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经典10篇)_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6-02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经典10篇)。
灾害防治应急预案(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人: 单春发布时间: 2010-12-5 17:02:00阅读次数:180 次网友跟帖 0 条
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5.4.2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了解疫情态势,确定疫情严重程度,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同时上报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遇有紧急情况,可同时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直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5.4.3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和指导疫区控制工作,协助分析疫情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市(地)级人民政府根据疫情和县级人民政府请求,确定对疫区进行紧急支援的任务和时限。
5.4.4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请求,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
5.5 Ⅳ级预警(即动物间鼠疫疫情发生)后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5.5.1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疫区处理组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迅速了解情况,掌握疫情态势,确定疫情严重程度,提出控制措施建议,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同时迅速逐级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直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5.5.2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和指导疫区控制工作,分析疫情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市(地)级人民政府根据疫情和县级人民政府请求,对疫区做出应急反应。
5.5.3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市(地)级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请求,给予必要的人力和物资支持。
5.6 毗邻地区的应急反应
发生鼠疫疫情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毗邻地区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疫情和已采取的措施。与发生鼠疫疫情相毗邻的地区,应根据疫情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主动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密切保持与鼠疫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加强鼠疫监测和报告工作;开展鼠疫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开展联防联控和提供技术、物资支援。应急反应等级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6.1 鼠疫应急反应等级的确认
按本方案1.4分级原则,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由卫生部予以确认;重大鼠疫疫情(Ⅱ级)由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确认;较大鼠疫疫情(Ⅲ级)由市(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确认;一般鼠疫疫情(Ⅳ级),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确认。
6.2 鼠疫应急反应的终止
鼠疫疫区控制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间鼠疫疫区处理标准及原则GB15978―1995》的要求全部完成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经验收大、小隔离圈内已达到灭鼠灭蚤标准及环境卫生标准,连续9天内无继发病例,疫区疫情控制临时指挥部可提交解除疫区封锁申请。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由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国家鼠疫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重大鼠疫疫情(Ⅱ级)、较大鼠疫疫情(Ⅲ级)、一般鼠疫疫情(Ⅳ级)分别由省、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或本级鼠疫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3 鼠疫疫情处理工作评估
6.3.1 评估人员组织
对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重大鼠疫疫情(Ⅱ级)、较大鼠疫疫情(Ⅲ级)、一般鼠疫疫情(Ⅳ级)处理情况的评估,分别由卫生
部和省、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工作。
6.3.2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疫区自然地理概况,发生疫情的原因,传染源、传播途径和
流行因素,疫情发生、发展和控制过程,患者构成,治疗效果,染疫动物、蚤种类的分布,染疫动物密度和蚤指数,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
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保障措施
7.1 技术保障
7.1.1 完善国家、省、市(地)、县四级鼠疫监测体系,制订国家级和省级鼠疫监测点的能力标准。国家级鼠疫监测点实行系统监测,积累资料并开展应用性科研。有鼠疫自然疫
源分布的县(市、旗),要按照因地制宜、固定与流动监测相结合、以流动监测为主的原则,合理设置监测点,扩大监测覆盖范围。各级医疗机构应开展鼠疫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对鼠疫
病例(含疑似病例)实行“首诊医生责任制”。
7.1.2 提高鼠疫的应急反应能力。制订我国统一的“鼠疫应急装备标准”,规范各地鼠疫应急队伍、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制订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鼠疫实验室建筑规范”和“鼠疫实验室装备规范”,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鼠疫防治专业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鼠疫防治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通过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水平和能力。
7.1.3 改进鼠疫监测实验室检验技术和方法。实行核酸序列检测、抗原快速检测、酶联免疫吸附实验等检验技术,改善鼠疫监测常规检验检测方法,提高检验水平。
7.2 物资、经费保障
7.2.1 物资储备: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鼠疫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发生鼠疫疫情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短时效和过期物品要及时更换。
7.2.2 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保障鼠疫防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鼠疫防治和疫情应急处理经费,确保鼠疫防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预案的制订
8.1 本预案由卫生部组织制订,并定期进行评估,根据鼠疫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并由卫生部按规定公布。
8.2 可能发生鼠疫流行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制订本地区鼠疫应急预案。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卫生部负责解释。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灾害防治应急预案(2)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一起来看看林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大家参考!谢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乌拉山林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当的实施森林防火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森林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原则,落实准备,紧急处置原则和分部门负责并协商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各级林业部门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负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四条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组织指挥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 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由厂长担任指挥长,副厂长担任副指挥长,其职责是:检查、监督、全场贯彻执行国家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行政措施,指导防火工作。具体组成如下:指挥长:高军,副指挥长,张德远,张胜利,李永生。
