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地灾普查工作计划(必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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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地灾普查工作计划 篇1
1.总则
1.1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陕西省气象条例》、《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汉中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xxx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xxx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暴雨、暴雪、寒潮、大雾、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按影响种类、区域、程度以及危害程度等,分为特别重大气象灾害(Ⅰ级)、重大气象灾害(Ⅱ级)、较大气象灾害(Ⅲ级)和一般气象灾害(Ⅳ级)四级。相关标准之一达到即为达到该等级的级别。
1.4.1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产生生活秩序受到特别严重影响,或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4.2重大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大风、高温、冰冻、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较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4.3较大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大风、低温、高温、冰冻、大雾、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明显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较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4.4一般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低温、大雾、霾、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一定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明显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县(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
镇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1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xxxxx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镇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务大厅,由周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康伟负责日常事务
2.1.2镇指挥部职责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为镇政府提供防灾减灾决策依据和建议
(2)负责气象灾害应急体系与设施建设,组织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及有关信息的收集和传播。
(3)负责调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协调解决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问题。
(4)指导和督促各村、单位开展相应工作。
(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1.3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镇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1)镇气象工作站:参与镇镇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发布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承担镇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镇农经办:配合协调各村、企业防御和抗击气象灾害工作,负责对全镇水利设施进行有效的监管,尽可能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负责农业防御气象灾害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镇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抗灾救灾柴油安排;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
(3)乡企办:组织抢修被气象灾害损坏的自来水管道设施,保障自来水的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的修复等工作。
(4)民政办:统一审核发布气象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综治办:协助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救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参加重要设施的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6)横县河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气象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减灾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气象灾害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提供部分道路实景信息。
(7)财政所:负责防御气象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8)横县河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气象灾害时的地质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气象灾害造成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必要的应急防治工作,减缓和派出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9)电信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御气象灾害通信保障和相关信息传递工作;及时指挥、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调配应急机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
(10)供电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应。
(11)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气象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2)教育组:负责全镇各类学校防御气象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13)广播电视站: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气象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气象工作的宣传报道。
2.2日常办事机构
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
(1)承担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气象灾害防御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全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镇指挥部工作指令,即使掌握气象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简报。
(4)组织、协调各村、单位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鉴定、审核和上报工作。
(6)镇指挥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项。
3.监测预警
3.1灾害普查
建立以村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汉中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执行,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气象此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可以由有关监测部门会同气象部门联合发布。
3.2.2发布内容
根据气象灾害的种类、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和发展态势,适时发布气象灾害性天气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及预警信号。按照气象灾害分级标准,镇指挥部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3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应急广播系统、移动通信群发系统、无线电数据系统、中国气象频道等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各村、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由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警准备
各村、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村、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起动应急相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4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村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防御以及损失等情况,在2小时内向镇指挥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事件信息,镇政府向县政府报告,必要时向市政府、省政府报告。
