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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补充合同

发布时间:2023-05-21

施工补充合同通用。

在这个大家都注重自我权益的时代,合同的类型种类也逐渐变多。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的书写你知道怎么写吗?经过反复修改一起合同网小编为您编辑出了这份精选的“施工补充合同”,希望本页面内容能帮助到您!

施工补充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施工事宜未明晰,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合同包干总价等条款补充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地基与基础、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

排水、装饰等工程(建施、结施、水施工程图纸)。

资金来源:自筹。

二、双方明确工程范围为:

地基与基础、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装饰等工程,其中供电、供水、消防、防雷工程、预应力钢筋由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三、合同工期确定为: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包干总价(含税)为¥: 元(大写:)。 合同包干总价不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部分。

六、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房屋建筑施工标准、规范以及设计图纸中特别标明的相关标准、规范。

七、双方对一般权利和义务补充明确如下:

1、发包人工作

1.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2)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符合施工要求。

(3)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工程进度款的使用情况,具体实施办法:1、承包人在施工进行期间必须将各材料供应商、施工班组的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上报发包人驻现场代表;2、承包人在申请月进度款时必须把上月对供应商的材料款、施工班组的工资的发放列表作为附件上报发包人,否则发包人当认为承包人申报当月进度款资料不齐,不予支付当月施工进度款。

(4)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1.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另定。

2、承包人工作

2.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

(4)向监理公司提供的办公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1间装有水电的办公场所及3套桌椅办公设施,并承担水电费。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道路维护: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临时施工道路和用水管道设施进行维护。如果施工现场承包人数量较多,则由发包人联合所有承包人进行协商。但维护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10)电梯井内的脚手架工程由承包人负责。

(11)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划定的区域布置临建设施。

(12)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范围内所有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责任。

(13)承包人必须合理使用本工程施工进度款,做到专款专用。

八、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

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20年月日前重新确定并提供。

1.2上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实施。

2、工期延误

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雨水天不作工期顺延;

2.2当承包人本月的实际施工进度不能达到该月进度计划(即第八条第1项所确定的进度计划,下同)的70%时,发包人将暂不予支付该月施工进度款,并推迟到下月与下月施工进度款一并支付,当承包人持续两个月或两个月以上出现以上情况,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3日内尚无具体整改调整工程进度的应变措施,发包人当视承包人违约并有权采取一切有效的强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现场施工管理,以确保工程工期顺利推进,并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如承包人拒绝、阻止发包人介入管理或不配合发包人介入管理而使工期延误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3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每月进度工期延误的,从延误的第五天起,每天罚款10000元(人民币壹万圆整),累计计算。

2.4承包人未按进度计划完成第一个月进度计划工程的70%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5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延误进度工期累计达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九、质量与验收

1、质量要求

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对质量通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质量通病降低到最低限度。屋面、卫生间、门窗、外墙面几个容易发生渗漏的部位应重点监控。如部分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的,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时,发包人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待承包人修理、返工或改建达到约定的标准后,发包人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如果因修理、返工或改建而使工期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承包人要赔偿发包人的相关损失;如超期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重新组织施工队伍将剩余工程施工完,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则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1中间验收部位: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

2.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先进行自检,然后向监理工程师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主管工程师不管是否参加验收,只要发包人主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持怀疑态度要求进行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对隐蔽工程进行剥落或开孔,检验合格,由提出方承担全部费用,工期顺延;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责任。

2、承包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设立专职安全检查员,检查、发现、消除各种隐患,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承包人对施工现场中的动力设备、输电线路、电源开关、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资,须有专人负责,并有严格的防护措施。

4、监理人员、发包人有关人员违规指挥,承包人有权拒绝。

5、建设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支付各种费用。

6、承包人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

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水灾事故或其他事故,承包人应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同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主管人员。

8、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和违法乱纪现象,若有发生,发包人将给予承包人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

十一、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确定。

1.2承包人收取工程款时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建筑工程发票,所有税金由承包人承担。

1.3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已充分考虑除本补充协议签定后新增的设计变更项目以外的所有风险因素,合同总价不因除本补充协议签定后新增的设计变更项目以外任何原因而调整。

1.4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采用。

1.5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采用。

1.6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工程变更 。

2、工程量确认

3.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的5号前提交上一月度已完工程量报告。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3.1进度款按实际工程进度分次支付,每月5号前由承包人提交上月度完工工程量清单、工程款划拨申请及足额发票,经审核无异议后本月31号前发包人按上月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进行拨付;

3.2本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80%时,发包人停止拨付工程款;

3.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后发包人将划拨至合同总价85%工程款及增减工程价款的85%;

