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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买卖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22-10-01

实用合同: 预约买卖协议(篇一)。

在买卖过程中有很多事情需要注意,但是有很少的时候会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是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注意签订合同是属于自愿的民事行为。那么你有没有了解过买卖合同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实用合同: 预约买卖协议(篇一),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律师逐条解析版

(特别提示及当事人基本信息部分)

解析人: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

解析说明:

1、本解析版是本律师对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与深圳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20xx版(20xx年8月1日实施,20xx年1月1日修订)的逐条解读;

2、本解析版对本合同基本含义、签约注意、潜在风险及其防范进行了特别提示,是本律师多年来工作经验的总结,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实为二手房交易双方、中介公司、担保公司、按揭银行必读版本;

3、本解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并不代表网站意见,如有不妥,欢迎业内专家批评指正。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 )居间第( )号

特 别 提 示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各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二手房购房指引(交易场所现场悬挂)的内容。

【张茂荣律师解析】示范文本的基本含义是示范作用,而非必须使用,如交易双方未使用本版本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只要内容不违法同样有效,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因此拒绝履行,否则将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合同各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的内容作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合同属格式条款,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在附件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约定为准。

3、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规定了买方的注意义务和卖方的告知义务,买方不应仅限于卖方或中介的介绍,而应多方了解,查证属实。4、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帐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张茂荣律师解析】资金监管是为了保证交易双方的安全,中天事件对中介监管的风险暴露无遗,强烈建议将首期款及大笔定金监管于银行。

5、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张茂荣律师解析】全权委托公证书是委托人赐予代理人的尚方宝剑,代理人持该公证书在授权范围内可以不经过委托人同意任意处分或购买物业、代理签约,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建议仔细逐条审验委托书内容,业主做公证时务必指明买受人、成交价,以防代理人炒楼或低价转让,出现意外事件时应及时终止委托。

6、政府仅规定了房地产居间方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方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张茂荣律师解析】中介促成交易后有权获取佣金,除此之外不应当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买卖双方对中介的其他不合理收费有权拒绝;如买卖双方成交后拒付佣金,中介有权起诉索赔。

7、买方、卖方、居间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有效性与真实性。

【张茂荣律师解析】实践中存在中介先找一方签,再找另一方签的情况(非同时签约),此时合同在后签一方签字后生效,先签一方应备份以防止后签一方签字时另行增加或修改内容。如中介以需公司盖章为由要求全部收回合同,交易双方应制作备份并由中介签约人签字认可,以防篡改。

【张茂荣律师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无效,中介方无资质或丧失资质居间并没有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本合同仍然有效,买卖任何一方不得因此拒绝交易,否则将构成根本违约。

当事人基本信息(略):【张茂荣律师解析】基本信息尽量填写完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因其是26条各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填写不准确将可能导致无法及时接收相关文件,履约过程中地址电话变更需及时履行变更告知手续!卖方姓名要和和房地产证一致,不能使用曾用名。买方要向卖方代理人索取卖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保有效代理。各方应当备存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以防发生纠纷诉讼时使用(深圳法院诉讼要求提交对方身份证复印件)。 (未完待续)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律师逐条解析版(二)

(第1至8条)

解析人: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地产预约买卖

第一条 【拟转让标的】

卖方拟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

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用途为: 。 登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该房地产于 年 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附件一。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拟转让房屋基本情况的介绍,因系二手房,主要情况在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已有记载,卖方只需注意填写的与登记的一致即可,如填写与登记或实际情况不符,买方可能会追究卖方欺诈售房的责任。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 种: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3、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与担保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担保赎楼收费项目以担保公司的服务合同为准;卖方虽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仍不能获得赎楼贷款的,卖方应在合同约定转移登记日期之前自行赎楼。

4、其他:【张茂荣律师解析】1、本条2规定的是业主自己赎楼,3规定的是业主委托担保公司赎楼。选择2不必做全权委托公证,操作简便安全,但需自己有足够的赎楼资金;选择3

