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合同网

导航栏 ×

矿山承包合同

发布时间:2023-04-16

矿山承包合同2000字(模板12篇)。

质量为先,信誉为重,管理为本,服务为诚,合同成为我们踏入工作领域的地一把钥匙。签订合同也可以保证合作双方进行洽谈协商,你知道合同文书要怎样准备吗?以下为一起合同网编辑为你收集整理的矿山承包合同,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矿山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份,地质勘察报告份,并组织原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三、确保乙方施工中的工作、生活环境,协助乙方协调当地群众关系。

乙方:

一、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设工程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定等,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合同工期顺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逾期1天,按工程造价万分之付违约金。

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3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规定的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乙方应文明施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条附则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建筑设施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记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矿山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承包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更好的发展农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土地资源,并同时促进甲乙双方的经济发展,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就乙方承包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事宜依法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承包地块的概况及要求

1、承包地块位置:

甲方将其享有所有权的地处村西、潮汶路东共计3.7亩山地承包给乙方使用,该土地东西长75米,南北宽32.8米,北邻四至为

2、承包地块的要求:

(1)、甲方保证该地块有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在本合同签订的之前甲方未对该地块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任何处理(包括无转让、无抵押、无租赁、无发包等)。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限及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办法

1、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方将该地块继续对外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承包经营优先权,但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延长本合同的经营期限,或者重新订立承包经营合同。

3、 承包经营期届满,乙方应当将该地块交回甲方,移交时,乙方在承包期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拆除并予以处理,乙方在期满后30天内未拆除或处理的,视为无偿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予以处理。

第四条 承包费及其支付方法

承包款:该地块的承包费为每亩每年800.00元,全年共计 2960.00元人民币,费用为5年一付,即合同签定后的当天乙方付款合同期前5年(20xx.09.26—20xx.09.26)期间的费用14800.00元,以此类推,先交费后使用。

第五条 林道、防火带及其他林业设施

乙方有权无偿使用该地块范围内外的现有公路、林道及甲方移交该地块时未处理的其他设施及道路。承包经营期,乙方必须负责该地块防火,如发现该地块有点火现象,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20xx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并解除合同。

第六条 承包经营权及投资收益权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拥有自主经营权及收益权。

如旅游业发展旅游单位须租用或征用乙方承包的部份地块时,在征(占)用地的补偿费中,属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属地面物补偿甲方种植的归甲方,乙方种植的归乙方,并共同签署补充协议确认减免林地承包费事宜。但在乙方已缴交当年度的承包费的,应按实际使用期和使用面积折算林地承包费,并将多交部份的承包款退还给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投资经营所得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

第七条 转包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可自主决定将该地块转给他人承包,但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征(占)用地补偿

承包经营期间,该地块因国家建设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单位支付的补偿费中,属于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外,其余属乙方投入的一切地上附首物补偿均属乙方所有。

第九条 合同提前解除时,作如下处理

经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的,该林地的设施物和林木双方可协商给甲方,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照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承包经营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按本合同承包总款的20%赔偿给守约方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响,以致使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合法证明。如未能及时通知另一方,致使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责任。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股、且足以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 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街道办事处经管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

矿山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 金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标的物:金矿(证号:(___)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金矿开采工程(洞采)。

第三条 承包期限:三年(___年11月~___年11月)。

第四条 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 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 工程范围:

1、平巷掘进(规格2m*2m),长度40m;

2、矿石开采。

第八条 承包综合单价:

1、平巷每米掘进人民币20xx元/m。巷道支护所有材料、及人工费用(木材支护50元/每架、特殊情况支护费用另行协商)由甲方另行按实支付;

2、毛矿石100元/吨(按甲方指挥洞内采矿,不选矿、不负责矿石质量,所采矿石由乙方负责运到洞口堆场)。

第九条 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矿石开采工程,原矿石计量以电子磅计磅三联单为准,甲方不得扣除乙方吨数(如发现双倍赔偿)。

