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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合同

发布时间:2024-01-13

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合同通用6篇。

合同的比较应该看哪些方面?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邮政法修订之际,对邮政合同的定义的争论已达白热化,栏目小编特别选择的“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合同”一定值得您一试,本文仅供参考之用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合同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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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实用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样本正文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 工程内容:对外墙渗水进行维修施工。三. 施工质量标准及要求:

1. 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无渗漏),经甲方或质量部门验收,达不到质量标准,应立即返修,其材料费、人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施工原材料必须合格并符合施工要求。四.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A.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现场。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管。

3.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工程费用的结算、付款。

4.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和延误工期,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按损失情况扣除相应费用。B. 乙方的责任何义务:

1. 乙方员工进入现场时,应遵守甲方公司的内部企业管理制度,

2. 乙方必须严把质量安全生产关,因此次施工涉及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一切必要的劳保用品,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3. 乙方应组织好文明施工,并搞好施工场地内的清洁卫生工作。五. 工程款结算方法和验收标准:

1. 工程款结算方法:经双方协商,本次施工总费用为_______元。在工程施工完成后支付_____元。剩余部分,在工程完成后的___天内付清。

2. 验收标准:以无渗漏为验收标准。六.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壹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JHt868.cOM 合同范本网】

乙方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________年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私人居住楼委托给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价:

按每平方米元计算,本承包价格包括工人的务餐费、香烟费。

三、付款方法:

工程开工甲方预付元,结构结束(屋面盖好)预付元,余款年春节前结清。

四、工期:

开工日期为农历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开工,施工日历天天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五、质量:

乙方施工中应注重质量,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提出后乙方应立即整改,如坚持不整改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六、安全管理:

施工中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如疏于管理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①应保证建筑材料及时到场不影响乙方使用。

乙方:

①负责建筑施工的垂直运输设备、拌料机械、手推车、钢筋切割用具、泥桶等。

②建筑材料进场时间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提供,否则甲方不负有责任。

③承包范围:按图纸及施工说明施工。土建木模、屋面木基层、水电安装甲方另行发包。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合同 篇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施工的顺利进行。在实际的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候需要对合同进行一些补充和调整,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因此,在本文中,将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是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特定情况所出现的变动,对原合同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这种补充通常是由业主、承包商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双方需要经过协商达成一致,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补充协议可以涉及诸多内容,例如工程变更、工期调整、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材料采购和支付条件等。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不同,补充协议的内容也会有所差异。因此,对于承建方来说,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提出和调整各项条款。


补充协议的撰写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要明确变动的原因和目的,确保补充内容与实际需要相符合。要合理安排补充协议的时间和工期,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再次,双方在协商中应该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要明确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双方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在实际工作中,我遇到了一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案例。例如,有一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原设计图纸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修改,由此引发了工程变更。我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提出了合理的补充协议,明确了变更的内容、预计的工期和费用,并得到了业主的认可。通过这次经验,我学到了合同补充协议的重要性和灵活性,也明白了合理沟通和协商的重要性,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是建筑项目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它可以在实施过程中对合同进行调整和补充,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我明确了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和撰写要点,也学会了合理沟通和协商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和分析,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合同 篇4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合同协议书

金华市****社区居委会(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金华市****休闲广场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金华市**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项目金华市******休闲广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投标。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含招标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贰仟壹佰捌拾柒元(¥462187.00元)。

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45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捌份,合同双方各执肆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承包人,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条款按九部委56号令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

1、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行造价、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全面承包方式。

2、材料及设备供应

2.1所有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其中规定主材按发包人指定的厂家及品牌购买,所用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合格证书或试验报告,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环保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复试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

2.2水泥品牌(如有),采用“金圆、红狮、立马牌”等回转窑工艺生产的散装或袋装水泥,实际施工时业主方如要求使用其他品牌水泥,结算时按实调整。

2.3彩瓦品牌(如有),采用“古方、十里丰、星阁”

2.4电缆品牌(如有),“菊花”、“中策”、“杭策”

3、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

3.1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凭收款凭证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未实施的分部分项工程价款)的80%(联系单增减部分费用待决算审计后同口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资料齐全),经审计完成后扣除总造价的5%质量保修金,其余工程款一次性结清。5%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按比例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并竣工结算资料上交齐全后十个工作日内凭收款凭证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竣工结算审核

4.1竣工结算审核由发包人委托,并按审核结果办理最终结算。

4.2竣工结算审核的收费办法执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的标准费率。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造价不得超过最终审定结算造价的5%,否则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支付审核费时,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后直接支付给审核单位。

