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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2022-11-03

月度合同推荐: 买卖协议(篇二)。

买卖市场交易沧桑陵谷的变化,随着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有买卖的地方就会存在合同,合同是一人或者数人之间对规范财产流转的一种协议,买卖合同的内容,即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你知道应该怎么拟制买卖合同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月度合同推荐: 买卖协议(篇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出卖人的主要权利

①出卖人出卖属于其所有或有权处分的标的物。

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图纸等标的物的,出卖人仍拥有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法律及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出卖人享有收取价款的权利。

④出卖人享有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

(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①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交付标的物。

②出卖人应按照约定或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及单证以外的有关资料。

③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④出卖人按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标的物,在交接标的物前应当提供据以检验的必要技术资料。

⑤出卖人对标的物负有包装义务。

⑥出卖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前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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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协议精选: 买卖协议(篇二)


买卖市场交易风云变幻,随着现代社会法律知识的普及,在交易的过程中通常需要买卖合同,合同是确定各方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当双方处于一种不信任的状态时签订合同就有了法律依靠。你知道如何撰写一份全面的买卖合同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月度协议精选: 买卖协议(篇二)”,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内容摘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普遍存在质量异议。质量异议是应作为反驳还是反诉处理,质量检验期间如何界定,是否准许启动质量鉴定程序,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赔偿范围是什么?对此,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往往有不同看法,导致不同的处理程序和审理结果。为此,笔者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解决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质量异议问题的可行思路,以期对该类案件的审理有所裨益。

【关键词】买卖合同 质量异议 反驳 反诉 鉴定

一、 正确处理买卖合同案件中质量异议的重要性

(一)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尖锐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买卖合同中涉及到质量异议的案件当事人往往矛盾尖锐:货款给付和质量问题并存,违约先后及违约赔偿问题各执己见。正确处理买卖合同案件中的质量异议,可以理顺当事人之间复杂的法律关系,分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作出正确的判决。

(二)促进商业诚信。诚信要求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相互信任、坦诚相待、不相欺诈,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促进交易的进行。卖方有义务及时、适当的交付符合约定的或法定的质量要求的货物,当出现质量问题时,有义务及时采取修理、更换、赔偿、交违约金等补救措施,来弥补对方的损失。买方有义务及时给付货款,如果对方提交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寻求解决办法,防止损失扩大。通过司法手段可以强制不诚信的当事人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三)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买卖合同在市场交易中占有较大比重。就我院民商事案件来说,近三年来买卖合同案件占民商事案件的比重分别是: 20xx年为17.4%;20xx为18.5%; 20xx年为14.7%。同时,买卖合同案件中普遍存在质量异议。因此,质量异议问题的正确处理,有利于规范公民的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反诉与反驳混淆

在实践中,反诉与反驳均具有明显的对抗性,极易混淆。对质量异议,是作为反诉还是反驳处理,实践中主要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质量异议问题均应该作为反诉处理。如以反驳处理,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后,被告此后就可以另行起诉,法院此时如认为存在质量问题,便会存在两个相互矛盾

的判决,影响法院的司法权威。第二种意见认为,仅仅提出质量异议不能据此认定是反驳还是反诉,要进一步看被告提出质量异议后,是否提出具有完全独立性的请求。第三种意见认为,不能认为只要被告的抗辩理由相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独立性,就必须提起反诉。只要被告提出的新的诉求数额不超过原告要求给付货款的数额,以反驳处理即可。

(二)质量异议期间及诉讼时效问题

我国《合同法》对质量异议规定了不同的期间,同时规定了约定期间、酌定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特殊期间。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及法官对适用何种期间存在不同的看法,导致诉讼结果的不同。

(三)申请及启动质量鉴定程序的随意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据此,当事人鉴定的申请只能在一审举证期限内提出。而实践中,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随意提出鉴定申请。 如果法院不予鉴定,质量异议很难查清。甚至,当事人有时故意申请启动鉴定程序来拖延诉讼,这就导致申请和启动质量鉴定程序的随意性。

(四)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赔偿标准不一致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违约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同时对可得利益予以限制,但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在审判实践中,买卖双方对于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分歧很大,法官自由裁量权很大。

三、对处理买卖合同案件中质量异议问题的审理思路及建议

(一)质量异议中反诉与反驳的识别

第一,反诉与反驳的区分。反诉与反驳都是被告的诉讼权利,都是被告用于对抗原告的诉讼要求,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手段。反驳是在诉讼过程中,针对原告的诉求提出抗辩,以此否定原告的主张。反诉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本诉的'被告把本诉的原告作为对方当事人所提起的诉。

