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合同网

导航栏 ×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2-11-01

[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合同书模板网页版。

在平时建立好劳动关系的时候,一般都要签订双方满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遵循合法守法原则。值得推荐的劳动合同有哪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合同书模板网页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 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因甲方拖欠乙方工资的原因,乙方要求提前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劳动合同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也随之终止。

第二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的提前解除,甲方需要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共计____元人民币。乙方自愿放弃除本协议之外的其他诉求。

第三条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第四条 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精选推荐

[协议模板]劳动合同合同书模板网页版


我们在平时很多时候都会进入公司工作,签订双方满意的劳动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内容合法的原则。请问你是在寻找劳动合同的规范模板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协议模板]劳动合同合同书模板网页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本市的有关劳动政策及法规订立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的目的

因公司业务性质的原因,为更好地开拓市场,本着诚信、双赢的原则,与有关人士就业务关系作出约定。

二、本协议的适用范围

本补充协议适用于因各种原因已离开公司、但给公司签有投资业务的员工;以及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给公司带来业务特别是投资业务的非公司编制人员。

三、双方的责任

甲方:

继续为乙方提供必需的技术支持和资源提供。

做好其市场售后和维护工作。

乙方:

保持与甲方以及服务对象协调、沟通与联络。

和甲方一起共同做好市场售后和维护工作。保守甲方的商业、技术和经济秘密。

四、条款内容

甲方申明:我方承认乙方的业务关系及对乙方的经济承诺,即:投资业务在合同期内终为乙方业绩,并保证其相关的业绩提成。x甲乙双方我定:非公司编制人员(即:公司不计发工资及费用,而为公司完成业绩的),甲方按投资年限每次实际回款余额的10%计算提成。

无论何种原因而离开公司的乙方,其以前签定的有投资业务甲方按投资年限每次实际回款余额的10%计算提成。对于以前属公司员工而后来出去的乙方提成,按其离开公司的下一学期(按农历计)的回额计算。

五、违约责任

本补充协议是公司商业投资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已与我司签订了投资合同的被服务方(如学校)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可据此直接从被服务方提取其业绩提成。

六、本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互为补充,也可独立存在,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甲方法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x年x月x日x

日期:x年x月x日

合同阅读: 解除劳动合同范文网页版


随着当代社会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入公司工作,一般都少不了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那么你知道规范的劳动合同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阅读: 解除劳动合同范文网页版”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无固定期限 □为期年 □以完成工作为期限□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劳动合同解除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经 提出,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结。

二、乙方的离岗日期为 年 月 日,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离职管理规定》的交接流程进行工作交接。如乙方交接不清,导致甲方损失,其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 )。该费用为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包括但不限于(未结算工资、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加班费、值班费、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罚金、津贴、社会保险费用等)。

在签订本协议前,双方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权益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因此双方确认本条所述费用为甲、乙双方所( )协商之数额,若与( )数额有所出入,乃为一方自愿对其合法权利进行的适当处分,故任何一方不得以存在重大误解或协商数额显失公平等为由主张撤销本协议或确认本协议无效。与上述所有款项相关的所有( )由乙方个人依法承担,由甲方在此款项中依法代扣代缴。

乙方通过上述费用自行缴纳劳动合同存续期期间的社会保险差额部分。

四、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 年 月止。

五、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六、甲方按照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为乙方办理退工退档及社会保险减除手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办理上述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解除之前签署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继续有效,不因劳动关系解除而受到任何影响,甲乙双方仍应严格依约履行。

八、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再无其他争议。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恶意中伤、或进行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也不得再提起任何异议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争议仲裁、监察投诉、举报、民事诉讼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已付款项全部追回,并向乙方追究进一步责任。

九、乙方在此确认,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一次性对价补偿包括对乙方在甲方的关联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期间基于借调关系、劳动关系等可能获得的全部补偿,乙方与甲方的关联企业再无任何争议。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此后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模板] 解除劳动合同证实书


