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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3-04-30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7篇。

在全民法律意识不断提升的当下,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你是否知道合同的主要该写什么?或许你需要"小学生安全协议书"这样的内容,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

学生(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好学校学生外出实习工作,加强毕业生实习期的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针对当前实习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参加实习前,对乙方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教育。

2、甲方在实习期间由辅导员定期了解学生实习情况。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积极接受实习安全教育,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指导下工作,不盲目擅动,不得违规操作,确保安全。

2、乙方不得在实习期内外出游玩,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严禁一切危险、违法活动;严禁进网吧、歌厅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严禁与陌生人交往,严禁为贪图便宜跟流窜商贩做生意,以防上当受骗。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个人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如出现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在甲方指定单位实习的,乙方在实习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甲方将协助乙方共同向有关方面追究责任,但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2、如果乙方因违反本协议以及学校、实习单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到达实习单位后,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实习,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及学校同意批准,并跟实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本人承担。

四、其它约定

1、实习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学生正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后,其当事行为,均由学生负责。

3、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学院(盖章)学生家长签字:

负责人签字:学生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2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到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有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有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密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器、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有食物提供者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等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理赔。

15、学生在已经投保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甲方: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3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 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 —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三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时间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责任,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生共同负责,学生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方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沟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14、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时起 到 年 月 日 时止。

甲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4

为了贯彻落实省、州、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依法保障学生校内外人身安全,明确学校与家长职责与义务,结合国家教育部《学生伤害事处理办法》、我省《中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及相关学生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学生安全协议书

1、学校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及时处理,排除一切不安全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家长)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3、学校应经常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投毒事故的发生,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加强对食堂管理与监控,要求食堂要做到合理膳食、营养配餐,保证学生用餐安全。学校应向学生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饮用水。

4、在校期间学生的安全卫生由学校和相关教师共同负责教育管理。

5、加强对学生人身安全的保护措施,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宿舍、食堂等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建立健全安全措施,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的学生。

6、学校要加强对宿管工作人员的领导,要求宿管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若因失职发生问题,学校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7、学校应定期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毒、防盗、防煤气中毒、防鞭炮炸伤、防中暑、防触电、防滑冰溺水、防锐利器具扎伤、割伤、防坏人伤害以及饮食卫生等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其它意外情况如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如学校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学校和班主任概不承担责任。

8、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住宿学生应注意防盗安全,自觉养成及时锁门、关窗的习惯,不得将寝室钥匙交予他人,严禁私自调换门锁等行为。住宿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校,宿舍内不能使用蜡烛和明火,不允许自己安装电源插座、灯头等电器设备;宿舍区内严禁使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杯等高功率电器。若因私自使用高功率电器造成损失的,后果由使用者承担。

9、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严禁学生在上下楼梯时故意推搡、拥挤或嘻戏打闹;否则,发生损害事件,交司法机关处理或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应对学生进行校内、校外活动安全知识教育、防震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知识教育、校舍安全常识教育。要求学生离入校或日常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靠右行走,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做游戏;不坐三无车辆(无牌、无驾驶证、无行驶证),不坐三轮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农用车辆、各种载货汽车等,不坐超载超员车辆,不骑自行车。乘车要排队上下车,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内讲礼让,不喧哗。乘坐摩托车只准搭乘一人,驾乘人员必须戴安全头盔。严禁家长酒后驾驶各种车辆接送孩子及疲劳驾驶。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1、学校应及时掌握、了解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情况,及时向治安部门汇报、反映。

12、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由食物提供者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住校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走读生在家食宿),严禁在校外食宿,严禁食用个体商贩、摊点的食品,严禁食用三无、劣质、霉变小食品,因此而造成意外事件发生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为学生提供食宿应保证安全,如因此而造成意外事件发生的、由食品、食宿提供方负全部责任。

13、作为学生监护人,家长应时刻关注学生的自身安全,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定的同时,应对学生的饮食、起居、疾病和离校后、节假日的各类活动进行监护、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承担起学生离校之后的安全责任。

14、家长应协助学校做好各类安全教育工作,监督做好学生的校外和社会安全行为。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应尽量自觉做到结队而行。无特殊原因放学后应及时离校回家,不在途中玩耍,不擅自走亲访友。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能提前到校,放学后不得自行滞留学校。若遇暴风雨、冰雹、下大雪等恶劣天气或需涉水过河、经过滑坡地段等可以预见到途中发生险情,不准学生冒险抢救,但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呼救,防止险情进一步扩大、加重。

