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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面转让合同

发布时间:2023-05-17

铺面转让合同集锦(9篇)。

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来制订合同呢?合同的成立以对合同的承诺为条件。签订合同可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举动,编辑浏览了很多文章发现“铺面转让合同”最为惊艳,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铺面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街(路)_____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和房屋装修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四、乙方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分两次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第一年付款_____%,第二年付清余下____%费用。

五、甲方就应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务必按照转让费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职责,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铺面转让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手机) (住宅) (办公室) 传真: 电子邮箱:

甲方是武汉地一大道(以下简称地一大道)的投资人,并在平时就地一大道拥有管理、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乙方在充分了解并认可地一大道性质和状况的情况下,拟受让地一大道商铺的经营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益、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地一大道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章 商铺的位置、面积、用途

第一条 乙方拟受让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的商铺经营使用权。

第二条 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以下简称商铺)位于武汉市友谊南路/多福路/利济南路/中山大道地下武汉地一大道 区 号。

第三条 商铺的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

第四条 商铺的用途仅限于经营品项为 的商品。乙方须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有关的经营许可证。为地一大道整体布局考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经营的商品的品项或种类,亦不得改变商铺的用途。

第五条 地一大道开业时间预计为 年 月。乙方享有商铺经营使用权的期限为40年,预计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甲方将就地一大道的实际开业日期进行公告,若地一大道实际开业时间与本协议约定的预计开业时间不符,甲乙双方同意以地一大道的实际开业时间为准。

第二章 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金额

第六条 转让商铺经营使用权总额 按商铺建筑面积RMB 元/M2(每平方米人民币 万 仟 佰元整),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元

(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上述金额不含管理费。管理费包括空调费、公摊电费、保安、消防、环卫、绿化、排污、公共卫生、公共水、设备维修保养、商场日常服务所支出的各项费用的分摊。商铺内电费、电话费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期内管理费第一年免收,第二年收费标准甲方按市政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第七条 合同印花税 合同印花税由甲、乙双方按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第八条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付款方式、时间 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30%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时支付,剩余70%款项,乙方有权选择做3—5年银行按揭支付,但应于甲方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商铺后30日内,由本人到甲方公司签订银行按揭合同。

第三章 装 修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和甲方公共区间的结构及附属设备设施。

9.1如乙方需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和位置,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未按甲方书面同意的方案,擅自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予以拆除,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2如乙方决定装修,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管理部门书面同意,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如按照国家及武汉市有关规定乙方装修需办理装修报批手续的,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在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之日起十五日内装修完毕,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书面同意。乙方的装修应由甲方认可的施工单位进行。因乙方装修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3乙方应向管理部门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效果图、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9.4乙方因装修产生废弃物,应由乙方负责清扫,妥善处理。如装修废料为大宗,可委托进行清理,所发生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9.5乙方应在就装修取得管理部门书面同意的同时,向管理部门缴纳装修保证金。乙方进行装修应当遵守国家、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及管理部门有关装修的管理规定。在乙方装修完毕之后,由乙方与管理部门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管理部门退还上述装修保证金。

第四章 商铺的启用、经营和管理

第十条 乙方与甲方签定《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场地的验收、移交等手续。按甲方规定时间统一开业经营。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损坏商场的原有设备,不得经营污染环境的业务。商铺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标准,并经消防等有关政府专业部门验收后方可经营。

第十二条 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应到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登记和从业人员登记手续。

12.1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若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则应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12.2乙方应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聘用从业人员,并对所雇请的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职业培训和遵守商场管理规定的教育、管理,并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12.3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从业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签发合格证的,方可在商铺内从业。

12.4乙方主业、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佩戴统一制作的胸卡(费用自理),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第十三条 乙方合同期内,必须依法经营,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在商铺内安装或使用超过电表容量的任何用电设备或存储任何违禁、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乙方应按照工商和税务部门的要求:

14.1悬挂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14.2为每款出售的商品悬挂由物价局监制、甲方统一印刷的价格标签;

14.3标签上注明商品名称、规格、产地、单价等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应守法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在市场内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仿冒商品。

第十六条 在甲方公布的市场淡季期间,乙方需要清理尾货的,可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有关促销活动;除上述情况外,乙方不得在其他期间在商铺内张贴特价促销等宣传物。经甲方批准进行促销宣传资料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无损于甲方及其他业户的利益。