第十条 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为税后结算款)。

第十一条 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油、电、炸药、导爆管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

第十二条 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

第十三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置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增加的工程量费用由甲方承担);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前往公安部门办理爆破所需手续(乙方无需再提供其他证件),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6、提供工地三通一平工作、搭建工人住房、食堂、办公室、电源、水源及乙方人员基本生活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置、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5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1、如果甲方电火工产品供应不上,或因震动导致当地村民、外界人士影响干扰乙方正常生产,造成停工每一小时,甲方应付给乙方停工费壹仟元整。乙方所爆破的矿山工程量,甲方必须及时运出,如因不及时运出所造成的乙方误工损失费,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停工损失费。反之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乙方需要火工材料,由甲方正常负责送到矿山工地现场,正常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所需要的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归乙方负责;由于甲方相关手续不健全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按时给乙方结算支付工程款,如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超出五日后,乙方除有处置所采矿石的权利(甲方不得干涉),还要赔偿乙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终止:

1、承包期限届满;

2、双方一致同意;

3、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十六条 合同的续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____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施工主材(炸药、柴油、电、引爆管、引爆炸药)价格涨降幅度超过±5%,双方重新协商矿石爆装单价。乙方使用的火工品,柴油、电由甲方供应,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炸药、引爆管、油、电价格按现市场价)。如需乙方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据实报销。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矿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盖章) (签字)

(盖章) (签字)

矿山承包合同 篇4

甲 方:x矿业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现就甘肃省酒泉市xx县生地湾穿山驯xx矿区花岗岩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位于xx县xx矿区一角平面面积约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开采,矿山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方式为:长度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计算,宽度按锯路第一条和最后一条之间的总距离量算,并画出平面几何图形来计算面积。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3。2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1。40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圆盘锯2部、3#立方空压机2部、装载机1部供乙方生产使用,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保管、养护、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合同范本《矿山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纠纷。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线缆水管,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合同期内,乙方第一年必须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第六条 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10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面积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于10天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垫付(该费用从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 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荒料开采转让、转包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 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xx内外矿业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矿山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在X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下属X号井硐铅锌矿山开挖施工承包给乙方打硐开采施工,特订立本合同,希双方遵守约定。

一、协议内容

甲方有XX公司X号井铅锌矿硐承包给乙方打硐开采,由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开采方式及所有附属工程。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甲方按吨位和矿硐进尺m计算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按月计价支付全部施工打硐采矿款。

二、承包范围:

甲方在XX公司所承包的所有范围内,如出现区域山林权属纠纷,造成一切投资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赔偿给乙方。

三、劳务费单价和结算

1、掘井打洞按米计价: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装运弃出到弃土场,每米单价含出洞口运距40米内,在每月底对当月施工量进行收方计价,次月5日内付清。如甲方不按时付清工程计价款项或延迟收方计价付款时间,造成乙方损失,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索赔所有损失。此单价在铅锌每米吨1。4万至2万元内,以后随着物价,随行就市,双方协商涨跌调价。

3、甲乙双方计价依据,以双方现场派住的管理人员签字为依据计价。

四、管理方法

1、甲方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处理协调一切纠纷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谐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负责全面施工生产工作,教育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在生产过程中乙方的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应当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隐患,出现隐患及时排除。乙方进入矿山打眼放炮人员,必须由熟练人员进行,不得聘请无技术的人员进行打眼炮工作。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排除危石,仔细观察地质构造情况,及时排除可能出现的嘣塌事故,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如出现工伤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赔偿和处理工伤事故的费用。

3、开采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机械设备和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提供给乙方使用,为了不影响乙方生产,甲方保证按时提供爆破物品给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实际使用的数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负责。

4、甲方作为矿山业主,对提供给乙方劳务承包开采范围的矿点具备矿开采的合法手续,并负责保证乙方进入矿区的三通一平工作。为乙方生产提供方便。

5、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时停工待料和甲方协调不力,出现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每个人停班务工费按120元/天和赔偿其它所有损失。