在平时生活中,当我们进入公司时,签订劳动合同是十分有必要的一件事。劳动合同可以约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规定。所以,你是否知晓劳动合同是怎样的格式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合同模板] 解除劳动合同证实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编号:( ) 号

企业名称(甲方):

职工姓名(乙方):

经方提出,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 年

经济补偿金核发月数为 个月 总计 元

医疗补助费核发月数为 个月 总计 元

职工档案、社会保险于 年 月 日转移

(本证明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保税区劳动人事局留存一份。)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今日合同: 劳动合同模板网页版


随着当代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并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进入公司和单位工作后,与人事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你知道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才是规范的吗?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今日合同: 劳动合同模板网页版”,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案情介绍】

王某于20xx年3月到诸城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入职当月,公司向王某提供了两份空白格式合同,王某签字后公司收回一份。后公司无故拖欠王某20xx年10、11月份的工资。王某以该劳动合同无效为由诉至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依法支付拖欠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法律解答】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劳动合同无效是否可获得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条禁止的是用人单位雇用劳动者但不与劳动者签订任何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但是,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种事实劳动关系与无效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无效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是因为合同没有合法地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所以签订的合同无效。

在本案中,公司与王某签订空白格式合同违法了《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社会保险等条款,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或者是部分无效合同。在无效合同的情形下,劳动者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但只有在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才适用双倍工资差额的罚则。 该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则没有向王某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模板


随着当代社会法律观念深入人心,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我们的参加工作后,一般都少不了与人事签订一份双方都有保障的劳动合同。所谓合同是当事双方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一种协议。你知道如何撰写一份全面的劳动合同吗?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模板”,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模板(篇1)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说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有两个地方需要注意的:

一是单位规章制度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是此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理解成是企业单方的权利,即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只要公司把自己应该做相关手续做足了,员工是否回来办理离职并不影响合同的解除。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模板(篇2)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甲方因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现通知乙方,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年 月 日解除。

需要结算的事项如下:

1、工资结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经济补偿金:____元人民币。

3、社保、公积金交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甲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模板(篇3)

刘某是一家纺织厂女工。今年3月,她因患腰椎间盘突出症在医院住院保守治疗了一个月,但因病情较重,出院时尚未完全治愈。在医生建议下,刘某又在家继续休养了一个月。由于刘某住院前只向所在的纺织厂申请了一个月病假,故其所在单位以其连续旷工一个月为由,向刘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关系。刘某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才能解除劳动关系。刘某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到岗上班系患病未愈所致,并非出于故意,该行为尚未达到严重违纪应予辞退的程度,遂依法撤销了其所在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刘某因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被单位开除,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该条第2项虽然规定对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该条同时也对用人单位以员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限制,即员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必须达到“严重”程度。

本案中,刘某未依照厂方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而不到岗上班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该行为也确实违反了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存在过错。但其之所以不去上班是因为患病未愈所致,并非出于故意,可以原谅。刘某尚未达到严重违纪应予辞退的程度,其所在的单位单方解除和刘某的劳动关系,缺乏依据。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模板(篇4)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案例

小刘于20xx年11月进入某电器公司担任研发部经理,月薪8000元,并签订了期限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xx年6月,公司通过内部网络监控发现小刘长时间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即与小刘谈话要求其改正。但在其后的监控中证实,小刘并无改观。遂以小刘上班时上网炒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通知小刘解除劳动合同。

小刘不服,认为虽然《员工手册》上有不准上网炒股的规定,但公司据此而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认为,小刘作为研发部经理,肩负着管理和研发的重任,但却整天关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上网炒股,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研发进度,使得预定的研发目标不能完成。根据《员工手册》第二十条规定,员工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故小刘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随时解除与小刘的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庭审理后认为,该公司《员工手册》上虽有不准上网炒股的规定,但小刘上网炒股并未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也未给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公司不能以小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故支持了小刘的请求,合同范本《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条款释义

A 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定条件

新的《劳动合同法》强调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本条突出体现了这一点。劳动合同的即时解除将对劳动者的生活造成直接的影响,同时由于其往往带有一定的'处罚性,还有可能影响到劳动者日后的职业发展,故法律作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如要即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本条的六种情形。

