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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3-05-17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精选8篇。

随着公民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合同的地位是完全不同的。该如何起草一份规范的合同?经过一起合同网小编的精心筛选和整理我们向大家推荐“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承诺

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乙方应当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乙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权的,乙方需查验商品知识产权权属,并取得有关权属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或者以书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货商的有关承诺。

提供时间:甲方进货前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上述各款所列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情况要求乙方补充相应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甲方保密义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根据本合同第九条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用途。

第三条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标记、标识错误的,应当立即改正,并书面通知甲方对在售商品作相应处理。

甲方发现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改正。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之后_____日内纠正,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遮盖、修改、删除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第四条知识产权侵权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决知识产权投诉、行政查处或者民事诉讼。

甲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甲方,如果认为提供的商品侵权,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停止销售有关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销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处或者被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将有关情况通过书面形式在_____天内通知对方。

第五条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

因乙方提供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上述损失由甲方不当行为导致,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甲方违反第二条、第九条约定,未承担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第三条的约定,甲方因错误认定乙方使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遮盖、修改、删除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hC179.COm

(二)乙方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承诺,因销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行政、司法机关认定侵权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给甲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供货或联营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提供证明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相关商品。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正确使用标记、标识,并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有关商品。

第七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_____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日视为送达。

第八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九条保密条款

双方互相承诺对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员、代理人或顾问等因为签订本合同而收到或获取的所有资料、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与本合同条款相关、与谈判有关的、与另一方的商业事件有关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严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条第2款的规定外,将不得在上述信息公开前或披露或泄露给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资料,该一方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尽快把这种要求或规定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可寻求适当补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该一方遵守本协议的条款。若未能取得适当的补救或本协议项下的豁免,而必须披露保密资料,该一方可以将保密资料中必须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载明的保证和承诺、恶意或故意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致使合同履行困难且无法通过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解决的,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均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终止:

1、甲乙双方的商业往来全部结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合同的效力和签署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篇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设备采购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权限:

1. 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1. 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2.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二 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1. 乙方拥有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设计数据,乙方有权按产品设计数据进行生产加工,但产品只能是销售给甲方。

2. 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再使用产品数据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专用的模具、样板、图文、数据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图文、数据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4. 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 不侵权保证

1. 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提供的设计数据、工装夹治具、图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给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 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数据及图文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不进行复制与拷贝。

四 违约责任: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 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3. 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五 对专利权的保护:

1. 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将有偿使用,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 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

六 商业秘密的保护:

1.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

2. 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 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 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模具、夹具、工装及图文、资料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所有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七 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八 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四)项同。

九 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十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论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十一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或以《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为准。

十三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篇3)

编号:

一、知识产权保护

第一条 职务技术成果

乙方在为甲方聘用期间,及在聘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所有由乙方独立或与其他人联合构思、开发、完成的一切与甲方业务、产品、程序与服务有关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现、发明、思路、概念、过程、产品、方法和改进或其一部分(以下统称“技术成果”),不论是否可以或已经受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不论以何种形式存在,均应为甲方之职务技术成果,都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资料的保管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所指定的格式或方法为甲方记录并保管其在被甲方聘用期间独自或合作开发出的技术成果。该资料是甲方的绝对财产,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获得上述资料。

第三条 知识产权的申请

乙方同意帮助甲方或其指定人用甲方自己的费用,采用各种适当的方法确保甲方在上述技术成果或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中的利益,包括向甲方披露所有相关的信息和数据,签署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乙方同意其按照上述义务而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乙方终止与甲方的聘用关系后继续有效。

第四条 先前成果

乙方应由本协议附件一中明确列出其所拥有的,在被甲方聘用之前取得的,并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研究开发有关而并未转让给甲方的所有发明、拥有著作权的原始作品、发展和改进与商业秘密(合称“先前成果”)。乙方同意:如乙方未附有上述附件即表明乙方未拥有任何上述之“先前成果”。如果在乙方被甲方聘用的过程中,乙方在甲方的产品、过程或机器中融入了乙方所拥有的或乙方在其中拥有利益的任何“先前成果”,乙方同意给予甲方非独家性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许可,允许甲方制作、修改使用或出售作为上述产品、过程或机器一部分或与之有关的“先前成果”,且甲方无须为此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二、保密

第五条 机密信息

1、乙方同意甲方的“机密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储存,均为甲方所有,乙方应严守机密。“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1)甲方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甲方所拥有的所有的各项合同、人事档案、行政文件、客户名单、业务合作方资料等;