无需自筹资金但程序相对复杂,买方负有配合签订三方协议的义务(不配合导致无法赎楼将承担违约责任);2、担保公司赎楼需卖方做全权委托公证给其指定人员,本条没有规定业主做公证的时限,建议在本条4中补充约定或在3“??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与担保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后添加“并按担保公司要求做全权委托公证给其指定人员”;3、本条也没有规定担保公司因故赎楼不成的解决办法,因赎楼是卖方义务,为防止在赎楼问题上久拖不决,建议在“4、其他”中补充约定, 年 月 日前仍未能赎楼完毕的,卖方应当自行赎楼;5、卖方应权衡一旦担保公司赎楼不成自己的赎楼能力。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 月租金 元整(小写),租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 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 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 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 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租约事宜的约定,有三点注意事项:一是卖方负有实告知买方租约状况的义务,故意告知买方虚假情况导致租客损失的将承担法律责任;二是租客有法定的优先购买权,根据法律规定,卖方应在卖房前提前通知租客并征求其意见,故建议卖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取得租客的放弃购买权证明,以防签约后租客提出异议;三是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卖方无权单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故卖方选择②时应事先取得租客认可,以防租客不同意对买方构成违约。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不切实际,很多业主卖房后去向不明很难追索违约金,建议修改!买方应在交易之前去派出所进行户口查询,如查明该房地产有户口,建议在附件二中约定由卖方留存足够的迁户保证金,以免到时为追索小额违约金而耗费大量诉讼成本。第五条 【转让价款】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为过户登记价,是交易双方的纳税依据。需要提醒的是部分当事人为规避税费故意签订阴阳合同,即在本条填写一个较低的过户价格并以实际成交价付款,如此以来本条约定将属于无效约定,在房价发生波动时容易发生纠纷,应予避免。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共计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可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张茂荣律师解析】1、定金不同于订金与付余款,一定不能写错;2、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最高限额为成交价的20%,定金过低起不到担保作用,过高无效,故建议按房价的20%支付定金;3、本条第三款约定定金监管于双方约定的银行,但未明确具体银行,建议在签订本合同时及时与银行签订定金监管协议,以防一方借口就选择银行达不成一致意见而故意毁约。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2%)。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 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

【张茂荣律师解析】1、建议将交付保证金的结算时间改为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完成产权转移登记、相关费用交接完毕、迁出户口时结算;2、注意估算相关费用及违约金,预存足够的资金,如可能超过总房价的2%应删除括号内备注部分。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篇二: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版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 )居间第( )号

特 别 提 示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各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二手房 购房指引(交易场所现场悬挂)的内容。

2、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合同各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 的内容作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

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4、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 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帐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5、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

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6、政府仅规定了房地产居间方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方不得 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7、买方、卖方、居间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

有效性与真实性。

8、居间方应当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和营业执照。买卖双方可通过网站

当事人基本信息:

卖方:

姓名:国籍/地区: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所占份额: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共有权人:

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居间方:

公司名称: 备案证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经纪人(经纪人助理):联系电话: 执业证号码(上岗证号码):

买方:

姓名:/地区: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篇三: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

② 卖方提前解除原租赁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10)提前还款罚息。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其他费用:

(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24)按揭费;

(25)担保赎楼费;(26)其他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买方支付或代卖方支付上述项,卖方支付或代买方支付上述 项。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变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2、买卖双方同意由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的。

第十条 房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与买方履行下列手续: 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向买方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延伸阅读

预约买卖合同2500字汇总4篇


随着时代的发展,买卖交易在生活中也越来越常见,一般买卖时都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相关问题。签订合同可以便于双方协调配合,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很多方面的问题。一份合乎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预约买卖合同2500字汇总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预约买卖合同【篇1】

② 卖方提前解除原租赁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10)提前还款罚息。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其他费用:

(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24)按揭费;

(25)担保赎楼费;(26)其他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买方支付或代卖方支付上述项,卖方支付或代买方支付上述 项。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变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2、买卖双方同意由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的。

第十条 房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与买方履行下列手续: 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向买方交付该房地产钥匙;结清水、电、气等所有相关费用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对本合同约定(包括定金、首期款等)产生影响的,买卖双方应按国家或地方的新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支付每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任何一方逾期履行义务超过15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违约方支付转让成交价20%的违约金或承担定金罚则。

预约买卖合同【篇2】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进行预约,并确认、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拟出售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该房屋系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购买的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合同约定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摊_____平方米),购买总价人民币_____元整,房屋用途为住宅,甲方现已向开发商付清全部房款,房屋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证。

二、甲方自愿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已对房屋的权属及使用状况等现状作充分、必要的了解并自愿受让。双方应依据本预约合同之约定,完成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法律程序,并最终实现双方房屋买卖之目的。