第二,正确区分质量异议中的反诉和反驳。笔者认为,区分质量异议是反诉和反驳,要

以当事人是否有进一步的诉求为标准。当卖方提出给付货款的主张时,买方仅以质量异议为由要求减少货款,为反驳。因为买方是针对卖方要求给付货款所提出的抗辩。如果买方在提出质量异议的同时,又提出了其它诉求,从而要求卖方变更、退货、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或者主张合同无效等。由于买方提出的这些主张均是独立于卖方给付货款请求之外的完全独立性的请求,是新的实体请求,其目的不仅在于防御,更着重于主动进攻,以此来抵消、吞并、排斥卖方给付货款的诉求。故买方一旦提出这类请求,法院就应释明买方可提起反诉。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提出质量异议而要求减少价金,也要进一步分析其诉讼理由是什么。如果仅仅因为是质量问题,比较容易认定是反驳;如果要求赔偿损失而减少价金,则属于提出新的诉讼理由,而产生新的实体请求,故是反诉。例如,被告委托他人修复产品质量所产生的修复费用,如买方主张相应扣减货款,作反驳处理;如果要求赔偿损失,则以反诉处理。

对于提出反诉,但是没有缴纳相应的反诉费用的,需要法官进行释明,告知被告在限期内缴纳反诉诉讼费及相应法律后果。虽然在质量异议中,反诉和本诉一起审理,能够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事实,节省诉讼时间和节约诉讼成本,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强制反诉制度, 故是否反诉,是被告的权利。

(二)质量异议期间及提出方式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这两条规定了约定检验期间、酌定检验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特殊质量异议期间。表面看规定了不同的质量异议期间,容易引起混淆。实际上这四种期间是不矛盾的,是有先后适用顺序的。

笔者认为,《合同法》是私法,首先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质量异议期间,则首先适用约定的质量异议期间。如果当事人对质量异议期间没有约定,则需要酌定一个合理期间,但为了保护相对方的利益,应以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为限,也就是酌定期间不能超过两年。另外,考虑到某些货物的特殊性,质量问题可能在两年的时间内不易被发现,则对于有质量保证期间的特殊货物,适用质量保证期间。上,适用质量异议期间的先后顺序是:约定检验期间、酌定检验期间、诉讼时效期间、质量保证期间。

质量异议方式的提出,我国法律并没有作强制性规定。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三)鉴定程序的启动

我国当事人由于诉讼能力的限制,在一审举证期间内较少提出质量鉴定申请,而多数是在开庭之后提出。如果完全适用《证据规定》的内容,则不利于查明事实。基于一审侧重案

件事实的审查,二审侧重法律的适用,笔者主张鉴定程序原则上在一审期间启动。例外情况是,一审提出质量鉴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而一审法院不予批准,而二审不进行鉴定可能影响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的,可以在二审中启动。

对于是否启动质量鉴定程序,首先,要审查是否过质量异议期。如果超过质量异议期间,即使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法院也不应启动鉴定程序。在质量异议期间内,当事人没有及时提出异议,视为买方认可卖方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是放弃自己的救济权利。其次,要审查质量鉴定的必要性。质量鉴定需要专业知识、技术,耗时较长、拖延诉讼。而对于一些货物质量问题,不需要运用专业知识、技术的,可以由法官进行实际勘查,还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自行检查并详细列举质量问题清单。

(四)质量异议导致合同解除后的赔偿问题。

对违约损失的赔偿,有完全赔偿与限制赔偿两种制度,完全赔偿制度是指违约方应赔偿受损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实际损失是通过赔偿非违约方的实际支出和费用,来填补非违约方的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是指非违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丧失的、在合同全面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的预期利益,使受损方处于合同完全履行以后应处的状态。实际损失赔偿与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是违约损害赔偿的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在合同买卖关系中共同起到弥补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

笔者认为,因质量异议而要求赔偿的案件中,如果买方只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比较容易处理。法院只需审查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有没有相关的证据支持。主要包括:因对方的质量不合格而另外委托他人修理的费用;另外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而实际支付的对价;因质量问题而对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申请质量鉴定的费用等。例外是买方存在过错,则买方获得的赔偿相应扣减。如卖方违约后,买方应当采取而没有采取相应措施致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不能要求卖方承担。

