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合同网

导航栏 ×

商业房屋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22-09-19

合同推荐: 商业房屋租赁协议其四。

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的一种协议。在我们生活中需要进行租赁时,为了帮助当事双方保障各自的利益,这时候签订租赁合同就显得十分重要,签订好租赁合同后出租人就需要依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租赁物交付。所以规范的租赁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推荐: 商业房屋租赁协议其四》,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同编号: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人: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房屋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

1、租赁房屋所在建筑物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所在建筑物坐落于中国省市区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建筑物”)[该建筑物位置示意图及总平面图见附件三(略)]。

(2)甲方对该建筑物及其所占的土地拥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该建筑物《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见附件四(略)],《土地使用权编号》[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附件五(略)]。

(3)本合同签署时,该建筑物未被设定抵押,且不存在任何其他法律障碍。

(4)该建筑物竣工验收日期为年月日,交付使用时间为年月日。

(5)该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计地上层,地下层。地上建筑层高不低于米,地下建筑层高不低于米。楼板可承重公斤/平方米。

(6)该建筑物第层至第层为商业购物中心,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服装、图书、食品,提供餐饮、娱乐、教育等服务。

(7)该建筑物在租赁房屋之外设地上及地下停车场[停车场具体位置见附件三—该建筑物位置示意图及总平面图(略)]。其中,地上停车位不少于个,地下停车位不少于个。每个停车位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2、租赁房屋具体位置

甲方向乙方出租的租赁房屋为位于该建筑物第层的第号及第号房屋[以下统称“租赁房屋”。租赁房屋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租赁房屋平面图》中红线范围内蓝色部分(略)]。

3、租赁房屋建筑面积

根据测绘机构出具之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测绘报告见附件七(略)],租赁房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租赁面积”),其中:

第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除另有约定为,本合同中租金、物业服务费等需要以面积计算依据的,均以本条约定的租赁面积为准。

4、甲方将如下设施设备或区域与租赁房屋一并交付乙方使用:

(1)租赁房屋所需的功能性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能够满足租赁房屋约定用途的公用或专供乙方使用的商业给水、下水、电力、煤气或天然气(外部接口)、通风、空调(包括制冷和制热)、消防(包括但不限于喷淋系统、放排烟系统、消火栓、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等)、电信(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电话和宽带等)。除非该等附属设施位于租赁房屋内,乙方不得要求对该等附属设施享有排他的专用权。

(2)本合同约定的专供乙方使用的店招位和广告位以及非专供乙方使用的库房、通道、卸货区、垃圾存放区及停车位[具体位置见本合同附件(略)]

(3)该建筑物内非专供乙方使用的且能够直通各楼层的电梯。其中,客运自动扶梯部(仅直通该建筑物及/或租赁房屋地上各楼层),客运垂直电梯部,货运垂直电梯部。电梯的载重量分别不小于kg、kg、和kg[各电梯具体位置见附件(略)]。

(4)其他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区域。

二、房屋用途

1、租赁房屋用于乙方销售注册商标为的女士服装。

2、为满足乙方经营所需,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的部分面积用于设备配套的办公场地或仓库。但该办公场地或仓库所占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不应超过租赁房屋总面积的%,否则视为乙方变更租赁房屋用途。

3、乙方如拟将租赁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用途,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同时,乙方应独立承担因变更用途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且即使甲方同意乙方变更租赁房屋用途,甲方无须为乙方的上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未能完成审批、登记、备案手续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租赁房屋用途或甲方已经同意变更用途等为由主张免予履行或承担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4、乙方于租赁房屋开业前,应完成经营所需全部审批、登记、备案等,并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同时,乙方不得以办理(或未能办理)上述审批、备案手续为由主张免予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或免予承担法律责任。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限年,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包含免租装修期)。即租赁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房屋交付日与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约定的实际交付日不符的,租赁期限开始日期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的实际交付日为准。

