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关于印发的通知(必备20篇)
发布时间:2018-01-07关于印发的通知(必备20篇)。
♛ 关于印发的通知
2007年9月22日 财企[2007]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做好贸易平衡促进工作,规范和加强进口贴息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进口贴息资金的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在扩大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宏观导向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进口贴息是国家财政对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技术,以贴息的方式给予的支持。
第三条 贴息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科学管理、突出重点、利于监督的原则,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第四条商务部负责贴息资金的规划、组织、实施、审核和管理工作。财政部负责贴息资金的审核、拨付、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 进口贴息的申请条件、贴息标准与需提供的材料
第五条 企业申请进口贴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企业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
(二)进口产品的,申请贴息的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进口技术的,应当是付汇凭证上的付汇单位。(三)申请贴息的进口产品应当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申请贴息的进口技术应当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四)进口产品、技术未列入其他贴息计划。
(五)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六)进口《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财政部公告2007年第2号)。
第六条 进口贴息的标准:
(一)以进口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进口产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列明的进口金额乘以固定人民币汇率计算;进口技术的,以技术进口付汇凭证上的付汇金额乘以固定人民币汇率计算。
(二)贴息率不高于贴息清算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利率。
(三)财政部和商务部在年度贴息资金总额内确定贴息系数,核定贴息金额。
第七条 企业申请贴息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贴息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等,及申报说明(见附表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进口贴息资金申请表》(见附表2)及电子数据;
(四)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
(五)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六)进口技术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
(七)进口“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含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及《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第三章 申请贴息资金的程序
第八条 每年1月31日前,地方企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上一年度的申请贴息材料和相应的电子数据。逾期各商务、财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对地方管理企业申请贴息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和汇总,并应当于每年3月1日前上报商务部和财政部。中央管理企业由集团总部汇总后,于每年3月1日前直接向商务部和财政部提交上一年度的申请贴息材料。第十条地方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向商务部和财政部报送申请贴息材料包括:
1.本地区、企业贴息资金申请报告;
2.《进口贴息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表3)及其电子数据;
3.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有关材料。
第四章 贴息资金的审核与下达
第十一条 财政部和商务部共同委托专门机构对地方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及中央管理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后符合要求的企业下达贴息资金。
第十二条 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拨付相应资金。
第十三条 企业收到贴息资金后,按照现行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第五章 贴息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财政部和商务部共同负责进口商品贴息的追踪问效工作。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进口贴息资金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贴息资金及时到位,并负责于每年5月1日前向商务部和财政部联合报送上年度贴息资金使用报告。报告应当包括贴息资金的拨付、使用、使用效益等情况的汇总分析和评价。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一)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贴息资金;
(二)挪用或截留侵占贴息资金;
(三)拒绝有关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或对有关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不予配合。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以下处理:
(一)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全额收回已取得的贴息资金;
(三)被处罚的企业不得再申请进口贴息资金;
(四)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对相关人员或单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企业贴息资金申报说明
2.年进口贴息资金申请表
3.年进口贴息资金申请汇总表
♛ 关于印发的通知
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宣传考核办法(试行)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多次采取有效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调动全校教职工积极性,塑造外部形象品牌,不断拓宽宣传途径,树立“人人都是宣传员”的思想,推动学校科学和谐跨越发展,现参照局《宣传报道稿费发放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一)各宣传组、各组通讯员。
(二)宣传橱窗管理、更新情况。
(三)各部门、各支部。
二、工作要求
各小组要根据每个学期的工作重点,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时组织信息稿件的采写、报送工作,做到大事不迟报、不误报、不漏报,小事有新意。具体工作要求是:
(一)各部门要提高做好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加大奖惩考核的力度,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二)通讯员必须认真收集信息或撰写相关稿件,每部门每年不少于5篇新闻稿。
(三)通讯员承担本部门的信息(文/图)采写、存档和录入工作,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负责。
(四)要提高信息稿件的质量,做到语句简洁通顺,注重提炼有价值的信息,关注信息的新闻价值和工作借鉴价值,减少常规工作类信息,杜绝应付充数的信息稿件。
(五)各部门的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由各部门通讯员把经审核过的信息上报学校党委办公室;时效性较强的信息可随时上报。
(六)信息员提交信息方式。信息稿件采用邮件或者其他方式传到党办。如有图片需要发布,尽量提供数字图片。
三、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宣传组及各组通讯员。
(二)考核时间:每学期末。
(三)考核内容:主要以每年各宣传组通讯员在煤监局网站、学校网站、煤监杂志等平台发布的信息量及其质量。
(四)考核形式。
信息报送采用积分制形式,具体计分标准为:稿件被学校网站采用,每条计1分;学校工作简报采用的,每条计1分;被学校主管部门或市级媒体采用的,每条计3分;被学校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的,每条计10分。以上信息稿件若被各相应等级的网站或报社等重复采用的,可累计得分。校党委办公室不定期对相关部门网上信息资料的更新进行检查。
(五)考核程序。
信息员对本部门信息工作先自评,校党委宣传部综合评价,对在学校信息工作中突出的部门和信息员均给予奖励。
(六)考核项目及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
优秀信通讯员奖:5名。
2.宣传组奖项:评选出信息量前三位的宣传组,并给予奖励。
(七)稿费发放标准:参照渝煤监办﹝2011﹞81号文件。校内媒体录用稿件按5元/篇发放。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关于印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教育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今年是西部计划实施1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对西部计划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部署,经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同意,现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42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中青联发[2009]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并在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表彰激励,推动西部计划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各地还要结合实际,在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引导西部计划志愿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功立业。
