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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发布时间:2022-11-01

[协议参考] 精品工程施工合同样本范文。

现如今,我们在很多场合下都会使用到范本合同,签订合同时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施工合同是指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法协议。施工合同的条款决定了合同签订双方的义务和权利,那么,一份合乎法律规定的施工合同是怎样的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协议参考] 精品工程施工合同样本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签订施工合同编号为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施工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鉴于: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施工合同基础上变更施工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因乙方新购置一批自卸车辆,甲方应保证乙方土方总运量,不低于 方。

2、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停工,每天补偿车辆误工费500元。具体包括:

2.

1、甲方应保证乙方施工人员住宿通水通电,如断水断电超24小时,乙方无条件停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

2、如天气及路况达到可开工的条件,甲方无法安排乙方施工超24小时,乙方有权停运,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2.

3、节假日、双休日或者银行出现故障和特殊情况可顺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工程款,如超过48小时乙方有权停运,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2.

4、甲方保证施工工地内有人发货、验收,因甲方工作不到位造成乙方不能够正常施工,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按乙方实际生产的经济损失向乙方进行赔偿。

3、付款方式及价格按原有施工合同条款执行。如有新标段,价格另 议。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施工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施工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施工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公章)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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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阅读: 精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文


我们的各种合法权益必定离开不了合同这个东西,制定合同时要把每一条条款写清写细。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方或者承包施工方互相之间签订的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后如果违约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一份好的施工合同范本都有哪些内容?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合同阅读: 精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业主):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条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条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装饰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施工内容:_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_合同总工期_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__元。(见附表

一)

第二条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XX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XX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条陈X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条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条电条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乙方指派_________(姓名)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条安全操作规程条防火及环保规定。

2、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三条工期

1、工期延误

1、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条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1、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四条工程价款支付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验收合格____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门,计_________元。

第五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材料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

二)。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运抵现场____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乙方采购的材料条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

三)注明品牌条规格条等级条数量条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条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变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见附表

四)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

1、1工程以施工图纸条做法说明条设计变更为依据,以《____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条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条修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与保修

2、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见附表

五)。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____日内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双方约定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

2、3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_________。(本条

2、2和

2、3款的内容过多可另加页)

第八条安全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甲条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条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增加。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_________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表;

2、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

3、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他书面协议;

4、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约定(签字条鉴证条公证)后生效。

2、乙方收到本装饰工程价款尾款,本合同即告终止。业主(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住地:_________

住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热搜协议】 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可少不了合同范本这个东西,签订合同时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施工合同主要是围绕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签施工合同也有很多有注意的地方,不然也容易让自己上当,那么,你知道有哪些常见施工合同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热搜协议】 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法人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行业准入证号码: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_____。

1.4施工内容及做法: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合同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样本(篇三)


用通俗的话来说:合同是我们签署的一份保障自己的协议。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内容合法。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方或者承包施工方互相之间签订的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就会受到法律的约束,那么,你想知道有关施工合同的内容资料吗?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合同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样本(篇三)”,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7条甲方工作

7.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8条乙方工作

8.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护的要求:

8.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9条进度计划

9.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10条延期开工

第11条暂停施工

第12条工期延误

第13条工期提前

第14条检查和返工

第15条工程质量等级

15.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16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7条试车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调整的条件:

19.2调整的方式:

第20条工程预付款

20.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2条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2.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5条设计变更

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27条竣工验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7.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28条竣工结算

28.1结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8.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8.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28.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9条保修

29.1保修内容、范围;

29.2保修期限:

29.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9.4保修金利率:

第30条争议

30.1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争议解决方式:

第31条违约

31.1违约的处理:

31.2违约金的数额:

31.3损失的计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2条索赔

第33条安全施工

第34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设

第35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36条工程分包

36.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6.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37条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38条保险

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0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合同生效日期:

第41条合同份数:

41.1合同副本份数: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1.3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的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合同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的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取消外,都必须严格履行。

