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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车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3-02-05

买卖车合同书之四。

买卖市场交易瞬息万变,随着我国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增强,非常多的买卖都需要用到合同,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买卖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关于出卖标的物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成立生效。你知道买卖合同应该需要什么问题吗?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买卖车合同书之四”,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摘要:《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车辆登记是准予上道行驶的行政管理措施,非所有权登记。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原则,以约定为例外。以占有作为机动车财产所有权公示方式存在很多弊端,建议人大常委会尽快做出立法解释。

关键词: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建议立法

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在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机动车保险合同案件及有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均有重大的法律意义,决定着当事人对车辆风险的承担或利益的得失。而对机动车买卖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在理论与实践中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买卖双方当事人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后,车辆所有权方为转移。第二种意见认为:车辆交付时起,所有权转移。意见的分歧造成各地的判决结果迥异。

我们赞同第二种意见。

一、现行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登记的性质为准予上道行驶登记。

XX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亦规定了已经注册的登记的机动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所有权转移证明的证明、凭证。以此规定表明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是不以注册登记为条件的,恰恰相反机动车准予上道行驶登记需提交所有权转移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在先,上道行驶登记在后。

事实上XX年6月,《公安部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就确认根据现行机动车机动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与机动车上道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因此,现行的车辆登记只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

二、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以交付为原则,以约定为例外。

机动车在民法上是动产的一种。目前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汽车的买卖中所有权何时转移没有特殊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表明财产(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如果法律没有特殊规定或者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财产所有权从交付时起转移。依合同法,所谓买卖合同就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法》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规定,完全与民法通则的规定相同。该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法律另有规定,目前的法律涉及动产财产所有权转移问题有两项:一是海商法,二是民用航空法。海商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用航空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问题的复函》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对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做出了更为明确的答复。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XX年4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报送了《关于如何认定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请示》。该请示中涉及的案件大致情节是: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前,被告就其所有的汽车与第三人达成了买卖协议,并且在第三人支付款项后将汽车交付给第三人,虽然未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但第三人接受该车后在工商管理的汽车交易市场上办理了交易手续,并将该车投入运营,原告起诉后,要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扣押被告以卖掉的汽车。对法院是否可以对该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产生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虽然被告与第三人就该车达成了买卖协议并且被告交付了车辆,但未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买卖行为无效,车辆仍属于被告所有,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措施有道理,法院应予支持。另一种意见认为,目前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车辆管理部门的登记是机动车买卖行为生效的必然条件,既然被告收受了第三人支付的车款并将汽车交付给第三人,该车的财产所有权应当已转移到第三人,如果法院扣押第三人的汽车,就属于扣押案外人的财产,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法院不应当支持原告的财产保全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答复: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需进一步研究后才能做出规定,但请示中涉及的具体案件,应认定机动车所有权从机动车交付时起转移。

最高人民法院王治平在《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的理解与适用》一文中指出:虽然法研[XX]121号认为请示中涉及的具体案件,应认定机动车所有权从机动车交付时起转移,但由于请示中涉及的`案件并没有特殊性,因而发研[XX]121号的结论并非不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则是对当事人约定认可,该批复指出: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故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复函》和《批复》的精神,我们认为: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以交付为原则,以约定为例外。

三、澄清一些模糊的认识

机动车买卖的登记过户为生效要件,未登记过户的买卖行为,合同未生效,车辆所有权的没有转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工商管理局《关于汽车交易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车辆转卖未过户发生事故经济赔偿问题的批复》即持这种观点。

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处所称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债权与物权是民法中反映财产关系的最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从不同角度对财产关系的折射。物权反映了静的财产关系,债权反映着商品的交换关系。因为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是涉及产权变动的民事基本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11条第七款的规定,属于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关于汽车交易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车辆转卖未过户发生事故经济赔偿问题的批复》仅是部门规章,不属于法律特别规定。没有法律约束力,故我们认为在法律作出规定以前,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原则,以约定为例外。

