资打假相应考核指标事项落实工作。
(三)加大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动农资打假工作顺利开展,迎接由省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调研组的专项督导督改。
(四)强化执法信息报送。进一步完善农资打假信息报送机制,指定执法信息报送人,按照农资打假统计报送要求,继续认真做好相关农资打假及执法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要实行县级申报、市州初审汇总、省级审核报送制度,对各类农资打假信息填报平台上的周报、月报、季报和大要案信息,要及时准确统计,逐级按时上报。要认真做好我县典型案例季度总结推送以及专项整治、报送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于12月20日前完成本地区全年农资打假统计数据和农资打假监管专项行动。
✧ 专项整治行动学习计划
为打击和整治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__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__卫医发〔20__〕__号)精神,结合__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惩防并举的原则,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行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为目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打击医疗行业中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求全面开展、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领域。
1、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责任单位:__卫健委)
2、打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__卫健委)
3、打击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__药监局、__卫健委)
4、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__卫健委、__公安厅)
5、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责任单位:__卫健委、__公安厅)
6、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责任单位:__卫健委、__药监局)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活动,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责任单位:__医保局、__卫健委)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责任单位:__市场监管局、__卫健委、__委网信办)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责任单位:__市场监管局)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__卫健委、__发改委)查处随意加价、私自收费、拉帮结派的护工问题。(责任单位:__卫健委)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和宣传动员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曝光违纪违规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和温馨提示。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广泛征集违法行为线索,营造整治氛围和高压打击态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地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准备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__卫健委及__级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委《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卫医发〔20__〕__号)要求报送专项行动总结。__卫健委将适时组织召开全__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__卫健委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药监等部门参加。各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碰头会议,汇报阶段性工作成果,部署联合执法等有关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及联络处室如下:
(一)__卫健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负责按季度汇总__级各部门专项整治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联络处室:医政处)
(二)__委网信办: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联络处室:网络管理处)
(三)__发改委:将行业主管部门推送到__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联络处室:信用办)
(四)__公安厅: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联络处室:刑侦总队四支队)
(五)__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联络处室: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
(六)__医保局: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联络处室:稽查处)
(七)__药监局: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联络处室:药品流通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民生、关系稳定大局,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层层传导压力,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重拳出击,持续高压。要以扫黑除恶为契机,把问题整改与线索摸排结合起来,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重要举报线索和上级督办案件,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落实到位,不打折扣。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坚决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注重行动实效,不能简单以部署会议、印发文件、下达整改通知的数量衡量行动效果,关键要看违规行为停没停、改没改,决不能出现叫停不停、整改不改、罚了再犯、反反复复的问题发生。
(三)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 专项整治行动学习计划
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基本情况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活动
以来的工作汇报
一、矿井基本情况
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的前身是由原山西右玉南阳坡西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吐儿水煤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7日山西省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18号文件批准进行整合而成,公司位于右玉县城东南30km的元堡子镇辛屯村南,行政区划隶属于元堡子镇管辖。交通方便,有直通右玉—山阴的简易公路。东南距同蒲铁路岱岳站30km。