2、续租及终止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前六个月就续租事项进行协商。除非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延长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限于届满之日终止。

四、租金及其他费用

1、租金

(1)租赁房屋的租金自租赁房屋开业之日起计算。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不包括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物业费、能源费、税费或其他任何费用。

(2)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标准为: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月;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月;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月。

(3)租金支付时间

①租赁房屋的租金采取“先付后用”的方式,且每三个完整自然月支付一次(即每三个自然月为一个支付周期)。除首期租金及末期租金外,乙方应于每个支付周期的上一个月的首十五日前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

②首期租金指自开业日起至第一个支付周期结束之日止的期间的租金总和。乙方应于租赁房屋交付当日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

③末期租金指租赁期限届满前最后一个完整的支付周期开始之日至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止的期间的租金总和。乙方应于支付最后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时支付末期租金。

④首期租金的首月或末期租金的末月不足一个完整自然月的,按乙方于该月实际租赁房屋的天数计算该月租金。

(4)首期租金的首月或末月不足一个完整自然月的,按乙方于该月实际租赁房屋的天数计算该月租金。

2、物业服务费

(1)租赁房屋物业服务费按租赁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元(日物业服务费=月物业服务费*12/365)

(2)如因物业服务内容增加、物价部门调整服务价格等各种原因,乙方同意甲方调整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并按照甲方通知的收费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

(3)物业服务费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并采取“先付后用”的方式,每一个完整自然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个自然月的物业服务费。

(4)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的当月或租赁期限末月不足一个完整自然月的,该月物业服务费按日计算(即:日物业服务费*乙方于该月实际租赁天数),并于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前个工作日内支付。

(5)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物业服务费后日内,应向乙方提供等额的合法发票。

3、能源费

(1)甲方为租赁房屋提供电力及空调(具体供应条件详见租赁房屋交付标准及条件)。

(2)甲方不为乙方提供专用的上下水、卫生间、煤气或天然气。乙方可使用位于该建筑物公共区域内的上下水及卫生间。

(3)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能源费按租赁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元(日能源费=月能源费*12/365)

(4)如因物价部门调整能源费价格,乙方同意甲方相应调整上述第(3)项约定的能源费价格,并按甲方通知的收费标准支付能源费。

(5)能源费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并采取“先付后用”的方式,每一个完整自然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个自然月的能源费。

(6)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的当月或租赁期限末月不足一个完整自然月的,该月能源费按日计算(即:日能源费*乙方于该月实际租赁天数),并于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前个工作日内支付。

(7)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能源费后日内,应向乙方提供等额的合法发票。

(8)租赁房屋空调供应时间为营业日的早点至晚点。如果乙方需要于该供应时间之外由甲方供应空调,除应提前三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外,还应按每小时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空调延时使用费。

4、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租金、物业服务费、能源费、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外,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但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出除外)。

5、乙方应以人民币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6、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均应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甲方变更账户信息时,最迟应于合同约定的乙方应付租金及/或其他费用前十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逾期支付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7、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乙方应于节假日后的首日支付。

8、因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而应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9、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需要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各方乙方承担。

五、交付与验收

1、租赁房屋交付日

甲方应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以下简称“交付日”)。

2、租赁房屋的验收及交接

(1)甲乙双方应于约定的交付日前办理租赁房屋验收手续(具体日期以甲方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2)办理验收手续时,乙方应与甲方共同检查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施设备及区域。如经验收租赁房屋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及条件,甲乙双方应共同签署租赁房屋交接单。租赁房屋交接单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如经验收,上述任一设施设备或区域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交付标准及条件的,应将不符之处、维修或整改方式以及期限等记载于验收单中,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单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对于验收单中记载的应由甲方负责维修或整改的部位,甲方应于的期限内维修或整改完毕,并通知乙方与甲方共同办理再次验收手续。

