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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一般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3-01-06

一般劳动协议示例其二。

随着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当我们进入公司的时候,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力,当事双方需要共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你知道规范的劳动合同应该如何写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一般劳动协议示例其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甲方编号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别

法定代表人编号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编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__年__月__日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编号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__

本合同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的__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取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四十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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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协议其二


随着群众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入公司后,签订劳动合同是十分有必要的一件事。依法签订的合同是劳动双方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那么你知道劳动合同应该如何撰写吗?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公司劳动协议其二”,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甲方名称:_________旅游公司

性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导游资格证号码:_________

导游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开始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

二、工作内容、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担任导游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甲方要求乙方将《导游资格证》挂靠甲方公司。

三、工作待遇

1、甲方负责购买三险

2、工资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的办法,多劳多得。

3、乙方组团出游,乙方获利润的10%酬金。

4、带游客到_______________住宿提5%酬金。

5、由旅行社委托的接:_____________元/次。

6、外出带团__________元/次。

7、公司提供劳动保护,公司根据规定配发工作服,带团外出含个人旅游保险,利用淡季对导游进行各地景点考察学习。

8、一个月有四天休假,休假时间由公司安排,员工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安排休假时间。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可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五、经济补偿与赔偿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关于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第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六、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_签名日期:_________

[协议借鉴] 劳动协议其二


如今有很多时候都会进入公司工作,签订双方满意的劳动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劳动合同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签订好合同后双方就必须履行合同规定。有没有可以参考借鉴的劳动合同模板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协议借鉴] 劳动协议其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试用期满后,如考核合格,予以录用,签定此合同。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为下列第 2 项

1.无固定期限。

2.固定期限。自 年__月_ __日起至_____年__月 日。

3.以完成 工作为限。

第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必须先签订公司《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此合同方可生效。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订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并对乙方实施管理。

3、依据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工作岗位(内容),制订专项协议作为合同附件,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有关事项。

4、告知乙方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性和可能造成的职业危害,并在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和职业技术培训,并针对乙方的工作环境,按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保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5、甲方不得无故解聘乙方人员,保证乙方工作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2、乙方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六条 劳动报酬的确定和支付:

1、乙方人员基本工资为 元/月。

2、甲方每次月16日左右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3、乙方在工作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况,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工资:

(1)在公司工作不满两月的;

(2)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

(3)未经公司许可参加公务员、研究生、教师、事业编、驾驶证、工程师等职称和职业考试的,并因参加以上考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在公司入职考核或其他不定期考核中成绩严重不合格(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解除和变更: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2、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自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之日起本合同即行解除。

4、乙方参加公务员、研究生、教师、事业编、驾驶证、工程师考试和其他类型的职业、职称考试,必须在进公司求职之初,向甲方书面说明情况,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需无条件向甲方交纳5000元/月的误工费和培训费;并且甲方保留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时,本合同可以终止或解除。终止、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离职交接

1、签定合同后,乙方不得随意离职,如需离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2、提出申请后,乙方需协助甲方人力资源部招聘或者内选代班人员,并且与代班人员完成详细工作交接,方可提出正式离职申请;同时,乙方需将工作明细、办公物品、借支帐务等与甲方交接清楚。

3、完成工作及财务交接后,乙方需填写《离职人员签批审定表》,由乙方所在部门工作代班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董事长共同签字后方算认可,否则不予离职。

4、乙方应严格按照离职程序办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扣发乙方两月工资、相关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如存在账务不清者,待乙方账务清楚后,甲方再给予乙方办理离职手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乙方应赔偿给甲方从入职起每半年10万元培训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离职或以旷工、消极怠工的形式变项离职,经甲方告知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每半年10万元的违约金。

2.公司人员不得接受客户任何形式的礼金、礼品,不得吃、拿、卡、要,如有发现一律开除。业务方面人员不得个人收取货款,不得借公司之名私自开展业务,如有发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无条件给甲方以同等发生数额10倍的违约金。

3、乙方由于玩忽职守或操作不当,给企业造成损失,(货物破损、丢失、污染、变质)根据责任大小企业有权扣其工资并罚款,其它不应有所犯错误,按企业内部管理处罚办法执行,个人自身损坏由自己承担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由企业追究经济责任和经国家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乙方擅自离职或按规定离职后,两年内不得组建公司,不得经营同类产品,不得转移客户或参与其它同行业的生产与经营,不得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合体经营或生产同类产品,否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半年。