由于合同标的--建设工程的内容各不相同,工期造价也就随之变动,承发包双方的自身条件、能力、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也都各异,双方的权力、义务也就各有特性。因此,《合同条件》也就不可能完全适用于每个具体工程,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即配之以《协议条款》。《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承发包双方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就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了使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能更好地使用《合同条件》,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尽量事先达成协议或确立解决的原则,并使协议尽可能准确、严密,以减少扯皮,保证施的工顺利进行。我们编制了这个《使用说明》,供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参考。

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合同条件》应是招标书的组成部分,发包方对其修改、补充或不予采用的意见,要在招标书中说明。承包方对招标书的说明是否同意及本身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不予采用的意见,也要在投标书中一一列出。中标后,双方将协商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不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在要约和承诺时,都要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不予采用的意见一一提出,将取得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

下面对《协议条款》的使用加以说明: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个人,即一切以协议、法院判决或其它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甲方的资格,承认全部合同文件,能够而且愿意,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上列单位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甲方位置内,不得简称。与甲方合并的单位、兼并甲方的单位,购买甲方合同和接受甲方出让的单位和人员,均可成为甲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承包方位置内,不得简称。但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或出让,如按《合同条件》第36条进行分包,应在合同签订前提出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1条

1.1本款内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的地址;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筑规模和结构特征;承包的范围,主要指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1.2本款内应写明双方商定的开工日期,也可以将此规定为甲方代表发布开工令的日期;双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工期天数。

1.3写明双方商定的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即合格还是优良)。

1.4应写明工程价款的金额和承包方式。

工程为群体或小区工程时,以上各项应按附表格式将单位工程列表说明,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如:

XXX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

程名称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

构层

数高

(米)跨

(米)设备

安装

内容工程

造价

(元)开公日期竣工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第2条本条应写明组成合同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实行社会监理的应写明总监理工程师在双方对合同文件解释不一致时,是否有作出解释的权力。

第3条

3.1肩合同文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本款应规定语言的名称,写明使用的《合同条件》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翻译文本的名称,由谁提供和提供时间。

3.2原则上国家、部门和地方的法规都应适用于合同文件,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本款内写明适用的地方或部门的法规名称。如由甲方提供,还应写明提供时间。如由乙方自备,应写明费用及由谁承担。

3.3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范时,施工中必须使用。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时,可以使用地方或专业的标准规范,地方和专业的标准规范不相一致时,应在此条写明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按照工程的部位和项目分别填写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和编号,例如:

一、建筑工程:

1.土方工程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01-83)

2.砌砖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03-83)

3.砼浇筑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04-83)

4.抹灰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10-83)

二、安装工程

1.暖气安装采暖与卫生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42-83)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标准规范,应在编号后写明,并注明提供的时间、份数和费用由谁承担。

甲方提出超过标准规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为验收和施工的要求写入本款,并明确规定产生的费用的承担。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艺的,应在本款写明施工工艺的名称,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时间、要求和费用的承担。

第4条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的。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图纸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时间。

甲方对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要求的内容、保密费用及由谁承担。

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和费用。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的。

第5条

5.1本条写明甲方代表姓名,甲方代表委派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如前期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权限。

5.2实行监理的工程,要写明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对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职权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有何限制。如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支付后是否要经甲方审查;是否能批准对施工进度的更改或对工期给予延续;是否有权批准对设计的变更等。有种类限制的要写明种类,有数量限制的要写明数量。

第6条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存要而《合同条件》未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双方协议将本条中甲方工作部分或全部交乙方完成时,应写明对《合同条件》的修改内容,甲方应支付费用的金额和计算方法。还应写明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时,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乙方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

6.1本款应写明使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要求和完成的时间。如土地的征用应写明征用的面积,批准的手续;房屋的搬迁和坟地的迁移应写明搬迁和迁移的数量,搬迁后的拆除、迁移后的回填及清理;各种障碍,应写明名称、数量、清除的距离等具体内容。要写明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写明拆除和迁移的当事人事后提出异议或要求赔偿,施工中发现有本条约定的障碍尚未清除等情况时应由谁处理,费用如何承担。

6.2本款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每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的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供电线路应在何时接至何处,供电的电压,是否需要安装变压器及变压器的规格、数量,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应写明供应的日期和时间。