用人单位在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条的内容。以上述案例为例,劳动者小刘确实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但并没有达到法定的要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故而公司最终败诉。根据本条的规定,也就是《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而对“严重违反”或“重大损害”,必须有规章制度的明确规定或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考虑单位的整体利益是否受到损害、劳动者违纪情节恶劣程度等,单位在此方面负有举证责任。

所谓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首先在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纪和失职行为有详细规定,并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关于规章制度制订的规定。其次,劳动者的严重违纪行为与规章制度的规定相吻合,并且有当时违纪、失职行为的相关证据。再次,严重违纪、失职行为对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这种损失不仅仅是推测,而必须有证据。最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违纪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程序,也要有相应证据。

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本条在具体的操作层面用人单位尤要谨慎,首先用人单位要知晓劳动者存在兼职行为;其次,劳动者的兼职要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注意必须是严重影响;再次,如不构成严重影响的,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才可解除劳动合同。

B 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如果要实行本条的话必须有充分的证据。

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这种证明应当有相应的物证。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录用条件也必须事先明示,即在录用时已经告知给了劳动者。且解除必须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满后该条就不能再适用该项了。

任何单位若要以本条为由对职工实施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要有确凿的事实和依据,不是单凭想当然“认为”就可以的,尤其是打起官司来,单位更必须就自己的决定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败诉是肯定的。

根据相关证据规则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以及于5月1日开始实行的《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如单位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后果。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模板(篇5)

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是很多劳动者都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害怕一觉醒来就被单位给解除了。那么针对这种情况,法律是否规定了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以下三种方式:

(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的程序应注意,工会要发挥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通过介绍,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单位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与此同时,法律对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是作出了条件限制的,用以保护广大劳动者的权益。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模板(篇6)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现行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①。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由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情形、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及限制、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经济补偿及解除手续和后果等内容构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一般称为解雇)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一般称为辞职)两种情况。我国现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一) 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也称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解除不是因为劳动者的过错,而是由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发生,使双方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合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②。

(二) 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也称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错的情况下,而不必事先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第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五,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③。

(三)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所谓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出现劳动力过剩,通过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 ④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以裁员。用人单位自裁减人员之日起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经济性裁员的,应当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了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及程序。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

(一) 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也存在很多问题。

1、预告通知期的规定过于单一

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但没有区分劳动者的年龄和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的不同。目前我国的就业形势严峻,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青春期现象普遍存在,40岁以上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难,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的重要因素。如果法律规定一律提前30日通知,未免一刀切。对于年龄偏大,工作时间较长又缺少一定就业能力的家庭负担较重的职工来说,30天的通知期显然太短。通知期限没有和职工的工作时间长短、年龄大小结合起来。

2、解除程序缺少规范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的条件限制很严格,但仍缺少程序上的规范,如书面通知的内容和形式,应包括解除合同的明确表示以及应有解除合同的理由等均未明确规定。如蚌埠市某企业工作,改制为制造有限公司。改制方案规定:新公司全部接受原企业的全部职工,解除原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变更。公司在报纸上通知原企业员工于登报十五日内来公司办理安置手续。但是有些员工没有看到报纸通知而引发纠纷,诉至法院。本案中,如何界定企业在报纸刊登通知的效力?

(二) 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关于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法律规定,是采取列举式,将劳动者的过失行为列举出来,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以依法即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包括立法技术方面的、法律适用方面,有实体方面的还有程序方面的,这些问题的根源是劳动合同制度的不完善。

1、立法技术采用完全列举式规定,不能满足非常复杂多变的现实情况

如果劳动者出现了法律列举之外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用人单位是否能解除合同,立法未作规定。又比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至于何谓“严重违反”?何谓“一般违反”?立法上也未作界定。实践中,用人单位在利益驱动下,对实际上犯小错误的劳动者也可按严重违纪来解除劳动合同。如某单位的机器操作员,在一次不当操作中给企业带来了20xx多元的损失,企业就对其给予辞退,秦某不服诉至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此,秦某对企业造成的20xx多元损失是属于“严重违反”还是“一般违反”,如何认定?

