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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抵押合同

发布时间:2023-05-08

个人股权抵押合同集锦。

随着人们对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为了让自己的权益不收到侵害,就出现了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可以在对方违背约定时,充当最重要的证据。那么您有没有了解过有什么类型的借款合同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个人股权抵押合同集锦。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个人股权抵押合同【篇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其公司的股权作为担保质押给甲方。以取得甲方的借款。甲乙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用途仅限于_________项目,首批借款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后_________日内转账到乙方指定账户。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挂牌贷款利率,每年支付一次,每满365日后_________日内支付。

第二条:甲方不参与乙方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但为确保借款的专项用途,甲方对于借款用途享有知情权,并有权查询乙方对于借款使用情况,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为此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第四条:乙方将其_________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作为担保质押给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乙方在借款期限内可以提前还款,甲方对乙方所质押的股份份额应随乙方还款的数目按比例减少,并应配合乙方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股权质押变更手续。

第五条:借款到期后,乙方如无力归还借款时,甲方对于乙方所开发的_________项目所有的资产享有优先受偿权,项目资产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应当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资产进行评估,项目资产不足以清偿甲方借款时,乙方仍需承担剩余还款责任,超出借款数额部分所有权归乙方。

第六条:如甲方不能按协议向乙方支付借款时,乙方享有单方的合同解除权,并且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产生的一切合理合法的损失。

第七条: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于借款进行专款专用,如在借款期间乙方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全部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时,甲、乙双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到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股权抵押合同【篇2】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为月息_________%。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______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利息的,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第十条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按照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

第十五条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合同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股权抵押合同【篇3】

范本一

贷款人:(下称甲方)

地址:

借款人:(下称乙方)

地址:

鉴于:

1、乙方因经营上的资金周转,急需现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2、为保证还款,乙方将乙方名下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万股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予以担保。

为此,经双方协商,于年月日在上海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利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

1.2、用途:经营上的资金周转。

1.3、利率:%年利率。

1.4、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本金与利息的还款时间:年月日。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贷款,自甲方放出贷款的实际金额之日起计息,按日结息。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乙方所持有的

(证券代码:)万股的股权提供担保,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乙方已占用甲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支付给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在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收取甲方应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与甲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还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对还款期的任何违约视为全部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前归还本金不构成违约,但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关的利息。

9.4、乙方违约时,乙方除应当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9.5、若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保护其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条款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

10.2、双方约定:乙方违约、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不经诉讼程序,由甲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股股权,乙方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申请执行费用等。

第十一条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其它规定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为不可执行、无效或失效,本合同其余条款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响。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3.3、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意味着其放弃该权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单项权利或部分权利,也不意味着其放弃进一步行使权利或放弃行使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公证费借款人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以备呈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范本二

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范本三

致_________分行:

根据你行于____年__月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在____投资的股权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因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抵押物

1.抵押物是抵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抵押股权金额为____。

3.抵押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抵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抵押人在你行开立的保管帐户内,受你行监督,作为本抵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1.抵押人的抵押行为已经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抵押书前,抵押人未曾将本抵押股权抵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将本抵押股权抵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抵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你行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抵押书的有效性时,抵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抵押书,使其与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抵押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抵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你行在本抵押书项下所有的权益。

6.你行对抵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抵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抵押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你行在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书或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抵押人对你行采取各项处理抵押物措施,包括:(1)从抵押人保管帐户及存款帐户主动扣取款项;(2)宣布拥有该抵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抵押人在___公司的股东地位;(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抵押股权,抵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公证机关公证章

日期:年月日

个人股权抵押合同【篇4】

第一条证券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应当与融入方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以下简称“业务协议”)。业务协议应当载明当事人姓名、住所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指融入方,下同):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证券公司,下同):_______________

若乙方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作为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的,业务协议应当载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名称及相关信息。乙方根据相关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代表融出方签署本协议,相关法律后果均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承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比照执行。

第二条业务协议应当载明订立业务协议的目的和依据。

第三条业务协议应当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初始交易金额、购回交易金额、初始交易日、购回交易日、回购期限、到期购回、提前购回、延期购回、补充质押、部分解除质押、终止购回、违约处置、履约保障比例等特定用语进行解释或定义,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业务协议应当载明甲乙双方的声明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乙双方应当具有合法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主体资格。甲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限制或不适于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情形;