♛ 关于印发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办公设备用具的管理,公司已制定了《关于大宗办公设备用具管理制度》,各部(室)都认真遵照执行。但是,目前在办公用品的使用上还存在一定浪费现象,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勤俭节约的意识,创建节约型企业,减少公司不必要的开支。对此,办公室拟定了节约使用办公用品的几点意见,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公司内部文件,及上行文件尽量使用双面印刷。
二、文件草稿及清样的打英复印一律双面使用,能传阅的文件,尽量传阅,减少复印次数。
三、各种水笔,应妥善保存笔套,日后换芯继续使用。
四、各部室领用的“u”盘、移动硬盘、照相机、摄相机等贵重办公用具,要妥善保管,并责任到人,如因人为因素造成丢失损坏的,要折价赔偿。
五、各部(室)人员要正确掌握本部门内的微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用具的使用,避免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
六、爱护软盘、光盘、档案盒等易损物品,做到正确使用,以保证最大限度的使用次数。
本文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 关于印发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滨海药检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对全县食品药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机关安全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局机关内,集中开展一次食品药品质量及机关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活动。根据县有关部门及局领导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化对“安全发展”科学内涵的认识,不断增强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及机关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认真督查和检查相关部门和企业深入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排查整改各种安全隐患,严防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机关安全生产事故,为正规机关安全工作秩序,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06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对全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与县食安办联合下发《关于对全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全面部署全县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明确活动要求,组织协调全县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要重点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消费行业,学校、建筑工地、企业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严防各类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局职能科室要对县有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实行综合监督。
二是开展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紧密结合下半年正在开展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行动,要对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进行“家家到”专项检查,实现对药品监管各环节的全覆盖,切实加强药品质量安全隐患的排查,尤其要加强对重点涉药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的药品质量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执行药品质量保障制度,帮助涉药单位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对在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坚决把各种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开展对局机关日常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要加强对机关日常用车、用电、防火、防雷安全措施的检查,加强高温期间下基层执法检查人员的安全防护,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确保局机关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保障机关各项工作安全运转。
四是开展对局行政办公楼建设过程的安全督查。加强对工程承包方安全施工的监督,书面通知工程承包公司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应责令其立即停工。同时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高温期间施工规定,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食品综合监督和药品综合监管工作,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安全发展”的内涵,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构和责任。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中切实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副局长具体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分组:第一分组由办公室主任××同志负责,成员为××、×××、××三位同志,具体负责局机关安全检查和行政办公楼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督查。第二分组由药品综合监管科科长××同志负责,成员为×××、×××、××三位同志,具体负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第三分组由食品综合监管科负责人×××同志牵头负责,稽查科负责人××配合,成员为×××、××、××、××四位同志,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与督查。
(二)活动要求。一是认真把握好安全检查与与促进发展的关系。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认真研究制订具体的检查方案。在对企业进行检查的过程中,要全面排查隐患,发现一个,整改一个,不留死角。同时,要注意为企业搞好服务,对检查中发现轻微的问题,现场指导帮助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问题立即停业整顿,整顿期间要积极帮助,献计献策,争取早日恢复生产经营。对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企业必须先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对符合条件给予帮扶,依法办证后再准许其从事生产经营。二是把握安全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安全工作与本职工作要有机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三是把握工作措施与工作成效的关系。各分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检查措施,确保专项检查行动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 关于印发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根据公司的工作安排和发展需要,为促进内外部沟通和交流,提高员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我决定印发一份重要讲话,与大家共同学习、分享和探讨。以下是与会讲话的要点:
一、市场形势分析
当前,世界经济正面临巨大的变革和不确定性,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发生调整,我们所处的行业也受到一定冲击。但是,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认识,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并灵活应对。市场的不确定性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法取得成功,而是提醒我们要更加聚焦、务实、创新。我们要将挑战转化为机遇,通过提升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和市场营销,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二、质量意识培养
作为一家以质量为导向的企业,我们必须建立和强化每个员工的质量意识。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够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并赢得客户的信任。质量不仅是企业的生命线,更是我们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所在。因此,我呼吁每个员工都要从自己的工作岗位出发,提高自身的责任感和专业性,切实加强与同事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共同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三、团队合作意识
团队合作是实现企业目标的基础和关键。我们要秉持“团结、协作、共赢”的原则,凝聚全体员工的力量,共同应对市场变化和挑战。保持团队合作意识,不仅要注重内部团队的合作,还要与各部门、各级别的同事保持密切合作与沟通,通过共同努力实现部门和企业目标的达成。我们要打破壁垒,互相支持和帮助,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四、人才培养与发展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是企业实现长远目标的保障。我们要重视人才培养和发展,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培训和学习,提供广阔的发展机会和晋升渠道。对于优秀人才,我们要给予充分的激励和回报,为他们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使他们充分发挥潜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同时,我们也要注重培养并留住年轻有为的人才,为公司的未来提供持续的动力和创新的源泉。
五、企业社会责任
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我们应积极参与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我们要关注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社会问题,在本地社区和公众领域开展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活动。同时,我们也要倡导员工的积极参与和广泛宣传,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企业价值观。
通过传达以上讲话要点,我相信大家已经对公司当前的形势和战略目标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希望每个员工都能够提高认识和觉悟,主动融入到公司的大家庭中,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共同创造企业辉煌的新篇章!
小编感谢您的阅读!