矿井的六证齐全有效,六长齐备证件有效,职能机构健全。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证件允许开采煤层为9#-11#,开采深度标高为1360—1250米,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2年11月-2033年11月,井田面积为,依据公司委托省地宝能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为矿井编制完成的生产地质报告,井田的地质构造复杂程度为简单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中等,矿井的地质储量为6144万吨,可采储量万吨,生产规模120万吨/年,2014年经省厅核定生产能力150万吨/年,煤矿服务年限为年。依据2013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t,属瓦斯矿井,批准开采9#—11#煤层,矿井现开采煤层为9#煤层,其厚度10—12m,属工业用煤,煤尘具有爆炸性和自燃发火倾向性,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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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设计涌水量为1800—2000m/d,实际涌水量为272—275m/d,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等级为中等, 2013年元月22日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2013]165号办矿企业等级评定结果公告通知,公司被评为丙级企业。2014年被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评为质量标准化二级矿井。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的工作落实情况
接县局转发市朔煤发 [2015]127号(关于印发《朔州市煤矿安全生产2015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以来文件,矿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了贯彻学习文件精神的安全会议,要求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去督查和落实。
1、成立矿领导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周立举 副组长:程长青
成员由井上下安全生产各系统负责人组成
2、检查时间和方法:2015年8月10日-8月20日
第一阶段:2015年8月10日-8月15日(队组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整改)
第二阶段:2015年8月16日-8月20月(检查领导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以及对新出现的问题进行彻底处理)
3、对照文件内容进行的整改落实情况
矿井于2013年6月26日右玉县局以右煤字[2013]195号批复通过转入生产矿井,其六证、六长齐全有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预案、措施、计划建立健全,生产系统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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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按照县局批复的煤业公司2015年采掘计划“一井一面两掘进”的作业面布置要求,现正在进行正常采掘,没有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4、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落实情况:
矿井的“一通三防”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相对完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充足。矿井的主通风机和矿井的通风阻力,由省工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测定,并出据了测定报告,据报告显示矿井的通风能力能够满足目前安全生产的需求,在本次专项检查过程中,通风科结合上半年度井下通风的实际情况,总结工作中的不足,在制度管理方面重新完善了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按规定标准正确填定了牌板、报表,并严格执行签字制度,落实了省厅(晋[2011]1091号)断电浓度下调20%的规定。 1)、矿井通风
井田开拓为斜井开拓,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矿井安装两台FBCDZ-NO23型防爆对旋轴流式主要通风机,电机功率2×185kW,一台运转,一台备用。综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工作面配风量1140m3/min,掘进工作面采用型对旋轴流式局部通风机,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和“三专”两闭锁,风筒全部使用阻燃风筒,目前由于煤炭市场疲软,在采掘不失调的基础上,掘进工作面暂停,目前仅给该面绕道配风240 m3/min。井下按设计和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了风门、调节风窗、风桥、密闭等通风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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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矿井总进风量3640m3/min、总回风量3695 m3/min达到了设计要求;综采工作面实现了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采用局扇压入式通风;配风量符合设计要求。主通风机通过反转进行反风,经反风演习能够在10min内进行启动,且风量符合要求。 2)、矿井瓦斯
依据2013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虽为瓦斯矿井,但在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瓦斯防治“十二条红线”规定贯彻落实,矿井通风系统运行稳定、独立可靠,在管理方面我们配备了满足日常检查仪器和人员,并按照设计要求留有富裕系数,检查仪器均按照规定定期校验,检查人员均持证上岗,要求检查人员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对口,瓦斯日报表每天由矿长、总工程师签阅,在瓦斯治理方面我们制订了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要求队组将《措施》进行贯彻学习做到人人心里有数,个个心里明白,达到了有隐患人人预防的目的。
3)、防灭火、防尘系统建设及管理情况
按照初设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矿井在建设期间建有地面500m3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矿井的防尘供水管路完善,防尘供水覆盖所有工作面,对运输系统的转载点实施了喷雾降尘或除尘器去尘经过去年的经验总结我们对防尘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同时每月定期对粉尘浓度进行测定并记录,对所有涉尘工作人员全部按规定发放了防尘用品。对井下采空区密闭由瓦斯检查员进行适时检查和监控在线监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在整体系统上我们委托有资质的省源通煤矿工程有限公司为我们编制了《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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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防灭火专项设计》,井上下重要场所均按照《防灭火专项设计》要求制定了《防灭火措施》和设立了警示标志。 三、防治水方面:
井下探放水严格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工作程序,2010年-2014年先后由省地质矿产局二一七实验室人员对井下的首采、备采工作面的水质进行了化验,并出具了《水质化学检测报告》,2014-2015年2月先后由武汉地大华睿地学技术有限公司对1903、1904巷道不同地段按规定测定距离进行了瞬变电磁法超前探测物物探《报告》,为进一步探放水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矿井于2009年10月就成立了防治水领导机构、组建了专业探放水队伍,中途队伍人员先后进行了淘汰制、选拔制,对不符合规定人员全部进行了调整,目前队伍人员全部为三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持证上岗的三专化工作人员,队伍人员符合初步设计和实际工作要求,各类水文水文地质图件齐全有效并每月底进行一次修正,井下各采区、巷道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了专项探放水设计,(每年对上年度《专项探放水设计》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初进行一次修正。)探放水专用设备:配备了ZLJ—400型200米矿用坑道钻机三台、ZLJ—350型150米矿用坑道钻机坑道钻机3台,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及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掘探分离制度和安全确认移交制度,每个探孔的施工台账和验收台账均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在安全管理上,严格防治水规章制度、设计、规划、措施的执行力度,现工作状态运行稳定。矿井的水文地质资料相对完善,地测科坚持每月对矿区范围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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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临近煤矿进行采空区积水积气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当月的《煤业公司四邻采掘及矿井积水调查报告》,据调查报告显示矿井目前没有积水积气隐蔽致灾隐患。
