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的观后感(热门11篇)。
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要具备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这样才能信心百倍地迎接将来的每个挑战,并且出色地去完成自己的工作!
一本书的观后感 篇1
一本好书就象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给我们诸多启示。《自动自发》就是这样一部励志佳作,它涵盖了勤奋、忠诚、敬业、自信等内容,是指导我们正确对待工作和学习的一位良师益友。当读完《自动自发》后感觉受益匪浅,对工作有了更多的认识。
什么是自动自发呢?自动自发就是没有人要求你,强迫你自觉而出色的完成自己的事情。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工作呢?是一味推脱拖延还是积极主动,是做工作的奴隶还是做自己工作的主人?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做出自己正确的选择:认真工作做自己的主人!做自己工作的主人首先要做到:对待工作勤奋认真。如果你永远保持勤奋的工作态度,你就会得到他人的称许和赞扬。同时我们也知道:每一份成绩的取得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不付出艰苦的努力是永远不会有成功的。马克思曾说过:"在科学的大道上,没有坦途可走,只有不畏艰险勇于攀登的人才能最终到达成功的顶点。"勤奋工作是实现理想的.基础,贪图安逸会使人堕落,无所事事而退化。勤奋工作还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乐趣。同时还因为工作给予我们的要比我们为之付出的更多。如果将工作视为学习经验的机会,那每一项工作中都包含着许多个人成长的机会,比如发展自己的专业技能,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很多杰出人物所具有的创造能力、决策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是他们在长期工作中积累和学习的。在工作中他们学会了了解自我,发现自我,是自己的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有所施必有所得。当我们尽职尽责,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终将有获得回报的机会,每个人的努力都不会白费的。
其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还要求我们要敬业。敬业就是尊敬自己的职业,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当把敬业当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知识,得到更多经验,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得到乐趣。做事善始善终,一丝不苟是工作追求的最高境界。敬业会带来双赢。
一本书的观后感 篇2
偶遇一本书。刘墉的《不可不知的人性》。看完这本书有点可怕,有点不知所措,又有点顿悟。原来生活中的这么多不可理解的人物其实都是人性的本身存在。
书中讲到:当你和闲人打交道的时候千万要小心。讲了这么一个故事。说一个富人家里请了几个佣人。其中一个男人有点憨像,整天坐在厨房的桌子旁边。这家的小孩子一过来他就伸出双臂阻拦。后来主人发现他天天无所事事。就过去问他:你每天都做些什么?他说:我在保护小姐不被桌子的角伤到。以前我的朋友家的孩子就是不注意,小孩子的头撞到了桌子角死了。主人生气急了,说简直胡说八道。从那天起叫他去护理院子的花草。当然他不是浇的水多就是浇的水少。花草差点被他折磨死。有一天这家的小姐又跑到厨房而且被桌角撞伤了。主人吓坏了,还好没有什么大碍。从此这个佣人又天天都坐在了桌子边。而且小姐看着他就怕。因为她还小不会说话。如果她会说话,可能她早告诉我们那天是这个佣人把她推倒的。佣人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他要体现出他存在的价值。他要告诉你,我的忠告你不可以不理会。