4.2应急启动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起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4.3分级响应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气象灾害的种类、级别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4.3.1一般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
发生一般气象灾害,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镇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2)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灾害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和信息上报。
(3)灾害发生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根据上级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灾害天气围困的群众。及时将气象灾害情况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4.3.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4.4分部门响应
当气象灾害发生时,根据灾害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4.5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村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4.5.1暴雨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农办负责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工作。做好农业生产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组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和中小学做好停课准备。
供电所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交通中队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城建、农业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2暴雪、低温、冰冻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雪灾、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交警中队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提示车辆防冻、积雪路段减速慢行;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教育组提示学校做好防雪、除雪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已经抵达学校的学生安全。
农办组织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主做好防雪、防冻等有效防御措施。
民政办根据需要开放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供电所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城建部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的人员。
媒体应及时传播气象局发布的有关天气预报信息。
4.5.3寒潮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民政办采取防寒措施,开放避寒场所,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是贫困户以及流浪人员等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企业、农业、林业等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业主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的防寒保暖工作,以及树木、花卉等防寒防冻。
卫生院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媒体应及时传播寒潮预警信号。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5.4高温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供电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水利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游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卫生院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提醒群众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5.4干旱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5.5雷电、冰雹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雨大风、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害发生后,有关防雷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雷击灾情的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并为其他部门处置雷电灾害提供技术指导。
城建部门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供电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提醒群众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5.6大雾、霾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大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供电部门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交通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6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4.7社会动员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各村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各村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8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4.9应急终止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镇指挥部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调查评估
灾害结束后,镇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上报。
5.2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依法给予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5.3保险理赔
鼓励通过保险形式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和灾后自救能力。气象部门应无偿为保险理赔等活动提供气象证明材料或者组织有关专家对气象灾害进行调查鉴定,提供气象灾害调查鉴定报告。保险部门应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恢复重建
镇指挥部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水利、供电、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6.应急保障Hc179.cOm
6.1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6.2交通运输保障
综合办会同有关单位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6.3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资金保障。
6.4物质保障
各村、有关单位,特别是水利、民政、农业、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并督促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加强生活、医疗、防护用品类救灾的储备,加强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
6.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和社会治安管理,做好重点部位的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6.6避灾场所保障
民政、城建等有关部门确定本镇各地的避灾(避险)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及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6.7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落实抗灾救灾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1)各村、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多种媒体,对社会公众开展气象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气象放在减灾能力。
(2)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把气象灾害、预警知识、应急处置知识以及工作管理、救援人员上岗和其他常规性培训工作,纳入总体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的培训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7.2奖惩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玩忽职守、处置不力,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等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8附则
8.1名词术语
