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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23-04-27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精选。

随着律法的不断完善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无论是无论是在合作期间还是在合同终止时期,合作人都是要必保守商业秘密。所以我们在写合同的时候要参照哪种格式?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______区(市)县_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

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

第十三条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

8、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9、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及时缴纳空置房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维养计划;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________月以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1、每______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2、设备运行;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4、公共环境;5、绿化;6、交通秩序;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________ [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

4、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 ________ [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甲方电话:

乙方: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乙方电话: 0757-85915006, 020-81154888

本物业名称:万科四季花城

甲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甲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政府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适用于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本物业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所赋予的定义是:

专有部分指甲方在本物业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上述空间或区域内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线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施设备。

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抗震结构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公共通道、共用设备和共用设施使用的房屋等。

共用设备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共用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共用智能化设备、其它机电设备等。

共用设施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等。

房屋交付使用指甲方收到开发商交付使用书面通知并办理完结开发商指定的相应手续;甲方收到交付使用书面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房屋已交付使用。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

4.依据本协议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资金,按照政府相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装饰装修房屋时,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遵守政府房屋装饰装修的相关规定,与乙方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经其同意后确定使用范围和时限,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7.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8.做好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对专有部分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负责。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享有业主临时公约的其他权利,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有关规定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

4.依据本协议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资金,按照政府相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装饰装修房屋时,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遵守政府房屋装饰装修的相关规定,与乙方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经其同意后确定使用范围和时限,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7.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8.做好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对专有部分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负责。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享有业主临时公约的其他权利,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有关规定和义务。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三、环境卫生

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2、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四、安全管理:

1、 内容: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公共区域安全值班、监督和间歇巡视。

对大件物品搬运进行登记、检查。大件物品指:体积超过0.5立方米或重量超过25公斤的物品。

2、责任

严格管理安全管理员队伍,工作规范。

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发生在公共区域内危及住户安全的情况。

乙方不承担甲方人身与财产保管、保险责任。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与停泊。

定期维护停车场各项设施。

2、责任

负责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维护。

维护停车场设施的运行。

乙方不承担甲方车辆及车内财物的保管、保险责任。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双方签订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提供管理服务。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房屋整体外观统一、完好、整洁。

2、对公共区域违章、私搭、乱建现象依法进行管理。

二、设备运行:

1、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5%,保养、检修制度完善。

2、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通畅,二次供水无污染及隐患。

四、环境卫生:

1、整体环境及环卫设施保持清洁,垃圾日产日清。

2、定期杀虫灭鼠。

五、绿化:

1、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

2、定期消杀除虫。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车辆停放、行驶有序。

2、主要干道和消防通道交通顺畅。

七、安全管理:

1、公共区域内文明有序。

2、可能危及住户安全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明显标识。

八、消防:

1、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发生火警及时通报,并协助消防部门救助。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小修小补按计划进行。

急修:水电急修在接到报修通知后30分钟到达现场。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含应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月15日前按月交纳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如在当月最后一日止仍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欠费总额的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二、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1、住宅:

多层(不带电梯):¥0.90 元/平方米月。

小高层(带电梯):¥1.50元/平方米月。

情景HOUSE(情景洋房):¥2.00 元/平方米月。

趋优HOUSE:¥3.50 元/平方米月(含附属车位的车位服务费)。

优尚HOUSE:¥3.50 元/平方米月(含附属车位的车位服务费)。

2、商业用房:¥3.00 元/平方米月。

3、会所:¥3.00 元/平方米月。

4、其他不同类型的房屋,其管理服务费标准由乙方同开发商另行约定并在销售现场公示。

特别提示:除小区物业管理处办公及生活用水用电及小区绿化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喜庆活动、宣传、装饰、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用水用电外,其它公共水电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照明、清洁等水电费)不包含在以上物业管理服务费中,由全体业主按政府规定另行分摊。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自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约定的交付时间起计收,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应交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计收时间不变。

四、因甲方原因空置房屋,由甲方全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五、甲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负连带交纳责任。