如果买方既要求实际损失又要求可得利益损失,建议采用如下处理思路:首先,要考虑买方因对方货物质量问题而在合理时间内以合理方式预先与第三人签订出卖货物协议的交易价格。买方预转卖货物的交易价格与原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即为可得利益。对此,买方负有举证责任。其次,如果买方没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则采用订立合同时的价格确定可得利益损失。在实践中,经常出现订立合同时、交货时、诉讼时的货物价格差异较大,如遇到货物价格上涨或者下跌。之所以选择买卖双方订立合同时的价格作为参考,是因为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对货物的价格都有合理的预期利益,这样更能体现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

合同推荐: 买卖协议篇二


关于买卖交易有很多细节要注意,一般买卖时都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相关问题。签订合同可以通过法律保障我们的权益,签订合同时有很多细节条款要多加注意。一份合乎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合同推荐: 买卖协议篇二”,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合同签订前应注意事项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购房者需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首先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第二,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这主要包括售房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房产面积多大;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另外,还要注意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

合同签订时应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时,除了在签订二手房合同前,要对该房产有一个大体的了解外,在签订二手房合同时也需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购置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购房者准备好如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3、有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购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下列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

另外,要看清楚合同中的约定内容。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标的。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房屋转卖是否有约束条件;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价款。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违约责任。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月度协议精选: 电脑买卖合同(篇二)


买卖市场交易一日千里的变化,随着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有买卖的地方就会存在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者当事双方之间民事关系的一种协议,签订时需结合具体交易情况适当调整合同部分条款内容,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那么如何通过买卖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月度协议精选: 电脑买卖合同(篇二)”,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买受人:

出卖人:

鉴于买受人拟向出卖人购买 电脑耗材 (以下简称“货物”),且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提供上述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合同标的

1.1 出卖人向买受人供应的货物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等见下表:

计算机耗材及配件报价单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合计

(元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合计(元)

主板 块 480 4 1920 墨粉 瓶 50 99 4950

硬盘 块 450 6 2700 墨粉 桶 260 1 260

墨粉 支 50 13 650 鼓芯 个 30 33 990

硒鼓 个 220 8 1760 色带 条 18 33 594

定影膜 个 270 6 1620 定影膜 个 80 5 400

优盘 个 95 10 950 优盘 个 100 10 1000

路由器 个 400 2 800

管理路由器软件 套 1310 5 6550

插板 个 70 1 70

显卡 块 460 1 460

键鼠套 套 70 10 700

录音笔 支 280 1 280

刻录盘 片 2.5 10 25 合计 26679

1.2 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全新的、技术水平先进的、质量可靠的货物,并保证该货物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详细要求见《技术协议书》。

1.3 出卖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出卖人应按生产厂家技术标准执行。

1.4 出卖人应提供与货物安装使用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第2条 合同价格及数量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及数量以买受人开出的购买单据为准进行核算, 总价含出卖人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履行完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出卖人应缴纳的税费。

2.2 付款

2.2.1 买受人将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向出卖人支付合同价格。

2.2.2 买受人将在货物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且出卖人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出卖人支付合同价格款项。

2.2.3 尽管有上述约定,买受人有权从任何一笔应向出卖人支付的价款中扣除出卖人按合同约定应向买受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

第3条 交货

3.1 出卖人应按以下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给买受人:

(1)交货(包括分批交货)时间:按买方需求

(2)交货地点:货送至需方仓库或需方办公用品使用部门。

出卖人应将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安装、使用所需的图纸及合格证书)__1__套随货物一并提交买受人,否则视同延迟交货处理。

3.2 出卖人负责货物运输,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3.3货物的实际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包括备品配件,到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3.4 出卖人承担货物交付给买受人之前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

第4条 包装

出卖人交付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照国家主管机关最新的规定进行包装,标明重量、尺寸等信息,满足长途运输、能承受水平受力、垂直受力、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以便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地运抵交货地点。

第5条 到货检验

5.1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买受人将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非因买受人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的情况,出卖人应在接到买受人通知后,尽快修理、更换,或补齐短缺部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5.2 上述检验为现场的到货检验,现场检验未发现问题或出卖人已按索赔要求予以修理、更换,或补齐短缺部件,均不减轻或免除出卖人按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第6条 安装和质量保证

6.1 货物由买受人根据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出卖人应按买受人要求提供充分配合。

6.2 如果货物安装过程中,由于出卖人原因需要进行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更换,出卖人应承担进行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