3.4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后,根据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三个月内完成结算工作,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3.5按结算总价留下5%作保修承诺金,保修期起一年后退给施工单位结算总价2%(扣除维修费用之后支付),保修期起满二年退还施工单位2%(扣除维修费用之后支付),留1%待保修期满扣除维修费用之后全部退还施工单位;

3.6月进度款中的工程量造价审核计算办法:各分项工程造价=《xxxx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中直接费×82%×实际完成工程量。

十二、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对于本补充协议附件中指定的材料或工艺,承包人必须遵照执行。承包人若要更换指定材料,必须经过发包人允许。

(2)承包人所采购的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材料、配件、构件等,必须提交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证明等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取样送检,经过发包人委托的工地代表和建设监理单位验证合格后才允许进场使用。

(3)对于发包人所指定的材料或工艺,承包人不遵照执行的,将被视为不履行合同实质内容而受到发包人扣罚履约保证的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10000元,且这些不符合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施工补充合同 篇2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公章)

申请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由单位担保,并经批准,向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_______人民币。借款用于_______,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借款期限定为_______年_______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___%;年息为%(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账户中扣回。

第五条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付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 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账号:_______ 账号:_______ 账号: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

施工补充合同 篇3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湖北省、武汉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按招标文件、图纸及图纸答疑所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4、建筑面积、结构及层数:

5、建筑面积 m2;结构 层数 层

6、设计单位:

第二条 承包方式、范围及质量

1.承包方式:

2.承包范围:内容

3.工程质量:

第三条 合同价款、调整及计量

1、合同价款: 万元

价款(大写)

2、工程量及价款调整:

(1)本工程的工程量以甲方标底的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外的,不予调整。变更部分工程量调整,需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变更签证单进行增减变更调整。

(2)本工程综合单价以乙方中标的综合单价为依据。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可以调整外,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调整综合单价,乙方应承担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调整的风险和施工期间政府法律法规变更导致的工程造价变化的风险。

乙方中标的综合单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价格,按此价格执行;乙方中标的综合单价没有适用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根据20 年湖北省消耗量定额分析数量并结合乙方中标综合单价中已有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和中标时的综合费率[中标综合费率=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单价]提出综合单价,经甲方主管领导签字后审计。

(3)甲方要求乙方仅作建筑材料调整时,只调整不同材料之间的价差,其材料价格须经甲方进行价格签证。签证的价格仅为最高限价,为结算审计材料差价的参考。

3、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将乙方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施工,乙方可向各分包单位收取相应的配合费(甲方应在分包合同中注明配合费的数额并督促分包方向乙方交纳配合费)。乙方在分包方施工中则应提供如下服务:

(1)安全设施的使用;

(2)临时水电线路的使用;

(3)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

(4)首次管道穿墙板洞口及预留洞口防水和修补;

(5)门窗洞口的补洞和装饰配合;

(6)脚手架的使用;

(7)合理工序的配合及甲方相关的协调。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根据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规定及乙方投标书对本工程施工工期的承诺,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总日历天: 天

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和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其工期相应顺延。其顺延原因须经甲方签证认定。若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每逾期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3000元的违约金。

第五条 工程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1、工程所用的材料均由乙方按投标书提供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生产厂家自行采购与制作。

2、乙方所提供的建筑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书,和税务发票。

3、乙方采购主要建筑材料(含装饰材料)及其成品前,应将材料及其成品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生产厂家以文字形式通知监理和甲方,经监理和甲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基建处公章认可其质量后,方可进行采购和制作,材料及其半成品进场后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签证。

第六条 施工过程管理及设计变更管理

1、乙方在开工十五日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供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文件后七日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认可。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后,其责任仍由乙方承担不变。

2、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工程监理和甲方现场施工人员及其有关人员的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上述活动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

3、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检查验收。乙方应在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经甲方二人以上和现场监理及派出的跟踪人员对隐藏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在“室外、土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上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该单必须在七日内交工程管理科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安排复验。若甲方收到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参加检查和验收,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若乙方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验收或未按规定进行验收,其验收无效。

4、关于按图施工。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协商,提供修改或设计变更文件,由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并经甲方负责施工的处长签字和加盖基建处公章后,方可继续施工。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5、甲方将本工程委托 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乙方应在工作中予以配合。

6、甲方指派 、 等对本工程进行现场管理与协调,指派 、 为隐蔽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员。乙方应在工作中予以配合。

7、在甲方、监理及上级质检部门检查、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乙方应立即返工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乙方在开工后,每月25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编制本工程“月进度表”一式三份,经监理单位及甲方审定后,甲方财务部门按其额度的70%给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对其工程进度不得虚报。监理人员、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严格审查。

2、当工程进度款付至本工程合同总价款的70%时,甲方停止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审计后,甲方按审定后总价款的95%支付工程款(扣除已付进度款部份),留5%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质保金在本工程验收合格贰年后,视质保期内工程质量情况,甲方向乙方结清余款(不计利息)。