听了这个故事其实不难发现我们的生活当中太多这样的人和事了。他们的相同点在于“太闲”。例如我们每天上班遇见的门卫,我们要对他们毕恭毕敬,否则哪天你忘了带胸卡你就要费一番功夫才能进门了。再例如我们要去办个什么证件,你不仅要忍受她的恶劣态度还要培这笑脸,不然1个小时办好的事情,你可能要办一个星期了。太多了这样的事情。不过你要去接受,因为这就是人性。“他们”是闲人。有的是时间。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些事情你不让他实施一下权力她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再想想我们自己?如果你的一个方案没有被采纳。你是不是常盼望别人的那个方案实施的不成功。尽管他失败后你会诚心诚意的安慰他,但是你还是会有点窃喜对不对?如果你有过也不要责怪自己,因为这是人性。很多人都会有的。但是你要做的是。千万小心那些太闲的人。让自己平衡自己的生活。
一本书的观后感 篇3
《玫瑰与教育》是窦桂梅老师的教育随笔集。这本书记录她最为一名教师、作为一名家长、作为一名专家对教育显现的种种反思,和其他一些书籍相比它没有长篇大论的教育理论、理念论述,而是记录她对教育教学的积极的态度,以及对教育的无奈与困惑。
刚拿到这本书,就对书名感到好奇,读来原来玫瑰是她在“教育在线”的“小学教育论坛”的网名,是桂梅颠倒过来的同音“玫瑰”。她说:“作家冰心只钟情于玫瑰,冰心老人认为玫瑰有刺,那是风骨,玫瑰的芳香艳丽就是冠艳群芳。”“现在,我已用玫瑰的含义要求自己——像‘6朵’玫瑰那样对待同行,努力做到‘互敬、互爱、互谅’;像‘8朵’玫瑰那样怀着感恩之心对待‘关怀及鼓励’我的人;像‘19朵’玫瑰那样学会在现实中‘忍耐与期待’;像‘20朵’玫瑰那样,‘一颗赤诚的心’对待自己的人生;像红玫瑰代表的那样,对教学付出热情和真爱;像黄玫瑰代表的那样珍重自己,祝福别人;像紫玫瑰代表的浪漫那样,感受心灵的真实和独特;像白玫瑰代表的纯洁一样,一辈子拥有童年天真;以至努力做到黑玫瑰的温柔,橘色玫瑰的友情,蓝玫瑰的善良……爱事业如同热爱我的生命一样。我晓得,要把个人的生命融入教育的使命。”由此可见窦桂梅老师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奉献之情,我不禁为她的满腔激情而动容。
为自己能像“冰心玫瑰”那样绚丽和高贵,她一路拼搏,一路汗水。一个吉林师范的中师生,先从吉林一实验小学,再到北京,而且当上北京清华大学附小副校长,其间受到过国家政治局常委的接见,参加过国家教育报告团,出版不少教育专着,这些成就肯定包含着她的心血和汗水,也是对她的付出的.汇报。从她对自己的成长和成名的描述,虽有被“逼”之感,但更多的是自己在坚持自己的教育理想后,所做的许多工作是很令人佩服的。
读到“要追求文章朗朗上口,要能够在大庭广众中大声朗读,能让读者不仅听见声音,而且还能看见作者的笑貌——”我似乎真的看见窦桂梅的爽朗而热情的笑貌!她说:“无论如何也要“挤”时间也阅读,并用笔促进自己的思考——这是促使自己成长的科学途径。”“写作,记录着我教育生命一次次开花的轨迹。”诗意的语言,真切而热情,文如其人。
“爱在右,同情在左,走在生命路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这是窦老师所喜欢吟诵的诗句。作为一个从事语文教学的工作者,字里行间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流露出对文学的爱好,并时常有意识地扮演着“拉近朋友、学生亲近母语、亲近书籍”的角色。更让人感动的是:她此举目的竟是“让人在亲近文字的脚步里抓到爱。”
品味这朵这芬芳的玫瑰,她为我们每一个热爱教育、献身于教育的人做出做好的榜样。
一本书的观后感 篇4
今年暑假,爸爸为我在书店选购了一本书,书名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一看到这个书名我就乐了,没想到还有这样名字的一本书,真是有趣!我倒要看看这本书写了什么。拿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翻阅起来。
这时候爸爸对我说:“你可要认真读哦,这本书对你帮助你阅读很有用。”听了爸爸的话,我不以为然,因为我本来就是一条“小书虫”啊,难道看书还不会么?并且我阅读速度在班级无人能及的,爸爸太小看我了吧。”看到我满不在乎的样子,爸爸严肃的说:“这本书会告诉你该怎么阅读一本书,一个人能识字看书并不代表会阅读,书读的速度快也不一定能把一本书读好,有可能是囫囵吞枣,什么也没有学到。”
听了爸爸的话,我拿起了这本《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认认真真看了起来,看完后我终于明白了:阅读除了要有“乐读”的态度,还要掌握阅读的技巧。一本书我们在阅读时不能光光只是看书中的故事,也不能看完以后一丢了之,而是要在看书的过程中,做一些读书笔记和摘抄一些书中优美的词句、段落,有时候还要动手写写自己的所思所想。只有养成这些良好的阅读习惯,才能把书中知识变成自己可用的知识,为自己的成长助力。
现在,我知道了爸爸为什么会为我买《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它就像一盏慧灯点亮了人们阅读的路,教会我们怎样从阅读中收获有用的知识去编织着成长的梦想,真是一本好书!