6.3本款应写明甲方负责开通的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规格和要求、维护工作的内容,不能保证全天通行的,要写明通行的时间。

6.4本款应写明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的时间、资料的名称和要求,如水文资料的年代、地质资料,深度等。

6.5本款应写明由甲方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它需要批准的事项及完成的时间,其时间可以是绝对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在某项工作开始几天之前完成。

6.6本款应写明甲方提供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的时间和要求。

6.7本款应写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确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发布开工令前多少天。

6.8本款应写明对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费用的金额。

第7条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需要而《合同条件》未列的,要对条款和内容予以补充。本条工作甲方未在签订《协议条款》时写明,但在施工中提出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双方订立协议,可作为《协议条款》的补充,本条还应写明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甲方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

7.1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7.2本款应写明乙方提供的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时间。

7.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应在此款写明。

7.4写明乙方应为甲方代表提供的现场办公生活用房的间数、面积、规格要求,各种设施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提供的时间和要求,发生费用的金额及由谁承担。

7.5本款应写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对本款内容的具体要求,如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段、哪种型号的车辆不能行驶或行驶的规定,在什么时间不能进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多少分贝。

7.6本款应写明工程完成后应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费用及由谁承担。

7.7本款应写明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名称和保护的具体要求。

7.8本款应写明对施工现场布置、机械材料的放置、施工垃圾处理等场容卫生的具体要求,交工前对建筑物的清洁和施工现场清理的要求。

第8条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间;写明甲方批准以上文件的时间;写明乙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金额。

第9条本条应对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对延误的定义,如哪些工作延误多长时间才算延误;

2.对可调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减多少才可调整;

3.需补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调整的因素;

4.双方议定乙方延期竣工应支付的违约金额,应在本条写明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如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多少。

第10条甲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应在本条写明以下事项:

1.要求提前的时间;

2.乙方应采取的措施;

3.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4.赶工措施费用的计算和分担;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计算方法,此项也可按传方法写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多少。

第11条本条应写明双方对质量评定意见不一致时仲裁部门的名称。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相应的经济支出及计算方法。

第12条本条应写明需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的名称、验收的时间和要求,以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第13条目前我国合同价款调整的形式很多,应按照具体情况予以说明,如:

1.一般工期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价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长时,合同价款是否作出调整应在本条说明。

2.甲方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采取一次性付给乙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办法的,应写明补偿的金额和比例,写明补偿后是全部不予调整还是部分不予调整,及可以调整项目的名称。

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写明调整的范围,除材料费外是否包括机械费、人工费;调整的条件,对《合同条件》中所列出的项目是否还有补充,如对工程量增减和工程变更的数量有限制的,还应写明限制的数量;调整的依据,是哪一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调整的方法、程序,乙方提出调价通知的时间,甲方代表批准和支付的时间等。

第14条工程款的预付应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后把预付的时间、金额、方法和扣回的时间、金额、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计人民币()元,于()月()日和()月()日……分()次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总造价%(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个月里,每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的%,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时扣完”。

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在合同价款中应考虑乙方垫付工程费用的补偿。

第15条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16条工程款的支付应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把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按月支付的,应写明“乙方应在每月的第天前,根据甲方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第天之前审核完毕,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第17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附表的格式填写,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XXX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号材料和设备

名称规格

型号单

位数

量单位供应时间送达地址备注

年月日

第18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几种特殊情况应在本条作出说明:

1.由甲方提供三材指标,乙方进行采购的,应写明指标名称、内容、价格、数量、提供的时间和甲方不能按规定提供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甲方不提供指标,由乙方采购三材的,应写明材料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级和价格。

3.甲方指定厂家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写明如产品价格高于乙方预算价格时价差由谁承担,以及由于制造厂家的原因造成产品的质量等级、规格型号和交货时间达不到合同要求,造成损失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第19条本条应写明变更发生后,乙方提交变更价款的时间及金额。

第20条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份数和要求;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组织验收,参加验收的部门和人员。

第21条如双方不再签订保修合同,本条应写明保修的项目、内容、范围、期限、保修金额和保修金的预留与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签保修合同的应将以上内容写入保修合同。