第六条 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由副指挥长张德远担任防火办主任,专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条 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坚持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规定和指示
(二)负责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预警系统,视频监控,防火物资管理工作。
(三)开展护林教育,重点防火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
(四)发动群众制定完善森林防火乡规民约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执行。组织制定护林员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巡逻,确保不出问题。
(五)组织落实以职工和群众相结合的扑火队伍,指挥扑救一般森林火灾。
(六)负责查处违章野外用火的责任人和森林火灾面积一公顷以下的火灾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门查处大的森林火灾案件。
(七)检查,督促场属各二级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制定措施,预防森林火灾。
第三章 森林火灾扑救
第八条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的灾害事件,尤其是扑救夜晚较大的森林火灾,难免引起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在组织扑救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指挥有序既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又尽量避免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发生。
第九条,指挥原则。
一、 扑火指挥员在接到扑火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出动精于扑火队伍,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先控制后扑灭”的扑火策略,先组织围攻外围火线,防止林火向周围发展,为彻底消灭创造条件。
二、首批扑火人员,如果未能控制住火头火线,扑火指挥员对火场情况及未来发展做出果断的分析与判断,及时向市林业防火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寻找有利战机进行扑救。
三、当火线比较长,火场指挥员忙不过来的情况下,现场指挥员和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组织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火场扑火负责人,采取集中优势兵力一点突破分兵夹击和多点突破分兵合围等战术。
四、各扑火队负责人发现火势比较严重的时候不得带领扑火人员直接冲向火区,应采取守势寻找有利时机,进行阻击火头火线待火势减弱室积极消灭,如果林火危及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时应命令及时转移,实行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五、林火扑灭后,不得马上将扑火人员撤下,应留一定人员看守,清理火场,经过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第十条 组织指挥程序
一、林场辖区一旦发现火情,30分钟内场主要领导和扑火指挥,副指挥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同时在十分钟内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
二、如无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灾向市指挥中心提出要求请求支援。
第十一条扑火原则
已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对原居民点和重要是湿的安全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足打清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力打歼灭战三赛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为空这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组合为主,正面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和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是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午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薄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过火厂的责任制第四章,后期处置第12条临场应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第十三条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花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第15条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灾害防治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能力,保证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境内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对全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事件,省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省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负责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2.1省指挥部
2.1.1省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省范围内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紧急救援;协调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参与地方抢险救灾;处理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2省指挥部办公室
2.2.1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省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省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省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起草省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省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指导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业务工作;承担省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市、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市、县(市、区)政府可以参照省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明确相应职责,分别负责较大、一般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政府应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在完成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小流域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及时修编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省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省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省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有关部门及市、县(市、区)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3.1.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3.2.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疏散。
3.2.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居)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居)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防灾明白卡”发到村(居)民手中。
3.2.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省、市和有关县(市、区)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工作,并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速报时限要求
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报告后,应立即(不超过4小时)上报同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并可抄报省级相关部门。
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较大、一般地质灾害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省级相关部门。
3.3.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采取的救援措施。
4地质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别重大地质灾害(Ⅰ级)、重大地质灾害(Ⅱ级)、较大地质灾害(Ⅲ级)、和一般地质灾害(Ⅳ级)四级。