五、因开挖时损害山林、草、树木植被,环保、自然灾害、泥石流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六、搭建各种设施,由甲方协调占用。如因协调不力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本合同期限为XXXX年,自XXX年XX月X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止。在承包期满后,乙方与甲方继续延续合同。

八、甲方必须保持本硐区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转包给其它方。

九、违约责任:

希双方都遵从协议,履行约定条款。不能违约,若违约,违约方赔偿守约方一切损失,并处罚违约金30万元补偿给守约方。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定补充协议。如协商解决未果,诉讼到合同签订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决。

十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XXXXX

乙方代表:XXXXX

签约地点:XXXXX

XXX年XXX月XXX日

矿山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建筑工程管理条例规定,结合甲方承包的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大火焰开挖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大火焰铝土矿开挖工程项目的部份劳务承包给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铝土矿开挖

2、工程地点:息峰县永清镇老厂村

3、工程内容:爆、挖、揭盖运距在一公里内,土方按10元/m3,石方按20元/m3。

4、工程数量:开采量约壹佰万吨,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5、工程质量要求:凡开采矿石要求(堆码运距1km之内),超过另外记价,乙方不负责二次装车,堆码场地内装车由甲方自行安排。

二、工程造价

矿石(综合)按每吨肆拾元计价(税后价格)结算,矿石以实际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三、验收方法

按乙方实际开采的矿石数量实地验收,不分等级,不限开采量。

四、工程付款结算方式:

每月25日为结算日,乙方向甲方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甲方于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完成开采量的90%,剩下的10%款项下月付清,以此类推。

五、开工日期及工期

1、开工时间:订于

2、工期:有效工期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开工前,办好工程开工前所需的一切手续,若因手续不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一概由甲方负责。

2、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及时为乙方解决水、电、道路及三通一坪保证乙方在堆场存放矿不能超过500吨,堆场内矿石估吨,按月内结算(如超过,甲方不能处理,乙方有权处理),协调处理同邻关系,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开采指导。

4、开采场地,由甲乙双方满意,不能单方说了算。

5、乙方开采所需炸材均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服从甲方的指挥与管理。

2、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机械施工,调配各种施工机械及生产人员,做到精心施工,精心组织和安全生产作业。

3、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爆破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4、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总共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拾万元(同时开具进场通知书),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交清。

6、如乙方不按时进场,甲方有权寻求其他合作方。乙方进场开采后,把履约金转为施工安全及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工程完工后三日后,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拖欠民工工资,则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约定进场,乙方不能顺利按时进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按工程总价1%的损失。

2、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而造成乙方停工,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若由于甲方原因每月不能完成二万吨以上,则由甲方负责。(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4、堆场存放超过500吨甲方未及时运出,影响乙方正常施工,造成损失按挖机每天1000元计算,人工工资按每人每天60元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代表签字盖章生效,至本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管理员代表人(签字): 管理员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矿山承包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投标、议标、定标,将其所属的矿井交由进行施工生产总承包。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和责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以及自治区、地、市有关矿业开发、生产、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条例,在遵法守纪、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采拓工程

2)工程内容:开拓工程、采准工程、采矿出矿生产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施工、包生产、包设备、包设施、包材料、包人工的大承包形式对甲方项目进行施工生产总承包。

2)乙方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转包或变相转包。

3)乙方必须直接负责实施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允许“以包代管”。

3、施工、生产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采矿质量要求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采矿生产作业。

2)乙方对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一经签字,即视为认可,不得自行变更,并负有施工生产责任和安全责任。

4、工程单价(见附表)

1)表中未涉及的工程项根据实际需发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类工程单价进行计算。

2)除另行要求外,其他设备、材料、制作均含在表中单价内,不再单独计算。

3)属于安全检查特别要求的安全整改支护工程,根据实际发生材料量,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由于乙方原因进行安全整改所发生的工程量,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0.7m的需采矿体和已采矿房的残采作业,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

