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租车合同(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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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租车合同(篇1)
甲方:
乙方:郑州市恒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客车接送职工上下班事宜达成如下议。
一、双方议项
1.租车期限
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2.车辆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35座空调客车1辆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所租车辆应符合市内包车的安全、卫生和准运要求,各种手续合法完整,车辆性能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舒适卫生。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上述要求或更换车辆。
3.运行路线、班次和时间详见甲方提供的《班车线路站点表》,所租车辆的具体运行班次和时间由甲方制定班车运行动态表,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运行动态表准时调运车辆。
4.能力保证
为确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职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诺每个运行班次能同时提供适合甲方需要的每辆35座或者其相符的运营能力。
5.租金与结算
35座空调客车的租金为 元/辆/天(含往返),乙方承诺各价格不高于同行业或其他相似客户的价格,甲方临时租车的租金另行商定,甲乙双方每月分别对班车趟次、服务质量、运行状况、履约情况进行统计,月底经双方核实确认后作为结算租金的依据,甲方于次月10日前(遇公休和节假日顺延)将租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结算票据。
二、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应按约支付租金,如遇事情耽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延期支付。
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班车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车(包括公休和节假日)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甲方如因特殊情况需拖班,应在当日当班次发车前一小时通知乙方,租金不变。
3.甲方应尽可能固定班车的乘员,乘员人数符合车载人数,协助乙方驾驶员共同搞好安全行车和服务工作。
4.甲方应加强对乘车职工的教育,爱护车辆设施,保持车内卫生,遵守交通法规,车上严禁吸烟,不乱扔杂物,故意损坏设施照价赔偿,文明有序乘车。
5.甲方应提供场地供乙方班车停放、管理。
6 甲方有权拒绝租挂靠乙方运营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有权查验乙方的运营手续(含保险. 证照),有权对不称职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乙方驾驶员进行教育、批评,并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甲方一旦发生挂靠和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的车辆,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纠正、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或引发的纠纷、矛盾、经济损失、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7.甲方如因实际需要,对所租车辆的班次、数量、时间进行调整时,应当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8.甲方如因实际需要,在正常运行班车中,利用行李箱运送有关物品,往返于城区和厂区,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危险和污染品严禁上车,贵重物品自行保管。违反者,乙方驾驶员有权制止和拒载,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 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含租用车辆合格证、车辆行驶证、以及各种投保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班车运行动态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运行计划,提供安全、准时、优质、高效的客运服务。
3.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所租车辆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甲方用车需要。
4.乙方应确保所租车辆符合“车辆要求”的约定,所配驾驶人员技术娴熟、经验丰富、服务规范。
5.乙方应保证所租车辆干净整洁,定期对坐垫、靠背等设施清洗、消毒,车辆运行途中应保持车内的换气通风。夏季车内温度高于26度保证冷气开放,冬季车内温度低于12度时保证暖气开放。
6.乙方除为所租车辆投保交强险、三责险、附加险外,必须投保承运人险且每座投保额为40(肆拾)万元。投运前须将车辆驶车证及保单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
班车租车合同(篇2)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共同协商,双方同意按下列协议条款遵照执行。
一、 服务内容
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满油商务客车,并配备驾驶人员,为乙方提供班车服务。
价格
1、启东至厂区船东车辆(19座)往返按500元/车次结算(含税价)。
2、启东至厂区道达尔车辆(28座)往返按550元/车次结算(含税价)。
3、启东至厂区往返车辆(50座)往返按630元/车次结算(含税价)。
4、启东至上海往返车辆(50座)往返按3600元/车次结算(含税价)费用及支付
1、乙方应当按天向甲方支付车辆租金每车每日车辆人员费用),每月一结账,除此以外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其他费用。
2、遇节假日租车费用维持不变。
二、 甲方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需提供经培训达到服务要求的驾驶人员,驾龄五年以上,并保证遵守甲方及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及所有相关法律法规。
2、在行车中因交通事故或违反交通规则引致的车辆及驾驶人员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在服务期间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乘客乘车期间的人身安全。甲方需对因其原因导致的乙方乘客乘车期间人身所遭受的任何损伤及损害,承担其应负责任。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乘客的乘车安全,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乙方乘客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交通监管部门交涉,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医疗费、误工费及其它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费用)。
4、在本协议期间内,如车辆出现故障,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并立即提供相同型号的车辆接班,确保正常的班车接送服务。甲方应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清扫,保持车内整洁。
5、班车应当由甲方亲自提供,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转包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二)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状况,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对驾驶人员及车辆进行调换。不得私自调换。
2、甲方驾驶人员如遇乙方或乙方乘客有严重影响驾驶或授意违反交通法规行为时,有权停驶相关车辆。
三、 乙方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本协议中规定的时间及价格向甲方支付租金。
(二)乙方的权利
1、乙方可根据需要调整运营线路、服务时间及车辆类型,需提前10日告知甲方。乙方遇需增加车辆,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保证有充足车辆供应。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也随调整而变化。
2、乙方有权对甲方及其驾驶人员的服务进行监督并对甲方提出改进服务质量方面的建议。
3、乙方有权在班车运行期间,利用车辆进行合法的宣传活动。乙方的广告和利用车辆进行宣传活动应符合车辆管理条例。
四、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车辆等承运的,须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
2、甲方利用包车从事班车客运或其它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乙方受到处罚的,须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3、甲方接送职工上下班车辆,如发生故障要有应急措施,年度累计上班发车迟到3次(下雾、冰雪等恶劣天气除外),自第三次起每次将给予扣除当日班车费用的处罚。
五、 协议期间