第22条双方协商后,对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作出以下说明:

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10天内,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建设主管部门10天内不能作出调解,任何一方可在10天内不能作出调解,任何一方可在10天后提请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

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后7天内执行

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等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施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7天后提请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在实际工程中双方可以协议进行一次或几次调解,这些调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写明;也可以协议直接申请仲裁或要求法院判决,仲裁和法院判决的程序、时间按有关

规定执行。

第23条甲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应按以下各项分别作出说明:

1.承担因违约发生的费用,应写明费用的种类,如工程的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乙方因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和管理等费用支出;

2.支付违约金,要写明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支付的时间;

3.赔偿损失、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时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乙方,作为赔偿。并写明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损失的性质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损失的内容是否包括乙方窝工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是否包括窝工期间乙方本应获得的利润。

第24条乙方对工程的分包应详细写入本条。主要包括分包工程的名称、内容、分包单位的名称和承包范围。

如甲方要求乙方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指定的分包人,除以上各项外,还应写明分包工程的价款,开工竣工的时间,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写明分包方不能按上述规定完成工程或不能按照乙方派驻的监督管理人员的指令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时,责任和费用由谁承担。

第25条本条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情况和工程的要求,对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的不可抗力自然灾害作出规定,可采用以下形式:

1.X级以上的地震;

2.X级以上持续X天的大风;

3.Xmm以上持续X天的大雨;

4.X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X天的高温天气;

5.X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X天的严寒天气。

第26条在办理保险时,应写明甲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

地方政府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协议要求鉴证、公证的,由鉴证、公证部门将意见写在协议条款的鉴证、公证意见一栏,并加盖印鉴。

[协议]通用工程施工协议样本范文简短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可少不了合同这个东西。签订合同时要注意遵循合法原则。施工合同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法干预,那么,你是否在烦恼施工合同该怎么写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协议]通用工程施工协议样本范文简短,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合同是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责任。所以,广义地说,承包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但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保证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任务。它是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建立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二、监督承包商的工作小组和分包商按合同施工,并协调各方面的合同实施工作。同时也应监督,协助业主和业主的工程师完成他们的合同责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三、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对工程实施进行诊断,向项目经理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合同变更管理: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如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落实情况。

五、日常的索赔和反索赔:

1、与业主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

2、与分包商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与业主、总(分)包商、材料供应商、银行等之间都可能有索赔或反索赔。::合同管理人员承担着主要的索赔(反索赔)任务,负责日常的索赔(反索赔)处理事项。主要有:

1)对收到的对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反驳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

2)对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损失,向责任者提出索赔要求;收集索赔证据和理由,分析干扰事件的影响,计算索赔值,起草并提出索赔报告。

3)参加索赔谈判;对索赔(反索赔)中涉及到的问题进行处理。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对项目管理所涉及或发生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从谈判、签约、履约、过程控制到结算等一系列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合同管理制度现根据公司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为搞好项目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使项目的成本管理水平走上一个新台阶,特制订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请项目各(科)室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实行招投标制度:材料采购、劳务、分包等合同实行招投标制度,凡万元以上的项目(含一万元)须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各专业技术部门负责根据图纸、技术要求和供应时间共同起草,对于工程数量由技术和成本室共同核对签认后,作为合同数量。由项目各专业技术、工程及材料联合对材料供应商、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考察,并写出详细的考察报告,根据考察报告,确定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收齐后,由项目工程、技术、材料、成本、经理等联合组织开标,根据考察的结果和投标价格确定中标单位。

二、合同管理:

1.成本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项目任何直接费用支出均应签定正式合同,并按已经定出的原则做好成本分析工作。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由成本经理统一保管,具体执行人员可执有副本或复印件。

2.材料合同由材料室负责起草和管理,合同草稿实行各室传阅、修改后定稿,定稿后的合同各室应严格按照规定条款执行。

3.劳务和分包合同由成本室负责起草,合同草稿实行各室传阅、修改后定稿,定稿后的合同各室应严格按照规定条款执行,对于合同外发生的工作和内容必须由用工和派工人在当天签认,每月____日前由工程经理将当月各队所有结算资料转交成本室核算,当月不交或隔月上交者成本室不再予以结算。