15、学校、家长应教育学生远离歌舞厅、游戏厅、网吧,远离和营业性娱乐场所,杜绝学生参与打架斗殴。在校外期间进网吧、进电子游戏厅等而发生的`伤残事故,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16、学校应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一切进行监护管理和指导。学生上学、放学路途期间、请假、旷课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其监护人(家长)负责。

17、家长、学校应齐心协力,使安全工作警钟长鸣,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安全保障。

18、家长必须经常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及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不要与陌生人接触,不接受陌生人的物品,不与形迹可疑人同行,不听信陌生人花言巧语的诱骗。

19、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家长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家长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要认识统一,目标一致,功能互补。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工作,进一步创造和谐友好的家校合作氛围,营造优质的教育环境。

20、学生在住宿区域内不得高声喧哗、相互打闹,影响他人休息。

2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就寝。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学校批准方可离校,班主任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家长。如学生擅自离校,班主任必须立即通知家长,在学生擅自离校或请假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学校和班主任概不负责。

22、爱护公共设施,对宿舍设备人为损坏,谁损坏谁负责,并进行经济赔偿。

2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宿舍内外清洁卫生,每个住校生必须当好值日生,保证宿舍内外整齐、清洁。不得从宿舍内向外乱倒污水、乱扔废纸、果皮。不得在墙壁上乱贴、乱画、乱钉。

24、学生宿舍不具备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的条件,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发生丢失。若发生丢失学校班主任概不负责。

25、学生家长在接到学校管理人员关于学生违法或违纪行为的通知后,应当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并承担因学生过错给学校或他人造成的损失。学生家长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学生实施各项管理,对学生体质、生理、心理、精神等特异情况要如实向学校管理老师报告,并协助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进行人身安全保障,如因隐瞒导致不良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26、家长应主动每周至少一次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学校搞好管理。因子女过错致他人伤亡的,家长应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医疗、营养、误工等费用。在自愿原则下,家长应为子女购买学生安全保险。

27、节假日学校不举行补课等活动,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监管,确保不出安全事故。禁止学生观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和录像。

28、学生就餐时要排队购餐,不大喊大叫,不浪费粮食,珍惜别人劳动成果,爱惜餐具。

29、学生在校应说普通话,讲文明语、不粗俗下流,谈吐斯文,礼貌大方,关心他人,尊敬师长。?

30、学生在校期间要仪容仪表规范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不带首饰,不染发,不纹身。?[大学生范文网 Www.1467.COM.Cn]

31、学生应讲求诚信,以正确的心态对待考试,杜绝考试舞弊行为。

32、学生在校期间应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抽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抽烟、酗酒,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学生在校外期间因抽烟、酗酒或其他原因而发生伤残事故,学校和班主任概不承担责任。

33、学校规定学生不准站在窗台上从事擦窗户之类的带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准学生爬墙、爬树、爬窗户、不准攀登高层建筑物,住宿生晚上就寝后不准私自外出。学生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伤害学校和班主任不负责任。

34、学校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家长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学校,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家长未告知或家长告知病情后,学校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和班主任不予承担责任。

35、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及自杀、自残、跳楼等事件,学校概不承担责任。在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如学校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学校概不承担责任。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误伤、跳楼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

36、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水坝、河流等地游泳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37、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5

为了贯彻落实县教育局、马集中心校关于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为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责任意识,防范于未然,确实有效的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会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交通安全,确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学路途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我校与XX年级XX(学生姓名)的家长XX(家长姓名)签订以下协议,望双方能遵照执行,互相协助,互相督促。

甲乙双方职责如下:

一、甲方:学校职责

1、学校要加强督促,并经常教育学生注意上放学途中的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在行走的途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路上任意穿梭,不戏水,不逗留玩耍,在路上不与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话,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严禁学生电瓶车和摩托车,严禁乘坐非营运性车辆(如农用三轮、拖拉机、农用三轮摩托车等)。

2、学校要加强管理,放学后,学校安排值周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督促学生按时回家;本校绝不提供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学校不允许学生骑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到校或回家,以确保学生在行走途中的安全。

二、乙方:家长职责

早晨请家长按时将学生送出门,低年级学生学校建议家长接送,请教育您的孩子在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请您教育您的孩子注意:

1、学生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不准边走边看书,要文明行走。

2、路途中不要和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话。

3、如果您的孩子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独自到校或回家,请您把您的孩子直接送到学校或接回家,以保证安全。

4、教育孩子听从老师和学校的管理,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能来上学,负责及时通知相应的班主任,并履行好相应的请假手续。

5、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学生严禁骑电瓶车及摩托车,不乘坐非营运性车辆(如:农用三轮、拖拉机、农用三轮摩托车等)。

6、不向自己孩子提供交通工具,如果您的孩子是骑车、家长骑车接送上学或回家,那么一旦出现交通安全问题,责任由家长承担。

7、遇到恶劣天气,如暴风雨、暴风雪天气,家长必须全程接送;