月度合同推荐: 买卖协议一篇


在进行买卖时需要注意很多细节,其中买卖合同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合同在买卖过程中是最有利的证据,不同的买卖交易所需要的买卖合同也是不一样的。那么你知道买卖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月度合同推荐: 买卖协议一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本合同适用于存量房买卖。

二、请用钢笔等不易褪色、变色且不易擦除的书写工具填写。

三、本合同的任何涂改均应由甲乙双方在涂改处签章确认。

四、本合同条款空白处由买卖双方商定填写。

五、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免引发纠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房屋具体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坐落于 。

2、房屋的所有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的真实性,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果由此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予补偿。

第三条 乙方应在X X X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X X X ,(小写) X X X 元,作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担保。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 经双方协商确定,该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捌拾陆万元整,(小写)¥860000元。

房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时间为: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完房款。

2、乙方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支付余款X X X 元。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时,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欠款金额的万分

之X X X 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过X X X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不愿意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乙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正式交付乙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交付房屋前将室内物品腾空并打扫干净。

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物业服务、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水、电、气、暖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变更手续。

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X X X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照过X X X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X X X 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不愿意接触合同,则有权要求甲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修不符合约定的,应按不符部分的实际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双方约定,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

1、由乙方完全承担。

2、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 该房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 X X 月内被有关部门依法拆迁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X X X 元。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月度合同推荐: 钢材买卖协议壹篇


买卖市场交易沧海桑田的变化,当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律法规的完善,很多情况下都会用到买卖合同,合同是因某件事当事方一起协商达成一致的一种协议。签订合同是我们日常交易市场中最常见的一种仪式。你知道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度合同推荐: 钢材买卖协议壹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方(全称):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公司贵阳市延安西路二

号大院紫林广场B栋商住楼工程

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小河星河国际城工程

卖方(全称):贵阳秋林物资有限公司

签 订 时 间:20xx年8月30日

材料(钢材)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08

买方: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公司贵阳市延安西路二号大院紫林广场B栋商住楼工程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小河星河国际城工程(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贵阳秋林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根据互惠互利、配合协作的精神,在对本合同进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自愿订立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一、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

二、 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按甲方指定地点(紫林广场B栋工地)(小河星河国际城工地)、现场验收交货。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前3-10天下达的书面采购计划,保证按照书面计划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货物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注:市场缺货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 交货的方式:

1、乙方应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所需费用包括运费、吊装费及卸车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货,赔偿甲方损失,每天每吨按拾元人民币计算(每月按30天计算)。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与方法: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GB1499.2-20xx、GB1499.1-20xx验收。

验收标准与方法:

(2)、材质证明书必须随货同行。

(3)、货到先验收后使用,甲方如有质量异议,应在货后3日内向乙方提出,过期视为验收合格使用,一切责任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4)、因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共同取样并送交省级检测站进行检验,并以该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出现不合格品,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包退包换。

五、数量验收:

(1)验收方法:一级钢盘元以过磅为准(东方交易市场计量单为准)螺纹钢以理论计算为准,甲方收料人签字为生效。甲方可以用电子称复量,一次性计量误差在200Kg以内。

六、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按货款的总金额支付百分之伍拾(50%)给乙方,现金或银行支票,欠款部分加价每天每吨按人民币柒元计算。主体完工叁个月(月按30天计算)之内所欠的钢材款必须全部付清,如有付不清所欠的钢材款,就按每天每吨加收人民币拾元计算(月按30天计算)。

合同推荐: LED滚动买卖协议篇二


在买卖过程中要注意很多事情,签订买卖合同是比较正常的事情。签订合同可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签订买卖合同是双方不断协商谈判、利益博弈的过程。一份合乎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推荐: LED滚动买卖协议篇二,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买受人(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出卖人(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平板式铝塑泡罩包装机事宜,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

1、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______________

2、质量技术要求:设备应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及招标文件,同时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对设备的DQ、IQ、OQ验证。

3、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圆整),价格中包括材料费、设备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指导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4、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并收到预付款后30天内送货至甲方工厂并安装调试完毕。

5、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并保证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

3、乙方负责将本合同标的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前来甲方现场指导设备安装工作,待设备安装到位具备调试条件后,甲方通知乙方前来调试,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前来甲方现场进行设备调试工作,并在到达甲方现场10日内完成调试工作,保证设备运行时各项技术指标均满足合同和标书要求,设备能顺利交付使用。

5、若设备需在甲方现场由乙方安装施工的,乙方在甲方施工过程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相关资质证书。乙方应自费为其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保修服务,保修服务期限为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