(以上为对《关于印发讲话的通知》的全文阐述,仅供参考)
♛ 关于印发的通知
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潍教办字[2011]103号
关于印发“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市开发区文教局、峡山区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单位和学校:
10月8日上午,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今后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为全市“安全月”,每个“安全月”第一个周确定为“安全周”。为开展好“安全月”活动,现规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根据市委要求,局领导研究决定,将每年的1月、4月、6月和10月确定为“安全月”。第一个“安全月”确定为今年的10月10日—11月10日。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今后每个“安全月”活动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都要完成“确定一个安全主题、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开展一次安全行动”的“规定动作”。
“确定一个安全主题”即活动月初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均要针对当期工作实际确定本期校园安全工作主题,有效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达到以月促季、以月促年,为全面完成全年安全任务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市委会议要求,本次活动月主题为:控制隐患,预防事故。
“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即活动初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均要开展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当期面临的安全问题,落实预防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安全专项会议要认真做好记录,形成总结。
“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在“安全月”期间组织各层次人员尤其是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学习校园安全管理的各项新规定、新要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及方式。
“开展一次安全行动”即在“安全月”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全区域、全校范围内的现场安全大检查活动,查找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大的安全责任事故。
“安全月”第一个周确定为“安全周”。“安全周”期间,所有学校均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安全宣传,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都要集中研究部署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所属部门、学校做好安全工作,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基层单位、学校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尽快建立安全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区域、本校校园安全各项工作,当前重点组织好此次“安全月”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校安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指挥,加强组织指导。
对所辖学校及民办培训机构的安全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加以管理,加强指导,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2) 建立全员参与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全体教师要立足本职工作,参与校园安全管理。教职工既是校园安全管理的责任人,承担确保职责范围内校园安全的义务,又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监督者,享有对学校安全隐患的监督举报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通过下发通知或公开信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告知其安全管理权利和举报权利,公布举报**,发动群众对不安全因素进行举报,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新格局。学校要鼓励教职工参与校园安全监督检查,对教职工反映的隐患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整改。鼓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设立专项资金,对教职工和其他人员反映的重大安全隐患,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鼓励。
(3) 严格的办学审批制度是保证校园安全的关键。所有教育行政部门在批准设立各类教育教学及培训机构时,须将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各项安全规定作为必备条件予以严格审核。所有安全规定不能完全达标,将不予批准。
对已经批准设立的教育教学及培训机构,负责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对其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发现不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事前责任追究制度。对上报或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学校要组织专人按时整改。
一时整改不成的,应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凡是未能按时整改完毕或未及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教育行政部门须按照事前责任追究制度启动责任追究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安全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和各直属学校须将活动开展情况于活动结束后10日内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学校开展安全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二0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安全月” 活动方案通知
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10月14日印发
校对:李刚
♛ 关于印发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税务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评估税务约谈工作,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税务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税务约谈通知书(略)
二0一0年八月三十一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税务约谈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纳税评估税务约谈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地税评〔2007〕 491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纳税评估税务约谈是指税务机关通过约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或补充举证等方式,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纳税人的涉税疑点或问题进行核实,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工作方法。
第三条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分局及税务所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人员开展税务约谈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纳税评估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因评估工作需要必须约谈企业其他相关人员的,应通过企业财务部门进行安排。
第五条 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税务代理人代表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委托代理合法证明。
第六条 实施税务约谈前,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人员应分析相关资料,发送《税务约谈通知书》,并使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税务约谈人员一般不得少于两人。
第七条 税务约谈时,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人员应根据涉税疑点,听取纳税人的陈述说明,并审核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账簿、凭证、合同等证明性资料,证明资料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第八条 经税务约谈,发现纳税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施纳税评估实地调查核实:
(一)纳税人的解释说明和提供的有关资料无法排除其涉税疑点或问题的;
(二)纳税人不积极配合税务约谈,拖延、推诿、不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使涉税疑点无法核实的;
(三)其他需要实施实地调查核实的。
第九条 税务约谈后,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人员根据纳税评估核实情况制作《纳税评估报告》,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转入评估结果处理环节。
第十条 税务约谈相关资料按照市局纳税评估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一条 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人员在实施税务约谈过程中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或为有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通风报信致使其逃避查处的,或瞒报核实真实结果,或致使纳税评估结果失真、给国家或纳税人造成损失的,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约谈实施办法(试行)》(京地税评〔2005〕361号)同时废止。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 关于印发的通知
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抓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规避高温施工,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
在夏季根据施工的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保证现场饮水供应充足。
现场应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饮料、茶及各种汤类等,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事件。
落实防暑降温物品。
要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广大一线施工人员,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要求施工人员随身携带防暑药物,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正气水等,落实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
积极改善建筑工地生产生活环境。
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
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做好夏季防火工作。