第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理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员工手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协议: 新劳动协议其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入公司工作,一般都少不了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是劳动双方当事人一件非常重要的法律行为。我猜你正在寻找有关劳动合同的范本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最新协议: 新劳动协议其二”,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20xx年12月底,听取各方意见后,《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推出二审稿,与一审稿相比有了很大调整。但到目前草案原定确认稿推出的时间一再延后,至今仍无定论。在修改定论尚未出台之前,大胆猜想一回,设想新的劳动合同法将如何影响职场关系。

短工更短 长工更长

为平衡劳动者利益,“草案”规定在3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 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在10年以内;3)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约的。由此看来,可以想象两种可能性:一方面用人单位对于一部分工作能力较有可信度的员工会大方签订长约,同时,由于合同期满解约的原则未变,用人单位对一些工作能力不稳定的年轻员工将采用更短的约期,以换得用人自由,特别是一些季节性或是项目性工作,更多可能通过小时工的方式来雇用。不知员工对企业长期依存的安全感能增加,还是会减少?

末位淘汰制退出历史

依照“草案”第4章有关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除非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后期不能再以业绩不达标的理由将员工轻易请出门,即使付出1个月的工资为补偿。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付出两倍赔偿金。这种措施虽然保护了员工不会被用人单位无理开除,但也加大了年轻就业人群在就业市场的压力。一些公司也担心这些规定是否会令其原有的一些绩效管理政策对员工无法长期实施,说到底,订长期合同还是订短期合同将是对人力资源管理智慧的最大考验。

培训不再是“绑人术”

如果“草案”通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大多数培训就不再是企业与人才之间强制延长服务期契约的依据。“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使劳动者接受1个月以上脱产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以及违约金。另外,草案对违约金的数额也进行了限制,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相较一审稿中以“6个月脱产培训”为可约定服务期的起步价,现在1个月的期限已可令企业大松一口气。不过要满足1个月以上的脱产专业技术培训的条件也并不容易,只要你在培训期间能证明在当地仍在为用人单位承担一定工作量,就又不属于这一条件的约束范围。

假简历问题被重视

“草案”一审稿第一次提出了撤销权的概念,“对存在重大误解的劳动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都有权申撤销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对企业造成重大误解呢?劳动法世界首席顾问魏浩征表示,简历注水可能是最大的可能。这也将使得对员工的背景调查业务进一步蒸蒸日上,若发现员工表现与用人单位要求不符,想尽早请他出门,背景调查也许是用人单位最能享有主动权的机会。这倒正好给那些觉得企业不会有功夫去核对简历的作假者们敲响了警钟。不过,二审稿在撤销权给予方面又倒退了,仅留下“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劳动合同”被视无效,鉴于企业方面仍在大声呼吁“不要忽视员工欺诈现象日盛”,也许三审稿中我们又会看到新增对劳动者诚信的约束。

“防”员工尺度更大

在“草案”中,首次明确了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观察人士认为缩短竞业限制期增加了劳动者的就业自由,但估计企业也会在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核心资讯分享上,设更多的保密层级,以减少无形资产的流失。

员工派遣形式受抑制

“草案”规定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不低于2年,期间即使无工作可派仍需支付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另外,用人单位要实行同工同酬,若派遣员工岗位在本单位无同类劳动者,参照所在地政府部门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确定报酬。另外,“草案”同时规定劳动力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以提高派遣机构入行门槛。劳动者权益在被派遣的工作岗位受到损害的,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企业竞相组办工会

在给予员工参与企业决策的民主性上,“草案”也推进了很大力度。一审草案曾规定凡应该通过工会、职工大会或是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用人单位单方面做出规定无效。不过,二审稿对于工会的权利范围进行了限制,将民主程序进行了一些简化,只是提出“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经过职代会或是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集体合同作补充

