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工作述职报告(经典17篇)
发布时间:2019-09-04审查工作述职报告(经典17篇)。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一)
学校图书馆是学校图书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的机构,也是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活动的重要场所。近几年来,我校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图书室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观,我校有图书室和阅览室共一个,面积共80平米,图书室现有图书16749册,本校现有学生518人,班级xx个,教师xx人,生均拥有图书量30册。
图书按规定分类。学校为教师征订工具书、教学参考、教学设计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保障,更为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滋养学生的精神世界创设了良好的条件。根据玉溪市教育局关于对中小学图书室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我校对图书室进行自查自评,评估结果如下:
一、组织领导(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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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调资、评模、晋级、评奖与教学人员同等看待(本项标准分。
人员相对稳定。我校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图书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本项标准分
二、人员配置(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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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础设施(标准分
。 教师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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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电子图书馆(室),不能下载或发布有关信息(本项标准分
四、藏书情况(标准分
五、常规管理(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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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本服务(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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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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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教育职能(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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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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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自查,发现我校图书室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持证上岗,由于课业任务重,时间紧张,不是专业的图书管理员,不能够把图书管理工作做到细致、全面。
2、教师在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方面不能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自主、有序的管理,相关活动的推进和评价机制的行为跟不上。
老化较多,师生得不到较好的、时代的、创新的、潮流的知识。加强对师生的导读研究。要在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效率等方面积累经验,并加强对学生看什么书、怎样看书、看完书该做些什么等方面加以指导与研究。
九、下步工作打算
今后,将努力提高本室的硬软件建设,不断地改进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加强硬件设施的配备,继续做好图书的分类、排架工作,做好对破损图书的修补工作,及时剔除不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广泛地增添各种书籍,加强管理,更好地为师生服务,把图书室办得更好,使之在教育教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二)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对中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市级预算,是指市本级政府所有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全口径预算,包括市级的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第三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
市人大会监督市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
第四条 市政府负责预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方案编制、决算草案编制、预算决算公开、审计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 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第六条 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家、省的有关要求,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本年度收支预测等情况编制市级预算草案。
第七条 公共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和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进行编制。
第八条 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进行编制。
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全面准确反映各项基金收入来源,清晰反映基金支出总量、结构与方向。基金预算支出根据基金预算收入情况安排,自求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第九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的编报格式和编制要求,根据企业利润预测数、产权转让收入和其他相关收入等预测情况进行编制。
第十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的编报格式和编制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一条 市级预算编制期间,市人大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工委)可以组织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和市人大代表(以下简称代表)调研市级预算编制情况,听取市财政部门、预算单位的汇报,对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以及重点民生领域的资金安排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对预算中涉及的事项组织专题论证或者委托专门机构进行评估,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
第十二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代表大会会议举行30日前,按照《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向财经工委提交有关预算的初步审查材料。
第十三条 财经工委应当在收到预算初步审查材料10日内,组织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对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反馈市政府有关部门。财经工委可以在初步审查会议前进行以调研论证为主要方式的预先审查。
第十四条 市政府应当在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15日前,向市人大会提交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报告、市级预算草案。
市人大会应当在会议举行的10日前,将市政府关于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报告、市级预算草案等材料发给代表征求意见。
第十五条 市政府向代表大会提出关于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报告、市级预算草案,由大会代表团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织代表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 代表大会会议举行期间,代表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对市级预算草案提出修正案。代表在审议市级预算草案时,可以就有关问题提出询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应当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第十七条 代表大会会议举行期间,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可以采用专题审议方式对市级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在举行专题审议会议时,专题审议涉及的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应当到会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第十八条 代表大会会议举行期间,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举行预算审查会议。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列席会议,对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进行回应和解答。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市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审查结果报告经大会主席团通过后印发代表。审查结果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对上一期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本期预算安排是否合法、恰当;市政府关于保证预算实现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关于市级预算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实现预算的建议;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
第十九条 市级预算的决议草案由大会主席团提请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决议获得全体代表半数以上赞成,市级预算草案方能通过。
第二十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自代表大会批准市级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并将批复的本级各部门预算报财经工委备案。
第二十一条 市级预算由市政府组织执行,市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各预算单位负责本部门预算执行。市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预算收入。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市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支出用途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报批。
第二十四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财经工委提供国有土地出让收支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以及有关经济、财政、金融、审计、国资、税务等综合性统计报告、规章制度等资料。
第二十五条 市人大会在每年7月或8月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会议举行30日前,将上述报告的主要内容送财经工委进行初步审查。市政府应当在会议举行20日前将报告报市人大会。市人大会可以就上述报告提出审议意见。
第二十六条 在市级预算执行中,需要动用超收收入时,市政府财政部门应当编制超收收入使用方案,并及时向财经工委通报情况。市政府应当向市人大会提交预计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
对支出预算追加数额超过年初预算30%的项目,市政府应当列为重点审计对象,加强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人民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市政府应当每半年向市人大会报告有关情况。
第二十八条 市政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预算追加的原则,对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确实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当编制调整方案报市人大会审查和批准。
社会保险基金因社会保险政策变动带来的预算调整,可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市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后调整,调整结果报财经工委备案。
第二十九条 市政府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时,应当征求市人大会的意见,并在市人大会举行会议20日前,将预算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送财经工委进行初步审查。财经工委应当向市人大会提出初审报告。
市政府应当在市人大会举行会议10日前,将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会。
第三十条 市人大会举行会议时,主任会议或市人大会组成人员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对预算调整方案提出修正案。
第三十一条 市人大会举行全体会议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决议获得全体市人大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赞成,预算调整方案方能通过。
第三十二条 预算年度终结后,市政府应当编制市级决算草案,并在每年7月或8月,将上年度市级决算草案提请市人大会审查批准,将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请市人大会审议。
第三十三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市人大会会议举行30日前,向财经工委提交市级决算草案、审计工作报告等初审材料。
第三十四条 财经工委结合市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对市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向市人大会主任会议报告审查情况,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财经工委对市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前,可以组织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委员、代表对有关事项进行调研或视察;对市级决算涉及的事项可以组织专题论证或者委托专门机构进行评估,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