(2)甲方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甲方所拥有的所有的开发计划、开发大纲、技术文件、技术资料、图纸、算法、模型以及相应的技术文章、技术报告等;

(3)甲方市场销售资料,包括但不限甲方所拥有的所有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客户资料、销售价格等;

(4)甲方财务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甲方所拥有的外部报表及报告、所有的开户银行资料、股东资料、投资背景等;

(5)甲方所拥有的各项知识产权(不论是公司独自拥有的,或是和其他方共同拥有的亦不论是甲方现有的或是将来开拓发展的);

(6)本协议第一条所规定的由乙方构思、开发、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7)由甲方其他员工构思、开发、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

(8)按照法律和甲方与第三方达成的协议,甲方应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所有第三方的机密信息;

(9)其他所有被甲方明确标明或声明为机密的信息。

2、不在保护范围内的信息:

(1)从公众媒体获得的信息,但因违反对甲方保密义务而使公众得知的情形除外;

(2)甲方从未订立保密协议的第三方合法取得的信息; 第六条 保密的执行

1、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机密信息保守秘密,遵守并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所有保密规定。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机密信息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内部无关的工作人员)。

3、除与乙方执行甲方所安排或委托的工作有关外,乙方不得将机密信息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4、非为工作需要,乙方不得将被列为机密的信息加以复制。确因工作需要而必须复制时,复制文本(含但不限于文件、磁盘、光盘、计算机内存等)为甲方所有,乙方应对复制文本明确标记并加以保护和管理。

5、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将含有机密信息的载体(含但不限于文件、磁盘、光盘、计算机内存等)带出甲方住所,也不许通过计算机网络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泄露给第三方。

6、乙方不得在公共场合或通过公共媒体谈论涉及机密信息的内容。须通过公共媒体传递机密信息时,乙方应按照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如加密、设置口令、分散分批提供等。第七条 保密文件的回收与销毁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退回或销毁机密信息。

2、若甲方无明确要求,乙方应在机密信息使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还甲方。

3、在乙方终止与甲方聘用关系时,乙方应将所有包含、代表、显示、记录或者组成机密信息的原件及拷贝,包括但不限于装置、记录、数据、笔记、报告、建议书、名单、信件、规格、图纸、设备、材料、电子邮件等,归还甲方。乙方并同意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二的“保证书”。

三、不竞争

第八条 乙方同意,在被甲方聘用期间,不得以乙方个人的名义或者作为任何其他经济实体的任何身份,直接或间接的从事同甲方业务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为第三方开发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

第九条 乙方在与甲方之间的聘用关系终止后壹年内不得受雇于甲方在行业内竞争对手,乙方不得教唆、引诱、企图聘用或聘用任何甲方现任员工(含在甲乙双方终止聘用关系之日前六个月至甲乙终止聘用关系之日后六个月内的甲方聘用的人员),亦不得帮助其他的任何人或实体进行类似的聘用,或鼓励甲方的任何员工终止他或她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十条 乙方在与甲方之间的聘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乙方不得从甲方转移或企图转移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的任何客户、准客户与本公司的业务往业以及帐目。

第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任何本节的条款,本节条款制定的内容在从发现乙方违反情节之日起的一年之内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 作为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甲方按照内部有关规定,每月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津贴(工资单中统一称为“特殊津贴”)。

四、通知乙方的新单位

第十三条

乙方同意在其终止与甲方的聘用关系后,甲方有权将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通知乙方新的聘用单位。

五、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行为将会给甲方带来实质性的损害甚至无法挽回的损失,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而给协议对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如乙方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竞业限制津贴三倍的经济赔偿。若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赔偿。

六、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条

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国家相关授权部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具有约束力。仲裁地点为上海。

第十七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或者乙方采取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发起任何可以阻止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法律程序。

七、权利保留

第十八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违反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者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第二十条

所有放弃应书面作出。

八、其他

第二十一条

对于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之条款如与其他协议双方之间的协议、合同条款(包括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存在冲突,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内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被法律认定为无效、不合法而无法执行时,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到影响。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的约束效力将遵循以下原则:与乙方被甲方聘用时间的长短无关,与终止甲乙双方聘用关系的原因无关,与乙方的薪酬多少无关。在甲乙双方终止聘用关系之后,在此协议之下乙方的义务仍然存在,并与终止聘用关系的原因无关。本协议不得受终止聘用关系的影响而做出什么形式的修改和改变。