5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I级)
(1)发生特别重大地质灾害的县(市、区)、市,以及省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2)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行政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别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民政、财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5.2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II级)
(1)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的县(市、区)、市,以及省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2)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行政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息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险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3)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民政、财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5.3较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Ⅲ级)
(1)发生较大地质灾害县(市、区)、市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2)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行政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3)较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在本市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5.4一般地质灾害应急响应(IV级)
(1)发生一般地质灾害的县(市、区)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行政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2)一般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区)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3)必要时,灾害发生地的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指导县(市、区)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5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市、区)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6部门职责
6.1紧急抢险救灾
省军区、省武警总队负责组织指挥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省公安厅负责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协助灾区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安全监管局、省电力公司、消防、省旅游局、省教育厅、省农办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紧急抢险救灾工作。
6.2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省水利、地震、气象、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灾情监测预报与处置。
6.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省卫生、农业、发改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6.4治安、交通和通讯
省公安厅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化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省交通厅、杭州铁路办事处、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交通和通讯保障工作。
6.5基本生活保障
省民政厅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经贸委、**保监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6.6信息报送和处理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省指挥部;及时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6.7应急资金保障
省发改委负责重大救灾和应急治理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资金。
省财政厅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安排省级突发地质灾害救灾应急资金预算,审查救灾款的分配、投向和效益,负责救灾应急款拨付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资金、物质、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经费列入同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紧急处置总体经费。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方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专用越野车辆、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抢险救灾装备等。
7.2通信与信息传递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社区、行政村要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并确保通讯畅通、有效。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现代通信手段,建立覆盖全省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7.3应急技术保障
7.3.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由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7.4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5信息
省新闻办负责指导和参与地质灾害的信息,具体按照《**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进行。
7.6监督检查
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各级政府应制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实施意见并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8预案管理与更新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订,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本预案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市、县(市、区)的应急预案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明确责任,突出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9责任与奖惩
9.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9.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0附则
10.1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灾害防治应急预案(4)
为进一步防御雷电灾害,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酒店的防雷减灾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酒店防御雷电灾害领导小组:
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执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做好区域内防御雷电灾害的领导工作,监督检查防雷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突发雷电灾害的救援、伤亡救护、因雷电诱发火灾和雷电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和制定酒店的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安排和雷电灾害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2.负责雷电灾害的处置、救援、救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雷电灾害的应急保障和应对工作;
4.负责防雷安全联合检查,职能部门负责防雷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5.负责制定防御雷电灾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好防雷工作总结;
6.负责雷电灾害抢救和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项。
三、组成人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由各成员成立救护组、抢险组、抢修组、物资供应组、交通运输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接到雷电灾害伤亡紧急报警时,20分钟之内应迅速到位。实施对伤员、设备的救援、救护工作;灾害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处理电力、电讯设施事故;做出事故责任调查和灾害鉴定以及做好现场影像资料录制、灾情上报和信息传送工作;