四、矿井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培训情况
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情况:先后对A、B、C三类及全员进行培训,截止目前复训B类安全管理人员15人,其中10人正在市培训中心培训,特殊工种43人,班组长11人,特有工种150人,其它从业人员205人。全矿干部职工在册人数430人全部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严格了“四个到位”和双七条规定的落实。
井下现状:1903综采工作面正在严格按照年度采掘计划实施,1904综掘工作面现已完成部分,目前由于煤炭市场前景低迷而暂停。 五、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针对安全生产情况,政府和部门领导以及包保责任人经常来矿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并由五人小组成员进行了复查,达到了安全生产的标准要求。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自查出的问题,严格五落实,进行了整改。2015年度1-7月份企业自查,排查出各类一般隐患136条全部进行了闭合管理,(具体情况详见15年隐患排查管理台账),按照规定要求对安全隐患组织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并进行了整改落实,按照期限及时填报了自查整改备案表,没有发现重大隐患。上级单位来矿检查出的各类问题均按照执法文书限定的期限进行了及时整改,县五人小组和驻矿安监人员跟踪落实达到了闭合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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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公司接右煤字[2015]86号县局转发朔煤发[2015] 127号文件组织开展的矿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使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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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2日
✧ 专项整治行动学习计划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继续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
通过整治,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倡导守法经营;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证无照餐饮,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照;整治取缔一批,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又拒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建立有效的餐饮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遏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餐饮消费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 专项整治行动学习计划
衡水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总结
为深化平安交通建设,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赵克志书记等省领导指示批示和李小鹏部长5月18日在交通运输部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局印发的《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平安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本次行动已经开展一个多月,通过活动的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现将目前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专项行动组织有序
专项行动开展之初,我站即成立了以站长杨永亮同志任组长,副站长卜宝峰同志任副组长,站监督科全体同志为成员的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安排、推动和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二、真抓实干、狠抓突出整治
整治活动一开始,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卜宝峰的带领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深入到全市所有在建的国省干线项目工地进行了全范围检查。通过检查,xx现象大大减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下阶段工作措施
提高认识,转变思想、增强责任意识 强化宣传教育、实现宣教活动常态化 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打“两违”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
专项整治行动在各级领导的统一部署下,通过全站监督人员的认真细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下阶段工作中,在巩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将继续保持活动的延续性,做到机构不散、人员不撤,加强对不安全行为的查处,为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目标的实现继续努力。
✧ 专项整治行动学习计划
某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意见要求,确保车辆及行人安全,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公路交通事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根据赣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贯彻落实赣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赣市交质监字„2017‟30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某某县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全面实施和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活动,统领、统筹和推动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夯实安全管理和应急工作基础,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增强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队伍素质,争取实现全县交通工程建设零事故、零死亡。
二、检查内容
(一)公路路基、路面、涵洞的安全状况及安全警示标志、养护管理责任公示牌的设置情况。质量安全大检查重视程度不够、检查深度不足、问题分类不清、整改不力上岗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现场管理问题,施工过程偷工减料以及内业资料。