三、转让款项的支付

双方约定上述房屋的总价款为______人民币(以套计),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元整,上述转让款分次付清。

1、本合同签定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日起负责仍以甲方名下的账户支付按揭款(共计____人民币)及其利息。(以银行实际对账单为准)

3、余款当日支付给甲方。

4、双方约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

四、房屋相关凭证的保管及交房时间

为确保交易的安全进行,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第2笔款项后,甲方应将上述银行按揭合同及保险单据等有关该套房产的凭证原件交付乙方保管。甲方并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申办土地房屋权证及今后的转让、银行按揭手续及接收、管理房屋。甲方应于全权委托当日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并结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乙方有权对房屋预先装修、支配使用。

五、过户手续的办理及税费承担。

1、甲方承诺在接到开发商办理权属证书通知后七日内,备齐相关资料,到____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申办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及时办出甲方名下的土地房屋权证,甲方前手办理土地房屋权证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承担。若双方对甲方应予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时日发生争议的,以该商品房项目20%的业主平均开始办证的时间作为甲方应予办理的时日。

2、产权登记之房屋坐落与原《商品房屋买卖合同》不一致的,以甲方土地房屋权证记载为准。

3、上述房屋面积为合同约定面积,如合同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双方对本次交易行为仍予以认可。买受人与开发商之间有关面积差异的补偿事宜由与开发商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

4、甲、乙双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双方在办理过户登记时,以实际成交价作为双方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转让价格,因此导致双方在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支付。

六、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在签定预约合同时,对合同项下之房产享有完全处分权,该项房产不存在任何共有情形。

2、甲方保证在合同签定之前,未曾与任何第三方签定涉及该房产的转让、租赁等协议,该房屋无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3、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应督促开发商积极办理土地房屋权证,以促成买卖合同的生效和履行。因甲方主观原因导致产权证拖延办理的,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_____元,逾期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开发商原因或其他甲方不可克服的原因导致产权证拖延办理的,不算甲方违约,但甲方应督促开发商可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办理。

5、甲方办出土地房屋权证后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办理买卖合同签约及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因甲方原因造成拖延的,参照前款约定处理。

七、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若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每日____元支付滞纳金。逾期在____日内的,视为正常迟延,乙方无须支付滞纳金。逾期超出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甲方办出土地房屋权证并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备齐相关材料与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因乙方原因造成迟延的,因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合同履行及违约赔偿

1、双方应恪守本合同的约定,确定合同条款的充分履行,以促成房屋买卖的实现。

2、一方有充足、正当的理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经双方同意后可以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因此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相对方有权要求予以经济补偿。

3、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作出的承诺保证即视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人民币______元整。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赔偿数额的,受损失方有权按实际损失额要求赔偿。

4、甲方违约,若乙方已对房屋进行预装修的,乙方的装修款损失列入实际损失范围。具体损失额的计算以双方协商认可的数额或双方指定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

5、出现一方违约情形,守约方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已无实际履行可能或履行必要的除外)或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在法律规定或约定的退款责任明确之日起7日内将乙方实际支付的款项(不含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诚信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议不成,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及今后双方签定的买卖合同中,甲、乙双方权利的放弃或义务的增加均须采用明示的方式,不能采用默示或推定的方式。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障碍或其他困难,导致履行有困难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当事方应及时告知相对方,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日后可再行协商,经协商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约买卖合同【篇3】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进行预约,并确认、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一、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拟出售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该房屋系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购买的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合同约定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摊_____平方米),购买总价人民币_____元整,房屋用途为住宅,甲方现已向开发商付清全部房款,房屋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证。

二、甲方自愿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已对房屋的权属及使用状况等现状作充分、必要的了解并自愿受让。双方应xx本预约合同之约定,完成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法律程序,并最终实现双方房屋买卖之目的。

三、转让款项的支付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双方约定上述房屋的总价款为______人民币(以套计),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元整,上述转让款分次付清。

1、本合同签定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负责仍以甲方名下的账户支付按揭款(共计____人民币)及其利息。(以银行实际对账单为准)

3、余款当日支付给甲方。

4、双方约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四、房屋相关凭证的保管及交房时间为确保交易的安全进行,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第2笔款项后,甲方应将上述银行按揭合同及保险单据等有关该套房产的凭证原件交付乙方保管。甲方并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申办土地房屋权证及今后的转让、银行按揭手续及接收、管理房屋。甲方应于全权委托当日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并结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乙方有权对房屋预先装修、支配使用。