第三十五条 市政府应当在市人大会举行会议20日前,向市人大会提交市级决算草案、关于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第三十六条 市人大会举行会议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以及财经工委关于市级决算草案的初审报告。
市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审计工作报告时,可以邀请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涉及单位的负责人列席会议。相关单位负责人应就审计有关问题产生原因、整改计划和措施等内容准备书面材料,在会议上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第三十七条 市级决算经市人大会审查批准后,市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并将批复的部门决算报财经工委备案。
市政府应当在市人大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4个月内,将审计整改情况向市人大会报告。
第三十八条 对经代表大会或者市人大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市政府应当在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九条 市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公开市级预算决算,各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的预算决算。涉密部门和涉密事项按规定程序经保密审查后可以不予公开。
第四十条 市级预算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应当在市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决算后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信息。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应逐步细化。
第四十一条 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市级预算进行监督。财经工委负责对市级预算监督的具体工作。
第四十二条 市政府应当监督各区办事处预算的执行。市政府财政部门应当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并向市政府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市政府各部门应当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其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市政府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对涉及市级预算的审计报告应当及时向财经工委报送。
第四十三条 市人大会可以采取视察、询问、质询、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对市级预算进行监督。
第四十四条 财经工委对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实时在线监督,也可以根据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以及社会关注的问题,通过专项跟踪监督、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市级预算进行监督。
第四十五条 代表可以采取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视察时提出约见负责人等方式对市级预算进行监督。
第四十六条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下列行为的,应予纠正:
(一)不按规定期限、内容向市人大会报送市级预算草案、市级决算草案、部门预算草案、预算追加支出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审计工作报告等材料的;
(二)不按规定期限、内容向财经工委报送市级预算草案或草案初步方案、批复的各部门预算、批复的各部门决算、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等材料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出席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会会议或者预算审查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的;
(四)不配合市人大会及相关工作机构或者代表开展视察、调研、专题审议等工作的;
(五)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七条 对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市人大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提出纠正的意见建议;
(二)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发文督办;
(三)约谈单位负责人;
(四)退回重编或补充提交,限时报送;
(五)向市政府通报相关部门的违规行为,责成市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八条 火炬开发区和各区办事处的公共财政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市政府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审查监督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三)
1. 根据预算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业务预算(即经营预算)、专门决策预算和财务预算
业务预算是指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经营业务的各种预算。它主要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材料采购预算、直接材料消耗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生产成本预算、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预算等。专门决策预算是指企业不经常发生的、一次性的重要决策预算。专门决策预算直接反映相关决策的结果,是实际中选方案的进一步规划。如资本支出预算,其编制依据可以追溯到决策之前搜集到的有关资料,只不过预算比决策估算更细致、更准确一些。例如,企业对一切固定资产购置都必须在事先做好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来编制预算,具体反映投资额需要多少,何时进行投资,资金从何筹得,投资期限多长,何时可以投产,未来每年的现金流量多少。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计划期内反映有关预计现金收支、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预算。财务预算作为全面预算体系的最后环节,它是从价值方面总括地反映企业业务预算与专门决策预算的结果,也就是说,业务预算和专门决策预算中的资料都可以用货币金额反映在财务预算内,这样一来,财务预算就成为了各项业务预算和专门决策预算的整体计划,故亦称为总预算,其他预算则相应称为辅助预算或分预算。显然,财务预算在全面预算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 从预算指标覆盖的时间长短划分,企业预算可分为长期预算和短期预算
通常将预算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预算称为短期预算,预算期在1年以上的预算则称为长期预算。预算的编制时间可以视预算的内容和实际需要而定,可以是1周、1月、1季、1年或若干年等。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往往应结合各项预算的特点,将长期预算和短期预算结合使用。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多为1年为期的短期预算,年内再按季或月细分,而且预算期间往往与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四)
一、督促职能部门,认真组织“第七届江苏廉政文化周日”及泰州廉洁文化周活动;
二、协助党委深入开展“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深化系统作风建设,加强明查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不当“蜗牛”;
三、协助党委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做好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四、探索在基层单位建立纪律监督专员制度;
五、严肃政治纪律,严肃部门单位换届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六、认真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年度各项绩效考核工作,积极协助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五)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规范预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会)监督市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市本级决算;撤销长春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负责对市本级预算初步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承担监督预算执行的具体工作;办理预算审查监督方面的有关事项。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市级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市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市级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并负责审核、监督市级各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
市人民政府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市审计部门)对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市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 预算和预算调整方案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五条 一些组织和个人,对违反预算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市人大会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检举、揭发和控告,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六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编制预算,并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及时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通报编制情况。
第七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30日前,将市本级预算初步方案提交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预算编制的依据及说明;
(二)上一预算年度市总预算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三)一般收支预算总表及说明。其中,预算收支列到类,重要的列到款和项;
(四)建设性支出、基金收支类别表;
(五)市级各部门预算草案及说明;
(六)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重点支出表及其说明;
(七)财政债务资金使用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初步安排表及说明;
(九)初步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及有关说明。
第八条 对预算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预算编制是否体现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是否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的财政经济政策;
(三)预算编制是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四)预算收入增长是否与本市经济增长相适应;
(五)预算支出是否保证公共支出的合理需要;
(六)预备费是否按规定比例设置;
(七)为实现预算拟采取的措施是否积极可行;
(八)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对预算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时,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也可以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
市财政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列席会议,作情况说明,回答询问,听取意见。
第十条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在初步审查中对预算安排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市人大会主任会议报告。
第十一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对初步审查意见进行研究,并将意见的采纳情况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前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报告。
第十二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自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日起60日内,将上报省备案的市本级财政预算和批复的市级各部门预算报市人大会备案。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下一级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市人大会备案。
第十四条 市人大会对市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的决议情况;
(二)为实现预算采取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三)依法组织预算收入情况;
(四)预算支出拨付和使用效益情况;
(五)接受上级专项拨款、财政返还及补助款项的安排和使用效益情况;
(六)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备费和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八)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重点支出情况;
(九)重大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
(十)市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
(十一)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十三)市财政债务偿还情况;
(十四)预算执行中发生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十五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通报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情况。市人民政府需要动用超收收入安排当年支出时,应当编制超收收入使用方案,报送市人大会备案;在预算年度执行终了后向市人大会报告。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于每年第三季度向市人大会报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市财政部门应当每月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报送有关预算执行情况的资料。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下列事项及时报送市人大会备案:
(一)市人民政府有关预算的规范性文件;
(二)市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情况;
(三)下一级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上解收入的情况;
(四)预备费的使用情况;
(五)市人大会认为应当报送备案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市人大会可以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和组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查等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经市人大会主任会议同意,可以对预算执行中的重大事项和特定问题进行调查。对有关部门、各预算单位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预算资金的使用和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向市人大会主任会议报告。市人大会主任会议认为有必要,可以将调查报告提请市人大会会议审议。
第十九条 市审计部门应当按照真实、合法和效益的原则,依法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市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市人民政府应当向市人大会提交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市审计部门应当将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向市人大会报告。
市人大会主任会议可以就预算执行中的有关重要问题要求市人民政府责成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并报告审计结果。根据审计结果,市人大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市人大会会议进行审议。
第二十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市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和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第二十一条 在预算执行中,预算收支变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会审查和批准:
(一)预算收入总调减额超过预算额5%的;
(二)预算支出总增加额(不包括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追加、追减的各项专项资金和财政返还或者给予地方补助的资金)超过预算额5%的;
(三)法定的或者应当确保的预算支出项目需要调减的;
(四)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总支出超过总收入的。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的预算调整方案应当于预算年度的第三季度提出,包括:
(一)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二)关于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三)其他相关资料和说明。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
第二十三条 市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的预算调整方案及其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作出关于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第二十四条 预算年度执行终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决算草案,提请市人大会审查批准。
编制决算草案应当依据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所列科目编制,按照预算数、调整数以及实际执行数分别列出,变化较大的要作出说明。
第二十五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在市人大会举行会议15日前,将市本级决算草案和市级各部门决算草案,提交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时,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的其他材料。初步审查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向市人大会提出审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市人大会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决算草案的报告,根据审议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决算草案的决议。审查决算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决算编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报告的变化情况;
(三)预算收支是否存在应调未调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调整的情况;
(四)预算资金拨付和使用效益情况;
(五)预算超收和专项拨款的数额及使用效益情况;
(六)预算结余、结转情况;
(七)对预算执行中重点支出的保证情况;
(八)市财政债务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九)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的处理情况。
第二十七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将上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决算表、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抄送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人大会可以责令纠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应当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市人大会选举、任命的人员,对其依法追究责任:
(一)不按规定提交预算初步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审计工作报告及有关材料、不报送应当备案事项的;
(二)未经法定程序,擅自调整预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的;
(三)不及时、如实答复市人大代表询问或者市人大会组成人员质询的;
(四)市人大会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时,向其提供虚假数据或者情况的;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对暂时不能纳入预算的应当编制收支计划和决算,在预算年度执行终了后,将预算外资金使用及其决算的情况报人大会备案。
市人大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7月17日起施行。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镇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政府工作回顾
20是我镇打基础、上台阶的关键一年。镇党委、政府以县委提出的“突破丁庄,带动北部乡镇”的战略部署为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以“可比的工作争第一,不可比的工作创典型”的唯旗是夺精神为工作追求和争先理念,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勇于创新,多项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开创了我镇工作的全新局面。在全县乡镇目标综合考核中,我镇荣获“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农水会战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渔业生产先进单位”等6块奖牌,综合考核成绩取得全县乡镇第二名。
(一)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年,全镇实现生产总值6.6亿元,同比增长34.7%;企业总产值16.6亿元,增长40.7%;农业总产值3.9亿元,增长11.7%;镇级财政收入632.1万元,同口径增长39%;农民人均纯收入4788元,增长17.7%。总结一年的经济工作,主要实现了三大突破:
一是工业在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上实现新突破。按照“突破丁庄首先突破工业”的战略思路,以打造我县的次工业中心和东北部的工业重镇为目标,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镇”战略,工业经济总量迅速膨胀。打造工业园区,构筑发展载体。在东部,以清河办事处为核心,规划了制浆造纸、盐化工和石油化工为主的工业区,准备承接南部工业乡镇因土地、环境、资源等因素制约而相继实施的产业转移;在西部,以东青高速公路、东青公路、广青路三条省道交汇处为中心,向西延伸2公里,建设了以加工制造业和化工业为主的西工业园区。2005年,投资160万元完成了西工业园区两纵一横道路建设,实现了水、电、路、讯四配套。提高招商水平,引进大项目。按照“非大即精,效益环保并重”的招商思路,积极转变招商方式,招商项目实现由粗放型、数量型向质量型、规模型的转变。2005年,共引进外来项目16个,计划外来资金1.8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9005.9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25%。总投资3亿元的华泰二期工程和佳宸板业、凯越化工、一鸣化工等一批投资过千万的项目均已开工建设。改造升级老项目,扩大生产规模。县福利精制棉厂投资1500万元新建精制棉生产线一条,企业产值利润增长1倍;丁庄盐场投资100万元,扩大塑苫面积500公亩,进一步提高了原盐生产能力。2005年,全镇实现工业总产值9.9亿元,同比增长69%;工业固定资产投入1.4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82%。
二是农业在结构调整和培植龙头上实现新突破。在巩固粮棉种植面积的同时,大力发展冬枣、大蒜等特色产业,全年种植大蒜1万亩、棉花7.28万亩,冬枣新增3000亩,总面积达到1.5万亩。14个村建设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3万亩。按照“两牛一羊两禽一猪”的发展思路,落实扶持政策,加快畜牧养殖基地建设,走立体养殖、规模养殖的路子。全镇新增高标准养殖小区21处,养殖小区总数达到72处。不断加大畜禽改良和动物防疫力度,禽流感和口蹄疫免疫密度均达到了100%。全年共实现畜牧业总产值9389万元。以建设水产强镇为目标,坚持养殖捕捞并重、开发利用并举,进一步扩大了东海、西马楼及东青高速路两侧养殖基地面积,引进试养了漠斑牙鲆、湘云鲫、革胡子鲶三个新品种;全镇大马力渔船发展到7对,水产养殖面积达到4.6万亩,浅海护养面积达到5万亩。“赛夷”水产品牌顺利完成了绿色水产品注册认证及产品商标认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东青高速路整治绿化、村庄绿化等工程,绿化林带110.6公里,造林1.5万亩,完善林网1.2万亩、水系绿化7800米,植树53.7万株。龙头企业发展势头强劲。投资3000万元的东营澳牛牧业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已基本建成。计划投资600万元的水产品深加工项目,完成投资300万元。东营雪绒花乳业有限公司顺利通过qs质量安全认证,市场竞争实力不断壮大。银海、大地等棉花加工企业以及渤海果蔬保鲜有限公司等企业规模不断膨胀,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三是第三产业在构建载体和集聚群体上实现新突破。按照“多元投资、建好载体、吸引个体、积聚群体”的经营模式,努力加快市场集群建设,拉动了三产的快速发展。高水平完成了镇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对东青公路两侧、三干南住宅区、三干镇区段覆盖绿化进行了详细规划设计;实施了东海路南延工程,搭起了新镇区内优外展的框架。商贸区二期工程全面竣工,120套商品房投入使用;新建高标准经营大棚3000平方米,全面启动了政府驻地首集市场,有效集聚了镇区的人流、物流。
(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创树新典型。2
005年,我们相继承办了东青高速公路丁庄段沿线绿化整治工程、支脉河防汛设施配套工程、三干节水改造二期工程、广青路路域综合整治工程等多项事关全县大局的重点工程,以及荣乌高速公路、黄大铁路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任务。东青高速公路绿化整治工程历时一个月,整修坑塘22个,绿化林带10.8公里,造林1301.1亩,植树14.9万株,在全县树立了样板。支脉河防汛设施配套工程共投资68万元,完成土方1万余方,修建防洪建筑物7座,砌石400余方,混凝土100余方,有效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高、紧、严、快、实”的要求,坚持“早、快、好、省”的原则,抢时间、抓质量、促进度,高标准完成了三干节水改造二期工程、广青路路域综合整治工程的预定目标任务。三干节水改造二期工程共完成土方18万方,砌石方,历时两个月,创造了近年来全县水利建设工程施工速度最快的纪录。广青路路域综合整治丁庄段工程历时70天,整治土方53.4万方,年前已完成调引黄河水对土地进行了压碱改良。工程期间,省、市、县领导多次莅临现场观摩指导,并给予了高度评价。(三)统筹发展取得新成绩。根据县委的决定,着眼长远发展,本着“积极稳妥,稳定有序”的原则,整合公共事业资源,清河办事处顺利划归丁庄,实现了人员、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了共同发展。坚持政策、精力、财力“三倾斜”,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创新教育管理模式,教育事业再创佳绩,中考成绩再次名列全县乡镇榜首,镇中心学校作为全省“三农”现场会观摩现场之一,受到与会领导的一致肯定。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工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深受群众欢迎,全县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市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效益年现场会相继在我镇召开。高度重视贫困群众和弱势群体,发放抚恤金、自然灾害救助金、低保金等204万元。高标准实施了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并荣获“全市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先进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全部减免农业税,发放种粮直补款40.7万元;巩固完善“五通五保五救助”体系。新打吃水深井5眼,修建乡村柏油路30公里。扎实推进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善生态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活动,城乡生态环境大为改观,被评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年共创建县级小康文明村2个,市级小康文明村3个,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省暨市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在我镇全面启动。加强“平安丁庄”建设,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社会秩序持续稳定。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七)
(1)定期预算:在这一预算中,为下一财政年度制订一个随时期推移而改动最少的计划。一般来说,每年度的预期总费用是按月、按要素成本的活动优势分摊在全年中的。这样月“工资”作为预期成本的1/12简单分摊在各个月份上,而销售的季节性波动,要求多一点关注营销和生产成本以及在波动的过程中成本的变化。
(2)连续(滚动)预算:在这一预算中,准备一个试验性的年度计划,其中第一个季度按月份详细准备,二、三季度的计划准备相对较为简略,而第四季度的计划只有一个大概轮廓,每月(或者也许是每季度)该预算都要通过增添下个月(或季度)所要求的详细情况来加以修订,并且加上一个新的月份(季度),以这种方式使计划向前延伸至一年,这种编制预算的程序图顺应环境的变化和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是非常理想的。因为它迫使管理人员不论处在当前财政年度的哪一阶段,都要不断为新的一年考虑具体的条件。
定期预算对于处在稳定行业的公司来说常常是令人满意的,因为这些公司可以对计划期间作出相对精确的预测。相反,在更为常见的由消费者需求不确定带来的某些不规则周期活动的情况下,滚动预算具有更大的价值。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八)
陈尸三年案未了,一桩冤屈何处申?