5)地表设施、设备、建设等,包括堆矿场、挡墙等,均由施工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负担。

二、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产计划的制定

1)年计划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产计划,作为双方下年度施工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

2)月计划的制定:在保障年度计划完成的总前提下,由甲方综合考虑制定月计划。双方在每月各自生产调度会后,及时召开甲乙方矿山工作协调会,以确定下月矿山生产计划、施工计划。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计划的完成,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榷,由甲方对月计划进行调整。乙方无权对月计划进行私自调整。

2、生产施工要求

1)生产矿量要求:按当月生产计划执行。

2)矿石块度要求:由乙方控制进入选厂矿石块度不得超过400×400mm,超标矿石不予计价。

3)采矿要求: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下进行开采。

4)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时间要求进行施工。

三、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派矿山管理人员进驻矿山,依照有关规定对矿山的采拓施工、生产、计划、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代表甲方行使权力、责任和义务。

2、负责编制单体采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在施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并在乙方签收后及时下达施工通知。

3、甲方在单体工程设计中必须明确回采量、回采率、贫化率、出矿最低品位等各项技术指标。

4、负责对乙方工程施工、生产进度和质量的检查、验收。

5、协助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并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进行安全整改。

6、负责按月结算合格工程款项。

7、甲方对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规作业和不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的质量、技术、安全等问题,有责令停工、停岗、整改或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力。

8、负责保障乙方能够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9、甲方矿山管理人员的调整,应及时向乙方书面通知。

四、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矿山施工、生产、生活的内部管理,自行解决生产生活所需设备、设施、物资材料、人员、运输等。

2、乙方接到甲方的单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后,3天内给予提出异议或签收。否则,对影响施工生产责任负责。

3、负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生产质量以及生产、施工计划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检查、指导。

4、对井口堆矿质量负责,不同质量矿石和渣石按甲方要求分类堆放。矿渣分离,不得混堆。并对未拉运矿石的保管负责,不得发生丢失、污染、混杂。

5、负责矿房房壁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围岩废石塌落混入。负责井壁、想到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塌方、片帮造成安全事故。

6、配合甲方在矿山的地测采技术工作和探矿工作,协助解决甲方技术工作和探矿工作所需,期间所发生的使用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大宗材料费(按市场价计),由甲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所下达的各项通知书须签字签收,并负责保障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8、对甲方违章的通知书,乙方有拒绝的权利,并及时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见。在矿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双方公司协调解决。

9、乙方矿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调整、主要设备的更换,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知。

五、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责任

1、甲方负责督促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负责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设施、矿山救护等矿山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保障机构、设备、设施、人员。

2、乙方在矿山必须配备齐全并持有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保证所有特种工持证上岗。

3、对甲方下达的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无条件签收,并付诸于行动。

4、乙方必须依照国家法规与下属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为员工进行相应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负责,若发生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保险赔付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5、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甲方人员下井前须通知乙方,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7、甲方人员下井检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陪同。

六、生产月工程验收、生产验收、安全检查办法

1、每月在甲方财务结算日前(每月23—25日)由甲方组织并会同乙方人员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出矿量、出矿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对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前甲乙双方确定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验收后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2、对不合格的工程项当月不予验收,乙方负责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验收,返工费用自负。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所造成工程浪费或报废,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对甲方的工程安排、采矿计划、施工进度造成影响,则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没有施工通知书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书的工程不予验收。

5、出矿量的验收:以乙方出矿(含工程矿量)车数折合吨量计算或以实地测量计算矿量进行验收,作为甲方月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和对乙方生产计划完成与否的验收,不作为结算依据。

6、安全检查执行“一票否决”制,凡安全检查不合格,对当月所有工程量、生产量暂不予结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结算。

7、工程验收单、安全检查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持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付款办法