(二)甲乙双方用于股票质押回购的资产(包括资金和证券,下同)来源合法,并保证遵守国家反xxx的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质押的标的证券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权利瑕疵;

(三)甲方承诺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信息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对信息进行合法验证,同意乙方应监管部门、上交所、中国结算等单位的要求报送甲方相关信息;

(四)甲方承诺审慎评估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和损失;

(五)甲方承诺遵守股票质押回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规则等规定;

(六)甲方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且以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则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短线交易的规定;

(七)甲方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以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则承诺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标的证券质押或处置需要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的,甲方承诺已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先办理了相应手续,否则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

(九)乙方以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股票质押回购,承诺已经获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客户的合法授权;相关资产管理合同已约定质权人登记为乙方,并约定由乙方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置等事宜;

乙方以其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客户参与股票质押回购,已经获得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合法授权,相关资产管理合同已约定质权人登记为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或乙方,并约定由乙方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置等事宜;

(十)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已在上交所开通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并且该交易权限并未被暂停或终止;

(十一)乙方承诺具备开展股票质押回购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进行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服务;

(十二)乙方承诺按照业务协议约定,基于甲方真实委托进行交易申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虚假交易申报,或者擅自伪造、篡改交易委托进行申报的,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但已达成的交易结果不得改变;

(十三)甲乙双方均承诺在协议有效期间维持上述签署声明,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第五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方已充分知悉并同意,融出方为乙方时,乙方是甲方股票质押回购的交易对手方,同时乙方又根据甲方委托办理有关申报事宜;融出方为乙方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时,乙方作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管理人,同时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与甲方的委托,负责有关交易申报等事宜。

第六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

第七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乙双方进行股票质押回购的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开立的上海A股证券账户应当指定在乙方;待购回期间,甲方不得撤销、变更指定交易关系。

第八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股票质押回购的要素以及相应的计算公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初始交易日、购回交易日、标的证券、股份类别、标的证券数量、初始交易金额、购回交易金额等;

(二)利息计算公式及支付方式;

(三)购回交易金额计算公式;

(四)履约保障比例的计算公式及相关阀值;

(五)融入方应付金额的计算方式;

(六)标的证券停牌期间市值计算公式。

第九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在股票质押回购中的交易委托、申报、成交、结算、盯市、权益处理、违约处置等事宜,约定内容应当符合上交所和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融出方是证券公司的,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质权人登记为乙方;融出方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质权人登记为乙方;融出方是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质权人登记为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或乙方。

第十一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由乙方负责交易申报、盯市、违约处置等事宜。

第十二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乙方对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及相应的补充质押、部分解除质押进行合并管理。

第十三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包括:

1.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后获得相应资金;

2.向乙方查询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情况;

3.购回交易交收完成后,已质押的相应证券及孳息解除质押。

(二)甲方义务包括:

1.初始交易时,保证其证券账户内有足够的标的证券,交易指令申报成功后接受相应的清算与质押结果。因其证券账户标的证券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导致交易无法申报、申报失败或质押失败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待购回期间,依据业务协议的约定支付利息;

3.购回交易时,保证其资金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交易指令申报成功后接受相应的清算与资金交收结果。因其资金账户资金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导致交易无法申报、申报失败或资金交收失败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开立的上海证券账户应当指定在乙方,待购回期间,甲方不得撤销、变更指定交易关系;

5.按照上交所、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第十四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包括:

1.乙方或乙方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融出方的,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后取得相应标的证券及孳息的质权;

2.待购回期间,依据业务协议的约定收取利息;

3.购回交易交收完成后按照约定取得返还资金;

4.甲方违约时,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处置相应质押标的证券并优先受偿。处置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甲方欠款时,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5.甲方违约时,对于处置相应质押证券所得价款,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资金扣划。

(二)乙方义务包括:

1.融出方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向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时,在资产管理合同等相关文件中向集合计划客户或定向客户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

2.进行初始交易委托时,保证其相关资金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余额,交易指令申报成功后接受相应的清算与资金交收结果。因资金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导致交易无法申报、申报失败或资金交收失败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根据甲方委托申报交易指令;

5.负责盯市管理,在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时,按照协议约定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适用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等内容。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涉及跨市场吸收合并的,甲方应当提前购回。