(5)经再次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签署租赁房屋交接单。租赁房屋交接单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房屋交接单签署当日为甲方实际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之日(以下简称“实际交付日”)。

(7)甲方实际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之日晚于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8)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双方逾期办理租赁房屋验收或交接手续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且乙方应支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物业服务费、能源费。同时,本合同约定的免租装修期不予顺延,且乙方应于约定的开业日开业。逾期开业时,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租赁房屋交付条件

(1)本合同签署时甲方拥有向乙方出租租赁房屋的完整权利(包括获得向乙方转租的权利等);

(2)租赁房屋向乙方交付前已被清空(乙方同意保留之装修装饰或财产除外),且不存在任何人占用租赁房屋内的任何面积或存在与租赁房屋有关之任何纠纷、争议或诉讼、仲裁;

(3)租赁房屋向乙方交付前能够作为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或经营所需其他审批、登记、备案的地址。

(4)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乙方使用租赁房屋的行为提出主张或干涉;

(5)租赁房屋条件能够满足乙方确定的租赁房屋用途;

(6)符合本合同附件八所列交付标准及条件(略)。

4、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于租赁期限内符合本条约定之交付标准及条件。

六、免租装修期

1、自本合同约定的实际交付日起,乙方享有个月的免租装修期。乙方应于免租装修期内完成租赁房屋的装修。

2、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支付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同时,免租装修期内,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全部附件及相关管理制度约定的乙方义务均不免除。

3、免租装修期仅限于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不得开展经营或其他活动。如果乙方开展经营活动,甲方有权决定免租装修期于乙方开始经营之日终止。租赁房屋租金应自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日起计算。

4、乙方承诺最迟于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后日内开始进场装修。

七、房屋装修

1、甲方对租赁房屋或该建筑物进行重建、改造或返修、更新时,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如因重建、改造或返修、更改导致租赁房屋停止或暂停营业,或正常经营受到影响时,甲方应予以足额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及补偿标准由双方届时另行协商。

2、乙方在不改变租赁房屋内部主体结构、建筑分区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经意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内部装修装饰、改造、安装或更改设施设备(以下统称“装修”)。

3、若乙方需对租赁房屋内原有的水、电、燃气、供暖、消防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须事先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等,并向有关行政机构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且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乙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内的装修符合消防、建筑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乙方应依法自负费用办理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施工申请、消防验收、设计报审等)所需的行政审批手续(甲方予以必要的协助)。经政府部门审批、登记后的装修设计方案非经审批机关批复不得修改。

5、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修改不符合要求的装修方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装修方案未能通过政府部门批准而不能装修以及因验收不合格而不能投入使用的风险。乙方不应以上述事由为原因请求降低租金或相关费用,或要求解除本合同。

6、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应于免租装修期内实施。免租装修期外,如果乙方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无论是否影响租赁房屋及/或甲方、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本合同、全部附件关于装修的相关约定以及甲方、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7、乙方及其承包商、代理机构与雇员应遵守本合同及全部附件约定、甲方及/或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各类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装修管理规定)及在装修期间提出的其他要求。乙方需按照上述约定及要求装修租赁房屋,并确保装修安全。甲方及/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就乙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进行规范、管理。

8、乙方在装修前应按照装修管理相关规定将装修方案及图纸、装修材料清单及质检证明文件、施工单位资质文件等装修所涉全部资料报甲方审核并将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乙方为自然人时应签字)交甲方备案,同时应提供原件供甲方核对。

9、因政府部门原因、乙方迟延提交装修申请原因或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补充或修改申请文件等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及时开始装修的,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为租赁房屋装修购买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保险应于装修开始之日起至装修完成之日止的期间内持续保持有效。

11、乙方应于装修开工前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元,装修垃圾运输费元。装修押金于乙方的装修满足甲方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中规定的返还条件及时间时,由甲方不计利息的向乙方返还。

12、乙方装修开工时至少满足如下条件:

(1)已按本合同约定就装修事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依法应经政府部门审批同意、登记或备案时,已获得审批、登记或备案文件;

(3)已与甲方及/或物业服务企业签署装修管理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或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的其他文件;

(4)已自负费用为装修购买保险;

(5)已向甲方及/或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等;

(6)相关法律规定及甲方、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及不时修改的其他条件。

13、乙方应按照提供给甲方且已经经过审批的装修文件及资料进行装修。装修期间,甲方及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随时察看租赁房屋装修进度及效果,一旦发现乙方的装修不符合约定或甲方、物业服务企业的要求,则可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14、乙方应承担因装修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装修不应影响该建筑物主体结构安全及甲方、相邻商户以及任何第三方的正常经意活动或造成损失,或给该建筑物内其他使用人造成不良影响。乙方装修给甲方或其他主体造成的损害,以及装修过程中的其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在租赁房屋或该建筑物任何部位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2)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检测或保安系统;

(3)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4)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5)跟据本合同其他约定或相关附属文件、管理制度要求,需要得到甲方同意的其他行为。

16、乙方修缮完成后,应自行负责办理装修验收手续。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进行整改。如果甲方也进行了相应验收的,甲方的验收不免除乙方承担因装修及验收不合格等而引发的法律责任,且不导致甲方对乙方的装修承担任何责任。

17、乙方于装修完毕后依法应办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的,应依法办理验收手续,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并将相关验收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给甲方备案。

八、房屋修缮

1、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使公共区域各项设施设备以及租赁房屋内由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遇到火灾等紧急事件时,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强行进入租赁房屋。因此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内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器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

4、乙方对租赁房屋实施的装修,由乙方负责修缮,并应使其始终处于清洁和良好状态且符合相关规定。因修缮所发生的全部责任及所有费用,包括税收及政府收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如发现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负责修缮的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必要时应及时报警。同时,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的当日开始维修工作。

6、乙方承担下述修缮责任

(1)由乙方实施的装修以及添置的设施设备。

(2)因乙方或其顾客、来访客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损坏的设施设备及区域。

7、甲方承担与该建筑物相关的全部修缮责任,但本条第6款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修缮责任除外。

九、物业服务

1、乙方认可甲方已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同意遵守甲方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不时制定或修改的物业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规约》作为本合同附件(略)]。

2、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制定、修改任何其认为经意和维护该建筑物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乙方确认该等规章制度自甲方向乙方送达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且不应因此而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3、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如上述规章制度与本合同约定不符,应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4、乙方承认并接受该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并承诺严格遵守物业服务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对上述制度进行修订,乙方亦应严格遵照执行。乙方确认该规章制度自甲方向乙方送达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且不应因此而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十、开业

1、租赁房屋开业日为年月日。

2、租赁房屋开业条件

(1)甲方已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房屋交付标准及条件约定。

(2)乙方实际控制的以租赁房屋为注册地的经营实体(如有)已获得经营所需的全部经营主体及行业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行业经营审批登记或备案文件、商标或专利注册文件或授权经营许可文件等。

(3)乙方及前述以租赁房屋为注册地的经营实体与甲方已依据本合同约定签署《主体变更三方协议》。

(4)乙方已经完成租赁房屋的装修,且已通过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并已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及开业前消防检查合格证复印件给甲方备案。

(5)已按约定购买足额的保险,并已将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乙方为自然人时应签字)提供给甲方备案。

(6)已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全部应付费用及款项。

(7)其他本合同、全部附件约定及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的条件。

3、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条第2款所述开业条件于开业日前未能全部成就时,乙方有权选择:

(1)、延期开业直至开业条件全部成就之日,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2款约定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2)、于开业日开业,并按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直至本条第2款所述开业条件全部成就之日止。

4、如因乙方原因致使本条第2款所述开业条件于开业日前未能全部成就,于甲方通知的开业日未能开业的,乙方除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外,还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应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如果甲方因此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租赁房屋及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十一、规范经营