1、工程量以验收单结算工程费用。

2、出矿量以当月矿石拉运到甲方选厂,按过磅实际量进行结算。

3、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将当月矿石运出,按验收出矿量的50%给乙方进行预结算。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当月矿石不能运出,按验收出矿量的40%给乙方进行预结算。

4、附有安装项目的未安装完成的单项工程暂按掘进量的60%进行预验收,待完工后一次性验收。

5、月结算日为当月26日—次月10日,结算当月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年结算日为12月26日—次年1月20日,进行当年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的总决算。

6、当月工程施工费用结算额按80%由甲方向乙方及时支付,剩余20%在年终结算后一次性给予支付。

7、结算额的支付乙方须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8、工程矿的结算:如果乙方承担采准工程施工费用,工程矿计算在乙方总出矿量中;如果甲方承担采准工程施工费用,工程矿则从乙方出矿量中按月扣除。

八、甲乙双方对保障生产计划完成、保障生产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的约定

1、乙方将所承包矿山属于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设备、设施作为施工生产和安全生产的抵押保证,其产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2、凡因乙方安全问题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对乙方罚款元。安监部门要求的停工除外。

3、凡因乙方原因将废石倒入矿堆,按每吨元计算对乙方进行罚款,并由乙方负责将废石挑出。

4、乙方没有及时处理矿房壁或及时支护采场而发生围岩混入的废石,乙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质因素除外。

5、在甲方设计的开采范围中,在采矿时不能剔除的夹石中的蚀变岩石,甲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6、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矿品位达不到甲方最低要求或造成开采贫化率10%以上,对所采出的矿石量不予结算。

九、违约责任

1、凡违反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经济赔偿。若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改的条款不属违约,但须有补充协议。

2、因乙方原因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计划生产任务,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其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欠付款额的2‰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延付则不属违约。

4、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暂停结算,待甲方在一个月内寻找新的承包方来接替乙方工作后再行结算。

5、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后,无论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给予乙方结算所有已经形成的、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采矿生产费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如属于乙方的井上设备和设施,甲方有租赁或购买的优先权,其办法另行协商。

6、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产经营无法进行,不属违约范畴。

十、合同附件

1、工程合同单价表。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附件,均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与乙方续订合同。如因故未签订新合同,即仍延续本合同执行。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矿山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就甲方的营业执照所注:西藏昌都地区察雅县卡贡乡邓许村的察雅卡贡铁矿的具体承包事项,甲乙双方自愿订立如下承包合同:

一、承包年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的矿产权的营业执照每审验有效一次,本承包合同即随之顺延一次。如甲乙任何一方决定,何时不适合顺延本合同,需提前一年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合同自动顺延 年,余类推至甲方终止开采权为止。

二、承包经营范围:

开采、销售、运输、加工。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独立自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

四、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1、按本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如乙方在该矿经营开采矿石期间,所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政策方面的支持时,甲方应全力以赴地给予大力支持。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矿的全部合法有效的证照及相关手续。并给留存该证照及手续的复印件及亮证经营。

3、甲方需给予乙方支持营造良好的顺利进入该矿区经营施工的条件及环境。使乙方合法有效的依照本合同及时顺利地开展工作。

4、甲方负责当地地方资源费用,负责协调处理好相关主管部门、行政部门的相关事务及关系。负责协调处理好当地居民民族关系。处理与本矿经营开采有关的建筑物的拆迁安臵工作及相关事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以使生产正常运行。

5、乙方在该矿经营开采矿石期间所需的炸材即炸药,由甲方提供,按乙方上报所需计划数量,满足供应,以勉影响延误生产开采工作的进程及经济效益。

五、乙方的权力及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第三款行使自己的权力。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乙方有权建立以承包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维护国家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守法经营,照章纳税。搞好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搞好与当地居民民族的关系。更要搞好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严格自觉履行好本合同各项条款。乙方需在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以第二天为计,在20天之内乙方进入该矿区的施工现场,开展全面有序地生产计划,安排工作,展开施工。

