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接管申请书(推荐12篇)_排水接管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8-09-30排水接管申请书(推荐12篇)。
◆ 排水接管申请书 ◆
尊敬校的领导,老师:
我是隧道1202班的张正,自入学以来,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下我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一,在思想和政治
上大一的时候我参加了学校的党校普及班,并且在党校考试中获得了优秀的成绩,被评为“党校普及班优秀学员”。中国共产党需要新鲜的血液的注入,我觉得每一个入党积极分子都应该有自己的目标,我们都应该努力学习,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四有新人,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在学习上
在大学入学以来,在学习上也取得了好的成绩。大一期间,我是隧道与地下工程专业的第二名。被评为我们学校的“三好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也获得我们学校的二等奖学金。在大二一学期,我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还是我们这个专业的第二,在这个学期我参加了长沙理工大学第八届物理竞赛,获得了“三等奖”同时我也参加了很多讲座,我也从中学了很多和我们专业有关的知识 让我对我们这个专业有了一些了解。但是我觉得我还做得不够好,我觉得自己还有很多东西要学习,所以今后我会更加的努力。
三,在活动上
大一我参加了我们系的迎新晚会,在晚会上我跳了一段舞蹈。记得那时候我们班为了排练这个舞蹈花了很多的时间,每天都要练舞,还要参加彩排,确实很累,但是现在想起来很高兴。我还参加了我们学校的运动会,我报的是跳远这个项目,但是很遗憾我没拿到名次。不过现在我觉得那都不重要,参加运动会的目的就是让我们锻炼身体而不是去挣第几。我大一的时候不会打篮球,有一个原因是自己害羞,怕被别人笑话,不敢去学。但是现在好的,我克服了自己,我每天晚上都跟我们寝室的同学去学篮球,几个月后我就学会了。我觉得有些事情还是要坚持,就像学习一样,要持之以恒。在大二时,我还参加了我们学校的迎新,帮助我们的新生报名,帮他们拿行李。我很高兴自己能够参加这些活动,真希望我还能够参加。
四,在生活上
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每天早上7:00准时起床,看半个小时英语,让后就去吃早餐和上课。我是一个节约的人,我从不乱花钱,我要对得起父母的辛勤劳动,所以在学校我要以学习为主,有空余时间我首先把作业完成,然后就和同学出去打羽毛球,篮球。但是每天晚上我都会复习这一天学的知识。每到周末我就会和同学出去玩下,放松自己。让自己能够对社会的事情有更多的了解。我觉得大学不仅仅要学习,还要开阔自己的眼界,不要让自己像个井底之蛙。在我们班我也做的很好,我和每个同学的关系都很好,不论是谁都觉得自己有很多话和他们聊。同时我也在学习方面帮助他们,我每次去图书馆学习都带着我们班的同学,告诉他们我是怎么学习的,所以我们班的学风很好,肯学习的人也越来越多。
在此,我特申请“文体活动优秀个人”如果我能评上,这将是对我个人的肯定和鼓励,它将会激励着我投身于各种活的和学习中,假如没能评上,我也会努力的向着这个方向发展,争取下次能够评上。
申请人: xx
20xx年1月22日
◆ 排水接管申请书 ◆
尊敬的`领导:
本人因健康问题,现申请于20xx年3月1日起病休。我是XXXXXX学校教师XXXXX(性别、民族,XX年XX月XX日出生),19XX年8月参加工作,工龄XX年,现年XX岁。
XXX年9月5日早,我上班途中出车祸,左股骨颈骨折、双肺挫伤、脾挫伤、尾骨折,经住院手术治疗病情有所好转,至今还未痊愈,自己深感已无能力所承当的工作职责,现将提出病假申请。恳请有关领导酌情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学校教师xxx
20xx年xx月xx日
◆ 排水接管申请书 ◆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与保护,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以及城镇内涝防治,适用本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并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当遵循尊重自然、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综合利用的原则。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国家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促进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明确全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布局、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地理、气候特征,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明确排水与污水处理目标与标 准,排水量与排水模式,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要求,排涝措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布局、建设时序和建设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易发 生内涝的城市、镇,还应当编制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并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防洪规划,并与城镇开发建设、道路、绿地、水系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根据城镇人口与规模、降雨规律、暴雨内涝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内涝防治目标和要求,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提高雨水滞渗、调蓄和排放能力。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编制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一经批准公布,应当严格执行;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加大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投入。
城乡规划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合理确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统筹安排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以及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调蓄和排放等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
城镇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建设时序,优先安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建或者已建但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年度改造计划进行改造,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镇排涝要求,结合城镇用地性质和条件,加强雨水管网、泵站以及雨水调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等设施建设和改造。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增加绿地、砂石地面、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滞渗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车场、广场、道路等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削减雨水径流,提高城镇内涝防治能力。
新区建设与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雨水径流控制要求建设相关设施。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范围内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需要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相连 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的意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就排水设计方案 是否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设计方案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未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的,不得投入使用。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门机构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投标、委托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设 施维护运营单位负责管理。特许经营合同、委托运营合同涉及污染物削减和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 意见。国家鼓励实施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设备;
(三)有完善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有相应的良好业绩和维护运营经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排水
加强雨水排放管理,提高城镇内涝防治水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的预防治理措施,建立城镇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发挥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库、洼淀、湖泊调 蓄洪水的功能,加强对城镇排水设施的管理和河道防护、整治,因地制宜地采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确保雨水排放畅通,共同做好城镇内涝防治工作。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的要求,确定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标准,明确雨水的排水分区和排水出路,合理控制雨水径流。