(二)桥梁桥台、桥拱、桥面、栏杆的安全状况及桥梁围堰、支架、深基坑防护措施设置情况。重点整治未经变更擅自改变桥涵基础开挖方法、桥梁承台与墩身接合部处理是否得当、现浇梁钢筋布臵和连接是否规范、涵底标高错误等问题。
(三)高边坡、滑坡体及深基坑的建设项目,检查开挖边坡坡度情况、是否自上而下分层均衡挖、开挖处是否设置警示标志。
(四)对施工环境作业现场的安全评估、施工风险评估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严格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建档和整改销号。
(五)检查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六)工地临时用电、照明用电、起重作业、电焊作业、拌和站、施工现场及办公以及宿舍的用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行动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7年7月1日—7月15日)全县各在建公路,各乡镇建设单位及各施工单位根据本方案内容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必须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在7月15日前将整改方案报交通局质监站,联系电话0791-7237013
(二)整治阶段(2017年7月16日—11月30日)我局将组织成立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督查领导小组,刘盛平同志任督察组组长,王林波同志任副组长,下设两个分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督查小组:主要负责G220国道改建工程、S316池江至铜锣湾公路工程、S316新城至白枧坳公路工程以及黄龙镇丫山片区、池江至大兰公路、漂塘至大江专用公路等
第一分组组长:王雪涛 成员:XX 第二督查小组:主要负责浮江片区、内良至天华山公路、西华山专用公路、危桥改造等
第二分组组长:成员:我局将严格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交通建设施工参与各方的安全责任,开展以“防坍塌、反三违”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重大安全隐患动态跟踪管理,逐步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
(三)总结阶段(2017年12月)。对于本次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我局将要求各施工单位认真总结存在的不足,发现亮点,并且研究提出相关建议。1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至县交通局质监站。
四、组织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小组对我县由我局负责的交通工程及农村公路专项整治监督和指导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对在建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二)加强检查,强化落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指导、监督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我局按照“五落实”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要求,认真开展大检查。
(三)认真总结,强化管理。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经常进行总结,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好的做法及经验,及时进行推广落实,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每月要有治理小结汇报,争取在专项治理上出成果,取得成效。
(四)提高参与,做好应急响应。把平安交通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各种形式扩大宣传,提高群众的参与度、知晓度,让群众积极反应工程上存在的问题,以便我们能及时整改,制定专项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渠道,并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某某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28日
✧ 专项整治行动学习计划
山西黄土坡鑫运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基本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欢迎各位到我矿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现将本矿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矿井基本情况
山西黄土坡鑫运煤业有限公司是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82号文“关于长治市沁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由沁源县鑫运煤矿有限公司和山西沁源八一煤业有限公司整合而成,所属主体企业为山西黄土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组后鑫运公司井田面积5.9732km,批准开采2—11号煤层,设计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建设工期为18个月,服务年限为19.5年,首采9+10号煤层。矿井保有地质储量3260万吨,可采储量2462.1万吨,属低瓦斯矿井,煤层自燃倾向性Ⅲ级,开采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工程项目总概算2.3977亿元,累计投入1.09亿元,全矿职工人数322人,并签订劳动合同,由晋煤办基发【2010】1742号文件批准2010年12月18日开工建设,于2011年3月21日正式批准复工。
2010年10月按重组整合要求进行公开招标,中标承建单位:温州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贰级;监理单位:山西煤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甲级;土建工程:山西欣通
2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并承建。
二、工程进度及现状:
(一)矿建工程
1、主斜井担负全矿井的提升任务,作为进风井兼安全出口,主斜井及转载巷设计685.5米,现已开拓到位。清理撒煤斜巷设计100米,现已开拓到位。胶带大巷设计1460米,已开拓144米。煤仓钻孔(φ1.2米)已钻45.1米。
2、副斜井担负井下放材料、提矸石和行人等辅助提升任务,为矿井的进风井及安全出口。副斜井设计196米,井底车场设计90米,均已开拓到位;轨道大巷设计1720米,现已开拓588.3米;主变电所及通道开拓68米,主水泵房及通道开拓48.6米;主、副水仓开拓256.9米,管子道开拓64.3米,现均已开拓到位,未进行浇注;消防材料库设计40米,已开拓完成。
3、总回风巷担负全矿回风任务兼做矿井安全出口,设计306米,现已开拓到位;回风大巷设计1670米,已开拓333.2米。
4、联络巷、硐室及溜煤眼开拓112.3米。
5、矿井全年开拓总量2913.1米,副斜井与回风井已贯通并形成通风系统,安装FBCDZ№-13B 2×30KW临时主风机,形成合理的通风系统。
(二)土建工程
筒仓主体工程已完工,转载站基础工程完工;办公楼、综合楼、宿舍楼、高低压配电室、炸药库、材料库、锅炉房等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餐厅加层主体工程已完工;车库招待所基础工 程已完工。
三、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自查情况汇报
对照“晋政办发电【2012】22号、长政办发电【2012】1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定方案、定措施,进行了责任分工,并利用旬检查、资料会审等形式多次组织井上下自检,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1、相关证照、批复齐全,按设计进行建设。
2、制定了矿领导“双带班下井”制度,并严格执行。
3、我公司制定了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对标制度,并逐级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全员安全承诺书、师徒合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体系,设置了安全指挥中心、安全科,每班有专职安全监督员,组织制定了瓦斯、水、火等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自保体系健全。
