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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屋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22-11-06

[实用合同]武汉房屋租赁合同(篇一)。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租赁合同被使用的越来越频繁了,租赁合同不需要租赁物的交付才能够成立。合同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签订租赁合同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你知道如何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吗?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实用合同]武汉房屋租赁合同(篇一)》,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下列房屋租赁条约,供共同遵守:

一、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房屋证号:____________

二、1、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租赁期限由二零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二零_____年____月_____日。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支付下次租金须提前____天。如逾期____天不支付,则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2、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____元作为水、电、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的抵押金。乙方租赁期满后,在结清相关费用时,甲方须退还给乙方此项押金。

3、如须向有关部门登记,则登记费由____方支付。

三、乙方须爱护房屋及设施,有任何结构改动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房屋及设施如因自然原因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缮或赔偿。从乙方入住之日起,乙方即对房屋安全负责,除因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其它因水、电、火、煤气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从乙方入住之日起,由乙方负责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前期费用由甲方负责。水表止码;电表止码;煤气表止码。

五、如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天通知对方,并支付人民币_____元作为解约赔偿。

六、在租赁期内,如甲方要出售此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不愿购买,则购买的第三方自然成为本合同的甲方,承担甲方义务,行使甲方权利。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在此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可无条件收回此房屋,并保留索赔的权利。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售此房屋。

八、争议与仲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中介方应及时协调,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方、乙方、中介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二零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拓展阅读

[实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篇一)


在这个法治社会,人们在租赁的时候就会使用到合同,租赁合同根据租赁物的不同可以分成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可以维护双方的利益权益,签订租赁合同要明确合同的内容。请问你是在寻找租赁合同的规范模板吗?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实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篇一)”,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租赁合同法的规定:

一、《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问题:该条只规定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权,其他人对房屋有无出租权?非房屋所权人出租房屋后,承租人的权利如何保证?

解答: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问题:该法采取禁止性方式,规定了禁止出租的房屋类型,以以上房屋出租的合同效力如何?

解答:《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该法是建设部发布的行政规章。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因此,以上述房屋为标的的房屋租赁合同并非无效。

三、第7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的房屋所在地城市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问题:可否租用住宅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解答:“住改商”给生活带来便利,但也带来噪声、气味等环境污染。《物权法》没有完全禁止“住改商”,而是将选择权交给了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第77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但是,怎样确定是否有利害关系,有利害关系全体业主的范围如何定,如何算征得了业主同意等问题在《物权法》中并没有规定。加上客观现实情况,这就很容易产生一系列矛盾。期待以后的司法解释加以明确。

四、第11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问题:转让房屋所有权的范围?家庭成员的范围?

解答:1、《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20xx年8月15日建设部修正,第3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3)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4)以房地产抵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法律上具有权利义务关系的家庭成员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而且包括法律拟制的家庭成员。

《合同法》第234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合同法没有限定可以继续承租的为家庭成员,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亦可承租,并且也没有“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限定条件。

五、第13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14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15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

实用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篇一)


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因此在租赁的时候一般会使用到合同,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签订合同是非常不错的选择,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了解合同的内容情况。所以,你是否知晓租赁合同是怎样的格式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实用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篇一)》,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 宅)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按季度提前支付租金,每季度末提前10日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3、 小区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 数字电视费,全部由乙方支付。

4、 甲方收取乙方押金: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3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7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乙

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5%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1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身份证号:

电 话:

地 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身份证号: 电 话: 地 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今日合同: 武汉市房屋租赁合同最新范文


随着法律的普及,租赁合同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租赁合同可以时间限制划分成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在人们的心中是非常重要的,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先看看合同的内容。请问你是在寻找租赁合同的规范模板吗?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今日合同: 武汉市房屋租赁合同最新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武汉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面积及附属设施)租赁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武汉市 区 ,房屋建筑(计租)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附属设备设施详见本合同附件:附属设备设施清单。

第二条(租赁用途)该房屋仅作 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元/月,按 (□月/□季/□半年/□年)支付。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并保证出租该房屋的行为符合国家及武汉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 日不能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3、在乙方承租期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该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损坏(含自然损耗),甲方负有修缮责任。甲方修缮房屋的,乙方应予以协助,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 天内退还该房屋,同时没收房屋押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该房屋结构、损坏该房屋或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3)拖欠租金累计达十五日;

(4)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

2、该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支付以下费用:

( )物业管理费、( )水电费、( )煤气费、( )宽带网络费、( )暖气费、( )电话费、( )有线电视费、其他费用: 。

第七条(合同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合同。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 ;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乙方退租时,留置不搬的家具杂物任由甲方处置。

2、租赁期满后,若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出,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甲方若无答复,视为不同意续租,乙方应退还房屋;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应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赁物业被依法拆迁)导致该房屋毁损或灭失而不能继续租赁的,则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保证金予以退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出租人(甲方)签章: 出租人(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用协议]房屋租赁协议(篇一)


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的一种协议。不管在生活还是工作中当我们要进行租赁,依据法律法规的内容,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口舌之争,这时候我们就不得不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我猜您正在寻找有关租赁合同的范本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协议]房屋租赁协议(篇一)》,有需要的小伙伴一定不能错过!觉得有用请收藏。

出租人:

承租人: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