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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2022-09-26

[参考合同] 公寓买卖协议(篇四)。

买卖市场交易变化日新月异,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交易场景中都存在买卖合同,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买卖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你知道买卖合同应该需要什么问题吗?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参考合同] 公寓买卖协议(篇四),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买卖座落于__乡__村

农民公寓号协商买卖协议条款如下:

1、甲方自愿出售前述房产给乙方,乙方自愿出资购买这一房产,买卖总价款为___元。

2、甲方承诺其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处分权,并告知其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其配偶及家庭成员已明确知道此次买卖行为,并不提出异议。

3、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乙方交付5万元定金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定金后2日内协助乙方至村委会办理登记人变更手续,在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后2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15万元至甲方(账号为_____)。

4、违约责任:

(1)如甲方将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反悔不履行买卖协议或又将该房擅自卖给其他人,致使乙方不能收房,甲方应返还乙方10万元。

(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时间支付完购房款,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返还定金,定金5万元归甲方所有。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并在乙方支付定金5万元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延伸阅读

[协议参考] 买卖合同(篇四)


买卖市场交易沧桑陵谷的变化,现在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在我们需要买卖时一定要用到合同,买卖合同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协议,签订合同可以保障当事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口舌之争。我猜你正在寻找有关买卖合同的范本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协议参考] 买卖合同(篇四)”,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供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笔记本电脑及音箱业务,一致达成

如下协议:

一、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二、验收标准:交货现场安装正版WIN7系统及其它必备软件及常用软件。音箱效果应达到说明书上的效果。外观要求无瑕疵,规格、材质符合合同约定。

三、交货时间:20xx年12月29日

四、交货方式:上门提货

五、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价格:

1、联想笔记本(ThinkPad E220s 5038C18) 一台

¥ 10199.00元

2、美声音箱 M35家庭影院套装(樱桃木纹色)一套 ¥10180元

七、合同总额: 共计人民币¥20379元 。

八、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20xx年12月29日提货之日将总货款¥20379元转帐

到乙方帐号。乙方帐号情况如下:

收款人: ,开户行:帐号: 。

九、甲方责任: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付款。

十、乙方责任:

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材质及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的违约金。

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将货送到,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的违约金。

③乙方应保障在合同约定的维修期内,为甲方无偿提维修服务,除非人为损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一般报修应在3个工作日内服务到位.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____方:________ 乙____方: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今日合同: 公寓买卖协议wps文本


买卖市场交易日新月异的变化,随着社会发展,法律法规的完善,大家在买卖的程中都需要用到合同,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民事关系的一种协议,当双方处于一种不信任的状态时签订合同就有了法律依靠。你知道什么样的买卖合同才是规范的吗?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今日合同: 公寓买卖协议wps文本”,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编号:

卖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市_________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____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____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____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

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______。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经办人:______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经办人:______电话:______

最新协议: 公寓买卖协议wps文本


买卖市场交易风云变幻,随着当代社会法律观念深入人心,在交易的过程中就会用到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民事关系的一种协议,依法签订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你知道买卖合同应该需要什么问题吗?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最新协议: 公寓买卖协议wps文本”,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制订。

2、供货方应充分认识到所提供的公寓用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

4、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仔细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的内容。

5、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供货方与采购方可以针对本合同范本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具体情况签订公平合理的补充协议,也可以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

6、本合同文本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北京市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买卖合同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规定,供货方和采购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质检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基本情况和质量标准

1、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基本情况

编号 内容 纤维名称 品级 规格 数量 单价

1 被子

2 褥子

3 床垫

4 床单 ------

5 被罩 ------

6 枕套 ------

7 枕巾 ------

8 毛巾被 ------

9 夹被 ------

10 蚊帐 ------

11 枕芯 ------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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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纤维名称”栏目中注明质地,如棉、化纤等;在“品级”栏目中须注明填充物的棉花品级;所列产品及供货方和采购方协商补充的产品安全指标均应符合附件(纤维制品主要内在质量指标判定依据及标准)中的要求。

3、供货方出卖的每套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均为上表中所列的项目。

第二条、数量

采购方购买以上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暂为____套。实际购买数量需根据采购方入住学生实际需求床上用品数量确定。

第三条、价款

供货方出卖的公寓用品每套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总金额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最终金额以采购方实际购买数量为准。

第四条、包装

1、供货方应将每套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全部封装在一个大包装袋内,其中被罩、床单、枕巾、枕套、蚊帐要进行独立包装(被罩、床单应打编号)。整体包装上应当印有供货方的单位名称、商标、地址、邮编、电话。如果进行独立包装的产品不是供货方生产的,还应在此产品的独立包装上印有生产单位的名称、商标、地址、邮编、电话。