5、合同价款及竣工结算

5.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

5.2竣工价款的结算,

(1)工程量方面,工程量按竣工图重新计算。

(2)综合单价方面,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执行承包人的投标综合单价。

②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产生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组价原则为,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并按投标文件中的组价原则,组价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审价机构)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投标人自行漏项的不做调整。

(3)施工技术措施费除模板及脚手架费用按实调整外,其余均一次性包干,竣工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

(4)施工组织措施费按招标文件中的费用实行一次性包干,竣工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

(5)人工补差按人工工日调差表中费用一次性包干,竣工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

(6)在施工过程和工程结算期间,如遇国家及地方政策性调整,本工程概不考虑。

5.3竣工结算在以下情况下不能调整,

①承包人为方便施工而更改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法而增加的费用。

②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比较少算、漏算的工程量和费用(如,工程量清单中某个项目的数量为100M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为10M3,而竣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110M3,则此项目因承包人的少算工程量90M3将不再调整,其结算数量应为10M3+(110M3-100M3)=20M3)。

③承包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己包含在其他项目中,其费用不能调整;承包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结算时有数量增减,其增减部分的费用按投标文件的组价原则结合省定额有关子项重新组价出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6、履约保证金

6.1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的项目,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违约,按以下条款执行。其中,

(1)工程质量占,30%,若未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整改时间除外)或未实现本合同综合的质量目标,扣罚工程质量部分的100%保证金,并将该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列入信誉不良名单,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工期占,30%,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承包方每日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上不限额;如交纳风险控制保证金的,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除支付上述履约保证金中的工期违约金外,同时再从风险控制保证金中按每日2000元人民币扣除工期违约金,直至扣完60%风险控制保证金。并将该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列入信誉不良名单,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若中途实际施工进度严重延期影响进度工期20%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同时不支付工程款。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到位率占,10%,确保项目负责人到位率每周5天、每天8小时以上,如达不到,按2000天/天扣罚,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及项目班子人员到位率每周6天、每天8小时以上,如达不到,按1000元/天/人罚款,直至扣罚项目班子的100%保证金;如果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每违法更换一次罚款10000元;

(4)安全占,13%,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扣罚安全生产事故部分的100%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如违反遵守厂区监管安全制度的,视情节扣罚安全保证金;

(5)管理制度占,2%,在合同实施中,因承包人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无效时,可视情节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系列经济损失;

(6)设备的到位率,5%,机械设备的到位率100%,如未达到,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进行扣罚;

(7)廉政保证金占,10%,按实际发生计取,施工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工程相关管理单位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或现金,一经查实扣除贿赂款5倍的廉政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发包方并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6.2工程履约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退还金额按根据相关条款扣除后的金额,退还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并上交竣工资料齐全后一周内。

6.3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设置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承包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作为风险控制保证金。

(1)工程质量占40%,若未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整改时间除外)或未实现本合同综合的质量目标,扣罚40%风险控制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每发生一次未按照监理或者发包人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扣罚2万元,直至扣完40%风险控制保证金;

(2)工期占60%,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施工方每日支付给发包方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直至扣完60%风险控制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中的工期违约金同时处罚)

(3)如果施工方故意拖延工期累计达到3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罚承包方全部风险控制保证金。造成其他损失的,发包人保留追偿的权利。

附件二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金华市******休闲广场景观绿化工程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_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_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4、承包方根据发包方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围墙、安全防护栏和安全警示牌。承包方对闯入施工现场的学生等与施工无关人员有及时阻止的责任。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遇事应主动联系发包方。

15、承包方应注意文明施工,不得影响该工厂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将预留在甲方工程款的10%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2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金华市********社区居委会

承包人(全称),金华市*******建设有限公司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金华市*************休闲广场景观绿化工程(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面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室外工程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由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l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的5%。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合同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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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新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样本正文内容

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 空调、暖气管道预埋施工

二、工程地点: 济南欧亚大观商都工程部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公司(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部分,经甲方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工程时,经公司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七、价格:本工程量为综合包干价人民币元。

八、施工中由地方因素影响的由甲方负责协调。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____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标准,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期:天。十

一、付款方式:项目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十

二、结账方式:乙方以机械油料费和工人工资表方式向甲方结算。十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以票据为准)甲方: 乙方: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合同 篇6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范本一】: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2、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 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3)不可抗力。(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 。

四、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计价方法:

(3)合同价款(大写):

(4)结算方法: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3、提供施工图纸 套。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5、发包人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3、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审核,并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5、承包方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份数:(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2)本合同副本 份(发包方执 ,承包方执 )。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范本二】: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编号:CH-01-0802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抗震加固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房屋鉴定报告文号:

1。4 承包范围:根据经审查确认的抗震加固设计施工图纸明确的工程范围 。

2.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合理工期)。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或发包人认可承包人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3.质量标准

按抗震加固施工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4.合同价款

合同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5.发包人工作

5。1 开工前 日内,向承包人提供需加固的建筑物原建筑结构竣工图 份,经审查确认的抗震加固施工图 份。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接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完毕施工依法所需的证件、批件。组织承包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5。2 指派 为发包人代表,代表发包人负责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办理变更、签证、验收等事宜,接收承包人送达的结算、竣工资料和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5。3 委托监理人 对本加固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人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监理内容、授予的权限在监理合同中明确,于开工前 日内,将监理合同副本交承包人 份。

5。4 委托造价咨询人 对本加固工程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其职责、授予的权限在造价咨询合同中明确,于开工前 日内,将造价咨询合同副本交承包人 份。

5。5 协调好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承包人工作

6。1 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确认。承包人应根据加固施工图拟定施工方案交发包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施工。

6。2 指派 为该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严格按施工图组织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办理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6。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

6。4 遵守现行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线、树木、绿地等,使其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6。5 施工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物和各种设备管线。双方认可的局部拆除。应符合对原房屋建筑结构的保护要求。

6。6 工程竣工未正式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加固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7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

6。8 承包人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为本合同工程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7。 工期

7。1 发包人因特殊原因要求承包人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并支付承包人因赶工期采取的费用,按每提前1天支付 元。

7。2 因变更设计和工程量增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1周内累计停工8小时,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7。3 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8.安全施工

8。1 发包人对其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其费用。

8。2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法规,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自觉接受和配合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其费用。

8。3 承包人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承包人应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9.分包

9。1 本工程如需要专业分包,需经发包人同意。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2 承包人与分包人必须签订分包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分包合同中说明。

10.材料供应

10。1 发包人供应材料。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见附表,作为本合同附件),应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并按规定复检,对其质量负责,按约定的时间供应到现场。约定由承包人提货的,发包人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承包人,由发包人承担运输费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因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经承包人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的,发包人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承包人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0。2 承包人采购材料。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的,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并向发包人提交采购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发包人应查验产品合格证书,对存在疑问的可以委托抽检。抽检合格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抽检不合格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得在本加固工程中使用。

10。3 对拆除材料的回收、利用,双方约定: 。

11.变更

11。1 发包人提出变更。发包人应在变更提出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按变更执行。

由于变更,引起承包人返工,以及造成相应损失的,均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追加合同价款。

11。2 承包人提出变更。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设计人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双方协商分享。

11。3 变更签证。如发生变更事项双方均应在48小时内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变更签证作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依据。若发包人在48小时内未办理的,视为认可。承包人48小时内不办理,视为不调整工程价款,工期不顺延。

12。 工程验收

12。1 隐蔽和分部位验收。承包人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和分部位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12。2延期或复验。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发包人未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视为发包人己经验收合格。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复验程序复验。若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的费用和由此造成的停工费用,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和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12。3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工程验收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12。4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的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若发包人不能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需在24小时内通知承包人,延期验收不能超过72小时。如72小时内仍不能组织验收,应视为发包人已验收,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现场看管费用。

13。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3。1 本工程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计价。

13。2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按以下因素调整:

□工程量的增减;

□工程变更;

□材料价格上涨超过合同价款中材料单价的 %以上时,双方约定需调价的材料有: 。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

□其他调整因素。

13。3 工程价款拨付

(1)预付款:本合同生效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预付工程价款金额 元,或按合同价款总额的: %预付。

(2)进度款拨付:承包人每月 日前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已完工程量报告一式四份,发包人7个日历天内复核批准,并于次月10日前按已完工程确认的工程款的 %拨付工程进度款,并按比例扣回预付款。

13。4 竣工结算

承包人提请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发包人自接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后 日内复核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书的工程价款,按此支付工程价款。工程款拨付至工程总价的 %,余下的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质保期为 年,从工程完工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后30个日历天退还承包人质保金。

14.竣工退场

14。1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发包人检验合格为止。清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4。2 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按计划撤离施工场地。

14。3 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15.违约责任

15。1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发包人应补偿承包人因停工、窝工等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1天,发包人支付承包人 元。

15。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1天,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

15。3 由于承包人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15。4 发包人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承包人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经济损失。

15。5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

15。6 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发包人擅自动用,视为发包人已验收合格。

15。7 合同一经签订,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6.索赔

16。1 承包人索赔。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承包人可按以下约定向发包人索赔。若承包人未能按下列时限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书,将失去索赔权利。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发包人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书;