延期后累计的回购期限应当符合上交所和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时,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以及其他方式。

第十七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相关权益处理事项加以约定,包括但不限于:

(一)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一并予以质押;

(二)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证券不随标的证券一并质押;

(三)待购回期间,甲方基于股东身份享有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权利。

第十八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方将有限售条件股份用于股票质押回购的,解除限售日应当早于回购到期日。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在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时,甲方应当及时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第十九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违约事件的情形及其处理方式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的各种违约事件,以及甲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二)乙方的各种违约事件,以及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质押标的证券为仍处于限售期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具体的处理方式;质押标的证券为个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业务协议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处置时税费的处理。

第二十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质押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的担保范围、处置流程及方式、处置所得的偿还顺序等具体内容。

第二十一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终止购回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及法律后果。

第二十二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异常情况的情形及其处理方式、法律后果。异常情况包括:

(一)质押标的证券或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被司法等机关冻结或强制执行;

(二)质押标的证券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

(四)乙方被暂停或终止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

(五)乙方进入风险处置或破产程序;

(六)上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业务协议还应当约定,因甲方或乙方自身的过错导致异常情况发生的,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业务协议应当载明通知与送达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乙双方的详细联络方式,例如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指定联络人、固定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移动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业务协议还应当约定一方联络方式变更时,通知另一方的方式和时间;

(二)乙方履行各项通知义务的方式,如自行签领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通知、短信通知、邮寄书面通知、电话通知、公告通知等,并应当约定乙方发出上述通知后视为送达的期限。

第二十四条业务协议应当载明因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非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技术系统异常事故,法律、法规、政策修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免责情形等因素,导致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协议,免除其相应责任的条款。

第二十五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适用的法律和争议处理方式,并明确约定因股票质押回购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由协议各方协商或通过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的纠纷,不影响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上交所确认结果已经办理或正在办理的证券质押登记和资金交收等业务。

第二十六条业务协议应当载明甲方为个人的,业务协议由甲方本人签字;甲方为机构的,业务协议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七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协议成立与生效条件、协议期限、协议终止条件、协议份数等事项。

第二十八条业务协议应当在签章前明确载明“甲方已经认真阅读并全面接受业务协议全部条款,已充分知悉、理解业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愿参与股票质押回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法律后果。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人股权抵押合同【篇5】

鉴于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应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要求,就联合牵头人为a公司安排的银团贷款,同意向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代理行”)和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联合牵头行”)出具担保函,a公司及其股东,即b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与贷款人签订本物业股权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证承担以下责任:

第一条 a公司同意将_____大厦的建筑物及其所属的一切设施、财产、a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权利(以下统称“一切资产”)抵押给贷款人,贷款人对一切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股东同意将上述一切资产的股东所有权及股东对a公司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股权”)抵押给贷款人,但股东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对贷款人的责任只限于其股权。

第二条 在____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将与_____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贷款人。在____大厦建筑物区属于a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财产等也抵押给贷款人。

第三条 大厦建成开业后,a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资产,无论是固定资产或者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押给贷款人。

第四条 贷款人同意在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赋予的权力之前,a公司有权使用和经营_____大厦,并且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运用一切资产。

第五条 在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贷款人属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对_____大厦建造有关的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的任何赔偿,需付给a公司用以完成____大厦和维持正常营业及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在a公司没有违反贷款合同中偿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贷款人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______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条 a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贷款人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担保金额,或a公司、或股东违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条款,贷款人在a公司和股东收到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书七天后可自动取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贷款人同意如果a公司或股东在上述七天之内,按照要求补偿贷款人的一切损失或弥补该违约行为外,贷款人将不实施其取得所有权的权力。

第八条

(1)a公司和股东同意:贷款人一经获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即可自己或通过一个指定人占有并按商业做法经营_________大厦,或在各股东先行决定不购买____大厦后,贷款人随意处理一切资产和股权。其顺序为:贷款人和各股东交对买卖价格进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内无法在买卖价格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贷款人即可以出售时能够取得的最好价格,自由地向任何购买者包括各股东出售其在_____大厦中的权益(但应考虑各股东推荐的可能的购买者)。