2、供货方应将成套公寓用品的包装样式通过实物的形式事先通知采购方且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再进行对该批公寓用品的包装,采购方应将该包装样品留存。

第五条、保证金

1、合同签署时供货方应向采购方交付保证金,数额大写为: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__元人民币整。

2、保证金作为供货方出卖公寓用品在质量、合同义务、售后服务等方面义务履行的保证。当供货方在产品质量、履行合同或者售后服务方面给采购方造成损失时,保证金作为损害赔偿金的一部分。

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署日起至采购方验收合格一年后止,采购方在有效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保证金给供货方。

4、保证金的退还以本金为限,不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采购方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由于自身原因不能退还保证金的,在退还保证金时除退还保证金外每日还应向供货方支付保证金本金的_______作为不按时退还保证金的违约金。

第六条、运输、交货

1、供货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货物数量送达采购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 。

2、货物的运输、装卸费用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验收

1、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采购方的工作人员应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清点,并应向供货方提供收货凭证,但收货凭证只作为供货方交货数量的初步证明。

2、采购方在出具收货凭证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请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纺织纤维检验所对货物的质量进行批检和抽检,采购方在收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纺织纤维检验所(检验报告)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有权根据(检验报告)的结果最终验收,并签发正式书面验(拒)收通知。

3、验收通知应当包含合格的货物数量、不合格货物的数量、对不合格产品处理的时间要求以及相应处理意见。

4、当不合格货物的数量达到货物总数量的_______(百分数或千分数)时,采购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供货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付款结算

1、采购方在供货方按照验收通知对不合格货物的处理执行完毕之后,以供货方提供的合格货物的数量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供货方支付货款。

2、货款的支付不影响保证金条款的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售后服务

1、供货方应负责所出卖货物的售后服务工作。

2、供货方在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年内负责对所出卖货物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或者更换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供货方应协助采购方定期对货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合同的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数额大写为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整,并赔偿对方因合同被解除所受到的损失。

2、供货方逾期交货的,每日按照合同签署时的暂估总金额的3%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

3、采购方逾期付款的,每日按照合同签署时的暂估总金额的3%向供货方支付违约金。

4、合同的当事人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并应赔偿对方由于自己不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5、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于发生不可抗力后的_______日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对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两份,且该合同及补充协议应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纺织纤维检验所进行备案。

供货方(签章):_____________ 采购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参考] 公寓房购房合同范本


买卖市场交易瞬息万变,随着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有买卖的地方就会存在合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买卖合同的内容,即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你知道买卖合同应该如何撰写吗?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合同参考] 公寓房购房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_____(甲方)

_____(乙方)

双方同意签订本公寓房预订合同,并订立条款如下:

1.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__“__中心”大厦内_____楼_____室公寓房_____套,建筑面积(指建筑设计图计算)共计_____平方米,房价共计_____美元(附房屋平面图一份)。

2.双方同意公寓房屋价格以美元为计算货币单位。乙方以付汇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汇款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同意在预计合同签署后的十四天内预付房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即_____美元,在预计房屋交付之日,买卖契约签署后的十四天内付清剩余的房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

4.若乙方在第三款所规定的付款日期内不能付讫应付房价款,甲方将向乙方按日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以应付房价款的千分之_____(_____‰)计算。

5.““__中心””是建造在_____的大厦,该土地是经__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万美元中标,获得_____年有偿使用权(截止公元___年___月___日),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连同相应的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期限到公元___年___月___日止。

6.冷暖气管道和水、电及其他设备应安装就绪,房内生活设施配备一应俱齐。

7.乙方付讫全部房价后,携带甲方发给的房屋竣工交付使用通知与甲方签订公寓房买卖契约,即可办理取得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等手续。

8.公寓房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并由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后即作为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

9.自房屋移交日起,房屋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自移交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并负责有关本房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10.乙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契约后,即应向上海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产权证,同时向土地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11.乙方对甲方制订的《购房须知》表示了解和同意,并愿意接受执行。

12.如因土建、安装、市政设施配套等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延期,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致使房屋不能在上述预订日期交付,经甲方通知乙方后,本合同继续有效。如迟延日期超过三个月,自第四个月起至实际交房日止,甲方对乙方支付的房价款,按照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当时活期存款利息率计息,作为迟延期甲方对乙方的经济补偿。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将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应立即将已收房价款全部退还。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3.本预订房屋合同有效期内,公寓房交付使用前,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14.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调解或仲裁。