五、过户手续的办理及税费承担。

1、甲方承诺在接到开发商办理权属证书通知后____日内,备齐相关资料,到____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申办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及时办出甲方名下的土地房屋权证,甲方前手办理土地房屋权证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承担。若双方对甲方应予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时日发生争议的,以该商品房项目20%的业主平均开始办证的时间作为甲方应予办理的时日。

2、产权登记之房屋坐落与原《商品房屋买卖合同》不一致的,以甲方土地房屋权证记载为准。

3、上述房屋面积为合同约定面积,如合同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双方对本次交易行为仍予以认可。买受人与开发商之间有关面积差异的补偿事宜由与开发商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

4、甲、乙双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双方在办理过户登记时,以实际成交价作为双方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转让价格,因此导致双方在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支付。

六、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在签定预约合同时,对合同项下之房产享有完全处分权,该项房产不存在任何共有情形。

2、甲方保证在合同签定之前,未曾与任何第三方签定涉及该房产的转让、租赁等协议,该房屋无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3、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应督促开发商积极办理土地房屋权证,以促成买卖合同的生效和履行。因甲方主观原因导致产权证拖延办理的,每延迟____日,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_____元,逾期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开发商原因或其他甲方不可克服的原因导致产权证拖延办理的,不算甲方违约,但甲方应督促开发商可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办理。

5、甲方办出土地房屋权证后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办理买卖合同签约及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因甲方原因造成拖延的,参照前款约定处理。

七、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若逾期付款,每逾期____日,按每日____元支付滞纳金。逾期在____日内的,视为正常迟延,乙方无须支付滞纳金。逾期超出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甲方办出土地房屋权证并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备齐相关材料与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因乙方原因造成迟延的,因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八、合同履行及违约赔偿

1、双方应恪守本合同的约定,确定合同条款的充分履行,以促成房屋买卖的实现。

2、一方有充足、正当的理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经双方同意后可以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因此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相对方有权要求予以经济补偿。

3、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作出的承诺保证即视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人民币______元整。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赔偿数额的,受损失方有权按实际损失额要求赔偿。

4、甲方违约,若乙方已对房屋进行预装修的,乙方的装修款损失列入实际损失范围。具体损失额的计算以双方协商认可的数额或双方指定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

5、出现一方违约情形,守约方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已无实际履行可能或履行必要的除外)或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在法律规定或约定的退款责任明确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实际支付的款项(不含利息)全额退还乙方。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诚信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议不成,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及今后双方签定的买卖合同中,甲、乙双方权利的放弃或义务的增加均须采用明示的方式,不能采用默示或推定的方式。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障碍或其他困难,导致履行有困难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当事方应及时告知相对方,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日后可再行协商,经协商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约买卖合同【篇4】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律师逐条解析版

(特别提示及当事人基本信息部分)

解析人: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

解析说明:

1、本解析版是本律师对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与深圳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20xx版(20xx年8月1日实施,20xx年1月1日修订)的逐条解读;

2、本解析版对本合同基本含义、签约注意、潜在风险及其防范进行了特别提示,是本律师多年来工作经验的总结,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实为二手房交易双方、中介公司、担保公司、按揭银行必读版本;

3、本解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并不代表网站意见,如有不妥,欢迎业内专家批评指正。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 )居间第( )号

特 别 提 示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各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二手房购房指引(交易场所现场悬挂)的内容。

【张茂荣律师解析】示范文本的基本含义是示范作用,而非必须使用,如交易双方未使用本版本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只要内容不违法同样有效,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因此拒绝履行,否则将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合同各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的内容作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合同属格式条款,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在附件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约定为准。

3、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规定了买方的注意义务和卖方的告知义务,买方不应仅限于卖方或中介的介绍,而应多方了解,查证属实。4、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帐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张茂荣律师解析】资金监管是为了保证交易双方的安全,中天事件对中介监管的风险暴露无遗,强烈建议将首期款及大笔定金监管于银行。

5、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张茂荣律师解析】全权委托公证书是委托人赐予代理人的尚方宝剑,代理人持该公证书在授权范围内可以不经过委托人同意任意处分或购买物业、代理签约,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建议仔细逐条审验委托书内容,业主做公证时务必指明买受人、成交价,以防代理人炒楼或低价转让,出现意外事件时应及时终止委托。

