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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

发布时间:2022-10-07

[合同分享] 抵押的协议其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为了让对方正常履行还款义务,借款合同成为人们保护自己权益最好的一种合同。借款合同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你知道借款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分享] 抵押的协议其四”,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号码: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借款期限

不足 天的按 天计息。

四、甲方将借款本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到乙方指定账户

五、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 (汽车登记证号__________ 发动机号( )

抵押给甲方。抵押权利价值 ( )

抵押期间,抵押物,乙方负有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应一次性偿还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所得款项超过甲方债权部分,归乙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 2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抵押情况说明,备注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抵押情况声明

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的所有权号码:

抵押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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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分享] 抵押协议之四


生活中,我们有时经常会遇到别人向我们借钱的情况。为了避免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就要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可以让借款人按时还本付息。你知道借款合同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益吗?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合同分享] 抵押协议之四,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中乙方支付_______万元资产转让价款的义务能够切实履行,愿意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第六条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金额

1.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资产转让协议”;

2.依据主合同,乙方应分期支付甲方转让价款人民币元整(大写:);

3.本合同的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额为依据主合同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

第二条 主合同中债务的履行期限

主合同的履行期限: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完毕,_____年内每季度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每次支付均在当季第一个月的十五日前付清。

第三条 抵押物

1.乙方抵押的房地产为其合法拥有的坐落在______区的工业厂房,地号___,建筑结构为钢混,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___号,房屋权属来源为___年新建,土地权属来源为出让,土地性质为国有,使用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乙双方同意该抵押物的价值为人民币___元,但该估价不作为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八条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甲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第四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根据主合同规定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前支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及因乙方违约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利息和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

第五条 抵押登记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即时到房地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抵押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甲方许可乙方无偿使用。乙方在无偿使用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不合理的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的价值产生减损。但乙方因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正常磨损和折旧除外。

2.甲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3.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的证明。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建、扩建或者改建抵押房地产。拆迁补偿的房地产或者赔偿补偿的价款所得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第七条 保险

1.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应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基本险(及附加险)。保险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并保证维持前述保险起码至还清本合同前述担保的人民币____万元,如乙方无故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甲须无条件全部偿还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2.乙方应保险单中注明,出险时甲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

3.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4.乙方在投保时,应向保险公司明确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该保险金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出现保险事故,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符合经济原则的,则保险赔偿金应当用于抵押物的修理;如保险事故导致抵押物灭失的,则保险赔偿金应用于清还所欠甲方的款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直到乙方清还本合同款项为止。

第八条 抵押权的实现

1.甲方在下列情形之一,有权依照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行使对抵押

物的处分权:

(1)乙方逾期六十天不支付本合同项下所指的任一期款项;

(2)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支付本合同下所指的任一期款项;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4)乙方被宣告解散或者破产;

(5)乙方出现分立或合并;

(6)乙方的任何财产遭受扣押或没收;

(7)乙方舍弃抵押物;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抵押物。

2.遇有上述情形之一,甲方行使对抵押物的处分权的方式为甲方直接可以以自己及乙方的.名义出售抵押物,但出售抵押物时,出售价不能低于中介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在甲方出售抵押物,向房地产登记机关、中介评估机构办理有关手续时,乙方在此同意授权甲方是乙方的当然全权代表,甲方完全可以直接以自己及乙方的名义办理全部法定手续,无须乙方另行授权。

3.出售抵押物,其价款超过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款项时,超过部份归甲方所有,不足部份仍由乙方向甲方清偿。

第九条 抵押物的解除

1.乙方依时清还甲方本合同所指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义务后,甲方依本合同的抵押权益即告解除;

2.乙方在上述第1项的情形下,应在十五天内合同乙方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本合同房地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并依法提供相关的手续。

第十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

依照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权,其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乙方清还本合同所指款项,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之日止。

第十一条 乙方的声明、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是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完全、有效、合法的所有者,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争议。

2.乙方完全了解自己在主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乙方向甲方支付款项提供抵押完全出于自愿,并且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可以设定抵押,不存在任何因查封、扣押、冻结或监管导致的限制,不存在抵押物已经全部或部分出租的情形。并且乙方已对抵押物的可能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其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可靠,没有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4.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按额支付款项给甲方。

5.本合同生效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也不将抵押物出租、转让、赠与任何第三人。

6.合同生效后,甲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在原抵押担保范围内乙方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7.主合同的内容(履行期限、标的、数量等)发生重大变更的,抵押物的抵押期限、抵押数量应做相应调整,乙方应予配合,并变更抵押登记的内容;如主合同有关内容的变更未导致双方权利义务的实质性变化的,乙方仍在合同确定的抵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8.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乙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应当在所获得的赔偿的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主合同的抵押担保。

10.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有义务通知甲方。

11.如乙方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抵押物的权属发生争议、或发生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依据、电话、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情形,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2.准许甲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现场,以便对抵押物进行查验。

13.立即清付抵押物的各项修理费用,及有关部门对该抵押物征收的各项税费,并保障抵押物免受扣押及其他法律诉讼。

14.按本合同的约定,购买财产保险。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一条 中做虚假陈述与声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合同生效后,乙方双方均应按合同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应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乙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办理抵押物登记(设立、注册和公证)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一式份,乙方、甲方、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各执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分享] 借款合同其四