四、认真落实防雷减灾安全措施:
1、与青阳气象部门建立定点联系制度,以便对突发性雷电灾害做到及早预防。
2、五溪山色的房屋主体已全部安装了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设施;办公楼配电柜还专门增加了电涌保护器。我们要做好这些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者报告承担该装置检测的单位进行处理。
3、除了对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外,每年3-4月还邀请气象部门对所有的防雷产品和设施进行年检,对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5、严禁非维护人员私自拆卸、移动防雷装置,如确实需要拆卸或者移动的必须报工程部,批准后由专门维护人员施工。
6、所有新接电器设备必须通过电工连接接地设备。
五、防雷减灾巡视:
1、主动从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息、12121气象台及时了解雷电灾害预警信息。
2、定期组织开展酒店内部的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3、酒店的水电维修人员在每日的巡视工作中,要对现有避雷针、避雷带的状况与屋顶金属物的连接情况、引下线是否有断裂或锈蚀、接地装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排(下)水管线是否堵塞等进行仔细安检。
4、防雷减灾工作重点建筑物是:二期各单位、办公楼、总部宿舍、168酒店、锅炉房、动力中心、洗涤中心等设施设备。
六、事故调查及恢复:
发生险情时,酒店防御雷电灾害领导小组要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指挥、领导到位,及时组织救援人员到位,协调物资、资金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并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绝不隐瞒不报。
灾害防治应急预案(5)
1、总 则
1.1 目 的
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气象灾害,是最常见的一种自然灾害现象,造成的经济损失亦列各类灾害之首。我市发生的气象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涝、干旱、高温、雷雨大风、冰雹、寒潮、大雾等,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诸如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环境污染和城市渍涝等次生灾害。这些气象灾害常给我市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为提高对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的预测预报水平和防灾、抗灾、救灾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或避免灾害损失,特制定崇州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崇州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灾害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和《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四川省气象局重大气象服务及重大灾害气象服务应急动员体制实施细则》,结合我市气象灾害情况编制。
1.3 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公共服务职能,“分工协作、快速高效”的联动协调机制,“准确及时、优质高效”的工作原则。
1.4 预案体系
崇州全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体系:
崇州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由市气象局根据崇州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报市政府和成都市气象局备案。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崇州市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预警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
崇州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由崇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并在其领导下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建立崇州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中心设在市气象局。市气象局局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市气象局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
市防汛办、农业、水务、水文、交通、环保、国土资源、广播电视、电信、电力、城管、财政、林业、公安等市级部门应当按照崇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2.2 工作机构
崇州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中心下设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承担。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应急办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的修订;负责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市应急办和指挥部报告重要情况;指导和督促检查乡、镇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上报与综合协调;负责应急宣传工作;承担外部门相关突发事件需气象部门配合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车辆、电力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
测报科: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报、联防、服务工作;完成全市加密观测任务;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观测、服务。
气象科:负责重大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及预警信号的发布。制作城市渍涝、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气象等级预报;开展重大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及时传递雨情信息,负责气象灾害调查评估工作。负责雷电预警、预报工作。
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负责我市气象通信网络维护,保障信息传输;负责全市加密自动站信息的收集传输;负责全市气象探测仪器和野外轻便气象探测仪器设备的应急储备、供应和维护维修。
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负责天气监测和雷达信息传输;负责灾害发生地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防雷中心:负责雷电监测和信息收集传输,负责雷电灾害现场勘察和评估。
财务科:负责气象应急建设、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和拨付,保障各类气象灾害应急资金的及时到位。
2.4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市防汛办、水文、国土资源、环保、城市管理、林业等部门及时提供或交换水文、地质灾害、环境监测、城市渍涝、森林火灾等信息。
广播电视、电信、电力、财政、公安交通管理局工作职责:
市广播电视局: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其他媒体做好相应的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电信崇州分公司:负责恢复受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各种气象信息传递和报送的通信线路畅通。
崇州供电局:负责重大气象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重大气象灾害发生现场气象服务工作的电力供应保障。
市财政局:做好重大气象灾害气象服务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市公安局:负责保障气象局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台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的道路畅通。
3、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与预案启动
3.1重大气象灾害预警
崇州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重大气象灾害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总体上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和较大(Ⅲ级)共三级,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和黄色。
Ⅰ级预警:在某乡、镇或者区域内,市气象局预报将出现暴雨、干旱、高温、雷雨大风、冰雹、寒潮、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或由此而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城市渍涝等次生灾害,其强度达到特别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
Ⅱ级预警:在某乡、镇或者区域内,市气象局预报预测出现暴雨、干旱、高温、雷雨大风、冰雹、寒潮、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或由此而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城市渍涝等次生灾害,其强度达到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
Ⅲ级预警:在某乡、镇或者区域内,市气象局预报预测出现暴雨、干旱、高温、雷雨大风、冰雹、寒潮、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或由此而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城市渍涝等次生灾害,其强度达到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