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冰冻、霜冻、低温、大雾、龙卷风、大风、沙尘暴、灰霾、高温、干旱、雷电、冰雹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灾害。
8.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附件
9.1.1 Ⅰ级预警
(1)暴雨:过去48小时持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或过去24小时出现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2)暴雪:过去24小时出现2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3)干旱:大部分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9.1.2 Ⅱ级预警
(1)暴雨:过去48小时持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或过去24小时出现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责任区域将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
(2)暴雪:过去24小时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责任区域出现15毫米以上降雪。
(3)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责任区域沿海将出现平均风力10级以上(含10级)或阵风12级以上(含12级)大风天气,内陆将出现平均风力8级以上(含8级)或阵风10级以上(含10级)大风天气。
(4)高温:过去48小时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8℃及以上,且有3个以上自动站达40℃及以上高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将持续出现最高气温为38℃及以上,且有成片40℃及以上的高温天气。
(5)道路结冰:过去48小时责任区域已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道路结冰。
(6)干旱:大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9.1.3 III级预警
(1)暴雨:过去24小时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有单点超过250毫米的降雨。
(2)暴雪:过去24小时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3)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责任区域沿海将出现平均风力9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大风天气,内陆将出现平均风力7级以上(含7级)或阵风9级以上(含9级)大风天气。
(4)低温:过去72小时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最新气候平均值)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偏低5℃以上(11月值翌年3月)。
(5)高温:过去48小时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8℃及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仍将持续出现38℃及以上高温天气。
(6)道路结冰:预计未来48小时将出现对交通又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或者过去24小时内已出现并可能持续。
(7)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大部分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且有成片的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8)干旱:大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中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9.1.4 IV级预警
(1)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50毫米以上阵雨,且有单点超过100毫米的降雨;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2)暴雪: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且有单点超过10毫米的降雪。
(3)低温:过去24小时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最新气候平均值)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
(4)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大部分地区(按照分级发布标准)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雾,且有成片的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5)霾: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
(6)干旱: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中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自然资源地灾普查工作计划 篇2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规划管控,抓耕地保护落实,坚决守住三大红线。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完成区、乡(镇)、村三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实现耕地质量和数量的动态平衡。在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落实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21.01公顷(其中水田4.3818公顷)挂钩指标;完成20xx年度水毁耕地复垦工作。
淠东乡海潮村等4个乡镇6个行政村的水毁耕地项目已全部竣工,正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计等工作。完成孙岗镇关塘、连墩村荒草地开发项目补充耕地项目实地核查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和资源管控。
开展全区范围内16个片区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已完成2个方案编制工作并上报省厅审核。完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xx-20xx年)》编制和全区线性基础设施及规划编制相关材料收集,为我区下一步的村庄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详实基础。启动全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
发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前置作用,对7个项目进行了规划预审,提供林地审批审查意见共13份,受理编制金安通用机场等三个重点项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和规划修改工作。
二、突出空间保障,抓土地高效利用,有序规范土地管理
一是用地报批工作提质提效。
20xx年,组卷上报省厅28个报件,面积4516亩,已经省政府批准10个批次,面积1687亩。
二是扎实做好闲置土地处置。
20xx年例行督察闲置土地共查处4宗,目前已整改到位3宗。剩余一宗已报请区政府督促区城投公司在7月28日前完成整改。
三是有序有力推进土地供应。
截止目前共发布出让公告八期,已挂牌成交15宗,出让面积506.5亩,成交总价款71005万元,其中区本级成交11宗,出让面积256.6亩,成交总价款67265万元。示范园区成交工业用地3宗,商服用地1宗,出让面积249.9亩,成交总价款3740万元。划拨用地11宗,划拨面积419.6亩。
四是规范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管理。
申报办理设施农用地15宗,面积111.6亩;办理临时用地8宗,面积910.3亩。
三、工作安排。
一是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加大农转用和计划外指标争取力度,会同区发改委等区直部门,争取更多项目进入省级重点项目库。保证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和工业项目用地的'报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实现快报快批。强化土地供后监管,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工作,争取更多的增存挂钩指标。
二是强化规划管控力度。
做好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划好三条控制线,制定全区村庄规划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编制计划,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尽快形成阶段性成果。
自然资源地灾普查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我镇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新时期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以科学发展新农村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协调土地审批、项目整理、土地征用。按照区委、区府和自然资源局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目标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推进新创业、实现新跨越,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做好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工作
严格按照区自然资源局建设相关部门的要求,对新建房农户我们坚持按程序审批.现场查勘,现场放线,并按统一风貌打造等相关要求,禁止农户违规建房和乱搭乱建,确保群众依法合理利用土地。
二、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点监测、排查工作
全镇共有地质灾害监测点12处,在每个地质灾害监测点都设立了警示牌,落实了具体监测人员,制定了防范预案和紧急疏散方案,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害。
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防控体系,镇有防控应急抢险顸案,分管领导任监测站长,村有监测员,各地质灾害点有监测负责人,遇有紧急情况能在最短时间进行抢险硧保万无一失,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內.