(3)在发出索赔意向书后7日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全部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发包人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日内给予批准。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发包人在7日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同意(采用/不采用)一揽子索赔。若采用一览子索赔,其索赔意向及全部详细索赔资料和金额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16。2 发包人索赔。发生索赔事件后,发包人代表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详细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发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和要求与16。1的约定相同。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

17.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其它(略)

19.附则

本工程如需保修,双方另行约定。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地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范本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发 包 方:

承 建 方:四川省

签定地点:四川成都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发包人:成都(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四川(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在《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住宅工程

2。 工程地址:

3。 建筑面积:51118。13m2

4。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地上11+1层 、独立地下室1层

5。 设计单位:

6。 监理单位:

二。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 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 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二。

三。 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1。 开工日期: 2006年10月2日;竣工日期: 2007年11月26日;总工期:420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 施工进度

2。1 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楼。二期工程为三、四号楼和独立地下室(见本协议附件三:即总平面图)。

2。2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同意。

2。3 二层顶板完成时间:一号楼:;二号楼:;四号楼:。

2。4 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间:;地下室完成时间:。

3。 工期违约责任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2 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4。 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 工期不顺延情况:

5。1 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5。2 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5。3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 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1 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6。2 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 质量与检验标准

1。1 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性通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1。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返工重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相应返工价款。1。3 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1。4 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260。525215万元(叁千贰百陆拾万零伍仟贰佰伍拾贰元壹角伍分)。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1 合同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一)、措施费(二)由乙方在工程全过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干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1。1 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1。1。2 措施费(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1。1。3 措施费(二):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1。1。4 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1。2 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 合同价款的调整: 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1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2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只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3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依据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子项后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该项目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规定调增,综合费按27%计取,机械费按定额子项计取,(措施一、规费、措施二不计取)。

2。4 施工期间人工费按政府规定系数并结合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随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5 奖励

2。5。1 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节约成本、现场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奖励乙方项目部10-30万元。

2。5。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若经甲方采纳而节约的工程直接费,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 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满足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及监理审核后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2 支付时间:一、二号楼主体三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三、四号楼主体一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一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按审定产值的90%支付上月进度款;支付总额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

3。3 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质量事故规定进行界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3。5 以房抵工程款的说明:甲、乙双方同意以本项目商品住宅作价支付乙方应收本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0%,并从每笔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按30%比例冲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价收回该部份商品住宅,应同乙方协商。甲方收回时,应将相应的应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价的原则、方式及相关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6 如发包人出现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按通用条款第26。3及26。4条执行。

3。7 工程结算

3。7。1 乙方竣工结算经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不得与3。5条相冲突);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结清。

3。7。2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届满、经甲方对工程质量确认无异议后14天内,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金额,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交工满一年后14日内,按其保修金额支付给乙方。

3。8 结算审计:

3。8。1 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

3。8。2 结算审计费的支付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在甲方专用帐户存入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三号楼、四号楼的二层封顶后1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50%;合同内工作内容竣工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50%。

六。 材料价格及材料的采购

1。 材料价格调整

1。1 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套用定额不发生变化),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1。2 非暂定价材料不作调整,但砂、石、石灰材料价格风险系数±5%,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税金按规定计取。乙方无权更换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材料。

2。 材料采购

2。1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对于非暂定价材料部份,如甲方采纳乙方建议的性能相同且价格较优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条的2。5款进行奖励。

2。2 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七。 工程变更及签证

1。 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内容”。

2。 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代表或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保留原件。

3。 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4。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5。 甲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应谨慎保护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若乙方拆除措施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 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7。 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

8。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按5章第2条执行。

9。 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10。 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八。 竣工验收:按《通用条款》执行。

九。 工程质量保修

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2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检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 质量保修期限如下(以双方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2 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2。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2。4 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2。5 供热及制冷系统为2年;2。6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 质量保修责任

3。1 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等,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2 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业主收房后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修复。3。3 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责任。3。4 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验收签字。3。5 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后,由乙方实施保修。

十。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代表及职责

1。1 本工程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通知为准。1。2 本工程甲方现场代表为王良辉。甲方现场代表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签署,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核,以及与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2。1 乙方项目经理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2。2 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坚守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同意。2。3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或项目专用章后递交甲方。2。4 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2。5 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验收完成前不能替换。2。5。1 因病而不能坚持工作者;2。5。2 无法担任与该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2。5。3 因刑事责任或经济纠纷无法继续担任此项工作。2。5。4 被吊销资格证。2。5。5 甲方认为不称职者。2。6 乙方代表换人,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其接任人仍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乙方应有的责任。2。7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及岗位证书等证件。2。8 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2。8。1 对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2。8。2 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2。8。3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2。8。4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2。8。5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者);2。8。6 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2。8。7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3。甲方的工作