15.本合同所涉各条款,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法规约束,若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附加: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

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订立。

立预订公寓房合同人: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签章:_____   签章: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合同参考] 买卖协议其四


在进行买卖时需要注意很多细节,一般买卖时都需要签订买卖合同来生效。签订合同可以通过法律保障我们的权益,签订买卖合同都是以书面形式来呈现的。那么你有没有了解过买卖合同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合同参考] 买卖协议其四”,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xx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根据20xx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

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第二条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第三条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规定的“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第五条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六条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标的物风险负担

第八条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是指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形。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按照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标的物检验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具体认定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合理期限”时,应当综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性质、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标的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安装和使用情况、瑕疵的性质、买受人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检验方法和难易程度、买受人或者检验人所处的具体环境、自身技能以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断。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二年”是最长的合理期限。该期限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第十三条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出卖人以买受人已经支付价款、确认欠款数额、使用标的物等为由,主张买受人放弃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检验期限、合理期限、二年期限经过后,买受人主张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后,又以上述期限经过为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六条买受人在检验期限、质量保证期、合理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紧急,买受人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物后,主张出卖人负担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减少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主张以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差价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价款已经支付,买受人主张返还减价后多出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八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xx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xx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第十九条出卖人没有履行或者不当履行从给付义务,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支持。

第二十条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等为由进行免责抗辩而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责抗辩,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调整违约金进行释明。

一审法院认为免责抗辩成立且未予释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支付违约金的,可以直接释明并改判。

第二十二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主张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人民法院在确定违约责任范围时,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五百九十一条、第五百九十二条、本解释第二十三条等规定进行认定。

第二十三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获有利益,违约方主张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买受人在缔约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质量存在瑕疵,主张出卖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在缔约时不知道该瑕疵会导致标的物的基本效用显著降低的除外。

六、所有权保留

第二十五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主张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关于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适用于不动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形下,第三人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已经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七、特种买卖

第二十七条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分期付款”,系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约定违反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损害买受人利益,买受人主张该约定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在解除合同时可以扣留已受领价金,出卖人扣留的金额超过标的物使用费以及标的物受损赔偿额,买受人请求返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使用费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当地同类标的物的租金标准确定。

第二十九条合同约定的样品质量与文字说明不一致且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不能达成合意,样品封存后外观和内在品质没有发生变化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样品为准;外观和内在品质发生变化,或者当事人对是否发生变化有争议而又无法查明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文字说明为准。

第三十条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属于试用买卖。买受人主张属于试用买卖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二)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三)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调换标的物;

(四)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退还标的物。

八、其他问题

第三十一条出卖人履行交付义务后诉请买受人支付价款,买受人以出卖人违约在先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买受人拒绝支付违约金、拒绝赔偿损失或者主张出卖人应当采取减少价款等补救措施的,属于提出抗辩;

(二)买受人主张出卖人应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起反诉。

第三十二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对债权转让、股权转让等权利转让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和第六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权利转让或者其他有偿合同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首先引用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再引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解释施行前本院发布的有关购销合同、销售合同等有偿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的规定,与本解释抵触的,自本解释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

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参考合同] 买卖合同(四)(篇三)


买卖市场交易沧海桑田的变化,当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律法规的完善,很多情况下都会用到买卖合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买卖合同自双方关于出卖标的物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成立生效。你知道买卖合同应该需要什么问题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参考合同] 买卖合同(四)(篇三)”,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名称:计量单位:签订地点:合同编号:

生产厂: 牌号商标: 年月日调拨通知书编号:字号

┌───┬──┬───┬───┬─────────────────┬─┐

│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备│

│型号││(元)│(元)├──┬──────────────┤注│

│││││合计│││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1。本合同按《经济合同法》、《工│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有│6。结算方式及期限:│

│关民爆器材管理规定执行。├──────────────────┤

││7。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费用负│

││担:│

├───────────────┼──────────────────┤

│2。质量要求、质量标准:│8。违约责任:│

├───────────────┼──────────────────┤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

│3。交(提)货地点、方式:│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 │

││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

││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

│4。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10。其他约定事项: │

├─┬────────┬─┬──┴───────┬──────────┤

││单位名称(章):_││单位名称(章):___ │物资主管部门签证意见│

│供│单位地址:__│需│单位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法定代表人:____│签证部门(章)│