***领导:
申诉人:李兴年 女 72岁 汉 农民 住安徽省和县沈巷镇迎江行政村
事实与理由:
3月29日早晨,申诉人的女儿张和红开面包车在本村自然村村口顺便带了一名小学生上学,被开着黑头车的雍家军看到后认为抢了他的生意。便无故将张和红殴打一顿后驾车离去。我老伴张居道得知情况后,为防止雍家军在张和红必经之路的小学校门口再找渣,(因为此人十分霸道)便坐上张和红的车同往。当张和红的车到达小学校门口时,早已等候在那里的雍家军手里持着一根铁棍,将车拦停下来,强行拉开车门揪着张和红的头发将其从驾驶室拖下来实施拳打脚踢。我老伴见状急忙下车来劝阻,雍家军却用手中的铁棍向我的老伴头部猛的打去,致使我老伴当场倒下。口中还叫嚣着:“你老东西也想作死”。(在现场有很多人目睹了这一幕,铁棍目前还在派出所)。当时有群众目睹了此惨景后报了警。不一会和县公安局沈巷派出所二位民警赶到现场,并将张和红、张居道及雍家军一并带上警车准备到派出所去接受调查。
可气的是途中雍家军称有事要求下车,车上民警(其中一姓周的办案民警与雍家军的老婆周先红是兄妹关系)竟然没一个阻拦。更可气的是到了派出所后张和红见父亲张居道脑上肿了一个大血包,精神不振,便向民警提出要求带张居道去医院看伤时,民警断然拒绝,说等他们吃完早饭录过笔录后再去。20分钟过去了我老伴的伤势越来越严重,已坐立不住了。民警才同意先去医院。
更可气的是雍家军夫妇已纠集一伙人早在镇医院门口,见到张和红及我的老伴便又实施殴打。
后经和县沈巷镇医院诊断及头颅CT 所示(片号00749):右枕部头皮下血肿,右颞部硬膜下血肿。由于医术所限,镇医院要求我们立即转院,后转至芜湖市弋矶山医院。由于申诉人家庭承受不了巨额的医疗费,只能被迫出院。 209月23日,申诉人的老伴在被打伤6个月后含冤而逝。目前,尸体停放在殡仪馆中。申诉人的老伴张居道被伤害致死的直接原因是雍家军用铁棍殴打其头部造成的。
然而,案件发生后公安民警没有立即搜集和固定证据。而是向四个未成年的小学生询问笔录。并以四个小学生“说是周先红推倒我老伴的证词”来定了案子。而对在现场的几个成年人没有做笔录。后依据“周先红推倒我老伴的证词”对申诉人老伴的伤势做出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是:“外伤性颅脑损伤,构成‘轻伤’”并不予立案。对于这种结论申诉人不服:
(一)、 受害人在治疗诊断中,根本没有被医生诊断过:“外伤性颅脑损伤”。依据司法部[司法(1990)070号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章:第一节,第42、44条之规定:右颞部硬膜下血肿,右额颞半球脑梗塞、脑萎缩、偏瘫、肌力为I级等已构成“重伤”。
(二)、 受害人被打伤在医疗中,医生根本没有说“右额颞半球脑梗塞、脑萎缩、偏瘫、肌力为I级等是高血压病引起的。而法医竟以“周先红推倒我老伴的证词”做了“病理分析”认为右额颞半球脑梗塞、脑萎缩、偏瘫、肌力为I级等是“高血压”引起的。对此,申诉人不服。
(三)、 将我老伴殴打致死的人是雍家军,而不是雍家军的老婆周先红。但和县公安局竟以“周先红伤害张居道,我局经审查认为其不需追究刑事责任”。作出不予立案。申诉人不服!
(四)、 将我老伴殴打致死的雍家军只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五天,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申诉人不服!
据此,申诉人要求公安机关向当时在场的几个成年人重新搜集证据和重新鉴定,但均遭拒绝。和县公安局领导、沈巷派出所所长、副所长、办案民警及法医等人的答复:要做你们自己做去,我们不可能帮你来推翻我们自己的鉴定结论。
无奈之下申诉人向安徽省公安厅上访。年10月10日以[(2007)1412号《安徽省公安厅转送信访事项告知单》要求:“要求和县公安局受理并依法处理”。该局不得巳才开出了 “委托书”,但扬言;在全国不管什么地方,我们都会让你们的鉴定做不成。在反反复复的推诿和扯皮中至2007年12月21日才向上海的一家“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交了材料。一直到了3月28日该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一份《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
定中心意见书》司鉴中心(2007)活意字第80号](以下简称《意见书》)。不出他们所说,申诉人等了几个月竟等到了一个亳无意义的“意见书”。而不是“鉴定书”。该《意见书》中称:
(一)、张居道头部遭他人钝性外力作用,致头部软组织挫伤伴头皮下血肿等,该损伤的损伤程度未达到轻伤范围,应评定为轻微伤。
(二)、若委托方查证送审的1号片确系张居道2007年3月29日头部外伤后所摄,则张居道本次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三)、张居道原患有高血压病等疾病,本次外伤后发生的大范围脑梗死与本次损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依据不足,目前不宜据此评定损伤程度。
对此毫无意义的《意见书》申诉人不禁还是要问:
(一)、“轻伤”还能死人?