三、开展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作
完成了镇村滑坡点等2处排危除险。顺利完成了团堆村1组和团堆村8组的.征地补偿工作。
四、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严格按照镇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并将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镇自然资源办将不定期对各村的履职情况展开巡查,对于工作落实到位的予以表扬,加考核分,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将予以公开通报,并扣相应考核分数。镇与村、村与组农户层层签定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五、完成了村、村土地整理项目
六、完成39户地质灾害户的搬迁工作
七、开展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
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耕地保护和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
2、协调处理好产业发展与新村规划建设用地问题。
自然资源地灾普查工作计划 篇4
为切实做好20xx年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气象服务工作,县气象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分工、职责和纪律。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应急与减灾工作情况
1.调整了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党组分工,及时调整了县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和带班要求。
2.制定气象服务方案:制定了《20xx年县气象局决策气象服务方案》,对全年决策气象服务产品材料种类、各周月及重大气候事件决策服务关注重点、决策气象服务工作流程和质量考核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规范。
3.应急管理工作:调整了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县20xx年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方案》;制订了业务系统、供电、网络、消防等事故应急预案。4月21日,参加了全市观测与网络应急演练。
4.贯彻落实《基层气象台站突发气象灾害临近预警服务业务基本要求》:修订了突发气象灾害临近预警服务应急手册、预报预警业务服务工作手册,相关工作职责、业务服务流程已上墙。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在基层台站开展以来,直接利用上级服务产品开展服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和服务在防灾减灾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5.气象灾害应急部门联动:县政府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处理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手机短信快速发布机制的通知》,明确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机制、发布渠道、发布流程及各部门的职责。编制了《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明确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与农委、环保、民政、电力、海事、交通等部门签订了协议,建立了预警信息联动机制,与电台、电视台、三大运营商均签订了预警信息发布协议。
6.气象防灾减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了我县政府目标考核。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已纳入乡镇公共服务清单。
7.更新灾害防御责任人:组织对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信息全部进行了分类统计并上报省局。
8.突发事件预警发布系统运行:县编办批复同意设立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通过电子政务网接入国突系统,三农专项的电子显示屏、大喇叭等均已接入突发事件预警发布系统,实现了预警信号一键发布。
9.信息员队伍建设:县建立了乡村综合信息服务站,每年组织两次乡镇信息员培训与表彰活动,为乡镇信息员配备了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服务通讯设备,建立了乡村气象信息员微信群,有专人管理,为乡村气象信息员提供了一个便利的交流平台群内气氛活跃,广大信息员踊跃发言,积极提供、上报各类服务信息和灾情实况。
二、综合观测工作情况
1.地面观测业务流程的修定与执行情况:统一制定了符合最新业务要求的统一观测业务流程,对流程进行了本地化,各业务人员按流程开展观测操作。
2.业务质量统计与分析情况:台站每月对业务人员业务质量进行统计登记,市局业务科制作分月全市观测与网络业务质量分析报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业务质量分析会,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进行经验交流研讨。
3.观测设备运行维护情况:所有观测设备均采用中国局定型设备,按时开展检定标校,无使用超检仪器现象。按规范开展仪器清洁和维护,值班日记登记记录规范。天气现象仪运行正常,出现的故障能够及时排除,按时统计评估,上报报告。
4.业务系统运行及使用:台站业务系统参数设置正确,业务人员熟悉软件操作和文件存放路径,按规定及时正确升级更新;业务人员熟悉MDOS2.0系统操作,能及时按规定进行疑误信息处理。按要求填写ASOM2.0系统日巡查、月巡查,按要求填写并及时关闭故障单。
5.信息网络与保障业务相关业务流程、制度的制修订及落实情况:已制定《网络机房管理制度》、《气象信息网络系统故障处理流程》、《通信网络故障应急预案》,并在网络机房悬挂上墙。建立以网络管理员、各信息系统应急联系人为主的应急技术队伍,组织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熟悉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明确网络安全应急流程,落实网络安全通报机制。
6.供电系统运行及保障:配备UPS和发电机双路电备份,巡检和维护测试记录、充放电记录完整,发电机油料储备充足,业务人员了解供电备份设备性能、熟悉操作流程。
7.通信系统运行及保障:SDH等通信线路运行正常,20xx年度配合电信部门对电信线路进行升级,目前带宽达70M,网络故障时可自动切换;3G应急通信设备运行正常,值班手机由值班人员24小时携带;业务人员了解当地三家网络故障报修联系方式和报修流程。网络安全使用省局统一配备的`天融信防火墙,接在互联网边界层。网神防火墙接在内网和政务外网间,供国突系统使用。启用自建网络监控系统并结合Cacti网络监控软件将关键网络设备、业务设备、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情况统一纳入实时监控,实行24小时自动监控、自动报警,第一时间通知网络管理员,对安全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和及时恢复。制定了“信息系统安全责任制”、“信息系统人员安全制度”等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并和网络管理岗位人员签订了安全保密协议。
8业务人员应急保障能力:注重业务人员应急保障能力培养,积极组织开展自动站故障应急演练,业务人员熟悉主备业务机切换和主备站切换流程,能按规范进行补测和发报,能独立进行区域站一般故障诊断并排除。
9.探测环境保护情况:阜阳雷达站新址用地已经规委会研究通过,颍上县观测场新站拟选址已通过省局观测处现场勘察。目前各台站每日均进行探测环境监测并在值班日记中备注,每月按要求上报探测环境变化报告。探测保护标准已按要求备案至规划、城建、发改委、国土、环保等部门。
三、预报预警工作准备情况
1.按要求正常接收和应用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指导预报产品,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micaps4.5,实时调取Grapes-gfs、Grapes-meso、上海区域预报模式、欧洲细网格、欧洲集合预报、日本、德国,常规高空和地面天气图、风云-4号、等数值预报和实况资料。
2.根据《省短时临近天气业务规定》,制定了《县短时临近天气业务流程》、《县短时临近天气业务实施细则》和《县短临临近预警信号发布技术标准,建立完善短临天气监测分析、预报制作、预警发布、会商联防、和非器测实况数据收集等业务流程。