在看完《做个快乐的小书虫》的那天夜里,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快乐的会阅读的小书虫,遨游在书海里,阅读着思考着摘抄着......随书游遍了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
一本书的观后感 篇5
奥地利作家费利克斯·萨尔腾在六十年前曾写过一个充满温馨,十分感人的故事,这本书的名字叫《小鹿斑比》。而这本书正是我刚刚读完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小鹿的成长故事。小鹿斑比出生在一片安宁、静谧的森林中。他愉快地和森林中的伙伴们玩耍着。可是有一天,一阵枪声打破了这个原本静谧的森林,很多动物都死亡了,而这便是“他”做的。从此,住在这个森林里动物们都得提心吊胆地生活着。可人类是不罢休的,他们又接二连三的杀害动物们。斑比的妈妈在第二次逃亡中失踪了。终于,灾难降临在斑比身上,多亏老鹿王救了它。后来,老鹿王把“他”也给炸死了,斑比继承了他的位置……
这本书给我启发很大。小动物们虽然弱小,但家园一次次遭到破坏的现实,同时同伴一次次被杀戮的惨象,使他们懂得,生活需要积累和学习,要凭借智慧和勇气才能生存下去。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和实践,丰富自己的知识,积累经验,只有这样,在以后的生活中才能做到遇事不慌,勇敢面对。
让我们成为飞翔在天空的雄鹰,在暴风雨中坚韧不屈的小草,在高山中成长的青松吧!
一本书的观后感 篇6
暑假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经典著作《天使在人间》。这本书的主要观点不是世界上有天使,而是有一些人愿意帮助称他们为“天使”。
我记得我最感人的一篇文章是“帮助人们快乐的基础”。它说我那天帮助了一个非常贫穷的孩子。他因为一块烧焦的皮肤掉了下来,但是浮上来的人没有帮助他。他们还取笑他,让他哭得更伤心。我在文章里看到了,立刻去帮助他,并劝他不要悲伤,我将带你回家!
事实上,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类似的事情。我亲身经历过。我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孩子饿了,没有食物,我没有给他一些钱或食物。还有一次,一个乞丐来到我家门口。他说他饿了,想要饭吃。但我不仅没有给他,而且关上门,不理他。
此刻,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说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在将来,我必须从文章的作者那里学习帮助别人的好习惯。相信我,我必须这么做!我相信你也会这么做的。
《草屋》是一本儿童读物,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男孩难忘的小学生活。通过对四个学生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孩子们之间的天真无邪和互相帮助的感人场景。虽然学生中有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们的心灵是纯洁的。
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时间的流逝,六年级的“鹤”感到自己的秃顶,这让同学们“取笑”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卢鹤做出了不正常的举动。他上学不是为了逃避同学。他用姜擦了擦头,749天后他就会长出头发了。他试图用帽子遮住秃顶。
一本书的观后感 篇7
《西游记》作者:吴承恩;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其讲述的是唐三藏和孙悟空及八戒,沙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但是以这本书为主题的电视剧翻拍却屡见不鲜,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西游记》是一部伟大的浪漫注意长篇小说。它不仅创造了一个神奇的,丰富的幻想世界,而且具有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涵和优美完整的艺术形式。全书共一百回,第十四回以前,穿插着大闹天宫,魏征斩龙,唐太宗入冥,刘全进瓜,和玄奘奉昭取经等内容。其中大闹天宫是《西游记》最精彩的部分。作者在这里塑造了孙悟空这一叛逆的英雄形象。