2、试用期的录用条件规定不明确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被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录用条件”是否符合都是用人单位决定的,劳动者没有任何权利可言。立法将录用条件的制定权、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决定权授予了用人单位,劳动者没有任何救济权利。由于立法存在这一漏洞,致使在实践中,一些不诚信的企业利用这一法律规定,廉价使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试用届满,被告不符合录用条件,即被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以同样的办法再录用,再解除,使用人单位廉价使用劳动者。如曹凌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公司以其不符合工作条件为由给予辞退。曹凌不服诉至法院。在法庭审理中,曹凌认为,其充其量是不胜任工作,工作表现不佳,但并非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给予调整岗位,给一次机会,而不应当解

除劳动关系。公司则称曹凌应聘成本会计岗位的条件是财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制造型企业成本会计经验及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但曹凌实际仅符合学历的要求,其他条件均不符合,即曹凌未有在制造型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也没有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通过试用期的考察,认为曹凌不符合岗位期望目标,不符合录用条件,就此解除了劳动关系。曹凌则对公司对其工作描述不予认可,认为工作描述是部门主管、部经理等的个人主观意见,其中夸大了本人的小错误,不是客观评价。曹凌认为,招聘条件不是录用条件,其书面英语是很好的,听和说有点欠缺。本案中,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院对于曹凌试用期录用条件如何界定?

3、用人单位内部规则的有效要件未规定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对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有效性要件未作规定。现行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制定各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劳动者没有任何参与决定权。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以违反单位内部规则解除劳动合同。如某企业给每一个员工发放一本《员工手册》,手册中规定员工一年内迟到五次以上,即被开除。对于该条规定法律如何界定?

(三) 我国经济性裁员制度的不足

我国《劳动法》将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两种情况作为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法定许可条件。但这两个条件的规定是比较抽象的、含糊的、不具有操作性。

1、破产界限规定不明确

我国《破产法》规定:“企业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依法宣告破产。” ⑤这样的规定使破产原因多元化和复杂化,受到许多学者的批评。什么是经营管理不善?其与严重亏损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什么是严重亏损以及其严重程度如何?这些问题都是困境企业在适用破产法之前必须解决的问题。这种破产原因多元化的结构增加了用人单位、劳动者、甚至法院认定困境企业的困难。我国1991年通过的《民事诉讼法》第19章扩大了破产法适用的范围,规定企业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这一规定虽然去掉了《破产法》中规定的“管理不善”,但“严重亏损”仍然是限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条件,在实践中与破产法的规定并没有实质性差别。这样的规定在实际中造成了对困境企业认定的困难,给经济性裁员制度实施的前提造成了认识的不一。

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规定不明确

我国目前立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的规定,而只有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并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企业标准的模糊的规定。这种规定势必要求政府花费巨大的精力去根据各企业的不同情况制定企业财务、生产、销售、利润等方面的各种标准,然后据此来判断各企业是否符合经济裁员的条件。由于各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各地政府制定的裁员标准就会彼此不同,这样无疑会造成操作上的困难。如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规定裁减人员的一个条件是企业连续三年经营性亏损且亏损额逐年增加、资不抵债、80%的职工停工待业、连续6个月无力按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劳动者的生活费用。这样的规定使得强调政府对企业经济性裁员实行宏观调控的同时,又将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职能引入企业的微观管理之中,让政府又界入企业的内部事务之中,回到了原来政企不分的老路上。

3、对被裁人员的标准规定过于单一

我国仅仅在《劳动法》第29条和《企业经济性裁员的规定》第5条规定了几种不得裁减的人员。但由于劳动者个体的差异,有些特殊的劳动者需要特殊的保护,将他们纳入裁员的对象将有违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我国经济性裁员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做法,并没有考虑劳动者的差异,如劳动者的年龄、收入、工作期限、身体状况、对用人单位的贡献等特殊情况。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