随着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为了让双方正常履行其义务,我们可以与其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到底应如何拟定借款同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分享] 借款合同其四,仅供参考,但愿对您的工作带来帮助。

一、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交付金钱给他人的一方称为贷款人或出借人,接受金钱并于一定期限内归还同时支付利息的另一方,称为借款人或受贷人。借款合同属于借贷合同的一种。借贷合同是一种极其重要的合同形式,自罗马法以来各国立法对该种合同都有明确规定,一般分为使用借贷和消费借贷,或者实物借贷和金钱借贷等。其主要法律特征是:(1)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或处分权;(2)标的物是金钱或其他代替物;(3)是双务有偿合同①。

借款合同制度,是我国传统合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合同法颁布施行前,我国法律对借款合同方面的规定,一直将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与民间借贷合同区别开来。银行借款合同被作为经济合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在原经济合同法中规定了银行借款合同制度外,国务院还专门制定发布了借款合同条例,用于调整规范借款合同关系。合同法将银行借款与民间借贷统一起来,由一个法律制度调整规范,对于促进统一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平等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科学完善的借款法律制度,无疑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合同法规定的借款合同制度,与原经济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相比,在许多内容规定上作了修改、发展和完善。主要包括:

1.把民间借贷纳入调整范围,大大扩大了适用范围。除该章对借贷合同确立的原则、规则都完全适用民间借贷外,它同时又在第210条、第211条用两个条文对民间借贷所涉及到合同生效要件、利息和利率等问题作了专门规定,确立了民间借贷所特有的制度。

2.确立了借款人按期提款的义务。原经济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和民法通则对此都未作出具体规定。合同法为了全面规范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明确界定贷款人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义务的同时,确认了借款人负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义务,规定“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也“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201条)。

3.确立了支付利息期限制度。原经济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中只规定了借款人必须还本付息,但并未规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具体如何确定。合同法对此作了具体规定,要求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时借款期限不满一年的,本息一并支付;一年以上的,每届满一年就应支付一次利息(第205条)。

4.确立了借款合同展期制度。这也是合同法新确立的制度,实际上是关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变更方面的规则(第209条)。

5.确立了民间借款利息制度。规定了民间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时,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规定(第211条)。

二、企业之间借货合同的效力认定

对于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效力问题,民法通则和原经济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未作出明确规定。但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对于企业之间借贷的问题,一直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即一律认定为无效。对此,有关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作了明确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 15号)中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发布的《贷款通则》中也明确规定:借款人应当是金融机构(第21条)。

合同法对企业间借贷的效力认定问题,也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按照该法第52条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在具体确认合同无效时,只有具备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五种情形之一的,才能认定为合同无效。如适用上述规定认定企业借贷合同效力时,只能涉及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两种情形。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并没有禁止企业间借贷的强制性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通则》只是行政规章,不能作为认定企业借贷效力的依据。因此,不能以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为由认定企业借贷合同无效。因此,如果认定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无效,只能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为理由。但从整体上看,企业间的借贷问题,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关系不大。以此理由认定企业借贷合同无效,实在有些牵强。

由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企业借贷的效力间题,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虽然是在合同法施行前制定实施的,但与合同法没有根本的抵触,因而在未正式废止前,仍应当是有效的。也正因此,不管对民间借贷问题如何看待,但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企业借贷合同无效是必然的选择。但从上述分析看,存在着法律适用上的障碍。对此,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根本的途径是国务院尽快将《贷款通则》上升为行政法规,或新制定

出有关禁止企业之间借贷的行政法规。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应明确制定出新的司法解释,明确确认在处理企业之间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时应当适用的法律规定和遵循的原则、规则,从而更好地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处理好有关案件。

抵押担保协议其四


随着人们对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为了确定贷款的基本事项,借款合同就非常适用大家。借款合同可增加对方的违约成本,便于出借人进行贷后管理和追偿。你知道借款合同的格式是怎样写的吗?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抵押担保协议其四,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致: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先生(女士)为我单位______(职位),在单位服务了__________年的时间。他的年收入为______万元人民币。他将利用假期赴__________参展。此次参展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他的职位将被保留到他如期返回中国。

我单位担保__________将会在贵国参展期间遵守当地法律并在旅游结束后按期返回中国。如果有滞留当地或违返当地法律,我公司愿意承担___________元人民币罚款,并放弃申诉和抗辩权。此份担保函的扫描同时具有法律意义。

请您予以其签证。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今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领导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分享] 借款的合同(篇四)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在维护自身利益的这方面,借款合同成为了约束对方的一个好东西。借款合同可以将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下来。那么你知道借款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分享] 借款的合同(篇四)”,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借款人) _ 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

(五)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财产抵押,抵押物为:_ 。

(六)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金;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三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月度合同推荐: 抵押协议其四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的对维权的意识也不断在增强。为了约束那些借款不还的人,借款合同的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也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借款合同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你有没有写过借款类的合同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月度合同推荐: 抵押协议其四”,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担保法》第37条规定,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二、《担保法》规定必须进行登记的抵押合同未登记的,如以航空器、车辆、船舶、林木、企业设备等动产,以城市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抵押的合同,必须到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未到主管部门登记的为无效合同。

三、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设立抵押的债务设立抵押的合同无效。

四、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债务人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侵犯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抵押合同无效。

五、国有企业的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

【延伸阅读】担保债务的主要履行方式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履行担保债务: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回。给付定金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反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反还定金。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应付款项超过一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以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