4.项目经理组织责任人员对重要的合同文本进行学习,提高员工的合同意识。各业务主管人员以合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做好记录。各业务科室主管向成本经理提供分包单位和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据。成本经理在进行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支出结算时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况为依据。

5.严禁后补合同。

三、变更洽商管理:

1.项目对甲方的洽商,必须先办理完变更洽商,当天交一份给成本室备案,成本室根据变更洽商内容::编制工程概算或预算上报给甲方,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洽商内容的施工,否则不能进行变更洽商的.施工。

2.对于劳务、分包和材料采购的技术交底应与变更洽商应严格区分开来,变更洽商应附有甲方签认洽商的原始资料,方可进行调整合同价款,否则不能调整合同价款。技术交底只是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而不能作为变更洽商和结帐的依据,凡以技术交底作为结算依据者,成本室一律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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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好,因为它保障了我们的绝大多数合法利益,合同的订立注意要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施工合同也被称为工程合同或者包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法干预,那么,你平常有了解过施工合同的内容和种类吗?经过收集并整理,一起合同网小编为你呈上热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模板,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热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模板【篇1】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热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模板【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5工程质量: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即“承包范围”)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如甲方因未能做到以上要求,而导致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2.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 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施,并说明注意事项。

第3条 乙方工程

3.1开工前 天,向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与甲方进行现场交底。(或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A、固定价格 B、可调价格(按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第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9.1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第10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10.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

第11条 保修

11.1本合同保修期为竣工之日算起,为期 年。保修范围为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承包的项目及内容。

第12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13条 其他约定

第13条 附则

13.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3.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3.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3.4附件资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热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模板【篇3】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1 工程分包名称

1.2分包工程地点1.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 3.1沙坝出口隧道范围内正洞初支(包括隧道初支,钢架立设、喷浆,大小避车洞、梯车洞支护,风水软管的拆接,喷射平台的搭设和拆接,机械维修保养及管理等)。

1. 3.2设备工具材料(风水软管、手套、雨衣、雨鞋、小型工具等,分包方所领用物资费用,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回)。

1. 3.3为完成1. 3条所有工作内容进行施工准备、施工措施及直至竣工验收的维护等。

1. 4分包工程承包方式:工程综合单价包括为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工、管理费及潜在的

第二条 分包价款

2.1工程单价:

工程单价按支护方式分类

立格栅钢架支护每延米综合单价: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W钢带支护每延米综合单价: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钢筋网支护每延米综合单价: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喷砼支护每延米综合单价: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合同价格除包含了完成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待工费用、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未单独计列的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承包方分包方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即使国家和省、部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验标发生修改或变更,合同单价也不作调整。

2.2工程计量及付款方式:

工程量按实际喷射延米计算。

第三条 承包人工作

3.1负责向分包人提供工作所需材料,工具,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包括喷浆机两台,风水软管各一根,电焊机一台),风水软管只提供一根。

3.2为分包人提供生活房屋及设施(工作环境及空间)。

3.3负责为分包人工作提供施工技术交底及技术管理工作。

3.4可以要求分包人撤换由其工作不能胜任、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

3.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分包人按照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3.6有权对分包人在工作上违反的条例进行罚款。

3.7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

3.8有权根据业主对工期的要求及分包方合同履行情况,调整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分包方不得因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调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3.9承包方有权合理调动分包方现有机械,人员,进行有偿使用,分包方不得无理拒绝。

第四条 分包人工作

4.1分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承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2负责派驻有组织指挥能力、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管理人员和组织优秀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3负责教育劳务人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作好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安全施工,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对现场作业及施工方法的安全性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对职工的行为、违约负责。凡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等事故,全部责任由分包人承担。

4.4负责维修、保护承包人提供机械设备及工具,并承担一切维修费用,在工程完工后如数退还承包人所提供机具设备,如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4.5负责配合(承包人)管理人员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人)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4.6负责整齐堆放承包人所提供材料,节约材料,造成材料浪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照价赔偿。