4、我公司井巷工程由温州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资质符合要求,未有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成员配备齐全。
5、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制度,按规定对工人进行培训。
6、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进行审批,施工顺序合理,按初步设计进行建设,无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
7、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施工现场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8、监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9、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同时”组织施工。
10、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质量标准化组织施工,每月对相关工程进行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达到二级标准。
11、不存在施工措施井,不利用的井筒已关闭。
12、未擅自在建设区域出煤。
13、制订了完善的矿井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全矿井应急体系,经专家评审,报送长治市安监局备案。
14、已在井底车场建设永久避难硐室一个,可移动救生舱和可移动分体式避难硐室在投产验收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2012年2月10日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维修整顿,在此期间进行了块段设计、采掘计划备案等工作,2012年2月24日县复工验收组进行初验,并报市验收组进行验收。
公司的建矿宗旨、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高起点起步、高科技投入、高标准建设”实现一个目标,建设成为一个“质量标准化矿井”。五化要求:“地面建设园林化、监测监控数字化、设备装备智能化、运输胶带系列化、办公自动化”。为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 专项整治行动学习计划
㈠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八种有偿补课行为:
1、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收费性的补课行为;
2、学校将校舍或教学设备设施出租、出借给校内外人员组织的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行为;
3、学校或在职教师以读书教育活动等各种理由为名变相向学生收费行为;
4、学校在职教师以辅导为名在校内外进行变相补课收费及“课上不讲课下讲”的行为;
5、学校在职教师个人或学科教师共同组织学生在家中或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的行为;
6、以放学后为学生辅导作业为名收取费用的行为;
7、学校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或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所教班级学生参加他人组织的收费补课而从中获利的行为;
8、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㈡整治范围
全市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
✧ 专项整治行动学习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精神落实,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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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合同网当下最热:
- 资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 | 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 专项整治活动应急预案 | 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 专项整治行动学习计划 | 专项整治行动学习计划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二、行动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三、行动原则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 专项整治行动学习计划
(一)严把行政许可关,规范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加强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经营的法定条件。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要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严格执法,切实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力度。要以执法检查、惩处违法、落实责任为主,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力度、督导力度和处罚力度,对所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处理。检查工作务必要细,处罚务必要严,坚决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严厉惩处给予违法分子深刻教育,让其付出高昂的代价。同时,要加强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禁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压案不报。
(三)加大抽检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食用油、肉类、自制火锅底料、调味品等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罚。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一查到底,从源头上避免问题食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
(四)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查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原料追踪溯源,重点检查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资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抽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或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一次性餐饮器具、集中消毒餐饮具购进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餐盒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加大对采购、保管、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厉查处超越使用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时间步骤
(一)分类核查和宣传阶段(2012年10月20日至2012年11月30日)
稽查大队要密切联系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对各辖区认真进行分类核查,准确掌握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办公室及餐饮股要加大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自觉抵制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规范取缔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