第十七条 乙方的营业活动应遵守如下规定:

17.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开门营业,不得迟到、早退。如乙方需在商场清场后延迟离场的,应按规定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班;

17.2在营业时间内,乙方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在商场范围内从事与正常经营无关的活动;

17.3未经批准,乙方不得在自营商铺以外的商场范围内进行拍照、摄像。

第五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享有对商场进行宣传和推广的独立自主权,对商场享有法定的管理权,并有对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甲方或其代表有权变更商场名称及更换管理部门,以及有权合理规划、管理和使用商场公共区间而无须通知乙方。

第十九条 甲方需定期进行商场结构和共用设备检查和维护,并承担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护费用;如因商场维护须乙方临时搬迁的,乙方应当配合。

第二十条 甲方须对商场进行卫生、管理秩序、防火安全及工商等检查工作,乙方应当配合。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下列事项的发生,甲方无需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21.1乙方违法经营,或乙方经营使用的商铺被司法机关查封、拍卖的;

21.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他人产生的一切纠纷;

21.3乙方故意破坏或过失或非正常使用商铺、商场设备和设施;

21.4因任何第三方的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损害;

21.5因外部公共事业供应(如供电、供气、供水、通讯、排污等)中断;

21.6因上级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测、演习等政府行政行为;

21.7突发事件发生时甲方为维护商场秩序而采取紧急措施;

21.8非甲方故意或过失,或甲方无法控制的其它事件。

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权在使用期内依约使用商铺或出租、转让他人,进行正当合法的经营活动,并对其经营活动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和商业风险。

第二十三条 乙方须以自己名义向工商、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持证经营。合同期满,乙方应自行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办理废业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自行负责商铺内设备、设施、财务和人员的管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

第二十五条 使用期内,乙方或其承租户需要增加或更换经营服装的品牌,应提前至少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核准同意后方可经营。

第二十六条 为地一大道管理需要,乙方以任何形式将商铺经营使用权设定他项权利、进行转让或转借,均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七条 乙方将商铺出租第三人,必须交一份租售合同原件给甲方备案。租赁合同不得超逾本合同的期限。乙方、第三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乙方必须遵守商场的《武汉地一大道商场管理公约》。《管理公约》详见附件。甲方及其管理部门可依据商场管理的实际需要,修改有关管理规则、装修规则及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经营商铺的权利,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代乙方经营并另行出租他人,收取租金弥补甲方损失后,可付给乙方:

29.1未经甲方同意,开业初乙方无故超过十日仍未开始营业的,开业后连续三日不营业或在合同期内每两个月累计歇业超过十五日的,但经甲方同意的装修的情形除外;

29.2乙方违法经营或利用商铺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29.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擅自变更商铺的用途;

29.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一条的约定;

29.5乙方拖欠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金额、管理费、水电费、空调费以及相关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其中任何一项超过十五日;

29.6乙方或乙方的从业人员在商场内聚众或参与闹事、扰乱市场秩序,经警告后仍不予改正的;

29.7乙方违反合同的其它规定,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改正,乙方在限期内不予改正的。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期满

第三十条 合同期内,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内,如乙方提出将铺位的经营使用权转让过户,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

第三十二条 终止合同时,双方须共同检查和交接商铺,乙方必须付清应付费用。如商场、商铺结构或设备、设施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三条 终止合同之日起当日内迁出商铺,逾期不迁的,每逾期一个星期,乙方按本合同转让款每平米标准的两倍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占用时间不足一个星期的按一个星期计。逾期超过十五日的,视为乙方放弃认购商铺内相关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其认为适当的措施进驻商铺和处理商铺内的物品。

第九章 安全防火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34.1甲方负责公用设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4.2 甲方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行使日常管理监督的职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4.3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其购买的经营使用权的商铺和划定的安全防火责任分担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4.4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签定《武汉地一大道安全防火责任书》。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雷击等自然现象,动乱、战争、疾病流行等社会现象,突发事件、政府行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预料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一大道作为人民防空工程,战时由有关部门统一安排使用的情形)。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向对方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终止履行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退铺,所缴纳的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款按40年平均计算,由甲方在办理退铺手续时扣除乙方应缴费用后,将余额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的缔结、生效、解释、履行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其 他