三、丙方:学生承诺

听从学校、家长教育,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路上行走靠右行,不骑自行车和电瓶车及摩托车,不乘坐非营运性车辆(如:农用三轮、拖拉机、农用三轮摩托车等)),不搭乘陌生人的车辆。

尊敬的家长,您的孩子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是我们学校工作的重点,也是家长关心的问题,今本校特制定协议书,望我们双方相互沟通,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此协议所列的各项条款,确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学途中的安全。

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家长安全工作不得力,学生不自觉遵守,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与班主任和学校无关。

备注:此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家长(或监护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生班级:五年级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太和县张一小学

20XX年4月25日

4

小学生交通安全协议书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关于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为提高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防患于未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切实有效地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会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交通安全,经北京市温榆河双语实验学校与学生家长的共同协商,特立学生交通安全协议如下:

1、学生(尤其是小学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要求家长对学生上下学进行按时接送,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2、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更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3、家长应严禁学生上下学乘坐无证的、超载的、驾驶者技术不熟练的车辆,严禁乘坐残疾车和超载的三轮车。

4、用于接送学生的摩托车、三轮车及其它车辆必须证件齐全。

5、摩托车、三轮车的驾驶员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持证驾驶。

6、家长要教育学生不得乘坐超员、超速行驶的摩托车、三轮车及其它车辆。

7、家长要切实关心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途中做到不乱穿马路,不骑飞车,不在公路和河边追逐玩耍,放学要及时回家。

8、家长要教育学生,过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服从路口指挥。

9、年满十二周岁骑自行车上学的学生,不得搭载他人。

10、接送学生的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要停放在校门外的道路两侧,不得阻碍交通,不得私闯校园,不得高音鸣笛、不超载、不抢行。

1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北京市温榆河双语实验学校(盖章)

20XX年9月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6

为切实加强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个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长和学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育人氛围;确保家校联系渠道的畅通,现由学校和个位家长签订本协议并遵照以下条款严格执行。

一、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家长要时时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骑车、步行注意事项。

二、按照我国交通法规规定,严禁不满12周岁的儿童在道路上骑车;严禁没有车闸、没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车上路。

三、家长有责任教育孩子骑车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早起,吃早饭,要留给孩子充足的骑车、步行的上学时间。

2、无论骑车还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规。特别要注意要靠右行。

3、骑车转弯时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时,不要与其靠得太近。骑车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开车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赛骑车;不要两车以上并排行驶。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挤抹追逐;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

4、不要紧随机动车后追赶或骑车行驶;不要手扒机动车奔跑或骑车。

5、不再河边或有危险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险的游戏;注意安全用电等教育。

四、加强孩子的行为规范教育使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

五、发现孩子不良现象应及时给于教育、纠正;不纵容不溺爱。

为加强安全教育与防患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深、抓实、抓出成效。以上几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者,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孩子的监护人承担。

梅口小学

学生 家长

主管人 班主任

年 月 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7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宁。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撋命重于天,安全重于??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家校双方必须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学校特与家长签订以下学生人身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1.学生家长或代理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和住校而转移给学校或学校老师,学校和老师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

2.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不骂人,进出教室不要拥挤,上下楼梯要靠右行。教育孩子严禁翻越围墙、校门外出,追跑打闹或攀高爬低,更不许私自攀爬体育运动器材,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人身伤害的,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孩子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制度和其他制度。每天按时上下学,不得迟到、早退或逃学,如果您的孩子在上课期间违反学校规定迟到、早退或逃学,甚至私自跑回家,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5.父母或监护人需要接孩子回家的须学校放学后与班主任老师作好交接登记才能接走。如家长或监护人不空,是否同意本村或本寨的其他家长来接孩子一起回家,如同意,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方能实施。但本村或本寨其他家长将孩子接走,发生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6.周末家长或监护人需要孩子回家,如家长或监护人不空,又无本村或本寨的其他家长来接孩子,是否同意学校让孩子自己回家。如同意,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方能实施。但学校只送出学校门口,学生出学校门口后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7.学生要回家必须告知老师,如学生私自偷偷跑回家,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8.父母或监护人教育孩子上下学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不私自到河边玩、洗澡、乘(划)船等有危险的地方去。教育子女不乘坐农用车、无证、无照车辆,否则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9.教育孩子放学或周末未经家长或老师允许不到别人(同学、亲戚)家里玩或留宿。放学回家途中,不与陌生人交往。否则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10.学生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请假手续,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

11.父母或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告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注: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时效为学生在我校上学直至毕业)

甲方:

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