(二)、“轻伤”的评定。《意见书》中称:“是参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条、第八条等条款之规定,评定其“左颞部硬膜下“少量”出血”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申诉人咨询人很多医生和法医等专家,都说:“左颞部硬膜下出血,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44条的构成要件,应评定为重伤。不存在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8条的构成要件而评定轻伤。
(三)、由于伤势进一步恶化最后发展到脑梗塞、偏瘫等严重后果。对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42条之规定,已构成重伤。但在《意见书》中竟敢将此项很重要的伤情不提。
(四)、申诉人的老伴虽说有高血压病史,但在受伤前一刻身体一切很正常,能参加一些体力劳动,且在医疗期间医生也没有以高血压病来治疗。《意见书》中称:“本次外伤后发生大范围脑梗死与本次损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依据不足,目前不宜据此评定损伤程度”。申诉人真不明白;既然是司法鉴定,你要么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要么说“不存在因果关系”。你说“依据不足”,那申诉人上那里去要依据?你说目前不宜据此评定损伤程度,那你说什么时候才能评定损伤程度?由于脑子受伤人都死了,难道等申诉人我老伴的遗体火化后才能评定?真是无稽之谈。
目前,我老伴死亡已近三个年头了,尸体还在殡仪馆里。虽说在申诉人的家人一再要求下,后来公安机关也向打架在场的几个人做了“是雍家军打的”证据。但一直都没有作为定案证据来定案!更说不上以此来作为司法鉴定了,对此,申诉人一直要求省公、检、法的法医来对死者作尸检。也遭拒绝。为此,特向你反映,万望您给予高度重视和关怀!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九)
各位委员:
我受县九届政协提案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次会议期间提案审查情况。
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实施的“深化接轨x,打造世界,建设幸福侨乡”的发展战略,和“攻坚创新年”的要求,积极运用提案形式履行职责,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有分量、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截至1月21日下午5时,共收到提案x件,其中集体提案14件,委员个人或联名提案201件。根据《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大会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审查,共立案x件。其它x件没有立案的提案作为意见转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有关社会发展方面的提案x件。主要建议有: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提升侨乡城市品位;加强农副产品市场监管,保障百姓饮食安全;应对人口老龄化,积极开发“银发经济”;加快石雕大师艺术馆群建设步伐;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工程建设等。
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x件。主要建议有:实施“x商回归”工程;发展国际名品集散中心要注重电子商务建设;加强我县农家乐和休闲旅游联动发展;扶持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加快我县西部融入**市区发展;推进石雕产业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
有关科教文卫体方面的提案x件。主要建议有:让“太鹤讲坛”走进基层;将国学引进校园拓宽德育平台;加强对无证幼儿园的整治;成立x开发应用研究中心;打造篆刻文化圣地;增设公益性儿童游乐场所等。
有关政法统战等方面的提案x件。主要建议有:缓解县城交通拥堵;打击农村地下“x”;定期召开“联谊大会”;优先培育石雕人才等。
大会闭幕后,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已立案的提案提出承办单位的建议意见,及时送交县人民政府交由承办单位办理。提案委将与承办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督办和服务工作。
对本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将按照政协章程和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审查立案,及时送交有关单位办理。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十)
合同审查是律师特别是公司法律顾问的常规任务之一。那么,律师是如何审查一份合同的?
合同审查是律师特别是公司法律顾问的常规任务之一。
合同审查的过程,其实是法律知识与经营业务知识的碰撞与融合,合同审查最大的忌讳是埋头审查书面合同文件,不顾其他。
拿到一份送审合同,一般是按如下三步进行:
(一)将合同文件本身分为三部分:
形式审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备这三部分,这三部分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
常见的错误有:当事人名称不一致、不完全、错误或矛盾,合同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时间签署前后不一样,地址、法定代表人错误等。
(二)形式审查还要看是否附有对方营业执照、其他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看相关文件之间内容是否有矛盾之处。
主要是对合同正文的审查,这是合同最关键的内容,包括:
一、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法;
二、合同内容是否公平,是否严重损害集团公司利益;
三、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或严重隐患、陷阱。
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2、标的。
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
3、数量。
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
4、质量 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要明确标准代号全称。
可能有多种适用标准的,要在合同中明确适用哪一种,并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价款或报酬。
合同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
履行期限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清楚。
7、违约责任。
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赔偿金数额或具体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选择诉讼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为争议解决方法,不要出现既由法院管辖又由仲裁机构裁决,也不要出现“由法院管辖或者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
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还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写明具体仲裁机构名称。
9、合同生效条款。
一般应当写明:“合同自合同双方(或者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如合同有固定期限的,还应当写明:“本合同有效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或者登记后生效的,或者合同约定须经公证等生效条件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0、清洁文本条款。
合同中应当写明:“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
”在签署过程中,应注意:当合同中有清洁文本条款时,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文字与数字(签署人签字、时间签署与盖章除外)均应当事先打印完成,不得在合同签字过程中出现合同正文里有手写文字或者空白未填写的情况存在。
其中,前8项是《合同法》第12条列出的内容。
合同审查时重点关注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清楚、完整、公平,是否严重损害一方利益或者是否存在陷阱。
合同条款内容是否合法,其实就是要审查合同条款或者内容是否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构成无效的情形。
在这里,熟悉相关合同法条文是最起码的要求。
合同条款是否公平,是否清楚,审查时没有固定的方法,只有逐字逐行地看,认真地看,提高文字理解和驾驭能力也是相当重要的。
一般的合同,经过第一步、第二步的审查,一些初级的问题都能予以解决。
为防止审查出现重大遗漏和差错,做好第三步就显得十分必要。
沟通――指的是与合同经办人、起草人甚至对方进行沟通,就合同谈判、协商及合同目的等内容进行交流,合同条款中不清楚或者含糊的条款,也需要他们作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
参照――找到与所审合同相关的国家合同示范文本、行业推荐的示范合同文本、企业的合同范本等,对照在条款和内容上有何重大差别,分析或者询问原因。
――也就是寻找法律依据。
在合同审查中,一定要对照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判断送审的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理、可行,要不要修改、应当怎样修改,需要寻找肯定或者否定的法律依据、司法实践依据和经济依据。
审查有名合同,要看合同法总则和分则对该合同的专门规定;审查无名合同,更是要审慎行事。
1、签章。
合同对方如果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签章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如果是公民个人,则要求其本人签名。
对于超过一页的合同,还应当加盖骑缝章。
所有的印章和签字均应当清晰、完整。
2、合同附件。
要注意合同有无附件以及附件与主合同的关系,审查附件的内容是否与主合同一致。
相当多的合同其附件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应该按照主合同予以同等对待。
3、签约时间。
合同落款处应当有签订的具体时间,这关系到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及其合同履行期限的确定等问题,不可小视。
提醒签署合同领导和授权代表,签字时留下时间这个信息是非常重要的。
一份好的合同应该是:目的正当,内容、形式和程序有效,各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均衡,具有可操作性,并且结构合理,体例适用,此乃律师追求的目标。
按照云火电20号文件规定,公司机关(含物业公司机关)现有青年56人,为顺利开展xx年青年工作,切实加强青年交流,促进青年发展,维护青年职工队伍的稳定,特申请XX年青年活动经费,望批准为感。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十一)
XXXXXXXXX:
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厂对本厂各类工作人员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考核工作,我厂召开会议,对本厂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研究,并结合本厂实际做了安排。在厂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了由厂领导及各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厂考核组,按规定对全厂各类人员进行了考核。
按照国家XXX相关领导部门的规定以及本厂《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执行,从12月6日起至12月30日止,由各部门对本部门工作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鉴,提出考核等次,25名科级干部由厂考核组逐一评鉴审核的办法,对全厂136名(不包括5名厂级干部)工作人员进行了考核。厂级干部由局领导组成的考核组于12月28日上午来厂进行了考核。
三、20度考核结果及有关情况说明
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优秀比例控制在18%以内。优秀等次人员在不同职务层次内确定,部门领导(科级)的优秀人数不超过同级人员比例。据此,我厂严格把握优秀等次人员的评比,优秀等次的人数控制在在职职工141人的18%即26人。考核结果如下:
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5人,其他工作人员20人。
四、关于我厂处级干部考核情况:
经局考核组对我厂处级干部考核评定,**同志考核为优秀,其他4位处级干部考核为合格。
五、我厂于12月30日已圆满结束本年度的考核工作。现将汇总整理考核的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局人事教育处审核。
注: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呈报表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名册附后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十二)
红道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0年6月15日红道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红道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3人。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实有代表43名。之后,高新芳(女)、亢全奎、曹海林、张晓忠、郭海雁、韩补芳(女)、任保平、卫加平、耿育斌、高爱军、许小东、申磊、史记明13位同志先后调离红道,代表资格终止。乡第二届人大代表共缺额13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2010年6月11日,红道乡缺额选区依法进行了投票选举,分别补选刘俊绒(女)、亢鹏飞、李勇、戴相贵、王丽霞(女)、王志坚、曹晓红、鲁利民、李五龙、闫忠杰、孔庆政、张记虎、曹军奎等13名同志为乡第二届人大代表。
红道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于2010年6月11日对刘俊绒(女)、亢鹏飞等13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补选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其代表资格有效。红道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43名。
红道乡第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五日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十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镇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代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政府工作回顾
去年以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招商引资、对外开放为总抓手,以项目建设为重点,以优化产业结构、膨胀经济总量为主攻方向,紧紧围绕增加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使全镇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有了新的发展。
(一)经济建设
――招商引资成效显著。止目前,全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12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任务3620万元。合同利用镇外资金4780万元。新上项目36个,其中,300万元以上的已竣工项目3个,投资1500万元的恒泉油脂厂,投资630万元的供销商城,投资320万元的德源果蔬。在建项目10个,其中过500万元的两个,总投资1650万元的锦花纺纱厂,在县经济开发区内的投资1500万元的华盛金属公司。已签订合同的有5个。正在洽谈的较大项目有3个。
――民营经济有了新的发展。去年以来,我镇新增工商户220户,民营企业30家,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0万元的26家,过500万元的2家,新增固定资产1.06亿元,实现产值9800万元,增长38%;完成工业增加值1960万元,实现销售收入9700万元,增长39.2%。锦花棉业、华盛脱绒、众鑫棉业、华夏面粉等一批重点民营企业相继投产。
――劳动就业有了新的增加。全镇共完成市外劳务输出新增人员1228人,市内产业就业人员448人。
――财政收入有了新的增长。1―6月份,全镇共完成财政收入365万元,实现工商税收100万元。
――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今年上半年,人均实现现金收入1100元。夏粮喜获丰收,总产创历史最高水平。认真落实了粮食直补政策,种粮农民得到了实惠。林业生产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今年和上海禾阳公司合作,新发展速生丰产林6800亩。畜牧生产持续升温,全镇现有大牲畜存栏量5200头,猪2.6万头,羊6万只,家禽8万只。
(二)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得到加强。镇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贯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抓经济发展的同时,狠抓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十五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了有关措施,成立了综治委和综治办,在全镇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为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开展了严打专项斗争,狠抓了落后村治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镇49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融普法、帮教、调解、巡逻、治安五位一体的综治办,配备了49名专职主任,做到房子、人员、报酬、职责四落实,为全镇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计划生育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我镇从加强计生领导入手,对计生专职队伍进行了全面治理整顿,并在镇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保证计生经费优先到位,强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建立健全了村级计生协会和其他计生组织,积极开展了夏季集中治理活动,全镇晚婚晚育率、计划生育率、节育措施落实率均达到99%,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农民负担明显减轻。镇政府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涉及农民负担的各种问题,镇政府对村级财务、资金实行双代管,取消村级招待费,村级政务、财务实行一年两公开,各村成立了村民理财小组、红白理事会,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定期召开会议,商讨决定村中大事。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税率减少三个百分点,在征收中发放两证一书一卡,水费按照上级规定政策收取,从严控制“两工”使用,在未取消两工前,严禁搞一事一议,农民负担得到了大幅度减轻。
――文教卫生工作。“百年大计,教育为本。”镇党委、政府始终大力支持中小学教育工作,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稳定了教师队伍。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我镇教育教学质量有了很大提高,目前,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了100%,中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了98%以上。升学人数逐年攀升。我镇的医疗卫生水平得到了提高,镇医院设备齐全,基本达到了社会病人治病的需求。民政工作扎实有效。严格救灾款发放制度,认真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确保救灾资金全部用于灾民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得到了认真落实,我镇军属、伤残、复员军人、带病还乡退伍军人优待率达到100%,各类优待金、抚恤金、定补款,均已及时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各位代表,我们xx镇所取得的成就,是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在座各位代表和全镇人民齐心协力、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镇人民政府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全镇广大党员群众,向所有关心支持xx镇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清醒地看到,我镇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经济发展还比较慢。自己和自己比,虽然步伐明显加快,但和先进乡镇比还有较大差距;二是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第一产业所占比例较大,二、三产业占比例较小,特别是工业在全镇所占比例较低,影响和制约了全镇经济发展质量;三是发展环境还不够宽松,个别部门不能从全镇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时有发生,吃拿卡要、“三难五乱”屡禁不止,客商与群众反映较大,严重影响了我镇的形象,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四是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意识还不强。一些单位和职工,不是自加压力,奋力拼搏,而是任务观点,甘居中游或畏难发愁,疲于应付,不能开拓新的局面。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镇经济发展,在下步工作中,必须认真研究下力加以解决。