4.7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放样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更改造成返工费用自行负责。

4.8不得随意动用工地消防设施及应急设施(违者处以最低500元以上罚款)。

4.9对工作要随叫随到,分包人负责人必须在岗在位,迟到或不到按务工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4.10未经承包方书面授权,不得以承包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4.11承担因分包方原因导致业主对承包方的罚款以及承包方对分包方的罚款,罚款在分包方计量款中扣除。

4.12负责对承包方技术人员提供的工作数据和指令进行复核。有权拒绝执行承包方提供的错误数据和指令,否则,由分包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

4.13分包方撤离现场时,应清除并运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承包方认可的使用状态。若承包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承包方将从应付分包方的款项中扣除。

4.14分包方机械设备、人员进出场时,分包方均应向承包方提交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4.15必须配合承包方统一安排,迎接项目部、业主、监理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负责搞好洞内文明施工工作。

分包人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项

5.1钢架

5.1.1钢架立设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放样立设,中线走样不得大于2公分,方向走样不得大于10公分,标高走样不得大于3公分,钢架下脚不得置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

5.1.2钢架连接板必须用螺帽螺母连接牢固,无法连接必须用短钢筋焊接牢固,连接筋、锚杆必须焊接牢固(如发现不牢固,可以视为违反施工条例处以罚款)。

5.1.3锚杆在装设过程中,锚固剂必须按承包人要求装设,视围岩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装设量。

5.1.4在施工期间,应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休整加固。

5.1.5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动作,在本排钢架或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

5.2喷射砼

5.2.1喷射砼表面必须平顺,无凹凸部位。

5.2.2喷射砼回弹料不能超出规定范围,如有超出,视真实情况进行罚款处理。

5.2.3立设钢架地段掌子面封头必须封好,如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以上。

5.2.4在无钢架地段喷射砼必须无围岩露出,表观质量过关。

5.2.5不得剩余喷浆料,如有剩余,对前期有损坏地段进行补喷。

5.2.6作业中如发生风水管塞堵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5.4其他

5.4.1各种材料机具设备在用完以后必须整齐堆放,如不按规定摆设,被车辆机械等损坏,照价赔偿。

5.4.2不得随意乱割防水板,防水布,模板等材料,如违反照价赔偿。

5.4.3大小避车洞,梯车洞由于其他影响因素,未施作,如分包人中途退场,后期施工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5.4.8以上工作不按标准施作,造成无法报检,务工、返工费用自负,承包人可以视情况处以罚款。

5.4.9加工剩余的材料或废旧材料合理回收,充分利用。

5.4.10机具设备维修不得耽误正常工作时间,耽误正常工作时间按工地正常运转时间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5.4.11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一经发现,要求分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分包人应按承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分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分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

第六条 安全施工

6.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6.3 发生安全事故,分包人应及时上报承包人,并依法处理。

6.4施工安全由双方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范、标准、规定,搞好防护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6.5进洞人员不得饮酒,穿拖鞋,必须佩戴安全帽(违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6.6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加强安全措施。

6.7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6.8不得在工地上打架闹事,违者罚款5000-10000元,并立即将打架闹事者开除出工地。

6.9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6.10 在使用氧气、乙炔时,要按规定摆放,操作。

6.11分包人参加施工的人员在上场前应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身体不健康者不得参加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分包方人员由于各种疾病、伤亡均由分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6.12分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在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七条 其他

7.1合同订立时间:

7.2合同订立地点

7.3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他人完成该指令事项,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7.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工程竣工验交,确认无遗留问题结清所有工程款项后,其余的条款即告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分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7.5争议解决

分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协议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6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论因何种因素影响,承包方均不接受分包方提出的任何调价索赔申请。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分包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书面告知承包方,必须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天内上报有关资料。

7.7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分包方人员、机械设备停窝工,所发生的损失均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7.8合同解除

7.8.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7.8.2因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7.8.3分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7.8.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7.8.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9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7.11除不可抗力以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7.1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承包人签字:

电话: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分包人签字:

电话: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热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模板【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甲方现将常青花园二小区35#楼部分项目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本着公平、公正、诚信守则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以下施工合同条款,保证信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本工程所含所有抹灰、镶贴、屋面(防水工程除外)、楼地面及室外散水台阶工程;

2.本工程所需砂浆、垫层砼的拌制和运输;钉钢板网、湿水、刷;胶、楼面基层处理、落地灰的清理;

3.承包范围内所有成品及半成品的养护、维修;

4.乙方自备承包范围内所需小型工具如:铁锹、泥桶、尺条、铝合金、线、安全帽等;

5.乙方负责返工所需材料及人工费用。

二、结算方式约定

1.本工程人工费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一次性包干,包干总价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不再存在其它费用;如一次性验收通过,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壹万元。

2..甲方每人每天支付乙方生活费贰拾元,乙方所属项目全部完工,经验收达到优质标准后付至总价95%,余款作为本工程维修保证金,待工程交付使用后付清;

3.甲乙双方协商包干价中,已包括质量创优价格、确保工期价格和工完料净价格。

4.分包价格均为包干价,不存在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楚天杯”。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设计图纸、相关规范要求及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服从业主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如发现乙方有违背质量要求的施工情况,甲方除责令停工整改外,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他责任,并且甲方拒付工程款。

四、施工工期要求:

1.工期主要按甲方形象进度执行,总工期为一百二十天。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工期,若有延误,乙方自愿每天罚款500-1000元人民币,属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3.工程完工指乙方所承包范围内各分项工程全部完工。

五、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为加强对所属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与每个职工都要有安全交底并签定安全合同。

2.在施工前乙方必须派专人对脚手架、跳板、安全网、机具等,特别是脚手架的大、小横杆、探头跳进行全面的检查,在检查确保正常情况下方可安排作业人员施工,高空作业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经济赔偿在______元以内,乙方自理,经济赔偿超出______元,超出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50%,但具体善后工作乙方必须负责安排完毕,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

4.乙方工人进场后要做好各班组的协调工作,不准无理取闹,打架闹事,出现打架闹事,甲方对承包人处以3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5.年龄未满18周岁、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员、家属、小孩以及身体有缺陷人员等,均不得使用和进入施工现场,若乙方擅自将这些人员带入现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必须执行安全生产“十五”不准及安全生产条例,进入施工区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不得穿拖鞋、赤膊或酒后在现场活动及作业,在现场活动必须走指定的安全通道,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7.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如有违反则每人每次罚款20元整;

8.当相关部门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计划生育管理检查时,乙方须提供计划生育证件,并认真接受检查;

9.如乙方违反上述条例或未按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论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全部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六、其它约定

1.乙方在砂浆拌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配合比施工,如随意更改配合比现象每次按100-500元处罚,若在施工中确有需要更改的,需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同意;

2.乙方必须即时清理落地灰,重新拌制使用;如发现丢弃、不即时清理落地灰现象,将视情况处以50—400元处罚;

3.乙方责任人必须常驻本现场,如有特殊原因,需在征得甲方同意下,另行委派专人履行本合同;

4.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前,要充分认识甲方对该工程质量、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或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场,如属乙方原因自行退场,甲方当时不予办理结帐手续,待工程全部竣工后,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

5.乙方施工人员安全、进度、质量中一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令其退场,结算按第上条执行;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管理,对甲方再三强调的事情,乙方不能或不及时完成,甲方将委派其他人员完成,工程量按每人每天100元人民币或按完成总量的140%比例直接扣予乙方帐上。

7.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付: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签章):

____年_____月____日

热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模板【篇5】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都匀市银河之都A、C栋人行天桥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规模:约74 ㎡

二、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该项目设计图肆套,电子文档壹份。

三、设计费用期限及交付进度:

1、设计费用为一万元(壹万元整)人民币包干;设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十天内。

2、设计人按要求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图纸后,三日之内发包人认可,发包人认可后三日内支付60%设计费给设计人,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四、双方责任:

1、发包人协调设计人与该项目总设计单位的对接工作。

2、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范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4、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5、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将根据损失的程度,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6、设计人必须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7、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热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模板【篇6】