3.高清电视会商系统运行正常,制定了天气预报会商制度,按要求参加中央台和省台电视会商,天气预报会商均按要求在预报值班记录簿中记录。
4.在平时预报业务工作中注重对灾害性、转折性等复杂天气的分析研判,过程结束后,及时总结。
5.遇灾害性天气,值班预报员通过省市县一体化平台预警信号制作发布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填写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通知单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市政府应急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农委、水利、交通、广播、电视等相关单位发送,并向相关人员发送气象短信,预报人员熟练使用国家局省局下发的各种监测、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对预警信号发布的流程、发布渠道都熟悉。
6.依托省省市县预报预警服务一体化平台上接收应用省级智能网格指导预报产品,按要求开展智能网格预报关键点订正业务,并利用网格预报和键点要素预报开展日常预报服务工作。
四、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工作
1.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制定了《县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装备维护管理规定》、《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县人工影响天气实施方案》等人影安全管理制度;人影安全责任到人,签署了《人影安全管理责任书》,局主要负责人与所有作业人员签订了人影安全生产责任书。
2.作业安全管理。制定人影作业流程、人影作业空域申报制度及人影作业公告制度,规范制作安全人影作业安全射界图等并严格执行,作业记录进行全流程留痕管理。
3.人员安全管理。所有人影作业人员信息已报送至县公安局备案并获回执;10月份,参加了全省人影作业技能培训班,作业人员培训记录完整;每年为所有作业人员及作业管理人员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
4.弹药存储。临时存储场所已采取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弹药出入库登记规范、完整。
5.人影安全应急。制定了《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县人工影响天气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
五、工作亮点
1.创新模式,融入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与县环保局联系,以需求为引领,联合省生态与卫星遥感研究所为其提供“火情卫星遥感监测信息”服务,服务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加强调研,创新服务内容,积极做好行业气象服务。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加强外地先进经验调研和本地服务需求调研相结合,已组织人员到国家局学习,从而增强行业气象服务能力。
自然资源地灾普查工作计划 篇5
20xx年,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防洪保安全”为主,认真做好防汛工作,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度汛。现对我镇的防汛准备工作总结如下:
一、早安排、早落实,认真做好汛前准备工作
我镇水资源十分丰富,为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准备工作,在年初对防汛工作做出早安排,成立了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防汛指挥部成员,完善了防汛工作预案,制定了工作措施,进一步全面落实以主要领导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做到思想到位,措施落实,并完善村级防洪预案,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了领导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以确保安全渡汛。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镇认真组织学习上级防汛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及时传达上级对防汛工作的指示,要求全体干部职镇认真组织学习上级防汛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及时传达上级对防汛工作的指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防汛工作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清醒认识到今年防汛形势,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牢固树立防汛工作无小事,真正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2、制定应急抢险预案,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针对我镇防汛工作的现状,结合去年工作运行情况,我镇认真学习了的防汛抢险预案、应急预案。组织民兵应急抢险队伍开展了防汛演练,组织进行了集中业务技能培训。
3、落实防汛责任制,加强检查督促工作
镇积极落实领导班子、各单位、各村负责人防汛责任制和防汛职责,及时上报、反馈情况。同时,加强对防汛责任制的检查督促工作,制定了检查督促制度,要求镇督查考核工作组随时进行检查,以进一步落实防汛职责。
4、严肃防汛纪律,加强防汛值班
按照防汛工作有关规定,镇及时修订了防汛值班制度,落实了防汛值班责任制,实行防汛值班、当班、带班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各项防汛工作制度,坚守值班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汛情发展,及时掌握并向上级部门反映重要情况、及时上报雨情雨量,做到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5、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和治理。
汛期实行工作人员巡山查哨,对易滑坡、泥石流、塌陷等险段及时排出隐患,随时监测灾害变化情况,及时上报,由各村工作组长负责监测,做好防汛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和应急通讯设施、备用电源等一系列措施的准备,做好迎战大洪水的各项工作,一旦发生灾情立即投入抢险救灾,并及时向防汛部门上报灾情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镇地理位置特殊,位于佛子岭大坝下游,防汛难度较大。
2、缺乏资金投入,在应急抢险物资、人员培训方面力度不够。
三、今后工作打算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继续完善好防汛工作预案,落实好防汛责任制。
2、实行目标责任制的管理方式,把工作重心下移到村级,实行群防群治。
3、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加大对防汛物资的筹备,完善各种防汛设施。
4、加强对防汛抢险队伍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使防汛队伍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
5、防汛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落实,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自然资源地灾普查工作计划 篇6
为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提高对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
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紧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灾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级区域性自然灾害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在镇靖镇地域范围内因发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标准洪水、水库垮坝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暴雨、冰雹、暴雪、龙卷风、浓雾、高温、雷击、沙尘暴、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及其它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适用于本预案。