二、今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是全面落实省委提出的“突破菏泽战略”的第一年,也是我镇发展的关键一年,今年下半年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对外开放和工业兴镇战略总揽经济工作的全局,以财政增收、投入增加,群众增收、就业增多、社会稳定为目标,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保证,推动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上新台阶。
主要任务目标是:全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685万元,力争完成13037万元;实现招商引资7670万元,引进镇外资金90万美元,出口创汇达到42万美元;地方财政收入501万元;新增就业681人,劳务输出6151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30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在具体工作中,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中力量突破工业建设
1、千方百计抓好招商引资。一是加强企业招商。对恒泉油脂有限公司、华盛金属公司、金鑫短绒厂、绿科饲料公司等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挂靠大企业、大集团,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千方百计膨胀规模。二是加强资源招商。利用我镇的资源优势,着力培育以棉花深加工为基础的纺织服装产业,以林业为基础的板材加工、家具生产、造纸产业,努力把这两大产业建成支撑我镇经济的主导优势产业。三是加强项目招商。采取外引内联等多种形式、多渠道推介、对外招商,努力在全镇形成大招商、招大商,大上项目、上大项目的良好局面。四是走出去招商,今年下半年,我们将组织得力人员到外地招商,重点与南京理工大学1200万元的化工项目、合肥中国科技大学3000万元的生产pvc塑料管项目、山西运城南风化工集团3600万元的电子产品组装项目对接洽谈。今后,我们将坚持高起点定位,高质量运作,主动联系大客商,努力引进大项目,提高引资成效,扩大项目规模,以大投入,实现高产出,促进大发展。
2、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开工项目的投产。对投资1658万元的锦花纺纱厂和在县工业园区投资1500万元的华盛金属有限公司,实行倒排工期,努力加快建设进度,使其尽快竣工投产;二是努力抓好签约合同的开工。对已签约的1500万元的聚胺脂筛子项目和由山大教授引资850万元的高压和超高压油管项目,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抓开工。三是争取洽谈项目的签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引进大项目,提高项目的科技含量,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争取把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对正在洽谈的`由深圳九九红公司投资3300万元的钢架结构项目和由台湾客商投资1700万元的矿用胶带厂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努力加快项目进度,争取早日签约。
3、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继续实行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和二分之一工作法,加强调度和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前三名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重奖,并作为评优晋级的主要依据,对完不成任务的后三名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个人两个月工资。并要求镇直部门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实行半月一汇报,搞好调度督促,确保年底完成任务。
4、搞好园区建设,打造工业经济发展的最佳平台。对镇经济园区继续坚持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增强园区吸引力。创新发展模式,放宽园区政策,让企业最低门槛进入,最低成本经营,最高效益回报。对镇经济园区实行扎口管理,除正常的税收外,只要不经党委、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不准到企业检查,更不准吃、拿、卡、要,坚决杜绝辱商、欺商、挤商现象的发生,努力把镇工业园区打造成加快我镇经济发展的最佳平台,提高园区竞争力,加快园区规模膨胀,使现有园区成为我镇高水平的发展亮点、产业高点,成为我镇最佳的投资场所。
(二)发展产业化经营,促进全镇经济结构的调整
立足我镇现有资源优势,重点培育和发展棉花、瓜菜、林业、畜牧业四大主导产业。围绕这四大产业,大力发展一批龙头企业,走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发展路子,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培植新的增长点,逐步改变传统的、自发的、无序的农业发展模式。加强与省农科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努力建设花生良种繁育基地,抗虫棉繁育基地,食用菌生产基地。在林业生产上结合上海禾阳公司,重点抓好万亩丰产林生产;在畜牧业上,大力发展牛、羊、猪,稳定发展鸡、兔,重点培植一批饲养专业户、专业村、养殖场,并结合畜牧养殖,搞好林草牧一体化生产。
(三)千方百计抓好环境建设
1、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营造功能完善的硬件环境。牢固树立经营城镇的思想,坚持高标准规划、高品位建设,千方百计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目前主要抓好xx中心街的硬化、德商路镇驻地段的拓宽工程,并进行绿化、亮化、美化,努力改善镇驻地面貌。
2、抓好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推进镇村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实行村级帐务、财务镇里双代管,加强对镇直部门和行政村财务的清理审计工作,进一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抓好信访工作,努力建设“平安xx”。
3、抓好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建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效率政府,坚持用“四铁”精神(铁下心来,铁面无私,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来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在全镇叫响服务发展是功臣,扰乱发展是罪人的口号。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和企业工商户评议活动,对顶风而上影响经济发展的坚决予以打击。
4、抓好文教、卫生和社会其它各项事业。以建设先进乡镇为目标,繁荣和发展先进文化。坚持“两为”和“双百”方针,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农村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继续加大追逃力度,加强节育措施的落实和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对计划内二胎的监控措施,严格控制出生性别比。加大对社会扶养费的征缴力度,同时加强对村药管员、专职主任的管理,逐步实现村级自治,为争创优质服务乡镇打下坚实的基矗积极推进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完善卫生预防保健体系。发展群众性的体育事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关心支持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重视做好老龄工作。
5、强化宗旨,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将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人民群众的利益上,全镇各级都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致力于想大事、抓大事、干实事,无论任何情况下,不惜力,不留劲,不松气,努力促进全镇经济工作的发展。
各位代表、同志们: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可以说开局良好,展望今后的发展,我们更加信心百倍,精神振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在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支持和努力下,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务求实效、与时俱进,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百折不挠的意志,为全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十四)
一是以信访、接访、下转、交办件为基础,调查核实,梳理线索。办理案件处分解除1个。共调查、核实、办理信访举报件4件,按时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件1件,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下转件1件,市纪委交办件2件。按照5类处置标准及时处置各类信访举报件。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科技处转交信访件1件,主要反映“泰州违规开设高港电视频道”的问题。经与市电视台纪委对接、了解,此件为重复信访件,是省委巡视组已受理并由市广电台纪委和高港区纪委联合办理了结件。为此,我们及时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作了回复,并向市纪委信访室作了汇报,同时也向市纪委案管室报送了有关线索和回复内容。
二是以经济责任审计、规范物资管理、检查门面出租、重大事件调查为手段,主动出击,摸排线索。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1.对在门面房出租管理工作中,原书画院院长徐文藻同志,在任期内,与门面房承租人续签十年补充协议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报局党委研究后,作为违规线索上报,并与市纪委对口检查室进行了报告。并多次与徐文藻同志进行谈话,指出其在门面房出租管理工作中续签的协议是违规的,责令其在自我纠正的同时,主动协调承租人配合单位规范门面房出租事项。
2.对我局主动开展常态化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梳理,发现了一些违规问题,报局党委研究后,对基层单位审计结果存在的问题,下发了《常态化审计有关问题整改通知书》6份,督促基层六个单位对照问题,剖析原因,狠抓整改,并限期上报整改情况。3月,我们积极协同市审计局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两次审计共发现了“转移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未执行公务卡制度”等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四个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谈话,指出了问题的违规性,并责令四个单位的负责人提高认识,抓紧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3.重点关注物资管理工作。我们在注重财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对系统各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进行了重点关注。针对基层重钱财、轻物资管理的问题,印发了对市直系统各单位物资管理进行规范和检查的通知,并要求各单位对在帐重要物资进行清点、规范和追缴,从中发现了个别单位的已退休人员长期占用重要公共物资、物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我们即时与单位管理部门联系,建立物资管理账册,及时收缴相机等重要物资入库。