(2)贷款人可用经营或出售所得的款项来补偿其损失。

(3)如果营业或出售所得足以补偿贷款人所受损失,所剩款项将根据合资合同中各方的权利支付给a公司或其股东。如果a公司或其股东已补偿了贷款人所受损失,从而贷款人未出售_______大厦,一切资产和股权将退给a公司和各股东。

第九条 a公司和股东向贷款人保证。

(1)a公司、b公司在_____注册登记,均为信誉良好的法人。

与本合同有关的各方签字人均是经过各该方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代表,有权代表该方签订本合同。

(2)a公司按时向贷款人提供______大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使贷款人能了解_____大厦的建设、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

(3)贷款人有权审查a公司的一切账目和业务档案,有权出席旁听a公司举行的董事会议(无投票权),对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a公司对_____大厦的一切资产妥善维修和保养,并按资产的实际价值投保各种必要的保险。

(5)未经贷款人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银行、企业或私人借款,但贷款人应同意a公司发展其正常业务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

即使经同意借款后,其他债权人的权益不得先于贷款人(联合牵头人组织的银行贷款除外)。

(6)未经贷款人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其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补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协议,及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其他业务除外,当任何一个股东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该受让人必须是贷款人认可的。股东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由受让人承担。本条款的解释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碍_____大厦的正常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

第十条 由本抵押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应交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他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按下列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当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_____(贷款人全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回号:_________________

a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回号: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回号: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他通讯来往:

1.如果以电传发出,以收到电传回号;

2.如果以信件发出,发送至上述地址即视为妥善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经已公布并生效的一切与抵押有关的适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国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参照国际商业惯例执行。 第十三条 本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贷款人为贷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为止。如果贷款人根据保函履行了其付款义务,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将延至贷款人保函项下所付金额全部得到偿还时为止。

第十四条 执行本抵押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证费将由a公司负担。

第十五条 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分行(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a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合同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订立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权抵押合同【篇6】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致 分行:

根据你行于____年__月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在___投资的股权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 日,因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抵押物是抵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抵押股权金额为____。

3.抵押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抵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抵押人在你行开立的保管帐户内,受你行监督,作为本抵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1.抵押人的抵押行为已经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抵押书前,抵押人未曾将本抵押股权抵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将本抵押股权抵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抵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你行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抵押书的有效性时,抵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抵押书,使其与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抵押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抵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你

行在本抵押书项下所有的权益。

6.你行对抵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抵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你行在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书或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抵押人对你行采取各项处理抵押物措施,包括:(1)从抵押人保管帐户及存款帐户主动扣取款项;(2)宣布拥有该抵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抵押人在___公司的股东地位;(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抵押股权,抵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个人股权抵押合同【篇7】

有关的各方签字人均是经过各该方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代表,有权代

表该方签订本合同。

(2)A公司按时向中行提供____大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

务报表,使中行能了解____大厦的建设、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

(3)中行有权审查A公司的一切帐目和业务档案,有权出席旁听A公司举行

的董呈会议(无投票权),对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A公司对____大厦的一切资产妥善维修和保养,并按资产的实际价

值投保各种必要的保险。

(5)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银行、企业或私人借款,但中行应同

意A公司发展其正常业务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即使经同意借款后,其它债权人

的权益不得先于中行(联合牵头人组织的银行贷款除外)。

()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其

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补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协议,

及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其它业务除外,当任何一个股东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该

受让人必须是中行认可的。股东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由受让人承

担。本条款的解释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碍____大厦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

第十条由本抵押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应交

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仲裁费应由败诉

方负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

按下列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当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另一方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

中国银行____分行信贷部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A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B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通讯来往:

1.如果以电传发出,以收到电传回号;

2.如果以信件发出,发送至上述地址即视为妥善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已经公布并生效的

一切与抵押有关的适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国尚未有法可

依之前,可参照国际商业惯例执行。

第十三条本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中行为贷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为

止。如果中行根据保函履行了其付款义务,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将延至中行保函项

下所付金额全部得到偿还时为止。

第十四条执行本抵押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证费将由A公

司负担。

第十五条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中国银行____分行(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A公司:(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B公司:(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订立合同日期:__年__月__日