除干旱地区外,新区建设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对实行雨水、污水合流的地区,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求,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可以结合旧城区改建和道路建设同时进行。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建不得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
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当逐步推进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合理确定截流倍数,通过设置初期雨水贮存池、建设截流干管等方式,加强对初期雨水的排放调控和污染防治。
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
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排水户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放口设置以及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要求排水户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排水监测机构,应当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并建立排水监测档案。排水户应当接受监测,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安装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监测数据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共享。
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的,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排水户;可能对排水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当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设置于机动车道路上的窨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保证其承载力和稳定性等符合相关要求。
排水管网窨井盖应当具备防坠落和防盗窃功能,满足结构强度要求。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城镇排涝风险评估制度和灾害后评估制度,在汛前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并加强城镇广场、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等易涝点的治理,强化排涝措施,增加必要的强制排水设施和装备。
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在汛期,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加强对易涝点的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汛期应当服从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或者监督。
第四章污水处理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签订维护运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维护运营合同进行维护运营,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维护运营信息,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保证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排放不达标污水。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维护运营合同,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送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成本信息。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定城镇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应当考虑主要污染物削减情况。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 家有关标准,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运或者部分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在90个工作日前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在出现进水水质和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出水水质超标,或者发生影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发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排水监测机构接受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从事有关监测活动,不得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和排水户收取任何费用。
污水处理费应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不得挪 作他用。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不应低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因特殊原因,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支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的,地方 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污水处理费的收取、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将监督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为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履行维护运营合同的情况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检查结果,核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足额拨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在监督考核中,发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存在未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 及维护运营合同进行维护运营,擅自停运或者部分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或者其他无法安全运行等情形的,应当要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采取措施,限 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无法安全运行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终止维护运营合同。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终止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签订的维护运营合同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运行。
国家鼓励城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和水环境状况,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的规模,制定促进再生水利用的保障措施。
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指导。
第五章设施维护与保护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窨井盖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从事管网维护、应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设置醒目警示标志,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坠落、 车辆陷落,并及时复原窨井盖,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城镇排涝所必需的物资。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安全事故或者突发事件发生后,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采取防护措施、组织抢修,并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在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可能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应当与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损毁、盗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二)穿凿、堵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三)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
(四)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