3.2 预案启动
根据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或气象灾害实况监测信息,结合灾害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和应对处置。
灾害发生地应按上级应急机构指令,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启动根据灾害危害程度分三级:
一级启动:根据发生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并将持续或发布特别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启动特别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一级应急预案。并向全市相关部门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命令,并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市气象局。
二级启动:根据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并将持续或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二级应急预案。并向全市相关部门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命令,并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市气象局。
三级启动:根据发生较大气象灾害并将持续或发布较大气象灾害预警,市重大气象灾害指挥部副指挥长启动较大气象灾害预警三级应急预案。并向全市相关部门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命令,并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市气象局。
3.3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信息发布
我市气象部门应根据重大灾害性天气的发生时间、范围、强度趋势及可能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或损失的程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防汛办、水务、水文、交通、环保、国土资源、广播电视、电信、电力、城管、财政、林业、公安等有关市级部门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出应急对策建议和措施。
崇州市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收到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安排滚动播报,以便预报区域内广大市民了解重要天气预报信息,及早防范,避免生命财产损失。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气象局应当由新闻发言人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信息。
4、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
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后,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要立即组织安排应急处置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响应:
4.1 一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Ⅰ级红色)
——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负责指挥全市气象应急工作;
——市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有关部门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市级气象业务单位应当主动加强与上级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灾害天气联防,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布预报产品;
——市气象部门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全部到岗,做好每小时加密观测和滚动预报服务。
——市重大气象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向省、市气象局和市人民政府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建议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将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全市通报;
——灾害发生后,市重大气象应急办立即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市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应当根据灾情发生发展情况,立即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重大气象应急办应当立即将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我市有关部门通报。
——市气象局应第一时间报送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4.2 二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Ⅱ级橙色)
——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全市气象应急工作;
——市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有关部门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全市气象部门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1小时加密观测、3小时滚动预报和跟踪服务;
——市级气象业务单位加强与上级业务单位天气会商,并做好重大气象灾害的跟踪预报、预测、警报工作,加强灾害天气联防,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布预报产品;
——市重大气象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及时向省气象局和市人民政府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市重大气象应急办应当及时将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我市有关部门通报;
——灾害发生后,市重大气象应急办及时调派应急队伍,进入灾害现场,做好相关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市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应当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气象局应第一时间报送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
4. 3 三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Ⅲ级黄色)
——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负责指挥全市气象应急工作;
——市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有关部门各岗位主要应急人员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市级气象业务单位应当主动加强与省、市气象局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做好重大气象灾害的跟踪监测、预报,加强灾害天气联防,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布预报产品;
——市重大气象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及时向省、市气象局和市人民政府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市重大气象应急办应当及时将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我市有关部门通报;
——市重大气象应急办应当做好调派应急队伍的准备,等候进入灾害现场开展相关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市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应当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发生地主管机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重大气象应急办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上下游气象部门通报。
——全市气象部门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加密观测、滚动预报和跟踪服务。
——市气象局应快速、准确报送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
5、应急结束
由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并由市气象应急办发布终止命令,并向市政府、上级气象部门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
6、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保障措施
6.1 物资、经费保障
6.1.1 市气象局负责我市气象探测设备的应急储备、供应。常用气象仪器器材备份。根据财力情况,购置装备一辆机动性强的野外气象自动监测车,以备应急救灾现场使用。
6.1.2 每年气象灾害集中发生时段,我市气象部门应准备适量的资金,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应急使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储备、必要设备购置和应急管理等费用应由当地财政解决。
6.2 应急队伍
市气象局成立应急抢险队,由市局职能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组成,人员10人左右,归属应急办公室调配指挥。
6.3 监督管理