根据全县餐饮服务单位的分类情况,联系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规范和取缔,逐步实现被规范和取缔的餐饮服务单位数量达到本县总数的60%以上,逐步实现餐饮服务单位无使用“地沟油”、无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的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对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分别采取停业整顿、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张玺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中层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大队,陈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问责,落实人员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绩效考评、信用奖惩、社会参与、典型示范、责任追究、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建设,形成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强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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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春节海面多雾,海况复杂,能见度较差,是渔船事故的易发期,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决定于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在全县开展一次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县海洋与渔业局成立由蔡振泰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执法的开展和协调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行动的落实。
二、任务分工
(一)主要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分港口巡查和海上巡查,主要检查内容为:
1、渔船三证情况、船员持证情况、职务船员配备情况。
2、渔船救生、消防、安全救助通讯终端、AIS终端等安全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
3、渔船标识情况,包括渔船船名号、船籍港标识是否清晰、规范,是否存在假冒、套牌或涂改船名号、船籍港等情况。
4、渔船号灯、号型以及声响信号配备和使用情况。
(二)职责分工
1、公开巡查。港口巡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县级一线渔船监督(礁美和山前)和相关各乡镇海洋与渔业站(安办或渔船管理机构)负责渔船港(澳口)巡查的具体工作,对进出港(澳口)的渔业船舶实施登临检查。
2、海上巡查。海上巡查由县大队所属执法船进行海上巡查执法工作。
三、处置原则
(一)对查获的违规渔船要采取扣证,必要时可对船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渔船存在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
(二)对于能现场整改的事项,必须要求当事人现场整改到位。
(三)渔船未配备船载终端或故意不装船、不开机,故障后不及时维修的,经责令整改仍未整改到位的,应按规定呈报总队将其列入渔船黑名单,燃油补贴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暂停发放、扣减、直至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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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许可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许可审查规范的规定,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把好餐饮服务事前准入关口。要摸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底数,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状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和取得相关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按要求操作,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等。在节假日期间、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管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要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的可追溯管理。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规定,加强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的管理。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明来源食用油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主观因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在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应追究景区经营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引导理性消费。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就餐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对于接待安排已超过供餐能力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予安排就餐餐次。
(六)完善应急管理。各地监管部门要与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完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一旦发生涉及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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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道路交通的专项整治。
为维护中秋、国庆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我镇对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路面巡查力度,抽调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与派出所人员一起,分成两个组定期或不定期在辖区路面进行巡查,对三轮车超载严重这一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其违规超载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摩托车等车辆无证驾驶,超速,酒后驾车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监控和查处;严禁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拖拉机非法载客。第三季度共出动人员110人次,查处违法行为18起,有效地遏制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整治。
重点加强对大乡中学、九龙中学、大乡中心校及全镇幼儿园、村校和商场、网吧、旅店的消防安全监督;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求限期整改。
三、对非煤矿山的专项整治。
强化源头管理,对非法生产的矿山进行处罚,健全监管制度,对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石场进行关闭,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领导,联合国土、工商等部门共同执法。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常性会同安全办、国土所、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对无证采石、采砂等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和严厉处罚。
四、对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