二、本预案启动条件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预警性自然灾害。县民政局和县气象台以及县防汛指挥部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自然灾害预警性通知,相关预案即启动。
(二)广泛性自然灾害。造成全镇较大范围群众无法维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条件的状况。
(三)区域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在实施救助过程中,提出紧急援助请求或需要给予紧急援助的灾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灾害。直接危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灾情。县级预案启动的同时,本预案相应启动。
三、紧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镇靖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宋勇树担任总指挥,镇长薛向东担任副总指挥,其成员由镇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镇卫生院院长、学区校长、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镇分管民政领导和民政工作站站长组成,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在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镇防汛指挥部的直接指导下,负责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一)镇靖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耍职责是:
预案启动后,会同镇有关站所、镇属有关单位及各村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具体受灾情况和救灾紧急援助实际需要情况,经镇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救灾捐赠活动。
指导镇民政工作站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二)镇靖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动员、后勤保障、转移安置、接受捐赠(募集)、恢复重建以及遗体处理等专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统计灾民中外籍人士的具体情况,及时上报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宣传动员:主要负责灾民疏散转移的宣传动员工作;受灾信息在镇政府应急领导下,统一向社会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媒体提供灾民救助情况及其他公众须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单位和村委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组织、运输供应和疏散群众工作;保障灾区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转移安置: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受灾或即将受灾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
社会捐赠(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发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复重建:主要负责调查统计灾区群众生活状况,制定灾民口粮救济、衣被救济、伤病救济等救助标准以及危房修缮和倒房恢复重建的救助规划方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工作;灾情稳定后,负责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遗体处理:主要负责收集管理遗体,组织群众认领遗体;及时进行遗体火化;对无人认领的遗体进行统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镇政府及镇民政工作站应制定救灾资金预算。根据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状况作出具体安排方案抱县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灾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救灾经费要重点用于灾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资准备
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镇民政工作站建立动态的灾民救灾物资储备机制。经常与县民政局保持联系,确保县民政局相关救灾物资的库存保持在一定的数量水平上,以备应急状态下确保急需。
(三)灾时票据准备
制作灾时临时粮票等票据。当灾害发生时,向灾民发放临时票据,在灾民的临时安置点附近设置发放点,由灾民凭借临时票据向发放点领取相应的食品等生存必备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费。
(四)救灾装备准备
镇靖镇根据《镇靖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五)人力资源准备
在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人员,重点开展灾区的现场讦估及灾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镇属各单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建立“灾区紧急救灾队”,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参与灾区防灾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本区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本区的受害伤亡程度。
(六)灾民安置准备
指导镇政府做好重点防控区域和单位的划定及镇转移安置区域的协调工作,建立镇靖镇重点防控区、单位和安置场地的档案。同时,镇政府根据本地区成灾规律、人口密度、地理环境等情况,按镇、村行政区域,分级规划和设定安置场所,划定疏散转移路线。已确定为疏散转移通道的,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引导标志(牌)。镇政府应当设定村、户的对口安置场所,建立相互联系方式及联络卡。
(七)社会动员准备
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充分发挥现有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作用,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防灾减灾准备
配合镇防汛指挥部积极开展全民减灾教育,通过镇民政办、镇派出所、镇医院等,开展减灾进村入户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的为群众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镇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镇政府应迅速按规程启动预案。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