订立合同地点:________

个人股权抵押合同【篇8】

鉴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以下简称“_________银行”)应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的要求,就联合牵头人为_________公司安排的银团贷款,同意向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代理行”)和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联合牵头行”)出具担保函,_________公司及其股东,即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与_________银行签订本行业股权抵押简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证承担以下责任:

_________公司同意将_________大厦的建筑物及其所属的一切设施、财产、_________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权利(以下统称“一切资产”)抵押给_________银行,_________银行对一切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股东同意将上述一切资产的股东所有权及股东对_________公司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股权”)抵押给_________银行,但股东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对_________银行的责任只限于其股权。

在_________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_________公司同意将与_________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_________银行。在_________大厦建筑物区属于_________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财产等也抵押给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大厦建成开业后,_________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切资产,无论是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押给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银行同意在_________银行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赋予的权力之前,_________公司有权使用和经营_________大厦,并且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运用一切资产。

在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_________银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对_________大厦建造有关的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的任何赔偿,需付给_________公司用以完成_________大厦和维持正常营业及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在_________公司没有违反贷款合同中偿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_________银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_________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_________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_________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_________银行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担保金额,或_________公司、或股东违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条款,_________银行在_________公司和股东收到_________银行发出书面通知书七天后可自动取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_________银行同意如果_________公司或股东在上述七天之内,按照要求补偿_________银行的一切损失或弥补该违约行为外,_________银行将不实施其取得所有权的权力。

_________公司和股东同意:

(1)_________银行一经获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即可自己或通过一个指定人占有并按商业做法经营_________大厦,或在各股东先行决定不购买_________大厦后,_________银行随意处理一切资产和股权。其顺序为:_________银行和各股东将对价格进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内无法在买卖价格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_________银行即可以出售时能够取得的最好价格,自由地向任何购买者包括各股东出售其在_________大厦中的权益(但应考虑各股东推荐的.可能的购买者)。

(2)_________银行可用经营或出售所得的款项来补偿其损失。

(3)如果营业或出售所得足以补偿_________银行所受损失,所剩款项将根据合资合同中各方的权利支付给_________公司或其股东。如果_________公司或其股东已补偿了_________银行所受损失,从而_________银行未出售_________大厦,一切资产和股权将退给_________公司和各股东。

_________公司和股东向_________银行保证:

(1)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注册登记,均为信誉良好的法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各方签字人均是经过各该方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代表,有权代表该方签订本合同。

(2)_________公司按时向_________银行提供_________大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使_________银行能了解_________大厦的建设、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

(3)_________银行有权审查_________公司的一切帐目和业务档案,有权出席旁听_________公司举行的董呈会议(无投票权),对_________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_________公司对_________大厦的一切资产妥善维修和保养,并按资产的实际价值投保各种必要的保险。

(5)未经_________银行同意,_________公司不得向任何银行、企业或私人借款,但_________银行应同意_________公司发展其正常业务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即使经同意借款后,其它债权人的权益不得先于_________银行(联合牵头人组织的银行贷款除外)。

(6)未经_________银行同意,_________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其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补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协议,及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其它业务除外,当任何一个股东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该受让人必须是_________银行认可的。股东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由受让人承担。本条款的解释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碍_________大厦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

由本抵押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应交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按下列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当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通讯来往:

(1)如果以电传发出,以收到电传回号;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已经公布并生效的一切与抵押有关的适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国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参照国际商业惯例执行。第十三条

本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_银行为贷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为止。如果_________银行根据保函履行了其付款义务,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将延至_________银行保函项下所付金额全部得到偿还时为止。第十四条

执行本抵押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证费将由_________公司负担。第十五条

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_银行(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股权抵押合同【篇9】

鉴于中国银行_______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应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要求,就联合牵头人为a公司安排的银团贷款,同意向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代理行”)和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联合牵头行”)出具担保函,a公司及其股东,即b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与中行签订本行业股权抵押简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证承担以下责任:

第一条 a公司同意将_______大厦的建筑物及其所属的一切设施、财产、a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权利(以下统称“一切资产”)抵押给中行,中行对一切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股东同意将上述一切资产的股东所有权及股东对a公司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股权”)抵押给中行,但股东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对中行的责任只限于其股权。

第二条 在_______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将与_______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中行。在_______大厦建筑物区属于a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财产等也抵押给中行。

第三条 _______大厦建成开业后,a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切资产,无论是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压给中行。