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点的监管,对其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如灭火器不足或过期,不是专柜摆放,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等要求其限期整改。取缔一个无证非法经营点。
五、对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
对有证的加油经营店进行隐患排查,如沙池没有沙和石绵毯等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无证非法加油经营店予以取缔。对存在的剧毒化学品五氯酚钠予以下架。
我镇第三季度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如一些部门和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专项整治工作还不够广泛、深入、彻底,还留有一定的死角,存在一定的隐患,特别是交通安全方面,面对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对交通安全的监管和排查力度还不够。
第四季度,我们要在前三季度的基础上,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努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认真做好各项整治工作,为完成今年我镇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而尽心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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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充装和使用行为,保证工业企业气体生产经营和气体消费者的用气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坚持“隐患等同于事故”、“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工业气体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严厉查处工业气体违法违规行为,清除事故隐患,有效避免因气瓶充装、使用不当等引发的泄漏和爆炸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工业气体经营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理、严肃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运输工业气体以及使用未经检验合格钢瓶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查处未按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建立各类台账记录,不按照危险化学品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未进行定置管理,未严格落实防倒、滚措施行为。
(三)查处无证人员进行气体充装工作、充装人员资格证超过有效期、充装记录不齐全,气瓶充装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
(四)加强对餐饮行业和流动摊贩使用气体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使用工业气体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摸底整治阶段(5月15日至7月20日)
各部门对辖区内工业气体的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档案,明确危险源和事故隐患重点单位。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协调组织各个部门,按规定严格处理并逐条限期整改。
(二)督导检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21日)
由工业气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工业气体的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进行抽查。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汇总上报阶段(8月22日至9月10日)
对限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将摸底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治办,整治办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部门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建立工业气体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责任分工
为保证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自我加压,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属地责任。各村支部对辖区内工业气体安全整治工作负总责。对在整治中因执法人员充当“保护伞”、失职影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制,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属地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企业责任。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充装和使用单位(包括流动小贩)是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各主体单位要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开展检查整治,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规范完善,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梳理吸收、规范整顿。各主体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拒绝检查,对阻挠、拒绝检查甚至暴力抗法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业气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镇政府主管副职、任副组长,各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各村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负责人、联系人,并建立详细的检查台账。
(二)严格执法,依法整治。对具备合法资质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指导规范和整改提升;落实市场退出机制,对管理混乱,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或整改后依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屡改屡犯的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市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堵疏结合,扶优治劣。为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群众的用气安全,按照统一规划、利民便民、保障安全的原则,负责扶持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办理合理资质,依法依规进行经营。对暂时无条件建设液化气充装站的区域,联系由合法经营的充装站设立液化气供应站;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加强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依靠群众监督的力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整章建制,长效监管。各村支部、各相关部门要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认真研究存在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安全承诺制度、警示教育和约谈制度、公开曝光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挂牌督办制度,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紧急演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 专项整治行动学习计划