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灾情报送工作。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可同时越级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评估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和其他经济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灾情稳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镇政府执行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并与镇救灾指挥机构保持不问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各村委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镇民政工作站会同镇政府在全面核定灾情的基础上,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等必须逐户进行核实,登记造册,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三)紧急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民政工作站应配合有关单位迅速引导灾民按指定路线疏散转移到临时指定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安置受灾群众一般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场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设施安置;三是对口转移安置。
(四)灾民生活救助
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后,镇政府及镇民政工作站应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衣被、帐篷、饮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镇政府应根据灾情和灾害损失程度,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与扶持”的救灾救济工作方针,以保证灾民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制定阶段性灾民生活保障计划,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安排救灾资金,必要时可申请应急资金。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及物资支援。县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灾民转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应、住房恢复重建、灾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伤员的紧急医疗。
(五)组织和接受社会捐赠
预案启动后,根据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镇民政工作站应立即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动员社会各界为灾区提供援助。必要时,镇政府成立专门的接受捐赠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合理安排接受场所和仓储设施,保证接受捐赠的需要。接受的捐赠款物应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六、附则
本预案是《镇靖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在有关责任部门启动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启动本预案。
镇属各单位及各村委应根据辖区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根据《镇靖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调整作相应的调整。
自然资源地灾普查工作计划 篇7
20xx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坚持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始终把环保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抓好环保为经济,发展经济为环保”的大局观,全面开展环保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经济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现就我镇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为全面推进环境综合防治工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就重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制订整治方案和措施,对防治污染指标进行了分解,与各村签订了责任状,细化整治工作重点,严格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职责。
以镇政府为责任主体,在全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细化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确定网格员名单,明确各级网格职责,严格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工作落实,强化整治力度。
由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其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工作,避免环境污染。
1、完成我镇xxx多家企业20xx年、20xx年污染源普查信息排查以及录入工作。
2、完成xxxx余家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
3、完成各级督查整改工作:完成省第九督导组交办的xx件信访案件,配合省、市、县完成各项督查检查工作xx余次,同时对交办问题立行立改或制定整改方案,完成了各级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
4、污染源排查。我镇累计出动xxx人次;出动车辆xxx车次;排查污染源xxx个(其中涉气工业企业xx家,工业料堆场扬尘源x家,涉水工业企业x个,城镇污水x个,农村生活污水x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x个,地下水污染源x个,村农灌溉农用机井xxx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x个,生活垃圾xx个,危险废弃物x个)。
5、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散乱污治理回头看:多次召开全镇“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会议,并由镇政府牵头,联合环保局、公安、电力、国土及相关站所对本辖区内20xx年以来散乱污企业进行再排查,同时组织人力进行不定时的日查和夜查,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做好关停取缔工作,杜绝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
6、露天禁烧工作:我镇紧紧围绕“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这一工作目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巡查制度及保障措施;按照网格化制度全镇xx个村每村分派x-x名巡查员做好防火巡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以高速、高铁、xxx国道、铁路、南冯路、金满路、大周路两侧为重点,划分了露天禁烧责任区,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切实保障了露天禁烧工作的有序开展。
7、散煤治理工作:加强散煤销售网点的巡查监控,散煤复燃管控入户,利用无人机对辖区内行政村进行飞检,散煤日报表工作。
8、停限产企业及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按照职责分工,由环保所配合国土、城建部门加强建筑工地的巡查监管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责令开发商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环保所按照重污染天气“三级”响应机制要求,对辖区内停、限产企业进行监管和应急工作,防止偷产偷排现象发生。
自然资源地灾普查工作计划 篇8