(五)建设占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六)其他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查明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情况。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排水管网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向社会公开。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监测;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要求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和保护等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六章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 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后不实施监督检查的,对核发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或者对符 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不予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 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 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 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 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或者严重影响,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 单位未提前通知相关排水户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影响 汛期排水畅通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的,或者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照规定事先报告或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 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的,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 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 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保障设施安全运行的;
(二)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组织事故抢修的;
(三)因巡查、维护不到位,导致窨井盖丢失、损毁,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 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单位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 防护措施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排水户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排放污水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罚。
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排水接管申请书 ◆
直属队党委钧鉴今日提笔转业申请书,思绪万千,感慨不已,我本祁阳一农民,高考失利,赋闲在家,99年响应国家号召,有幸应征入伍,自觉人生改写。辉煌就此起步。当兵两年,努力工作,不敢懈怠,诚恳待人,权当感恩。训练再苦不叫苦,工作再累不喊累,曾以微胖之躯两次刷新连队500米记录,更以惊人力气令身边战友感叹。承蒙连队干部帮助,特大领导栽培。于xx年考上南京国关特种兵指挥系。取得大专文凭,学历得到提高,自信也有保证,离校之际,曾作诗“国关三年磨一剑,自信军营数十年”与同学共勉。xx年毕业到塔山部队,xx年晋升副连职务。六年来参加三次比武,多次大项活动。心理变得成熟,知识得到提高,从军十二年,成绩不论大小,皆仰仗组织所赐。
今日思想转业,实则迫不得已。部队改装换型,我专业不符,学无所用。与其乱用,不如不用,大专文凭,业已落伍。知识结构不合理,文化底蕴不深厚,空有热情和力气,做事只凭匹夫之勇,逞英雄之能。知识狭窄陈旧则视野不广,视野不广则思路不宽。如此则工作不能统筹兼顾。常有工作顾此失彼焦头烂额之窘态。
放眼望去,同事非学士即硕士。皆青年才俊,有勇有谋,口虽未发一言,胸中已有数策。同事如此实力,我乃一介武夫,不觉汗颜。若不思引退,于公则拖组织后腿,于私则献丑于他人。真可谓: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心头,却上眉头。
当兵时自持年轻,不好斗智只好斗勇。训练盲目自大,结果当时风光,背后疗伤。十余年来,动刀三次,住院四次,皮肉之伤难以胜数。现有一根小拇指和一根大拇指变形,皆因在拳击场上力战群雄所致。xx年被查出腰椎隐形脊柱裂,腰疼数年,如今又添腰椎骨质增生,坐立难安。更有右脚跟肌腱炎,两年来打封闭数次。医生早有忠告,如不静养,脚跟必断。以残破之躯,走精武之路。如同梦呓。不如激流勇退,留取昔日英名。
家中双亲,两鬓微霜。在家务农,难事农桑,小妹远嫁,不便照顾。昔日父亲嘱咐,跳出农门,为家争光。我也曾以“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何处不青山”为自己壮行,请父亲放心。然则世事难料,副连五年,踌躇不前,前途有限,愧对父亲期望,唯有归乡尽孝以报亲恩。
《水调歌头广特两年整》广特两年整,国关三年书,塔山奋斗六载。副连待转业。曾欲仗剑天涯,侧目陈胜吴广,惜冯唐易老,叹李广难封,不敢上高楼。雁南飞,秋风劲,志惆怅,欲借孤山野鹤,揽明月清风,腰间吴钩骤鸣,惊醒蓬莱一梦。丐中犀利哥,八年终出头,我辈岂蹉跎。
恳请组织批准我转业。若蒙成全,恩同再造。
申请人xxx
◆ 排水接管申请书 ◆
供排水公司员工转正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领导: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就要步入丰收的季节,在此我感谢南郊供排水公司给我一个好的归宿。
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这一年多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很多,让我觉得一份好工作就是:
1有足够的空间激发自己的潜能,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2上下和睦,了无成见,领导的大力扶持。
3好的工作环境,能让人舒心的工作。
现已对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能基本的`掌握自己的本职工作,但还有许多的方面需要提高,为发展自身能力,也为更好的提高工作能力。对此本人制定了个人发展的近期及长远计划,但在工作位置不确定的前提下,此事无从着手。基于以上原因,本人提出申请。
◆ 排水接管申请书 ◆
根据您的要求,我将为您撰写三篇不同对象的申请书,突出各自的特点和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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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一:学生奖学金申请
尊敬的评审委员会:
我是XX大学XX专业XX班的学生XXX,在此申请本年度XX奖学金。
自入学以来,我始终保持对学术的热情,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成绩一直名列前茅。除了课业成绩,我还积极参与各类学术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曾获得全国大学生XX竞赛X等奖和校级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荣誉。我还担任班级学习委员和校学习部部长的职位,致力于服务同学,提升自我。
在学术研究中,我积极参与导师的课题项目,深入探索专业领域的前沿知识。同时,我努力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了X篇学术论文。我相信,这些成绩和经历充分体现了我对学术的热爱和追求。
在此,我真诚地申请XX奖学金,希望能够得到您的认可和支持。如果获得这份荣誉,我将更加努力学习,不断进取,为学校争光,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您抽出宝贵的时间阅读我的申请书。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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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二:工作职位晋升申请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XXX部门的员工XXX,自XXXX年加入公司以来,一直勤勉工作,现在向您提出晋升申请。
在公司工作期间,我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通过不懈努力,我在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同事和领导的认可。我曾获得公司优秀员工、年度最佳销售员等荣誉,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我认为自己具备了晋升的条件和资格:一是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二是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三是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责任心。如果得到晋升,我将更加努力地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希望领导能够给予我这次晋升的机会,我将不辜负领导的期望,努力工作。谢谢您抽出宝贵的时间阅读我的申请书。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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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三:社会公益组织成立申请
尊敬的民政局领导:
我们是一群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旨在成立一家致力于环境保护的公益组织。在此向您提交成立申请。
我们深知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为每个人都有责任为地球的美好明天贡献力量。我们计划开展一系列的环保宣传活动、垃圾分类项目以及植树造林行动等公益项目。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希望能够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我们具备丰富的组织和管理经验,成员来自各行各业,充满热情和创造力。我们将以专业、高效、负责的态度开展公益活动,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指导。同时,我们也愿意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确保公益事业的正能量传递。
希望领导能够给予批准成立的机会,我们将不负重托,为公益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谢谢您抽出宝贵的时间阅读我们的申请书。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代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排水接管申请书 ◆
尊敬的学校领导:
你们好!
