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监事会职责(实用2篇)。
监事会职责 篇1
1、监事在监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2、监事有权对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
3、监事有向监事长提出召开临时会议或特别会议的建议权。
4、为了查询或调查监事会的专项工作,监事有权调阅公司档案、文件或约见公司经理人员了解情况。
5、监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律、财经政策和有关规定。
6、监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章程、本条例和其他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报酬。
7、监事不得开展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8、监事负有按规定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9、监事违反本条例的非法所得归本公司所有,造成的损失应当进行赔偿。
10、监事在执行职权时超越权限或没有依照监事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
监事会职责 篇2
一、经会员大会选举,协会设置3名监事,负责对社团运转的监督,监事对会员大会负责;
二、协会重要会议应邀请监事参加,监事可列席协会各类会议,行使询问权、批评权、建议权,对理事会决策行为和秘书处执行行为可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权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优先获得协会的服务;
三、经过监事集体决议,可对理事会和秘书处有关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主管部门提出裁定申请;
四、对于协会运转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违反章程规定的事项,可向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