3、乙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后的15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资料一式贰份,具体要求如下:

⑴竣工图纸;

⑵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⑶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招标答疑纪要;

⑷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隐蔽工程验收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等文件;

⑸工程量计算式及钢筋翻样表;

⑹竣工结算及编制说明;

⑺主要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用量及价格表;

⑻建设单位供材明细表;

⑼其它与工程价款的结算有关的资料。

乙方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结算资料,甲方不进行结算的审核、审计,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供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每逾期一天,乙方付给甲方20 元的违约金。

4、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总额不得大于经审计后结算总额的5%,超过5%的部分发生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竣工档案资料要求

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提供下列竣工资料两套:

⑴开、竣工及验收报告;

⑵设计变更文件及工程洽商记录;

⑶各种材料材质证明及材料合格证书;

⑷工程竣工图;

⑸按要求存档的其它资料。

2、乙方未按要求提交竣工档案资料,甲方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

第九条 其它

1、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六章有关规定的最低期限执行。在质保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三日内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可另行安排工程队维修,其费用在质保金内列支或由乙方全部负担,同时质保期顺延。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工程或本工程部分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施工。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3、若政府有关部门因本工程农民工工资问题须甲方协助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向本工程的农民工支付工资,且该款项作应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

4、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遵守《华中农业大学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计划生育、爱护公共财产、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并办理暂住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乙方负一切责任。

5、乙方应严格地按施工规程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6、本补充协议与双方签订的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原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抵触的条款,均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7、本工程招标书、投标书、图纸答疑、投标书中的材料清单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质保期结束后失效。

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若协商不成,可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3份,乙方2份。

发包方(甲方): (盖章)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施工补充合同 篇4

甲方:____县水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管站乙方:____县XX公司本协议为《____省________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工程____县水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明确双方责任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对承包范围内的有关要求和说明;

1.管材:所有管材材质按图纸设计施工,所有管道按规范要求铺设;

2.施工图所有未标明规格的管道、阀门、等材料按相关规范要求考虑,施工时以图纸答疑意见施工,按实结算;

二、工程量:见附表。

三、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50天(开工时间以接到甲方项目部通知为准)。

1、 合同工期,除甲方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一律不得顺延、季节性施工应包括在工期内,乙方须按投标时的承诺保证农忙时不放假,保证工人数量。不予要求甲方追加工人工资、不予顺延工期且不得做为向甲方索赔的理由;

2、 乙方应在接到开工令后____日内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3、 乙方施工期间要对施工现场及周围所属施工现场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和行人提供必须的安全通道和安全防护;

4、 乙方在工期安排时应统筹考虑工程的交叉配合;

5、 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甲方会同本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初步验收,验收期间不做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后,则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应返工至合格,返工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

6、 合同工期遇到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不能事后补签证),可适当顺延;

(1) 重大设计变更而确实影响到主导施工进度的(但属施工技术措施失误影响的工期由乙方负责);

(2) 甲方不能按计划提供有关资料和施工现场确实影响到施工进度的

(3)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到施工进度的(不可抗力因素以政府限定为准);

(4) 甲方分包队伍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影响到施工进度的;

(5) 其他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情况。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工期;8乙方在投标时已到工地现场踏勘、了解了工地位臵、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可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因此在施工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不被批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代表人: 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施工补充合同 篇5

发包人:晋江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甲、乙双方于20__年10月8日签订的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原合同“)中定义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原合同签订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的给水工程及金东公路金井段道路改造工程的相关事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一给水管道(原水管道)工程及晋江市金东公路金井段(镇标至西环路口)改造工程。工程地点:晋江市金井镇

2、建设内容

给水管道及金东公路金井段道路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给水管道(原水管道)工程》及《晋江市金东公路金井段(镇标至西环路口)改造工程》。

3、施工工期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期为240日历天(备注:即乙方应在原合同工期的基础上顺延8个月之内完成)

4、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__)、《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球墨铸铁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要求》(ZXB/T0202—20__)、《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及《现场设备、工业管管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并且通过甲方组织的竣(交)工验收和晋江市供水公司的交接检查。

5、工程价款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根据晋江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书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下浮比例计算,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肆拾叁万贰仟陆佰零柒元整(¥10432607)[包含给水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拾贰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整(¥128256)]

6、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当月实施工程价款扣减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百分比为月支付额15%)以及合同约定应扣减的其他金额后支付进度款。

7、合同生效

7、1本协议经甲、乙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

7、2本协议生效后,即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7、3合同地点:泉州市晋江市

8、本协议正本贰份、副本捌份,承发包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_________(盖单位公章)承包人: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