6.3.1宣传工作 我市气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防御重大气象灾害的宣传。要使公众了解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6.3.2培训工作 我市气象部门应当对本级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以便熟悉应急工作流程,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6.3.3应急演练 有重点地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演练。通过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6.3.4责任与奖惩: 对参加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附 则
7.1 本预案由崇州市气象局起草,报崇州市人民政府备案并发布,崇州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7.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灾害防治应急预案(6)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1一、编制目的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所引起的,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突发性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管委会主任是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均应当服从管委会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五、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成立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2.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进行紧急援救;检查、指导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它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有关的重要事项。
(二)运行机制
针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易发程度,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预测预警系统。要发挥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骨干和枢纽作用,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建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和村(社区)及驻区企事业单位为一体的,按领导负责制指定专门负责人、联络人,确定联络报告方式,以及由危险区范围的单位、居民(村民)作为监测信息报告员而形成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2.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共享。
3.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地区进行巡查,指导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并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国土分局和相关领导报告。相关部门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选定的避险点和撤离路线要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紧急避险万无一失。
4.预报预警发布。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经开区,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办公室对单位和住户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告知有关灾害的基本情况、监测预报方法、应急避险的撤离路线和安置地,以及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人员的汇报联系方式,按要求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六、监督检查
区指挥部办公室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管委会制定,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由国土分局牵头及时修改完善,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
八、责任与奖励
(一)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扬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二)责任追究
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和处理;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质灾害重要情况或者应急防治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2防地质灾害工作是学校工作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学校财产以及师生生命安全,以及学校的稳定、发展等。因此,我校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明确防地质灾害工作的意义
防地质灾害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关系到一方的稳定,社会的进步,特别是学校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问题。为此。每一位教职员工,特别是学校行政,应时时刻刻装着防地质灾害工作,具有强烈的防地质灾害意识,将防地质灾害工作纳入学校的议事日程,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长抓不懈,一抓到底。树立起防地质灾害责任重于泰山的防地质灾害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领导,成立各应急小组
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通力合作,将防地质灾害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防地质灾害指挥小组:
由xx组长,xxx为成员。负责整个防地质灾害灾害的抢险工作,并迅速向当地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抢险疏散小组:
由xxx任组长,xxx为成员。具体负责发生暴风雨等防地质灾害时的人员疏散,在保证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财产抢救等工作,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疏散地为火车站前的空旷地带。
3、后勤保障小组:
由xx组长,xxx为成员。具体负责整个抢险工作的物资经费的准备工作,从物资和经济上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增强意思、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学校发生防地质灾害将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到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因此,全体教职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树立防地质灾害工作责任重大的意识。
1、定期检查:
学校应在每年的五至十月期间的'每个月特别是暴风雨季节对学校内的房屋、校舍、围墙、用点设备设施、排洪通道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消除防地质灾害可能带来得隐患。
2、积极抢险:
一旦发生防地质灾害时,各小组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迅速赶到学校,隐的时间上的主动在抢险中,首先抢险小组应及时迅速有效的疏散有危险的人员,特别是学生。同时,在保证抢险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财产抢救,禁令减少财产损失。
3、及时上报:
一旦发生防地质灾害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
总之,在防地质灾害,在防地质灾害工作中,全体教职工不能有丝毫的麻痹,要具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牢固树立责任重与泰山的意识,增强防地质灾害意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3我镇地处皖南山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灾害点位于镇村小河里组,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主轴长100米,最大宽为300米,估计厚5—10米,体积万立方米,诱发原因为强降雨,威胁小河里组25户130人,约125万元财产。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特别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责任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统计,判断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责任,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责任,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小学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灾害防治应急预案(7)
申中中心小学鼠疫防治科普知识
什么是鼠疫?
鼠疫是由鼠疫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烈性传染病,在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被列为甲类传染病,具有起病急、病程短、死亡率高、传染性强、传播迅速等特点。是国际性检疫传染病之一。在青海民间将鼠疫俗称为“哈拉病”,人与患有或死于鼠疫的野生动物接触才有可能得病,通过跳蚤叮咬也可得病,肺鼠疫病人也可称为传染源。
在青海有哪些动物会感染鼠疫?