6、政府仅规定了房地产居间方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方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张茂荣律师解析】中介促成交易后有权获取佣金,除此之外不应当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买卖双方对中介的其他不合理收费有权拒绝;如买卖双方成交后拒付佣金,中介有权起诉索赔。

7、买方、卖方、居间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有效性与真实性。

【张茂荣律师解析】实践中存在中介先找一方签,再找另一方签的情况(非同时签约),此时合同在后签一方签字后生效,先签一方应备份以防止后签一方签字时另行增加或修改内容。如中介以需公司盖章为由要求全部收回合同,交易双方应制作备份并由中介签约人签字认可,以防篡改。

【张茂荣律师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无效,中介方无资质或丧失资质居间并没有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本合同仍然有效,买卖任何一方不得因此拒绝交易,否则将构成根本违约。

当事人基本信息(略):【张茂荣律师解析】基本信息尽量填写完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因其是26条各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填写不准确将可能导致无法及时接收相关文件,履约过程中地址电话变更需及时履行变更告知手续!卖方姓名要和和房地产证一致,不能使用曾用名。买方要向卖方代理人索取卖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保有效代理。各方应当备存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以防发生纠纷诉讼时使用(深圳法院诉讼要求提交对方身份证复印件)。 (未完待续)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律师逐条解析版(二)

(第1至8条)

解析人: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地产预约买卖

第一条 【拟转让标的】

卖方拟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

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用途为: 。 登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该房地产于 年 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附件一。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拟转让房屋基本情况的介绍,因系二手房,主要情况在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已有记载,卖方只需注意填写的与登记的一致即可,如填写与登记或实际情况不符,买方可能会追究卖方欺诈售房的责任。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 种: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3、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与担保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担保赎楼收费项目以担保公司的服务合同为准;卖方虽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仍不能获得赎楼贷款的,卖方应在合同约定转移登记日期之前自行赎楼。

4、其他:【张茂荣律师解析】1、本条2规定的是业主自己赎楼,3规定的是业主委托担保公司赎楼。选择2不必做全权委托公证,操作简便安全,但需自己有足够的赎楼资金;选择3

无需自筹资金但程序相对复杂,买方负有配合签订三方协议的义务(不配合导致无法赎楼将承担违约责任);2、担保公司赎楼需卖方做全权委托公证给其指定人员,本条没有规定业主做公证的时限,建议在本条4中补充约定或在3“??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与担保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后添加“并按担保公司要求做全权委托公证给其指定人员”;3、本条也没有规定担保公司因故赎楼不成的解决办法,因赎楼是卖方义务,为防止在赎楼问题上久拖不决,建议在“4、其他”中补充约定, 年 月 日前仍未能赎楼完毕的,卖方应当自行赎楼;5、卖方应权衡一旦担保公司赎楼不成自己的赎楼能力。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 月租金 元整(小写),租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 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 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 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 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租约事宜的约定,有三点注意事项:一是卖方负有实告知买方租约状况的义务,故意告知买方虚假情况导致租客损失的将承担法律责任;二是租客有法定的优先购买权,根据法律规定,卖方应在卖房前提前通知租客并征求其意见,故建议卖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取得租客的放弃购买权证明,以防签约后租客提出异议;三是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卖方无权单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故卖方选择②时应事先取得租客认可,以防租客不同意对买方构成违约。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不切实际,很多业主卖房后去向不明很难追索违约金,建议修改!买方应在交易之前去派出所进行户口查询,如查明该房地产有户口,建议在附件二中约定由卖方留存足够的迁户保证金,以免到时为追索小额违约金而耗费大量诉讼成本。第五条 【转让价款】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为过户登记价,是交易双方的纳税依据。需要提醒的是部分当事人为规避税费故意签订阴阳合同,即在本条填写一个较低的过户价格并以实际成交价付款,如此以来本条约定将属于无效约定,在房价发生波动时容易发生纠纷,应予避免。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共计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可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张茂荣律师解析】1、定金不同于订金与付余款,一定不能写错;2、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最高限额为成交价的20%,定金过低起不到担保作用,过高无效,故建议按房价的20%支付定金;3、本条第三款约定定金监管于双方约定的银行,但未明确具体银行,建议在签订本合同时及时与银行签订定金监管协议,以防一方借口就选择银行达不成一致意见而故意毁约。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2%)。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 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