为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潮汛、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方面的重大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预防和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损失,防止因暴雨、洪水等造成垮坝、溃堤等恶性事故发生。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区级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启动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照本地预案负责处置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一)在汛期,全区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100毫米,并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二)芦江、岩泰、小浃江等三大水系的干流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并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三)新路水库水位达到76米,并预报将超过77米;城湾水库水位达到25米,并预报将超过26米。
(四)气象部门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并发出紧急警报。
(五)东部地区连续干旱40天以上;全区范围内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3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万人。
(六)水库、甬江堤防或一线海塘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七)区域内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等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八)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三、处置程序
(一)当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区防办立即向区防指副指挥、指挥报告,并由指挥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区防指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向区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社会公众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二)区防指立即组织专家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台风、
潮汛、干旱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水利工程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区防指及时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区委、区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根据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区防指派员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经区防指决定,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过后,区防指派员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专题汇报。
四、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区防指统一指挥区级各有关单位协助各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区防办研究分析雨情、水情、工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意见,对有关水利设施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区人武部负责组织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协调驻北仑部队、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灾害发生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灾害发生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区水利局、交通局、供电局、城管局、电信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分别指导水利工程、交通道路、
电力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通信设施、地质灾害等抢险救灾工作;区农林局负责指导海上渔船回港避风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区水利局负责组织水资源应急调度、配置和监测;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市自来水管网用户应急配水供水预案;区环保局负责地表水、污染源监测和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区公安分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经发局组织制定干旱期企业限制用水措施;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地下水应急开采的技术指导。
(三)预测预报。区气象局、水利局、农林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共同做好暴雨、洪水、台风、潮位、干旱及山地灾害的'预测预报,及时上报区防指。
(四)应急物资和电力通讯保障。区府办牵头,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交通局、人武部等单位共同做好应急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等储备和调运工作;区供销社、区水管总站负责按照区防指指令监督落实专项储备草包(编织袋)的储存和调运工作;区供电局负责抗洪抢险现场的电力供应;区电信局负责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五)应急资金保障。区财政局牵头,水利局、民政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及农业银行北仑支行等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相关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六)医疗卫生保障。区卫生局、农业局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七)后勤保障。灾害发生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抢
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区府办牵头,区粮食局、民政局、交通局、卫生局等单位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八)灾情核查。区民政局、!水利局牵头,区交通局、农业局、电信局、供电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区防指。
(九)善后处理。区府办、水利局、城管局、交通局、农业局、
计划发展与经济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供电局、电信局、民政局和人武部等单位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学校等设施和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帮助指导灾民修缮房屋,恢复工农业生产和教学秩序;保险公司做好善后理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十)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洪涝台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