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预防火灾措施,对配电房、仓库、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 关于印发的通知
***县发电
中共***x公室***
发电单位人民**办公室签章
关于印发《2016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县单位:
2016年春节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的相关工作,经县委、县**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x2016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2.***x2016年春节乡镇慰问活动安排表3.***x2016年春节驻军驻警慰问活动安排表中共******xx
******x人民**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
♛ 关于印发的通知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西部计划的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创优,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西部计划在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持续实施西部计划,大力支持中西部基层和民族地区,不断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引导高校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到基层和人民中去建功立业。下大气力推动落实社保等政策,加强改革创新,统筹各类资源,突出示范引导,强化管理服务,不断引导广大青年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奉献青春、建功立业。
(一)全国统筹,分级负责。全国项目办统筹负责规划编制,优化指标分配,推动政策落实,加强督导考核。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加大沟通、整合、研究力度,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政策,做好年度计划制定、项目资金使用、日常管理服务。招募省(区、市)项目办制定本区域内招募计划,做好宣传动员和招募选拔工作,并与服务省协调做好人员选拔派遣及派出志愿者的跟踪培养等工作。服务市(地、州、盟)项目办督促、指导服务县(市、区、旗)项目办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指导服务县(市、区、旗)项目办、服务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志愿者安全、健康等事宜,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扎根西部基层创造有利条件。服务县(市、区、旗)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单位申报和服务岗位采集、志愿者的日常管理服务考评等工作。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保障。
(二)公开招募,自愿报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以立体化、全方位组织动员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全面宣传西部计划政策和招募要求,充分发挥联合宣讲会、动员报告会、交流座谈会等现场动员形式的激励带动作用,使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全面了解认识西部计划,把符合条件、意愿强烈、真正适合到西部基层工作和发展的学生动员起来。
(三)组织选拔,集中派遣。按照全国项目办的部署,各招募省(区、市)项目办要完善形成切实可行、管用有效的选拔招募制度,督促各招募高校完善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选拔招募流程,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做到招募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选拔招募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开展培训和派遣工作。
(四)加强管理,培养人才。各级项目办要不断完善西部计划的管理体制机制,严格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管理,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形成长效管理监督机制。精准掌握服务地志愿者在岗及表现情况,加强教育督促,形成全员式、全方位、全过程的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西部计划在动员青年、凝聚青年、培养青年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五)示范引导,弘扬精神。注重项目实施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典型引领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务实推动和弘扬精神相结合,进一步彰显西部计划在重大志愿服务项目管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深入一线挖掘优秀典型,加大力度培育优秀典型,多种渠道宣传优秀典型,建立健全志愿者激励机制,弘扬志愿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志愿文化氛围。
,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8300名左右志愿者(其中含已招募的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135名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巩固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成果。深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和扩大基础教育专项规模,提升支教扶贫实效。深化基层青年专项,推进西部计划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强化后续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
1.确保到岗有为。加强宣传动员,稳步提升招募质量,认真做好志愿者选拔、派遣工作,确保今年派遣任务顺利完成。注重培养、加强管理、落实保障,确保志愿者如期到岗、正常上岗、在岗有为。
2.优化实施结构。把好来源关,建立重点供给高校名单,探索实施供给高校退出机制;把好入口关,总体提高选派志愿者的本科比例,把更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把好输送关,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和西部计划工作综合成效明显地区志愿者派遣的力度。
3.推动政策落地。做好沟通协调,把好时间节点和工作周期,确保社保等各项政策和工作及时落实好,实现全员覆盖。落实志愿者就业、考研、补贴等政策,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有效联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切实发挥中央和地方在政策制定、宏观指导、改革创新和实践探索方面的积极性。严格志愿者管理,突出项目育人功能,争取各方支持,健全西部计划长效运行机制。
20,是西部计划工作的改革年、调整年、优化年。为进一步健全西部计划执行方式调整后的体制机制,今年要着重调整完善以下工作。
1.全国项目办根据有关办法、各服务省(区、市)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新一年度申请情况研究确定实施规模上限,实现服务省(区、市)服务规模的动态调整。
2.服务省(区、市)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人数及已明确的各专项服务岗位,规划和审定2016年服务县及派遣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整青年工作专项。
3.新增服务县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接收志愿者人数原则为20人以上,并由所在县级 政府批准,省级项目办审定,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4.服务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选择,做到人岗相适。县级及以上机关等岗位数必须严格控制在10%以内。
1.确定招募指标。全国项目办规定中东部省份的招募指标下限,继续向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对口招募省下达招募指标。不向服务省(区、市)下达招募指标数。各有关省(区、市)根据报名情况,与相关招募省协商确定在该招募省的招募指标,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服务省(区、市)不能完成派遣计划的,下一年度核减相应人数。
2.严格选拔标准。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本科比例控制在85%以上,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网站),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3.规范选拔流程。各招募省(区、市)要完善选拔招募制度,可单独或会同、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开展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选拔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加强与服务省(区、市)的沟通协调。鼓励服务市(地、州、盟)和服务县(市、区、旗)参与本省(区、市)的面试选拔和人员确定工作。选拔过程的原始资料应按有关规定妥为保存,以备查询。2016年4月25日至6月10日,高校毕业生在西部计划网站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
4.广泛宣传动员。4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启动并部署西部计划年度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重点组织高校项目办开展宣讲会、报告会、座谈会、毕业班辅导员专题工作会议,广泛利用校园媒体宣传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招募要求,使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从政策保障、服务内容、运行管理、激励措施等方面充分认识西部计划的特性,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1.集中培训派遣。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应在7月2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对口招募省(区、市)项目办。7月21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和培训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区、市)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区、市)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区、市)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做好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工作。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可进行补招。补招要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等有关服务信息。志愿者应按照所签订招募协议的服务单位岗位上岗,原则上不跨省调岗。
1.增强责任意识。省(区、市)项目办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本区域内项目管理的顶层设计,及时研究发现并顺利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既要为执行好中央政策服务,又要以良好的业绩争取中央政策的进一步支持。
2.强化日常管理。省(区、市)项目办要加强建设,加大对志愿者的管理力度,定期开展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不断加强安全健康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促进志愿者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加强志愿者试用期(前三个月)的管理,省(区、市)项目办通过调整岗位、解除协议等方式,促进人岗相适。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合理有效处置。原则上志愿者不安排在本人原籍所在县服务,鼓励从省外招募更多的志愿者。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切实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志愿者保障力度和管理服务工作,妥善解决志愿者住宿、就餐问题,为志愿者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和支持。