四、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尽快立法或作出立法解释。

目前对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间讨论较多,而对机动车所有权以何种方式作为公示方式更科学、更合理讨论较少,对前者研究关系到现有问题的解决,对后者的讨论则有利于立法者今后立法的参考。我们认为:

(一)在民法上机动车是动产,但并非一般动产具有特殊性。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不仅关系到机动车车身灭失风险的转移更为主要的是机动车作为一种高速运输工具,车身是一种危险源,随时能给他人带来人身财产的损害。在发生损害时,涉及到谁来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般动产所不具有的特点。机动车作为一种危险源,国家有责任掌握其所有权状况。以占有作为公示方式,在连环购车合同中,车辆已交付,单位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该车发生交通肇事;在审理时会涉及到买卖合同是成立或有效认定无疑增加了诉讼成本和审理的难度。

(二)现在不动产(主要是房屋)以登记作为公示方式,已经被人们普遍接受,作为动产的汽车有时其价值并不亚于一般房屋的价值,以占有作为公示方式缺乏社会公信力。

(三)在人们较为普遍的认识中,机动车行车证是一种所有权凭证过户手续是一种变更所有权的登记。虽然这是对法律的一种误解,但其影响会长期普遍存在,我们认为有必要以登记作为机动车所有权公示方式。

基于以上原因,建议有关机关、专家、学者对机动车所有权以何种公示方式更科学与合理进行多方面的进一步研究,尽快做出立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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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车辆买卖合同书之四


买卖市场交易变化日新月异,随着当代社会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交易需要用到买卖合同,一般我们说的合同是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果当事双方发生纠纷或者争议时,可以根据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知道如何撰写一份全面的买卖合同吗?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合同范本: 车辆买卖合同书之四”,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交易车型: 面包车

牌 照 号: 蒙AV1090

车 架 号: 发动机号:2519383-J

经甲方车主与乙方购车人 协商甲方自愿将车及车得手续和费用转让给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并且遵守以下条款:

1. 车的情况:已不年检了。以报废,双方没有疑问。

2. 乙方已将车况、并已经确认且自愿同意购买甲方的车,故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对该车不再向乙方解释负责。

3. 自本协议签订之前,由于驾驶该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一切相关事件,甲方概不负责。

4. 该车过户事项,由于车辆已报废,由甲乙双方达成共识,不履行,双方共同承诺,共同以此协议为准且认真遵守不反悔。

5.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互不干涉,除共同遵守上述共识,双方互无关系。

6. 甲方以报废车出售与乙方,如乙方有使用行为,所造成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7.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热门合同: 买卖车合同书wps文本


买卖市场交易风云变幻,随着各项法律设施的健全与完善,很多的买卖的完成都离不开合同,合同是因某件事当事方一起协商达成一致的一种协议。签订合同可以保护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利益纠纷。你知道如何撰写一份全面的买卖合同吗?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合同: 买卖车合同书wps文本”,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今有甲方和乙方签定的车辆买卖协议书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车牌号为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子号为:川腾牌_______。

一、乙方为了向包商银行贷款,借助甲方的车辆作为经济来源基础,向银行提供证据所用。

二、此车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贷款完毕当日,甲乙双方之前签定的车辆买卖协议自动失效。乙方将原件交还给甲方,由甲方自行处理。

四、如在贷款期间乙方车辆买卖协议书丢失,由乙方出据丢失证据说明,以此协议为准。

五、贷款到期后,如乙方无力偿还贷款,与此车无关。

六、此协议书说明一份,甲方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优质合同:个人一手车买卖合同书(篇四)


买卖市场交易变化多端,当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律法规的完善,很多情况下都会用到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协议,签订合同是我们日常交易市场中最常见的一种仪式。那么你知道正规的买卖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质合同:个人一手车买卖合同书(篇四)”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方: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保证人:__________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本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_元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余款_____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止,每__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_____前条第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______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