集体合同出现在草案最新稿中也不令人奇怪。对于引入工会机制如何能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集体合同也许是最好的回答。集体合同草案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由工会或是劳动者推举的代表(在未建工会的情况下)与用人单位签订。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表示,个人劳动合同起的作用是建立劳动关系,而集体劳动合同则发挥调整劳动关系的作用。“企业是否应该裁员,降薪降到什么程度,如果跟单个员工谈,他们是没有什么主动权的,而工会或是集体代表说话则能平衡力量。”

现在,一切还没有定论,就让我们耐心等待这部新法的最后结果。

[协议参考] 济南劳动协议其二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入公司后,签订好劳动合同是需要多加重视的。劳动合同可以帮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签订好合同后双方就必须履行合同规定。一份劳动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协议参考] 济南劳动协议其二》,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第六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三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一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三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赔偿金;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第三十四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及直接经济损失。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第三十四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模板]劳动合同其二


在平时建立好劳动关系的时候,一般都需要签订双方满意的劳动合同。合同可以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签订好合同后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你平常接触过劳动合同吗?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协议模板]劳动合同其二》,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篇一: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和法 律制度,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也有共同之处,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又有着明显的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等。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 企业 。这就是说,劳动者个人作为出卖劳动力的一方不能签订集体协议,而工会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基本内容,但在具体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都在法律、法规中直接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可由劳动合同规定,那是单一的。而集体合同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劳动关系的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规定基本标准,以及个人劳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同都可以规定。

第三,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劳动合同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是以劳动者就业为前提,是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而集体合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前提。

第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作用不同。劳动合同的作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而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益。

第五,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效力不同。就职工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工伤保险,是指为因工致伤,病残或者死亡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助,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必要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特征:

(1)工伤保险的对象具有特定性.

(2)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其他社会保险则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

(3)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的一种社会保险,职工不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4)工伤保险的赔偿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赔偿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5)工伤保险的目的不仅在于对受伤害者的事后救济,而且还注重对职业伤害的预防.

劳动争议的特点是:

第一,劳动争议的主体是劳动关系双方,即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二者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因而所发生的争议称为劳动争议;第二,劳动争议必须是因为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争议。

有的争议虽然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但争议的内容不涉及劳动合同和其他执行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如劳动者一方因为与用人单位发生买卖合同方面的纠纷,属于民事争议,不是劳动争议。

篇二:集体合同与个人劳动合同的区别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不同的:

第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 企业 。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等。这就是说,劳动者个人作为出卖劳动力的一方不能签订集体协议,而工会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基本内容,但在具体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集体合同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劳动关系的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

规定基本标准,以及个人劳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同都可以规定。而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都在法律、法规中直接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可由劳动合同规定,那是单一的。

第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集体合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前提。而劳动合同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是以劳动者就业为前提,是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

第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同。集体 合同制度 的作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益。而劳动合同的作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第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同。就职工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篇三: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内容提要: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有共同之处,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 从两者的比较角度看,既有相同之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义务规定),又各具特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 关键词: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 目的 主体 内容 法律效力 责任

一﹑正确认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概念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一般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即当事人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实现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和手段,因而,除具有如上所述的一般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1)就主体而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意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一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即劳动力的使用者;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即劳动力的所有者。因此可成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劳动者,必须具有提供劳动力的能力;而且用人单位必须要有使用劳动力的能力,即是具有特定资格的法人或者其它依法成立的组织、团体。

(2)因劳动合同而确立的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在缔结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自由协商而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然而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劳动者纳入用人单位生产体系从事劳动,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因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3)就内容而言,劳动合同是以确立劳动关系为目的,以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

(4)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由于用人单位基于经济上的力量,较之劳动者具有优势地位。因此,为维护弱者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往往大量介入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合同有别于一般私法上合同的社会性。国家法律大量介入劳动合同的结果,造成国家以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与劳动条件最低标准,使劳动合同内容受到国家法律的极大影响。

根据《劳动法》第33条和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劳部发[1994]485号)

第5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是工会组织或职工推举的代表职工与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力使用者即企业,另一方是全体职工,全体职工一方由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作为其代表。

(2)具体合同是一种劳动协议,而非民事、经济协议。集体合同所反映的是以劳动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是规定全体职工与企业之间整体性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一种协议,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3)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而且集体合同文本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分析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之间的联系