【张茂荣律师解析】1、建议将交付保证金的结算时间改为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完成产权转移登记、相关费用交接完毕、迁出户口时结算;2、注意估算相关费用及违约金,预存足够的资金,如可能超过总房价的2%应删除括号内备注部分。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篇二: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版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 )居间第( )号

特 别 提 示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各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二手房 购房指引(交易场所现场悬挂)的内容。

2、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合同各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 的内容作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

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4、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 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帐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5、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

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6、政府仅规定了房地产居间方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方不得 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7、买方、卖方、居间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

有效性与真实性。

8、居间方应当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和营业执照。买卖双方可通过网站

当事人基本信息:

卖方:

姓名:国籍/地区: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所占份额: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共有权人:

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居间方:

公司名称: 备案证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经纪人(经纪人助理):联系电话: 执业证号码(上岗证号码):

买方:

姓名:/地区: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篇三: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

② 卖方提前解除原租赁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10)提前还款罚息。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其他费用:

(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24)按揭费;

(25)担保赎楼费;(26)其他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买方支付或代卖方支付上述项,卖方支付或代买方支付上述 项。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变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2、买卖双方同意由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的。

第十条 房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与买方履行下列手续: 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向买方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实用协议]买卖协议篇一


买卖市场交易沧海桑田的变化,随着当代社会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我们用到买卖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一人或者数人之间对规范财产流转的一种协议,买卖合同自双方关于出卖标的物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成立生效。那么你知道应该怎么拟制买卖合同吗?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实用协议]买卖协议篇一”,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 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1)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2) 其他: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______种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

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日内。

(2)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

(3)其他方式:

实用合同: 买卖协议(篇一)


买卖市场交易瞬息万状的变化,随着当代社会法律观念深入人心,在交易的过程中就会用到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当双方处于一种不信任的状态时签订合同就有了法律依靠。你知道什么样的买卖合同才是规范的吗?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实用合同: 买卖协议(篇一)”,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所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第一大核心考点。买卖合同在买卖过程中,由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使标的物遭受毁损、灭失的情形,就是风险,风险是买卖合同中的又一核心考点。标的物孳息的所有权随原物的所有权转移而转移,我国合同法基本上遵循了物权法上的这一原则,但也有一些差异,这是买卖合同的第三大核心考点,司法考试考查买卖合同一般就是围绕这三大核心考点展开的,下面我们来一一进行分析。

一、所有权转移。

关于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在合同法第133条,从这一条看来,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所有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还有一种除外情形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我们在下面会讲到,我们先看:

(1)、所有权转移因动产和不动产而分不同的情形,这里我们总结为法定三公式:

动产:合同+交付=所有权

不动产:合同+登记=所有权(在中国特指房屋)

特殊动产(如车、船):特殊动产+交付=所有权

1)、以动产公式为例来说明,这里要注意三点:

a,所有权转移以买卖合同有效为前提,如果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即使这里已经办好了交付或登记,但买受人是绝对不能取得所有权的,双方只能负相互返还的义务,在这一点上我国不承认德国法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和独立性,德国法认为只要双方签订了合同,标的物交付了,所有权就转移了,所有权转移的效力与合同的效力是相分离的,是交付行为导致的所有权的转移,它的效力不受买买合同效力的影响。

B,只有合同有效是不行的,还必须交付。这与法国法的规定不同,法国法规定合同成立即取得所有权。我国不是这样,我国合同成立了,还必须进行交付,这说明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效力有一定的联系,但还是有所不同的,这就是物权法上的区分原则,也就是债权行为必须加上交付或登记行为才能取得所有权。

C,买卖合同中实质上有两个所有权,一个是标的物的所有权,一个是货币的所有权,这两个所有权是相分离的,它会与风险合起来考,很多考生经常在这上面犯错误,他认为货币没有转移,那么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就没有转移,这是十分错误的,这两个所有权没有关系。

综合以上三点:中国的立法采用了瑞士立法的模式,要求合同有效和交付对于产生所有权是缺一不可的。对于汽车,所有权转移也是交付,但是我们说汽车是特殊动产,这时,特殊动产也可以登记,这里登记是发生对抗的效力,而不是产生合同生效的效力。而对于不动产,则采用登记方式,登记是生效要件,比如房屋登记是过户登记,不登记就不转移所有权。