3.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各地要切实做好就业服务工作,积极搭建就业平台,推动和落实好服务期满志愿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工龄计算、自主创业、户口档案迁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引导志愿者增强自主择业意识,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有效促进自主择业。
4.持续搞好跟踪培养。各地要妥善做好志愿者户口、人事档案、社保关系等接转工作,对志愿者实施岗位成长计划,制定明确的培养方案,在实践中锻炼,在工作中培养,在服务中成长,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与热情。
1.按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服务期满2年或3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考研加分、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
2.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3.服务期满2年内,志愿者户籍、档案未迁出毕业院校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4.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有同等的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
1.财政支持经费。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2.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1.8万元的标准,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补助和自身财力,按时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开展志愿者培训、宣传等工作。
2.缴纳社会保险。各地要研究制定缴纳社保的实施办法,确保今年7月底之前为全部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各省(区、市)项目办要把握好给志愿者购买社保的时间节点,具体落实社保的时间进度、时间周期以各省(区、市)项目办实际情况为准,但要注意避免衔接不畅的情况。
3.加大其它保障力度。鼓励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1.开展项目综合成效考核。进一步加强考核管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全国项目办将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对各服务省(区、市)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和督导,根据各地招募到岗率、服务期间流失率、服务期满就业率、政策落实到位率、安全健康事故率等情况,对各地西部计划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求,对各地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考核评价。
2.开展志愿者岗位考核。6月30日前,各服务省(区、市)要认真做好志愿者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服务期满志愿者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见西部计划网站),服务单位根据志愿者工作情况出具鉴定意见,装入志愿者的档案,作为享受政策的依据。各服务省(区、市)原则上优秀等次志愿者数量不超过当期在岗志愿者人数的15%。
3.加强志愿者资源库建设。各地要建立健全当期、往期志愿者台账、人才库,加强对志愿者工作发展的长期联系,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颁发《西部计划服务证书》,服务证书是服务期满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扶持的重要凭证,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格式和编码,由服务省(区、市)项目办集中培训时发放,服务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县(市、区、旗)项目办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一)高度重视。西部计划是共青团、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组织动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和人才强国的重大举措,各级项目办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社会各界的支持,认真研究项目运行中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各类实际问题,切实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指导。坚持全国一盘棋,加大对项目执行指导力度,突出对招募、培训、管理、典型宣传、安全教育、政策执行等全过程研究、全流程指导,研究解决项目执行特别是转移支付后社保等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共性的、个性的、前瞻性的问题,不断推动项目健康持续深入运行。各级项目办严格按照要求将政策落实到位,从上到下要一以贯之,坚决杜绝省(区、市)项目办将政策落实权限无限下放、只放不收、只放不管、不掌握实际情况等现象。地方各级项目办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结合本地实际,力所能及地为志愿者提供规定政策之外的相关保障,提升政策执行效果。
(三)健全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西部计划工作领导运行机制,明确议事规则,加强对重大事项、重要政策、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的研究。完善资金管理机制,各省(区、市)项目办要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协商,会同财政部门配套专项经费,将资金管理、人员管理和工作管理相结合统筹实施,制定专门的资金使用方案或计划,做好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大力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西部计划工作,解读相关政策,扩大西部计划社会影响力。深入挖掘推出身边可学、可信、可亲的志愿者优秀典型,通过组织表彰、事迹宣讲、风采展示等活动,广泛宣传大学生服务基层的感人事迹和在基层成长成才的突出业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更好地激发志愿者服务基层的热情,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观念。
鼓励各省(区、市)项目办实施地方项目,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各地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地方项目名单报全国项目办审核、备案并进行集中公示,以便志愿者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享受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同等政策待遇。
♛ 关于印发的通知
防控办印发通知:迈向防疫新征程
近日,防控办印发通知,号召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这一通知对于当前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了明确的指导,进一步强化了疫情防控的措施和要求。下面,我们从各个方面来详细阐述这一通知的内容,并探讨其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深远意义。
在疫情的防控工作中,通知强调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于疫情的认识,并引导其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同时,通知还指出各级政府要加强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合作,发挥他们在信息收集和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通知强调了要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疫情的防控需要依靠科学的手段和有效的技术手段,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疫情的挑战。因此,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于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优化科研环境和条件,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通知还要求加强对于技术力量的培养和引进,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对疫情的能力。
通知强调了要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疫情的蔓延不仅仅是一个国家之间的问题,而是全球的共同挑战。只有各国共同合作,才能更好地应对疫情的威胁。因此,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在加强国内合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参与到国际合作中,共同研究和分享疫情的信息和经验,加强疫苗的研发和分发,为全球疫情防控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通知强调了要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疫情防控的工作不是一时的,需要长期的坚持和努力。因此,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加强对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对于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今后的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参考。
小编认为,防控办印发的通知对于当前疫情的防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加强宣传力度、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以及监督和评估工作的加强,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疫情的挑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这一通知也为今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的基准和依据。希望广大干部和群众都能够积极响应这一通知,共同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共同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做出努力。
♛ 关于印发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确定试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确定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科学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根据《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以及国家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凡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底价确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是指招标底价以及挂牌、拍卖的保留价,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最低控制价格。
第四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底价由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建设、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五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一)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期日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对出让地块的出让底价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市国土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估价结果,结合政府产业政策提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初步建议。