六、甲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七、乙方采取酬金制方式收取服务报酬。乙方根据物业服务资金(物业管理服务费、车位使用服务费、车位服务费、特约服务费、装修管理费等)应收费总额的10%每月计提酬金,作为乙方服务收入。

八、年度物业服务资金有结余时,结转到下一年度,如发生亏损,选择以下第 c 种方式处理。

a、由开发商补贴不足部分? b、由乙方承担? c、由全体业主在下年第一季度内按房屋建筑面积分摊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本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一、车位服务费用:

本物业内车位权属依照法定或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小车(指载重2吨及以下、载客20座及以下的各种机动车):

1、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或开发商所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车位租用服务费。

2、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甲方应按标准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车位服务费。

3、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业主应按标准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车位服务费。

4、临时停车应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车位租用服务费。

(特别提示: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5、收益分配方式:

A、临时停车收入,按临停车位所有权的比例分配。

B、 属于开发商所有的车位收入,由乙方按总收入的10%提取酬金、扣除车位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开发商。车位服务费纳入物业服务资金中。

C、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收入,乙方按总收入的10%提取酬金后,剩余部分全部纳入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资金(不重复提取酬金)。

D、 业主个人购置的车位服务费收入,乙方按总收入的10%提取酬金后,剩余部分全部纳入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资金(不重复提取酬金)。

二、甲方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服务收费标准由乙方向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

三、甲方同意,在不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利用除车场、会所外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乙方按照总收入的10%提取酬金后,其余部分纳入物业服务资金或专项维修资金中。

四、装修管理费

装修管理费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办理装修申报手续时,根据申报装修天数按5元/天交纳,如有延期则按延期天数补交。

五、会所收费

由会所经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会所经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向全体业主公布。如乙方接受委托经营会所,在乙方按总收入的10%提取酬金、扣除经营成本后,盈亏均由会所产权人承担。会所产权依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等有关的代收代缴收费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月 15日前交纳上述费用。

第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属业主共有的公用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除日常维修保养以外的大中修或更新改造费用开支。

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范围:本物业范围内除专有部位外的非市政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地下排水管等;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共用设备、共用部位。

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标准:本物业范围内道路路面、路基严重损坏,造成无法通行;路灯线路需要改造或重新敷设;沟、渠、池、井、井壁(面)出现严重断裂或破损;园林绿化地树木、草皮及雕塑、小品等设施需重新造植或更新改造;文化娱乐体育场所需改造、改建;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需要更新、改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上下水管道及地下排水管网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等。上述范围之外的由市、区政府主管部门确定。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由甲方按购房款总额2%的比例向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维修资金专用帐户缴交。

三、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在业主大会成立前,按拥有2/3及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的方案续筹,业主大会成立后,按业主大会决定的方案续筹。

四、在四季花城业主大会成立之前,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和当地政策法规规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摊。当地政策法规无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使用和分摊:

A、由拥有或涉及相关权益的2/3或以上业主通过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B、 突发情况需要即时处理的,由乙方决定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确认和分摊。

五、相关业主不批准乙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或资金不够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相关业主承担。相关业主批准后,乙方未及时按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已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不予退还。

特别提示:上述代收代缴水电费、专项维修资金不属于物业服务资金。

第八条 保险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在保修期满后由乙方代为办理,纳入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算。

二、甲方或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安全、私有财产、车辆等的保险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九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住宅物业不允许随意设置任何广告牌。

二、商业、办公用途的房屋设置广告牌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经乙方书面认可,其收益在乙方提取10%酬金后,其余部分分别按50%的比例纳入物业服务资金和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本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除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滞纳金外,逾期一个月仍拒绝缴交的,乙方可采取将欠缴费用的业主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布;停止提供物业管理特约服务;将欠费业主房号报本物业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在交清所欠费用之前不予办理转让手续等催缴措施。逾期三个月仍拒绝缴交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之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1、 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及非乙方能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致之损害。