1、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10]月[01]日至[20X]X年[10]月[01]日 止。
2、甲乙双方在续约期间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无条件终止本协议,而无需向对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六、 其他
1、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日期: 乙方代表: 日期:
电话: 电话:
班车租车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客车做为接送幼儿班车使用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车辆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座空调客车(以下称“班车”)一辆,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班车符合长春市对学校班车在安全、卫生和准运手续方面的要求。保证车辆性能完好,各种手续合法完整。
班车型号为:
车辆牌照号为:
三、班车行车路线
详见甲方提供的《班车线路站点表》,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准时调运车辆。
四、发车时间
每周周一至周五,具体时间见《班车线路站点表》。
五、租金、结算方式和相关费用
班车租赁费用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班车租金为每天(含往返)元(¥ ),如有临时租车租金另议。甲乙双方每月份分别对趟次、服务质量、运行情况、履行情况进行统计,经双方核实确认后做为结算依据。甲方每月日将租金支付于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燃油费、保险费、养路费、维修费、保养等班车运营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除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应按月支付租金。
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班车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
3、甲方因实际需要对班车路线、时间进行调整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该加强对乘车人员的教育,爱护车辆设施,保持车内卫生,遵守交通规则,车内严禁吸烟。故意损坏设施按价赔偿,做到文明乘车。
5、甲方有权检验班车运行和驾驶员手续(含保险、证照等),对不称职的驾驶员有权提出更换,对班车故障频出不能及时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6、如因甲方原因延误班车发车时间超过半小时以上,甲方将支付给乙方100(壹佰)元,作为司机的延时补助。
七、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应承诺,依本协议提供的车辆应当具备合法运营的条件,运营手续必须具备合法、有效,并符合公共交通运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运营车辆的有关资质和保险等各种手续备查。
2、乙方参加运营的车辆,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查合格,交通队审验合格,驾驶员年审合格。
3、乙方提供车辆必须参加保险,并且每座保险金额不少于万元(乙方应于营运前向甲方出示车辆座位保险单)。
4、保证班车安全准点运行,不得提前发车、不得迟到、早退、丢客,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从本月租金中扣除100(壹佰)元/次。
5、乙方因晚点、事故、可预见的交通管制等因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站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调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车辆要求顶替以保证正常运行。如15分钟无车到达,甲方将从当月租金中扣除1000(壹仟)元做为乘车人员改乘其它交通工具的费用。
6、乙方在甲方用车期间不得无故停开(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否则,停开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1000(壹仟)元。
7、乙方确保行车安全,班车发生任何事故导致班车和乘车人员损失的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造成乘车人员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损失。
8、乙方驾驶员有权监督和规范乘车人员乘车行为,对违反规定者有权制止,并向甲方管理人员反映。
9、乙方在班车前后放置明显标识以方便甲方人员识别,具体样式双方协商。
10、甲方不能按约支付租金,经协商达不成一致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七、违约及其它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构成违约,应该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班车租车合同(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济担保: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租用甲方车辆从_年_月_日_时_分起至_年_月_日_时_分止。车牌号:苏 J- ,驾驶员 ,证号 。 计价每日租金 元/24小时/ 公里,月租金 元,本车现金价格 万元。
2.租期暂定二年,如有违约,罚收违约金。(违约金5000元)
3.甲方只承担车辆每年保险及年审费用,其余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车辆在每行驶5000Km保养一次,必须在有资费的悦达.起亚
4S店进行,并索取保养凭证。
5.乙方如需要发票,税金一律由乙方承担。
以上条款包括所附《车辆租用须知》内容出租方已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可签字。
出租方: 承租方: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住 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车辆租用须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当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未经出租方许可,造成违法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证件、住址证明及提供其他虚假情况有可能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上诉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作相应赔偿。
4、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交通事故(重大事故、人员伤亡及一切连带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赔偿)。
5、乙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6、提供车辆行驶证、养路费等。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7、协助乙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8、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
9、其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房产、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有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得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得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得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等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找甲方办理延期手续。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为止。
11、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禁止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
12、承租人在租赁车辆期间引发交通事故(重大事故、人员伤亡)及一切连带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赔偿和负责,与甲方无关。13、按照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承租人在租赁车辆期间使全车丢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汽车,全车丢失后至找回车辆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等自行负责。
16、汽车租赁期内的所有违反交通规则罚单,由乙方承担。
三、以上条款出租方已明确告知承租方,且承租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可。
四、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之一切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班车租车合同(篇5)
甲方(需车方):
乙方(供车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租赁班车事宜,达成如下合意,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车辆
1.1根据甲方的用车需求,乙方提供___座_____车型,车牌号:_______并指派专职驾驶员 1 名,为甲方提供用车服务。