(三)市国土局就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审议。
(四)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确定最终底价,特殊情况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报市政府批准。
第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需要保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透露。
♛ 关于印发的通知
某某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案例
某某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案例
某某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案例 蛛丝马迹藏玄机 〔评估对象〕某某县水利局水利管理服务站,微机代码23569874,税务登记号码为231923w00005000。〔基本情况〕该单位主要从事水利工程为公用事业,创办于1968年9月,注册类型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某某,财务负责人某某,联系电话789654。征管方式为纯营业税户,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申报方式为上门申报。该单位注册资本为24元,销售收入为元,帐面利润为元,上年资产总额为元,上年负债总额为元,上年所有者权益总额元,入库地方税金费元,1-10月入库地方税金费
元。
〔确定评估对象的依据〕
根据水利站报送的财务报表和征管信息系统中相关涉税信息资料分析,该单位存在以下疑点:
1、今年1-9月份收入为元,去年全年收入为元,今年与去年相比收入差距较大;
2、今年1-9月份申报地方税额为元,去年申报地方税总额元,今年与去年相比税额差距较大;
3、帐面利润仅元,这与同行业的盈利水平明显不符。根据上述疑点,评估人员将该单位确定为纳税评估对象。
〔评估分析和约谈询问过程〕
一、寻踪觅迹查疑点 评估人员带着疑点,对辖区内某某水利站、某某水利站等同行业进行了走访座谈,详细了解了近两年我县水利工程的总体情况。随后,评估人员又到县水利局和陈集镇政府对陈集水利站近两年的
水利工程项目进行了详细调查,初步掌握了陈集水利站近两年的水利工程项目和工程预算金额。评估人员综合多方面信息,初步确定该单位自至今承建县镇水利工程项目8个,工程预算总金额达600万元,而自至今企业实际申报收入只350万元,即使剔除未完工程企业仍然存在隐瞒收入现象。
二、山穷水尽疑无路
评估人员针对该单位少记收入等问题,请他们限期写出纳税评估情况说明,但他们的解释却令人失望。该单位财务负责人对评估人员调查的工程项目都供认不讳,但对隐瞒收入和利润一事却矢口否认,他的解释是:水利站自至今确实承建了8项县镇水利工程,但许多工程没有竣工决算,有的工程甚至还没有完工,工程款仅到位50%左右,凡是已到位的工程款都已经申报缴税了,水利站不存在着隐瞒收入和利润少缴税金。评估人员面对这位财务负责人诚恳的表情,一时也对所调查的信息产生怀疑。
该单位是否正如他所说的一样呢?这的确还需进一步证实。
三、柳暗花明又一村
为了进一步核实该单位是否存在隐瞒收入现象,评估人员于对该单位进行了实地调查取证。经过两天对该单位三年来的帐册凭证的翻查取证,评估人员发现该单位“其他应付款”项目多,金额大。其中发生往来次数最多的是与陈集镇政府和县水利局的往来,金额都是整数。期未余额也较大。
针对上述新发现问题,评估人员为了不使对方警觉,假装没有发现问题,对该单位财务人员说好象没有发现什么可疑情况。随后,评估人员立即到陈集镇政府和县水利局核实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经过核对,评估人员发现该单位隐瞒镇政府工程款45万元,隐瞒县水利局工程款35万元。
带着新的发现,评估人员又一次来到了水利站。当评估人员将所有的证据摆在财务负责人面前时,他一下惊慌得不知
所措。评估人员又对他讲解了有关税收法规,在强大的税法攻势下,该单位财务负责人不得不承认隐瞒收入和利润,偷逃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事实。
评估人员在财务人员的协助下,进一步核对该单位的往来款,通过一天的时间核实,最后确定该单位隐瞒水利工程收入794200元和自来水公司管理费收入元,少申报营业税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印花税元、企业所得税元。同时通过核对,还意外发现该单位少申报房产税少申报元、土地使用税元。
该单位后来积极配合,对评估人员提出的问题如实作出自查补税42591元,滞纳金1302元。〔评定处理〕
对水利站自查申报,评估人员进行认真核对认为:自查申报属实。该单位补税及滞纳金43893元,已申报缴纳入库,并表示今后认真学习《税法》,保证如实
申报、准期缴纳。〔评估启示〕
一、在日常税务管理工作中,应注意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精细化管理力度。在财务核算上,要多对纳税人进行上门辅导,力争使其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在税收管理上,要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掌握行业盈利水平,力争从面上掌握总体情况。
二、加强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降低税务管理的难度。通过税法宣传,使纳税人了解税法,知道如何纳税,哪些情况应纳税,逐步提高他们的纳税意识,使他们的积极主动地进行纳税申报。
评估单位:某某地方税务局 评估人员:某某某某
评估日期: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关于印发的通知
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
关于举行“七一杯”乒乓球比赛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部,各分公司:
为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员工体质,加强公司内部沟通,提升公司凝聚力,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七一杯”乒乓球比赛活动,现将《乒乓球比赛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积极参加,按方案规定时间将参赛人员名单报至综合部。
特此通知
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工会委员会
2015年6月26日
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
乒乓球比赛活动方案
为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交流,增进员工间的友谊,营造和谐的公司文化氛围,特举办第一届员工乒乓球比赛。
1、 比赛项目:乒乓球男女个人比赛
二、比赛原则:按照乒乓球比赛规则比赛,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讲究球风,赛出水平。
3、 比赛时间:2015年7月1日-7月10日
四、比赛地点:公司五楼活动室
五、比赛规则
(1) 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各部门推荐名额不低于本部门总人数的20%。
(二)比赛办法:
1、比赛分初赛、决赛进行;
2、初赛采用循环赛积分制(5局3胜11分制),以积分方式决出男子组前8名、女子组前4名进入决赛;
三。决赛采用淘汰制(7场4-11分)确定冠军和亚军;
4比赛用40毫米的白色乒乓球。比赛用乒乓球拍可以是自备球拍,也可以是裁判组提供的公共球拍。
5、裁判组由3名裁判员组成。要求各部门熟悉竞赛规则,做到严格、公平、公正。
五、具体实施办法
(一)报名:6月29日下班前,各部门上报比赛人员名单,交到综合部。
(2) 抽签:6月30日下午,将对比赛人员资格进行确认,抽签决定首轮对阵双方。抽签结果和比赛次数将在工作人员工告栏上公布。
(三)比赛规则
1、本次比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手必须服从裁判裁决,如对当局比赛结果有疑异可上报到裁判组,由裁判组裁决。严禁与裁判员争吵或辱骂裁判。否则,除取消资格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参赛者必须提前10分钟签到,超过10分钟者将输掉比赛;
三。比赛采用每场11分制,即先得11分者获胜;到10平后先连续得2分者当局获胜;
4、初赛时,每场5局3胜制,胜者积1分,输者积0分;
5、决赛采取7局4胜制,对阵原则为:男子组积分第1名对第8名、第2名对第7名、第3名对第6名、第4名对第5名;女子组第一名与第四名、第二名与第三名对决,胜者进入下一轮决赛,以此类推;
6在决赛中,比赛结果必须由参赛者签名。
(四)比赛现场细则
1发球权和选边的确定:比赛开始前,双方通过猜硬币的正反两面来决定,胜利者有权优先决定发球或选边。
2、换发球及换边:1)从第一个人发球开始,连续发2个球后,发球权交给对方,如比分到10平以后,每人发1个球后,发球权交给对方;2) 比赛结束后,双方换边,发球权也随之改变。
三。重发球:发球入网,球到达对方桌上,不计分,发球者重新发球;
4休息:每场比赛双方可暂停一次,但时间不超过30秒;
每场比赛结束后,双方均有权要求休息,但休息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
5、得分
1) 发球时,击球前球必须远离手(球的高度不受限制),否则视为犯规,对手得分;
2) 如果你发球,但你不击球,对方就会得分;
3) 发球出网或球出网时,对方得分;
4) 接球网下或过网直接出界,对方得分;
5) 球绕过球网的一侧到达对手的桌子,对方得分;
6) 击球后,对手擦到对方桌边线外侧得分;
7) 每场比赛,双方均有机会提出异议,分数由裁判组决定。
六、奖项设置
根据决赛成绩评出男子组冠亚季军各一名、女子组冠亚季军各一名;进入决赛的人将获得优秀奖,而其他人将仅获得纪念品。
♛ 关于印发的通知
防控办印发通知:强化疫情防控,守护人民健康
近日,国家防控办印发了一则重要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通知详细规定了相关措施,要求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全面落实,并注重抓好落地执行,以期形成全民一盘棋、共同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
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力推进。政府领导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加强资源调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同时,要加强与社区、医疗机构等各方合作,共同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确保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地。
该通知强调了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作用。企事业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通知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切实加强员工健康管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要做好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和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各企事业单位还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做好疫情防控的知识普及工作,使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通知还指出,社区居民对于疫情防控的贡献至关重要。社区是疫情防控的最基层单位,也是最容易传播病毒的场所。因此,通知要求社区居民积极响应疫情防控工作,遵守相关防控措施,落实好个人防护责任。同时,社区居民要加强自我管理,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定期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通知还要求社区要做好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杜绝谣言的传播。
通知强调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疫情不容忽视,防控工作任重道远。因此,通知呼吁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在防控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不松懈不放松。要树立全局意识,提高政策应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地。同时,要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互通信息,共同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
小编认为,国家防控办印发的通知明确了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和措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各项要求,积极防控疫情,守护人民健康。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共同迎接挑战,战胜疫情!