九、生效和期限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至甲乙双方聘用关系解除之日起一年止。协议终止后一年内,乙方于协议终止前所知悉的甲方的任何机密信息,仍按照本协议执行。同时,甲乙双方聘用关系解除后本协议继续有效的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一:

乙方先前成果单

附件二:

兹保证我已向上海北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部归还并不持有任何包含、代表、显示、记录或者组成机密信息的原件及拷贝,包括但不限于装置、记录、数据、笔记、报告、建议书、名单、信件、规格、图纸、设备、材料、电子邮件等。

我进一步同意我将继续遵守协议的规定,对协议所规定的机密信息严格保密。

我进一步同意在我签署本保证书后12个月内我将不以任何形式或任何名义聘用公司的任何员工,也不诱使、鼓励、怂恿公司的任何员工解除与公司的聘用关系。

签名: 日期: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篇4)

一、甲方______________向乙方______________授权的许可范围和保证义务

1.甲方对其自有版权的图片均应在下属范围内指定乙方享有完全的权利:

(1)授权乙方代理,同时乙方也接受该项授权,作为其自有版权的图片在全球范围内的使用权销售代理。乙方的销售平台为自主拥有的专业图片网站,网站的网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授权乙方对其授权图片不改变图片内容的编辑权;

(3)授权乙方实行联合销售定价及独立终结定价权。

2.甲方其对授权图片须履行如下保证义务:

(1)保证授权乙方的图片为其专有版权的图片;如果授权图片为与他人共享著作权的图片,必须向乙方明确提示,并保证共享著作权人不再向乙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2)保证授权乙方对其授权图片的一切合法使用,包括乙方授权客户的有偿使用;在本协议期间,须保证不发生任何阻碍乙方行使该权利的留置权或其它妨碍;

(3)保证授权乙方的图片和文字不涉及任何侵权事宜,不对任何民事主体造成诽谤、侵害隐私权,不触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或商标权;

(4)对于乙方的预约拍摄图片,在向乙方交付该图片1个月内不得提供给与乙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一方;

(5)乙方原则不接受甲方提供的完全职务作品,如完全职务作品需要授权代理,必须具有职务作品所有者的授权文件;

(6)甲方因违反上述义务规定,给第三方或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有权根据有关事实扣除其应得之款项。

二、甲方的收益权利

1.甲方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的图片,拥有合法版权保护期内的收益权利,此版权保护期自甲方向乙方提交图片、乙方在网站上公布该图片之日起开始计算,至50年之后的当日终止。甲方的收益为图片每次出售价格的50%版权费用,此款项不再扣除任何其他费用,为甲方净得利益。

2.乙方接受商业用户预约,指定甲方拍摄的商业性摄影项目,支付费率为该项目总标的额的40%,此支付费用为纯摄影费用,不包括履行此项目要支付的其他费用,比如耗材、模特费用、场地租用费用等。

3.结算方式:图片用户回款当月月底结算,同时乙方向甲方邮寄详细账单和支付凭据。

4.甲方对上述支付发生账目怀疑,可以向乙方提出账目审计,乙方在接到有关申请后应当在30天内安排其本人或其代表进行审计。经过审计,并由公共审计师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审计报告,如果金额差异超过应付总额的5%,乙方将赔付此差额2倍的违约金,并负担审计费用。否则乙方只支付差异金额,甲方负担审计费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须尽力推广甲方的授权图片。

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使其摄影作品以合理的价格进行销售。乙方有义务保证任何通过乙方对其图片的使用都能得到本协议所规定的权益。

3.对甲方交付乙方的物理图片(指透光正负胶片,数码图片和高光相纸图片除外),乙方可以按其要求进行一定时间的干燥保存,并保证该图片不受任何损坏,乙方进行数码处理后,保证将原片及时返还甲方。

四、其他事项

此协议为有限代理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此协议为唯一合法陈述。乙方可能利用网站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更多的细节描述,只为了更深入地说明本协议,属描述性质。

本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执,均可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就相关争议做出的仲裁为终局仲裁,对双方均有法定约束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篇5)

甲方:xxxxxx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及对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为了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确定乙方保守甲方的知识产权的责任,同时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规定,结合本行业惯例,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所指知识产权是指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摄影器材有偿租赁服务期间,参与并配合甲方拍摄制作业务项目制作过程中完成拍摄制作的所有影像素材资料。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影像制作设备中所有由甲方组织拍摄并制作的影像素材内容产权归甲方及甲方的项目客户所有。