据在全省牧区草原上长期野外调查发现,我省有19中动物可以感染鼠疫,但是,最主要最多见的动物是草原上数量很多的旱獭,其他动物还有狐狸、猞猁、狗、猫、黄羊、绵羊等,这些动物都能把鼠疫病传染给人。
跳蚤是怎样传染鼠疫的?
到目前全世界已发现蚤类2400余种,有37种可以自然感染鼠疫菌。跳蚤传播鼠疫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叮咬动物或人时将带有鼠疫菌的血液反吐到动物或人体内,造成动物及人感染鼠疫。
鼠疫是怎样传播给人的?
鼠疫的传播途径:一是从动物——跳蚤——人的传播;二是通过人——人的空气飞沫传播造成肺鼠疫;三是通过剥食患有鼠疫病死动物时,鼠疫菌直接进入创口感染,引起腺鼠疫、肺鼠疫和鼠疫败血症。
旱獭是一种什么动物?
旱獭,青海群众把它俗称为“哈拉”,是一种食草动物,主要生活在草原上。旱獭皮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有些地区的群众还有吃旱獭肉、油的习惯,旱獭的个体随年龄、季节不同而有较大的差异,体重也从几斤到几十斤不等。旱獭是一种冬眠动物,常于每年10月至第二年4月在洞内冬眠。
人间鼠疫的传染源和感染途径?
造成人间鼠疫流行的传染源有:(1)患有或死于鼠疫病的各种动物;(2)动物体外寄生的跳蚤等;(3)鼠疫病人。人感染鼠疫菌的途径也有三种:一是接触患有鼠疫病的动物,如剥皮、煮食等;二是被带有鼠疫菌的跳蚤叮咬;三是鼠疫病人传播。
人对鼠疫的抵抗力如何?
人对鼠疫没有自然免疫力。不同种族、性别、年龄都容易感染鼠疫。
怎样发现鼠疫疫情?
早期发现疫情,早期报告,及时处理疫区是制止鼠疫蔓延的关键措施。因此,要充分发动群众,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和各级卫生组织力量,建立疫情报告网,确定疫情报告员,认真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什么是“三不三报”制度?
“三不”制度:(1)不接触、不剥皮、不煮食病(死)旱獭及其它病死动物;(2)不在旱獭洞周围坐卧休息,以防跳蚤叮咬;(3)不到鼠疫病人或疑似鼠疫病人家中探视护理或吊丧。“三报”制度:(1)发现病(死)旱獭和其它病(死)动物要报告;(2)发现鼠疫病人或疑似鼠疫病人应立即报告;(3)发现原因不明的急死病人应立即报告。
灾害防治应急预案(8)
一、引言
雷电灾害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由于其突然性和破坏性,经常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为了减少雷电灾害对人们生产生活的影响,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本文主要介绍一份名为《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的文件,该文件的制定理念、内容等。
二、制定理念
雷电灾害是一种具有突发性和难以预测性的自然灾害,能够对人们的生活和财产造成极大的危害。而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人们的风险意识,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风险意识。通过该预案的制定,让人们了解雷电灾害的危害性和突发性,增强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2.提高应对意识。制定该预案可以让人们在灾害发生时更有条理的组织应急措施,减少灾害的损失,提高灾害的抵抗能力。
3.增强应急能力。在雷电灾害发生后,可以根据该预案快速、有序地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减轻灾害给人们的损失。
三、应急预案内容
1.应急响应级别
针对雷电灾害的不同程度,制定了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一般情况下,分为四个级别: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2.应急预警
在雷电灾害发生前,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配合地方政府进行应急预警工作。同时也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灾害的认知程度。
3.应急处置方案
【1】组建应急领导小组
在灾害发生后,立即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以便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2】救援措施
根据不同的灾情级别,确定相应的救援措施。如疏散群众、转移财产、积水排除等。
【3】医疗救护
在灾情发生后,要及时进行医疗救护,对伤者进行治疗和救助。
四、预案实施与改进
在实施应急预案时,首先要严格按照预案执行,遇到特殊情况时,要紧急调整应急措施。预案执行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以便不断完善预案的内容,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
五、结语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的制订与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灾害的损失,提高人们的应对能力,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在这个常常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时代,制定和完善灾害应急预案是十分必要的。
灾害防治应急预案(9)
为切实做好我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乡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一、我乡地质灾害点分布
我乡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有福村、三龙村、七百村、将军村、卸甲村等七处隐患点,灾害类型有滑坡、泥石流、崩塌等三类。
二、相应措施
(一)及时排查
针对我乡地质灾害存在的问题和有关隐患,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隐患点进行排查、分析,建立地质灾害预防预警工作机制,加强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建立制度
为确保我乡地质灾害汛期来临的安全,乡政府制订相应责任和措施。
1、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长吴盛梨为行政首长,负责全乡地质灾害的统一指挥、决策和调度。
2、地质灾害汛期安全巡查制度。代海涛为巡查总负责人。
3、值班制度。乡村两级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到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有值班记录,并制定值班人员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乡政府专设值班电话:xxx。
4、汇报制度。遇到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值班领导和行政首长汇报,同时也要向上一级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5、组织群众转移和抢险制度。一旦险情发生,由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到灾区村,组织群众转移到安全场地,组织抢险队伍到位,各组人员接到通知后及时投入抢险工作。