♛ 关于印发的通知
龙政发〔2011〕 号
龙王镇人民**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按照《宁陕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质量兴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46号)精神,现将我镇质量兴镇活动实施方案上报你局,请审核。
龙王镇人民**
二○一一年六月日
龙王镇质量兴镇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宁陕县人民**关于实施质量兴县战略的意见》和《宁陕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质量兴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46号)精神,全面提高我镇质量整体水平,根据县上开展“质量兴县”活动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跟进市县发展步伐为目标,以推进实施名牌战略为重点,以提高质量和增加效益为支撑,坚持**领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完善推进质量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深入地开展质量兴镇工作,努力提升我镇整体质量水平,增强产(商)品的竞争力,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之路,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是把兴镇活动与质量工作责任制、打假责任制相结合;二是把质量兴镇活动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坚持推进质量提升和打击假冒伪劣;三是把兴县活动与实施企业名牌战略相结合,促进城镇经济优化升级;四是把质量兴镇活动与农业标准化工作结合起来,推进乡镇农业标准化和产业化工作;五是把搞活镇活动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结合起来,确保全镇食品消费安全。
三、总体目标
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到2015年,力争实现:
(一)质量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培育了1-2个特色品牌。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本实现农产品无公害生产。
(二)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严把安全施工关,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竣工交付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功能齐全、环境友好、安全可靠、节能减排等综合满意度指标不断提高。
(三)服务质量明显改进。全面实施服务质量标准和环境管理标准,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
(四)名牌战略大力实施。该镇计划到2015年培育不少于一个名牌产品。积极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工作。
(五)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济秩序明显规范。进一步完善防伪责任制、预警监测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形成打假长效机制。
各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建立了办案联动配合机制。防伪信息网络和举报投诉网络进一步加强,各地区、各部门防伪信息交流畅通。
四、组织保证及职责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镇**成立镇质量兴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镇长担任,成员由镇产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社保所、派出所、统计站、林业站、维稳办、卫生院、粮站、电管站、信合联社等负责人组成,负责质量兴镇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组织考核检查工作。镇质量振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工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协调。
(二)村(居)委会、镇产业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的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并将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工作与落实国家、省和市、县对质量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起来,推进质量振兴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各成员单位应充分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指导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加强对产品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信用体系;要相互配合,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四)建立专题会议制度。质量兴镇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全体成员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任务。镇**定期听取关于“质量兴镇”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质量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保证“质量兴镇”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主要措施
(一)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坚持以“**推进,市场运作”为基本原则,建立健全质量信用制度,加强信用监管,努力培育良好的质量信用环境,营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提高工程设备和市场商品的管理水平。在建筑、水利、道路、桥梁等工程项目建设中,普遍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限额以上建设项目中的成套设备推行设备监理制度。落实国家“新三包”规定,依法履行产品质量责任。
(三)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我镇主导产业的提升和发展,加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建立健全以农产品检测中心、服务网络,提高检测水平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科学、准确、高效的检测服务和技术支撑。
(四)落实监管长效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打假责任制、预警监控机制、快速反应机制、质量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打假治劣长效机制。一是要彻底清理修改不利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打破区域市场封锁等制度性障碍。
二是全面推进市场巡查和市场警示制度,建立“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市场预防机制。建立市场突发事件应急支持体系,建立反应灵敏、有效的市场应急机制。三是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建立部门结合、协调配合的市场监管机制。
四是明确市场监管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建立统一的权责关系
一、违法必究的责任追究机制。要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使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对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迅速**查处。
(5) 加强责任追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工商、卫生、农业管理站、公安等部门要始终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相互配合。特别是对生产经营危害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产品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从重打击、严惩。
(六)突出重点,切实把各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商业欺诈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日用消费品、农资、汽车及零配件、成品油、钢材、装潢装饰材料等重要物资检查整治力度,全面开展市场清理和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优化市场经济秩序。
(七)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镇**把质量兴镇和实施名牌战略工作作为对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一事一议,考核奖惩。
(八)加强宣传和监督、保护。要充分发挥宣传和监督作用,通过宣传“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质量兴镇活动,为做好质量兴镇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 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约束性指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号),中央财政将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奖励金额按项目技术改造完成后实际取得的节能量和规定的标准确定。同时,要明确企业的节能主体地位,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和监督。为此,我们制定了《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同配合,扎实工作,把节能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实。
附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日
附件: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以下简称节能资金)。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保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节能效果,节能资金采取奖励方式,实
行资金量与节能量挂钩,对完成节能量目标的项目承担企业给予奖励。
第三条 节能量核定采取企业报告,第三方审核,政府确认的方式。企业提交改造前用能状况、节能措施、节能量及计量检测方法,由政府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第三方机构对出具的节能量审计报告负责。
第四条 节能资金奖励实行公开、透明原则,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节能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奖励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
第二章 奖励对象和方式
第六条 财政奖励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06〕1457号)中确定的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等项目。
第七条 财政奖励资金主要是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奖励金额按项目实际节能量与规定的奖励标准确定。
第三章 奖励条件
第八条 申请资金奖励的项目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经发展改革委或经贸委、经委审批、核准或备案;
(二)属于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三)节能量在1万吨(暂定)标准煤以上;
(四)项目承担企业必须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第四章 奖励标准
第九条 东部地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节能量按200元/吨标准煤奖励,中西部地区按250元/吨标准煤奖励。
第十条 节能量是企业通过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直接产生的,并且能够核定。
第五章 奖励资金的申报、审查和下达
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由企业提出节能财政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并经法人代表签字,具体要求见附。
第十二条 按属地化申报原则,企业将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报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或经贸委、经委,下同)和财政部门。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节能资金申请报告进行严格初审、确定、汇总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
政部。中央直属企业直接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同时抄送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对地方上报的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奖励标准确定项目奖励额度,下达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计划,抄送财政部。
第十四条 财政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计划,按照奖励金额的60%下达预算,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承担企业。
第十五条 地方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采取必要措施、落实相关政策,督促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保证项目按时完工并实现节能目标。
第十六条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节能量审核机构对项目实际节能量进行审核,由节能量审核机构出具审核报告并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财政部根据节能量审核机构出具的节能量审核报告与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清算,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下达或扣回奖励资金。
第六章 节能量审核机构的管理
第十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节能量审核机构名单。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节能量审核机构的审核工作进行监管。对节能量审核报告严重失真的审核机构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收到财政奖励资金后,在财务上作资本公积处理。
第二十一条 企业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财政部将扣回财政奖励资金,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责令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将企业名单在社会上进行曝光。
第二十二条 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除将国家奖励资金全额收缴国家财政外,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暂行期限到2010年12月31日。
♛ 关于印发的通知
2005-04-30
京国土市〔2005〕302号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亦庄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局属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
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负责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
第四条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土地,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政策。
第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应当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
市国土局在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前,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规划使用条件、土地用途、年限、投标人或竞买人资格等土地出让条件。
第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有关行政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七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第八条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活动。
第九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应当发布公告。
招标、拍卖和挂牌公告应当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或者其他媒体发布。
招标、拍卖和挂牌公告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挂牌起始日二十日前公开发布。
第十条招标、拍卖和挂牌公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开发建设期限;
(三)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
