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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合同

发布时间:2022-12-17

装修工程合同2500字精选9篇。

当今社会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签订合同是交易中不可或缺的流程和步骤。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具体、明确。你知道合同应该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吗?考虑到你的需求,一起合同网编辑特意整理了“装修工程合同 ”,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装修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______项执行

(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_____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_______(人民币)¥_______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_____执行

(1)国家标准(2)地方标准(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_____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_____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____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元。

(2)其他方式: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_____%元

第二次

_____%元

第三次

_____%元

第四次

_____%元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第十五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______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______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______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元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年___月___日

装修工程合同 篇2

依照《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的装修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

二、合同价款:总造价为:

三、甲方要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物业管理上的便利:

四、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和俊工验收工作,乙方在施工中要保证施工安全,防水防电保证质量按期完工:

五、工程项目如下:

(1)地面、墙面、顶面拆除:

(2)地砖、墙砖铺贴:

(3)厨房、隔断柜子:

(4)大厅墙裙和暖气:

(5)收银台1个:

(6)卫生间隔断和洗碗间隔断:

(7)厨房PVC吊顶:

(8)大方石膏板吊顶:

(9)墙面乳胶漆:

(10)玻璃门2个:

(11)垃圾清运等:(不含灯具和开关插座)

六、工期自20xx年20xx年 月 日 竣工期,为

七、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约定: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第一次支付:开工前 :第二次支付: 等第三次支付:最后剩余:

八、关于变更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修改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工程如有遗漏项目没有预算,请甲方补偿增加项目发生相关费用。

九、其它事项:

甲方工作:甲方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以及产生影响关系等协调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1.3工程期限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 元。金额大写:_____。(详见附表三:工程报价表)

第二条 工程设计

见重庆市住宅装饰设计合同书(附后)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委派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3.2 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3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3.4 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5 如确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响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委派_____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4.3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4.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动,双方应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支付增减项目差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见附件五:工程变更单)。凡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6.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装修工程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个工作日,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方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5 施工期间现场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 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云南省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 开关插座定位验收; 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 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__2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35%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水电改造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45%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木作工程工程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20%余额款加(减)增减项,即_________元(+/-增减项)。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 2 )其他支付方式: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 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贵州省装饰协会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此费用含在工程价款内)。有关单位向发包方收取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方(乙方) (签字、盖章): 发包方(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装修工程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1)____室,计__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厅,计__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厨房,计__________平方米;

(4)卫生间,计___________平方米;

(5)阳台,计_____________平方米;

(6)过道,计______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_____________平方米;总计:___________,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清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工程。

5。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_____________%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_____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____%。剩余___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______%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______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__%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乙方责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乙方(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装修工程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

一、协议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房屋进行装饰施工。

二、房屋地点:______

三、房屋总面积128.24平方米。

四、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清单》

五、装修工程总造价人民币219537元,大写贰拾壹万玖仟伍佰叁拾柒元整。

六、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100000元订金给乙方;

二期:工程完工后十天内进行验收报告,合格后甲方再付119537元给乙方。

七、工程完成期限:本工程工期限20xx年10月30日前,如果到期还没完工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每天工程总价格的0。5%罚款、

八、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负。

九、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十、工程在施工中,甲方更改施工方案,甲方应提前给乙方协商,乙方可另计单价。

十一、违约责任:

本协议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甲方有意违约,应提前给乙方协商,如乙方不同意,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工程造价价格30%作为违约金,另外已经完工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可按装饰预算单价支付给乙方。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止合同,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工程总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二、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时间为一年。

十三、协议到期,甲方如有意续约,应在计划时间内与乙方进行协商,本协议及附件共四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纠纷,原则上采用和平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乙方承包范围:客厅墙面地面贴瓷砖等工序。

二、 合作方式

甲方以单做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中甲方只提供合格的材料,乙方施工中产生的任何工具由乙方提供。

三、 劳务计价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第壹种方式:承包总价。甲乙双方基于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所进行承包的工程内容给出总体承包价格。

第贰种方式: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瓦工) 元/天/人,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出勤天数乘以标准工资向乙方结算最终工资

第叁种方式:

四、 质量要求

乙方应该严格把好质量关,保证一次验收合格,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材料及人工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提供技术指导。

五、 工期要求

用工开始 年月日,用工结束 年月日。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六、 文明施工与安全

乙方必须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关,采取安全施工的防护措施,杜绝事故发生。乙方施工过程中不能故意出现材料浪费现象,如经发现,乙方需原价赔偿。乙方在施工中应与甲方工作人员团结相处,不能在工地上和任何人发生争吵、打架事件。

七、 验收结算支付方式

本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在一周内支付乙方工资。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装修工程合同 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小区

1.2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此工程采取的方式: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具体见预算书)

1.6工程期限为 日,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本工程造价预算总计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该造价金额包括设计费。

实际金额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决算。 但乙方保证工程实际决算金额不超过该预算金额的5%,决算金额超过预算总金额5%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超过部分。

第二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2.1施工图纸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设计费包括在工程总价款中,乙方不再另外收取。

2.2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2.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参加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3.2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以及不符合国家关于施工规范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正。

3.3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

3.4 协助乙方办理本装修工程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

4.2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3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

(3)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4.4乙方必须按照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办理本次装修工程所需的相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等有关情况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6.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同时提供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6.4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7.1.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7.1.2不可抗力;

7.1.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8.2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工程验收

9.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9.1.1材料验收,在经甲方验收签字认可之前,不得将未经验收认可的材料用于本工程;

9.1.2隐蔽工程验收,在经甲方验收签字认可之前,不得覆盖掩蔽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开验收,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1.3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支付第三笔款,签署保修单。

9.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水电改造图、工程竣工图及相关竣工资料,以便完成在物业管理公司的备案。

9.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9.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第一次 开工前2日 2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 30%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 35%

第四次 质保期满后5日内 15%

10.2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做以下解释

10.2.1 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10.2.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0.2.3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10.2.4 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了工程竣工必须的水、电路改造图;竣工图及相关的竣工资料后,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认可,视为验收合格。

10.3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各笔款项时,必须向甲方开具盖有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收款收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0.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条款

11.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工程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部归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承担本工程总价10%的违约金。

11.2.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的,经甲方催告且逾期超过10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协议的,解除协议一方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支付本合同预算总价20%的违约金。

12.2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不当履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乙方未按期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2.5.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1.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2.5.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1.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2.5.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第十三条 保修条款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要求维修的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前往维修,乙方逾期不到场维修的,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或个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负责支付,优先从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昆明签订,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15.4 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装修工程合同 篇9

内容如下:

工程装饰装修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工程装饰装修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272.00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工程装饰装修合同的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工程装饰装修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