交付有两层含义:a,客观上必须有占有的转移

b,主观上有转移所有权的意思

交付分为现实交付与观念交付,现实交付又分为送货上门、上门取货、代办托运三种,送货上门的清况下,卖方要将货物送到买方那里才丧失所有权,这期间发生的风险当然由卖方承担;上门取货的情况下,买方主动到卖方那里去取货,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时所有权即转移为买方所有,风险也自然转移为买方承担;代办托运是由卖方为了买方的利益订立合同,约定由买方支付运费,这时,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所有权即转移给买方,风险也自然由卖方承担。观念交付分为简易交付(规定在合同法第140条)、拟制交付、指示交付、占有交付。后两种考的可能性小,简易交付一般会结合试用合同来考,比如甲向买乙的电脑,约定先适用7天,7天后甲为作出表示,视为同意,这里一般考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拟制交付比较简单,最明显的是提单,提单具有物权的效力,转让提单即会发生物权转让的效力。而且这里要注意,合同的133条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这里的约定只适用于动产,不动产是法定的,而当时约定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形就是所有权保留制度,我们在下面详细看一下这项制度。

(2)约定优先:所有权保留。例如:甲卖牛给乙,价款3000元,约定乙付款1200元,6月1日将牛牵走,9月1日再补足余款,同时转移牛的所有权,这种情况类似于乙这时为甲提供了一个担保,而这个担保是以这头牛来做担保的,如果乙到期不能支付余下的货款,则甲可以不转移这头牛的所有权。这就是所有权保留制度,它的实质是,交付在先,所有权转移在后,具体什么时候转移所有权,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给当事人一种物权保护。所有权保留是所有权转移中的例外,在风险转移和孳息的占有上也不同于其他动产和不动产。下面我们将风险转移和孳息占有的情形简单的列出来,他们与所有权转移由密切的联系,明白了所有权转移的原则,就会很好理解风险转移及孳息占有的情形。

二、风险转移

1、一般原则:

(1)、在买卖合同等转移所有权的合同中采用交付主义

(2)、在其他场合中采用所有权主义

(3)、在路货合同中采用合同成立主义(规定在合同法144条,路货合同即在途货物买卖)

2、例外:

(1)、所有权保留的买卖中采交付主义

(2)、房地产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依登记原则,风险转移采交付主义

三、孳息占有

1、一般原则:

(1)、在所有人与用益物权人之间,孳息归用益物权人。

(2)、在买卖场合中,孳息采用交付主义。

(3)、在其他合同中,采所有权主义。

2、例外:

(1)、所有权保留买卖中,采交付主义。(合同法163条)

(2)、不动产买卖中,采交付主义。

【实用协议】 买卖协议(一篇)


在平时生活中进行买卖交易的时候,签订买卖合同是比较正常的事情。合同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能起到很大的作用,不同的买卖交易所需要的买卖合同也是不一样的。一份规范的买卖合同应该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用协议】 买卖协议(一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根据XXXX县政府“ 年燃煤锅炉改燃气锅炉工程”要求, 公司(以下简称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编号:

二、签订地点:

三、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四、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县政府“20xx年燃煤锅炉改燃气锅炉工程”要求,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货物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附件供货一览表 。

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

3、包装要求: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供方均需确保无破损,无污染,且方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包退包换。

五、招、投标文件,评标结果表,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表不一致时,以招、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表为准。

六、合同金额: ,大写: 。

七、一般条款:

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并为正规制造厂商20xx年2月以后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负责。

2、本项目系交钥匙工程,供方统一负责供货一览表内设备安装调试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供方负责。

4、供方在发运货物时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等。

5、免费培训需方操作人员。

6、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后,供方全权负责办理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安全运行许可证,需方负责提供司炉工证、水处理证、管理员证。。

7、供方对所供产品保质期应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质保期为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或发货之日起18个月(先到为准) 。

8、交钥匙工程周期:合同签订预付款支付后95天内完成。

9、合同签订后预付货款30%,发货前付到合同金额的70%,安装调试完毕付款25%,5%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后设备无质量问题7天内付清。

10、违约责任:供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如不能,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11、质量验收:

(1)到货验收需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 “验收合格”字样,逾期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需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需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货。

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

1、锅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预付款支付后60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需方锅炉房。

3、验收单位:甲方、监理以及当地检验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

九、经济责任:

(一)供方责任:

(1)供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向需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

(2)供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工,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须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额1‰的违约金。

(二)、需方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不能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需方需按时支付货款,否则按日支付延期货款额1‰的违约金;如果供方提前完成交钥匙工作,需方应予以适当的奖励。

十、合同解释:

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合同法》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