发包方: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社区维修及改造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就此项目施工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内容地点: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室内维修装饰2工程内容:室内维修装饰,厨房,厕所墙面,天棚

2、承包付款方式:按乙方进场开工,预付工程款总额的30%,其后按工程进度付款:余下3%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二、工程价格:

1、厨卫墙面采用:250215;330内墙瓷片铺贴。

2、卫生间、厨房地砖采用:300215;300防滑地砖。

3、铝合金无烟灶台180元㎡。

4,内墙涂料立帮XX得丽600,23元㎡

5、其他未涉项目,按市场价格甲、乙双方商定价结算。

三、甲方责任:、甲方负责现场施工质量监督。

2、甲方负责协调施工期间周围居民与施工所产生的矛盾。

3、甲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证件及协调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

4、甲方负责施工中水XX供应,确保乙方施工所需水电供应。

5、甲方负责联系乙方施工人员住宿及材料堆放场地

6,若甲方更改项目,应承担一切费用。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按合同工期完工(如遇特殊原因,工期顺推)。

2、乙方施工必须保证质量。

3、乙方施工应尽量避免发生噪音,惊扰周围居民。

4、施工期间,乙方应保证安全施工.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管理

五、施工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正式施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全面完工,共计

六,付款方式:

1 、乙方进场后首付工程款总金额的30%

2、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乙方决算表甲方据实结清

七、未列入预算,预算报价单则,按实际增加结算。

八、工程验收:

1 、乙方每项工程完工后,向甲方申报竣工验收通知,三天内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以国家相关验收评定标准为依据.

3 、因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得顺延,由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顺延.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后并付清全部工程款,

2 ,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双方均可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立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

精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000字2篇


我们的各种合法权益必定离开不了合同这个东西,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内容合法。施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后如果违反就要承担造成的损失,那么,你想知道有关施工合同的内容资料吗?下面由编辑帮大家编辑的《精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精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篇1】

发包人:(简称甲方)承包人:(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托县地区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政协办公楼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工程地点:托县政协办公楼工程内容:楼内墙面,天棚刮腻;钢窗维护刷漆,办公室、会议室门拆旧换新;地面铺砖维修;卫生间整体改造;灯具等电器拆旧换新;线路整理

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预计合同工期:90天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

(一)采用包工包料和总承包形式;

(二)合同价款:根据甲方现场工程量预估和定额预算,预付3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结算后一次付清剩余70%工程款;

(三)具体工程内容:根据甲方按需求现场指定位置项目施工,最后以甲方现场工程签证的工程量执行结算工程造价。

四、发包人(甲方)责任:依照合同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五、承包人(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积极组织施工;

2、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指定工程项目;

3、遵守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创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支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验制度,未经质检部门或甲方、监理代表检验的隐蔽工程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乙方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应当检验而未进行检验的原材料不准提前使用。(钢材必须使用XX等大厂材料,水泥必须使用正规厂家)。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开工后,按工程进度付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一次性付清70%

八、质量保修按照国务院________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的规定负责。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停工,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如因甲方造成停工,不能按时交工,工期顺延,情况严重的另行议定。

十、其它约定事项:甲方:法人代表:(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篇2】

甲方(业主):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条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条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装饰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施工内容:_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_合同总工期_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__元。(见附表

一)

第二条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XX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XX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条陈X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条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条电条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乙方指派_________(姓名)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条安全操作规程条防火及环保规定。

2、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三条工期

1、工期延误

1、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条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1、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四条工程价款支付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验收合格____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门,计_________元。

第五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材料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

二)。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运抵现场____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乙方采购的材料条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

三)注明品牌条规格条等级条数量条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条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变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见附表

四)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

1、1工程以施工图纸条做法说明条设计变更为依据,以《____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条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条修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与保修

2、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见附表

五)。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____日内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双方约定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

2、3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_________。(本条

2、2和

2、3款的内容过多可另加页)

第八条安全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甲条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条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增加。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_________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表;

2、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

3、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他书面协议;

4、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约定(签字条鉴证条公证)后生效。

2、乙方收到本装饰工程价款尾款,本合同即告终止。业主(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住地:_________

住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