1、乙方应于甲方确定的该建筑物统一营业时间正常经营。

2、该建筑物正常营业时间为营业日早点至晚点(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调整时,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以下简称“营业时间”)

前款所称营业日指每日,除非甲方书面通知该日不营业或停业。

3、乙方应服从甲方对该建筑物统一营业时间的安排,未经甲方书面通知,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暂停营业。

4、乙方以租赁房屋为注册地注册由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合伙制企业(以下简称“该经营实体”)的,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开业日前办理完毕相关的审批注册手续,领取有关证照。同时,乙方应与该经营主体及甲方共同签订《主体变更三方协议》,约定由该经营主体受让乙方于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并由乙方就该经营主体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乙方利用租赁房屋开展的经营活动依法应办理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的,乙方应于开业前办理完毕并保证于经营期限内持续有效。

6、乙方保证其于租赁房屋内开展的经营活动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

7、乙方于租赁房屋内不得存放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易燃易爆类危险品、违法、违禁物品,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8、乙方于租赁房屋内进行的经营活动应严格执行政府职能部门有关商品质量、物价、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依法纳税。

9、乙方负责租赁房屋内的全部经营管理,享有及承担因经营而产生的收益及风险。如因乙方经营行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责赔偿。

十二、广告及店招

1、甲方为乙方于该建筑物指定区域内免费装设个由乙方设计且带有乙方标志的店招及广告牌[具体位置见附件9(略)]。乙方应保证店招及广告牌的设计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但该等店招及广告牌的安装及维护责任由甲方承担。

2、除本条第1款约定的店招及广告牌外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乙方可于约定的位置装设店招及广告牌,但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不得侵犯或影响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由乙方负责装设的店招及广告牌所有权贵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随时予以清除。但清除后应不存在任何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

十三、转租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租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以转租、分租、交换使用、合作、联营、转让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等任何方式允许第三方使用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

2、经甲方书面同意允许乙方将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以转让、交换等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时,该第三方使用租赁房屋期限不应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且应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当承担的合同义务及法律责任。同时,乙方应就第三方使用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租赁房屋时,应根据乙方提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出具同意乙方转租租赁房屋的证明文件等)。

十四、保险

1、甲方应于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前,为该建筑物(包括租赁房屋)及其内部由甲方负责的装修装饰、设施设备及其他财产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向声誉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并保证该等保险于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维持有效。

2、甲方投保的险种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及。

公众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少于人民币万元(¥元),财产一切险的保险金额应与上述全部财产完全重置价值相当。

3、乙方须于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起为租赁房屋内乙方负责实施,添置的所有装修、设施设备及其他财产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向声誉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并保证该等保险于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维持有效。

4、甲方投保的险种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及。

公众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少于人民币万元(¥元),财产一切险的保险金额应与上述全部财产完全重置价值相当。

5、因投保而发生的费用由投保人承担。

6、如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投保财产损毁或造成第三方人身损害,投保人应积极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并将自保险公司或自其他机构取得的赔偿金专项用于修复受损财产或向受损害的第三方提供赔偿或补偿,且不得挪用。

十五、房屋交还

1、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于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换租赁房屋,保持房屋及相关设备完好无损及干净,整洁(正常损耗的除外)。

2、乙方应按如下条件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

(1)乙方应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时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状态向甲方交还租赁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正常损耗除外)。

如果甲方于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保留租赁房屋内由乙方实施或添置的全部或部分装修、设施设备的,乙方向甲方交还租赁房屋的状态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但甲方应按本条第3款第(2)项约定的计算方法给予乙方补偿。

(2)乙方工作人员应撤离租赁房屋,且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活动。

(3)乙方应清空租赁房屋内由乙方存放的或由乙方允许任何第三方存放的全部物品。

(4)乙方应将租赁房屋的所有钥匙交换甲方。

(5)乙方已办理完毕以租赁房屋为注册地址的所有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注销或变更地址手续。