第四条 中行同意在中行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赋予的权力之前,a公司有权使用和经营_______大厦,并且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运用一切资产。

第五条 在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对_______大厦建造有关的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的任何赔偿,需付给a公司用以完成_______大厦和维持正常营业及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在a公司没有违反贷款合同中偿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_______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条 a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担保金额,或a公司、或股东违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条款,中行在a公司和股东收到中行发出书面通知书七天后可自动取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中行同意如果a公司或股东在上述七天之内,按照要求补偿中行的一切损失或弥补该违约行为外,中行将不实施其取得所有权的权力。

第八条(1)a公司和股东同意:中行一经获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即可自己或通过一个指定人占有并按商业做法经营_______大厦,或在各股东先行决定不购买_______大厦后,中行随意处理一切资产和股权。其顺序为:中行和各股东将对价格进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内无法在买卖价格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中行即可以出售时能够取得的最好价格,自由地向任何购买者包括各股东出售其在_______大厦中的权益(但应考虑各股东推荐的可能的购买者)。

(2)中行可用经营或出售所得的款项来补偿其损失。

(3)如果营业或出售所得足以补偿中行所受损失,所剩款项将根据合资合同中各方的权利支付给a公司或其股东。如果a公司或其股东已补偿了中行所受损失,从而中行未出售_______大厦,一切资产和股权将退给a公司和各股东。

第九条 a公司和股东向中行保证:

(1)a公司、b公司在_______注册登记,均为信誉良好的法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各方签字人均是经过各该方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代表,有权代表该方签订本合同。

(2)a公司按时向中行提供_______大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使中行能了解_______大厦的建设、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

(3)中行有权审查a公司的一切帐目和业务档案,有权出席旁听a公司举行的董呈会议(无投票权),对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a公司对_______大厦的一切资产妥善维修和保养,并按资产的实际价值投保各种必要的保险。

(5)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银行、企业或私人借款,但中行应同意a公司发展其正常业务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即使经同意借款后,其它债权人的权益不得先于中行(联合牵头人组织的银行贷款除外)。

(6)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其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补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协议,及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其它业务除外,当任何一个股东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该受让人必须是中行认可的。股东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由受让人承担。本条款的解释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碍_______大厦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

第十条 由本抵押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应交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按下列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当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

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信贷部 a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回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回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回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通讯来往:

1、如果以电传发出,以收到电传回号。

2、如果以信件发出,发送至上述地址即视为妥善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已经公布并生效的一切与抵押有关的适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国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参照国际商业惯例执行。

第十三条 本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中行为贷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为止。如果中行根据保函履行了其付款义务,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将延至中行保函项下所付金额全部得到偿还时为止。

第十四条 执行本抵押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证费将由a公司负担。

第十五条 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分行(盖章) a公司: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b公司: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订立合同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权抵押合同【篇10】

贷款人:(下称甲方)

借款人:(下称乙方)

鉴于:

1、乙方因经营上的资金周转,急需现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2、为保证还款,乙方将乙方名下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万股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予以担保。

为此,经双方协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上海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利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

1、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

1.

2、用途:经营上的资金周转。

1.

3、利率:%年利率。

1.

4、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本金与利息的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贷款,自甲方放出贷款的实际金额之日起计息,按日结息。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证券代码:)万股的股权提供担保,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8.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8.

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8.

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乙方已占用甲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支付给甲方。

8.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在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收取甲方应得的利息。

9.

2、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与甲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还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对还款期的任何违约视为全部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前归还本金不构成违约,但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关的利息。

9.

4、乙方违约时,乙方除应当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9.

5、若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保护其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0.

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条款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

10.

2、双方约定:乙方违约、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不经诉讼程序,由甲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股股权,乙方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申请执行费用等。

第十一条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其它规定

1

3.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为不可执行、无效或失效,本合同其余条款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响。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

3.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

3.

3、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意味着其放弃该权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单项权利或部分权利,也不意味着其放弃进一步行使权利或放弃行使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公证费借款人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以备呈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个人股权抵押合同【篇11】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仟万(大写______)元整的贷款。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借款利率为______。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应随时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_________年三月十六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元整。

(4)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公司股东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______仟万元整)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诉讼费、_____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如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第六条?逾期违约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应每日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