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其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劳动合同在劳动法范畴内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劳动合同尽管也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也体现为一种“合意”,但与一般民事合同已有很大区别。为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给予必要的法律保护,国家对劳动关系进行了很强的干预,相对于民事合同来说,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内容作了很多的限制,劳动合同已不能简单地适用合同自由原则。概括起来,这种限制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受国家法律的限制。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到具体的条款,劳动法都作了许多强制性规定。如在订立劳动合同上,法律规定不得有性别歧视,必须照顾残疾劳动者就业;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则更多体现了国家强制性规定,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工作时间、法定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 提供社会保险等。二是受集体合同的限制。集体合同是工会与企业签订的、以企业职工集体劳动条件为内容的协议。一般国家立法都明确规定集体合同有优先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如法国《集体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可以像法律一样直接生效并对劳动合同有约束力。我国《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因此,凡有集体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与其相抵触,或者是,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劳动合同的这些特点,使劳动合同独立于民事合同,置于劳动法的范畴。而由于劳动法在性质上可以归属于社会法,因此劳动法也具有了社会性品格,其法理念在相当程度上须体现了社会大众的利益,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劳动合同看作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私的合同”,它相当多的内容已经超越了意思自治的范畴。因此对劳动合同的法律属性,应定位为劳动法范畴,适用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法理。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随着近年来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劳动关系矛盾重重,劳动关系状况令

人堪忧,而这些矛盾的本质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力量和地位相差悬殊,仅依靠双方自主调整只能使情况进一步恶化,因此,急需多层次的法律调整机制即宏观、中观和微观机制予以规范和协调。其中宏观机制即法律制度,中观机制即集体合同制度,微观机制即劳动合同制度。而在多层次的法律调整机制中,由于法律只能规定最低标准,劳动合同更多体现用人单位单方意志,集体合同制度无疑成为协调劳动关系至关重要的法律制度。这也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经过一百年实践得出的人类宝贵经验和财富。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有共同之处﹐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

三﹑深刻认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区别,以规范劳动力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从两者的比较角度看,既有相同之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义务规定),又各具特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

1〃实行目的不同。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雇主或雇主团体与由工会代表的全体职工,在我国是企业与由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代表的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与单个雇员,在我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 3〃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不仅规定本企业的一般劳动和生活条件,而且涉及

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内容具有广泛性、整体性的特点。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多是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当归纳为12项三个方面: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就涉及(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保险福利(五)劳动安全与卫生以及职工培训(六)劳动纪律(七)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八)集体合同的期限(九)变更、解除与终止集体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十)争议的处理(十一)违约责任(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等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劳动合同仅对劳动者个人有约束力。集体合同规定了本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无效部分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代替。集体合同是通知集体协商订立的﹐根据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7条的规定,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17条规定:“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有过激行为。”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基本原则:一是合法的原则。合法原则是集体合同订立过程中最基本的原则。主要包括协商、订立的程序合法和协商内容、订立合同的条款合法两个方面。这里的合法主要指《劳动法》和劳动法相关的配套法规及其它法律、法规与规定。二是平等合作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参与协商的工会组织与企业不存在隶属关系,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因此互相都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权利。任何一方不能依仗权势,通过胁迫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不平等合同。不平等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三是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劳动法虽然是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为主要宗旨的,但它所保护的权利不是没有义务的权利,而是和义务相结合的权利。劳动者必须履行了劳动的义务,才享有劳动的权利,才能享有支配、使用劳动的`权利。所以,在集体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 四是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

云南省劳动协议其二


随着广大人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我们进入公司的时候,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合同的内容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所以你知道正式的劳动合同是什么样的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云南省劳动协议其二”,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云南省劳动合同

云南省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简明情况表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地址

所有制性质

法定代表人

备注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健康状况

文化程度

籍贯

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

职称或

技术等级

技术专长

住址

婚否

爱人姓名

从事单位名称

本人简历(包括主要学历)

年月日至年月

在何处人何职(工种)

证明人

备注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年。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以完成______等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预计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作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______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也可变换工种、岗位。

三、甲方的责任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属乙方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甲方接受乙方对缴纳情况的查询。

(三)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照省有关规定付给乙方食品保健费。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四)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四、乙方的责任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能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保守甲方的秘密。对泄露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劳动定额。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各行业的特殊工种岗位的相关法规、规章执行。