(6)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3、乙方对租赁房屋实施或添置的不可移动的(或虽可移动但移动将造成该建筑物或租赁房屋损坏的)装修、设施设备或物品(本条统称“添附物”),按下列方法处理:

(1)本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时,乙方不得拆除添附物,且添附物无偿归甲方所有。

(2)本合同非因上述第(1)项约定原因于租赁期限届满前解除或终止的,甲方应按如下计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补偿。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后,添附物归甲方所有。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补偿金额=乙方提供之相关发票金额-[乙方提供之相关发票金额×自发票开具日期起至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的天数÷365×%(折旧率)]

4、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向甲方交还得租赁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由双方根据损坏程度协商确定赔偿额度,并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于交还租赁房屋当日与甲方结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十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署后,合同各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时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租赁房屋或未按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或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义务时,每逾期交付或履行义务一日,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金、物业服务费或其他费用时,每逾期支付一日,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交还符合本合同约定交换条件的租赁房屋时,每逾期交还一日,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并按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并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开业条件未能于开业日前成就,且逾期日仍未成就时,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6、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均应按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7、除非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逾期日未履行义务或未更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8、除非另有约定,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十七、责任免除

1、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时,有权依据受影响程度全部或部分免除履行相应义务并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其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协议其他各方,并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原因。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方提前合理期限书面通知乙方后,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非甲方原因导致政府主管部门对租赁房屋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以及公共设施,并致使租赁房屋停止使用时。

(2)因租赁房屋被依法征收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3)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应由甲方承担的责任。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乙方提前合理期限书面通知甲方后,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于开业日后日仍未能取得主体资格或经营资质。

(2)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

十八、争议解决

因签订及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需要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或文件时,均应采用特快专递、专人递送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往下述被送达人地址的,投邮后小时视为送达(须提供邮寄凭证);以专人递送方式送达的,下述对方联系人签收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地址(如下地址之一及/或全部均视为乙方联系地址):

(1)租赁房屋地址:

(2)乙方注册地址:

(3)经常居住地:

(4)其他地址:

乙方联系人(如下联系人之一及/或全部均视为乙方联系人):

(1)乙方(如乙方为公司、法人等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2)乙方(如乙方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

(3)乙方签署本合同的授权代表

(4)其他联系人

(5)租赁房屋内由乙方聘请的工作人员以及乙方公司雇员。

联系电话:

2、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变更任何联系信息的,应在变更前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仍可按变更前信息履行,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责任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二十、保密

1、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及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本合同各方均须履行保密义务。非经本合同各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原因、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披露、泄露、公开或允许第三方使用。

2、若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则违约方赔偿其他各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各方因此而需要向任何第三方承担赔偿或违约责任的损失以及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十一、文字、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之间存在冲突时,补充协议优先于本合同,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应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房屋租赁登记主管机构办理租赁房屋登记备案手续,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若有)应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登记机构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时间:年月日

延伸阅读

[推荐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其四


租赁合同是指以有偿方式转移租赁物使用权益的合同。不管在生活或工作中,如果发生租赁的行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这时候我们就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注明转租和维修责任的条款。您知道什么样的租赁合同才是规范的吗?以下是小编细心准备的《[推荐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其四》,欢迎阅读,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灵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个人写明身份证号码,单位写明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个人写明身份证号码,单位写明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我司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套/间),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 (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该房屋现状见本合同附件三,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时的验收依据;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二、房屋用途

该房屋的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房屋保证金和租金

乙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甲方开具有效凭据给乙方做账。租赁期满退房时,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将此款无息退还给乙方,甲方每逾期一日,则应按保证金 %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该房屋每(月/季/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