2、在生产经营期间,在各个环节与过程中,要认真负责,用心做事,以安全生产为根本,以效益为主导,向安全要效益,多、快、好、省地不断提高生产效益。制订好自己的全面安全、合理、高效经营生产的规范化管理制度,章程及相关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安全高效地正常运行。

3、乙方在经营生产采矿过程中,如遇文物、管线等地下埋设物,应及时请示甲方的处理意见,及时作出妥善保护与处理。

六、乙方向甲方上交承包费的数额,标准及方式:

1、按甲乙双方共同统计的铁矿石的实际数量与甲方进行结算。每吨铁矿石为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上交承包费的期限与时间为:每3个月结算一次。为每第一个3个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5号至第二个3个月的第一个月的5号之前与甲方结算完毕,交清第一个结算期的承包费。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如逾期不能向甲方及时结算兑现所结算承包费,乙方甘愿承担接受甲方按每吨铁矿石的承包费数额的5%的罚金。(指乙方超过结算日的一个月之内以故意拖延、推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遵守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

如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该采矿被取缔或被强制关闭,乙方甘愿承担其法律责任及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甲方可有权随时追究其责任。乙方且无抗辩力。如遇国家政策的调整及外部原因与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如遇客观原因暂时停产,到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也可暂停上交承包费,直至重新恢复正常生产。

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3、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无法经营生产或连年亏损,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并由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依本矿(30%—65%)品位的铁矿石 万吨折现行市场价的代价作为违约方承担赔偿的标准。

4、如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由于一方违约至使本合同不能实施,由违约一方赔偿对方合同违约金及本合同内规定的各项条款的违约责任。依本矿以年产量为(30%—65%) 万吨的铁矿石,折现行市场价的'代价赔偿对方。

八、请甲方协助、协调在该矿建选矿厂的事宜

1、乙方已作充分准备,在该矿区投资人民币5—6千万元新建一座选矿厂。(年产50—80万吨铁精粉)此选矿设备也已派专项负责人正在洽谈。各项数据及技术均已掌握。因此乙方建该选矿厂的用地问题及诸方面的事宜恳请甲方给予大力支持全方位的协调帮助。

2、如该选矿厂建成投产后,能给该矿带来诸多益处。既符合国家节约能源、资源的政策,又能大大提高该矿的自身价值和生产经济效益。该矿的高、低品位的铁矿石皆能产生各自的价值和经济效益。更大幅度的减缓道路不便、运输困难的压力。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具体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及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矿山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钨和稀土矿资源,确保全省钨和稀土矿开采总量严格控制在年度配额指标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合同,矿山承包开采合同样本。

第一条 甲方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要求,及时书面通知乙方20xx年度65%钨精矿和稀土氧化物指标________吨。

第二条 甲方依法保障乙方开采钨和稀土矿资源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工商、税务、安监等部门的合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钨矿生产、经营环境。

第三条 乙方必须在国家和省下达的配额指标内进行生产。不得超配额指标开采,不得将开采配额指标进行转让。

第四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矿产品销售凭证制度,不得销售无销售凭证的钨和稀土矿产品,不得将产品销售给无钨和稀土矿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收购非法开采的钨和稀土矿产品,合同范本《矿山承包开采合同样本》。

第五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台帐月、季报制度,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情况如实报送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

第六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矿区范围、期限、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进行开采,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充分和合理利用资源。不得以承包等形式擅自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超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生产。每超过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0万元;

(二)将钨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转让给他人。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每转让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万元;

(三)将钨矿产品销售给无钨和稀土矿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每销售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万元;

(四)收购非法开采的钨矿产品。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每收购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万元;

(五)不报送生产、销售资料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报送资料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影响国土资源部门信息通报工作的,交甲方违约金5万元。

第八条 甲乙双方违反法律规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矿山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位于高峰采营石灰石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物:原单位:灰石矿,原开采证号:矿山使用权面积亩,开采范围约亩,有原来旧厂房办公室等约3000㎡。