揭露了天宫统治者的腐朽无能,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中人民坚毅无畏的反抗斗争精神。后八十六回写玄奘师徒西行取经,经历了数十番离奇古怪的灾难,终于达到了西天,取经成功,表现了他们克服困难的坚强毅力和征服自然的英雄气概。全书幽默诙谐,充满活力和乐观精神。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得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一本书的观后感 篇8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一只想飞的猫》。首先,这本书的书名就让我觉得非常的好笑,猫天生就不会飞,但这只猫非常渴望会飞。于是就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文中的猫把窗台上摆着的一个蓝瓷花盆砸碎了。它也不道歉,还说:“这算什么,我是猫!”更吹牛的说:“昨晚我伸手就抓了十三只耗子。”它跨开大步,头也不回一副若无其事地样子向前走了。高傲的猫为了捉蝴蝶压坏了个凤仙花。却被这两只蝴蝶戏弄了。两只蝴蝶在猫身边飞来飞去。忽高忽低、忽左忽右。猫在下面张牙舞爪也没捉住。每次都扑空,猫累得满头大汗,气的发抖,它像疯子一样,在花丛中横冲直撞,把向日葵撞的晃来晃去,把鸡冠花撞伤了腰。也没捉到。鸭子公鸡劝小猫去参加大扫除,它仗着自己一个晚上能抓十三只耗子,一味的逃避,毫不理会大家对他的劝告,却得意洋洋,说公鸡、鸭子、鹅都没有他跑得快、跳得高,但因为自己的狂妄自大,不自量力的与喜鹊比飞翔,摔得粉身碎骨再也没有爬起来。这种狂妄自大爱吹牛的猫终究害死了自己!
这只想飞的猫捉老鼠本领村中最厉害。然而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猫擅长捉老鼠、爬树,鸭子擅长捉鱼,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短处,别人不如你这个。你也不及别人那个。不能有一点小小的成功就骄傲自大,自以为是很了不起!我想,《一只想飞的猫》就是告诉我们这个道理吧!
一本书的观后感 篇9
近些日子,我读了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名叫《草房子》,主要描写了少年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并参与一些看似平常,却又催人泪下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回味无穷,心里如同有一瓶柠檬水咕嘟咕嘟往外冒——-酸酸的。
最让我感动的是:一个名叫杜小康的孩子,家境从优越到贫穷,虽然他渴望读书,但迫于生计不得不退学,只能跟随父亲以卖羊维持生计,最终,家里的债还清了,但他家那令人骄傲的红门却被债主带走了……。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细节,是因为我被杜小康那金子般的心深深打动了。虽然他只有12岁,但为了父亲的身体也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他主动放弃了自己挚爱的学业,毅然和父亲一起踏上谋生的道路,他多次因为思念家乡而悲伤不已,要么小声抽泣,要么放声大哭,父亲因为杜小康的哭泣心情烦燥而动手打了他,而杜小康在冷静过后仍向父亲道了歉。仅凭这点,就让我对杜小康心生敬意,如果是我,也许我会大吵大闹,永远不理父亲,和他相比,我是多么任性。
当他和父亲一起去卖羊的时候,面对人们的'歧视和嘲笑时,他不卑不亢,依然挺起腰杆堂堂正正做人,并没有因为生活迥迫而失去尊严。回到家,面对债主,他亲眼目睹父亲将那庄严美丽的红门卖掉,那可是他们一辈子的遗憾啊!我想,杜小康那一刻会是怎样一种心情,愤怒?无奈?痛苦?不舍?还是遗憾?也许都有,但他却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用平静的心态映衬他高贵的尊严。如果是我,或许我会吵闹、会争辩,杜小康的这段经历让我明白处事平静也可以让人获得尊严。
读了《草房子》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一个人无论贫穷,还是残疾,都应挺起胸膛,敢于直面生知中的坎坷,不必过度地意别人的意见,努力提高自己的价值,做真实的自己,活出我们自己的尊严。
一本书的观后感 篇10
寒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以前我只是在电视里了解《西游记》,虽然它里面的故事已广为人知,但第一次读原著,感觉还是很不一样。