4.对突发性安全事故时行跟踪。对市文化馆因住建部门交付使用的场馆内,发生掉落物体伤人事件。局纪委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了解,并对有关情况时行跟踪、检查。这是一起因工程质量太差,工程监理、工程管理部门失职、渎职引起的伤人事故,是一起跨部门、涉及住建、工程施工、驻场人员、监理人员的事故,我们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并提请市纪委牵头查核。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十五)
根据随县监发[20**]1号文件精神,我们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年4月9日至23日,在县直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林业局等10个单位及所属部分二级单位自组建至3月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1、选取核查对象的`原则:以监管资金量大、涉及社会民生业务较多、管理有多个二级单位的县直部门为主要核查对象。
3、检查的工作方法:本次核查主要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看自查报告,查看相关会计账簿、凭证,翻阅固定资产台账等方式,对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对各单位已建账的二级单位进行抽查。
1、单位未严格执行单一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开设账户管理组建过程中取得的部分资金。如县卫生局在厉山信用社开户,至3月底帐户资金余额为 481083.27元(资金来源为从各镇医院集中的资金),县国土局在县农行开户,至3月底帐户资金余额为684516.45元(资金来源为从各镇土管所集中的资金)。
各部门所属二级单位普遍在商业银行中开设账户。
2、坐支收入,收入入账不及时。县林业局收取资金4000元,未入时入账。
3、收入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县计生局收取社会抚养费4.8万元,未及时缴入非税收入管理局而用于日常支出(4月份已缴入财政,由于未扎账,未查)。
4、白条抵库,现金存量大。县交通局6人在财务科支取现金7笔计6.5万元,民政局个人借支款7万元,水利局出纳为工作办理的个人银行卡至3月底余额为9.7万元。
5、单位“一把手”不具体分管财务规定执行不到位。大多数单位由单位“一把手”审签支出票据,直接由分管财务副职领导审签入账的单位不多。“一把手”审签支出的单位有: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县计生局、县建设局。
6、固定资金未建台账。至检查止,未建固定资产台账的单位有:交通局、民政局、计生局。
7、会计人员无证上岗。县计生局会计无会计资格从业证书,导致核算不准确。
8、记账不及时。县民政局因需安装财务软件,组建以来的财务收支都未记账。至26日止已整改到位。
上述1至4项问题出现的原因一是单位刚组建,资金支出频繁,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平台在去底还无法正常运转,部分单位为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开设了过渡账户,或从收入中直接列支;二是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系统资金运转周期较长,各单位为达到迅速使用资金的目的而使用了违规办法。1至8项问题共性的原因是:一是领导主观重视不足,从单位自身角度出发,对各项财政管理规定不能严格执行。二是会计人员业务水平欠缺,不能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对领导未执行规定的决策不能据理力争。
1、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2、县财政局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印发相关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会计核算科目,规范会计人员业务办理会计核算行为。
3、县财政局出台与各单位的对账制度,完善对账手续,尽量缩短国库资金的运转周期,保证预算单位能够及时使用资金。
4、检查组负责督促各单位在4月底前整改到位,逾期由县纪委监察局严肃处理。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十六)
同志,男(女),现年岁,年 月参加教育工作,系我校教师。该同志自秋季开学以来一直任课,至在 学担任 年级 学科教学,每周课时,考核成绩为位次为 ;2011至在 学担任年级学科教学,每周课时,考核成绩为 位次为 ;至在 学担任 年级 学科教学,每周课时,考核成绩为 位次为 。
至的年度考核等次及任职以来至考核优秀等次:年 月取得教师资格, 继续教育学分为 分,达到上级规定要求。无违法违纪行为。
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该同志符合本次竞聘条件。
审查工作述职报告 (十七)
申诉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xx,男, xxx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xx镇永联村后场x号。
被申诉人(原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xx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曹行镇永联村。地址:本市xx路xx号,电话: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金xx,总经理。
请求xx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xxx)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606号民事判决书,支持申诉人的原审诉求,支持申诉人的再审请求。
申诉人原世居于xx市xx区xx镇永联村后场,身份为农民,赖以生存集体所有的耕地、宅基地在1993年8月6日被征收,征地批文:“闵府土(93)245号”,征地单位系xx县房地产总公司曹行开发部(原征地用途为新建景洪三村二、三、四街坊),因该开发商超过二年未动工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xx市xx区人民政府在xxx年2月20日经【闵府土(97)19号】文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xxx年6月27日xx景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单位,不是判决书中所认定的征地单位,而是皮包公司,该公司是建造举世闻名楼脆脆“莲花河畔景苑” 倒楼的“梅都公司”的兄弟公司)与xx市xx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签订了《xx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房地闵字(xxx)出让合同第128号},将该地块以每平方米60元人民币超级低的价格(1865.91万元整、大写:壹仟捌佰陆拾伍万玖仟壹佰元整)出让,xx景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不到半年时间内(xxx年12月1日)就将该地块高于原价约十四倍的价格(25820.2529万元整、大写:贰亿伍仟捌佰贰拾万贰仟伍佰贰拾玖元整)以在建工程方式转让(倒卖)予“xx至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实际开发建设的单位是xx至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该地块的用途是建造高档居住小区“银都名墅”(全部为545幢独栋、双拼别墅),其网上公开售价在每平方米五万以上。
根据《xx市住宅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口安置办法》市人民政府62号令,第六条,按照“谁用地、谁负责安置” 的原则,征地农业人口的安置由征用地单位负责(事实是征地农业人口的安置没有一人是用地单位安置的、都采取委托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征地农业人口安置手续的申请报告》)。xxx年2月20日,xx景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单位、皮包公司)与xx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签订征地劳动力安置协议书,注,依据市人民政府62号令第十五条规定,必须三方签订征地劳动力安置协议书,申诉人至今未签订过该协议。同年5月16日“被安置”进入xx公司。因该公司无一家自有实体企业(村企属空壳公司,社保委托xx市xx区xx镇养老所代缴),申诉人一再要求上岗(无书面),该公司回答,xx景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单位)征地的劳动力有132名“被安置”在xx公司,没有岗位安置,依据xx公司于xxx年9月20日公布《关于征地劳动力安置待遇的有关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现待岗人员当公司需要用工通知上岗时,必须到本公司上岗接受工作安排。申诉人至今未接到公司的上岗通知书,故待岗至今只拿xx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
所上证明,申诉人与被申诉人xx公司成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不能以未向被申诉人提供劳动而认定没有劳动关系,因申诉人是否上岗(向被申诉人提供劳动)不是申诉人所能决定的。故此,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依法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但被申诉人至今未与申诉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又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沪府办(xxx)75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本市申请低保的职工有关收入计算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本市单位职工,愿意工作但单位无法提供岗位,月工资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所在单位必须予以补足。现xx公司对土地被征用后应当安置的劳动力不安排劳动岗位,而只发放由民政局履行发放的xx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被申诉人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劳动权)。
综上所述,被申诉人xx公司既然接受用地单位xx景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安置劳动力(俗称用土地换取的劳动岗位),就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规章,按相关规定办理。上述二级法院的判决,申诉人认为,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明显偏袒被申诉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望支持申诉人的再审诉请,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百姓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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