第三十七条 乙方的联系电话、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不及时通知的,甲方按乙方变更前的电话号码、地址送发的通知,视为已送达

乙方,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通知,甲方可选择当面送达、按本合同所述通信地址(或乙方随后书面通知乙方的通信地址)邮寄送达、或留置送达(即将信函置于该商铺适当位置后满七日)等方式之一,均视为有效送达。让乙方商铺内营业人员的签收行为应视为乙方的签收行为。

第三十九条 在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费用且与乙方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涂改无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其余副本交有关部门备案,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签定。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武汉人和新天地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铺面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阿凡提民安巷1栋2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20___年5月10日止,年租金为57000元人民币(大写:五万七千元),从20___年5月10日起由乙方支付,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

五、乙方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含至20___年5月10日的房租,其他费用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取。)

六、使用期间乙方所出现的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铺面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位于乌鲁木齐汽运司盛世嘉园B6-9的好帮手教育连锁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按约定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和房屋装修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四、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乙方需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剩余转让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所有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包括至20_年12月20日房屋租金、好帮手连锁机构加盟手续及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是否收到押金和转让金已收条为准。如在乙方支付转让押金后未按时支付剩余转让费,甲方有权利收回转让合同并再次转让,所收押金概不退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除特殊情况外甲方有义务在每周周末协助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否则延长协助指导时间。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 __ 乙方(签字):______ 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铺面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和房屋装修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四、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分两次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第一年付款_____%,第二年付清余下____%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铺面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2号街坊通九大厦星光数码城3楼 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铺位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

二、店铺出租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店面交付乙方使用。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和房屋装修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赁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如乙方需要续租则需提前1个月交下一年租赁费,租赁费如上调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商户。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利益、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铺面转让合同 篇7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下述KTV店铺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店铺基本情况

1、转让的KTV店铺位于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转让费及支付

1、上述KTV店铺的转让费共 元,大写:人民币 。

2、上述转让费共计元,乙方于年 月 日银行贷款下来后先支付元给甲方,剩余转让费余款 元(人民币),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交付KTV商铺时的债务(银行贷款15万元整每月产生的本息合计:13500元整)、欠费等情况,上述情况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3、乙方接手后在营业过程中,若与他人产生经济或民事纠纷,由乙方负责。如该纠纷给( 营业执照登记人)及甲方造成损失,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如乙方使用 ( 营业执照登记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罚款、欠费等纠纷,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自行解决。如因上述原因给甲方或 ( 营业执照登记人)造成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赔偿的费用包括甲方、 ( 营业执照登记人)支付的赔偿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直至乙方全部 付清为止。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 向甲方居住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时间:年月 日 时间:年月 日

铺面转让合同 篇8

甲方(转出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如下条约:

一、甲方自愿将原签订租在南宁市公平街 号一层商铺,面积 ㎡房东 ,身份证号: 和五象大道号一层商铺面积㎡,另加地下仓库房东 ,身份证号: 全部转租转让给乙方使用。

二、转给乙方使用时间为甲方同房东签订的合同期时间为准,合同期时间满前三个月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上无条件、无理由负责同房东商谈签订给乙方名下续签合同使用。

三、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 万元,原甲方装修的材料、物料、货架、灯具等全部归乙方所有和使用,甲方保证乙方能正常享有甲方原同房东签订的合同期租金单价和租期时间,如房东违约原因不给乙方经营或合同期内涨租金,造成乙方投资损失,甲方应承担乙方投资赔偿,乙方付给甲方的转让费,甲方应双倍赔偿给乙方。

四、需要交租金时,乙方将租金直接打到房东银行账户,合同期产生的水电费,税费由乙方交清,甲方原经营的时间租金和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全部交清。

五、甲方原同房东签订的'租凭合同原件提供给乙方保管。甲方所办的经营执照税证提供给乙方使用,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双方签订合同后立即生效,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另一方经济损失,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交付使用期间

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铺面转让合同 篇9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2号街坊通九大厦星光数码城3楼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铺位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出租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店面交付乙方使用。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和房屋装修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赁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如乙方需要续租则需提前1个月交下一年租赁费,租赁费如上调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商户。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利益、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