买方: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

「热搜合同」买卖车合同书word版


买卖市场交易风云变幻,随着现代社会法律知识的普及,在交易的过程中通常需要买卖合同,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协议。针对合同中的内容我们一定要仔细斟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你知道什么样的买卖合同才是规范的吗?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热搜合同」买卖车合同书word版》,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车辆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的机动车出售给乙方,出售价格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甲方保证该车合格证等手续齐全,车辆能够正常办理登记注册,且甲方有权处分该车辆。

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车辆及车辆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该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且甲方保证该车辆不涉及任何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非盗抢及诈骗车辆,如有上述情形,甲方负全部责任,甲方退回乙方全部购车款,并赔偿乙方损失及购车款30%的违约金。

四、甲方将该车辆交付给乙方后,甲方在 天内无条件提供该车辆登记注册的一切相关手续并协助乙方办理登记注册,如在以上期限内因该车辆手续不全导致该车辆无法完成登记注册的,甲方需退回乙方全部购车款,并赔偿乙方损失及购车款30%的违约金。

五、从该车辆正式登记注册在乙方名下之日起,即乙方取得该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 后,该车辆无论发生任何事宜,包括债权、债务、交通事故、违章等都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按手印后成立并生效,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饲料买卖协议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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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方(甲方):

定购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饲料定购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饲料基本情况:

种类品名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质量要求:饲料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及国家相应的标准,且不得发霉、有异味或掺杂其他物质,同时应符合供货方的产品企业标准。

三、履行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交货时乙方应对饲料进行称重、验质,甲方对重量有异议,可与乙方验磅核对;乙方对甲方运输过程中的损耗不承担责任。

五、结算方式:

六、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饲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有权拒收,情况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饲料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日告知乙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七、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份,具有同等法津效力。

十、其他约定:.

供货方(签章):定购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书范本之四


买卖市场交易瞬息万变,随着当代社会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买卖合同对交易双方也越来越重要,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当时双方需要保证买卖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那么你知道应该怎么拟制买卖合同吗?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合同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书范本之四》,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就房屋买卖事项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有坐落在屋(包括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书证号为房)及相应的土地)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范围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附该土地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复印件一张)。

第三条双方协议商定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共计****元整,乙方已于**年**月**日支付***元定金,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再支付给甲方购房款***元。剩余所欠甲方的购房款***元,协议签订后乙方同意于**XX年XX月XX日前支付给甲方***元,于2013年年日前支付给甲方***元。甲方收到款项后应当出具收据。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所欠的相应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乙方已交款项可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方应自本契约签订之日起天内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所交付的房屋的主体结构和原有的基本装饰(门窗、水电等)完好无损,不得故意毁坏,否则应当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房屋交付后,该房屋的管理权和使用权,以及对外出租和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相关权属证件(原始证件)真实合法,并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债权债务和四邻纠份,没有抵押贷款或担保的情形,如出现上述情形或第三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并同意按照乙方所交房款的双倍价格赔偿乙方的损失。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如系伪造,乙方未得到赔偿的情况下仍可按照协议合法占有该房屋,甲方不得提出异议。因证书真伪出现纠纷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第七条协议签订后,在乙方没有交纳完全部购房款期间,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由见证人保管,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要求保管人交出该证件。乙方在交付完全部购房款后,在得到甲方确认后,由保管人将该证件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乙方在交付完全部购房款后,如需办理相应权属证件的过户手续时,需要甲方出面配合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因土地使用权、房屋过户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的延误,影响土地、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因此而遭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甲方在协议签订后,在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由见证人保管期间,其不得以土地使用权丢失等理由重新办理证件或者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单方要求增加房屋出售价格或一房多卖的情形,如出现上述情形,妨碍乙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所交房款的双倍价格赔偿乙方的损失,在乙方未得到实际赔偿的情况下,乙方可继续合法占有使用该房屋,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协议副本,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1式3份;甲乙方各执1份,见证人处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见证人: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