(四)索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五)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或者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六)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七)投标或者竞买保证金数额;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第十一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标底或者底价由市国土局会同价格等管理部门根据土地评估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确定。
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标底或者底价需要保密的,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不得对外透露。
第十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结果应当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公布场所为市土地交易市场或者其他指定场所、媒介。第十三条招标、拍卖和挂牌确定的中标人或者竞得人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以及规划、交通、市政、环保和建设等有关手续。
第二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
第十四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应当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的规划意见、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书样本、中标通知书样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等。
第十五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实行投标预登记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投标人预登记时应交纳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投标的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竞投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四)资信证明;
(五)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招标人在开标以前应当对投标人的情况保密。
第十八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投标人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投标人签名。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书:
(一)在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书;
(二)投标书或投标书附件不齐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三)投标书或投标书附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四)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
(五)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的;
(六)重复投标的;
(七)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第二十条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内将投标书密封并投入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的标箱。
投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
(二)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人停止开标,并依照本办法重新进行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
开标时,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书的主要内容。
全部投标价均低于标底的,招标无效。
(三)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具评标意见。
(四)招标人根据评标意见,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一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时间,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合同,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另行约定签订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冲抵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其他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招标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第三章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
第二十三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应当编制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包括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的规划意见、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样本、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等。
第二十四条拍卖人对已发出的拍卖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拍卖文件规定的竞买申请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拍卖文件收受人。拍卖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拍卖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五条竞买人应当在竞买申请截止日期前提出竞买申请,交纳不少于拍卖文件规定的竞买保证金,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竞买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买的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竞买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五)资信证明;
(六)拍卖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六条拍卖人对竞买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一)申请文件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后收到的;
(二)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三)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四)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五)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六)拍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七条通过审查的竞买人,发给有编号的竞买标志牌。竞买标志牌代表竞买人的资格。
第二十八条拍卖会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
第二十九条拍卖会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竞买人显示标志牌,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二)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三)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设定有底价;
(四)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五)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六)主持人确认该应价(报价)后继续竞价;
(七)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报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八)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报价)者为竞得人;
(九)竞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第三十条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报价)未达到底价的,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拍卖主持人在拍卖过程中可根据情况调整拍卖增价幅度。
第三十一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时间,与拍卖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合同,经拍卖人同意可以另行约定签订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冲抵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第四章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第三十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应编制挂牌文件。挂牌文件包括挂牌公告、竞买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的规划意见、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样本、竞买报价单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等。
第三十三条挂牌人对已发出的挂牌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挂牌文件规定的挂牌起始时间至少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挂牌文件收受人。挂牌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挂牌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四条竞买人应当在竞买申请截止日期前提出竞买申请,交纳不少于挂牌文件规定的竞买保证金,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竞买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买的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竞买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五)资信证明;
(六)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五条通过审查的竞买人,发给竞买资格证明。
第三十六条挂牌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挂牌文件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挂牌人将宗地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布;
(二)竞买人填报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三)挂牌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报价;
(四)挂牌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五)挂牌人在挂牌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第三十七条挂牌交易的挂牌期限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挂牌人在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第三十八条挂牌期限截止后,按照下列情形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且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并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挂牌不成交;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竟买人应价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挂牌人应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的不能成交。
第三十九条竞得人确定后,挂牌人应当向竞得人发出《挂牌成交确认书》。
第四十条竞得人应当根据《挂牌成交确认书》所确定的时间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合同,经挂牌人同意可以另行约定签订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冲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2002年8月16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的《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规定》(京国土房管出
[2002]717号)同时废止。
♛ 关于印发的通知
防控办印发通知: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国家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防控办)发布了一份重要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这一通知的发布,再次彰显了我国政府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视和决心。下面将详细介绍通知的内容和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意义。
通知强调,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杜绝疫情反弹。为此,通知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和要求。首先是要加强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各地要做到信息畅通、及时准确上报疫情信息,确保信息共享与协同配合。其次是要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各类防控措施的宣传、组织和落实。通知还要求严控人员流动,加强出入境检疫,并提醒社会公众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措施。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医疗机构和人员的防控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隔离。最后,通知强调了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做好各项工作。
这一通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一,疫情防控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随着全球疫情形势的复杂化,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不能有丝毫掉以轻心。只有坚持严防死守的态度,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二,加强疫情防控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防控办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强领导,这标志着防控工作将从高层决策层面向基层扩展。只有大力弘扬社会共治的精神,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才能够有效遏制疫情的蔓延。第三,加强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是防控工作的基础。只有及时、准确地上报疫情信息,才能及早发现和掌控疫情的动态,为科学合理的防控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也可通过信息的共享与协同得到其他地区的帮助和支持。第四,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是关键。只有做到防控措施的科学性、严谨性和规范性,才能有效遏制各类传染源的传播,减少感染风险。此外,对于一些高风险地区或场所,还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消除。第五,要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隔离工作。密切接触者是疫情防控的薄弱环节,对于这些人员要加强排查和管理,确保他们不成为疫情的传播媒介。第六,加强医疗机构和人员的防控是关键。医务人员是抗击疫情的主力军,他们的防控举措直接关系到疫情防控的成效。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指导,并为他们提供充足的防护物资。只有保护好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最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强有力的组织和协调。只有各级政府和部门形成合力,才能使防控工作全面展开、有序进行。要充分发挥各方的作用,形成合力,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防控办印发的这份通知,对于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最终战胜疫情,实现全面胜利。让我们携手同心、守护生命,为实现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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