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孙悟空出世及大闹天宫后,与猪八戒、沙僧、白龙马一起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们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他用许多生动的语言描写了一个个故事,塑造出鲜活的人物形象,虽然我没有读完全书,但作者生动的语言和独特的写作方式给我很多启发,里面的内容更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全书最精彩的是第六回《观音赴会问原因小圣施威降大圣》,讲的是孙悟空和二郎神斗法的情节,运用许多诗词来描写人物和动作,令人耳目一新。其中有几段我特别喜欢,二郎神出场时的诗写道“仪容清俊貌堂堂,两耳垂肩目有光。头戴三山飞凤帽,身穿一领淡鹅黄。缕金靴衬盘龙袜,玉带团花八宝妆。腰挎弹弓新月样,手执三尖两刃枪。斧劈桃山曾救母,弹打椶罗双凤凰。力诛八怪声名远,义结梅山七圣行。心高不认天家眷,性傲归神住灌江。”这里用七句诗就把二郎神杨戬的.样貌、打扮、兵器、来历和性格说的清清楚楚,我也仿佛看到二郎神就在眼前,看得出来他是个很厉害的角色。在描写孙悟空和二郎神各显本事大战的情节时,写道“那真君抖搜神威,摇身一变,变得身高万丈,两只手,举着三尖两刃神锋,好便似华山顶上之峰”……这大圣也使神通,变得与二郎身躯一样,嘴脸一般,举一条如意金箍棒,却就如昆仑山顶上的擎天之柱,抵住二郎神......那些猴,抛戈弃甲,撇剑丢枪;跑的跑,喊的喊;上山的上山,归洞的归洞:好似夜猫惊宿鸟,飞洒满天星。作者用夸张的修辞方法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壮观的场面,两个人打得惊天动地,气壮山河,小猴子们四散奔逃的样子也活灵活现,惟妙惟肖。
孙悟空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很机智勇敢,却带着些鲁莽。他出身低贱是个妖精,正如一句话所说:“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无论你怎么努力都搬不动”。天庭因为他是妖精瞧不起他。但面对整个天庭他却宁死不屈、勇于反抗,就像打不死的“小强”,跌倒一次爬起来,再跌倒一次再爬起来,十分顽强。正如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中的一句话:“若命不公,就和他斗到底。”孙悟空就是这样一个不认命不服输的人,在取经路上,他也始终坚定信念,过关斩将,终于保得唐僧取得真经,自己也最终成了斗战胜佛。
《西游记》能成为古典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内容绝不只是打打杀杀,只有细细品味才能读懂书中真意,我要继续读下去,去取得属于自己的真经。
一本书的观后感 篇11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我们经常说的话,在这个假期中,我一共读了四本书,其中一本叫《生命之树——达尔文的一生》。读了这本书后,仿佛自己也穿越了到了书中。
达尔文小时候好奇心很强,喜欢抓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带回家玩和研究,他的父亲十分担心他未来的前途,而达尔文整天除了打鸟,玩狗和挖地洞捉老鼠这几个爱好之外,其他的都不会去干,因为这些事情,他还经常和自己的父亲吵架,后来,他的父亲没有办法就去请教他的老朋友赫德先生,赫德先生回答他,你要有耐心地陪他玩,也要对他有爱心,不要跟他吵吵闹闹。他的父亲听完后,突然恍然大悟,后来他的父亲每天都把休息的时间给孩子们了,孩子喜欢玩什么,他父亲就陪同孩子们一起玩什么。我非常喜欢这位父亲的这一点,比如他的胸怀不那么样博大的话,是不会让孩子们自由玩耍的,达尔文也更不会从一个顽劣的少年变成一位著名的生物学家,虽然他父亲想让他的儿子学医,但达尔文在学院的天赋上不是很适合,这一点他的父亲尊重了他儿子的选择,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是:父亲竟然为了孩子的选择辞去了自己心爱的工作陪达尔文在家里自由的玩耍,陪他一起研究他感兴趣的奇特的小东西。现在我的心目中又多了一位我所敬佩的人,他就是达尔文的父亲——罗伯特。
后来,达尔文靠自己的勤奋努力,最终成为了著名的生物学家。
达尔文用他的一生全部贡献于生物学方面,他的不断努力,坚持研究的精神是我们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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