鉴于我国的劳动合同解除规定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导致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本人在借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完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制度,从而有效地发挥劳动立法的规范指引作用,促进劳资关系的协调发展。

(一) 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的几点建议

1、预告通知期限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作岗位的情况分别设定

现行劳动法规定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期是统一的,一律为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目前我国40岁以上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非常困难,对于这些年龄偏大,工作时间较长又缺少就业能力且家庭负担较重的劳动者来说,30天的通知期显得太短。所以,建议立法规定:劳动者工作满一年,通知期为30天,以后每满一年增加15天通知期,最长不超过180天。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确定通知期,如果劳动者不需要法定通知期,用人单位可给予相应时间的工资,以代替通知期。

2、完善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我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合同的条件限制很严,但程序上却十分简单。因此,劳动合同立法时应规定:用人单位在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向工会和劳动者说明理由,并听取工会和劳动者的意见的程序。用人单位对工会和劳动者的意见必须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如坚持解除劳动合同,还必须告知劳动者救济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和程序,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程序,应向劳动者赔偿3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惩罚。

(二) 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几点建议

1、将现在采用完全列举式立法变为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的立法形式

理由如前所述,单纯采取列举式规定虽然简单明确,但却难以适应非常复杂多变的现实情况。完全概括式的规定,在实践中难掌握,还要采用司法解释的形式予以列举,增加了法律的繁琐。所以取其所长,补其所短的方法是采用概括式与列举式规定相结合的立法形式来完善我国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缺陷。

2、完善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必要程序

现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预先谈话告知并说明理由的程序,也没有事先告知工会并听取工会意见的程序,更没有给劳动者申辩的权利和机会。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是不公平的,在程序上是不合理的。所以建议在制度上对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时增加以下程序:一是必须事先与劳动者谈话,告知并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二是应当告知工会并听取工会的意见。三是劳动者在被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时,有申辩的机会和权利,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申辩必须书面答复。以体现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过程双方对等、公开、和谐的环境和气氛,减少纠纷的发生。

3、完善用人单位内部规则的有效性要件

制定内部规则的主体合格,内部规则必须有公开或备案的程序。从制度上明确列举内部劳动规则内容所必备的事项,赋予用人单位以确定内部劳动规则的具体内容,并经工会或职工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方可生效。以此来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内部规则的情况发生。

(三)经济性裁员制度的几点建议

1、确立统一的、科学的困境企业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对企业破产原因的规定抽象、含糊,不具有操

作性,造成实际中困境企业的认定困难。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参照国际通行的企业破产的界限。

对于破产原因的立法例,世界范围内主要有两种作法:判例法的英美国家采取列举主义,成文法的大陆法系国家采取概括主义。概括主义的国家一般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作为破产原因,并采取了现金流量标准和资产负债表标准为两个判断标准⑥。在我国破产原因必须建立一元化标准,即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作为破产原因。无论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还是其他所有制企业,也无论企业是因为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还是因为其他原因造成企业亏损,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困难企业可以申请破产保护,或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进行和解,或达成重整计划进行重整。这时困难企业就可以根据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的需要进行裁员。这样确立企业经济性裁员的统一标准,增加了企业经济性裁员的透明度,可以更好的防止用人单位利用经济性裁员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对困难企业也要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可以从企业裁员的规模、程序以及对企业的各种政策优惠措施等方面做文章。比如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和财政的优惠措施来控制企业的裁员行为。通过优化企业的外部环境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从而促进就业,减少企业的裁员行为。

2、确立科学、公正的裁员标准

科学、公正的裁员标准是法律公平、公正的体现。由于劳动者个体之间存在很多的差异,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应对其加以充分考虑,而不应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裁员标准,一则可以防止企业经营者的“人治”因素,规范他们的行为;二则可以对那些社会弱者以及需要特别保护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尽可能体现社会的公平。这样在实践中也有利于裁员的进行。