第三条 甲方完成项目制作过程中的拍摄任务后,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完成由甲方组织拍摄制作的所有影像素材资料。甲方确认影像素材完好无损后,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删除其摄影器材内所有甲方组织拍摄的所有影像素材。

第四条 乙方不得私自存留或转存甲方组织拍摄的影像素材资料。不得私自将甲方组织拍摄的影像素材资料内容以任何形式转让与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 甲方有偿使用乙方的摄影器材,使用完毕后须依照租赁合同支付租赁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的《摄影器材租赁合同》的附件,与《摄影器材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和失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篇6)

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鉴于乙方的职务行为,以及已经(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信息或涉及知识产权,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合同。

定义: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工程投标方案及投标时任何标书内容、工程材料采购招标方案及评标时任何行为及内容、对外投资项目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备忘录、董事会决议、经理办公会纪要、合同文本等的书面和电子文件),等等。

第二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人身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人身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 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四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拥有、占有或控制、对公司具有商业价值或者效用的任何信息,包含计算机磁盘、光盘读取器、光盘、硬盘或软件中以数字方式存储、保护或记录的信息及纸张或任何其他载体上记录的信息。该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上级机关下发给的各种保密文件、资料;

(2)地理信息系统中所包含的所有地下管线信息以及涉及国家保密法规定的各种应急预案、重点要害部位防护保障措施;

(3)未公布或尚未付诸实施的发展规划、总体目标、经营战略、经营决策及任何技术、诀窍、程序、技术资料、手册、标准等有关的信息;

(4)各类信息系统,包括运营调度系统、用户管理系统、SCADA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的操作系统、口令及其载体、介质;

(5)项目运作的秘密事项、工作策略、流通渠道和机构等;

(6)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协议、生产运营技术参数、标的、标书、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7)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新技术前景预测、专利产品等;

(8)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以及不宜公开的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纪要;(9)职员人事档案及其他各类档案、照片;

(10)未公布的人事、财务、审计等各类信息、报表;(11)职员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12)其他秘密事项或暂不宜公开的秘密内容。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 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与乙方知晓该秘密时起,至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甲方供职,是否仍与甲方保持劳动(劳务)关系,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乙方离职、换岗或调任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根据相关保密规定继续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公司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等;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该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该记录秘密信息的载体时,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物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若甲方可以并且同意将该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复制该信息,同时将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甲方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七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解决该纠纷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该等费用、侵权赔偿金。

第八条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或者乙方在提交工作成果时对知识产权作了保留性提示甲方仍使用而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则甲方因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而支付的费用、侵权赔偿金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九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 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十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义务,应补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按甲方的实际损失全额赔偿,并继续履行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义务,无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还甲方。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乙方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涉及劳动合同纠纷)或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如涉及《保密法》规定的秘密,乙方承诺:(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普通电话、手机通话中涉及秘密;

(8)不在公共场合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9)不在非涉密计算机和互联网上处理、传输、储存秘密;(10)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所阅办和存放涉密载体;(11)不带涉密载体出入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12)不私自销毁、处理涉密载体;

(13)不通过普通电话、传真、邮政通信、明码电报和无线通信设备传递秘密;

4(14)不将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及其它公共信息网络连接;

(15)不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及互联网上交叉使用。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确保在讨论、设计和加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不泄露,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涉及保密的内容:

1.所需加工的图纸信息;

2.相互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

3.加工过程中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需要乙方加工的内容和加工要求,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加工;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U盘等)向乙方提供图纸时,需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相关工作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仅将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用于甲方的产品。

2.乙方对从甲方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3.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4.项目完成后,所有相关图纸资料,加工的报废品,样品,半成品,成品都需全部交给甲方,乙方不保留任何与甲方产品有关的资料与实物。

5.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

6.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四、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法院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篇8)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设备采购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权限:

1.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1.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2.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二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拥有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设计数据,乙方有权按产品设计数据进行生产加工,但产品只能是销售给甲方。

2.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再使用产品数据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专用的模具、样板、图文、数据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图文、数据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4.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

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不侵权保证

1.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提供的设计数据、工装夹治具、图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给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乙方应该保证,所有甲方数据及图文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不进行复制与拷贝。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3.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五对专利权的保护:

1.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将有偿使用,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