(三)建立组织
1、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抢险指挥办公室设在乡国土所,主要职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情况,贯彻上级指示和部署,协调救灾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办公室主任:
成员:
2、抢险队
队长:
成员:
主要职责:把好重要险口,组织进行抢险。
3、技术指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临时抢险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措施,并指导抢险。
4、物资器材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抢险物资供给,车辆调度。
5、群众转移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组织灾区群众有计划转移到指定的至高点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联络,保障通讯畅通,做好宣传、医疗和生活服务工作,保证抢险照明、临时用地工作。
7、现场保卫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维护抢险现场秩序,保障抢险通道畅通,疏散现场围观人员。
8、灾后处理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调查摸清确切受灾情况,组织灾民开展卫生防疫,重建家园,生产自救。
9、抢险备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作为抢险队的第二梯队随时准备接应,做好抢险工作。
灾害防治应急预案(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着力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1.3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
1.3.1 Ⅰ级预警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海域),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监测、预报出现台风、暴雨(雪)、气象干旱、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特别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影响我市,受影响地区影响时平均风力将达11级或阵风13级及以上,并伴有大暴雨以上强降水。
(2)暴雨:过去48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持续出现特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大暴雪,部分地区特大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雪天气。积雪特别严重,对道路、交通等产生严重影响。
(4)干旱: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2个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霾:过去24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已出现严重霾,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
(6)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特别重大死亡和经济特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历史罕见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7)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我市处置能力,需要由省政府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时。
1.3.2 Ⅱ级预警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海域),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预报预测出现台风、暴雨(雪)、气象干旱、寒潮、大风、冰冻、高温热浪、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影响我市,受影响地区影响时平均风力将达10级或阵风12级,并伴有暴雨以上强降水。
(2)暴雨:过去48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暴雪,部分地区大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雪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大暴雪天气。积雪严重,对道路、交通等产生较大影响。
(4)干旱: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1个县(市、区)的大部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冰冻(道路结冰):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由于降雨(雪)造成的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有严重影响。
(6)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最低气温下降16℃以上并伴有6级及以上大风,上述地区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7)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10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8)高温:过去48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连续出现日最高气温达37℃及以上,且有成片地区出现40℃及以上高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37℃及以上高温天气。
(9)霾:过去24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已出现严重霾,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
(10)雾:过去24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强浓雾天气,且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持续12小时及以上强浓雾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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