六、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不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现岗位的工资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乙方过失造成的停工,在停工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基本生活费,其标准不低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发放失业救济金的月平均水平。

(三)履行合同期间,甲方视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工作实绩,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七、福利待遇

乙方履行合同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患职业病,退休以及女职工生育等福利待遇和乙方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遗属津贴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的实施细则执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履行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若需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二)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以及双方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而终止劳动合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即办理续订手续的。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手续的,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劳动合同。

九、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其他内容的脱产培训后,要为甲方服务________年,若服务期未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辞职,要承担经济损失,并赔偿甲方支付的培训费,具体赔偿的办法,在约定事项中加以明确。

(三)任何一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付给对方赔偿费________元。

十一、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平等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法定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期内,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甲乙双方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及鉴证人:盖章(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云南省劳动合同

云南省劳动合同

[协议参考] 劳动合同其二


随着法律法规的建立与完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入单位后,就需要用到劳动合同。对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遵守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你是否正在寻找有关劳动合同的模板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协议参考] 劳动合同其二”,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这些天,我们大约都听到过关于企业紧急裁减临时用工的事情。其实企业并不是不需要这些临时工了,而是因为他们虽然被叫做临时工,却长年累月为企业工作着,已经成为事实上的长期工。今年一月一日开始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给予了这一部分劳动者更多切身的实际意义的劳动保障和法律支持,并且要求企业用工必须在《劳动合同法》的范畴里开展。然而,劳动者并没有从寄予厚望的《劳动合同法》中受益,相反,却遭遇了来自用工单位的辞退或变通了用工方式。企业因此转嫁了自身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最初阶段就遭遇了尴尬。

用工单位大约是出于害怕增加企业用工成本,认为一旦和这些职工签订用工合同,就是“除法定理由之外的终身雇佣”,就是让这些职工捧上了“铁饭碗”,企业将失去用工的自主权。还有的单位采取劳动派遣的方式招用劳动者,认为是降低用人成本的有效途径,因为劳务派遣只需支付职工工资,职工的社会保险、辞退赔偿等各种责任可转嫁给劳务公司。总之,企业为了自身利益,采用了种种手段来企图钻《劳动合同法》的空子,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我们应该怎样评判企业的这种行为呢?企业不仅仅是一个创造社会财富的单位,更应当成为担当社会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楷模。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前前后后的一些企业的表现却让人侧目。企业将自己应该担负的责任和本应当承担的社会职责一脚踹给了社会,让国家承担劳动者失业的重负。这是企业一种“无良”的表现。殊不知,正是企业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在劳动者心里制造了极大的恐慌。让人们无形中对国家政策失去信心,对法律产生了怀疑。企业的诚信度因此降低,法律的公正遭遇了挑衅。《劳动合同法》一颁布就遭遇了这样的尴尬。

其实,不仅仅是企业在这样做,事业单位里的劳动用工也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现象。为了节约开支,为了本集团,小单位的一己私利,很多事业单位的临时用工也在尽量规避着《劳动合同法》的刚性要求。这些单位借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执法监察鞭长莫及,人力有限,不能顾及等因素,玩着打“擦边球”的游戏。事业单位里的临时用工不规范现象比企业有过之而无不及。

企事业单位本来应该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力,但是因为一己私利的困扰,企业的经营者和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无一例外地选择了与法律玩“捉迷藏”的游戏。他们的行为对社会和国家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在群众中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难于弥补的。劳动者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敢于站出来维护自身利益者凤毛麟角。须知,在企事业单位的强势威迫之下,作为孤独个体的劳动者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与强势者抗争,即使取得了法理上的胜利,但最终吃亏的还是劳动者本人。所以很多人宁可眼睁睁吃亏,也要委曲求全,向强势者低头,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为了一份得来颇为不易的工作也只能这样了。

《劳动合同法》遭遇的尴尬实质来自于企事业等用人单位负责人对法律的漠视。构建和谐社会就需要密切关注劳动者的冷暖,各企事业单位不可以推托自身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能满足于发放资料,给用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等形式上的宣传,而应该主动深入到劳动者中去,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过程中给劳动者打气、助威、添力,真正让劳动者感受到《劳动合同法》不仅仅是一段文字的生硬表述,更是大家感得到,摸得着的温暖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