结 语

良好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应当既有利于保护解除方的自由又要防止其权利滥用;应当既有利于保护相对方的利益不受侵害又要维护劳资关系的流动与稳定,所以一定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这样既能很好地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又能促进市场经济下人才的正常流动,并且能够稳定劳动关系和促进经济的发展。在人本法律观念的指导下,尽快通过立法完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建立用人单位严格依法行使解除权、劳动者忠诚于用人单位、双方团结协作,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共同推动社会的发展。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模板(篇7)

我国法律规定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毕竟剥夺了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享有的权益,此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呢,这些问题您读读下文就会清楚了。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1)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2、用人单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现金方式,也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对改制分流中不愿进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会自谋职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以现金方式补偿;对进入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并可以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后企业的股权或债权。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月度协议精选: 劳动合同模板网页版


随着全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升,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入公司后,签订劳动合同是十分有必要的一件事。我们所说的合同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那么你知道劳动合同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吗?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月度协议精选: 劳动合同模板网页版”,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员工号: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

生产场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甲方承诺作为合法用人单位,有权自主招聘符合法律规定的劳者。若因为用工主体不合格造成合同无效,甲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承诺达到劳动法规定的订立合同的最低年龄,且无法律规定的禁止从业的限定,以及和原单位无竞业限制的约定。若乙方违背以上承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 A )。

A. 本合同期限为有固定期限,期限为 年 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 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即从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录用条件依甲方岗位任职资格规定。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具体任务或职责依甲方岗位工作职责规定。

(三)乙方工作地点为: 。

(四)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岗位实行工时制度(A.标准工时制B.不定时工时制C.综合计算工时制)

(二)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应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乙方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产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以货币形式于每月 15 日支付乙方上月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乙方试用期及转正后的薪资待遇按甲方《薪资管理办法》执行,乙方在正常出勤付出正常劳动后工资额为 1300 元/(月/日)(大写: 壹仟叁佰 元人民币), 执行公司制度规定的绩效提存等,共计元。其中,试用期工资额为 元/(月/日)(大写: 元人民币)。

(三)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规定。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的调休货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定;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二)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和续订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三)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也可经协商甲方同意时以一个月的工资代替提前通知,立即解除合同。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离岗,否则甲方有权以旷工论处,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出现以下情形,甲乙双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有甲方《员工奖惩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连续两次考核等第为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权合理调动乙方工作岗位,自甲方提出调动之日起三日内,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合同工作岗位及相应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自动更改,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九、违反或解除合同的责任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人事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自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日起不再负担上述有关费用。乙方应立即办理人事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因乙方未及时办理上述手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应按甲方《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办理工作交接。乙方当月工资和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后支付。

十、劳动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

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培训:乙方参加甲方举办的专业培训,应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双方有关培训的一切权利义务以该培训协议为准。

(二)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不限于行销策略、客户资料、生产工艺流程、产品配方、财会资料等各方面,如有违反并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乙方涉及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时,应与甲方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书做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加附页)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分享] 解除劳动合同书


随着当代社会法律观念深入人心,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法规,当进入公司后工作后,签订双方都保障的劳动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所以需要严肃认真的对待。那么你知道劳动合同应该如何撰写吗?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合同分享] 解除劳动合同书”,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编号:__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支付乙方工资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为乙方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至 年 月。乙方应于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本人社保、档案、党工团等关系转出。

第二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办理完毕工作移交、归还借用甲方的财产、清结财务账目和离职等各项手续。

第三条 在离职之前,乙方仍应履行其工作职责,遵守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根据甲方的安排,积极配合完成工作移交、归还借用甲方的财产、清结财务账目和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条 根据法律的规定,甲方(是/否)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乙方确认,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元,在甲方处的工作年限为 年 月。甲方将于乙方工作交接完毕后,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元,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到甲方处领取。

或写成:双方协商,乙方确认,甲方共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经济 补偿金 元,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到甲方处领取。

第五条 经乙方确认,乙方已明确知悉相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各项权利,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所有薪酬福利等已结算完毕,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乙方不再就劳动关系等各项内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年 月 年 月 日乙方:(签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