││委托代理人:__││委托代理人:____│(签证不收费)│

││电话:_____││电话:_______├──────────┤

│方│电报挂号:___││电报挂号:_____│鉴(公)证意见:│

││开户银行:___│方│开户银行:_____│经办人:│

││帐号:_____││帐号: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

││邮政编码:___││邮政编码:_____│年月日│

││发货单位:___││收货单位:_____│(注:除国家另有规定 │

│││││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

│││││则。) │

└─┴────────┴─┴──────────┴──────────┘

合同参考: 买卖协议其四


买卖市场交易风云变幻,随着当代社会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交易需要用到买卖合同,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买卖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那么你知道应该怎么拟制买卖合同吗?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合同参考: 买卖协议其四》,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包括哪些?是仅限于实物还是包括未来之物和权利?对此,大陆法系许多国家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合同法则没有明确规定。实体物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各国立法上的规定是一致的。但对于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否包括将来之物,以及是否包括权利的问题,国外立法也存在不同的立法例,国内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均存在不同认识。

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否包括将来之物

将来物,是相对于现在物而言的,在德国民法中,它被称为“将来财产”。它是指“现时不存在,将来才能存在的物,有时也指事实上已存在,不过订约时还不属于当事人所有的物。”就大陆法系国家而言,立法明确规定买卖标的物的,当以日本和俄罗斯为代表。如日本民法典第506条就规定:“以他人权利为买卖标的时,出卖人负有取得该权利并转移于买受人的义务。”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55条则明确规定:“买卖合同可对卖方现有的商品签订,也可以对卖方将来制造或将来取得的商品签订。”不仅如此,将来物为买卖标的的观点已为有关的国际公约所接受。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条第1款规定:“供应尚待制造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应视为销售合同。”

在我国,买卖合同标的物是否包括将来之物呢?依合同法第130条的规定,买卖合同实质是买卖双方进行所有权交换的合同;第132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有权处分。据此,从理论上,法律并不承认正在制造中和合同订立后将有的物能够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但是,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实践中,存在着大量以将来之物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许多工业制品定购合同,也是要在合同订立后再组织进行生产加工的;许多技术开发合同,也是要在合同订立后才进行研制开发的。对于这些合同,不论是原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还是合同法,都是予以确认和保护的。因此,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我国实际上是承认未来之物可以成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

基于上述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出卖人在订立时并不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合同,不能以标的物不合法为由否认合同的法律效力,而要依法予以确认并保护。如关于“期货”买卖的合同,只要不违背其他有关法律的特别规定,就要予以确认、保护。否则,就违反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制约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否包括权利

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是否应当包括权利,历来有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指具有特定物或种类物特征,并允许进入民事流转的有体物;其他类型的财产流转(如有价证券、智力创作成果、请求权和使用权的转让等),则归入其他合同类型研究。另一种观点认为,买卖的标的包括物和权利两种,物指有体物,物附着所有权,物的买卖即是所有权买卖;权利指所有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其他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不含人身权和继承权。上述两种观点均有其各自的道理,世界各国立法对此也有不同的规定,大体上有两种观点。英美法系国家大都认为,买卖合同是关于有体物移转财产所有权的活动,权利不能成为一般买卖合同的标的,而需接受其他法律的调整。大陆法系国家,大都承认权利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如德国民法典第433条规定:“因契约买卖,物的出卖人负有向买受人交付其物,并使其取得该物所有权的义务。权利的出卖人负有使买受人取得权利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基本上沿用了英美法上的规定,其所规定的买卖合同制度基本上只调整以有体物为标的的买卖合同活动,而不调整以权利为标的的买卖合同活动。而有关权利的转让、买卖分别由特别法予以调整和规范,如专利法调整有关专利转让合同、证券法调整股票和债券的买卖活动、技术转让合同则在合同法中列出专章作出专门的规定。这就形成了将实物买卖与

权利买卖区分开来的,实物买卖由合同法调整,权利买卖则由其他特别法来调整的立法格局。对于没有特别法或其他法律没有规定的,则参照适用买卖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合同法第174条对此也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述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以权利为标的的转让、买卖合同,应当首先适用有关专门法律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在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没有具体规定和处理原则时,才参照适用合同法中买卖合同的规定处理。

[合同参考] 买卖协议之四


买卖市场交易云谲波诡的变化,随着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有买卖的地方就会存在合同,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文件,买卖合同签订以后,可以更好地保护交易的完成。那么你知道买卖合同应该如何撰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合同参考] 买卖协议之四》,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资格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路、道、街。

设计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房产交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_________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条 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出卖人逾期交付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