1.2用车行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租金按月结算,每月每辆车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 _______ )。每车每月的基本里程为____公里,在基本里程范围内,租金价格不变。超出基本里程的,按人民币 2.5 元/公里加收超公里费。该租金已含驾驶员工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等)、保养维修费、保养、驾驶员违章付款等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2.2 根据双方协商,乙方驾驶员需每月工作30天(含节假日),每日工作9小时(不含午餐及午休时间),甲方日常用车超出额定小时的,超出部分按人民币 15元/小时计算;双休日加班按人民币 20 元/小时计算;国定节假日加班按人民币 30 元/小时计算。甲方需另行支付予乙方该笔费用。
2.3 租车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在每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及税收政策规定的上月租车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 转帐形式一次性足额支付该月费用。
2.4 如双方有意在本合同租车期满后延续车辆租赁业务的,双方应在本合同租车期限届满前10日就续签事宜另行协商。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甲方的要求,提供各项技术性能良好、手续齐全的车辆,该车辆需具有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等,并向甲方提供车辆各种手续及各类保险的复印件。
3.2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车辆起迄地点、时间、停靠点,保证安全、准点提供服务。
3.3 乙方必须委派驾龄在5年以上并持有合法驾照的专职驾驶员:
3.4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车辆及驾驶员;
3.5 乙方委派驾驶员因故(如病假、事假等)不能提供服务的,乙方须委派具有同等资质的驾驶员临时代班,以满足甲方的用车需求;
3.6 甲方认为该司机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时,乙方有义务在2日内调换。
3.7 在合同期内,乙方司机为乙方雇用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或劳务关系,因此乙方司机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工伤待遇等一切费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承诺,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即将上述事实告知司机,并取得司机书面的确认书,转交给甲方保存。
3.8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车辆的维修保养、交通事故赔偿、违章罚款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须调配其他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车辆满足甲方的用车需求。
3.10乙方同意在其提供的车辆上发布甲方的广告及相关物品,发布所需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11乙方驾驶员在班车运行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乘客。若班车运行过程中,发生旅客伤亡等情况的,乙方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要求乙方车辆停靠(放)的地点,不得违反交通法规。
4.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驾驶员进行有违行驶规定的操作,不得要求乙方车辆用于违法活动,不得将乙方车辆擅自转让使用或用于抵押担保等,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4.3条:甲方须按车辆的性能用车,不得任意承载与车辆用途不相符的运输任务。如因甲方违背用车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坏或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第4.4条:甲方不得将承租的车辆擅自转让或挪作它用hC179.CoM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每延误一天,按应付未付费用的日万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5.2 合同期间,由于乙方或乙方车辆或乙方驾驶员的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用车服务时,每发生一次需支付违约金一千元,累计发生该等情况三次以上的(含三次),或者情节恶劣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乙方需支付甲方一个月(按30天计算)的租赁费用作为违约金。
5.3 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他约定
6.1 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
6.3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
6.4 其它约定事项:
6.4.1 乙方每月月底将租赁车辆的运行公里数报甲方,以确保车辆每公里进行一次级别保养。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将车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保养,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脱保引起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4.2 如遇国家物价部门调整所出租的同类车辆用车价格时,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对本合同的租金作相应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车租车合同(篇6)
甲方: 身份证号: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
乙方: 身份证号: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
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汽车服务经营服务规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对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作为乙方班车事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承租期限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自 至 。
第二条 承租车型
甲方将一辆 车牌号为 提供给乙方驾驶。
第三条 承租金额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自合同开始之日起,每月提供给乙方第二条款之车型,每辆车的月租为:人民币 。
2.结算方式采用先结算后用车,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三个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乙方规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车辆的齐全手续(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2.甲方及时缴纳车险(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对车辆进行年审,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
3.甲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准时或无法提供服务,而给乙方造成损失需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4.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或转租)甲方车辆。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缴纳租金。
2.乙方负担租车费用、合同期间维修和保养费用及其他乙方经济责任,而车辆保险、验车费均有甲方承担。
3.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6. 在乙方租赁车辆期间出现任何事故导致发生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乙方必须承担一切损害赔偿或向第三者方索赔的责任。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事故,甲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向乙方报销。
7.乙方在按时交还车辆时要保持车辆完好,内饰整洁。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某一方需修改合同文本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定一致后另行制定补充合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履行责任,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付当月租金并要求甲方给予一个月租金的经济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履行责任,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一个月租金的经济赔偿。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