第二条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石灰石开采工程(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只按以下约定缴交承包款)。

第三条承包期限:十年(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四条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备案,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险额为20万元/人,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承包款单价:每年向甲方缴纳承包款万元。

第八条支付方式:承包款分两次支付,每年6月内支付万元;12月内支付万元。

第九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臵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承包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周边关系等协调及配合工作。

6、由于该矿山开采证已经过期,甲方负责办理该矿区全部的开采证,费用由甲方负责;在矿区附近有条22KV的高压线,影响矿区作业,甲方负责迁移该高压线。

7、当办妥开采证及迁移高压线等甲方原因的事宜,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除乙方自身原因外),承包期正式开始计算(以双方确认日期为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按时、足额缴纳承包款;

3、遵守有关法律、施工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臵、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自行搭建工棚及配臵有关生活设施、用品。

第十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20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终止:

1、承包期限届满;

2、双方一致同意;

3、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如属甲方违反法律而撤销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该积极办理开采证及迁移高压线等工作,在合同签订后开采证及迁移高压线工作未能完成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本合同。

2、承包款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

3、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可以根据相关安全条例标准进行负开采,但合同期限满或退出前必须将土地平整交还给甲方。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委托代理人:

(章)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字)

__年__月__日

矿山承包合同 篇11

发包方:xx市xx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合理提高矿业资源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矿权的矿山,乙方愿意承包。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标的

西大沟石灰石矿,该矿位于xx市xx朱洼村黄庄村民组以西,xx乡xx村山岗村民组以东,环湖路以南。山岗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xx乡山岗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xx村民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xx镇黄庄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约9亩)。

自XX年 月 日起至XX年 月 日止,共计四个承包年,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为第一承包年,以后如此类推。

三、承包价款

每年承包年度的承包价款为陆万伍仟元整( 65000元)。另外增加涉爆物品管理费,每个承包年壹万元整(10000元)。

四、承包款交付办法

第一承包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日内,乙方一次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管理费,以后每年乙方于三月底以前足额交纳下一承包年度该贰项费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贰项全部费用的同时,甲方将矿区管辖界限给乙方界定清楚,甲方不得限量乙方采矿。

五、权利、责任、义务及其他事项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采矿证照,需协乙方制订矿山开采方案;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合理有序开采矿,严格执行“一矿一口”布置方案,不得乱挖滥采。

2、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将矿山转包给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爆破物品,费用价格随市场价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爆破资格证书的爆破作业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放涉爆物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承包矿山的生产作业,不得转借、变卖或者作其他处理,乙方违反此条约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报公安机关处理,因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合同期内,乙方因开拓矿山需征、占土地时,应报请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义办理有关手续及相关事宜,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在甲方已征用土地范围内发生的纠纷,应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乙方因承包矿山生产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全设施(不包括设备),合同终止时无偿交归甲方所有。

7、一方确有合同约定以外的理由,需终止本合同履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双方及时制订善后处理方案。

本合同届满,乙方需继续承包时,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三个月内不得将矿山承包他人,本合同届满之日,乙方仍未与甲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将矿山承包权作其他处理。

8、乙方矿山内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9、乙方应加强厂群关系协调,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作好相关工作。

10、乙方逾期不交承包款,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的出现,双方协调后不能解决的,依照法律解决,合同期届满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存照。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矿山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xx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xxx

现就xx省xx市xx县xx矿区xxx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指定位于xx县xx矿区一角平面面积约xxx平方米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xx年,即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方式为:长度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计算,宽度按锯路第一条和最后一条之间的总距离量算,并画出平面几何图形来计算面积。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xxx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xx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__________________供乙方生产使用,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保管、养护、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纠纷。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线缆水管,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合同期内,乙方第一年必须完成xxx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第六条、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xxx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xx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面积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于xx天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垫付(该费用从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荒料开采转让、转包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xx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xxx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