我是某班某位的学生!本人成绩在系里是优秀,对学业也很感兴趣,可本人不幸得了某病,医生叮嘱需在家静养,暂时需停止学业,遗憾万分。考虑再三,多方听取意见下,最终无奈,申请休学!希望学校领导体谅苦情及帮助。我回家养病期间一定不忘老师和父母对我的期望,把握空余时间进行自习,希望能于病好之后再度返校接受老师们的教诲。(这些都是套话,至于到时回来不,还不是你说了算。)
证明已随附。请予批准!
致此敬礼!谢谢学校的培育之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 排水接管申请书 ◆
欢迎阅读《作文:入团申请书》,“”每日为您更新更多优秀的“初二作文”,请随时关注!敬爱的团支部:进入中学的我郑重地向团组织提出申请,要求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共青团是党的忠实助手,是一所马克思主义的大学校。在这座共产主义的大熔炉里,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先进青年、伟大祖国的建设者、捍卫者,铸造了一代又一代共产主义战士──黄继光、雷锋、张海迪式的人物。加入共青团是我多年的夙愿。以前,我一直想加入共青团,但将自己同那些优秀共青团员比较时,就感到自己缺点很多,相差甚远,因而没有勇气提出申请。最近由于老师热情帮助,我逐渐认识了自身缺乏坚韧不拔的毅力、经不起批评、受不起委曲等,开始有所进步,对团的认识逐渐加深,使我更加希望能够成为团的一份子。我决心在加入团组织以前,以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优秀共青团员为榜样,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与认识水平,争取做一个完全合格的共青团员。最后,我再次请求团组织接受我的入团申请,我决不会辜负团组织的期望。致崇高敬礼《入团申请书》这篇优秀的“初二作文”由收集,来源于互联网和会员投稿,仅供参考和学习,转载请注明出处。
◆ 排水接管申请书 ◆
二、全年实现同时,我厂还完成了厂区内的回用水改造。
改造后,厂区内的脱泥机用水、绿化用水、道路冲洗、消防用水均可以采用回用水。
以脱泥机用水为例,每天开机6个小时耗水240吨,以一年200天的运行天数计算,一年下来可节约用水48000吨,节约水费96000元;以绿化用水为例,夏季气温高时一天的绿化用水高达120吨,一年下来大约需要15000吨的绿化用水,采用回用水后,预计可节省水费近30000元。
节约不是空口凭说,应该落到实处,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办公室一是加强了办公用品及食堂日常易耗品的管理。
制定出台了《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坚持“事先计划、统一购买、统一发放”的原则,控制非工作需要的办公损耗;二是抓好“三节工作”,即节电、节水、节纸。
下班时,关闭电灯、空调、电风扇、排气扇、取暖器、饮水机等设施电源,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机关”。
通过文档的合理编排,尽量减少用纸、打印数量,打印时提倡双面用纸,且注重打复印纸张的再利用。
要求员工做卫生和上洗手间时随手关闭水龙头,如遇水龙头有滴漏现象,及时通知机修人员进行维修。
三是规范用车管理,出台了《车辆运行管理办法》,出车必须事先填写申请表,办公室可根据轻重缓急进行合理安排行驶线路,节约油耗。
车辆维修、保养应填写维修(保养)申请表,对于不合理的项目给予删减,控制修理费用。
特别是今年9月,针对交通车单位油耗大的特点,逢周末时,我
们使用单位油耗较低的五十铃接送员工,实施3个月以来,共节约用油420升。
四是控制各部门话费。
核定统一的话费标准,对于结算时超支部分严格分解到个人,电话费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通过以上举措的实施,我厂的各项费用得到了明显的控制,节能降耗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四、管理人性化、规范化、科学化,员工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一)推行竞聘上岗、定岗定薪,实现改制后的平稳过渡
在公司的统一部署下,我厂通过严格、规范的考核选拨出了自己的管理队伍,一般员工的工种分配也随后完成。
在执行公司薪酬制度的基础上,我们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灵活考虑了各种综合因素,对部分员工的工资做出了一定调整,并得到了广大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在运行中,依据生产实际进行了几次小范围的人员调整,(四)营造人文管理氛围,建立有自己特色的城市。
◆ 排水接管申请书 ◆
验收接管程序
1.目的:规范验收接管程序
2.适用范围:绿化施工工程,绿化改造工程
3.定义:质保期:就是绿化施工工程或绿化改造工程施工结束后,根据合同应由责任方进行继续养护的时期。4.职责:
4.1项目绿化主管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核实工程竣工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
4.2项目绿化主管签署初验意见。
4.3项目经理、项目绿化主管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检验合同履行情况。
5.控制要求和方法: 5.1.竣工初验
5.1.1施工单位在苗木全部种植完毕后,向项目绿化主管提交报告及初验申请,如施工单位在完工后不申请,项目绿化主管主动向施工方索要各种资料和初验申请。