2、 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盗窃、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致之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3、 因本物业内设备或相关设施,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4、 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甲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协议、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5、 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业主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致之损害。

6、 乙方书面提出需完善专有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及共用设备的合理建议或措施,对方未采纳所致之损害。

7、 自甲方迟延交付物业服务资金至清偿日期间(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之任何损害。

8、 非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本物业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之损害。

9、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之任何损害。

10、 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的手写体文字与打印体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本物业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份共9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物业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

证件号码(自然人):

受托人:

证件号码(受托人):

年月 日

乙方(单位盖章):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乙方代表人: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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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篇2

(一)物业管理合同服务质量纠纷

是指因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不符合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或不符合约定的服务标准,而引起的物业管理纠纷。

(二)物业管理合同服务内容纠纷

是指因物业管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内容全面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而引起的物业管理纠纷。

(三)物业管理合同服务费用纠纷

是指因服务费标准发生争议或业主拖欠服务费而引起的物业管理纠纷。

(四)终止物业管理合同纠纷

物业社区微信:是指物业管理合同期满或物业管理合同期满前当事人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或者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情形而引起的物业管理纠纷。

二、关于物业纠纷的相关司法解释

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业主大会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第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规定处理。

第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物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篇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委托方登记号: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_________

类型: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号院内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路;

南至:_________路;

西至:_________号路;

北至:_________路。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住用户档案;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公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外墙面、楼梯间、门厅、走廊通道、地下室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雨水管道、污水井、自行车棚、小区围墙及栏杆、室外体育运动场地等。

5、公共区域的绿地、景观的养护与管理,保证小区内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良好生长,景观的正常使用。

6、公共环境卫生的维护和管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门前三包工作等。

7、停车场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小区地下停车场和地上停车场(包括自行车)的车辆出入、停放、安全、卫生等,协助维护秩序。

8、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10、安保监控及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安保监控设备的正常维护养护、门岗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盗工作等。

11、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小区内宠物饲养行为。

12、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3、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房屋装饰装修提供管理服务,保证装修噪声、气味、遗撒等符合国家规定,保证装修外墙、窗面符合小区统一格局。

14、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5、为住户套内面积中的水、电、暖气、窗门、卫生洁具等提供维修服务。

16、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7、在业主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对合同期内小区工程施工过程中给予配合、并提供现场管理和全过程监督,及完工后的维护和管理。

18、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三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三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条甲方按季度或定期对乙方的服务状况进行考评,考评的结果作为甲方对乙方年度服务质量评估的依据之一。(考评细则)业主满意率一年后应达到80%以上。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叁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的考核和处置按如下条款执行。

1、合同签订后满_________天,甲方对乙方履行合同约定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若乙方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_________日内整改并给予相应处罚,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2、试用期满前_________天,甲方组织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业主综合满意度需达到_________%(含)以上,如未达到,则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达到_________%(含)以上时,不满意的部分,乙方在十日内提供明确的改善措施计划并得到甲方认可的,经甲方同意,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到期,如果业主大会决定另行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乙方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企业办好交接工作。乙方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

第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没有作出选聘决定,乙方自愿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续聘决定或者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任为止。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执行或在物业服务过程中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三部分规定的服务标准且不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是否解除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十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底商]: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每个季度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4、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该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标准,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应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服务费用的,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催缴后仍不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按季度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并且按时足额缴纳装修押金,并严格遵守装修管理合同约定条款,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终止违反装修管理的装修行为,并且对拆改承重结构的业主依法告知相关主管部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30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如果违反了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的应该依据签订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地下停车库的管理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并受甲方监督。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五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管理及收益分配

第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经营用房、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委托乙方代为经营或管理服务的,具体收费及管理费约定如下:

(一)物业经营用房

物业经营用房的出租标准不得不合理低于周边同期同类出租标准。乙方收取其总收入额的详见补充协议管理费用。

(二)规划内的停车场(库)

1、车库(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其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2、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的,乙方收取管理费。