按照《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县党政机关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办[2014]10号)要求,我们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机关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后各股室、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都严格对照治理内容,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系统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不同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查找股室、单位及个人在"庸、懒、散、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据统计,主局共召开座谈会12次,发放征求意见表226份,共征求到4个方面14个问题。自查自纠主要通过以下六种形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集中排查问题。重点做好了"五查五看",一是查学习,看是否存在懒于学习、懒于思考和不钻研业务知识,不熟悉中央、省、市、县重大方针政策等问题;二是查思想,看是否存在部门或个人主义盛行、大局意识不强、宗旨意识淡薄,公仆意识、群众观点不牢、工作责任心不强、自我要求不高、工作标准低下等问题;三是查作风,看是否存在作风松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四是查纪律,看是否存在纪律松懈、违纪违规,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借下乡出差到其他地方办公务之机不到岗、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等问题;五是查工作,看是否存在工作按部就班、推进不力,创新进取劲头不足,业绩平庸、效率不高以及质量不优等问题。
2、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委班子共组织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支部分别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12个股室、两个二级机构也分别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了"庸、懒、散、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梳理。每个支部、每个股室、每一名干部职工都建立了台账,针对每个问题,逐一深刻剖析,针对产生的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整改。
3、开展公开承诺。各股室、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都根据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及对照检查查摆的主要问题及制定整改措施进行了公开承诺,班子成员在大厅的版面上统一进行公示,其他人员运用不同方式进行公示。通过宣传栏、学习园地等形式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接受上级及党政办、活动办的督导检查。
4、实行工作去向公示制度。局里按照县纪检委的要求对班子成员、局主题干部职工全部制订工作去向公示牌,悬挂在楼层最显眼位置,通过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和去向公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5、严格值班制度。局机关值班由一名班子成员带班,一名工作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在大厅电子屏幕上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6、加大督查力度。局党政办认真做好督查工作,对局机关的上下班迟到、请销假、公车停放、劳动卫生的工作纪律情况一周一查,周周必查,对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对违纪的个人进行批评,并写书面检查。对于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定期与各部门沟通了解,及时掌握整改情况,扎实认真进行整改提高。
二、查摆的问题。
(一)、"庸"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同志在工作上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因循守旧、萎靡不振。
2、一些同志在业务上不能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业务知识和政策法律法规,思路不清、能力不强、标准不高。
3、个别同志对安排的工作推进不力、没有起色、没有特色、没有亮点、业绩平庸。
4、个别同志遇到困难工作、重大事件或复杂问题,束手无策,工作被动滞后。
5、个别同志工作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等。
(二)、"懒"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一些人在工作上懒于学习、不认真钻研业务和法律法规,只凭经验和个人喜好办事;懒于思考、工作流于形式、得过且过,标准低下、不愿创新。
2、一些同志在思想上懒于深入、不能主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实际问题,存在"无过就是功"等问题。
(三)、"散"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人工作中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我行我素,只要组织照顾,不守组织纪律。
2、个别人员纪律上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工作时间上网娱乐、炒股、打牌下棋、扎堆闲聊、出入娱乐场所、办私事,工作日午间饮酒。
3、部分人员借开会、下乡入村或办理其他公务之机滞留不归;开会学习纪律松弛、无故缺席应参加的会议、学习和活动。
(四)、"拖"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一些同志不积极履行职责,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执行不力。
2、一些人办事程序不规范,行政执法不严谨,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工作拖沓,推诿扯皮,效率低下。
3、个别人奉行好人主义,遇到困难绕着走,回避矛盾、敷衍塞责、不敢碰硬,当老好人。
4、个别人不办事、推三阻四,得了好处才办事,看到熟人、遇到领导立即办,看到生人、遇到基层和普通群众拖延不办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针对以上查摆出来的问题,我们根据问题的性质分别分解到有关股室能即时改正的予以改正,问题较为复杂的,按照边学、边查、边改的方式予以整改,主要的整改措施如下:
1、学习党的思想政治理论,林业政策法律法规,林业科技知识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进一步夯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转变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好机关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推动陕县林业科学和谐发展。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大胆创新提高工作水平。要努力做到克服消极思想、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认真钻研业务和政策法律法规,不能只凭经验和个人喜好办事,避免工作流于形式,提高股室及个人工作效率,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3、服从大局,提高凝聚能力。要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从意识上下功夫,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一言一行所代表的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单位的整体形象。自觉执行相关禁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开会学习期间严肃纪律,工作时间不得自由散漫,有令必遵,有禁必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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