5.1.2施工单位应同时递交工程绿化设计图、工程竣工图等相关资料,5.1.3项目绿化主管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核实工程竣工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记录表见附件)5.1.4在初验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事项:
a)苗木种植种类、数量、位置是否与图纸相符; b)苗木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苗木生长情况及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d)施工场地是否按要求清理干净;
e)所有绿化植物是否确实种植完毕,符合设计要求。
5.1.5对于没有上述问题的,项目绿化主管签署初验意见,正式进入质保养护期。
5.1.6如有问题的,项目绿化主管给施工方发出整改工作单。并择期复验。
5.2.质保养护期满验收
5.2.1施工单位在养护期满过后,填写养护期间自检情况报告及养护期满复验申请报告,申请复验。
5.2.2项目经理、项目绿化主管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检验苗木养护情况。
合格苗木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a)乔灌木长势良好,没有枯枝、黄叶、残叶现象;
b)乔灌木种植位置适当,高低错落有致,外形美观,造型、修剪合理;
c)乔灌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d)枝叶无病虫害,无蛀干害虫;
e)乔木保护措施得当,有护树架,无倒伏、摇动现象;
f)无裸露土面,草坪及地被植物无杂草或杂草率小于5棵/m2; g)施工场地无残留垃圾、余土。5.2.3不合格苗木及枯死、生长不良苗木限在一周内补种整改完毕。新补种部分,要从补种工作完毕起重新计算养护期。
5.2.4项目绿化主管对检验合格苗木及绿化项目签署复验意见及接管意见。5.2.5退质保金
项目绿化主管签字承接后,向公司绿化主管提交书面报告,公司绿化主管签字,并交给总经理签字,按总经理批示退质保金 6.支持性文件.验收后的资料整理
将下列资料及相关记录加以整理并归档: a)绿化工程合同; b)绿化工程设计图; c)绿化工程竣工图。
◆ 排水接管申请书 ◆
申请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和美小额借贷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志华职务:经理
住所地:龙沙区勇敢大街128号被申请人:蒋勇,男,19**年7月13日出生,汉族,现住龙沙区湖滨二厂十三委31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欠款纠纷一案,业经龙沙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19日作出【20xx】龙商初字第41民事调解书。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
请求执行被申请人蒋勇偿还欠款2400000.00元、诉讼费130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
事实理由:
20xx年12月23日,申请人于被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240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还款期满后被告迟迟未予还款。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申请人偿还欠款,业经龙沙区人民法院调解作出【20xx】龙商初字23号民事调解书,判决被申请人于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申请人2400000.00元。现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故申请贵院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龙沙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 排水接管申请书 ◆
本人,性别男,年龄27岁,出生年月: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现户口所在地:。现因,为了方便工作及生活,现需将户口从转至X派出所。
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户口立户申请书篇14本人,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现住在黄岩区x乡(镇)办事处x村。本人于xx年xx月xx日由x村迁往x学校就读,于xx年xx月xx日从x学校毕业,落户在。现根据黄岩区人民政府黄政办发[20xx]72号文件精神,自愿申请回原籍x村落实为农业户口。特此申请,请予批复!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户口立户申请书篇15本人,,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口在山西省晋中市。我在也有户口,姓名为,,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造成户口重复登记。申请保留,,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要求注销,,,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的户口。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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