3、车库(位)属于建设单位或其他业主所有,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的,由所有人与乙方自行约定经营管理事项。

(三)占用其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停放、收费等由业主大会、业委会制定,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1、具体收费标准为:详见补充协议。

2、乙方提取的管理费为:详见补充协议。

(四)利用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广告或相关场地进行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的,具体收费金额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从该收费中提取其收入额为管理费。

1、其他经营活动约定:详见补充协议。

(五)按照上述约定比例提取的管理费归乙方支配,与管理费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经营性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物业经营性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具体分配方式详见补充协议。

2、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经营性收益收支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第七部分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7、监督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8、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9、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积极协调物业服务过程中与小区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9、每月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每年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情况,并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对代表甲方的业主委员会须提供书面答复)。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应按附件七《物业服务违约处罚细则》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进行整改,若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存在争议且无法解决的,由上级物业主管部门、社区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未按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移交相关资料并办理交接手续的,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_________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乙方未能履行或者未适当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并在未付金额的基础上按日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业主、物业使用人不得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并在多收金额的基础上按日加收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提醒业主、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所造成的损失;

(三)非乙方原因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已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有证据证明其已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其他情形。

甲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篇4

医院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

住所:

联系电话:

业主委员会及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大写: )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 无偿使用。

② 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大写: )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单;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 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大写: );

② 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大写: );

③ 由甲方按统一的标准直接支付费用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大写: );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 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 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 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 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大写: ),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大写: ),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 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 由乙方承担;

③ 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 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大写: );

② 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根据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根据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在合同实施中获知的有关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保密,本合同终止后仍应保密直至该秘密信息失去秘密性。若是泄露相关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支付给对方 元(大写: )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管理分项标准

XXXX合同文本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

1、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住宅_______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文化活动_______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_______平方米,居委会_______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 _______平方米;

3、总户数:共_______户

4、电梯数量:_______部

5、车位数量:_______个

6、绿化率:_______%

7、物业类型:_______

以上各项指标如有变更,乙方应于变更后一个月内书面告知甲方。

第二条 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三条 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篇6

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篇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项目名称及编号: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月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军博园物业服务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序号服务:________名称服务:________内容数量:________单价:________(元)金额:________(元)人民币合计金额______(大写) (小写)¥______

服务交接时间:______自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之日起______日内办理完服务交接手续。

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服务基本情况:______

(一)具体管理范围及构成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二)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______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服务内容。

第三条服务期限、服务人数及工作时间

(一)服务期限:______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_年。

(二)服务人数:______乙方向甲方派服务人员______名。

第四条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第五条服务费及支付

(一)资金性质:______。

(二)合同总金额:______(大写) (小写)¥______ ;

(三)支付办法:______

本项目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甲方按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具体支付约定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四)支付方式:______转账或电汇形式

(五)甲方将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号:______

开户名: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第六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______

(二)______

(三)包含招标文件的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______

(二)______

(三)包含招标文件的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约定的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如存在逾期提供服务或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所对应的款项或逾期应付款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全面提供服务的,对于未完成部分,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并要求乙方按未完成部分价款的%支付违约金。如未完成部分与整个合同的履行有直接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三)1.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2.如甲方同意由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服务的,乙方除继续履行外,仍需按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的设置比例不得高于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比例);

(四)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额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五)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为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费用(该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六)违约金的约定支付比例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约定。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一)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二)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一)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二)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三)投标承诺书;

(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五条合同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

下列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楚或相互矛盾之处,以下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一)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二)本合同书;

(三)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四)投标文件及承诺。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两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由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统一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备案。

甲方(章)

__年__月__日乙方(章)

__年__月__日

单位地址:______单位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电子邮箱: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账号: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经办人:______

__年__月__日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篇8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二)。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的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2、

3、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建设单位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种方式续筹:

(一)甲方自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向业主收取,用作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二)在业主大会确定的时限内,业主足额交纳应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三);

(四)。

第十八条乙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未经甲方批准或授权,乙方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未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其制定的《业主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影响乙方管理服务或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