五、付款方式

(1)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3)项乙方详细信息栏向乙方开具和送达与付款金额面

值相等的真实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乙方方可于每(月/季/年)的第 个月的 日以(现金/转账)的方式交付给甲方。 甲方应自开票之日(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起一周内将发票送达乙方,并与乙方办理发票交接签收手续。

(2)甲方信息栏 开户行: 开户名: 开户账号:

(3)乙方详细信息栏

开票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六、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符合承租条件的房屋交付给乙方。

七、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八、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月/季/年)检查、修缮一次,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九、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十、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宽带服务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十一、关于房屋的转让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二、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若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文件后 日内向乙方书面答复。如有多人同时要求租赁该房屋,乙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甲方在租期届满后要上涨租金,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涨价金额,否则乙方有权按原价续租。

十三、因甲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租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租用的。

十四、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十五、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六、违约责任的处理规定

(1)甲方违约强行解除合同,除退回乙方保证金外,应按乙方交纳保证金的双倍支付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如乙方装修支出等)。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征得乙方同意后,除退回乙方保证金外,应按乙方交纳保证金的一倍支付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如乙方装修支出等)。

(3)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除退回乙方保证金外,应按乙方交纳保证金的双倍支付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如乙方装修支出等)。

(4)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和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每次发生一次,甲方向乙方承担 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6)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真实或不合规的,甲方除应根据乙方要求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应承担由其行为引发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并且每次发生一次,甲方向乙方承担 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损失。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导致乙方不能抵扣的,甲方应按照该未通过认证的发票上载明的税款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5)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十七、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二十、其他约定事项

二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二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协议] 涉外房屋租赁合同其四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我们的工作与生活中,一般在进行租赁时,为了保障当事双方的利益,这时候肯定是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的,在签好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就要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规范的租赁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细心准备的《[推荐协议] 涉外房屋租赁合同其四》,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出租房):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合同内容:

一、甲方同意将 租赁给乙方,年租金(大写) 捌仟元整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提前预交,若下年续租,甲乙双方需提前 30 天,签订续租协议,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甲方负责所租房屋的水、电、暖、物业费等,乙方不可自行拆装和改造现有设施,保证室内墙面整洁。

三、乙方不得改变住房结构,应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合法居住。

四、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利用年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租赁期满,在相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六、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增减租金。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房屋租赁协议其四


租赁合同是适用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不管在生活还是工作中当我们要进行租赁,为了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这时候可不能忘记一件事就是签订租赁合同,当事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您知道租赁合同应该需要什么问题吗?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区房屋租赁协议其四”,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出租方):王宏______号:9210013乙方(承租方):郭俊峰______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座落在神池县龙泉镇怡苑花园小区B7四单元6层601号的房屋(建筑面积94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出租的物业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物业。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上述物业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租赁期限为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至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止。租金一次性结算,由乙方在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前交付甲方。

三、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四、租期内物业管理费、水,暖,电,卫生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

五、物业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物业符合出租房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

3.如需要____或抵押上述物业而须乙方退房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或在通知之日起以一个月租金代替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补偿。

六、物业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要转租第三人使用或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的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物业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物业,应提前二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2.中途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甲方将把租赁押金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3.乙方逾期二十天未交租金或连续三个月未交清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将被视为违约自动退租。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__、乙方有享受房屋物业管理的有关权利,同时有履行物业管理的相关义务。

十、乙方在租期内有责任做好安全及防火工作,不得有违法行为发生,如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租赁者负责。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推荐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书其四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合同。当我们因为某些原因需要进行租赁时,为了更好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这时候签订租赁合同就显得很有必要,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意写明租赁双方信息。您知道租赁合同应该需要什么问题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推荐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书其四”,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xxx

乙方:xxx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xxx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xxx区xxx楼xxx单元xxx号房屋使用面积:xxx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xxx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有效。一或x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x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xxx.

甲方(盖章)xxx乙方(盖章)xxx

代表人(签字)xxx代表人(签字)xxxx

xxxx年xx月xx日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