3。1 施工前准备

3。1。1 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3。1。2 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1。3 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3。1。4 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予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若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1。5 向乙方提供8套施工图。

3。2 施工期间

3。2。1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决算等。

3。2。2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发出调整、变更指令。

3。2。3 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4。 乙方的工作

4。1 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与乙方有关的权利和责任。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经甲方代表、项目总监批准后进场作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 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

4。3 负责搭建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管线的施工、保养、移位及拆除,现场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邻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护。向甲方、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三间。

4。4 负责从甲方指定的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按甲方批准的接驳方案接驳。施工用水、电的费用及接驳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 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年检证等资料。

4。6 乙方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采用时标网络图绘制)、甲供材料计划及乙供材料计划,并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7 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补充施工文件(须列清单),并提供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补充施工文件的内容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进行提示。

4。8 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监理书面报送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若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4。9 工地实行旬报制度。旬报在每半月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及监理,旬报内容包括本旬计划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4。10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达到文明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的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应协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担同样责任。

4。11 本工程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费清理并运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弃置地点,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进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堆放费、各种可能发生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按甲方指令清运,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清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将从乙方进度款中按所发生费用扣除,乙方应予以支持。

4。12 在室外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影响室外工程的临时设施,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此不予补偿。但经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 按合同约定,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配合管理,对分包工程进行协调及配合,参加分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整体验收意见。

4。14 工程竣工前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毕场清。

4。1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例会、专题会、协调会。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

4。16 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按规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内提交给乙方,由乙方按规定整理汇总。

4。17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施工围墙的维护、提供临时厕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毕并移交甲方为止。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发生的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8 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甲方有权进行检查。

4。19 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4。20 乙方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仔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责任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设计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决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应予执行。

4。2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的施工。

4。22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间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23 加强施工队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场地内和工程场地周边不得有扰社会治安。若有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不得私自违法处理。

4。24 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按有关部门相应要求(若有)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未及时提交合格的资料或未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4。25 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4。26 乙方施工期间,其公司内部任何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及项目声誉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 现场管理

5。1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组织施工,并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2 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尘操作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5。3 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5。4 文明施工:本工程以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5。5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5。6 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

5。7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

5。8 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5。9 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5。9。1 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

5。9。2 施工中根椐水、电表用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规定的价格支付费用。价格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

5。9。3 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范围内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其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

十一。 其他

1。 乙方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

1。1 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见本协议附件四。

1。2 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负责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费按以下费率收取:

1。2。1 普通水电工程按中标价的2%收取;

1。2。2售楼部土建工程按中标价的1%收取;

1。2。3外墙保温隔热、外墙涂料工程按中标价的1。5%收取。

1。3 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

1。4 指定分包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临时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

1。5 乙方对工程进度、安全及文明协助管理。

1。6 乙方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1。7 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方联系,并在隐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请各分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乙方的损失。

1。8 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2。 乙方分包管理

2。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承包内容或任何分项工程对外进行转包。

2。2 乙方分包要求

2。2。1 分包须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 乙方应在分包施工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乙方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

2。2。3 乙方应在开工前30天内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内容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

4。 销售配合

3。1 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2 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应按甲方的书面要求及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

3。2。1 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

3。2。2 样板间所在楼栋中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

3。2。3 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厨房、洗手间的防水处理、防护门的安装。

3。2。4 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应按规范做好。

3。2。5 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置的安全网。

3。2。6 以上工程内容若在乙方承包范围(清单报价书)外,费用由甲方支付。

3。2。7 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销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十二。 协议解除

1。 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本协议。

2。 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并在十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办理完决算手续后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相应损失。

7。乙方退场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并交付购房人使用,保证双方纠纷的顺利解决,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清退出场,否则,乙方按每日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以何种理由起诉甲方,甲方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和交付购房人,以及为维护社会稳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场,退场办法按上述规定办理

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费用,只按工程直接费进行结算。

9。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内部民工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乙方原因延误工程关键工期、乙方不能按约定实现合同承诺等),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上述退场条款的约定退场。

10。因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并未提出有效的经认可的办法,乙方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停止继续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间的费用和其后的一切损失,甲方有责任给予赔偿

11。在竣工时,须提交竣工资料4套。

十二。 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3。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 本补充协议系《观景上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合同代表: 签订合同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